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盐贩卖缘何屡禁不绝(06-11-1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14:46 审计署网站

  

  为了普及碘盐,防止碘缺乏病,我国自1994年起实行食盐专营制度。但审计发现,从实行食盐专营制度以来,私盐贩卖却屡禁不绝,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食盐利润巨大是私盐贩卖屡禁不绝的动力。目前,我国大多数省份食盐从定点生产厂家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至少要经过省、市、县三级盐业公司、批发部、转代批发商及零售商等四至五个环节。正是由于流通环节链条过多过长,而各环节均要保障相应利润空间,因此食盐在各流通环节必然层层加价,使得食盐产销形成巨大差价,利润过高。如某省2005年粉精盐每吨出厂价为440元,经过三级盐业公司的流通,以每吨2160元的批发价格到达零售商,从零售商再卖到消费者手中每吨就到了2400元,产销差价高达5.5倍。正是由于食盐产销价差巨大,经营食盐利润丰厚,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各地不法商贩不惜铤而走险,私盐贩卖屡禁不绝。食盐销售环节的高额利润正是私盐贩卖屡禁不绝的动力。

  二、小盐场滥采乱挖是私盐贩卖屡禁不绝的源头。由于海盐产区地下卤水资源丰富,盐业生产方式粗放,制盐工艺、技术、设备简单,所需资金不多,受利益驱动小盐场一哄而上,滥采乱挖,私盐冲销食盐市场,给食盐市场的监管客观上带来极大困难,以至于出现了越是产盐地区,私盐贩卖越猖獗,碘盐普及率的提高越难,小盐场成为私盐贩卖屡禁不绝的源头。如某省2005年仅两个地市就有小盐场千余家,年均产能不足1.5万吨,其中三分之一的小盐场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制盐许可证,长期滥采乱挖。该省2003年至2005年盐政执法查处的7万余起私盐案件中70%来源于小盐场。

  三、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也是私盐贩卖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我国食盐专营依靠的是发改委、工商、国土、盐务等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齐抓共管,共同完成食盐专营目标。但由于种种原因,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并不到位,这也是私盐贩卖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一是工商、国土资源、盐务等部门对制盐企业的许可生产管理未能有效协调,各行其是,致使大量小盐场证照不全,违法生产现象严重,使非法小盐场成为私盐贩卖的源头;二是现行体制下各级盐业公司大多身兼二职,且均无专门的行政经费保障,因此,盐业公司基于保障公共利益和维护自身利益的双重考量,必然会出现重经营轻监管、履行监管职责时重市场监管轻行业管理的现象,使行政主体的权威性受到损害,盐政执法力量薄弱,为私盐贩卖提供了可乘之机;三是政府相关部门对食用加碘食盐宣传教育不够,未能使食用加碘食盐的好处和碘缺乏病的危害深入人心,一些地区老百姓因循传统习惯,食用碘盐意识不强,加之食盐与工业盐外观相像,消费者很难识别真伪,客观上也为私盐贩卖提供了市场。

  针对私盐贩卖屡禁不止,危害碘盐普及的现状和原因,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是要加快对食盐流通体制的改革步伐,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压缩食盐利润空间,从根本上斩断贩卖私盐的动力;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对盐行业加强监管,有效协调,齐抓共管,形成执法合力,尽快对小盐场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制盐企业秩序,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碘盐普及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杜绝私盐贩卖,以确保全国人民食用合格碘盐,持续消除碘缺乏病,提高人民生存质量,促进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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