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报维权平台开设以来,涉及P2P平台的投诉可谓五花八门。一旦受到损失,是否要报警?报警之后是否会影响资金安全?不报警又是否会连本钱都收不回来?类似的问题让很多投资者陷入了纠结。其实,透过纷繁的表面,无论是诈骗手段还是维权方式,都有一些共性的特点可以供投资者参考。
■本期坐诊律师:杨荣艳律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石家庄分所
跑路平台普遍成立不足半年
近日,有机构出台的一份2014年P2P平台逃跑名单显示,全国共有46家P2P平台跑路。在跑路平台的数量上,江苏、广东、浙江三省名列前三。
调查显示,这些出事的平台,大部分的运营时间不超过6个月,只有极少数运营时间超过了1年。而这些运营超过一年的平台,跑路原因也大部分是因为经营不善导致的困难。在涉嫌集资诈骗等问题的平台中,3个月内就出现问题跑路的占了绝大多数。P2P平台“元一创投”更是以开业两天即跑路的“速度”刷新了平台跑路的“下限”。
业内人士认为,这些平台之所以在6个月内倒闭,主要是因为这时到了资金集中提现期,如果无后续资金流入最容易造成资金链断裂。
P2P诈骗招数有几多?
高息是P2P平台吸引投资者的最大因素。众所周知,高利率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但事实上低利率不一定代表没问题。对于投资者来说,重要的还是要关注平台的运作模式。
纯粹的P2P平台只能是中介点对点平台,投资者直接借款给债务人,只不过资金由第三方机构托管,第三方不得建立自己的资金池。如果P2P平台建立了资金池,则容易聚集风险。事实上几乎所有的P2P平台诈骗都会使用资金池模式。
另外,某些P2P平台推出的所谓的“秒标”产品更要引起注意。这些期限短、收益高的投资标的,通常是由高危平台虚拟出来快速招揽人气的。当投资者沉迷于快速回款及高额的利息的幻想时把资金卷走。
在一些高危平台的案例中,为了能迅速投满,增加吸引力,平台会把一个期限较长的借款标的拆分成几个短期的投资标的。这样做的风险在于,一旦平台没有把控好,很容易出现倒闭现象。
自力谈判回款可能性最大
以往的纯民间借贷P2P平台跑路案例中,往往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等罪名。一旦P2P平台倒闭或者跑路,投资人可以采取的维权方式主要有四种:商务谈判、民事诉讼、刑事报案、行政诉讼,每种手段又都有各自的优劣。
1、自力谈判
所谓自力谈判是指受害投资人在网站拖延钱款初期,一旦出现提现困难立刻启动商务谈判,与平台严正交涉。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私密性较强且比较容易收回资金。这主要是因为网站在事发初期大多希望息事宁人,此时与之交涉回款可能性较大。但这种维权方式的时机可谓稍纵即逝,且对一般投资者而言门槛较高。
2、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投资者作为原告通过法院对平台提起民事诉讼。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投资者作为原告在某种意义上可以掌握案件进度。但作为原告需要预交诉讼费用,花费较大。另外,案件一旦被刑事立案,按照“先刑后民”的诉讼原则,民事法庭会中止民事审理,待刑事案件终结后再恢复,一般等待时间较长。
3、刑事报案
刑事报案是指投资人前往平台所在地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由公安机关组织侦查布控。因为刑事立案不需要立案费用,这样维权效率较高且花费较少,适合普通投资者。但这样一来,一旦案件进入公诉程序投资人无法自行撤诉且无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能等待公安机关追回退赃。不但等待时间较长,通常追回的退赃也非常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