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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11月10日通报了2008年前三季度的处罚情况:责令撤换高管人员60人,罚款1627.2万元,警告75家机构和185人。处罚对象的违规行为明显属于明知故犯、顶风做案,407次行政处罚和60位高管下课在所难免。
虽然都邦战鹰和生命人寿李钢不属于保监会处罚对象,却也未能留下。在都邦一次董事局会议上,战鹰被以2008年业绩问题弹劾了总裁职务。在生命人寿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的章程被变更,原本由总经理室层面便可决定的总公司部门经理助理与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级别的人事任命,被提升至须董事会执委会层面来决定。而总经理李钢却未能入选董事会。此后不久李便递交了辞职报告。
当经济形势恶化时,资本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矛盾便日益显露出来。
巨灾保险缺位 保险的社会责任无以承担
据《保险研究》透露:南方雪灾因灾损失1516亿元,实际保险赔付16亿元。据四川保监局调查,汶川地震后,客户报损金额高达188亿元,截至6月,保险业向地震灾区捐款4.53亿元。而截至9月1日,保险业地震赔付总额6.1亿元。绝大部分企业财产险都将地震列为除外责任,包含地震责任的企财险报案也不到10%。寿险产品主要是意外伤害险和健康险等,虽然对地震造成的损失没有免责条款,却赔得也不多。保监会领导有个大致的估计,对南方冰冻灾害保险业预计赔款为50亿元,汶川地震为50亿元。这在灾难损失中占有极小的比例。
可以看一个具体的例子。绵阳2006年有9家保险公司,在这些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中,分红险占比最低的是42%,最高的是98%。这个险种结构,对于保险企业来说,是个非常赢利的结构,但面对地震,面对巨灾,却是一个畸形的结构。
“地震不影响保险业业绩。”听到这句话,保险人应该自豪还是惭愧?在国难之时,保险业作为一个行业难展身手,这意味着保险业在中国社会的作用有限,意味着保险业的地位轻微。
追逐高额收益 保险资金迂回扑入房地产
太平洋保险集团旗下投资公司以每天每平米10元-11元的价格,租下了上海陆家嘴地区时代金融中心4200平方米的办公楼;中国太保以22亿元人民币收购了总建筑面积约7.08万平方米的北京金融街丰盛大厦;中国人寿、泰康人泰也在北京金融街购买了两幢写字楼;中国保险公司出资24亿元在上海陆家嘴打造41层的太平金融大厦……
中国平安通过平安信托的投资路径更加大胆。自2007年起,平安信托已相继接手了多家星级酒店、假日酒店的投资项目。2008年5月,平安信托投资18亿元对成都一环以内核心地带的3个项目进行改造,建设酒店、写字楼等综合性物业。此举曾被看做保监会欲放行保险资金投资房地产的信号。
而此前,投资房地产是险资禁碰的高压线。2007年初新华人寿保险股份公司董事长关国亮因违规运用保险资金,投资房地产等领域,被免去董事长职务。虽有此前车之鉴,但后人依旧前仆后继以“自用”名义抢购房产。
直至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保险法修订草案,草案新增了投资不动产的条款。但在这之前,摩天大楼上保险公司的招牌越来越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