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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赵衍亮局长在2011年上半年全省保险市场运行分析会上讲话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3日 17:20  保监会网站

  

  

  

  

  

  

  

  

  辖内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人保财险西藏分公司格尔木营业部,各保险行业协会,省保险学会:

  2011年7月20日,青海保监局组织召开上半年全省保险市场运行分析会,传达学习全国保险业“十二五”规划工作会议和上半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上半年全省保险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青海保监局赵衍亮局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2010年上半年青海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和主要特点,通报了全省保险业主要工作,深入分析了市场运行当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半年重点工作做出了全面安排部署。

  赵局长的讲话,是在全省保险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前不久省政协白玛主席视察青海保险工作时所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之际,结合全省保险业发展实际所作的一次重要讲话。对全行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全面推进青海保险业发展和保险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赵局长的重要讲话,青海保险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和全体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学深议透,切实将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推进保险业科学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开创青海保险工作的新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实现“四个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各单位贯彻落实讲话精神的情况请于2011年8月10日前报青海保监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在2011年上半年青海保险市场运行分析会上的讲话

  青海保监局局长赵衍亮

  (2011年7月20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上半年全省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分析会,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全国保险业“十二五”规划工作会议和上半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上半年我省保险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下面,我结合上半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青海保险业重点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上半年我省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及特点

  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在中国保监会的正确领导下,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青海保险业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中国保监会“转方式、调结构、促规范、防风险”的总体工作要求,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加强风险防范,在促进业务平稳增长中推进全面转型,保险市场运行的协调性、稳定性和安全性不断增强。

  (一)基本情况

  1、分支机构。截至2011年6月底,全省共有保险公司分支机构225家,其中省级分公司11家、中心支公司21家、支公司88家、营业部12家、保险营销服务部93家。按照公司类型划分,产险公司分支机构115家,其中省级分公司5家、中心支公司14家、支公司51家、营业部6家、保险营销服务部39家;寿险公司分支机构110家,其中省级分公司6家、中心支公司7家、支公司37家、营业部6家、保险营销服务部54家。

  全省共有专业保险中介机构8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1家、保险经纪分支公司6家、保险法人经纪公司1家;保险营销员7315人[1],持证率为100%。

  2、原保险保费收入。截至2011年6月底,全省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52268.33万元,同比增长11.86%。增速位居全国第3位。其中,财产险公司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73267.18万元,同比增长28.28%;人身险公司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79001.16万元,同比下降0.01%。按险种类型划分:财产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70106.75万元,同比增长29.21%;寿险原保险保费收入70078.51万元,同比下降3.10%;健康险原保险保费收入7348.99万元,同比增长28.71%;意外险原保险保费收入4734.08万元,同比增长23.67%。

  3、赔付支出。截至2011年6月底,全省累计赔付支出36564.70万元,同比上升21.65%。其中,财产险公司赔付支出23623.25万元,同比上升16.08%;人身险公司赔付支出12941.45万元,同比上升33.34%。按险种类型划分:财产险赔款支出22980.05万元,同比上升16.50%;寿险给付支出10380.58万元,同比上升32.99%;健康险赔付支出2307.79万元,同比上升28.10%;意外险赔付支出896.28万元,同比上升23.88%。

  4、经营成果。截至2011年6月底,全省财产险公司综合成本率83.12%,承保利润率16.88%,承保利润率同比增加9.01个百分点;寿险公司退保率0.56%,同比下降0.16个百分点。

  (二)主要特点

  一是业务保持平稳健康发展。1—6月,各保险机构克服外部因素的不利影响,努力实现保险业务平稳增长。全省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1.86%,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1.13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业务增长29.21%,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2.28个百分点;人身险业务保费收入增长0.37%,高于全国平均增速5.11个百分点。

  二是风险防范工作得到加强。各公司注重业务品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强应收保费管理;在部分业务领域实行零现金管理,防范现金收付风险;加强对退保情况的监测,防范退保风险;与公安经侦部门协调,共同打击保险领域骗保的违法犯罪行为,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得到加强。1—6月,全省财产险公司应收保费率为7.52%,同比下降0.27个百分点;人身险公司退保率为0.56%,同比下降0.16个百分点。

  三是业务结构出现积极变化。财产险公司在车险业务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非车险业务出现较快增长。车险业务占比较一季度下降3.27个百分点,车险业务增长贡献率较一季度下降16.67个百分点。人身险公司不断开拓新渠道,大力发展保障型业务。1—6月,全省人寿保险公司普通寿险业务同比增长212.81%,公司直销业务同比上升58.92%。

  四是经营效益持续向好发展。1—6月,全省保险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503.92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其中财产险公司利润总额9517.21万元,同比增长近2倍;人身险公司利润总额-6013.29万元,同比减少亏损221.21万元。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改善监管,不断提高保险业防范风险能力

  一是深入开展现场检查工作。上半年,青海保监局整合全局检查力量,共组成11个检查组、派出检查人员136人次,分别对财产险、人身险和保险中介业务领域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保险机构11家,检查覆盖率为4.46%。通过检查,共对存在问题的10家机构实施非行政处罚类监管措施,下发监管函14份,进一步规范了保险市场秩序。

  二是拓宽监管政策传导渠道。建立了保监局政务短信息发布平台,将一些重要的文件精神、政策措施、重大举措以手机短信息的形式直接发送至基层保险机构,提高基层机构对监管政策的理解力和监管规范的执行力,转变过去由于传达层级过多,而出现执行力层层递减的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强化高管人员监管培训。严把高管人员准入关,对申请任职的高管人员采取闭卷考试、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任职能力测试,对不符合高管人员任职条件的高管任职申请,坚决不予核准。上半年,共核准高管任职资格39人。同时加强了对保险公司高管人员培训力度,专门邀请中国保监会专家来青海为高管人员授课。上半年,共对108名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高管人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四是改善防范风险工作机制。着力防范辖内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在全省范围内动员部署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抓好司法案件报告和案件责任追究制度的贯彻落实。针对青海辖内的保险机构铺设点多面广,较为分散,部分地区尚不具备设立行业协会条件的现实,设立了行业自律小组,由当地的保险机构轮流定期主持召开自律协调会,共议行业规范问题。

  五是积极有序引进市场主体。在加强市场行为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市场准入,引进市场竞争主体,完善市场体系。上半年,青海保险市场新增保险公司分支机构8家,太平洋人寿和泰康人寿两家新的保险主体入驻青海。市场主体的增加,进一步增强了市场活力,促进了各公司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了以服务质量提升赢得客户支持的意识。

  (二)完善工作机制,着力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针对保险消费者投诉问题和市场集中反映损害保险费者利益问题,青海保监局注重把实践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具体监管措施上升为制度,从源头上遏制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始终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作为保险监管的重要职责和衡量监管成效的根本标准。一是出台了《青海省保险机构信访工作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对保险机构信访投诉处理工作进行量化测评,加强对保险机构服务消费者工作的监管,督促保险公司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现场。二印发了《青海省地(市)、县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领导干部接访制度(试行)》,在各地(市)、州、县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和支公司建立高管人员接访制度,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三是制定了《青海保监局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不断拓宽保险消费者维权渠道,着重化解影响消费者利益保护的突出问题。四是与青海银监局联合转发了《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并联合对部分代理保险业务银行金融机构就《指引》执行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着力解决银保渠道销售误导问题。

  (三)增强责任意识,推动关乎民生领域保险业务发展

  一是推动农业保险工作全面开展。在年初省政府召开的2011年全省农业保险工作协调会基础上,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并报请省政府转发《青海省2011年农业保险实施方案》,推动增加农业保险补贴品种和补贴比例。新增了玉米和青稞保险7万亩,提高财政补贴比例至90%;扩大了种植业保险承保范围区域范围,使计划承保面积达100.8万亩,同比提高近一倍;新增林业保险275万亩,并提高财政补贴比例至95%。截至6月底,农业保险已实现保费收入1604.8万元。

  二是继续推动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我省作为首批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地区之一,目前,在格尔木市和西宁市城西区开展计划生育保险工作,在部分县以下地区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2011年上半年,计划生育保险实现保费23.79万元,承保计划生育家庭3万户,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保费收入2.35[2]万元。

  三是积极发挥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作用。青海保险业抓住今年玉树灾区重建、大批重点建设项目陆续开工、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较大的有利因素,积极调整发展策略,大力发展财产险、工程险、建工意外险等险种,为我省经济建设提供各类风险保障。同时,加强与文化、旅游、安监等部门的沟通,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大力发展火灾公众责任险、校园方责任险、承运人责任保险等事关社会民生的各类责任保险;积极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展健康保险、养老保险,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截至6月底,保险业累计为全省提供了约2428.83亿元的财产风险保障和1845.29亿元的人身风险保障,保障水平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9.38%和25.54 %。今年4月9日,青海纺织品大楼发生火灾,青海保险业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查勘灾情、统计纺织品大楼保险承保情况、跟踪排查伤亡人员投保情况,充分体现了保险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意识。

  (四)营造有利环境,进一步提升保险业社会形象和影响力

  青海保监局继续坚持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工作制度,及时汇报青海保险业发展及重点保险工作任务推动情况,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为了推动保险业在更高层次和更广领域取得话语权,更好地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青海保监局积极向省政协请示,邀请视察指导保险工作,并得到了省政协主要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7月5日,由省政协主席白玛,副主席陈资全、鲍义志、仁青安杰、李忠保、韩玉贵、马志伟组成的省政协主席视察团对全省保险工作进行了视察。省政协主席视察团实地察看了人保财险青海分公司95518客服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中国人寿青海分公司95519客服中心和业务服务大厅,听取了青海保险业的工作汇报,对“十一五”以来全省保险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省政协白玛主席在讲话中要求全省保险业在今后的发展中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开拓思路上下功夫,二是在拓展业务上下功夫,三是在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四是在政府创造环境上下功夫。

  这次省政协主席视察团视察全省保险工作是全省金融系统首次迎来如此高规格的视察活动。白玛主席、马志伟副主席的讲话我们已经印发给各保险机构,相信大家也已经组织进行了传达学习。省领导的勉励是我们继续做好工作的动力。希望全省保险业一定要按照白玛主席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青海社会经济发展多尽一份心,多出一份力。

  三、当前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保险业发展外部不确定性增加。今年以来,我国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运行,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与此同时,经济金融面临的环境依然复杂,通胀压力居高不下。2011年以来央行连续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三次上调基准利率。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宏观政策调整给保险业经营带来了较大挑战。人身险业务增长面临压力。受加息影响,部分寿险产品收益率低于银行存款利率,吸引力下降。1—6月,青海人身险市场月度增长率持续下降,已由1月末的19.96%下降到6月底的-0.01%[3],剔除会计制度变化影响,与上年6月底增长率50.79%相比回落30.62个百分点。预计2011年青海人身险市场增长情况不容乐观。同时,部分传统固定收益率产品以及新型产品面临一定退保风险。

  (二)业务增长模式转型压力加大。在外部成本上升和政策制约等多重因素作用下,资源约束对行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正在形成,保险市场转型压力进一步凸显。一是劳动力结构变化和富余劳动力减少给现有个人营销体制带来挑战。以“拉人头”为主要特征的粗放式组织发展模式,与当前日益年轻化、知识化消费群体的保险保障需求不匹配矛盾日益突出。提高素质、稳定队伍、创新模式成为下一步营销体制改革的重点。二是银保渠道面临进一步规范与转型。银行保险业务监管力度的加强,加上信贷紧缩、加息等因素,银保业务增速放缓,预计短期内业务规模会出现进一步下滑。三是产险市场高度依赖车险的业务结构面临调整压力。随着国家对汽车销售一系列优惠政策到期,全国汽车销售增速下滑,车险业务增速放缓。尽管目前我省车险业务仍保持快速上涨,但在我省车市面临回调压力加大情况下,我省车险业务增长不可避免将受到影响,各公司需要不断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积极应对车险业务增速可能放缓局面。

  (三)市场违规问题出现抬头趋势。经过近年来的集中治理,我省保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违法违规行为仍在一定业务范围存在,一些违规行为存在屡查屡犯倾向。从上半年检查和信访情况看。一是销售误导、理赔难等侵害消费者利益行为问题仍然存在。上半年我局受理反映销售误导信访件2件,占违规问题信访件的66.67%,反映问题较为集中,主要为银保业务客户经理或保险营销员在销售产品过程时随意拼凑条款,捏造银行存款赠送保险的谎话来欺骗客户。二是部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套取费用、虚增手续费等导致数据不真实问题的行为,团险业务拼凑保单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中介机构自身保险业务作为中介业务提取支付手续费、部分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虚构业务列支手续费套取费用等问题仍然存在。

  (四)产品结构失衡问题值得关注。今年上半年,我省分红险保费收入占寿险保费收入比重达 84.84%,寿险市场“一险独大”的问题日益突出,值得我们高度关注。一是长期期缴、保障功能强、能够满足消费者真实保障需求的产品发展不足,客户可选择的保险产品形态有限,弱化了保险产品在整个金融产品体系中的竞争力。二是风险集中度过高。由于分红险占比过高,分红险单一险种的业务波动会造成整个寿险市场的大幅波动。

  (五)中小险企竞争能力亟需增强。目前,辖内中小保险公司由于服务网点不健全,管理人才缺乏,缺少特色保险服务,业务经营存在一定困难,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特别是在当前宏观政策趋紧,经济运行有所放缓的环境下,公司面临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加大,需要不断探索走差异化和专业化发展道路,不断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六)管理人才培养储备严重不足。上半年,随着新主体的进入和新机构的成立以及部分公司分支机构改建升格,我省保险市场体系逐步完善,但是,保险人才短缺问题也日益突出,部分公司存在青黄不接现象。保险人才不足已成为保险公司机构扩张的重要制约因素。有的公司分支机构高管人员因升职或其他原因离职后,公司没有合格的人员可以接任;有的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急需设立分支机构,延伸服务网点,但没有合格的人员去筹建;有的公司需要提升机构职能级别,但找不合适的人担当重任;有的公司快速扩张,却没有足够的合格管理人员参与管理,带来很大的经营风险隐患。这些情况都说明我们后备管理人才储备不足,人才培养很不到位。

  (七)信访投诉处理工作被动应付。近年来,青海保监局先后组织制定了总经理信访接待日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一整套消费者合法利益保护机制,但是个别公司不能给予应有的重视,甚至敷衍塞责。一是部分公司服务意识不强,对待客户投诉态度生硬,喜欢用一句“你去找保监局”这样的话打发客户。殊不知,这种任意将矛盾甩给监管部门的危害很大,容易给公司造成信任危机。二是部分公司有令不行。2008年4月起我们建立了总经理信访接待日制度,定于每月第二周星期三由总经理室成员专门接待和处理信访投诉工作。近期,我局对各家公司的总经理信访接待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9家公司没有一家能认真完整的贯彻执行,有的公司是在走形式,接访内容缺乏针对性,消极应付,接访效果甚微;有的公司根本就没执行过。

  以上这些问题,既有外部环境变化给保险业发展带来的影响,也有保险机构内部管控薄弱、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淡薄导致的不良反应。希望各保险机构,对此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进行研究,务必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总的来看,当前我省保险工作面临的形势较为复杂,有机遇,也有挑战。这也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始终把做好服务放在第一位,以服务赢得市场、以服务赢得未来,不断促进我省保险市场又好又快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下半年,青海保险业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转方式、调结构、促规范、防风险”,切实推进科学发展、规范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努力为青海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保险支持。

  (一)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有力维护保险市场正常秩序

  上半年,通过开展现场检查等工作对市场秩序进行了规范,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要看到,在目前市场环境下,随着我省保险市场主体增加,竞争加剧,部分公司可能由于业务发展放缓,再度出现非理性竞争、不正当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下半年,青海保监局将坚持“抓重点、防反弹”,继续推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

  第一,继续深入开展现场检查工作。财产保险继续以车险和农业保险为重点,突出整治虚假批单退费、虚挂中介业务、虚挂应收保费、虚列营业费用和农业保险虚假承保、虚假赔案问题。人身保险继续以银行保险为重点,突出整治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和销售误导问题,同时对电话销售业务和团体年金业务开展集中治理。保险中介继续以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为重点,突出整治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问题。同时,继续抓好保险机构“小金库”治理工作。

  第二,做好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抽查。年初,中国保监会部署了对各保险机构开展第二次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的工作。根据工作部署,各保险机构应于7月20日前上报自查报告,7月下旬将进入监管机构审核评估自查报告和重点抽查阶段。我局将从程序性、实质性两方面对各保险机构自查报告和报表进行审核,对不报、迟报、瞒报、不符合报送要求的公司采取退回重报、重点谈话、责令整改等相应的措施。并将抽取举报投诉等渠道反映数据不真实问题比较突出;自查报告没有反映问题或问题少、金额小,与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存在较大出入;自查工作走过场、组织领导和自查整改不力,存在迟报、瞒报等其他重大问题或风险隐患的公司作为抽查对象。

  第三,继续加强重点业务领域监管。一是中国保监会近期下发了《关于规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1〕36号)。各公司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经营活动。我们将密切关注各公司执行情况,并适时开展市场巡查或现场检查。二是意外险领域尤其是建工意外险业务,我们将继续跟踪分析市场情况。各公司要与保险行业协会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保持规范成果。三是交强险业务。交强险是国家法定险种,涉及广大车辆所有人和保险消费者切身利益,各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交强险条款费率。保险行业协会要做好自律工作,同时要保证自律规定合法合规,及时清理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四是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涉及广大投保农户的利益,涉及国家的保费补贴资金。经办公司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用好财政的每一分钱,让投保农户得实惠;要加强承保理赔环节管理,防止损害投保农户利益行为发生。

  第四,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除对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外,还要按照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对追究相关高管人员责任。

  第五,建立健全规范市场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的经验做法,探索完善促进保险市场规范运行的制度机制。一是强化上级公司对所辖分支机构的管控责任,做到基层机构违法违规,上级公司直至省分公司要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二是强化中介手续费跟单支付、集中支付、零现金支付等制度,提高手续费支出真实性。

  (二)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

  发挥监管工作的导向作用,引导公司加强内部风险管控。一是坚持分类监管制度,对不同风险类别保险机构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发挥分类监管扶优限劣的作用。二是发挥大型商业保险信息员制度作用,对政府采购和企业招投标业务领域早介入、早干预,全面防范在此类业务领域的违法违规风险和经营成本不断攀高的经营风险。三是密切监测退保情况,防范退保风险。深入排查可能导致集中退保的潜在风险点,完善防范集中退保风险的制度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集中退保风险预案,定期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完善,提高预案的实效性;加强对重点产品和重点业务退保情况的监测,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妥善处置。

  (三)进一步落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各项措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保险消费者利益主要体现在购买保险产品所获得的价值与服务。要围绕保险消费者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加强对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管,促进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和创造更多价值。

  第一,加强保险产品销售环节监管。重点规范保险产品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故意夸大产品功能、夸大产品收益能力、混淆保险产品和其他金融产品界限,引诱无产品真实需求或购买能力的人购买保险产品等销售误导行为,避免产品被销售给不适当的人群,造成投诉纠纷和损害行业形象

  第二,切实做好信访投诉处理工作。信访投诉处理既是保险消费者维权的手段,也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窗口,还是收集民意,改进工作的有效渠道。各公司要高度重视信访投诉处理工作。公司进行信访投诉处理不能简单粗暴,更不能随意将信访人推到监管部门,要发挥好总经理信访接待日机制作用,做到“掌握情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息诉息访”;创新总经理信访接待日工作机制,改变“足不出户”、“等访不下访”,采取现场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矛盾突出、问题复杂的信访案件,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和苗头性隐患。落实《青海省地(市)、县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领导干部接访制度(试行)》,切实将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第三,推动保险公司信息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2009年中国保监会部署在财产险公司建立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4],并率先在车险业务领域实现承保理赔信息的自主查询。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的通知》(保监产险〔2011〕922号),确定在2011年8月1日前各公司实现财产保险全险种领域(特殊风险业务除外)的查询。各公司要切实采取措施,保证制度的落实。

  第四,继续推进车险理赔服务质量测评。通过对保险公司报案受理、调度查勘立案估损、赔款支付等环节测试和客户满意度调查、理赔内控制度等内容的评测,促进公司严格执行保险理赔程序和时限方面的监管规定,进一步解决理赔难问题,进一步提高车险理赔服务质量,提高保险的社会满意度。

  (四)进一步强化保险案件综合治理,不断改善保险业发展环境

  近年来,发生在我省的一些保险案件,如交强险假保单案件,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进行骗保骗赔案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贪污挪用保费案件,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给行业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对于发生的这些案件,一方面保险机构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防范案件发生,另一方面,保险业要建立与公安部门的合作机制,形成联防共打,共同打击保险业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保险公司要密切关注市场,对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或移交。

  (五)进一步扎实推动,促进关乎国计民生保险业务深入发展

  一是农业保险基层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上级公司要做好考核。不能以其他险种做得好,业务发展得好而放松了对农业保险工作的要求。农业保险工作是刚性任务,承办单位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青海省2011年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要求,坚决完成今年我省农业保险工作任务,确保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二是财产险公司要重视社会管理作用明显的责任险、意外险等险种的发展,包括校(园)方责任险、火灾公众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等险种。积极拓展工程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信用保险等险种,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保驾护航。三是人身险公司要担当和发挥好“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补充”的角色作用,积极发展补充养老、补充医疗、企业年金等业务;继续做好计划生育保险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六)进一步加强保险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险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人力支撑

  人才是公司发展之本,人才不足问题必须引起各公司高度重视。要牢固树立人才兴业战略,加快人才的引进和重视后备管理人才的培养。对那些基本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人员要多创造条件培养和锻炼,使他们能胜任公司管理岗位的需要;对那些愿意从事保险工作的高素质人才要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岗位和发展空间,吸引他们投身保险事业。要注意留住人才,要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多做适合人才发展的事,不做伤害人才工作积极性的事。

  同志们,今年我们迎来了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目前,全国上下都在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近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保险业“十二五”规划工作会议和上半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所作的重要讲话,既是对“十一五”期间全国保险工作的全面总结,也是结合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和保险业实际,对“十二五”期间特别是今年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保险业发展做出的全面工作部署。

  全省各保险机构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吴定富主席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神,深刻理解讲话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全面把握讲话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要通过学习,把干部队伍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通过学习,努力提升我们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共同为促进青海保险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保监会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振奋精神、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青海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1]统计信息系统营销员数据,各公司上报中介处数据为6736人。

  [2]截至2011年6月8日数据

  [3]按老口径:人身险公司发展速度由1月的41.22%下降到6月底的20.17%

  [4]《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建立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09〕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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