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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南京市公布20条房地产救市意见之后,本周一晚,杭州市政府《关于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24条)悄然出台,引发市场震动;周二,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借款家庭,其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上限从10万元调整为20万元。一时间,不少媒体纷纷推测,这是上海市政府加入长三角楼市救市的信号。
商报记者 袁晨晨
但在,本报记者看来,仅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对于上海楼市的影响微乎其微,要想让市场走出成交日益低迷的阴霾,需要的是如杭宁两地一样的实质性措施。
与杭宁救市意见有质的区别
10月14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再次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08年10月15日起,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上限作出调整,对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借款家庭的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上限从10万元调整为20万元。
具体调整方法为:首先分别计算每一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的可贷额度,每个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然后将所有借款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4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20万元;每户家庭购房总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只有一个人参与贷款的家庭,仍按现有计算规则。
昨日,上海一些媒体报道指出,这次是上海市政府救市的一个信号,但本报分析认为,与南京的20条意见、杭州的24条意见相比,上海“调整公积金贷款上限”措施在救市力度上相差实在太大,有质的区别。
去年,在上海房价飞涨、房地产市场调控压力极大的情况下,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曾经被“逆势”上调,但并未引起太大波澜。去年8月14日,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07年9月1日起,对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从以户为单位计算贷款额度,改为以户为基础,配偶(或参贷人)分别计算额度的办法,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另增加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10万元(最高额度50万元)。
如今,上海再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不过是在上次调整的基础上,将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上限从10万元调整为20万元而已。有知情人士透露,上海市有关部门早已开始酝酿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只不过是分步实施——去年将贷款限额提升至50万元,今年再将其提升至60万元而已。
对购房者影响具有局限性
自去年年底“第二套房贷”细则实施以来,上海楼市低靡至今。目前,上海房地产市场的购买力结构已经发生了微妙变化,在上海本地及外来购房者的数字随着成交数据同比双降的情况下,外省市购房者的数量占比不断上升,已经与本地购房者平分秋色。
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上海共成交新房(不含别墅)约7.3万套,其中上海本地人购买约5.8万套,但在剔除约4.2万套动迁配套房之后,纯商品化购买公寓仅约1.6万套,而中国大陆其他省市来沪人士购买新房达1.46万套。由此可见,上海本地购房者已经不再是楼市的绝对主力购房人群,在这样的形势下,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这样完全针对本市户籍人口的政策,对整个需求市场的影响已经具有相当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