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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的博弈:国有大股东何以失败(7)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1日 16:11 中欧商业评论
第四,合资公司效益的好坏,与国建集团关系不大,而主要取决于民钢公司的努力。但国建集团通过其持有的51%的股份在利益分享中拿大头,这也就难免民钢集团暗渡陈仓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有没有改善的办法?当然还是有的。合资企业中股权的分配,除了作为利润分享、成本分担的工具之外,最主要的是作为激励机制,使得合资企业各方实现共赢。分配的方法,要和合资企业各方的努力与未来合资企业成功的相关程度直接挂钩。 由于国建集团本身没有钢结构制造和安装能力,因此采取分包的形式、由多家专业公司投标,可能是最好的方法。如果必须以合资企业作为次佳方案,那么,国建集团可以通过减少自身持股,放弃董事会控股权,至少可以采取在董事会中各占50%的安排,调动民钢集团的积极性,使民钢集团可以分享更多的利润。与此同时,国建集团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参与和管理,比如在关键高管人员的任用上要有发言权,充分信任把合资企业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的赵总。 武常岐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战略管理系教授、副院长。 点评3:知己,更要知彼 优势明显的国建集团在与民钢集团的合作中之所以落败,归根到底在于战略模糊,战术错乱,不善扬长避短,难以取长补短。 首先,从案例来看,国建集团的发展战略似有似无、模糊不清。国建集团欲借握有某大型重点工程项目总包权之势,通过与其他企业的合作进军钢结构工程建造和安装领域,该意图无疑具有战略价值。然而,在国建集团内部,这一战略意图似乎并未达成高度一致。 战略上的模糊,究其原因在于,国建集团没有思考:假设合作方也在同时研究你的策略,并展开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动,你如何选择最有效的策略?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得分析合作方的目标和行动,收集对手的战略详情和执行现状,再依此修订自己的战略。 其次,由于战略模糊,国建集团在战术上失误不断:(1)选择合作伙伴时未能利用竞争机制创造择优录取的有利局面,而是急于求成、饥不择食;(2)只想到自己偷师学艺,未曾料他人也欲借水行舟,盲目入股三合公司;(3)忽视对董事会应有的控制力,委派审计部长兼任建钢公司财务总监这一重要职务,使其形同虚设,难负其责;(4)对民钢集团委派的总经理人选及其损害国建集团利益的所作所为,采取绥靖态度;(5)对建钢公司规章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督察不力,对绩效考核方案不作为;(6)协助民钢集团与第三方合作研发高难度钢结构组件的制造技术,自动放弃直接在内部培植这种技术能力的机会。 其三,国建集团急于取长补短,却忽视了扬长避短。从案例来看,国建集团至少有四“长”:拥有某重点工程项目总包权;控制建钢公司董事会;有权指派财务总监这一重要职务;有重要的关系资源。国建集团之“短”在于:高管团队的战略意识及执行力较差;派出人员的归属感和责任感较弱;对重要岗位人员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较弱;制度建设能力和绩效管理水平较低。 寻求合作可能是企业基于自身某方面实力不济而作出的权宜之计,但千万不要认为合作方不清楚你的弱势或短处,否则就会在制定战略时只看到对方的优势能给自己带来的好处,而忽略对方的弱势和真正用意。国建集团正是犯了这个错误。 知己知彼,方可百战不殆,合作中的博弈也是如此。要想真正实现合作目的,不被人利用,必须在认真分析合作方可能采取的各种战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系统的优、劣势对比分析,找出合作方可能的战略,进而在此基础上重新制定满足自身需要的占优战略。国建集团既不知己,更不知彼,焉有不败之理? 袁光宇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COSL)首席执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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