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波:“微”出律师的精彩

2013年04月03日 11:07  《法人》 

  作为金诺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他自称“微博控”而今又增加“微信控”。 李海波律师通过发布微博微信、四处讲课、参与社会活动来积极推介和营销金诺律师事务所, 实践他的口号:活出中国律师的精彩。很多人会@海波律师,却经常忘记他的名字叫李海波

  文 本刊记者 廖卫华 陈玉峰

  最初令李海波律师声名鹊起的是他在天津主导的律所公司化改革。改革实施8年来,一直不间断的都有全国各地前来取经学习的律所同仁。而令他受到同行尊重的是,他毫无保留地把所有公司化管理的制度资料,一共80多个文件一并拷给同仁。 金框眼镜,笔挺西装,粉色领结,一丝不苟的头发。这是李海波律师在微博世界的形象。拥有12712名粉丝的他,不是拥有粉丝最多的律师,但可能是律师界最懂得“微”营销自己和律所的律师。 3月18日晚,在飞往伦敦之前的8小时,李海波律师接受了《法人》记者的专访,阐述他的理想:做一名受人尊敬的商事律师,打造一家百年大所。 公司化变革走了一半合伙人 知易行难,任何变革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李海波律师所在的金诺律师事务所践行了这一点。 1986年从北京大学国际法专业毕业后,李海波进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从事法律、政策法律研究和宣传工作,期间还创办了《开放报》。这段办报经历对于他今天的微世界来说,或许能隐约发现他喜欢交流愿意分享的基因。 1990年进入外商投资企业担任法律顾问,1992年加入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1995年发起创办金诺律师事务所。 在金诺律师事务所发展初期,一切都很顺利,不到十年时间,业务直线上升。那时李海波积攒了一些经验,外加业务能力突出,收获很多。 “到了2003年业务就上不去了,人往外走,业务下滑,就想到变革,改变原始的生产方式。”大约是在2005年,李海波决定对旧的律所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由之前的提成制改成了现在的公司化管理。 原来的体制是和绝大多数律所管理方式一样的提成制。“实际上就是各自为战或者各自分各自赚的钱,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谈不上什么管理。”而公司化管理就是要把原来的单纯的以创收作为分配的一种模式,转化成以合伙人的贡献的分配模式。 “任何改革都是对既有利益的重新调整,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更难!”李海波面对《法人》记者感叹。从2005年酝酿实施改制,到2006年新春,在绩效分配时因为无法达成一致最后崩盘,崩盘以后八个合伙人走掉了四个,而且都是创收最高的。那段时间对海波律师来说,就像噩梦一样。好在还有4个合伙人认同他的理念坚持留了下来。 殊不知,试水公司化还有更大的挑战在等着他:有人做培训,有人做品牌,有人做管理,有人专门做客户开发,还有人专门做案子,做服务。有的岗位直接产生收益,有的岗位不产生效益还要花钱。如何评判合伙人的贡献或者综合贡献成了最棘手的问题。李海波也坦承,如何科学合理地承认不同岗位的价值,是最大的挑战。 “我们所的文化就是承认不同工作的价值!”李海波表示,按照这个体制,无论合伙人做什么样的工作,都按其所在的级别去分红,在同一级别上做业务和做培训管理的分红是一样多的,这样就会有人去做更适合自己的工作。 “我现在能专心做金诺律师事务所的战略架构、品牌、市场,虽然一年一个案子不做,但是我拿到的分红是全所最高的,这就得益于公司化体制。”李海波介绍,今年,有一个合伙人跟他提出,希望拿出时间来做一下律所的培训,这在提成制律所根本不可能。 “律所的合伙人应该是价值观共同体,合伙人如果没有共同的价值观,那将会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在李海波看来,从05年到现在,金诺已形成自己独特的品牌,“这几年,大家对这个体制不再有质疑。”如此一来,合伙人有合理的分工,任何人都可以专心致志的做安排他做的事情或者他最擅长做的事情。所以每一个合伙人除了业务以外都分摊了一些管理的工作。事务所综合的管理就出来了,过去没人管。 外界有人质疑这种类似“大锅饭”的管理体制,是否会影响到合伙人的工作积极性?李海波说,个人的创造性相对差一些,原始动力会少一些。但是中国的很多问题都是因为原始动力造成的,空气污染、道德败坏以及对自然生态的破坏,都是为了赚钱。对于他和金诺来说,有些钱可赚可不赚,要是违背价值观,那就不赚。“实际上就是不去做一些突破底线的事情。” “事实证明,我们的选择是正确的。”坚持就能成功。李海波说这话时候,眉宇间露出几分自豪。 马上将要迎来18年所庆的金诺律师事务所,如今在天津地区声名鹊起。2月28日,该所刚刚拿到钱伯斯年度最佳中资地区律师事务所大奖,并被评为环境法第一等律师事务所、商事法第一等律师事务所。2008年起连续五年获得ALB天津年度律师事务所奖项。连续4年获《中国法律与实务》“天津年度律师事务所”奖项。 “微博控”的品牌观 “现在平均每个月能增加1000个粉丝,全是实实在在粉丝。”说到微博对他的影响时,李海波笑容灿烂。自称 “微博控”的他坦言,微博给他本人和金诺所带来了很多收获。 随着近两年微信的迅速发展和普及,如今又多了一个“微信控”。他的微信有数十个各类群,既有国内各律师协会会长的群,也有一些“气味相投”律师自发的群。接受采访的2个小时里,海波律师不时在交谈间隙和其他律师进行微信互动。 今年第二期《法人》杂志上,他看到律界精英栏目刊发了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臻律师,马上拍下版面图片,发送到微信群里。很快,陈臻回复了一个“抱手承让”照。李海波律师立即哈哈大笑起来。 “我们刚在福州见过,我,蒋勇,陈臻,应许永东律师的邀请在福州一起开了个会。都是国内比较有特色的精品所,都是一些有想法的商事律所的主任。”有了微博,微信,大大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增进了彼此的交流和互动。 在新浪微博,ID号为李海波律师的签名是:活出中国律师的精彩。他每天都原创或转发一些律师界、法律界动态和生活感悟。全天24小时几乎没有间断,每过几个小时就会有一条转发的或是原创的微博,让人琢磨不透,难道他不睡觉? 李海波告诉《法人》记者,他的微博是很用心的在做,几乎随时随刻,一有心得体会和感悟就会立即随手写下发布。“我的睡眠都是碎片式的,经常晚上睡不着觉,有时候醒了过去是看书,现在就是看微博,发两句,又睡,睡醒了又发。微博的时间无处不在,工作的时候没事看一下,转发或者评论,然后继续工作。” 这就是李海波律师的“微博情结”。 在李海波律师看来,自己的微博在律师界是应用相当好的,虽然粉丝不是最多的,但是属于最善于用微博营销的。“如果没有微博,金诺所不会有现在的社会认可度,我本人也很难有今天这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通过微博他最近招聘到了一名合伙人,通过微博,他遇到了律所管理的知音,神交了一些至今虽未谋面但心心相惜的律师朋友。而微博和微信给予李海波律师更多的是悟道。各个阶层各类人物有关人生的哲理和励志。“到了我这个年龄,恰恰属于需要感悟人生的阶段,能够从别人那里获取很多精神上的东西。” 谈到对于律师如何开微博。他有着自己过人的秘诀:第一,要用实名并最好注明律师,比如海波律师这个名称,一目了然。第二,要有个跟职业形象相符的头像。“有些人放着蒋介石的头像,体现不出你自己的形象”。第三,要标注来自哪家律师事务所。第四,要有一句体现本人理念价值观或者追求的一句口号、广告语,突出价值观。第五,要有两种以上的业余爱好,以展示中国律师丰富的业余爱好。 对于微博的原创和转发,李海波有自己的原则:胡乱转发别人的微博会影响到自己的专注度或者专业度。“我要体现的就是这是一个律师的微博,我转发的都是我自己的观点或者我的原创,代表我的立场和价值取向。”李海波说,其微博内容中律所管理方面的占多数,然后就是金诺律所的动态,也就是营销。“我们获奖、最近的培训等消息都会转发”。第三就业内的关联活动的转发和呼应。同时,他还会对社会热点问题做适度转发评论,适度是因为非自己所擅长的专业领域,而转发则是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实际上就是给推动民主法治的人给予一定的支持与声援。” 拍下中国所有大律师 工作中的李海波严谨专业、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生活中的他幽默风趣、多才多艺。 2012年底,《法人》杂志在金诺所举办了“知名律所公关经理人沙龙”。会后,李海波带着诸多同仁以及媒体记者去参观清朝末代皇帝溥仪的故居。参观期间的导游就是海波本人。其在车上用天津方言说:“TianJin,is a beautiful city”让人捧腹不已。 贺卫方、钱列阳、蒋勇等业界精英都是他的好朋友,常在一起调侃。在金诺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墙上,挂着很多照片,既有业内知名的律师、法学专家,也有金诺的团队。照片全部是李海波拍摄的。在很多场合,他都会拿着单反“咔嚓咔嚓”记录下几乎所有发言嘉宾,不认识的人还以为他是摄影记者。 爱好摄影的李海波律师时常开玩笑说:“嫁人要嫁爱摄影的男人。”在他看来,摄影过程当中会体会很多道理。大部分的摄影都是发现美并拍美丽的东西,他看到的东西是美丽的而不是阴暗的。 “摄影是减法的艺术,他能把那些丑的东西去掉。这对认识各个方面都是有帮助的,尤其是律师这个职业,看到的丑的东西太多了,所以更需要发现生活的美。”李海波说。拍大律师给他带来很多快乐,也结交了很多友情。 他希望将中国的大律师都拍下。天同的蒋勇已经找我约照片了,希望把我拍的大律师照片挂到办公室墙上。将来有一天,我希望出一本律师摄影画册。 生活中的李海波律师喜欢打高尔夫、收集徽章、手表、紫砂壶,热衷旅行。在他的办公室里,摆放着包括奥运纪念章在内的几千枚各类徽章。他说这样能丰富自己的人生。 打造百年大所 金诺律师事务所座落在天津,是天津市规模和创收最大的律所。但李海波不喜欢别人称呼“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他更喜欢听别人说自己是“小金杜”。金诺要走向全国,甚至走出国门。说到要把金诺律师事务所办成一个百年所的时候,他的语气异常坚定。 金诺律师事务所今年将在北京分所设立两个大部门,并且面向全国招聘一流人才。最新加盟的一个合伙人将拓展县域政府法律服务和国企服务。 李海波经常把金诺律师事务所和贝克麦坚石、高伟绅等国际大所相比较。欧美的很多大牌律所拥有一百多年甚至200多年的历史,而国内律所的律师最久的也不到30年。 “我想建成百年所,不着急。”李海波说,他现在已经着手最基础的利于长远发展的知识管理。从现在开始重视品牌建设、企业文化道德的建设,“要做百年所不能在历史上有污点。” 成为百年所,发展要有舍弃,也要敢于取舍。作为一名合伙人,李海波的薪资水平远不如一般律所的合伙人高,但是他明白,这种舍弃是值得的。 在李海波的微博中,更多的内容是他外出考察学习的经历。李海波说,跟中小规模的律师事务所相互学习,他会发现很多优秀的地方值得借鉴。 正因为小的时候理想是外交官,李海波高中时期才去考北大读国际法。但命运总喜欢和人开玩笑,从事律师工作后,这一干就是20多年。 “律师是我的终身职业,我这一辈子别的什么都不会再干了。”鬓角已经略带微霜,知天命的李海波谈到未来时,目光坚定而又自信,专注的背后是对百年大所的憧憬。 他现在想的就是打造一个有层次、有品位的律师事务所,让每一个员工都有快乐的而不仅仅是赚钱多的工作,让大家活的精彩、有尊严。曾经有一天,因拒绝给客户回扣而放弃了一个大客户,为此,他一点都不觉得后悔和遗憾。 已经出差英国伦敦一周的他,照旧像在国内一样,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是刷屏发微博微信,晚上半夜起来依旧是刷屏。 “如果没有信念,何必做律师?”这句话出自他的微博,诠释着他的理念与生活。

  对话李海波——

  “人往外走,业务下滑,就想到变革”

  《法人》: 作为国内中小规模律师事务所,金诺律师事务所在其他律所都在进行提成制时,试水公司化管理的动力何在? 李海波:应该是发展遇到了瓶颈。最早我们也是提成制,可是越往后发展越发现不行。怎么让每个合伙人找到自己适合的工作?如何将每个合伙人每个律师的资源形成所里的共同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并找到自己的价值。现在所有提成制的律所都有这个问题,为什么现在大家都来学习来参观?就是觉得我们的体制好,因为大家都遇到了我们当初遇到的问题。提成制的时候,大家都有赚钱的欲望去自然的增长,但是发展会遇到瓶颈,再靠原始的动力上不去了。而且律所内部出现了严重的内耗,这时候资源不能够共享。人往外走,业务下滑,就想到变革,改变原始的生产方式,这就是是动力。 《法人》:实行公司化管理的进程中,金诺律师事务所和你本人遇到最大的阻力是什么? 李海波:任何改制都是对于利益的重新调整,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更难。论证了一年的时间,从2005年改制,2006年就是因为无法达成一致导致最后崩盘,崩盘以后八个合伙人走掉了四个。而且都是业务创收最高的,除了我以外都是骨干,之后剩下的人达成了一种共识,正是剩下的人在这里面有着不同的角色。 《法人》:在你看来,国内外的律所,哪个才是金诺律师事务所学习和发展的方向? 李海波:外界有人称金诺为“小金杜”(记者注:金杜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是中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金杜是我学习的榜样。国外的大所很多非常好,比如贝克麦坚石等,我们的目标还是接近金杜,但因为我们的管理还处在初期阶段,雏形有,但空间还很大。虽然在国内来讲算是先走一步,但实际上才是刚刚开始。还有很多东西要学,现在还不到100人的所,如果能做到金杜几百人的所,那里边有很多很多管理的东西要学。 《法人》:作为律师界公认的“微博控”,你觉得微博给你带来了什么?对工作有影响吗? 李海波:影响不大,因为微博是碎片式的,我用的也是间隙的碎片的时间,有时写文件我会间歇地看一下微博,评论两句会接着工作,基本不影响。在路上、火车上、等红灯的时间都会看微博。微博也是一种学习,我从微博中看的更多的东西是人生的道理、励志的东西,而到我们这个年龄,就恰恰属于感悟人生的阶段,所以能够从朋友(转发)的当中去获取很多精神上的东西。 《法人》:有人说律师的职业又是天使又是魔鬼,很多人爱也很多人恨,但律师在西方国家很受尊重,你怎样看待在今天社会环境的大背景下,律师职业的社会地位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使命? 李海波:律师就是天使,很多人认为律师是魔鬼是因为它帮着坏人辩护了,会为罪大恶极的人辩护,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是天使,因为他在维护法律,不管在哪个领域都是用法律在为当事人辩护,而不是法律以外的。我们做商务的律师帮客户去谈判、防范法律风险,帮他们做商务的诉讼,也是在引导当事人尊重法律尊重规则,包括为外商服务也是让他们了解中国法律继而遵守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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