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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0日 02:2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315号核准。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08年4月10日至2008年5月9日,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平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代销网点销售认购本基金。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6、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认购申请。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本公司的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无须重复开户。

  7、本基金的认购金额: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 元。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8、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网点和/或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8年4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认购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0、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业务办理日期和具体时间等事项以各代销机构在其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为准。

  11、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本基金增加其他代销机构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2、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13、投资人如有如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021-51085168咨询购买事宜。对认购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投资人,本公司提供专人服务。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50003)

  2、基金类别:股票型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初始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

  5、募集目标:本基金不设定募集规模上限

  6、募集对象: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7、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中心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中国保险大厦8层 邮编:200120

  电话:021-68649788

  传真交易专线:021-58826695

  客服电话:400-666-0066 021-51085168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网上交易平台地址:www.citicprufunds.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多个下属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场外认购业务。投资者也可登陆建设银行网上银行进行认购交易。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或登录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咨询或了解本基金购买事宜。

  (3)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在以下省、市37家分行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广东、深圳、河北、浙江、江苏、河南、上海、山东、湖北、福建、新疆兵团、北京、安徽、四川、辽宁、云南、甘肃、广西、湖南、陕西、江西、重庆、黑龙江、大连、厦门、宁波、青岛、新疆、贵州、西藏、山西、吉林、海南、青海、天津、内蒙古、宁夏。

  在发售期间,客户可以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99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4)中信银行

  在以下54个城市的中信银行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长沙、成都、昆明、广州、东莞、佛山、武汉、天津、沈阳、重庆、石家庄、青岛、济南、威海、烟台、淄博、济宁、西安、郑州、福州、厦门、泉州、深圳、大连、葫芦岛、抚顺、鞍山、南京、扬州、江都、仪征、常州、武进、无锡、锡山、合肥、泰州、苏州、昆山、常熟、吴江、上海、杭州、绍兴、嘉兴、宁波、温州、上虞、海宁、平湖、余姚、慈溪、富阳。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31个省(区、市)的20,000余个网点办理代销基金业务。

  客服电话:11185

  网址:www.psbc.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43个城市的560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上述业务:

  北京、长沙、常州、成都、大连、丹东、东莞、佛山、福州、广州、哈尔滨、杭州、合肥、呼和浩特、济南、江阴、金华、昆明、兰州、南昌、南京、宁波、盘锦、青岛、泉州、上海、绍兴、深圳、沈阳、苏州、台州、太原、天津、温州、乌鲁木齐、无锡、武汉、西安、厦门、烟台、扬州、郑州、重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68419126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xyzq.com.cn,进行相关查询。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1个城市的41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中山、佛山、东莞、深圳、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西安、成都。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可以拨打中信证券电话:010-845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65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的25个主要城市的7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济南。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565、4008888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5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长春、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1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0个省、市,64个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14)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28个主要城市的42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惠州、珠海、肇庆、天津、成都、绵阳、福州、厦门、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昆明、合肥、沈阳。在发行期间,投资人可以拨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在以下55个主要城市的1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金昌、兰州、南宁、青岛、咸阳。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6)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目前已在杭州、萧山、临安、金华、诸暨、义乌、浦江、温岭、温州、余姚、嘉兴、海宁、湖州、长兴、德清、嘉善、桐乡、平湖、海盐、桐庐、乐清、绍兴、东阳、嵊州、台州、上海等地拥有36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金通证券咨询电话:0571-965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7)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有18家营业部和7个服务部,分布在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济宁、东营、潍坊、平度、胶州、开发区、即墨13个地市,25个营业网点均可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如本次募集期间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由该代销机构另行公告。

  8、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2008年4月10日至2008年5月9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规定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期,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9、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1)认购费率为:

  认购金额

  费率

  M<100万

  1.2%

  100万≤M<200万

  1.0%

  200万≤M<500万

  0.6%

  M≥500万

  1000元/笔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认购份额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人投资本基金10,000元,认购费率为1.2%,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1元,则其可得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 (1+1.2%)= 9,881.42元

  认购费用= 10,000-9,881.42= 118.58 元

  认购份额=(9,881.42+1)/1 =9882.42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882.42份基金份额。

  (3)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所产生的利息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不收取利息折算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2、投资人在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1,000元人民币。投资人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3、募集期内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其中机构投资者需在其首次办理开户和认购的销售网点办理重复认购。

  三、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个人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8年4月10日至2008年5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5月1日至5月4日不接受办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c、指定银行账户实名制凭证;

  d、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司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投资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填妥的经投资人/代办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留存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原件及复印件。

  (2)认购资金的缴付

  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下列直销资金专户。

  a、中国建设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31001550400050007459

  b、中国工商银行

  户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号:1001141529025700738

  c、中国农业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帐 号:03492300040004652

  d、中信银行

  账户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账号:086780-872-000003-15

  (3)认购申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基金交易申请表》

  b、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c、《基金授权委托书》(适用于代理情况)

  d、《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适用于传真交易)

  投资人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5:00之前,若投资人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人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也不接受顺延受理认购申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7个工作日内(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投资人可以就已到账资金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

  (二)机构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8年4月10日至2008年5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5月1日至5月4日不接受办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凭证;

  c、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和《基金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d、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e、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f、预留印鉴卡。

  本公司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预留印鉴卡;填妥的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资料。

  (2)认购资金的缴付

  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a、中国建设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31001550400050007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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