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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展人制度对艺术展览体制的巨大推动作用无疑是一个令人欣喜和鼓舞的信号,但这并不能完全掩盖中国策展人制度发展中的问题。
“在国外,策展人通常都是独立的自然人,即‘独立策展人’。他们按照自己独特的学术理念来策划组织艺术展览,其策展身份是不隶属于任何展览场馆或组织的。而在中国,则不是‘自然’的,是存在法人关系的,比如由机关、博物馆、学校等担当此工作。也就是说,个人必须寻找挂名单位或策展的背景支持,这样就造成了对策展人身份的一种消解。”邹文告诉记者,“1996年那时我想自己策划个展览,但周围的所有人都先问我‘你代表哪里’。当我回答‘代表我自己’后,所有的人都惊诧不已。”
据了解,国际上一般都由权威的批评家做策展人。许多重要的国际性大展都是由策展人确定学术主题,再根据学术主题选择艺术家,选择艺术作品。“这种运作方式无疑是最符合学术规范的。”邹文告诉记者,“国外的独立策展人非常活跃,主要是由于国外的美术馆和基金会愿意与独立策展人合作,使得独立策展人变成了一种独立的自由职业。许多大型展览,包括一些具有国际影响的展览都是由独立策展人操作而成的。由于对独立策展人身份的认同,艺术家们对他们的信任度也越来越高,也就越来越乐于配合他们的工作。这样,就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的机制。”
基金会链条缺失无处拉钱
在中国,一些策展人难以保持独立人格,受商业利益驱使,也跟他们恶劣的生存状况有关。
“中国年轻一些的策展人大部分都在做‘无偿’的策展劳动,真正能从中获利的很少。”王立新向记者表示,“一般精心策划的展览,从头忙到尾平均也就能挣两三万元。独立策展人是个痛苦的职业,因为没有机构可以领取资金,所以必须一年到头为策划展览而找钱。”
据了解,在西方,策展人的学术后盾通常是博物馆,而经济后盾通常是基金会。只要方案好,就有可能获得经济上的保证,从而可以有效地实施。
对此,邹文告诉记者:“国内的美术馆还没有将展览纳入到由策划人来策划的方式上,国内也几乎没有基金会资助独立策展人的活动。有的大多是专项基金,因此‘李可染’基金是不可能给‘吴作人’办展览的。”
同时,邹文还提到,策展活动需要相应的资金,全靠国家掏钱是不现实的。中国还没有完全形成社会文化艺术基金的积累、管理和发放机制,甚至缺乏支持产生这种机制的政策法规。在这些根本性的支持没有解决之前,策展活动很难有根本的改观。
近年来,政府的资金扶持和基金会的资助虽然对策展活动的开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企业的资金投入也是不容小视的社会力量。据邹文讲,企业对展览活动进行直接的资金资助在西方很普遍,他们有的是和艺术家定了“期货”,先投入资金支持艺术家开展览,以后再向其索求创作作品,而这种回报在一定程度上是允许的,也是健康的。
艺术家为策展人开工资?
“由于中国策展制度的特殊性以及策展资金来路狭窄,中国策展人的待遇还是很可怜的。”邹文告诉记者,“在国外,一个展览的前期投入资金是包含策展人的那部分费用的。策展人会按份额从中提取相应的费用。而中国的情况却不是如此,一个展览能有资金支持就很不容易了。而且即便有了资金也是划拨到艺术家手里,或者干脆直接由艺术家来承担这笔费用。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更为重要的是,资金本来应该先经策展人手,直接用于运作展览,而后再把利润分给艺术家。现在反倒成了资金先入艺术家手,发工资给策展人。这样本末倒置的情况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展会的质量,而展览的整体效应就更难保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