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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国有股权变动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 03:00 新浪财经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信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一、股权变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就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2350万股股份转由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工”)持有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为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第二集团公司”)重组之需要,经财政部财企〖2003〗88号《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上市公司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及财企〖2003〗130号《关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批准,将东安集团公司所持本公司32350万股、占总股本的70.01%的股份划转至中航第二集团公司,再由其投入中航科工。中航科工经国资函〖2003〗2号文批准,于2003年4月30日依法设立。

东安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权由中航第二集团公司划转投入中航科工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变动情况如下表:

重组前重组后

控股股东东安集团公司中航科工

持股数量32350万股32350万股

控股股东持股比例70.01p.01%

股权性质国有法人股国有法人股

最终实际控制人中航第二集团公司中航第二集团公司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在最近六个月内不存在买进或卖出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函〖2003〗66号文同意豁免重组设立中航科工过程中因下属A股上市公司股权的多次划转而须履行的多次报告和披露义务,同意豁免其下属A股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须多次发表意见的义务,同意中航科工设立后,由中航第二集团公司代表下属相关控股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股权变动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不变。本次股权变动完成后,东安集团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二、本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

本次股权变动发生前,本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中航第二集团公司。本次股权变动后,本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中航第二集团公司。公司本次股权变动并未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任何改变。

本次股权变动涉及的股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国经贸企改〖2003〗262号《关于同意中航二集团重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批复》;

2、财政部财企〖2003〗88号《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上市公司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3、财政部财企〖2003〗130号《关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4、中国证监会证监函〖2003〗66号《关于同意豁免中航二集团设立中航科工过程中相关股权变动所涉及的多次报告和披露等义务的意见》;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函〖2003〗2号《关于设立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五月十六日

摘自2003.5.17《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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