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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首日市场喜忧参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2日 13:18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 周文馨

  今天是“限塑令”正式实施的第一天。记者在对甘肃兰州市场走访中发现,商场、经营者和消费者对“限塑令”的落实大相径庭,喜忧参半。

  大型超市:依法限“塑”

  今天上午,记者走进了兰州西关一家大型购物超市,一进门,地下超市的入口处悬挂着醒目的提示牌:“超市自6月1日起,将不再为顾客无偿提供购物塑料袋。”塑料购物袋的价格也进行了明码标价,大型的0.40元,小型的0.20元。

  在兰州张掖路步行街的一家大型超市,记者也见到了超市入口处贴有“限塑令”标志,并提醒消费者以后携带环保布袋购物。

  据了解,由于兰州一些大型超市对“限塑令”的实施准备得很充分,之前大多数超市都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购物袋,因此,很多超市都能依法限“塑”。

  集贸市场:我行我“塑”

  与大型超市相比,兰州市区几家大的集贸市场执行“限塑令”状况却不容乐观,很多商贩依然我行我“塑”。

  上午8时许,记者来到当地最大的蔬菜批发、零售市场———雁滩张苏滩蔬菜批发市场时,这里早已是熙熙攘攘,人山人海。记者发现,这里大部分地摊商贩菜摊旁边都摆放着一叠叠、一捆捆的超薄塑料袋。

  “我也知道‘限塑令’,但别人都免费提供,我不免费,谁还买我的菜啊!”一位张姓老板无奈地说,今天刚开始卖的时候,他还坚持让顾客买塑料袋,但顾客不理解,不但不买他的菜了,还和他吵了起来。

  记者又走访了几家菜市场、粮油市场,发现卖豆腐的、卖肉的、卖熟食的、卖各种蔬菜的商铺都在使用塑料袋,没有发现出售新的环保布袋。

  违反禁令:最高可罚1万

  据统计,我国每天仅买菜就用掉10亿个塑料袋,其他方面塑料袋的用量每天也在20亿个以上。甘肃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塑料袋不是市民生活的必需品,所以经营者在为消费者提供塑料袋时,具体收多少钱,只要经营者收费行为不违反价格法,物价部门不予干涉。

  甘肃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省工商局将在6月1日至8月1日,对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的集中清查行动,凡是无偿提供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的,最高可罚1万元,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

  “塑料袋价格由商家自主制定,但不得有下列三种行为。”这位负责人介绍,一是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二是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三是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记者街头随机调查发现,大多数市民对“限塑令”的执行均表示理解和支持,还有不少市民希望商家多提供收费并可重复使用的布质购物袋。

  据有关专家分析,根据国外经验,推行有偿使用制度将使塑料购物袋的总体使用量减少三分之二左右,不会影响消费者的正常生活;但国内一半左右的生产企业将会受到直接影响,同时随着环保门槛的不断提高,整个塑料包装行业将加速“洗牌”。

  本报兰州6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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