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跳转到正文内容

社会抚养费或遭地方部门挪用 15名学者建议废除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29日 17:26  法治周末微博

  “社会抚养费”去向仍是谜

  它的名字从“超生罚款”到“社会抚养费”,在新闻的不断曝光之后,人们才得知,“社会抚养费”究竟为何物

  作者:法治周末记者 尹丽     

  8月24日,媒体的一则报道,将矛头指向了备受关注的“社会抚养费”,称其存在摊派、挪用、贪腐等诸多问题。

  这并不是“社会抚养费”的“黑幕”第一次被揭开。就在3个多月前,《中国经济周刊》等媒体已经调查发现类似问题存在,并称这“或许也是天下数一数二难算的账”。

  然而,尽管话题不再新鲜,但近年来与“社会抚养费”相关的新闻,关注度都不低。这则报道也已然引发人们的热议。

  网民争相曝“黑幕”

  根据媒体的调查,“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使用环节均存在严重问题。

  首先,在征收额度方面,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各地可自行决定征收具体标准。这一规定,原意是让各地以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状况作为征收依据。但在实践中,却大大走样。

  尤其是在基层计生办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已出现“不入账或少入账”形式的案例。由于没有硬性规定,计生办工作人员操作相当“灵活”。如在贵州省从江县,“一名乡计生办主任在不到两年时间内,利用办准生证及为他人减免社会抚养费的便利,收取好处费近万元”。

  这显然违背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全部上缴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不少网民在新闻评论中,都大有“爆料”、“吐苦水”意味,也不乏更加触目惊心的描述。以至于网民“贺州听雨”评论道:“很正常了,见怪不怪。”各种爆料的真假姑且不论,人们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意见之大,足以见得。

  如一位来自天津的网民写道:“农民不容易。(生)二胎就得白干好几年?”

  还有网民表示,“社会抚养费”交得名不副实,建议政府部门考虑将其取消或改变征收方法。

  根据媒体报道,“社会抚养费”确实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地方政府部门的“小金库”。如,江西某县审计局工作人员发现,某镇2010年128万元的“社会抚养费”支出中,“餐费食品等招待费和走访送礼支出占54%,列“招待费”和“其他开支”科目,24%用于职工的奖金、补贴”。

  或许正是在地方政府尝到了“社会抚养费”的甜头之后,“摊派”征收之风也大行其道。一个早被公开报道的案例是,2008年,46岁的河南省淅川县铁僵沟村支书龚国华,在自己并未超生的情况下,为了完成乡里分摊到村里的抚养费收缴任务,仍缴纳“社会抚养费”6000元。类似的情况在其他省份也有发生。且时隔4年,该现象仍在多地上演。

  网民“贵阳老股民”调侃道:“社会抚养费应该改为:计生办存在经费。”而另一位名叫“微笑北京”的网民则表示:“挪用应追究刑责。”

  难以理解的“美名”

  在农业税取消、农民建房罚款被禁止后,“社会抚养费”扮演起地方财政收入的大头。《中国经济周刊》认为:“这就不难理解,尽管国家三令五申要求‘社会抚养费’收支分离,但一些地方财政依然按比例返还。”

  网民“ylchu”直言:“现在‘社会抚养费’已经成为地方政府敛财的一种手段了,让他们放弃这块大肥肉?太难了。”

  另外,还有网民认为,政府有必要公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将其置于民众监督之下。

  早在1980年代初期,“社会抚养费”的名称还是“超生罚款”。顾名思义,这是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群征收的款项。

  之后,超生罚款几次更名,性质也逐渐从罚款演变为补偿性的行政收费。1994年,改为“计划外生育费”。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文统一为“社会抚养费”。2001年,“社会抚养费”这一称谓,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得到明确规定。

  在新闻的不断曝光之后,人们才得知,“社会抚养费”究竟为何物。但同时,一些人也认为,“社会抚养费”名不副实。

  网民“无心之过”认为,从超生罚款到“社会抚养费”,“只是为了好听而已,没有别的意思”。“社会抚养费到底抚养了谁?”网民“cw3339”则评论道。而发出类似感叹的网民不在少数。也有人表示并不理解“社会抚养费”这一“美名”:“收了钱也没看见社会抚养啊。”

  历经时代变迁,“社会抚养费”尽管从外到内都有了改变,但其罚款意味却依然浓厚。除超生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未经审批再生育、不够间隔期再生育等行为,也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而如果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很可能导致新生儿无法落户,由此导致一系列麻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杨支柱就是知名的“以身试法”者。

  因为女儿若楠是二胎,属于“超生”。杨支柱被要求上缴“社会抚养费”24万余元。在他拒绝缴纳这笔费用后,导致女儿长时间上不了户口。没过多久,他的银行账户被冻结,被认为必须缴纳的社会抚养费被计生部门划走。

  “既然‘社会抚养费’是补偿性的,那就应该用多少收多少,不用不收。我们使用水、电、煤气不都是这样收费的吗?政府应该根据每年的儿童福利实际支出,按人头平均,计算出每个‘超生’孩子所享受的社会福利。”在一篇评论文章中,杨支柱表达了他对“社会抚养费”现状的不满。

  存废尚存争议

  今年7月5日,一份由15位国内法学、人口学学者联名签署的修法建议书,正式寄送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该修法意见书提出全面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废止“社会抚养费”制度等建议。

  学者们的一致意见是,2004年,我国宪法修正案已明确提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且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中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时机已经成熟。

  而“取消或废除社会抚养费制度,不仅体现了对生育权作为基本人权的保护,还能避免现行社会抚养费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不公平和不平等现象”。

  时隔一个多月,建议书的发起者之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告诉媒体,“全国人大已将其中的意见向高层反映,但目前未见启动修法程序”。

  在网民对此的评论中,大多都同意上述学者的意见,即“取消或废除社会抚养费制度”。

  但这恐怕还有一条漫长的路要走。网民“yibo80”称:“没有健全的监管体系和制约法律,废除了“社会抚养费”这个名目后,会不会换个名目套上马甲还是照收不误呢?”

  网民“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则表示:“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可废,否则超生将更难控制,但可改为由财政部门征收全额入国库。”

分享到: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 新闻日本驻华大使:座车遭拔旗系单独案件
  • 体育美网-彭帅低迷首轮出局 小德横扫晋级
  • 娱乐刘嘉玲揭梁朝伟闷蛋生活谈与陈冠希合影
  • 财经国务院:将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
  • 科技百度反制360:双方趁夜上演攻防战
  • 博客日本驻华大使讲述袭车事件细节(图)
  • 读书阎锡山阴谋暗杀毛泽东 朱镕基离任心头痛
  • 教育孝感一中“吊瓶班”无一人考上重点大学
  • 育儿代孕:怀女孩就堕胎 小学入学逼哭校长
  • 健康滥用止痛药能致死 你被癌症盯上了吗
  • 女性贝克汉姆1年吸金千万英镑
  • 尚品惨遭禁止的时装广告 揭秘白酒勾兑潜规则
  • 星座鬼节4法转大运 测试爱情中你欠揍吗
  • 收藏日本研究称梵高是色盲 翡翠市场终于抑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