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陈先生在银行打印的信用卡交易明细账单足足有3米多长
前日下午,28岁的陕西小伙陈先生坐在银行门口,看着手上一叠3米多长的账户明细默不作声。6年前,陈先生透支了信用卡900多元,如今他得知当年的欠款已经“暴增”20倍变成了1.9万多元。另一方面,因为逾期未还钱造成了不良信用记录,他按揭买婚房的计划也被迫搁浅。
买房按揭遇阻才知欠旧账
“直到按揭买房的时候才晓得出事了。”两个星期前,新婚燕尔的陈先生正准备和妻子一起按揭买婚房,但开发商的一句“办不了贷款”让他瞬间跌到谷底,“说我有1.7万的信用卡欠款逾期未还,现在有不良记录”。
思前想后,陈先生回忆起来,自己确实曾有一张信用卡,欠了一笔钱没还。“2007年我在成都上班的时候,单位曾经集体帮我们办过信用卡。”陈先生说,当时自己二十出头,对信用卡完全没概念,拿到卡后便尝试着用卡消费,“后来我离开成都,卡也遗失了” 。也许是因为侥幸心理,陈先生对欠下的信用卡账单并未太在意,随后他辗转各地打工。
前日上午,陈先生来到银行打出了这几年的账户明细。根据流水明细,陈先生在2007年最后一次消费后,一共欠了银行967元。直到2010年,包括滞纳金和欠款利息在内,他总共欠款2000余元,但让他不解的是,从2011年开始,他的欠款额开始“飞速”增长,到如今变成了1.9万余元。
“全是滞纳金,每个月都在涨,从20多元到500元,比利息都多!”另一方面,银行的流水显示,月利息也从当年的7.8元变成了如今的245元。
“为什么滞纳金会这么多,到底怎么算的?”陈先生说,除了2010年他朋友曾告知他欠款外,银行方从未直接找过他还钱。
而银行方的记录又让他吃了一惊。“从2008年开始就在找你,直到最近都还在找。”银行工作人员李先生拿出几张催款记录,有关寻找陈先生的记录共有103个。对于这份寻找记录,陈先生当场表示认可,“我这几年到处跑,当年确实换了号码也没告诉银行”。
“欠款利息是复利计算,然后滞纳金跟欠款总额有关,越到后面肯定越多。”李先生说,当欠款额达到1万以上,滞纳金会直接变成最高额500元。
离开银行后,陈先生对记者说,自己第二天就去把钱还上,之后再咨询律师寻求帮助。
律师:复利收息违法
针对陈先生遇到的问题,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军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卡透支利息可否计算复利问题的批复》和《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信用卡透支利息不应当复利计息。
同时,陈军认为,银行收取信用卡客户的滞纳金,没有法律依据。“准确来讲,银行所谓的滞纳金应该属于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原则上滞纳金的总金额应该不能超过本金的30%。”陈军说。
据华西都市报
滞纳金
2007年欠银行967元
2013年欠款增至1.9万
滞纳金
2007年:20多元
2010年9月:101元
2011年9月:217元
2012年9月:400余元
2013年:每月500元(欠款额达到1万以上,直接变成最高额500元)
月利息
(欠款利息是复利计算)
从2007年的7.8元变成了如今的245元
法律链接>>>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