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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国土局开发工程迷局重重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6日 18:56  三秦都市报

  工程层层转包 文件涉嫌造假 政府打下红头文件欠条

  个体工商户鲁延景六年前给旬阳县国土局开发工程的工地上供石料,有42万元材料款一直未能结算,多次索要无果之下,他将该工程业主旬阳县国土局和施工单位告上法庭。

  2月3日旬阳县法院对鲁延景讨债案公开审理。随着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的进行,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某些文件涉嫌造假及工程被层层转包等问题,又相继被曝光出来。

  讨薪五年:从红头文件到挂历讨薪

  安康市旬阳县政府5年前搞大开发,四川省的200多名民工在民工头乔大普的带领下,在旬阳县土地局牵头的工地上干活。因贷款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工程最后被迫停工。旬阳县政府计划通过招商引资结算前期拖欠的工程款,但一直没有结果。之后政府又打算用汉江水电站在当地占用土地款项来付清农民工工资,又因该工程未按时进入,还款计划再次落空。

  去年春节前,四川民工为讨薪在旬阳县又守候十天十夜,结果得到的是县政府资金无限期到位后,才能兑现的“红头文件欠条”。旬国土资函字(2008)4号文件承认:“目前尚欠施工单位工程款400余万元,施工单位拖欠乔大中、李中喜等民工工资100余万元。五年来因工程无法启动,拖欠的工程款一直未兑付。”并承诺,“县政府资金到位后,我局及时通知你们,由你们与施工单位来我局当面算清账,以施工单位提供的拖欠名单和数额为依据,所欠民工工资由我局现场向你们兑付。”并把该红头文件上的无限期承诺“等同欠条”。

  本报以《守候十天十夜讨来红头文件白条子》为题报道了该事件。民工头乔大普昨日告诉记者,去年旬阳县政府最终拿出20万元现金,其中5万元给了旬阳当地的民工,12万元打发四川民工回家,3万元还被旬阳县土地局会计截留,结算自己丈夫给工地供应材料的欠款。旬阳县政府和县委去年先后成立由劳动局、审计局等部门参于的调查组,但就是没有兑付民工工资的具体表现。

  带领家乡民工想通过辛勤劳动赚血汗钱的工头乔大普,看到五年要不来一分钱欠款,无颜见父老乡亲的他只好外出躲债。去年四川省汶川地区发生8级大地震,和乔大普一起打工的许多农民工家里也遭受重灾。这些农民工向乔大普再次催要工资,希望重建家园。农民工家乡广元市朝天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去年7月30日,向旬阳县政府发来《关于请求协助解决旬阳县国土局拖欠我区农民工工资》的函,希望旬阳县政府能对此妥善处理,以表示对灾区人民的关心和厚爱。

  乔大普昨日告诉记者,旬阳县县委书记和县长都表示予以重视,尽快解决,但就是拿不出钱。今年春节前,乔大普将自己五年讨债经历和相关证据,做成15份挂历,送给旬阳县县委书记、县长及相关部门领导,提醒领导们每天面对挂历查看时间时,都不要忘记给农民工还账的大事情。

  讨不来石料款 个体户状告国土局

  旬阳县个体工商户鲁延景也成了该工程的受害者。2002年他得知县国土局要开发“旬阳县汉江大河南防洪堤工程”,便承包一家采石场,与工地达成供料协议。原计划供料4.8万方,但因工程中途停工,运送了2.6万方之后,石料就没地方放置了。2003年鲁延景和施工负责人乔大普核算了自己的账目,乔大普认可还有42万元欠款没结算。

  鲁延景多次向乔大普催账,乔均以国土局资金没到位为由称无力清算。看到乔大普确实没钱,鲁延景说自己找到旬阳县国土局讨债,国土局领导多次承诺“已向县政府汇报积极想办法,争取早日解决。同时,在县政府资金到位后,我局及时通知你们由你们与施工单位来我局当面算清账,以施工单位提供的拖欠名单和数据为依据,所欠农民工工资由我局现场向你们兑付”。2008年1月28日,旬阳县国土局还以红头文件形式,给农民工重复上述承诺,并强调“此承诺等同欠条”。同年2月1日,国土局在该红头文件下又保证“争取2008年年底全部解决”。但鲁延景和乔大普等人多次向土地局讨债,均无功而返,未果之下,鲁延景今年春节前将工程业主旬阳县国土局和给自己打欠条的施工负责人乔大普告上法庭。他说,自己把石料供给了国土局名下的工程,虽然欠条是施工负责人乔大普签名认可的,但乔无力还债,国土局应该不能让自己的血汗钱“打水漂”。

  国土局下红头文件欠条是为安抚讨债民工

  旬阳县法院2月3日下午两点半公开审理此案。作为第一被告的旬阳县国土局委托监察股股长和律师荆新荣到庭应诉。在鲁延景出示“乔大普以项目部名义给我打的欠条”和旬阳县国土局以红头文件打的欠条和还款承诺两证据后,国土局代理律师荆新荣质证道:乔大普欠鲁延景石料款是否属实,他们不便发表意见。因为国土局的工程发包给了中铁十七局第四工程处,并未和鲁延景有合同关系。认为鲁延景将国土局列为被告没有法律依据,纯属错列诉讼主体,请求法院依法驳回鲁延景对旬阳县国土局的诉讼请求。对于鲁延景出示的国土局以红头文件形式打下的欠条和还款承诺,律师荆新荣代替国土局解释道:发函是有一定背景的,2008年2月1日,民工讨要工资,采取过激行为围堵国土局的机关大门,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加之当时大雪灾,天寒地冻,为安抚民工回家过年给的承诺函。

  工程招标被指有作假嫌疑

  为了证明鲁延景的账目和旬阳县国土局没有关系,律师荆新荣向法庭提供了“施工招投标书”。法官看完后问被告,招投标书上的投标单位——中铁十七局第四工程处的韩某是什么人?被告代理解释说“是中铁十七局的法人代表。”原告鲁延景立刻认定该招投标书印鉴和公章都是假的。鲁延景还补充说明,自己多次向乔大普要不来42万元材料款,得知中铁十七局第四工程处是中标单位,曾四次到中铁十七局第四工程处要钱,结果被告知中铁十七局第四工程处在旬阳县根本就没有招标过这个工程。第二被告乔大普也认可这一说法,他说自己承包该项目后才发现,中铁十七局第四工程处在2002年3月19日就下了投标标书,并将李某列为投标单位联系人,23日才将李某认定为招投标委托人,认为中铁十七局作为国有正规大公司,是不会这样违反常规操作的,应该是有人假冒中铁十七局第四工程处在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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