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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院士江亿:能耗定额体系是重中之重(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 17:31  《中国投资》

  德国:建筑能耗定量化

  德国人的严谨在建筑节能领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中国消费者已经习惯了在购买家用电器时看一下耗电量,买车时将百公里油耗作为一个重点考虑的因素,但目前几乎没有购房者会询问房地产开发商,这套房子每年在能源方面消耗掉自己多少钱。

  但以做事认真著称的德国人却非常重视这一点。

  德国的最新建筑保温节能技术规范规定:新建建筑必须出具采暖需要能量和建筑能耗核心值,建筑必须出具建筑热损失计算,特别是建筑外围结构热损失量计算证明建筑每年所需能量,分项列出所需电能、燃油、燃气、燃煤数量,制成建筑能耗计算表供参考。消费者在购买或租赁房屋时,建筑开发商必须出具一份“能耗证明”,告诉消费者这个住宅每年的能耗,主要包括供暖、通风和热水供应。通过政府机构、专业人士及鉴定专家对在建及已建成建筑进行严格的监控,保证所有建筑的能耗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除此而外,德国人采用动态模型系统,根据不同地区气候统计数据和设计室内温度,确定出每月室内外平均温差;根据建筑维护结构(外墙、窗、层面等)的设计导热/隔热系数,乘以相应的面积,可以算出采暖(制冷)所需能量。考虑进去采暖(制冷)所采用设备的热效率和传输的损失,减去利用温室效应、太阳能收集装置和地热、地冷等设备所节约能源的数量,计算出未来新建建筑每年最大允许能耗。

  德国这项建筑保温节能技术规范的实质是从控制单项建筑维护结构(如外墙、外窗、屋顶)的最低保温隔热指标,转化为对建筑物真正的能量消耗量的控制,实现建筑能耗定量化,达到严格有效的能耗控制。

  同时,德国加强宣传对建筑节能的宣传,向业主、投资者、银行和房屋使用者宣传、解释建筑节能经济效益及其为地产营销带来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建筑节能意识,自觉进行节能建筑的建设和改造,不断增加对低能耗建筑的需求。

  德国在高等院校培养建筑节能的专业人才。保持建筑设计和施工的一致性,如设计者设计的房屋没有达到节能标准,设计师将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的取消其设计资格。同时,加强对建筑工程及专业工种的培训,以提高使用现代化的新型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能力,确保工艺质量。

  德国政府拿出30亿欧元,用于补贴老式建筑节能改造。同时,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提供低息贷款,而且能耗降得越低,贷款利息也越低。德国通过房屋节能改造,每年可节油550万立方米,节能经济效益显著,同时也为建筑业带来前景广阔的市场机遇。

  日本:健全的住宅节能体系

  日本是一个资源极度贫乏的国家,能源主要依赖进口。能源结构以石油为主,能源供应受国际局势左右。为此,对能源供应的安全性极为重视。日本的建筑能耗占据全社会能耗约27%。作为一个主要依存国外石油能源进口的国家,在经历了1974,1979年的两次石油危机后,节能技术开发和相关的节能法规建设都得到很大发展。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日本的节能环保也经历了一个从自发到成熟的演变过程。譬如隶属于“节省能源法”的“住宅节省能源基准”就经历了1980年、1992年和1999年的3次修订。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强化了日照和热损失基准值,设置了采暖空调标准,扩大完善了气密性保温隔热设计的适用范围,并且根据不同区域、地域的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制定了包括建筑换气、空调采暖、空气污染在内的一系列规定条款。积极地推动了节能环保的产业化发展并且提高了整个社会节能环保意识。

  首先是国家立法机关和政府通过法律和法规等形式积极介入、推进住宅的节能环保设计和应用。国土交通省、环境省以及经济产业省等机关和各都道府县等地方自治体都是政策制定和推进的主体。

  其次是通过政府的外围机关,如“财团法人建筑环境节省能源机构”,业界团体,如“环境共生住宅推进协议会”“产业环境管理协会”等机构,认定、评价、普及和表彰住宅节能环保事业。

  日本政府着重借力各种民间非政府团体(NGO)、非盈利团体(NPO),制定了各种认定、认证制度,逐步排除污染和高能耗产品,提高和促进企业产品的节能和环保性能。譬如知名度较高、创始于1974年的“优良住宅部品制度”。此外在依据2000年开始实施的“品确法(住宅品质确保促进法)”而产生的“住宅性能表示制度”中,对住宅的热工环境、节能等项目设定了评价基准,对于通过了专门检查评价机关评价的住宅,将得到一份评价书,如果事后住宅因品质问题而发生纠纷,只需要付1万日元就可以得到相应机关的帮助,此外对于接受并通过了评价的住宅,在接受购房贷款和加入地震保险时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2003年4月日本开始实施的《修正节能法》规定:有一定规模、耗电每年在一定数量之上的工厂、办公楼、学校、政府机关有义务报告能源的使用量,提出节能措施,由管理专家制定中长期节能计划,提交给国土交通省所辖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对节能计划进行指导,提出更加合理的建议。计划通过之后,能源消耗者要定期向有关部门提交节能报告。这说明日本已经将建筑运行过程的节能纳入日常管理中。他极大启发了我国建筑节能工作,应该具有连贯性,即设计的节能建筑,在日后运行过程中要进行节能管理,确保建筑节能的各项措施效益最大化。

  美国:建筑节能市场化

  美国人口约2.5亿,近2/3的家庭拥有自己的房屋,人均住房面积近60平方米,居世界首位。其中大部分住宅都是3层以下的独立房屋,拥有客厅、卧室、厨房、浴室、贮藏室、洗衣室、车库等,热水、暖气、空调设备齐全,而且供暖、空调全部是分户设置。如果单从技术角度看,美国住宅的主要形式是2至3层的单体小楼,两层轻质纤维板中间夹上绝热材料就构成了墙体,施工也只要简单拼装,其技术含量并不高,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复杂,这与亚洲、欧洲国家有很大区别。据统计,近年来美国住房每年消耗能源约3500亿美元。

  正因为美国住宅的这些特点,电力、煤气、燃油等能源是家庭日常开销的一个主要部分。“节能”联系到家庭的支出,所以建筑节能是一个非常市场化的指标,依赖于每个家庭根据能源价格、自身收入和生活水平等因素来选择。政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并不显著,主要手段就是制订行业和产品标准、开发和推荐能源新技术等。

  在美国加州、纽约等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建筑节能标准比联邦政府标准还要严格。比如,作为加州最主要的节能管理的政府机构,加州能源委员会(CEC)制定和实施了美国最严格的建筑物和家电的节能标准和标识体系,这些标准每隔几年(一般为3-5年)就更新一次,以充分考虑新技术的不断发展。

  美国政府除了推行强制的标准之外,还提倡自愿的节能标识。最为典型的是美国环保署(EPA)和美国能源部(DOE)联合推动的“能源之星”项目,获得“能源之星”标识的产品一般都超过该类产品相应的最低能源效率标准。这个标识从1998年开始实施,其主要对象是商用建筑。能源效率在同类建筑中领先25%的范围内,室内环境质量达标的建筑授予能源之星建筑标识。美国能源部提出的“建筑技术计划”,对于加强墙体等结构的保温隔热能力,在供暖和供冷的来源、输送渠道及实现方式上,节约能源的各个方面都涉及到了。以建造一幢住宅为例,美国能源部从墙体的隔热层、门窗玻璃、屋顶与地下室的隔热性、通风空调管道的气密性和隔热性,以及热水器和热水管道的保温效率等每个细节出发,详细解释了该如何做才能节能,并推荐符合“能源之星”节能标准的建筑材料,在细节上做得非常完善。得到能源部支持的“美国绿色建筑协会”也积极推行以节能为主旨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目前是世界各国建筑环保评估标准中最完善、最有影响力的。

  此外,美国能源部下属的劳伦斯伯克利实验室也对住宅节能技术进行了重点研究,并和一些州政府合作建设“节能样板房”予以示范。比如能源部和佛罗里达州合作建设的“零能耗住宅”“太阳能住宅”等,通过利用佛罗里达地区充足的太阳能和采取建筑节能措施,让住宅不再需要使用外来能源。有些州还用财政补贴方式支持节能效率高的住宅建筑。

  美国对于新建节能住宅建筑,比IECC标准节能30%以上的,每幢减免税收1000美元;比IECC标准节能50%的,每幢减免税收2000美元。

  另外,一些贷款机构还提供“能源之星”抵押贷款服务,居民在购买经“能源之星”认证的建筑时均可向这些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此外,这些贷款机构还采取诸如返还现金、低利息等措施刺激居民购买经“能源之星”认证住宅,申请节能住宅抵押贷款。抵押贷款项目的实施,不仅有效地促进了节能建筑的建设和开发,降低了建筑物的能耗和维护运行管理费用,还带动了墙体、屋面保温隔热技术的发展,刺激了建材市场,增加了就业机会,促进了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美国政府机构为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起到表率作用,早在1999年13123号总统行政令就规定:到2005年,所有联邦机构建筑的单位面积能耗,应比1985年减少30%,到2010年要减少35%;联邦机构必须采购有“能源之星”标识的用能产品,或能效在同类产品中领先的25%范围内的产品;到2010年,联邦建筑应安装2万套太阳能系统;每个机构必须有一幢节能示范建筑,一年内新建5幢以上建筑的,要有—幢节能示范建筑。

  波兰:旧房“取暖现代化”

  波兰作为2004年才加入欧盟的成员国,在住宅节能上需严格按照欧盟标准执行,即每平方米房屋的年耗能量不超过30千瓦。因此不管是在房屋租赁还是买卖时,出租方或卖方必须给出该房屋的能耗曲线,使租房者或买房者知道该房屋的能耗量是多少。

  作为一个有很多年代久远住房的国家,特别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波兰建了不少以煤炭为能源的大板房,这些房屋能耗非常高。现在,波兰建设部正在推行一个“取暖现代化计划”,政府将向全国居民提供约2.4亿欧元的“取暖现代化贷款”,以支持那些身居旧房的居民通过节能改造来实现旧房翻新和居住条件的现代化。比如,一栋150平方米的旧房,节能改造费用折合人民币大约为十四五万元,政府向居民提供这部分贷款,而居民通过节能,3-4年就能“省”出这笔资金来偿还贷款。由于政府提倡并提供了优惠条件,居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很高,政府不但不需要强制,反倒要进行严格把关和控制:一是居民必须提交书面材料,保证贷款确实用于节能改造;二是政府对居民提交的节能改造方案进行审核和遴选,优先向节能方案合理者提供贷款。

  为了鼓励居民选择最合理、最优化的节能改造方案,政府不光在节能研究成果方面给予支持,还组织各地进行家庭节能竞赛。节能改造后的住宅,每平方米年耗能量由以前的130千瓦普遍降到了30千瓦以内。有的居民在节能改造中采用了恒温技术,室内夏不用降温,冬不用取暖,加上用过的热水再进行二次利用等,每平方米房屋的年耗能量甚至可控制在9千瓦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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