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网 王晓
谢小青语:
“我头可断、血可流,我一定要把兰世立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用法律告上法庭去,用法律来捍卫我的尊严。”
“我忍了他很长时间,因为他一直在诽谤、诬陷、造谣,毁坏我的商业信誉,所以这个时候,我就一定要站出来!我就要全面还击他。”
“我十分希望能与兰世立一道,邀请全国媒体共同召集新闻发布会,面对全国的媒体、公众,来面对面地对这些事实来进行质证。”
“这几年来的炒作……给了他很多很多的光环和角色……他酝酿着一个非常巨大的商业阴谋……就是为了他的东山再起,不惜去诽谤他人……我个人认为,他不可能东山再起。”
21世纪网 这些天,湖北武汉,这座城市再度因为兰世立的回归而热闹起来。连日来,来自全国的各路媒体、上百名记者云集,欲采访东星集团诉融众集团股权纠纷案。
而这场舆论的焦点事件,起因是两个商业巨头的多年纠葛。兰世立,湖北“前首富”,中国民营航空第一人,其掌舵东星集团,曾在中国航空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而谢小青执掌的融众集团,则是中国民营金融服务业排名靠前的大型企业。
这是一对曾被他人解读为“好哥们”的商业伙伴。曾经,二人合力南下北上寻找资金;如今,二人已然撕破脸,并成为彼此眼中最痛恨的“敌人”。
是什么让这对商界“好兄弟”反目成仇?俩人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恩怨情仇?缘起于何事?又因何而结怨?
2月26日,一直处于舆论漩涡中心、但保持低调的当事人之一、融众集团董事长谢小青,打破沉默,首次接受21世纪网专访,揭秘他和兰世立的“前世今生”及整个冲突的来龙去脉。
第一部分:缘起于借债结怨于借债
21世纪网:谢总,现在媒体说,您跟这个兰世立之间,形容你们说是从朋友到敌人,是一个现代版的《农夫和蛇》的故事,那您能不能给我们讲一下,你们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恩怨。
谢小青:我跟他之间严格意义说,我从来不认为跟他有恩怨。因为过去是一种企业之间的合作,形成的一种合作关系。
那事后他把这个事件,形容说我是他的冤家也好,对手也好,那是他单方的认为。只是说自从他在狱中,无中生有的去做那种实名举报政府官员,而里面很多的内容,牵涉到我本人,让我认清了这个人,是一个不讲实事求是,是一个不讲职业道德的人而已。
21世纪网:那你们之间,产生冲突的整个来龙去脉,到底是怎么样的?能不能跟我们讲一下?
谢小青:要谈这个事件的起源,其实是一个非常正常,也是非常简单的一个事件。
当时的话,由于东星航空,还有东盛房地产,它的资金链的断裂,在浦发银行武汉分行江汉支行的一个行长的引见下,说他当时差这个银行的三千万的贷款,到期了还不了,因为融众集团,是做金融服务的,我们有小贷公司,有典当公司,就希望我们能借一笔款给兰世立。
那这个时候,可能就是这个李刚行长,就把我介绍给了兰世立。兰世立带着他的财务总监,第一次来找我,就这样相识的。那相识以后的话,兰世立知道我们是做金融服务的,还具备一定的实力,就不断的缠上了我,要求我为他的航空,甚至东盛地产进行融资,那么跟他之间的交往,其实就是一个企业和企业之间,很普通、很正常的交往,是这样形成了跟他的合作。
第二部分:高调反击,一战到底
2月17日,就在原定开庭时间的前两天,一向擅长造势的兰世立在武汉接受了全国各路媒体的采访,就东盛地产股权争夺案再次发起猛烈的舆论攻势。
2月18日,此前颇为低调、三缄其口的谢小青一反常态,首度高调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从即日起将开始反击兰世立,随后将通过摆实证,对兰世立的诸多谎言一一回应。
21世纪网:那按照您这样说来,其实你们从一开始,是一种合作的关系,但是兰世立在媒体中,有一些对您的说法和看法,甚至有点负面的一些消息,但是您都对这个保持沉默,很多媒体要求您进行采访的时候,您也拒绝了,现在为什么选择站出来?
谢小青:兰世立他不讲事实,但是我不能违背做人的原则。大家那个时候众所周知,他在狱中,如果那时候他说了很多不实之词,而我在外面说这样说那样,那么他一直以来,都是扮演一个弱者,扮演的一个悲情英雄的角色。那么如果说我那个时候,在他狱中的时候,来说这样说那样,给外界感觉到,好像是不公平,因为他不能申辩,他不能跟你面对面的去对质,所以我那个时候,也担心人们,就是说我趁人之危,或者是落井下石。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一方面坚信法律;第二方面,我是个企业经营者,我无意去跟他,做这种口水战,也无意去被人们误解,所以那个时候,我一直保持着沉默。
21世纪网:那现在您会不会觉得,在这个时机上,显得有些被动吗?
谢小青:我倒没感觉到,因为我坚信事实终归是事实!但现在我感觉到这个时机,是最好的一个时机,因为兰世立已经出狱了,他跟我一样都很平等,那么他说什么东西,我回应什么东西。如果他能够拿出事实来反驳我,或者对质我,那这个时候,大家不觉得非常对等、非常公平吗?
我倒认为如果那个时候,我说三道四,反而我很被动,因为他不能发声,只有我在外面能发声,那个时候我更被动。这个时候我就不能不发声了,我忍了他很长时间,因为他一直在诽谤、诬陷、造谣,毁坏我的商业信誉,所以这个时候,我就一定要站出来!我前段时间也跟媒体说了,我就要全面还击他,这是有个原因的。截止到这个月16号、17号,他把全国的媒体召集到武汉来,在还没开庭之前,又在说我合同诈骗,涉嫌合同诈骗,又在说我侵吞他的资产等等等等一系列的,所以我现在这个时候,就可以跟他面对面的、锣对锣的反击他。
继2月19日在汉召开新闻发布会后,2月25日,兰世立又奔赴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悬赏”100万征集武汉市原常务副市长袁善腊及谢小青的犯罪证据,并举报谢小青私刻公章、伪造公文、骗取国家土地等。对于这些指控,听听当事人谢小青有何说法。
谢小青:兰世立又一次的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又在制造一个骇人听闻的,诬陷我本人的一些不实之词, 首先他说融城房地产在土地的摘牌当中做了虚假,其中说了两个非常自欺欺人的话,两百块钱一平米, 而且这块土地融城房地产没有经过招拍挂,我这里从融城房地产公司拿到了一些文件,首先,这块土地是经过了正规的招拍挂的,而且还有国有建设使用权的成交确认书,而且还有关于2010年的时候武汉市整个土地的交易价格,一个综合的价格,这在网上都能查到,另外关于土地出让合同, 融城置业拿到这块土地每平米是10513一平米, 而不是兰世立说的200块钱一平米,更不是兰世立说的这块土地没有经过招拍挂。那现在大家很容易在中国的国土资源网上,在湖北省武汉市土地资源规划局的这个网站上都能查到这块土地当年成交和挂牌的一些情况,这不用说了。就是说这一点点事情,起码可以充分说明,兰世立任何时候说话,都是信口开河,信口雌黄。
第二,在发布会上,又说出了一个惊天的一个谎言,说我私刻了武汉市东湖高新规划局的一枚公章。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有关部门可以到政府部门,到东湖高新规划局,去核实一下真相就大白。那么这典型又是一个诬陷诽谤的行为。
第三,他公然的,不顾道德底线,不遵纪守法,公然的对一个公民,用一百万的悬赏,说去差查找我的所谓的犯罪证据。其实这个很好笑,要让大家充分的看到之前兰世立所有诬陷诽谤我的,他自己给了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说明都是假的。否则干嘛还要花一百万去悬赏啊?我们且不说这种行为,是什么样的一种行为,我们只看看兰世立在此之前,向所有媒体,包括说我私刻公章也好,包括说合同诈骗也好,那说明这都是他自己精心的捏造、编造的。假设说这都是一种犯罪的事实,还需要今天花一百万去悬赏,去征集我的犯罪证据吗?
当然我个人认为,他是加快了他更快的受到法律的惩罚。我头可断、血可流,我一定要把兰世立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用法律告上法庭去,用法律来捍卫我的尊严。
第三部分:纠结的股权争夺战
在东盛地产股权争夺案中,有关兰世立对谢小青的质疑中,“融众集团用8500多万套取东盛地产16个亿的资产”是双方争论的一大焦点。
但据调查,当时,东盛地产核心资产——原光谷中心花园项目,因存在一房多卖、多头质押融资、非法借款、银行假按揭、无后续投入资金等问题,事实上已成为一座“烂尾楼”,业主堵门、封路、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已成为当地政府的心头大患。此外,该项目也被多家金融机构申请查封。
“8500多万套取16个亿的资产”是否属实?到底是股权质押还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协议的签名真的是伪造的吗?对于这些焦点问题,我们来听一听谢小青有什么说法。
焦点一:8500多万套走16个亿?
21世纪网:那兰世立有一个说法,说您是用8550万,然后来套取了东星集团16个亿的资产,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
谢小青:其实几年来,这个问题都是一个争论的焦点,大家想一想,8550万套走他16亿的资产,这就是兰世立一直以来,就用这样一个很醒目,或者是给到外界、不了解真相的人,很震撼的一个标题。
实际上这份股权转让协议里面,其实很多媒体都有,但是兰世立从来都是掐头去尾,没有把真实的真相,把这8550万到底是怎么来的,怎么样的一个8550万,把它说清楚。
那么你想如果说股权转让协议里面,实际上他转让的,东盛房地产的总价格是6.49亿。
首先,他要拿掉的现金是3.15亿;受让人李军、杨嫚,要替他还债3.34亿;第三部分就是受让人,还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去投入到那个烂尾楼当中,是这样形成的。
那么,协议合同里面约定得非常清楚,里面除了你(兰世立)披露的债务以外,如果说你还隐匿了或有负债,受让人是有权利,假设替你支付了,是有权利把替你还掉的、未披露的或有负债,直接抵扣转让款。他向外人从来都不会谈这个问题。
每一笔的负债,每一笔李军、杨嫚偿还了,都有对方的合同、凭证以及财务支出,我们都已经全部把它列举出来了。
21世纪网:那我们来算一个账,就是从开始,东盛地产的受让方,李军和杨嫚,他们到底付出了多少钱?
谢小青:截止到目前为止,李军、杨嫚总共的投入是17.89亿。这个里面就是含了,给了他一部分股权转让款,冲抵了他一部分股权转让款;然后再按照李军、杨嫚按照合同约定的,替他偿还的或有负债;还有,李军、杨曼替他偿还,他没有披露的或有负债;还有,李军、杨嫚为这个项目的后期建设,投入的大量资金、财务成本等等等等。
那么到目前为止,整个李军、杨嫚合计投入的东盛地产这个烂尾楼的这个项目的总资金,达到了17.89亿。还没有完,这个还没有完,因为后面还有一部分业主,就是说原来被兰世立,卖掉的这些房产,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解决的这些遗留问题,还有天银公司的借款,因为这个官司,还在法院里面诉讼,所以说远远17.89亿,并不是一个大结局的一个数据。
焦点二:股权质押还是股权转让?
21世纪网:我刚才听到您说的,咱们这个是股权转让的一个合同,但我在媒体上也了解到,之前是一个股权的抵押协议,是不是做过一次变更,这中间是怎么回事?
谢小青:这个就是兰世立,一直在法庭内、或者说在法庭外,向媒体炒作,一直想混淆的一个问题。
那今天就这个问题的话,我跟你介绍一下,那么之前兰世立在资金断裂的时候,找融众集团融资,首先我们先分两个概念去谈:去找融资,那么融众集团它融资的理由是,找融众集团借钱恢复烂尾楼的建设,投入工程上面去。那么,融众集团当期借给他的钱,几千万给他的时候,他没有放到房地产里面去,却投到了航空,也就是说如果按照正常的术语来说,他应该是挪用了借款用途的钱,投入非投入的地方,这是一个概念。那当时融众发现了以后,告诉他,你这样做法是不对的。因为他还要融资,他仍然说要恢复房地产的建设,那我们就说,前期已经有教训了,前面的钱被你(兰世立)挪用了,如果后面继续再借给你,你要继续挪用怎么办?那这个时候,融众就提出来,要监管你。要为了控制风险,要监督你的资金,确实投到了这个项目上,那么就有了当时的委托经营协议,这个委托经营协议里面,第一条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这份协议的话,大家将来可以看看这份委托经营合同,在里面第一条约定了就是说,由于你的资金链的断裂,你(兰世立)东盛房地产已经不能维系正常营运了,因为你“烂尾”了,出了很多恶性事件,这是众所周知的。那么也就是说,向融众去融资,那融众为了控制风险,以免造成你像前一次一样,把资金挪用,挪作他用,在这种情况下,就做了这种委托经营合同,其实委托经营合同,只是说是一种保障措施,或者抵押措施,这个里面说得很清楚,当我方把钱借给你,跟你垫付了一些资金,替你办完一些手续,假设这栋楼已经全部恢复了,你能够去销售了,就把钱还给融众,他在这个里面就偷梁换柱了,这个里面约定的就说,怎么去控制,你要把这个股权质押给我,百分之百转给我,就是他现在在外面说的,他利用这个在做文章,所谓的一百块钱把股权转让过来。
这个合同里面的第四条,约定得很清楚,也就是说首先为了达到,保证质押的作用,你要把你的股权一百块钱,质押给融众;当你还完了融众的投入,也就是说包括报酬,这些程序走完了,融众同样也是以一百块钱,而且不附加任何条件的还给你。
21世纪网:就是说在这个协议里面,是有回收股权这个款项的?
谢小青:对,回购股权的条款,在第四条里面。而且来说,兰世立对外,把这个协议拿出去的时候,只拿了头、没有拿尾,也就是说没有拿它的附件。
这个附件里面,当时的东星集团,兰世立把股权到工商变更的所有文件,已经签署完毕。但是同时又在这个合同里面的第三条约定,就是说三个月以后才能转,为什么,那个时候他在跟高盛在融资,说为了确保高盛融资之间,他原来向高盛承诺的,一些企业的股权和债务不发生变化,请求融众三个月以后,再去办股权变更。当然,事后三个月,由于他种种的原因违约,这份合同就已经终止了,那这个就是委托经营合同。
那这一份就非常清楚了,是股权转让协议,这个里面不但没有所谓的约定借款,完全是一种股权转让。
21世纪网:谢总,我插一句,当时是在一个什么样的情况下,把那个协议转成了这个转让?
谢小青:这个问题也就是说,当这份委托经营合同,各种原因没有履行下去的时候,融众也不再借钱给他了,因为没有履行,也就是上面所约定的内容,他都没有去履行,根本就不可能实施委托经营,比如说公章,他留一枚,该要他交的证件不交,然后他继续在外面融资,也就是说违反了这个委托经营协议里面的很多内容,融众这个时候就终止了,我也不再给你(兰世立)借钱了。原来借的钱,你就要还给我,就终止了这个合同。
其实,兰世立在那个时候,已经没有任何融资渠道,苦苦的在这里哀求我,还是继续的借钱给他。因为公司决定,不能借钱给他。他在那个时候他就要求我,收购他的东盛房地产,而且我跟他说,我说融众是一个金融服务机构,我们不做地产,哪怕是在房地产最旺盛,市场最好的时候,我们都不做其它的经营业务,把我们的主营业务做好。那么,就衍生了后来,我推荐、介绍,包括现在我支持他的,李军、杨嫚收购了这个。
21世纪网:也就是说是他主动提出来的?
谢小青:他不提出来,我干嘛去这样做,我都不做房地产的人,他要我去收购,所以他现在就是说一直以来,把这两个协议混为一谈。
其实,很多东西确实在当时,跟我有很大的关联,那那个时候,他几乎在我这里上班,乞求我帮他解决问题,过程、来源就是这样起源的。
21世纪网:那在那个股权转让合同当中,有没有在这个协议当中,一样的回购的股权款项,有这样一个协议吗?
谢小青:其实这个在法院里,审理得非常清楚了。一个股权转让协议,我们先看几个逻辑,包括媒体也好、市民也好,大家都会这样,分析一个逻辑问题。
那么,这个股权转让协议里面,首先两个法律主体不一样,那个委托经营协议,是跟融众集团签的,跟(融众)深圳管理公司签的;这一份股权转让协议,是跟李军、杨嫚签的,首先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主体。
第二,这个股权转让协议里面,除了要支付你(兰世立)的股权转让款,受让人还得要替你(兰世立)承担你(兰世立)过去融资的一些债务3.34亿。
那么,按他说,如果这是一个借款协议,李军、杨嫚替他还掉3.34亿的这个资金,这么巨额的资金,那算什么资金?是李军、杨嫚捐增给你(兰世立)的吗?奉送给你(兰世立)的吗?还是借款吗?
那你(兰世立)口口声声又说,只借了3个亿,你(兰世立)又要李军、杨嫚偿还3.34亿的债务,后期还要李军、杨曼帮你(兰世立)去投入,那这是个借款合同吗?
那也就是说,同时来说李军、杨嫚,为了担心你(兰世立)的股权有问题,或者是民间说的不干净,大家可以看到后面的附件里面,这么多的担保人,航空、旅游,包括兰世立的所有资产,为转让这个股权,没有或有负债,或者没有其它乱七八糟的东西进行担保。
如果是一个借款合同,需要这些文件吗?众所周知,如果是个借款合同,很普通的几个要素,可能每一个企业都能知道的,有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时间,特别是在这一个借款上,如果按兰世立说是个借款,那应该很重要的一个文件,叫回购协议,这个借款不是自欺欺人吗?这样借款。
那么,我刚才说了,他把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的文件混为一谈,外界的人没看这个协议内容,也不知道这个来龙去脉,就很容易被他混淆视听,被搅到一块,但是事实终归是事实,法律终归是法律,我相信法院会审理清楚。
21世纪网:好,谢总,兰世立他还一直强调了说与你们之间就是一个高利贷的借款,是用东盛地产的股权做了抵押,在民间是一种惯用的做法,是这样吗?
谢小青:他在信口雌黄,他一直以来他都说跟我之间的这种借款行为是高利贷。可是他几乎要破产的那一刻,他为了融资,把他高管的所有的私人的房产,包括他本人的唯一的在武汉一套住宅房产都抵押给了我们,我说这个事件,说这个例子是说什么原因?也就是说他已经到了一个绝境上了,为了融资。
大家众所周知,无论是新生的民营金融服务企业,典当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是我们今天市场上在银行与企业之间应该说是一个实际上不缺少的,一个非常阳光的一个行业,比如说典当管理条例,这是国家政府部门的一个条例,约定的典当的利率,以及管理费,月息加管理费可以达到(百分之)3.15。但是这些融资往往对企业来说,都应该说是叫我们通常民间说都是短期的过桥,或者说是救火救急,而不是长期使用的。那么约定这个利率(百分之)3.15,包括就是动产最高的可以到(百分之)4.2,大家可以看看典当管理办法,这是国家规定的。这也叫高利贷吗?如果说现在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最高,可以到同期贷款利率4倍,这也叫高利贷吗?
从兰世立跟融众过去的借款当中,大家就看一个事实,就是说他已经是四面楚歌了,那当时他有一个非常要命的地方,对我们而言,没有任何抵押和担保,外界没有谁愿意给他做担保。我们就说东盛房地产,因为是欠农行一亿的贷款,以及其他银行的贷款,以及他众多的社会融资当中的融资行为,使得整个项目要么被掏空要么就被抵押,没有资产。那么兰世立当时融资按他的要求乞求来说,你向我融资,我用风投的形式来帮助他,是什么意思呢?如果搞投行人大家多很清楚,如果说非正常的抵押或者担保融资不能做的情况下,我要如何辅助你在民营的类金融服务里面跟国有的有所区别,也就是说我的经营很自主,我也可以很多创新。那么对他当时第一笔,包括他所谓的借款,为什么我说他“农夫与蛇”呢?其实采取的就像他苦苦乞求的一样,我给你高回报,只要你救我的命。那采取就是一种风投的形式,所谓风投就是风险投资,也就是说当你无抵押无担保,我不知道你的结果能盈利还是能亏本的情况下,我扶持你支持你,我是冒着巨大的风险的,因为企业的每一分钱都是企业的股东自有的血汗钱,不是国家的钱。在这样的情况下风投,你看看高盛、美林在中国的风投,最高的倍数别说是百分之多少十几多少,最高的风投的案例曾经是一百倍、一百五十倍。这有什么奇怪的呢?难道这都是高利贷吗?
所以说我说任何一个人,帮助过他支持过他,反过头来,因为他自己经营不善,或者说不按市场规律去走,他失败了以后,就会把这种责任推向给政府,推向给那些包括我在内的帮助过他的人。他可以道貌岸然的说你说做高利贷,他不是告诉你,当时如果没有这笔资金,他可能早就灭亡了,他不会跟大家说他的丑事。然后就把这种责任用这一种谎话,来掩盖他当时的这种灭亡的过程。所以说不觉得他是诋毁了这种中国的这一种类金融服务的企业。
假说是高利贷,那么我刚才说他为了融资,把他公司的高管、他航空公司总经理的房子、财务总监的房子等等的这些高管的房子都实施的法律的抵押手续,包括兰世立自己的住宅,也实施了抵押。
那么后期兰世立服刑以后,这些高管包括他老婆傅洁跑到融众来求情,就说是个普通员工,为公司也没挣到多少钱,他们也知道在法律上已经不可抗辩了嘛?当初你愿意为他人做担保嘛!所以,融众完全可以把这个房子进行拍卖,也就是说,假设融众当时把他的房子,把这些高管的房子,包括他本人的房子拍卖,应该说这些高管都无家可归了。但是融众在这些人的求情下,这种哭诉下,融众还是本着人道主义,把这些房子无偿的退还给他们的高管,包括兰世立的老婆傅洁,难道中国有这样的高利贷公司吗?!
谢小青:关于光谷中心花园东盛房地产的股权,到底是借款还是转让,我这里借用他自己编著的《东星十八年》的一段话:当时光谷中心花园及光谷商业中心的主体工程已完工,由于集团将重点放在了东星航空,而导致其缺乏后续资金,将其出售不仅不需要投入资金,还可以为航空救急,也应该算是一举两得了,很快集团便将出售的资金,注入了东星航空,航空公司财务现状大大缓解,东星航空终于有了喘息的机会。
谢小青:兰世立还在他《东星十八年》该书中,还有一个非常详细的描述,要彻底解决资金问题,就必须有非常之举,我决定出售集团的部分资产,来确保航空公司的运营,经过反复论证考察,我决定壮士断臂,将集团的房地产公司,连同其开发建设的光谷中心花园,光谷商业中心整体出售以获取资金,为航空公司输血。
焦点三:原东盛地产价值16亿?
21世纪网:那在这个李军和杨嫚接手这个项目之前,东盛地产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呢?
谢小青:这个问题啊,我个人认为是众所周知的一个问题。那个时候不夸张的说,光谷中心花园的烂尾情况,是全国人民都知道。为什么这样说呢?那个时候细心的观众,或者大众可以上上网,看看网络上针对光谷中心花园的现状,可以这样形容,那个惨状,那个时候恶性事件不断的发生!
那么由于他的资金抽掉了以后,使这个工程烂尾,这些业主都焦急万分。那么所以说在多次向东星集团、向兰世立要求无果以后,那就经常堵马路、围攻政府,同时把政府领导的车,包括(东湖高新区)开发区政府的正常办公秩序全部被打乱了。
其实,东星(集团)在这个过程当中,自身的办公地点多次被冲击,办公电脑、办公家具都被这些愤怒的业主砸掉了。也就是说当时这个恶性事件是不断的发生,惨状也不断的发生。很多业主在申讨,甚至个别的业主要跳楼啊等等这些恶性事件都不断的发生。
那李军、杨嫚受让了以后也非常惨,进去了以后所有的资产被查封,被农行啊、被武汉信用啊、被湖北省科投啊等等。那这个时候就通知兰世立,你隐匿了这么多的负债,你要解决啊,兰世立置之不理。到这个里面李军、杨嫚是通知他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李军、杨嫚要发展啊,第一期八千多万股权转让款已经付掉了怎么办?就不断的还款,不断的替兰世立、东星集团去还这些债务。那在这个期间大家知道了,包括(郑州)新郑机场来查封,这是事后啊,转让了以后不断的陆续发生。
我举一个例子,辽宁公安厅追讨诈骗款两千万,一来就把东盛房地产的房产,近万平方的房产查封掉。那这些事件举不胜举。那这个时候,所有的业主、债务人是蜂拥而上。刚才说了18.9亿怎么形成的
除了给他的股权转让款,除了李军、杨嫚按合同履约,替他换掉了3.34亿,他还隐匿了三点多个亿的债务,这三点多个亿的债务,包含了多少的融资内容在里面,可以说是千姿百态。这个惨状,当时他口口声声说的16亿净资产,我不知道他信口开河说的16亿资产是怎么来的。也就是说一个烂尾楼,你已经烂到这么地步了,欠了这么多钱,你居然还说你还能价值16个亿的资产,你说他这是不是在欺骗广大的观众啊?
怎么来的这16个亿?那么也就是说,假设说没有李军、杨嫚的后续的投入,替他还了这么的资金,我不知道这个后果最后是什么样的,大家可以设想一下,上千个业主,广大的受让人,那同样也是破产了。那如果假设说东星、东盛房地产的破产,那可能就跟东星航空一样,众多的债权人遭受灭顶之灾,结果就是这样。但是兰世立口口声声的声称,他的资产当然值16个亿。我这里也请广大的房地产开发商和广大的业主市民,来评判一下,在这样的现状,一个烂尾楼,到底值不值钱?值不值16个亿?这就是他说他16亿资产的来由,当时的现状。
请大家上网可以去了解一下,之前的东盛房地产这个烂尾的惨状。
谢小青:我还告诉大家一个真相,在李军、杨嫚受让东胜房地产股权以前,我们跟兰世立来算笔帐,按照当时兰世立转让的时候提供给李军、杨嫚的一份财务报表,他投入的资金是大概4.17亿左右,但是兰世立在这一个项目当中,被他以各种融资、担保、售房等等,加起来他拿走了多少?拿走了8.4个亿。
做地产的专家都非常清楚,房地产项目前期应该是投入,后期是回报。但是兰世立当时为了为航空公司输血,其实从今天来看,航空公司当年为什么在烧钱,有那么多钱烧?很多人不知道这个真相,大部分资金都是通过东盛房地产光谷中心花园这个项目,兰世立在这个项目上为东星航空输送了大量的血液里面,也就是说,投了4个多亿,拿走了8个多亿。那么拿走8个多亿里面,其中现在东湖高新税务局已经认定他还欠税4000多万,这个有这个东湖高新出具的清算证明。有这个东湖高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算证明。
通过售房,我刚才说了,欠外面那么多资金,由李军、杨嫚去还的,那这个资金也是被他抽走了。也就是说投了4个多亿,抽走了8个多亿。那这些地产专家都知道,如果说一个项目被他在釜底抽薪,把血都抽走了,难道还不烂尾吗?那这个过程当中,他所欠的这么巨大的资金,后续又无力再一分钱投入进去。
那么既然就是说,这么多烂尾、这么多事件的发生,你已经没有再投入的一分钱了,假如说李军、杨嫚不投这个资金,不受让这个股权,你这个资产,众所周知是分文不值。投了17.89亿的巨额资金建设了以后,才有今天宏伟壮丽的地标性的建筑。
可想,我们反复地说,假设那个时候李军、杨嫚不进去,再没有人给你提供融资,你是不是要破产?那你还值什么钱?那你卖掉那个烂尾楼的钱,能不能去覆盖你当时的债务?这法庭可以去追踪调查?能不能覆盖这么多债务?所以说,他一切一切都在信口开河。
焦点四:是否“影子交易人”?
21世纪网:但是,兰世立在很多的媒体的采访当中,公开的置疑,他说,李军和杨嫚,实际上是融众集团的“影子交易人”,这是怎么回事?
谢小青:我刚才说的,他的这种做法,不在于说李军、杨嫚是不是“影子交易人”。他实际上,他的最终的目的,也就是说,想把委托经营合同和真正的股权转让协议混为一谈,这是他的真正的目的。
我刚才介绍了,我们融众集团,他要我们来收购,我们是不能做房地产,也不愿意做房地产。这个时候是我推荐了李军、杨嫚来收购的房地产。
谢小青:那么,也就是说,推荐这两个人收购到的房地产的同时,我也公开的支持李军、杨嫚去完成这个收购。比如说融众集团可以为他提供融资,后续的建设上,包括很多的事宜,能够尽我的力的,我就尽量的帮助他们。这个,我向任何人都公开我这个观点。
那么,他之所以说,始终认为是影子交易,也就是说,之后出现了这么多纷争,李军、杨嫚投入了这个项目以后的痛不欲生,你看他隐匿了多少债务。到现在为止,整个的东盛房地产,在各级法院的诉讼,高达接近500个轮回。大家想想,一个公司几百起诉讼,是个什么样的公司?而且这些官司,不管是在省高院还是在武汉中院,还是在洪山法院,都有案可查,都是原来的一房多卖、多头抵押融资、非法借款、银行的假按揭,以及社会融资等等等等,以及不能按期交房、不能按期履行包租协议,一系列的案子,几百起。
你想想,李军、杨嫚作为一个投资人来说,他承受的社会压力、经济压力有多么大。那么现在就是说,当年是你谢小青介绍给我的,现在我都委托你,那很多事情,我们不愿意再谈这些伤心的事,我也不愿意陷入到这些是是非非当中,我们还要努力的去经营,去做其他的事,去弥补现在这种亏损、这种痛苦,在法律上有什么问题。
所以说,他的目的,不在谈李军、杨嫚。之所以说李军、杨嫚的问题,就一直要谈融众、谈谢小青,他的目的是在这里。也就是说,回到根本,要把委托经营合同和股权转让协议,永远连到一块儿。就这么个过程。
焦点五:股权转让还是托管运营?
兰世立在2月1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又晒出一份“爆炸性”的新证据,显示当初原东盛地产光谷中心花园项目是被“全面托管,封闭运营”,而并非股权转让,直指谢小青造假。
21世纪网:但是,兰世立他也说了“托管运营”的一个新证据,对这个您怎么看?
谢小青:我可以这样说,他是绞尽了脑汁,确实是。我请问兰世立,2008年7月7号以后,东盛房地产这家公司,已经跟他没关系了,那是李军、杨嫚的。我刚才跟你介绍,李军、杨嫚是我介绍给他的。同时,我也在支持李军、杨嫚收购这个股权。那么收购这个股权,融众集团同样的也为李军、杨嫚提供了融资。这个时候,跟前面我说,东盛房地产之前兰世立一样,你要借我的钱,我就需要控制风险,需要保证我的资金的安全。所以,我们跟李军、杨嫚签了一个托管协议,很正常。
这是大家都知道,在不管是金融机构融资,还是民间类金融服务公司的融资,大家首先要融资,首先要注重一个环节,就是风险控制。那李军、杨嫚,除了把那个楼的股权,同样要质押给融众集团之外,我们也得要监控李军、杨嫚的资金,不要像兰世立一样,要用在东盛房地产的恢复烂尾楼的建设上面。所以说,我们同样的也对他前面的托管,这跟兰世立之前,有什么关系。
那个(与兰世立签订的)托管协议我刚刚介绍了,在法律上已经终止掉了。而李军、杨嫚跟融众的股权托管,是因为融众向他提供了几个亿的融资。那我托管他很正常啊,难道这里面,又跟原来的东盛房地产的股权,你看看那个日期,有什么关联?这是2009年的一个托管,有什么关系?所以说,他又在迷惑那些不知道真相的人,又想混为一团一个说法而已。
焦点六:到底谁在假造签名?
关于东盛地产股权争夺案,还有一大焦点问题,那就是,兰世立曾一直指控“股权转让协议签名造假”。 在2月19日,兰世立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他又质疑:谢小青送到武汉市公安局进行笔迹签订的20份样本有问题。
21世纪网:那此前,兰世立他曾经指控说,股权转让协议签名造假是这个案件从最高法院发回到现在进行重审的一个关键所在,那这一次咱们又提交了一些什么新的证据吗?
谢小青:关于他说我造假,假签名,假公章事件,公安机关已经做出了结论,查实这是一个诽谤的事实。回过头来说,我也告诉大家很少有人知道的一个真相,到底是谁在造假,谁曾经造假,喜欢造假,我举一个事实。大约在2005年,当时湖北东星国旅收购上海国旅的时候,他在收购别人股权时进行了造假,在人家的股东会决议相关文件上造假,结果被上海国旅的当事人发现了,就把他告到了上海市工商局,我这里有一份文件,这是上海工商局对他的造假做出了行政处罚。这是活生生的例子,可以告诉人们到底是谁在造假,谁爱造假,这充分的说明了一个问题。
谢小青:这个是他在诉讼当中采取的一些,应该说是一些卑鄙的手法。那么也就是说,大家可以回想一下,股权转让纠纷,直至到他提出说签名造假、公章造假,这个期间差不多快两年了。无论当时的一审,兰世立还亲自出庭,从来对这个股权转让协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这个咱们可以在一审的庭审笔录里面很清楚的看到这一点。
而且说,在任何其他场合下,他只会说你违约也好、说无效也好等等,从来都没说造假。
那为什么在二审开庭期间,他提出这个问题。他是有他非常的针对性和目的性的。其实,我个人认为,以我对兰世立的了解,无非是达到了拖延时间、制造这一种骇人听闻的造假来影响司法,从而拖延时间。
那么也就是说,兰世立在狱中,他已经能计算他的刑期是多长时间,他为了能像今天开庭之前,达到这种舆论炒作的目的,他没有其他的办法,他只有采取这种非法的手段,从而来形成给法院施加这种司法影响,从而达到拖延开庭的这种目的。其实他今天这个目的,说实话我很佩服他,他已经达到了。那么当然,做了这一种违法的行为,虽然达到了他的目的,但是,法律也是公正的,也比如说,我不会就这样白白的被他去冤枉。那今天,司法机关已经对这个作了一个明确的调查结论。
那么反过头来说,兰世立来说,他说司法机关不应该去做这个结论,你看媒体报道的;第二,谢小青向司法机关提供了不相同的证据,他在糊弄大众,我们请看一下这个结论。这个鉴定通知书,很重要的一栏,也就是说,给予我的这一栏,也是犯罪嫌疑人。如果说,兰世立说,我向公安机关提供的不是他原来举报的那个内容,那等于说,我谢小青是个神经病,我自己举报我自己犯罪,那公安机关鉴定什么东西。鉴定的肯定就是说,你到公安部门去举报谢小青造假的,那才去鉴定,否则鉴定什么。那换句话说,用兰世立的话说,是我去提供这些检材给公安机关,相当于是什么意思呢?谢小青告自己犯罪。
21世纪网:对,他是在2月19号的发布会上,提出了您送往武汉市公安局的20本样本签字是有问题的。
谢小青:是的,我刚才说了的,那就等于我犯罪,我自己举报我犯罪。那个样本,关于检验他那个二字本的样本,那都是工商局,或者是其他地方,兰世立跟这个交易没有任何关系的,他日常的经营行为的一些签字。其中很重要的,兰世立不可否认的,收到李军、杨嫚八次款的,八个收条上面的签字,难道也是假的吗?他在任何法庭也好、跟媒体也好,他并不否认。不是口口声声说八千万吗,八千万你要打收条啊,那这八份收条的签字,也是谢小青造假吗?自欺欺人,这非常清晰。
所以,这一个鉴定,我相信公安机关做出的鉴定,鉴定出来以后,还了我一个清白。
当然,我刚才说了,我也一定得要追究他这种违法行为,而且,我已经向武汉市公安局提出了控告,武汉公安局也正是受理。我控告兰世立、蓝剑敏肆意的造谣诽谤,毁坏他人信誉,我也等待着司法的公正这一天。
第四部分:东星航空重组始末
按照谢小青的说法,原东盛地产光谷中心花园之所以沦为烂尾楼,拥有旅游、地产、航空三大主营业务的东星集团之所以后来危机四伏、面临倒闭的困局,主要是受东星航空拖累。也曾有武汉市的领导曾公开怀疑:资金链一直紧张的兰世立,能玩得转航空?!
但在兰世立眼中,他一手缔造的东星航空之所以走向破产,正式谢小青联合他人“绞杀”的结果。
21世纪网:那在整个东星航空重组的事件当中,您究竟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谢小青:这个呢,说起来就话长了,而且说,其实很多媒体都在问我。我曾经在他这个所谓的实名举报,由于在诽谤我的期间,我在北京说了一句话,其实真的就是一个农夫与蛇的一个故事。当时的东星航空是四面楚歌,众所周知。在这样的情形下,兰世立就不断要去融资,不断找我借钱,同时也不断的希望我帮他想办法,帮他引见战略合作伙伴。那这样的情况下,当时的兰世立,看到他当时的企业的发展,看到我也是个民营企业,他也是个民营企业,这种四处奔波,这种起早贪黑,为解决企业的这种七处冒火八次冒烟这种困境的情况下,我通过了我的朋友,找到了国航。也就是说,中国国航重组东星航空,严格意义上的来说,是我的引荐的。
那么当找到国航,把基本情况跟国航的领导汇报了以后,我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兰世立。兰世立这个时候是喜出望外,那种激动、兴奋的心情,无法去形容当时。接着就二次的跟我一起,上了国航,上了国航求到了国航的负责人以后,国航基本上有这么个意向以后。然后国航还要跟政府去联系啊、要彻底了解东星的情况啊。因为这个重组,航空公司与航空公司的重组,特别在这种金融风暴的环境下,不是一个小事情。那个时候的兰世立,可以说,几乎天天想与我形影不离。兰世立马上的给了我一份全全委托书,而且是全权的,跟中航集团重组,他本人签字,给了我一个委托书。那么在这个事件当中,其实,所谓的他的一些破产也好、什么也好。就是从这件事件当中,他就把我沾上去了。就是这一件事情上,在我人生里面,我是最后悔的一件事,我做错了这件事情。
21世纪网:那这个事情为什么没有进行下去?反倒被兰世立称为是一个骗局呢?
谢小青:这个问题我刚才说了,兰世立为了达到这种效应或者说目的,或者是轰动,他又在编造一个天大的谎言。因为我说了,东星航空重组前期是我引荐的,后期我也大部分都参加了这个过程,在他这种苦苦的哀求,且不说他授权吧,其实他那种授权是虚伪的授权。兰世立的个性,这种授权他能够真正放手让你去?不可能,这只是个笑话而言。但起码来说,那个时候他离不开我,因为中航是我引进的,过程兰世立也多次请求我跟中航集团谈判,讨价还价。所以说大部分的谈判过程我都参加了。
那我告诉大家一个真相,起码首先他说中国航空公司集团收购东星航空的股权,又回到了一百块钱这个问题上,我把这个真相跟大家说一下。也就是说,当时东星航空也是资不抵债,这个不用我谈了,已经破产了,破产管理清算这是有历史可查的。那么他剩下来的资产,和他的投入,那作为一个国企来说分两个步骤,这是通常收购的这种方式而已,也就是说,中航集团不愿意收购一个负债累累的公司。那么首先把这个公司的,不管你的债权或者债务,先把它剥离出去。那么我收这个公司应该说是零资产,大家要明白,首先是零资产。也就是刚才说了,尽管东星航空里面有资产,当然有负债也有资产,把它放在另外一边,首先谈公司而言,收购一个零资产的公司拿一百块钱很公平。因为你零资产嘛,你没有资产。
再谈第二部分,然后再把它(东星航空)的资产、再把它(东星航空)的负债,通过安永审计以后再来进行意义上的收购了。那这个时候当时的收购的情况是这样的,中国国航除了跟他承接东星航空所有的债务以外,也就是说他差GE公司的租赁费啊、差航油啊、航时费啊、起降费啊等等等等的这些债务以外,还要给他1.4亿的现金。
也就是他对外说,第一,中航100块钱收购航空公司,首先是混淆是非,他自己又自圆其说不是100块了,1.4个亿的资金。但是他没跟外界说,中国航空集团要承接大概接近7个多亿(的负债),这个数字我记得不太清楚了,因为最终没谈成。永安有审计的。要承担7个多亿的债务,我没记错的话就是这个数字。也就换句话说,那要中航集团要付出多少代价呢?7个多亿加1个多亿,这是一个条件。
而且当时为了兰世立的发展,中航集团表现的是一个非常高的一个姿态,是什么样的姿态呢?也就是说,除了要给你还债、要给你现金、一个合理的对价,同时还给,中航还将它国内的售票代理系统给了兰世立。这个里面按兰世立当时跟我说,一年可以挣几千万。当然具体情况我不知道。也就是说是非常好的,一般代理你不一定好拿嘛这大家都知道嘛!
那么我了解这个过程当中,而且武汉市为了支持中航集团建设中航湖北基地,就给了八百亩的土地指标,准备给到国航,让国航来做这个中航基地。其中有一部分土地可以用于飞行员,或者说国航的员工安置住房开发,而且中航集团也非常高的姿态,把划出来这部分,那个时候约定的是三百亩,让兰世立去分享。
兰世立还要为安置员工要笔费用,中航集团也答应了,当时准备要给他两千万。也就是说这些具体的细节都是有历史记录的,但是当今来说,由于这个时间已经过去了,很少人,包括政府也好、中航集团也好,不愿意提及,因为没有意义了吗。但是这些真相、这些事实,只有我非常清楚。那当时,特别我在这里要告诉你一个真相,也就是说,当我和兰世立到了中航集团求了人家以后,人家已经答应可以接受双方进行尽调,准备开始尽调,还没来得及尽调,正好遇到春节,那一年。兰世立由于航空欠GE公司(租赁费),即将要引起这个国际纠纷,GE公司通过外交途径,找到了湖北省政府、(武汉)市政府,要求要停航、要求要查封兰世立的飞机,这是众所周知的,现在很多文件大家可以去查的。那在这样的情况下,兰世立的自身员工的工资也没发出来,航油已经不给他加油了,也就是到了已经濒临破产,或者说濒临这个企业要倒闭。这一瞬间着急了,那个时候兰世立着急了。
在中航集团那一年在北京近郊开年终总结会。兰世立跑到中航开会的会场求中航的负责人借款给他,先借笔资金给他。按理论上大家都知道,如果说要谈当今的这种企业重组,没有哪个企业说,我还八字没一撇,还没有开始进调,都不知道你到底是公还是母,是个什么样的情况,我怎么可能去借钱给你呢?中航集团表示出了非常大的诚意,和一个国有企业这种扶弱、帮助弱者的姿态。说起这个事,也是我一生中非常遗憾的一件事情。当时中航集团是个国有企业啊,不能平白无故的借钱给你啊,那得需要他的资金安全,万一重组(失败),当然今年已经确实被他意料到没搞成了。就是万一重组不成以后,我这个计划你拿什么还给我啊?当时就是由我和武汉高科作为担保人,就这样,中航集团在没有任何尽职调查,还没有拉开重组的序幕以前,就借了他四千万。
兰世立就拿到了这个四千万以后,正式因为这个四千万的借款,让兰世立当年喘过了一口气。假设说当年许多这个四千万,后面的故事就全部都没了,他的航空公司也许就,也许就倒闭了。为什么?大家知道,那个四千万,当时拿来以后付了一些航油,付了一些飞机的租赁费,付了一些员工的工资。
那兰世立拿到这笔钱以后翻脸就不认人,电话不接。我那个时候经常跟他吵架,你不能这样做啊,你已经拿了人家四千万了。那也就是说,兰世立就是说,你不答应我的条件我就不重组,就这个态度。那在这个谈判过程,讨价还价的过程,我相信今天安永都有数据所在。
就是说最终提到航空公司为什么没有重组?他现在口口声声跟媒体说他不要地,这就是他的一个条件。(还有)武汉龟山底下的洗马长街那块地,土地不给到我,我就不签,否则我重组合同签了以后,政府就不会给我了,国航就不会给我了。
我个人认为,当时他是在贪婪。他哪有什么诚意,真正的去谈重组。
他在媒体上提到一件事情,刚才前面我已经说了,中国航空不是100块钱转让这个股权,也不是1.4亿来收购他的东星航空公司,因为要替他还债嘛?那么他说,他用了一个例子在迷惑大众,糊弄媒体,说什么呢?高盛,一亿美金占25%的股权,因为这件事情我又清楚,他当时,兰世立当时为了让我放心借钱给他,把我带到了香港,让我陪他到香港,到了高盛驻香港的总部,也见到了当时准备投资他的,做这个项目的一个负责人,这确实我跟他一起见过的。那高盛当时的条件,一亿美金占25%的股权不错。但是有个条件,也就是说我这笔钱投给你东星航空以后,你的盈利指标、你的各项指标或者说你在多长时间要具备能够IPO,能够上市,那我才占你25%。
兰世立就把后面一部分去掉了,假设你达不到这些指标,那我这一亿美金就变成债了,从股就变成债了。有的是从债可以变成股,都可以的,这个是一种投资,或者是一种融资的市场行为,非常灵活。那么假设说,我这个钱投到你这个公司,你没有达到你之前双方约定的这些目标,盈利目标或者其他的条件,或者说你不能IPO,那我这个投资方有权选择后者,把股变成债,那你给我每年你按多少回报,同时还要把钱还给我,是这样的这种投资,也就是说双方是所说的,在投资领域里面很通用的叫做对赌协议,是这样的个25%。
那国航进来的时候你航空公司是什么现状啊?你跟高盛谈的时候,那个时候是什么现状啊?你的航空公司,你编给高盛的那些报表啊,提供的那些数据啊,那远远优于国航进来的时候。那个时候现状还是回到那句话,连高管的房子都抵押了再融资了,连油料公司不给你加油了,GE公司不允许你飞了,你是到了这样一种危机的时候了,你怎么跟高盛的那个时候去比?
所谓股权的对价呢?且不说这不是个事实,即便是个事实,你这种比较你不是又在糊弄大众吗?你鼎盛的时候卖一个股权,和你到衰落的时候卖这个股权价钱是不一样的。
所以说,国航救了他的命,显示出了一个国有企业的高姿态,反过头来被他中伤、恶语中伤,被他任意的诋毁。这是我非常痛心的一件事情,因为这件事情由我而起,假设当年我不帮他去引荐,他的下场更可悲。哪知道他可以违着自己的良心,昧着自己的良心去恶语中伤国航,什么出价不公平啊。
这些真相多少人能知道,他能向这些公众去把这些事实真相说出来吗?这就是当年为什么重组破裂。用我个人来形容他,就是他太过于贪婪。
第五部分:大肆炒作意欲何为?
在东盛地产股权争夺案开庭前,兰世立频繁在全国各路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发声,甚至公开“悬赏”100万,征集原常务副市长袁善腊及谢小青的犯罪证据。这样炒作,到底有何目的?仅仅是为赢得官司吗?
21世纪网:那现在有一些人民网、一些主流媒体称,说兰世立之所以在媒体上炒作自己,把自己形容成一个比较悲情的英雄的角色,是希望能够东山再起,从而获得更多的一些风投或者融资,您对这个说法怎么看待?
谢小青:我觉得,中国的民营企业,三起三落的有很多先例。如果说一个企业家,你失败过,你去认真总结,你依法依规的经营,或者说你守住你自己的个人的道德底线,我坚信,别说是兰世立,任何人都可以东山再起。
可是兰世立依靠这样的去诽谤他人,依靠这一种利用媒体的这种炒作,我个人认为,他不可能东山再起。其原因就是说,我们去看看一些事实,我们来剖析他。从整个的事件当中,从本案当中,他跟东盛房地产的股权转让纠纷,打的是个什么样的官司?我举一个例,就相当于你五年前去买了一套房子,在开发商手上,买套房子。那么五年以后,这套房子升值了,开发商找你说,我把你买房的款还给你,你把房子还给我,因为这个房子升值了。我当时是借你的钱,你不是来买房子的。你说,我有购房合同啊,我办的这个权属的证明啊、房产证啊。他说,这些都是你伪造的,签字是你假签名,公章是你雕刻的,你伪造的,打的相当于这么一个官司。
第二个故事,如果说,伪造签名,比如说,假冒公章,相当于什么呢?咱们今天一个消费者,到商场去购物,先把这个商品盗窃过来,然后再到收银台去交款,然后就让商场指责他是个强盗,是个盗窃犯。也就是说,一个假签名和一个股权纷争,他打的是这样一个官司,我们去这样去形容他。
那么他为什么这样做?其实就是刚才您说到的,他在狱中,一直想东山再起,怎么再起?以我跟兰世立这么多年的相识和打交道,我了解他。我们用一个事实来看,从狱中,在他苦苦思索当中,抛出了在狱中,一个服刑的犯人,在狱中举报,当时现任的常务副市长。兰世立其实他不管结果,今天,省纪委已经经过了调查,通过新闻发布会,已经告诉了兰世立的所有的举报,都是不实之词。其实兰世立早就应该知道这个结果,但是这一颗原子弹在媒体爆炸了以后,给了兰世立,作用一个服刑的犯人,能够于政府官员抗争的一个荣誉称号。所以说,他的目的达到了。随即抛出了遗书,为了更加巩固这种炒作,抛出了一份满嘴假话的遗书。又像一颗氢弹一样的,在社会上爆炸,引起了众多不明真相的人关注。其实他这样做,我个人认为,他是有目的的。他里面隐含了一个,我个人认为是一个巨大的商业阴谋。那么出狱以后,正因为有了这两个事件的包装,他充分的利用的媒体,更加进一步的炒作。兰剑敏多次在北京、上海开新闻发布会,诬陷、控告我,他也多次采取这一种不法的手段,到公安部门去诬陷我,去举报我。
我刚才说了,都已经经过了公安部门的调查、落实,这都是不实之词。那他,我个人认为,刚才我举了两个例子,是吧,他打的是什么官司?明眼人、稍微有一点民商法的工商人士都知道,他打的是什么官司。但是,他,我个人认为他是不计后果,不管结果,他要的是过程。那么,大家现在从各路媒体都已经看到了,兰世立现在所扮演的角色,一个是中国民营企业的一个悲剧英雄,一个是中国民营企业能够与政府抗争的英雄。
那么正因为他扮演了这种悲剧英雄,去洗刷他过去遗留给社会的种种的不良劣迹。比如说欠银行那么多钱,国开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欠很多钱还过没有?多少人跟他的交往当中,包括广大的东盛房地产光谷中心花园的业主,这是血和泪的钱,他还过没有?房子给过人家没有?还有跟他合作过的航油啊、机场啊、起降啊,那举不胜举。那么也就是说,这么多受害人在跟他这种不守诚信的企业打交道的当中,受了这么多痛不欲生的痛苦,包括李军、杨嫚,包括我在内。那么,他要遮羞布、要遮丑啊,出狱以后,没有资本、没有资产,过去说他是以小博大的高手,那现在我认为他,开始要玩空手套。
我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到目前为止,兰世立跟媒体声称,他不欠钱,不欠谁的债啊。那当然啊,你的航空破产了,那这些债权人受了损失,只分到了百分之多少多少,剩下的都已经亏损了,你当然不欠了。你东盛房地产融资那么多钱,李军、杨嫚替你还啊。尽管是这样,他仍然是负债累累。我说几个事实,起码到目前为止,差融众还差2000多万。在洪山法院,你们可以去了解,在洪山法院的执行庭,还是还有一笔案子,正在执行当中,欠几百万。而且兰世立因为这个案子,被限制出境,你怎么说你没有负债?
所以说,正因为他资产没有了,同时还在负债累累,他又要口口声声说东山再起,超越过去的东星,要首先捞政治资本啊,要跟自己弄光环啊。
所以说,近段时间以来,我本人一直在反思,无论是媒体,包括我本人,都中了兰世立这一个商业阴谋的圈套,我们都做了他的观众,都做了他的替死鬼,都做了他的傀儡。整天吵吵闹闹的在隔空对话,你说你有理,我说我有理。你说是借款,我说是股权转让协议。
谢小青:他之所以要达到这样的目的,要跟自己去扮演一个这样的英雄的称号的时候,他就不顾一切了,不顾一切的信口雌黄,不顾一切的颠倒是非。看看这些赫然的标题,很清楚他在用什么手法。也就是说,8千万侵吞16亿的资产、狱中举报常务副市长、假签名、假公章,大家看看这些标题,任何时候,兰世立向媒体永远都会掐头去尾,不讲事实的真相。那么他这样做,确确实实对很多不了解整个事件过程当中的人来说,很容易被他迷惑,很容易被这些标题所吸引,那么兰世立永远都不管后面的事,他已经无所谓了,哪怕你纪委否定他也好、哪怕公安局否定他这种所谓假签名也好,他已经无所谓了,他回过头来,永远会告诉未来他的目标对象,谁?众多的企业大佬、投资家、金融家,他会告诉他,我还有40个亿的资产在诉讼,所以说,我是有钱的,我是有资本的。
第二,过去不是因为我兰世立不守诚信,也不是因为我兰世立这样和那样的不是,是因为谢小青在骗我,是因为政府的打压我。你看,你们现在看到报道没有啊,我在抗争啊。在扮演这种英雄。那么,我刚刚说了,其实,我谢小青醒悟了,我也希望大家都能醒悟。他不是做给我看的,也不是做给我们媒体看的,更不是做给我们广大的围观的大众看的。他是做给未来他又准备实施的空手套的对象,企业大佬、投资家、金融家看的,因为以此来遮盖他的过去,从而达到他无论是借款也好,像当年求我一样,借款也好,找人投资也好,他要有一个台阶,有一个故事。那么今天所有全国的媒体,这几年来的炒作,都为他这一个故事做了非常非常漂亮的包装,给了他很多很多的光环和角色。所以说我认为兰世立这样做,他里面酝酿着一个非常巨大的商业阴谋。这个阴谋就是我刚才说的,为了他的东山再起,不惜去诽谤他人,不惜去颠倒黑白,不惜信口雌黄。所以说我认为兰世立的目的是非常显见。他不可能,如果还是采取这样的一种做法,或者说不履行这个诚信,没有个人的道德底线,不向投资人、投资家去说真话,我个人认为,他不可能东山再起。
第六部分:期待面对面质证
21世纪网:谢总,按照您的说法,您觉得兰世立他之前对您的一些说法,甚至是一些诽谤是掐头去尾的,断章取义的,那接下来您除了在网络上曝光一些证据之外,还打算采取一些怎样的行动来回应他,或者是反驳他?
谢小青:我刚才说了,我通过这段时间的反思和对他种种的行为,我结合我当年跟他打交道,了解他的性格,我已经说了,他这个里面,他是有一定的这种商业阴谋的,那往后在这个方面我已经表态了,我从今以后不跟他隔空喊话了,也不再双方你说,我说,就像唱戏一样,你方唱罢我登场,这种作为被他去利用,被他去作为工具在利用,我不会再这样做了。
我在这里十分的盼望或者说希望能与兰世立一道邀请全国媒体,共同召集这个新闻发布会,面对全国的媒体、全国的公众,来面对面的对些事实来进行质证。
我允许他信口开河,但是对他的哪一句话,如果说我不能拿出第三方认定的证据去回应他,那算我理亏。
21世纪网:好的,感谢谢总跟我们分享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但您和兰世立之间究竟孰是孰非,我们还要等待最终的一纸判决,但是我们也相信,任何事情都是要靠证据说话的,法律会给每个人公正。(21世纪网王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