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事登记新规实施 商人称和在香港一样容易

2013年03月02日 17:41  中国青年报 

  本报深圳3月1日电(记者武欣中)“以前只知道在香港办公司很容易,没想到在深圳也和香港一样容易”,今天上午8时20分,在深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前海富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吕先生从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和深圳市委书记王荣手上接过了一张营业执照,这是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发出的首张新版营业执照,也标志着《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新版营业执照与商事登记改革前的营业执照最大的区别是,执照上不再记载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

  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士介绍,以后,在深圳注册的企业,一般的经营项目可以直接经营,需要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拿到营业执照后再去审批,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办执照时不再收取验资报告。

  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评价称,这张新版营业执照的颁发,是我国工商登记和监管史上一次重要的理念、制度和服务创新,对今后推动全国建设规范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意义重大。

  去年10月30日,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该规定被认为实现了六大突破,包括:改革现行以“营业执照”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建立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审批与监管相统一的登记制度;改革现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现行企业登记年检制度,实行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改革现行企业退出机制,建立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现行商事登记公示制度,构建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全面推行网上登记,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徐友军表示,商事等级制度的改革将使深圳的营商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办理营业执照的门槛取消后,在深圳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都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成为商事主体,营商权由此成为市民一项重要的权利,鼓励更多人进入创业、创新、创富的时代。此外,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也会大范围降低营商门槛,除非特许经营外,其他的都是自由经营。

  新的商事等级制度还会进一步理顺“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徐友军说,截至上月,深圳市场主体已经达到99万多,传统的“人盯人、地毯式、保姆式”的监管方式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商事等级制度改革把政府不该管的统统交给社会,股东、客户和市民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将有更大的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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