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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2011年乾元共享型第256期理财产品ZH070411004300D15 | |||||
发行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 | 适用地区 | 全国 | |||
委托起始金额(元) | 100000 | 委托起始金额递增单位(元) | 10000 | |||
销售起始日期 | 2011-11-23 | 销售结束日期 | 2011-11-27 | |||
委托管理期(月) | 10 | 付息周期(月) | 10 | |||
预期最高年收益(%) | 5.80 | |||||
收益率说明 | 预计最高年收益率: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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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条件 | ||||||
申购条件 | ||||||
管理费用 | 产品销售费率不超过0.20%,产品托管费率不超过0.05%/年 | |||||
产品说明 | 产品说明 中国建设银行作为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代表理财产品客户的集合体将本理财产品所有募集资金与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日鑫月溢”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一同投资于“乾元—日鑫月溢”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指定的资产组合。本产品投资于高流动性、本金安全程度高的债券和同业存款等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三盏警示灯,风险程度属于中等风险,不提供本金保护,投资者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但预期收益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适用于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投资者。 提前终止条件 在本产品投资期间,中国建设银行有提前终止权。中国建设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时,将提前2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客户,并在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返还理财本金及应得收益,应得收益按实际理财期限和实际投资收益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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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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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1-11-24 浏览更多理财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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