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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与南阳《声屏周报》打官司
我感到人言可畏的悲哀
记者:现在回过头去,你怎么看跟南阳《声屏周报》这场官司?
李谷一:开始我并不知道河南南阳《声屏周报》发了一篇韦唯“声讨”我的文章,是我的歌迷寄给我报纸。看后,觉得好笑,内容全属无稽之谈,没予理会。没有料到,这篇东西竟被全国多家小报转载,舆论哗然。
作为团长、党员,我当时第一件事就是呈请文化部纪检部门调查,如果所述属实,我愿接受任何处分。调查结果:“南阳声屏周报所述内容,无一属实。”但纪检部门规定“作为党内文件,不予公开”。
然而,当时有些媒体既无调查、又无核实,无视职业道德地恶意炒作,一时间我成为以强凌弱、嫉妒新秀的“恶人”。我感到了人言可畏的悲哀,暗箭伤人的愤怒。我必须通过法律程序作出定论,在社会上还我清白。这样,我一纸诉状将南阳《声屏周报》告上法庭。
管辖受理的是河南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官几次明示,韦唯是“消息源”,应追加为被告。我自始至终没同意,因为首先不管怎么样她当时是中国轻音乐团的人,是我扶植培养起来的演员;其次她怎么给记者讲的,我并不知道,没有证据。经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查、取证,进行了两天的庭审,最后判决是:“文章所述事实严重失实”,并赔偿我名誉损害费2000元。这笔钱我没有过手,请法院全部直接转赠给当地的希望小学。
记者:这个官司被称为“中国名人第一讼”而轰动,你是怎么看的?
李谷一:尽管我个人受到深深的伤害,但这场官司有其积极的意义。作为一个公民,不管是不是涉及名人,都要讲法制、守法律。名人更要有职业道德、有职业操守,要尊重事实,不能损害国家的利益和别人的名誉来提升自己。现在名人官司层出不穷,农民工维权也走向法庭,这是社会进步,是人权保障的体现。
2000年揭东方歌舞团贪腐内幕
做人一辈子要“正”
记者:当年你勇敢地揭露东方歌舞团黑幕,是什么原因促使你这样做?
李谷一:良知、党性、被逼无奈。1998年,我参加东方歌舞团在广州的一场演出,当晚团里有人送了1万元给我,还不需要签字。我顿生疑惑:按国家制度、团里规定,主要演员一场的补贴最多也就千把块钱,为什么这次会几倍增长,且不具姓名地就分掉了呢?当时,我如果装聋作哑把钱拿了的话,跟他们成为一个利益体,也不会出后来的风波。但,做人一辈子还是要“正”。回北京我把这笔钱如数退还团里,而且作了个粗略调查,发现这种暗箱操作的事远非几次,涉及金额令人咋舌。我作为党委书记在团务会上严正提出:不能“公演私分”!即用国家团体名义演出,而不将其收益列入公家账目,暗箱操作私分私拿,这是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
后来,我在中央党校写研究生毕业论文,仍转告东方歌舞团的领导班子:“好自为之!”
记者:在这个过程中,你受到了什么不公正的待遇吗?
李谷一:此事不久,党的“三讲”开始,没想到党的思想教育活动,把我这个“党委书记”排除在领导班子之外。团里的“三讲”怎么搞,我一点不知晓。突如其来的是,有些人竟然提出:“你根本不配当党委书记”,“此人不走,团无宁日”,“赶快滚出东方团!”完全是文化大革命那一套政治手段!这段时间,我胆结石发作,在中日医院准备做摘除手术,团里下令,我的“‘三讲’自我剖析材料”必需三天内交出。
被逼无奈,在“三讲”的全团总结大会上,我发言揭露了东方歌舞团某些领导“公演私分”的事实。随后,向文化部党组递交有关证据材料;我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相关提案。全国政协很重视,把提案转发到了北京市税务局等单位。
在此情况下,东方团的主要领导率先在媒体上张扬:李谷一“三讲”没通过,东方歌舞团领导班子大洗牌等等。我通过媒体公布了事实真相。媒体对东方歌舞团领导使用了“腐败”这个字眼。最后,在舆论和执法部门压力下,文化部纪检和监察组联合下文,通报批评了东方歌舞团的违规、违纪行为,某某团长为主要责任人,并对东方团进行了经济处罚。
与时俱进当青歌赛评委,与周笔畅合作
青歌赛的“活化石”
记者:经历了改革开放30年,你最深的感受是什么?
李谷一:是改革开放,解放了我们的思想,给予了我们创新的舞台,走了前人没有走过的路,使中国文化事业得以蓬勃发展。
想当初在批判《乡恋》的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日子里,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那种渴求思变的力量,给了我支持和帮助,才有今天的李谷一。我粗略统计了一下,至今,我演出了20多部戏曲;演唱了有资料可查的不同风格不同类型的歌曲600来首,开创了一代歌风;创建了中国轻音乐团,起到了为中国轻音乐和流行音乐事业发展的带动和推动作用。这是我对改革开放的应有付出和回报。
30年来,虽然经历了风雨坎坷乃至大风大浪,经受了深重创伤,不过扪心自问:我无愧于国家、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此生。
记者:你是一个开风气之先、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人,对于“快男”、“超女”也能接受。而青歌赛培养出很多歌手,现在也陷入一个瓶颈,受到的关注越来越少了,你怎么看这种情况?
李谷一:中央电视台的“青歌赛”与其他电视台的“超女”、“快男”类的选秀,有共存性,但无可比性。比如,“超女”、“快男”类的选秀,是群众娱乐性活动的一种,由群众投票、海选决定优胜者。央视“青歌赛”,是权威性的专业赛事,由国家专家评委评判优秀者。
从第一届“青歌赛”到现在,我是唯一当了13届评委的人。有朋友戏称我是青歌赛的“活化石”。可以说,当评委是很得罪人的事,很多选手的水平在仲伯之间,打分有时很痛苦。当然,最后还是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真正有实力、唱得好的选手推上去。“快男”、“超女”等选秀活动,是应一部分群众的文化需求而兴起的。尽管社会上很有争议,但我支持这种大众娱乐文化。我当初就是从一片批判声中走过来的,明白一个新事物闯出来的艰难。年轻人发展需要一个平台,需要前辈给予帮助。我与这些孩子们有过合作和接触。像与周笔畅同唱《浏阳河2008》,据说反应挺火;与小男生黄阅对唱奥运歌曲《祝福北京》;今年东方卫视春节晚会上,与“好男儿”们同台演出,等等。年轻人需要支持、需要烘托,我当绿叶也心甘。
记者:现在你依然活跃在舞台和电视荧屏上,大家称你为中国歌坛上的常青树。
李谷一:我能唱到今天,一个可能是本钱好,嗓子结实,尽管80年代初发生过4次声带出血,可到现在没留下后遗症。另一个是我至今仍坚持天天练声练唱。再一个至关重要的是,要学习科学的发声方法,才能保持和延长演唱寿命。我的嗓音确实不再像年轻时、中年时那么清脆、透亮,但很多歌我依然能够应对。
近一年多,我除了参加演出、接受访问、当评委、参加社会活动外,我仍在录歌。一部分,是重录我自己唱过的并喜爱的老歌,《难忘今宵》、《我和我的祖国》、《迎宾曲》、《中华我的家》、《欢聚在潇湘》,戏歌《我的中国心》、《痴情》等等。同时,也录了一些新歌,电影插曲《妹妹是树哥是山》等。其中,大部分已由中央电视台和地方卫视台播出。
从自然法则讲,不可能有“常青树”。人的寿命和艺术生命,都是有时限的。但我只要有可能,就要奋斗,勇敢地挑战极限。不是为自己,是为了把更多的歌声留给广大人民群众,把更多经验留给中国歌坛的后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