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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购物袋最贵0.5元/个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7日 09:57 南方日报
限塑令实施在即,部分商场超市明码标价 塑料购物袋最贵0.5元/个 本报讯从6月1日起,深圳全市所有商品零售场所将不得销售、使用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下称“超薄塑料购物袋”),违者将最高罚款1万元,甚至被吊销营业执照。据悉,市工商物价部门届时将进行专项检查,市民也可就商家的违规行为致电12315热线举报。 深圳市部分商场超市已经确定了塑料购物袋价格,最高不超过0.5元/个。如华润万家的新款塑料袋已经亮相,分为大号、特大号两款,分别为0.2元和0.4元。沃尔玛、家乐福等商家也表示,已经制定出具体的收费标准,将会很快公布。 据市工商局马裕滨副局长介绍,向顾客附赠塑料购物袋是上世纪80年代由广东零售业最先兴起的,当时作为一个便民服务被迅速普及到全国各地,但随后却带来了不小的环境污染问题。“废弃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农用薄膜被统称为‘白色污染’,其原料———高分子树脂具有极强稳定性,不可降解的塑料袋自然腐烂需要200年以上。” 马裕滨说,从下个月开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必须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且销售价格不得低于进货价,实行明码标价,给消费者出具的销售凭证中也必须单独列明塑料购物袋价款。“商家如果不明码标价或以打折等方式不按所标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的,将被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有低于购进价销售塑料购物袋、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不正常竞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严惩商家销售“三无”塑料购物袋,被查到无合法来源、无索票索证、无台账销售塑料购物袋的,将被处以最高2万元的罚款。同时,集贸市场内的塑料购物袋实行统一管理,市场开办者将在市场内设立统一采购、销售塑料购物袋的经营摊位,除了专营摊位以外,其余摊位不得销售塑料购物袋。 ◎部门释疑 保鲜塑料袋仍可使用 “是不是所有的塑料袋都要有偿使用?”“塑料袋价格为何由商家自己定价?”昨日,针对市民对“限塑令”的种种疑问,记者采访了深圳市工商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 记者:为何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今后将被“禁用”? 工商局:一方面不少超薄塑料袋是由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小型企业或家庭“小作坊”生产的,有的甚至从垃圾站收拣废旧塑料、工业废弃物来加工生产,这种再生塑料可能含有严重超标的病菌和致癌物,尤其食用被这种塑料制品包装直接入口的热熟食,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另一方面,这种超薄塑料购物袋容易破损,消费者往往使用一次就要丢弃,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而厚一点的则可重复使用,从总量上即可降低塑料袋的使用量,因此没有禁用,而是有偿使用。 记者:在商场和超市中包鱼、海产、水果、熟食和散装食品等的保鲜塑料袋是否今后也要有偿使用? 工商局:那种和食品直接接触的袋子,我们称为“预包装食品袋”,比如现在超市里供市民装水果、蔬菜的卷筒保鲜袋,这种暂时还是可以免费使用的。 记者:对于塑料袋价格,工商部门为何只作出“销售价格不得低于进货价”的要求,而没有直接定价? 工商局:由于塑料购物袋并不属于《价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可适用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情况,因此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但怕出现低价恶性竞争招揽顾客的现象,因此要求“销售价格不得低于进货价”。 记者:在塑料袋使用的监管问题上,个体商户如何进行监管? 工商局:此次主要是在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即包括农批市场和传统肉菜市场)进行监管。个体商户目前仅是严禁使用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其他则未作过多要求,不过,未来应该也会逐渐实施有偿使用。 ◎商家反应 离“限塑令”正式实施日期尚不足一周,深圳各大商场、超市连锁店和集贸市场等均开始了紧张的筹备,有的已给塑料袋进行了定价,有的则彻底用布袋或菜篮子替代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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