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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体战略部署,到2011年“三农”业务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巩固和发展农村地区网点。保持县域网点总量稳定,逐步优化网点布局,增强辐射功能。打造具有农户和小企业信贷服务功能的综合网点6000个以上。3年内,投放县域自助设备不少于2万台。大力推广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新型服务方式。
——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放。三农县域事业部增量贷款占全行增量贷款比重应高于存量贷款占比。三农县域事业部资产、负债总额在全行的占比应逐年增加。三农县域事业部不良贷款占比持续保持在5%以下。
——扩大对“三农”客户的服务覆盖面。实行惠农卡发行整省、整地区(市)、整县推进,扩大发卡覆盖面,力争3-5年内发卡1亿张,其中具有授信功能的5000万张,对有贷款需求农户的服务覆盖面达到40—50%,有效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对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的服务覆盖面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培育县域优质中小企业8-10万家,对跨越城乡的骨干农资企业、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商务部定点流通企业、全国千强镇的服务覆盖面达到50%以上。
——建立健全“三农”专业化服务体系。重构“三农”专业化经营管理体系,组建三农县域事业部,在事业部内实施一整套适应“三农”业务特点的运作机制和政策制度,把县域支行打造成强有力的“三农”业务经营平台。构建有特色、有竞争力的“三农”金融服务产品体系,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研发、推广相应的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和管理技术。
三、服务“三农”的理论和实践创新
(一)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理论探索
在服务“三农”的过程中,中国农业银行始终坚持理论指导实践的原则,在实践基础上不断探索总结现代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基本经验和内在规律,初步形成了自身服务“三农”的理论体系。
1、在“三农”金融业务的发展道路问题上,提出要走符合大型商业银行实际的有特色的农村金融服务道路。实行三农县域事业部制管理体制,形成单独核算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建立事业部一级的权、责、利相结合的三农县域事业部经营管理体系。坚持城乡业务并举和统筹发展,建立城乡联动机制,实现城乡业务相互促进、共同进步。强调要把商业金融一般规律和农业农村经济特殊情况有机结合起来,创新符合“三农”实际特点的金融业务体系。
2、在“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衡量标准问题上,提出要实现“服务到位,风险可控、发展持续”三大目标和实现“国家满意、社会满意、股东满意、客户满意、员工满意”五个满意。这是检验中国农业银行新时期服务“三农”一切工作成就的衡量标准。
3、在“三农”金融业务发展的根本动力问题上,提出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着力推进四个转变,开展五大创新,解决三对矛盾。四个转变,即转变用静止不变的眼光看待农村金融市场的观念,转变用城市金融的思维开展农村金融服务的思想,转变纯粹用市场方式去处理农村金融问题的做法,转变用单项指标来考量农村金融绩效的评价方式。五大创新,即创新微型金融技术、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创新管理制度和创新服务文化。三对矛盾,即城乡业务差异化与大型商业银行一体化经营管理之间的矛盾;“三农”客户分散化与大型商业银行运作集中化之间的矛盾;“三农”客户硬信息不充分和大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标准化之间的矛盾。
4、在“三农”金融业务的工作抓手问题上,提出“一个重点、四类区域、八大领域”。一个重点,就是要以农户为重点。四类区域,就是要因地制宜,根据粮棉大县、经济强县、贫困县和特殊地区县不同“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特点,突出服务重点,实现特色发展。八大领域,就是把农业产业化、农村商品流通、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小城镇建设、特色资源开发、农村中小企业、农民生产生活和公共金融服务等八个领域确立为服务“三农”的重点领域。
(二)面向“三农”金融服务试点深入开展新时期,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对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在实践中探索和总结新时期服务“三农”的模式和路径,并系统检验和完善我行新时期服务“三农”的战略构想、理论创新、规划方案和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性,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作出了开展面向“三农”金融服务试点的决定。中国农业银行自2007年9月起,从吉林、安徽、福建、湖南、广西、四川、甘肃和重庆等八省(市、区)选择了有代表性的17个地区、123个县支行开展面向“三农”金融服务试点工作。
试点中,各家试点行各有特色,探索出了许多好用、适用的“三农”服务模式和管理方法。甘肃分行通过优选扶持产业,加大对马铃薯这一当地具备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产业的支持力度,建立银政企农合作支农机制,实现了政府、银行、企业、农民多方共赢,真正使当地土豆变成了农民手中的“金蛋蛋”。福建德化支行创新惠农卡推广模式,积极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作,通过项目推动,实现了惠农卡在当地的广覆盖。四川分行在试点中探索出了“六方合作+保险”的支农模式,通过银行、农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担保公司、政府六方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做好“三农”金融服务,保险公司为之提供保险服务,不仅涉农贷款投放增加,而且风险得到有效分散。湖南分行创新出由村“五老”(老支书、老村长、老组长、老党员、老干部)组成“农户诚信评议小组”,对农户进行信用评议的方法,较好解决了农户贷款信息不对称问题。重庆分行运用标准化、电子化手段,创新农户筛选和调查认定方法,科学设计农户调查表格,有效提高了农户信息采集和客户筛选的效率和质量。其他各行在试点中也都探索出了许多先进经验和做法,为系统总结各行试点实践并在全行推广,中国农业银行专门编制了《中国农业银行服务“三农”案例》。
截至2008年6月,面向“三农”金融服务试点第一阶段工作圆满完成。试点期间,各试点行累放贷款415亿元,同比增加111亿元;新增贷款333亿元,同比多增77亿元。2008年8月中国农业银行在福州召开会议,决定在此基础上开展深化和扩大试点,共涵盖了全国1027个县支行,占全国总数的一半以上,为2009年全面推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带动了全行“三农”业务的发展。2008年全行累计投放涉农贷款7667亿元,占全行各项贷款累放额的25.9%;截至年底,涉农贷款余额9330亿元(人行、银监会涉农新口径,且为股改财务重组后数据),扣除农业银行股改财务重组中的剥离因素,比年初增加1351亿元,占全行贷款增量的37.36%。
(三)积极探索适应“三农”特点的新型金融产品
1、推进惠农卡与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发展。惠农卡是中国农业银行专门为广大农民量身定做的综合性金融产品。惠农卡的核心功能是通过银行卡向农民发放到户贷款,帮助解决农民“贷款难”。此外,还具有存取现金、汇兑结算、代理归集发放财政直补、社保资金等多种功能。以惠农卡为载体,农户在符合审批条件的情况下能够获得一定额度的农户小额贷款。持卡人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可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网点、ATM、电话或网上银行等途径,自助办理农户小额贷款的放款、还款手续。为解决农户抵押担保物缺乏的问题,中国农业银行探索采取信用贷款、多户联保、龙头企业担保等方法,发放农户小额贷款。截至12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已发放惠农卡810万张,激活率96%;通过惠农卡给农户授信65.9亿元,贷款余额达到46.6亿元,惠及29.2万户农民。
2、创新多种新型产品。中国农业银行在推广城市成熟产品的同时,针对农户、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推出了一系列特色产品和服务,在实践中获得了广泛应用。
“公司+农户”保证担保贷款。农户与农副产品收购公司(含生产型和贸易型企业)签订收购协议,由公司对农户申请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农户销售农产品后,货款划拨银行归还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流动资金贷款。中国农业银行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用于统一采购农业生产资料、统一收购、销售农副产品等人民币贷款。合作社流动资金贷款按使用方式分为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和自助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
农业龙头企业季节性融资贷款。中国农业银行为了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农产品及时收购,开发了季节性融资贷款,向农业龙头企业在特定期限内收购生产原料发放流动性资金贷款。贷款只能用于购买生产原料,专款专用。企业不能提供有效固定资产抵押或保证担保时,可以在开立收购专户、封闭运行的情况下,以原材料或产成品作为贷款抵押物。
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针对小企业资金运作“短、小、急、频”的特点,对单户融资总额在200万元以内,且落实足额有效抵(质)押的小企业,免评级,单笔贷款业务审批通过后视同核定等额授信额度,信贷业务结束时等额减少授信额度的贷款品种。根据小企业实际经营需要,部分地区小企业单户融资总额上限已扩大到800万元。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运作流程简单,办理较为快捷。
小企业自助可循环贷款。在小企业单个客户规定授信额度内,根据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核定短期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小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所需流动资金,随时自助申请,经快速审批后在规定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实现了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方便灵活。金穗支付通。支付通是一种新型金融自助服务产品,通过在固定电话上安装简单机具,将电话机、密码键盘、刷卡器三合一,绑定相应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可办理帐户信息查询、交易明细查询、汇款、收款等银行业务,操作安全快捷。
金农保一单通。为分散和转移中小企业以及个体经营户的风险,帮助解决融资难题,太平洋保险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联合开发的,既承保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经营财产风险,又承保了企业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风险的综合型保险品种。
(四)认真做好地震灾害金融服务“5.12”汶川大地震后,中国农业银行积极采取行动,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金融服务,尽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总行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若干信贷政策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对做好灾后重建进行了详细的部署,迅速出台了多项紧急措施,保网点正常营业,保信贷资金支持。四川、甘肃、陕西等分行在总行的指导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了多项切实有效的举措,保证金融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快速、有序、有效进行。
1、布设临时服务网点,迅速恢复灾后营业。地震后,中国农业银行网点受损严重,有300多个网点不能对外营业。为第一时间满足灾区群众、政府、单位和救灾部队的金融需求,中国农业银行紧急向受灾行配置电子设备2374套,监控设备12套、运钞车及业务用车21辆、ATM机60台,并抽调了会计业务骨干组成专家组,深入一线解决恢复营业具体问题。同时,积极通过汽车、帐篷、板房、租借房屋以及并所办公等方式开设50个流动银行,确保了灾后一周内每个重灾县支行至少有一个网点恢复营业。截至2008年6月4日,中国农业银行四川分行因灾停业的网点全面恢复对外营业。
2、合理调度资金,确保支付渠道畅通。明确各受灾分行在救灾期间的备付金占用不受计划控制,加大重灾行超额备付金和现金储备,确保救灾款项的及时足额支付和群众提取现金的需求。2008年5月13日至6月11日,仅四川分行就划拨救灾和清算资金69.48亿元。开展“绿丝带”行动,设立赈灾专柜,保证赈灾业务的快速办理。
3、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客户权益。启动科技部门7×24小时应急保障机制,保障客户信息、资金等数据的安全。加派专人职守95599客服热线,及时解答灾区群众取现、挂失、转账以及担心资金安全等方面的疑问,安抚客户心理。突破现行政策,解决灾区群众个人存款查询、冻结、取现以及个人贷款客户还款等问题。制定《灾后个人金融服务指引》,公布灾后个人金融业务受理网点名录及联系方式,方便灾区客户办理金融业务。
4、出台支持灾后重建特殊信贷政策。集中安排信贷规模用于支持受灾客户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建立信贷审批绿色通道,提高信贷审批效率,确保救灾、重建贷款及时到位。优先支持救灾物资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救灾贸易、储运和批零客户,优先支持电力、通讯、公路、铁路等与抗震救灾直接相关的行业和企业。截止2008年底,中国农业银行对成都市、阿坝、德阳、绵阳、广元、雅安6个重灾区的企业共发放贷款134.56亿元,为灾区企业恢复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持。制定了《关于开办地震灾区农民建房贷款的若干政策规定》,开办灾区农民建房贷款。截止2008年底,中国农业银行共计发放该项贷款2.4亿元,支持灾区6949户农户重建永久性住房。对受灾区域符合条件的“三农”客户新发放贷款一律执行基准利率,对灾区个人新发放的住房按揭贷款,统一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减轻灾区客户的财务负担。允许对生产抗震救灾物资的客户,根据生产订单和实际资金需求或提供的担保核定增量授信额度,不受授信理论值限制。这些政策,在中国农业银行支持灾区灾后重建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