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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保健康和中宏人寿相继推出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前者是专属于企业员工福利计划的团险渠道产品,后者是作为附加险配合寿险主合同的个险产品。至此,健康险已形成较完善的产品体系。
健康险已经成为上海发展最快的险种。据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统计,今年1至10月,上海健康险保费收入66亿元,同比增长超过180%。
最晚出现的健康险
根据2006年9月1日实施的《健康险管理办法》,失能收入保险、护理保险、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为健康险的四种基本类型。因此,推广失能保险不仅是保险公司完善健康险产品的必要尝试,而且对保险市场产品的回归保障同样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在西方发达国家,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出现较早。1884年,英国医疗疾病社提出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一年以后爱丁堡世纪保险公司开始发售个人失能保单。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此保险在欧洲和北美发展的较为完善,不仅补偿了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致残的收入损失更保障了失能后的生活水平。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目前在国内还是新险种。据了解,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在国内之所以出现较晚,主要是因为经营该险种的公司,需要在产品开发、业务运营、风险控制、理赔服务等各个经营环节都有专业化的技术能力。
一项调查显示,重大疾病的存活率男性60%、女性76%,存活10年以上的占患者人数的20%左右。存活率虽然提高了,但患者除了需要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以外,其工作能力也可能受影响,导致往后收入下降,大大影响家庭的生活水平。
人保健康上海分公司团险部副总经理吕欣彬表示,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产品复杂,对保险公司技术含量要求很高,尤其是对被保险人失能程度的定性难度较大;同时,由于国内缺乏历史数据支撑,该险种鲜有公司问津。人保健康通过与德国DKV健康险公司合作,获得了有效的数据和经验,解决了前期产品研发的难题。
另类的损失保障
目前,意外伤害保险只对意外死亡或致残一次性补偿,对于其他原因致残引起的收入降低,并没有给予保障。工伤保险只能部分解决因工伤导致的死亡或伤残费用,对其他原因造成的收入下降,也没有给予保障。
人保健康的失能保险,分别针对被保险人因工伤、非工伤事故,导致的完全失能或部分失能状态,按不同额度进行给付;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财务保障需求,选择按月领取或一次性领取两种方式。其中,对被保险人因工伤导致的完全失能,可给予最高240个月、100%保险金的赔付;对被保险人因非工伤导致的部分失能,给予最高24个月、50%保险金的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