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雪珥
在19世纪70年代前后,中外商人在中国沿海开放城市上演了一幕幕商战故事,故事的精彩程度不亚于今天,其揭示的商业原则也同样适用于今天的商业社会
1873年9月18日,拥有大量太平洋铁路债券的美国杰依?库克金融公司宣布破产。作为世界经济引擎的美国铁路,终因建设成本高涨、预期收益下降而泡沫破裂。这场“九一八”事变震撼了整个世界,世界经济危机全面爆发,从伦敦到芝加哥,从巴黎到上海,无一幸免。
上海各外资银行纷纷收紧银根,从本地钱庄手中回收贷款。而此时正是丝茶的采购旺季,钱庄的大量资金已经放贷出去,难以立即收回,上海金融市场全面惜贷,即使利率高达50%,也难以借到资金。
一种沉闷的气氛笼罩着这座繁华的东方大都市。中外商人们都在这剧烈的退潮中挣扎,死死拽住自己的底裤,避免成为下一个裸泳者。商战空前地惨烈,马铃薯般散漫的中国商人在危机的逼迫下,终于破天荒地激发出了众志成城。面对外商的逼迫,本土钱庄联合宣布:停止向外商们发行庄票(庄票是一种由本土钱庄签发的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票据)。
没有庄票的支持,中国内地的大市场就轰地一声对外商们关上了大门。中外商战升级……
事实上,此前,双方已有几轮交战,战果互有胜负。
故事从1866年讲起。
第一回合:华商地位遭挑战
1866年,一场以买办身份为焦点的中外商业纠纷,标志着外商开始了一轮挑战华商市场地位的征战
背景:华商掌控丝茶外贸
外商采购靠买办
西方的坚船利炮固然能令清政府屈服,但商业本身却不是靠大炮能够完全左右的。19世纪70年代之前,在商业层面上,熟悉本土市场、尤其是内地市场的中国商人其实远比西方商人占有优势。当时中国最大宗的出口商品,一是茶叶,二是丝绸,都是典型的“卖方市场”,加上中国的行会势力大,在丝、茶的定价方面,外商几乎没有什么发言权。而通商口岸以外的中国内地市场,并没有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的支付体系,外商难以直接涉足。外商们便想了一招:雇请买办深入内地直接采购。
因此,中国土产的价格实际上被操纵在负责供应链的华商们、尤其是负责沟通中外买卖双方的买办们手中。作为一股独立于外商和传统华商之外的特殊力量,买办们利用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上下渔利。但也因此,买办们作为洋行雇员和独立商人的双重身份,令其备受困扰,极易成为中外商战的牺牲品。
事件:买办邱其侩被诉
1866年11月,英商惠托尔兄弟向怡和洋行购买200~300包丝绸。12月中旬,怡和洋行买办邱其侩先后将50包货发给惠托尔兄弟的经纪人。
邱其侩虽然是怡和洋行的买办,但也只有在货物全部送达买方后,怡和洋行才会向其供应商支付货款。因供应商催款,怡和就将本地钱庄出具的两张庄票交给了邱其侩,邱将此两张庄票经义沃钱庄支付,但义沃钱庄随即破产,供应商未收到分文。
邱其侩在供应商的逼债下,向上海最高法院起诉,状告怡和,要求支付丝绸款。但怡和洋行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庄票,此一款项与自己无关。
此案争议的焦点就是邱其侩的身份。邱认为,自己担任怡和的代理人已经三年多,他的采购行为是代表怡和的,因此,怡和有义务向供应商付款;而且,这种付款必须以供应商收到真金实银为准。而怡和则坚决否认邱的身份,因为他们既没有付给他年薪也没有付给他佣金;而且,为了这批丝绸,怡和洋行已经支付了庄票,应该视为完成了付款义务,后来发生的意外,不应该由他们来承担风险和损失。
双方各执一词,但最后,还是怡和表示妥协:只要邱撤诉,怡和愿意另以真金实银支付货款。如此一来,怡和在此单生意中损失了8万两银子,但当时的《北华捷报》却认为这还是合算的,毕竟怡和因此保住了在中国的声誉。
但这一案件却震撼了中国商界:连怡和这样的“东方罗斯柴尔德”( 罗斯柴尔德,当时全球最著名的投资商),也会在需要的时候,拒绝承认那些实际为他们服务的买办的身份,这是个危险的信号。
上海的中国丝绸行会立即行动,准备将这个危险的漏洞赶紧堵上。
后果:行会发威堵漏洞 外商服软
中国丝绸行会的反应相当迅捷。怡和的案件了结后不久,行会的新规则就提交给了上海道台,并知会外商。
丝绸行会先将外贸的“发言权”抓在手上,规定所有交易必须经过行会授权认可的通译,否则不得进行。当时生意场上的翻译,多数是外商所聘请的买办。这一规定,让那些未经过行会注册的买办及其背后的洋行,失去了直接采购的权利。
在结算方面,行会提出,虽然华商们都希望进行现款交易,但毕竟数额巨大,而且丝绸的品质鉴定相当复杂,现款交易似乎并不现实。因此,行会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外商可以先提货后付款,但货款必须在丝绸装船运往海外之前全部结清。
行会同时规定,只要货款未能全额付清,该批丝绸即使已经装船,也不得视为外商的财产。一旦发生意外,比如期间洋行倒闭,则华商可以取回该批货物。而此前,只要货到了外商手中,即使分文未付,外商也将其视为自己的财产。
行会的规定颁布后,外商一片哗然,认为这是强化行会的垄断行为。但在强势的中国商人面前,洋行不得不承认这些新的规则。
怡和洋行的一个小小官司,引发了对外贸结算方式和时机的普遍关注,其所造成的巨大反响,成为19世纪70年代中外商人征战的先声。
第二回合:外商暂胜
世界经济因交通和通讯的革命而产生巨大变革,中国丝、茶以及华商的垄断地位开始动摇。在这一回合的较量中,凭借着强大的外交压力,外商们暂时战胜了华商
背景:交通通讯大变革
华商垄断地位开始动摇
华商在丝绸和茶叶市场的优势地位,被遥远的苏伊士运河撼动了。
1869年,苏伊士运河开通,大量的蒸汽轮船投入东西方的航运。在中国出口额中占了70%~80%比重的英国,从伦敦直航上海的航程由120天以上缩短到55~60天。航运大提速后,交易速度和频率加快,这当然令中国商人大得其利。
此外,中国(上海和香港)和英国(伦敦)之间电报的开通,令行情能够迅速传递,洋行甚至根据电报开始进行买空卖空的“期货”操作,进一步刺激了需求,丝绸市场出现了严重脱离产能的“大跃进”。
“萝卜快了不洗泥”。以丝绸为例,中国丝绸的质量问题,也在急增的出口需求拉动下暴露出来。为了赶工,缫丝和纺织环节质量严重下滑,结果造成中国丝绸在欧洲市场严重滞销。1872年5月,里昂的丝绸商会向西商公所书面投诉,抱怨中国丝绸的质量问题以及虚假标识。他们还警告说,中国丝绸如再不改进,将可能被欧洲产丝绸(主要是法国和意大利)赶出法国市场。一年后,英国驻沪领事也发布了同样内容的警告,并经由上海道台沈秉成向丝商们发布,但同样也被忙于扩大生产的丝商们忽视。
1870~1871年,上海周边的主要产丝区,丝绸出口的增长速度每年在7%~8%。但伦敦市场却因为过度投机,以及普法战争(1870~1871)而急剧下降。
出口增长、需求下降,中国的丝商们终于听到了清脆泡沫破碎声。里昂丝绸商会估计,整个1873年中国丝绸价格平均下降了约30%。在华的外商们对中国商人的定价权发起了挑战,只要发现有质量问题,或者价格不合理,洋行便拒绝购买。而中国丝茶产地的农户和生产商,并不介意国际市场的变化,他们拒绝接受低价。中国商人发现:他们从左右逢源成了左右为难,夹缝中的艰难日子开始了。
此时,在上海法庭上演了一批经典案例,李春齐案就是其中的一则。
事件:泰特洋行状告李春齐
1872年1月16日,一名叫李春齐中国茶商,从英商有利银行申请2000两银子贷款,请求泰特洋行担保。
2月23日,李将294箱茶叶售予韦斯顿公司,但在3月9日付款日之前,韦斯顿公司突然宣布倒闭。由于李已经无法偿还贷款,有利银行遂要求泰特洋行承担连带责任,还贷款。
泰特洋行起初想把韦斯顿公司的不动产出售,但依然资不抵债,他们随即向上海会审公廨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李兑现所抵押的本票。
法庭却认为,李虽然能说英语口语,但却不能流利阅读,因此,其所签署的抵押本票,对其没有约束力。
泰特洋行显然无法接受这样的判决,他们随后请求英国领事麦华陀和上海道沈秉成干预。结果,麦华陀支持泰特洋行,而沈秉成则支持李,这一争端遂演变为中英官方的纠纷,并于4月26日被提交到总理衙门。
在北京,中英双方的分歧在更高层级上展现。总理衙门与英国驻华公使威托玛各执一词。总理衙门虽然赞同沈秉成意见,但在外交压力下,只好将案件退回上海,继续由麦华陀和沈秉成会商办理。
捡起被北京踢回的皮球后,麦华陀和沈秉成两人都学了乖,设立了一个仲裁庭,四名仲裁员分别由中英双方各任命两名。这个中英混合仲裁庭最后干脆将两国法律都撇在一边,各打五十大板,裁定泰特洋行和李各分担2000两银子中的一半。
此案在妥协之中草草收场。但其暴露出结算方面存在的严重风险,引起了茶叶和丝绸行会的再度关注。
后果:上升为政治事件
1873年5月10日,上海道台沈秉成应丝绸行会之请,向英国领事馆发出了照会,要求领事和外国商人认可新的规则。根据英国外交文件记载,由丝绸行会提出的新规则的核心就是现款交易,以防止外商在漫长的付款期内将交易之外的风险转嫁给华商。一个星期后,行会将新规则通报给了西商公所。
不出意料,这些新规定遭到外商们的坚决拒绝。事实上,不少外商都是先拿到货,而后才能将汇票在外资银行贴现,他们没有能力在茶叶或丝绸过磅或送货时就支付货款。为此,外商们提出:此前实行的先到货、晚付款,总体上并没有给华商造成大的损失,即使像泰特洋行起诉李春齐的案件,最后的裁决都是对华商有利;其次,在中外商业纠纷中,更多的是中国商人通过掺假和虚假包装的货物损害外商;第三,外商之所以要求中国商人在进口商品时先付款后提货,不是歧视,而是因为中国商人只使用本地钱庄的庄票,而这些庄票的信用程度根本无从查实;第四,华商方面所声称的外商可通过电报规避商业风险,是毫无根据的。
5月29日,英国领事麦华陀正式拒绝接受行会的要求,他认为这些新规则不仅暴露了丝绸和茶叶贸易的垄断性质,而且也违反了中英条约中的义务,并背离了自由贸易原则。
丝绸行会无视麦华陀的警告,正式宣布了有关规则。西商公所代表外商则继续予以抵制,6月7日,总商会主席、怡和洋行的大班约翰逊(F. B. Johnson)致信列强领事们,请求他们协助推翻这些新规则;而上海道台沈秉成则拒绝了洋商们的全部要求。
双方的对抗逐渐蔓延到了政治领域。根据英国外交文件,麦华陀于6月11日正式照会沈秉成,要求其下令废止新规则,措辞十分严厉。在巨大的外交压力下,沈秉成无奈,只能下令行会取消新规则。但他同时在《申报》和英文《北华捷报》上刊发公告,表明他的命令是受迫于列强的政治压力。
弱国无外交,丝绸行会只好屈从,被迫放弃自己进行现款交易的要求。但在他们恳请下,列强领事们同意,外资银行不得以任何海外公司的倒闭为由而拒绝向华商履行支付义务。
在这一回合的较量中,凭借着强大的外交压力,外商们暂时战胜了华商。但这种“找市长”而非“找市场”的办法,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中外商人的对抗激流涌动,随时能喷涌而出。
第三回合:中方惨胜
在危机的逼迫下,中国商人破天荒地站在了一个阵营,对外商发起了抵制行动。在双方长时间的僵持之后,中国商人们终于占得上风
背景:上海爆发金融恐慌
中外商人在丝绸结算方式方面的明争暗斗,大大延误了1873年的销售季节。占用了大量资金的丝绸行业,终于拖垮了上海的金融市场。9月份,当一家丝行轰然而倒后的三周,上海爆发了金融恐慌,近50家中国公司和20多家本地钱庄被这场风暴摧毁。
此时,一桩金融盗窃案再一次引爆了本已紧绷的中外经贸关系。
事件:陈立堂盗窃案
顺发洋行的买办陈立堂,偷走了其公司两张庄票,共计4000两。这两张庄票由本地钱庄永德和汇安所签发。
随后,他将其中一张支票交给了恒益钱庄,另一张则交给了德资的鲁麟洋行,以抵还其个人旧债。两天后,陈立堂潜逃。
当顺发洋行发现问题后,立即聘请律师,要求永德和汇安不得兑现被盗庄票,并要求恒益钱庄和鲁麟洋行退回该款。被拒绝后,顺发洋行向会审公廨起诉恒益钱庄和鲁麟洋行。
会审公廨判令由顺发洋行、恒益钱庄和鲁麟洋行各承担1/3的损失。会审公廨认为该由包括出票行永德、汇安在内的五方分摊损失。对于这样的结果,当事各方均不满意。就在会审公廨出面调解之时,会审公廨中一位陈姓的中方法官却断令,必须先交1000两银子押金后,才能受理此案。当事各方不服,集体上访到了上海道台,上海道台则下令将银、票均暂留衙门。各方无奈,最后只好接受分摊损失。
一桩金融盗窃案由此了结了,但它带来了另一个问题:会审公廨的判决,破坏了本地钱庄“认票不认人”的行规。上海各钱庄对此案结果大为不满,开展了反击行动,联合停止签发庄票。同时,向外商总商会“西商公所”交涉。
后果:双方僵持 西商公所妥协
钱庄对外商停发庄票后,双方一直僵持。在钱庄发起的请愿签名中,不少心急火燎的外商也纷纷表态赞同要维护“认票不认人”的规则;买办监守自盗造成的损失,应由洋行自行承担,不得作为遗失的庄票处理。
双方耗到1874年3月6日,西商公所无奈宣布,今后无论洋行还是外资银行都必须严格遵照本地钱庄的规矩,顺发洋行之案为特殊情况,下不为例。上海众华商随后公告:“既奉西商公所议复仍照钱业旧例,遵即知会钱庄出票行用矣。特此布闻。”
中国商人们终于赢来商战的惨胜。
结语:妥协方能双赢
商事还得商办
1875年广东的茶商行会和丝绸行会与外商进行了又一轮较量。这一次,双方最终都冷静地坐下来,达成了一个相互妥协的双赢方案:在外商从中国商人手中购买货物之前,他必须先从一家外资银行提前申请用于支付货款的汇票;当货物从中方移交给外商仓库后,外商应向银行提交仓单,则银行根据此仓单放款,并由外商支付给华商;华商在收到货款后,向外商移交提单,货物方可装船出口。
这一方案避免了各自的风险。经过了十年的争斗后,洋行和华商终于找到了相互妥协和寻求双赢的结合点。
新的双赢局面很快展现出来。英国外交文件中有一份有关上海1875年货币市场的报告,指出:“新的体系在货物交割时就结算,这加快了中国白银的流通速度,而且,在交易旺季对金融票据的需求大大增加,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活跃。”白银流通加快,令中国得益;而票据市场发展,则令外商和外资银行得益。
更为重要的是,这场商战表明:作为一种建筑在平等基础上的游戏,“商事”还是要“商办”,任何凭借不平等的政治力量压制对方的做法,最终伤害的一定是商业本身。
雪珥 澳大利亚华裔学者
(作者参阅了大量海外历史资料,文中人名及公司名多为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