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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3月14日 13:07 和讯中金网
据有关部门统计:京城的各种中介服务机构有几千家,其中房屋中介占了大半,几乎遍布北京的每个角落。实际上, 既有房地局审核颁发的资质证书、又有工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的中介公司只有500家;而无资质证书,只有营业执照的也 有500家;既无资质证书又无营业执照的公司就更是不计其数。无论是大街小巷还是胡同角落,几乎到处可见。而由房屋中 介引发的投诉也最多。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北京市消协受理的对中介服务的600多起投诉中,涉及到房屋租赁的占了 70%。至于上当后忍气吞声者更是屡见不鲜。人们不禁要问,房屋中介服务到底是怎么了? 踏入“中介”圈劫你没商量 目前,不少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仅有“信息咨询”项目。 按照规定,房屋中介只有取得了有关部门的房屋中介资质后方可开展中介业务。然而许多公司却以“信息咨询”为由 开展房屋中介业务,乱收费现象严重。杨先生向一家公司联系租房时,共交了两笔费用,一笔是信息咨询费200元,另一笔 是租房押金1000元。对方声称,如果双方成交,这笔租房押金即作为第一个月的房租。然而,当杨先生房屋租赁未果向这 家公司索要租房押金时却遭到拒绝。 不久前,急需租房的伊女士通过报纸广告找到了3家房屋中介公司,向其中两家各交了600余元的中介费,向另外 一家交了300元的信息费,并都签了合同。谁知一家收了中介费的公司没过两天便踪迹全无,物业管理人员也不知去向,收 该女士信息费的那家公司给她提供的5个信息全是假的,当伊女士打电话去质问时,该公司竟蛮横地说:“你找记者来采访吧 ,我们不怕。”倒霉的伊女士进而怀疑起第三家公司的可靠性,便给公司的联系人打电话,联系人却总不在,呼房东,房东也 不回电话。伊女士觉得事情不妙,便给公司留言说:如果发现什么都与合同不符,便马上报警。不久,这家公司便派人把中介 费退还给了伊女士。伊女士气愤地说:“找了3家公司,3家都是骗子,以后谁还敢相信房屋中介公司?” 像这样通过中介公司租房上当受骗的,不仅仅是伊女士一个人,许多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面对房屋中介留下的一个 又一个尴尬,人们不禁要问:这就是所谓房屋中介服务吗? 租房上了当中介不赔偿 不少租房者受骗后不知找谁投诉,一位女士上当后曾给“110”打电话报警,“110”要她向消协投诉,据北京 市消协一位先生透露:消协收到有关房屋中介公司的投诉非常多,但是由于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消协也只能进行调解。如果 证明被投诉的公司确实是骗子公司,那就只能转给工商局解决或让消费者上法院起诉了。杨先生两年前通过一家房屋中介公司 租到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并交了一年的租金两万余元。谁知房东是假房东,接着中介公司联系人也下落不明了。 杨先生找到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却称联系人早就辞职了,所签合同也是盗用了公司的名义,因此公司不能负责。不走 运的杨先生只好把这家房屋中介公司告上了法庭。可是,时至今日,尽管花去了许多时间和精力,他的案子依然没有结果。 当然,这方面有结果的官司也不是没有,然而有了结果又怎样呢?1999年8月,在报社工作的汪小姐与西城区的 一家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委托书,双方约定由该公司代为租赁房屋。该公司提供了有关信息并派员与汪小姐共同查验了出 租人李某出租房屋的有关手续。看房后汪小姐对房屋很满意,想到有中介公司的人查验房屋手续,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便爽快 地与李某签了房屋租赁合同。汪小姐支付了中介公司提供中介服务的信息咨询费1300元、看房押金500元,并向“房主 ”交纳了一年的房租2.16万元,同月28日汪小姐搬入该房居住。谁知就在入住进一个星期后,北京地铁公司的人来到汪 小姐的住处,要求她搬走,并出示了产权证明。汪小姐房租交了,中介费交了,但房却没能住上几天,她一怒之下将中介公司 推上了被告席。 法庭上汪小姐认为,其通过该中介公司介绍,承租一套三居室住房,给付了该公司中介费1800元,并与房主签订 了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了一年的房租。但该房系违法出租,无法进住,对此中介公司负有责任。汪小姐要求该公司返还中介 费,赔偿房屋租金,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被告席上的中介公司则认为,他们为汪小姐提供房源,只是中介服务机构,没有审查房屋合法性的义务,公司已坚持 诚实信用原则,无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并为汪小姐找到了出租房屋与“房主”,中介服 务已经完成,故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鉴于“房主” 实际收取的租金,汪小姐应向“房主”索取,不同意其诉讼请求。 海淀法院的法官认为,该公司系房地产信息咨询机构,其收取了汪小姐的中介费,应保证代为汪小姐承租房屋的合法 性,并负有履行提供租赁房屋手续的核验义务。由于汪小姐有证据证明承租的房屋系违法出租,致使无法居住。故该公司应承 担相应的责任。对于汪小姐要求某公司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因为双方没有对提供不实住房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且该公司并 未实际收取租金,汪小姐要求该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退还房屋租金,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对此法院不予支持。 1999年11月海淀法院经过审理,最后判决:由中介公司返还汪小姐中介费人民币1800元。 官司打完了,汪小姐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和精力只讨回了中介费,对于被假房主骗走的租金恐怕还要通过公安机关才能 够追回。 房屋中介:玩“空手道”别出了圈 一位房屋中介工作人员的话道出了北京许多房屋中介公司的生意经:花钱从别的中介公司买信息,至于这信息是真是 假,有多大水分,那只有靠顾客自己去甄别了,他们只管收钱。那么,别的中介公司的信息又是从哪儿来的呢?据有关知情人 士透露:中介公司往往先在报纸上登广告,谎称某人想租房。当房主与中介公司联系后,中介公司再把这信息卖给租房者。因 此,一方面房主不知道自己其实是在和中介公司打交道,而且还被当作商品卖来卖去;另一方面,租房者的利益自然也得不到 保障。更有甚者,某些公司为了骗取中介费,竟然设下圈套,诱租房者上钩。他们先是告诉租房者有合适的房源,但必须先交 中介费才能得到房主的联系办法。而当租房者交了中介费后,房主却往往回一次电话后便再也联系不上了。原来,中介公司与 所谓的房主是一伙的,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骗钱。 针对房屋中介服务存在的诸多问题,有关专家建议:在房屋租赁、买卖选择中介时,要注意以下五点:一是要看它有 没有工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二是要看它有没有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颁发的资质证书;三是要看该公司有没有一定规模的 固定经营场所;四是要看它的资金实力如何;五是要看该公司在社会上的信誉好不好。另外,与中介机构签订合同,要详细具 体,要求对方明确约定租房地点和范围、居室大小、设备和价格,一旦违约便可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中介公司提供房源的房主 ,要预先核查身份证、房本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出租房证明,避免上当受骗。刘克锦刘克谦(摘自《市场报》) 相关报道:评论:购房申贷急需中介 相关报道:房地产中介:进入容易赚钱难 相关报道:警惕有些房产中介耍两面派 相关报道:北京房屋中介投诉仍是热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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