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黄宏实习生李涛吴娟)在小区里丢了电动车,物业公司有没有责任?近日,楚天都市报“3·15热线”接到多起有关电动车被盗而难以索赔的投诉。
汉阳的李先生称,日前在小区内丢了电动车,自己交了物业费,物业理应赔偿。物业公司认为,双方没有签订车辆保管合同,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武汉市房产局物业处有关人士称,物业公司是否赔偿,要看双方是否存在寄存关系。小区保安是种防范服务,对小区安全难以做到完全控制。物业收取的只是较低的服务费,如果对整个小区内的财产都负责,风险太大。物业公司在车辆被盗中该承担多大责任,通常要等破案后才能确定。
武汉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建宝称,住户交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对住户财产的保护就形成了一种自然的附属义务。如果物业公司对住户丢失的东西都不履行赔偿责任,就会造成管理松懈,殃及更多住户权益。
据悉,从具体司法案例看,住户在小区内丢东西,有判获赔偿的,也有未判获赔偿的。吴建宝称,每家交的物业费并不高,但整个小区的费用并不少,从这个角度看,物业公司要对整个小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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