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廖鹏报道
土地是农民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命根子,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失去生活来源。近年来,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必须实行“先安置补偿,后拆迁”的基本原则,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但是,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的临江工业园区“圈地”千亩,千余失地农民难有保障,成为城市的“新无业游民”。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采访发现,合江县为大搞临江工业园,从2006年起先后从该县的榕山镇到合江镇放量占地数千亩,仅张湾片区征地高达4000亩左右。土地被征后,特别是“临江工业园”张湾片区失地农民约1000人医保无着,有近2000人失业。3年来,大部分失地农民过着“种田无地、失地无岗、医保无望”的三无生活,成为了城市“新无业游民”。
临江工业园区只开花不结果
随着城镇工业化的不断加速,一些地方政府为追求GDP增长,大建工业园区。合江县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据了解,从2006年以来,合江县工业造园越演越烈,大量土地被征用,这些土地现在大多荒芜闲置。
在合江县榕山镇临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展厅内,记者仔细观看了该园区沙盘模型图,规划面积为30平方公里,整个园区布局在长江上游的沿岸地带。据介绍,临江工业园区分“一区五园”,涉及化工、机器、物流、机电、中小型企业等产业。目前还在招商引资中,许多入园项目仅是签订了一纸协议而已,实际上都处于观望,没有大的项目动工建设。
记者注意到,入住工业园区的企业门庭冷落,从榕山公路望去,闲置荒芜的土地至少有数百亩,许多土地已是杂草丛生。
在临江工业园区张湾片区,被征地约4000亩,入驻的企业仅有几家,只有郎酒集团纸箱包装厂正在建设当中。
记者看到,政府修建的一大片厂房,空空如也,没有见到入驻的商家投资兴业,几条宽敞的水泥马路两边厂房大门紧闭,就连看管的保安也没有,显得十分凄凉。
据村民陈红连介绍,张湾片区(明家坝和槽房村)在2010年实施的大面积征地拆迁,政府把农民通通赶进了城里,电视广播天天都在叫喊“招商引资”,招来招去也不见大型企业“上钩”。
但是,事实上该园的许多项目至今也没有动工建设,几百亩土地依然荒芜闲置,所以,当地老百姓看到失去的土地抱怨:“招商引资如同演戏。”
“榕山镇有上千亩的土地都荒芜闲置,又在我们张湾片区大量违规‘圈地’,这不是公然浪费国土资源。”一拆迁户为此倍感焦虑。
据合江县土地利用股郑瑞全股长介绍,“临江工业园区”分张湾片区和榕山片区,主要征地范围在合江镇和榕山镇,从工业园区成立以来,累计征地面积7000亩以上,仅合江镇张湾片区的明家坝村、槽房村等村社已征地面积在3000亩左右,具体的征地面积要耕保股最清楚。
一个农业县,按土地的配额指标不到50公顷,为何“临江工业园区”征地面积如此放量?上千亩土地被荒芜闲置,临江“工业园区”陷入了只开花不“结果”的尴尬中。
群众对征地存疑
一村干部称,按照国土资源部征地要求,必须履行“两公告一登记”的法定程序,但是,合江县国土部门却与国家禁令相违背,涉及征地问题并没有履行法定程序。
明家坝村10社今年58岁的村民向主国含泪告诉记者:“因征地上访涉嫌犯罪我被判刑2年,缓期4年执行,老百姓合理的诉求为何遭遇如此厄运?”
向主国说:“张湾片区早在2006年就开始临征地,直到2010年我们被赶出明家坝村才知道土地被占完了,明家坝村和槽房村被占的土地大约有近4000亩,我们从没有看到过省上的征地批文,更没有见过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
“征地按国家政策,老百姓应享有合法的知情权,但是,合江县则是想占就占,就是因为大量占用基本良田和耕地,包括征地安置补偿不公等问题,到县上去上访,结果我父亲被判刑。”向主国之子有道不尽的苦水。
记者调查发现,仅明家坝村和槽房村被圈地面积达3000亩以上,经当地村民核实,“两公告一登记”在这里没有落到实处。
对此,合江县国土局回复道:“川府土〔2007〕132号批准征地913.08亩,川府土〔2008〕234号批准征地829.57亩,合计1742.65亩。由于园区中心¢720天然气管道距离管线中心线各50米范围(涉及土地508.23亩)不能用于建设,因而首期未报征。在补偿过程中,农民以搬迁进城后不便耕作为由,坚决要求对天然气管道两侧50米范围一并补偿,并形成了‘村民决议’。在这种情况下,县上在组织报件报征的同时,统一进行补偿安置,并且在征地批文未到之前保持土地原状,不存在少批多征和未批先占。”
有关征地实施程序问题,国土部门的解释是:依法并不折不扣地进行了“两公告、一登记和听证”程序。一是县政府于2009年10月21日以合府地发〔2009〕38号、2010年3月19日以合府地发〔2010〕12号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在所在村社进行了张贴;二是县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4月26日以合国土资告〔2010〕17号发布《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同时根据群众申请,于2010年5月18日在合江镇政府大礼堂举行了公开听证会,约200余名户主代表参加。
但村民们认为这是国土部门的狡辩。据记者调查,上述国土部门的说法与村民反映的事实不符。
安置补偿不合理 失地农民无保障
明家坝村9社一位叫陈红连的老农说:“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我们这些失地农民在城里过上了好日子,实际上不然,安置房每人4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500元的选房,超出平方面积一律按2500元至3000元每平方米的市场价购买,大多数的安置户把安置房简单装修后,安置补偿费已所剩无几,这叫人如何生活”。
记者在现场了解,所谓的拆迁安置房实际上是“限价商品房”,整个安置小区街道不到4米宽,显得十分狭窄,没有消防通道,房前屋后不见任何绿地,一幢紧挨一幢,密密麻麻的建筑让人透不过气。
然而,原规划设计6+1建筑,如今变成了7+1,甚至8+1的高层建筑。
据陈姓拆迁户介绍,所谓的惠民限价商品房,大约有30多幢,仅张湾片区返迁房安置人数约3000多人,对于这些限价定向安置房存在的问题,老百姓已到了“骂街”的地步。
明家坝村9社的钟正国告诉记者:“我们村土地被征后,一张补偿清单就把老百姓欺骗了,许多老百姓至今也没有弄明白,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保险费等不知道该拿多少,国土局的糊涂账谁也说不清楚。”
“按中央政策对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农民房屋时必须实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但是,民江村在征地问题上,完全是忽悠与‘暴力拆迁’并举,房子被推了后,每个月150元过渡费,这一过度就是几年,这叫人咋活!”钟正国说。
向主国说:“按国家政策土地补偿费应该是征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6倍到30倍之间,但是合江政府按6倍到12倍来计赔,不仅克扣土地补偿费,还克扣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而合江县有关部门答复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执行人均耕地1亩及1亩以上两项补偿费倍数之和按16倍计算,每下降0.1亩两项补偿费倍数相应增加3倍,非耕地减半计算。
据介绍,仅张湾片区的明家坝村和槽房村的失地农民已参加新农保的约几百人,18岁以下的有几百人,18岁到(女,54岁)和(男、59岁)的失业人员有近2000人。
这2000多失地农民没有任何社会保障,有关系的农民就能办理一个“失业证”,两年多了没有领取分文失业保险金,也没有接受任何再就业职业培训。有村民说:国土局“只要地,不要人”。
向主国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关于房屋安置,是以房安置,还是以货币安置,应该尊重老百姓的意愿,但是,合江县采取一刀切,政府把被征地农户的安置房交给了社会,而安置房一夜间变成了‘商品房’。”
“房屋安置应该是当地政府的民生工程,本应与政府统征办签订安置协议,房屋质量有保障,但是,统征办为加快安置速度,却把60%的补偿费先支付给企业,余下的40%房款交钥匙时补清,导致安置房进入了变相的企业强制行为”。向主国说,“老百姓很无奈,只好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
记者在限价安置房小区看到,许多安置房屋面、楼面、墙体开始裂缝,部分套房楼上渗水楼下可以“冲凉”,这所谓的限价商品房的确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安全隐患。
有关部门对人口安置问题的解释:坚持按“人随地走”原则实行安置,除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按市政府规定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外,对其他农转非人员一律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共实行社保安置1500人,按当年缴费标准42845元/人计算足额划入社保专户并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手续。为何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险无着落呢?这与国家征地政策相违背。
“失业保险按当年市政府规定足额享受的为8470元/人,在征地时,广大被征地群众共同要求直接支付给个人自行购买。从顺应广大群众民意出发,该县按征地时的最高标准直接支付给了被征地户”这种作法与《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相违背,属严重违规。
记者还了解到,合江县城新教街张湾片区约30幢限价商品房都属于违规建筑,当地住建局还没对质量验收合格,竟然近3000多人住进了返迁房,如果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职能部门回应“违规”
为进一步核实合江县“临港工业园区”违规征地行为,《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几次前往合江县国土局要求出示《四川省人民政府的征地批文》,但是,记者受到了有关部门的故意刁难。
耕保股一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了实情:“我们合江县省上的批地指标不到50公顷,地方经济要发展,国土部门不供地又如何谋发展?”
记者仔细查看批文,根据《国土地管理法》及四川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合江镇明家坝村和槽房村川府土【2006】735号、【2007】132号、这两批次土地因未发生用地行为,已属于失效批文,按规定应重新报批,并交还村集体组织复耕。
据了解,在2010年明家坝村和槽房村未批土地前已全部实施拆迁征地补偿行为,故【2010】148号、【2012】369号中涉及的1000多亩土地,按规定属“未批先占,未批先补”的违规行为。
针对临港工业园(张湾)片区等违规现象,合江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分管领导华正国副局长和国土执法的胡大队长接受了记者采访。
华副局长由于刚上任不久,有关具体征地问题由胡大队长作相应解释,但是就土地批文失效和“未批先占,未批先补”等违规行为胡大队给予否定。
胡大队长认为:“征地全国各地都一样,难免有一定瑕疵,只要发生了安置补偿行为,企业看好哪一片地就供地,不存在违规。”
有关工业园区的土地闲置问题,合江县的土地部门未作答复。
经记者在该县社保局暗访发现,张湾片区的明家坝村和槽房村的法定的失地农民只办理了“养老保险”,克扣了“医疗保险”,政府没有给失业人员交纳失业保险金,导致“失地又失业”。
与此同时,张湾片区有近2000人失地农民没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合江县国土局分管华副局长面对记者承认错误。
有关合江县限价商品房开放商擅自调整建设规划许可,擅自将6+1改为了7+1和8+1层高等问题。该县住建局罗局长说:“对于开发商的违规建设行为,已作出了顶格处罚,从法定程序应依法拆除,但是,这毕竟是失地农民的定向安置房,县政府也派人在现场监管,实属无奈之举”。
记者问:“失地农民的安置房到目前都还没有统一验收合格,为何开发商就全部交房,并且大多人都入住了,安全质量有何保障?”罗局长对记者的提问没有作更多的解释。
有专家分析认为,合江县“发展城市经济,加快工业兴县”并非坏事,但是,不能一边大量“圈地”,一边又大量闲置,如此浪费土地资源将成为历史的罪人。
目前,合江县正在城市加大占地西扩,一大片又一大片的农村集体耕地即将变成废墟,失地农民将被请进政府的“限价商品房”中,张湾安置模式又将重演。
本报记者对此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