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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开征燃油税的想法其实是来自于海外,不过不同的国家燃油税的征收情况有着不小的区别,尤其是美国与欧洲、日本区别很大,比较一下可以看出国情不同政策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美、加:30%的低税率
美国以及相邻的加拿大是发达国家里实施较低燃油税的典型案例。早在1932年美国国会就立法确定燃油税征收,最初燃油税是上缴国库的,也正是在这一时期美国的汽车业与公路体系得到了完善。1956年美国国会通过立法设立“公路信托基金”,从此以后所有征收所得的燃油税被存入此基金,专用于联邦各地的公路修建。1982年国会又将联邦燃油税从每加仑4美分提高到9美分,并规定把其中的1美分存入新设立的“大众交通账户”,用于发展公共交通。目前的联邦燃油税税率每加仑(1加仑合3.785升)18.3美分,其中的2.86美分拨给“大众交通账户”。计算美国燃油税的复杂之处是除了上述固定不变的联邦税以外,各州还有高低不同的州税——加利福尼亚州最高,为48.7美分,阿拉斯加州最低,为零美分——其平均约每加仑28.7美分,因此两税合计约为每加仑47美分(每升约12.4美分)。有人经过计算,美国燃油税的平均税率约为30%。
燃油税在美国的设置,充分体现了在道路使用上多用多付费、少用少付费、不用不付费的公平原则,对于非交通用途的燃油,如用于发电与供暖的燃油则可以享受免税。与此相对应的是,在全美约9万公里的庞大高速公路网中,除了不足1/10的路段需要收费以外,其它的绝大部分都是免费的。即便是偶而遇到的收费公路,一般也只是从几美元到几十美元——视长短不同收费各异。另外,东部地价贵公路收费也高,中西部地价便宜公路收费也相应便宜——虽然抱怨的人不少,但没有太多人觉得很贵。
在世界其它地区,加拿大与美国的情况最为接近,其燃油税也是约30%的低税率,同时其全国范围内非高速公路和绝大多数高速公路均为免费开放,绝大多数桥梁也不收过桥费,个别收费公路、桥梁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在附近另修平行线路,供车辆和行人选择,以保证任何人都有平等的道路使用权。
分析美国与加拿大现在实行的燃油税,其指导思想显然偏向于消耗燃油,是建立在低油价以及牺牲部分的公共交通的基础之上的,因此近年来在环保逐渐为人所重的大背景下,这一放任甚至鼓励燃油消费的指导思想受到越来越强烈的批评。
欧洲:不尽相同的高税率
欧洲因为国家林立,各国的法律与规章十分复杂,但关于燃油税的基本精神西欧大多是倾向于比较高的税率,就连石油产油的国家也不例外。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以及石油价格总体上的不断走高,越来越多的国家倾向于对燃油实施更加高的税率。
在实施燃油税方面,德国是一个典型的高税率案例。据统计,德国的燃油税税率高达260%,是仅次于个人收入税和增值税的政府第三大税收来源,而征收如此高的税,总的目的还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德国的燃油税标准为柴油每升0.4704欧元,无铅汽油每升0.6545欧元。此外,所有燃油及燃油税还需要缴付19%的增值税。也就是说,每升柴油含税价格为1.19欧元,每升无铅油含税价格为1.37欧元,若折合为美国计量单位加仑,则每加仑无铅汽油的含税价格为 7.615美元。之所以如此之高的一个原因是自1999年4月1日起,开始对于燃油实施所谓的“生态税”以促进人们对于环保节能意识的加强,一部分税收因此用于养老金补贴,以促进就业和可持续经济增长,同时直接减少雇员和雇主缴纳养老金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