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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致省委书记44条留言 涉社保养老医疗等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1日 10:22  人民网

  安徽12市3厅1部回复网友致王金山书记44条留言

  人民网北京8月31日电 近日,安徽省发来第二十三批网友致省委书记王金山留言回复。安徽省合肥市、蚌埠市、黄山市、滁州市、安庆市、阜阳市等12个市及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国土厅和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组织部集中对网友留言反映的44项问题作出答复。

  点击查看最新留言回复

  合肥市答复意见:

  【网友留言】

  1、尊敬的王书记:我们原是肥西县偏远乡镇的村民,分别与2005年前后迁居南岗镇永和村,当时迁去的目的确实是看重南岗紧靠合肥的优越地理位置,想有朝一日能成为城市人。我们大多是投亲靠友,在当地买了宅基地并盖了房子。为成南岗人,我们花去了所有的积蓄,甚至借贷,后来永和村划给高新区,我们正庆幸自己成了真正的合肥人,住房补偿、低保、政府都会为我们解决,没想到这么长时间,我们什么也没有得到。我们本来都是以地为生的农民,户口一迁走,意味着我们的土地都将被原村收回,现在我们中的一些人已经没有了土地,即使部分人暂时有,也随时有被收回的可能,这是农村一贯的做法。不仅土地问题,与户口有关的孩子上学、医保、养老等问题都没办法解决,我们变成了社会的弃儿,没人管、没人问。

  我们承认当初迁入南岗镇动机不高尚,但人往高处走,我们是农民,没有法律意识,也没有考虑到现在的后果。我们原以为南岗镇政府既然接收了我们,我们就符合迁入条件,就应该和当地居民享有同等的对待。现在划入高新区就没人管我们了,这好象也不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的行为,我们已经等了很长时间,但高新区管委会对我们却不闻不问,现在反映我们的要求如下:

  一、房屋补偿方面和原居民同样对待。我们要求有住所。

  二、享受低保、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医保等社会保障。

  三、解决老人养老、孩子有地方上学问题。

  我们盼望王书记在百忙中关注一下我们的要求,督促高新区解决我们的实际问题,避免矛盾激化。高新区永和村村民代表。

  合肥市答复意见:

  永和村民代表网友,您好!你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王金山留言,要求解决非世居户享受有关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及低保、医保等问题。高新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深入调查了解,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网友反映情况产生的历史背景

  2006 年9月,我市为加快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示范区建设,将原属肥西县南岗镇管辖的南岗村、永和村等九村一居进行区划调整,委托高新区管理。区划调整后,高新区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经村民及相关村、组提出申请,先后对南岗、永和两村共15个村民组,制定规划进行新农村建设,旨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高生活水平,尽快实现“农民向市民、农村向城市、农业向二三产业”的“三个转变”。

  按照中央和省、市新农村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及我市现行的拆迁安置政策,高新区对符合农村新社区被安置人口条件的(世居常住农业户中的直系农业人口及1982年10月15日前户口迁入高新区,且有承包地的常住农业户中的直系农业人口)进行安置,其中永和村449户约1600人的世居人口分房到户,现已回迁至复建安置小区“永和家园”。在此情况下,部分非世居户提出与世居户享受相同政策待遇的要求。

  二、非世居户提出的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一)要求房屋补偿享受世居户同等待遇问题

  区域管理调整后,当时托管区户籍管理十分混乱,违规非法迁入3600余人的外来户口。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07年6月,由市纪委牵头,市公安局、高新区管委会共同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区域调整后迁入的户口进行集中审查,并形成了处理意见。市公安部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2006年6月1日前迁入南岗托管区的非世居农业户户籍,分别采取以下三种方式管理:对要求回原籍的,办理回迁;对不愿或不能回原籍的,由公安部门集中管理;对“假户口”一律予以注销。

  经户籍清理工作查实,已进行新农村建设的南岗、永和两村大部分非世居户都在2004年后迁入,有的违法乱建房,有的以70-80元/㎡购买违建房屋。根据合肥市《查处违法建设有关问题的几点解释》》(合规〔2005〕57号)的有关规定,对城镇非农业人口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村民在 198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期间,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或在1999年1月1日后,购买或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视为违法建设,坚决予以拆除,一律不予补偿。就此类问题,少数非世居户曾通过信访等渠道,提出书面诉求,要求享受世居户安置待遇。2008年10月,合肥市人民政府予以复核,对其诉求不予支持。

  为妥善处理非世居户安置问题,参照其他县、区做法,高新区出台了《高新区南岗托管区域农村新社区非世居农业户安置代建工作实施意见》。安置、代建的对象范围是在科学城示范区已拆迁村民组中符合政策规定的非世居农业户。具体政策界定如下:凡1982年10月15日至1995年土地二轮承包期间整户迁入的非世居户口的农业户,同时符合户口迁入后一直生产生活在村民组等三个条件的,凭拆迁前原始土地承包合同书和该村民组二轮承包底册上的承包人口,按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给与产权置换安置;凡2004年4月12日之前整户迁入的非世居户口的农业户,同时符合原迁出地村、乡镇没有宅基地、住房、承包地等四个条件的,按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给与代建,代建房屋价格按照交付时实际成本价确定;对不符合上述条件规定的人口和2004年4 月12日迁入的人口,不予安置或代建。今年5月以来,高新区召开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群众代表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对托管区已拆迁的15个村民组的非世居户籍清理,按照个人申请、村组审核、张榜公示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将予以安置代建。

  (二)要求享受低保等社会保障问题

  1、高新区依据有关政策,经过个人申请、上级审批等规范程序,凡符合低保条件的都已纳入农村低保体系。

  2、为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高新区已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体系。但国家对“失地农民”有严格的政策界定,据调查,托管区绝大多数非世居户在原籍保留了承包地,依然拥有土地二轮承包经营权;在户籍迁入地无合法承包土地,不符合“失地农民”的界定条件,不能享受“失地农民”的待遇。

  3、高新区包括永和村在内的“九村一居”群众已享受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属地管理”和“自愿缴纳”的原则,此项城镇医疗保险个人费用由个人自愿缴纳,经村委会统一办理。在规定的时间内,非世居户在现迁入地缴纳相应的个人费用后,同样享受城镇医疗保险待遇。

  4、南岗、永和两村位于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示范区的核心区域,建有学校和敬老院,世居户或户籍由公安部门集中管理的非世居户都能享受到“学有所教”、“老有所养”等权利。

  总之,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继续通过互联网或其它方式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建议或意见。

  【网友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肥东县一个乡镇卫生院的职工,今年县卫生局对乡镇医院的账目统一管理,我们这些小职工才知道单位有68万多的存款,不明白的是若不是因为统一管理,只有院长和会计知道医院的存款,存多少,花多少,怎样花掉的,老百姓根本不知道!当大家要求发全工资时,答案是发全额工资的话,医院维持不了几个月就要倒闭,职工不理解为何医院有巨额存款却只给职工60%的工资,希望上级相关部门调查了解!院长猖狂的说过,你放心几什万在哪都是我花!!!

  合肥市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肥东县有乡镇医院18所,请在留言中指明医院具体名称,以便我们调查核实。谢谢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

  以下为蚌埠市答复意见:

  【网友留言】

  王书记您好,蚌埠市光彩大市场许多来自外地的个体经营户,受到当地黑恶势力的诱骗和恐吓,参加那里的地下赌场赌博,许多经营户因此被骗,但又不敢报警,原因据他们说是当地警方与这伙势力有某些不为人知的联系。希望王书记能过问一下此事,今年生意本来就不好,这样一来许多经营户就不得不破产,那以后一家老小的日子怎么过啊?盼领导关心,还我们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蚌埠市答复意见:

  吴鸣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主要领导先后做出批示,要求市公安特警、治安部门立即对蚌埠光彩大市场周边涉赌场所进行全面清理,彻底铲除赌博窝点,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市公安局迅速成立联合行动组,对蚌埠光彩大市场周边地区涉及的赌博场所进行地毯式摸排。现已查明,嫌疑人施XX于 2009年2月、3月期间,在其经营的二楼场所聚众赌博。参赌人员大多来自周边个体经营户,没有证据表明是受到黑恶势力的诱骗和恐吓,也没有发现当地公安干警与涉赌人员有不正当关系。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追查施XX涉嫌聚众赌博的违法行为。

  以下为黄山市答复意见:

  【网友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下岗多年为了解决吃饭。东拼西凑借钱租了安徽省黄山市房管局的店面。开一小店以维持一家人生活。我们老百姓生活多不易阿。市政府要把我这家店面收回。出租给一家有钱企业。一家人失去生活来源。能替老百姓多想想吗。能给老百姓一条活路吗。领导干部做决策时多想想老百姓。

  黄山市答复意见:

  “移民”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你所承租的店面为市房管局直管公房,你与市房管局签订的承租合同将于今年年底到期。目前市委、市政府正在开展黄山旅游提升工程,鼓励和支持一些老字号和品牌公司入驻屯溪老街,我市一家品牌茶叶公司拟在老街216号开设茶叶博物馆,这对提升老街品位,繁荣老街旅游市场将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希望理解支持。你对店面所投入的装修费用,市房管局将在评估后给予合理补偿。

  【网友留言】

  我们歙县霞坑村河对面正在大规模征地!搞开发是好事,但征地应该合法吧。集镇建设难道就能占用基本农田吗?村委会几个干部就能随意去征地吗?没有省政府征地批复就能擅自去征地吗?这一切在霞坑就这样进行着,几百亩的耕地眼看着就这样被违法者占用,保护耕地难道只是一句空话而已。请给广大农民一个说法。

  黄山市答复意见:

  霞方农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歙县位于皖南,集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全县有地质灾害危险点525处,威胁人口2万余人,仅霞坑镇周边即有地质灾害危险点124处。为解决深山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的安置问题,霞坑镇利用徽杭公路改线置换和河道整治土地,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户主会通过,依据《霞坑镇总体规划》和县发改委发改农经[2009]30号文件要求,实施集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仅为少量河滩地,不存在反映的征用几百亩耕地问题。

  以下为滁州市答复意见

  【网友留言】

  求助 求助!关于滁州天长汊涧段高压线拆迁补偿标准是依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电力线路建设工程用地补偿指导价的通知》”。这份文件拆迁户没看到,他们说只看到一份复印件且模糊不清。我们想反映在拉线期间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打架事件。(作为当地的干部并没有出面调解)据了解一村民被严重打伤。大家都说当地领导贪污,可是无知不懂法的村民怕得罪领导拿不到补偿款,我们想了解具体的补偿金额是规定多少钱一平方?想想在老地方住了一辈子的房子被拆了,拿到的钱还不够在汊涧买一套商品房。关塘同样的也是高压线拆迁为什么人家拿到的补偿金额多点呢?请上面严重调查此事,让那些贪污的受到惩罚。(据当地村民反映一书记贪污此事,以前有过贪污前科。)我们只想得到属于我们的补偿金额,一点点钱对于有钱人不算什么,可是对于穷人来说甚至是救命的钱。请我们的上面领导慎重处理好此事,还拆迁户农民一个公道。

  滁州市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一、调查结论

  2009年元月29日下午在天长供电公司四楼台会议室,由副市长范迪斌主持召开了来安宝桥——天长千秋变电所输变线工程启动会,该工程项目正式启动。

  该工程项目途径汊涧长山、张营、郜山、叶营、双园5个村,涉及拆迁农户19户,房屋及其他附属物的补偿标准都是按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电力线路建设工程用地补偿指导价的通知》执行,其中:平房的补偿标准提高到450元/平方米,普通楼房的补偿标准提高到500元/平方米,树林的补偿标准提高到50元/棵。

  网友反映村干贪污,此5个村的书记是2008年区划调整后重新选配的,都是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没有贪污的前科,而且工程队的补偿款都打到各村的帐上,不经个人手,不存在贪污。

  1、关于拆迁补偿等依据,滁州供电公司执行的文件为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电力线路建设工程用地补偿指导价的通知》(滁政办【2007】56号),在建设过程中,全线路严格依照此文件标准进行补偿,不存在补偿标准差异事件。

  2、关于发生的打架事件。在事件发生后,经汊涧镇派出所、法律服务所的调解下,已就补偿、处理事件进行了有效处理,并达成协议。

  二、有关问题的说明

  1、作为国有企业,不会杜撰政府文件,严格执行滁州市政府印发的文件,故关于文件的真实性毋庸置疑,且该文件一直留存在工程所经地的村委会。

  2、关于反映的打架事件,在汊涧镇派出所、司法服务所的调解处理下,工程施工单位已经与当事人进行了有效协商,并形成书面协议。

  3、关于补偿款事宜,施工单位已经将所有费用(按照市政府文件补偿标准)交付村民委员会,但是作为工作要求,因部分拆迁户还未完成全部的拆迁工作,故补偿款不能全额拨付当事人,待当事人拆迁工作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全部款项交付当事人。

  【网友留言】

  王书记,您好。向您反映个问题,请百忙之中,予以关注。滁州地区定远、来安、明光三县地方商务部门管理混乱,有的职能在在经贸委、有的在商业协会、有的物资协会、有的在外贸局、有的在发展委等,职能分散,人员编制未界定,经费无保障,工作脱节,相互扯皮,试想这样的管理机制怎么能干好工作。

  滁州市答复意见:

  网友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网友所反映的定远、来安、明光三县地方商务部门职能交叉的情况是属实的。

  定远县2005年机构改革成立了定远县经贸委,一个机构对外挂三块牌子,即:经济贸易委员会、商务局、中小企业发展局。一名副主任兼管商务局,办事人员3名。

  明光市经贸委、商务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经贸委一名副主任兼商务局副局长,办事人员3名。

  来安县将县商务局部门职能分布在县经贸委,负责内贸,特殊行业监管、内贸万村千乡工程及家电下乡工作放在供销社;县外经委负责外贸进出口;县工商局移交的管办脱钩市场外交给来安县商务局。

  上述三县商务机构设置问题,市商务局于2008年12月份及今年四、五月份分别向省厅及市分管市长作了汇报,赵开云副局长就此事专门下到定远、明光、来安作专题调研并分别和县市领导交换意见,要求各县在八月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建立健全商务部门管理体制,界定好职能。

  【网友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天长市民,请求您在百忙中抽一点时间来过问一下天长自来水问题,水质量特别才差,放出水全是泥浆和铁锈,这样水能吃吗?有害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向市里反映多次,还是没有解决,请省书记能帮助解决一下,表示感谢!

  滁州市答复意见:

  老玩童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一、所反映问题存在的原因

  1、水浑浊度升高的原因。

  今年入夏以来,天长市几乎没有雨水,特别是自6月24日以后,高邮湖水位明显下降,进入湖区的污水得不到中和和自净,加之气温较高,水温也随之升高,致使藻类生长较旺盛,导致了高邮湖水的浑浊度随之升高。为了确保供水质量,我市即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改用地下水,由于地下水长期不使用,部分水井形成少量沉淀物,应急使用时无法排出,导致少部分区域的水质产生较短暂的影响,造成水浑浊现象。

  2、水温差异的原因。

  6月24日,天长市启动应急预案并启用地下水源后,为保障城市供水管网压力,在早、中、晚用水高峰期时,以一定比例(约1/7)的、经过净化处理的地表水进行增压,以确保城市供水压力。值此高温季节,地表水和地下水温差较大,因此,部分市民会感觉到水温存在差异。

  二、已采取的措施

  面对今年高邮湖水位下降,浑浊度升高的现象,天长市周边以高邮湖水为取水源的扬州水司、菱塘水厂等供水企业也发生了类似的现象,也都在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这一问题。据扬州水司介绍,近期的高邮湖水质比往年较差,为了保证源水水质,在得到政府的许可下,他们通过不断地开启高邮湖万福闸来促进取水口源水流动,以使源水净化情况得以好转,同时科学制定药剂的投放量。尽管这样,其出厂水质也较平时稍差,液氯味道也较浓,但未超出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的最高限值。龙泉水务(天长)公司为了保证城市供水质量,确保饮用水安全,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1、在对洁水设备和平流沉淀池及精滤池都进行清洗的同时,聘请了巢湖、扬州、滁州、合肥等水司的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对高邮湖的取水口及四周不同区域的源水进行检测、论证和研讨,根据论证结果及专家意见,水务公司先后采用在原水厂人工投加漂白精杀藻,在净水厂合理调节矾氯、HCA助凝剂、盐酸等投放量,并制定一系列处理工艺,以提高水处理能力。同时将水务公司大部分工作人员调到地表水厂,在原水厂增设加氯及高锰酸钾装置,在净水厂增设人工投加除臭剂及活性炭装置等措施(现正制定方案,将在原水厂增加加氯预氧化系统(5000克二氧化氯发生器)、高锰酸钾投加系统和活性炭投加系统以及其它配套设备,替代现行的人工操作方式),以有效降低水的浑浊度。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水质变化情况,随时采取应对措施。

  3、已着手增加相关设备,以备在启用地下应急水源时,在供水前进行前期排放,确保供水管网内的供水水质,保障供水安全。目前地下水井排污口建设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三、目前水质状况

  从天长市启用地下水后,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强化监管,通过龙泉水务公司的一系列处理措施,水的浑浊度明显下降,截至目前,各项检测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网友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医药玻璃行业排名全国第二、国家大二型企业来安县医药玻璃总厂被来安县人民政府违法改制、招商破产。工人被逼下岗,生活无着落,社保也被终止!您能不能关心一下,工人无数次地向省市县,中央和国家信访、纪检部门反映均无回音。希望您百忙之余给点关心为谢!

  滁州市答复意见:

  医玻人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自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由于受当时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来安县医玻总厂体制性矛盾日益突出,企业经营逐步陷入困境。2003年,来安县委、县政府对来安县医玻总厂进行改制,由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短时间内,企业发展出现企稳回升。随后在企业准备做大时,到江西异地投资严重失误,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企业经营举步维艰。 2006年,改制企业通过招商的办法,引进福建投资商资金,千方百计盘活存量资产,尽一切可能挽救企业。但由于企业债务负担过于沉重,难以为继,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2007年7月18日,法院依法宣布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在严格依法进行破产清算过程中,来安县委、县政府本着对企业职工利益给予最大保护和照顾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认真做好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一是全部偿还企业欠职工的工资、集资款、垫资款;二是对满30年工龄和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养老金、医保一次性帮助买到退休年龄,生活费发至退休年龄;三是对企业其余职工,养老金、医保买至2007年12月份,并以2007年滁州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一次性兑现职工经济补偿金。这些措施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基本平稳。

  【网友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江苏扬州人08年在安徽天长市秦栏镇官桥社区兰盛旅游用品厂打工,由于效益不好至今还欠我们10几个工人去年的工资未付,每次去要都不给连欠条都不肯打因为他天长市有人,包括天长市劳动局的人都帮他说现在是金融危机没有钱,难道这个就是不支付我们血汗钱的理由吗?包括我们寄给劳动局的材料马上有两个月的时间都没有给我们回音和任何答复,难道天长市的政府部门头脑里只有地方保护主意,我们外地的打工只能寄希望于王书记能在百忙之中帮我们打工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滁州市答复意见:

  LILI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网友反映的问题,8月1日,在天长市劳动局协调下已处理好此事。

  以下为安庆市答复意见

  【网友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请关注安庆的还建房建设,我们的还建房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一直无法给我们解决产权问题,试问“安庆迎宾小区成千上万人不解决产权办房产证,房子是百姓的大事,维稳第一,请书记关心安庆还建房住户的疾苦

  安庆市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迎宾小区位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以北、铁道线以南地块,还建房总面积约25万平方米,主要安置因1.3平方公里工业园建设而拆迁的刘纪、尤林、乌岭村村民,目前办理房屋产权证还存在不少困难,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和房产、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积极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请大家保持冷静,待相关工作有所进展时,我们将及时和大家通报。

  【网友留言】

  安庆岳西县拥有摩托车五万余辆,驾驶员每年都要与交警队打交道,可大部分驾驶员都不同程度的受气。今天到车管所年审,工作人员(协警号:XJ5073)的态度十分恶劣,口出狂言,希望有关部门针对这种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对加以监督,促使其改进,从而提高公安形象。不知摩托车年审日期超过一个月,罚款200元可有法律依据?

  安庆市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岳西县交警大队对您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在接到投诉的第一时间上报市局交警支队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并紧急召开大队长办公会议,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经查,协警号XJ5073的协警系岳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聘用收费员王某。7月24日下午15时许,您在车管所审车时,由于王某态度生硬与您发生了冲突。岳西县交通警察大队会议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王某做出停职的处理决定,同时大队车管所在《岳西在线家园》网站向您作了回复并在网上公开道歉。

  关于您提出的 “摩托车年审过期超过一个月,罚款200元”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公安部102号令第四十七条第4项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网友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

  我是来自安庆市望江县的一名学生,我想反映几个情况和问题!

  1,为什么长江大桥,几年了还没有开工?

  2,为什么家乡连一座公园和旅游景点都没有?老人,孩子们都没有可让我们玩耍和散步的环境好些的地方。

  3,为什么安九公路,现已破的不堪入目?而且路面窄小。

  4,为什么一到夏天,停电却成了家常便饭?电力设施这么差?

  5,三号路的张坝桥位于城市中心,却无人去整治河水,旁边的花草也无人修剪,空气污染严重。还望领导多多关注我们县城。

  安庆市答复意见:

  sisi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长江大桥几年还没有开工”问题。望(江)东(至)长江大桥项目规划北起望江县华阳镇,南连东至县香隅镇,由长江大桥工程、望江接线工程和东至接线工程三大部分组成,路线全长36.91公里。由于该项目由国家直接投资建设,工程涉及国家和省市多个部门,相关申报、评审程序比较复杂,前期准备工作也非常繁多,所以项目正式开工需要一段较长的准备周期。在国家和省市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望东长江大桥项目进展顺利。目前,大桥及北岸连接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今年8月8日通过省交通厅专家组评审,其中大桥项目将在年内正式开工建设,预计在2012年底最迟2013年初建成通车;北岸接线项目将在今年11 月底前开工建设,预计将在2011年底或2012年上半年建成通车。

  二、关于“望江没有公园和游泳景点”问题。近年来,望江县坚持将“大县城”建设作为助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有效手段,通过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县城和开发区建设日新月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聚集功能进一步增强。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完善配套服务功能,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方便的休闲娱乐场所,该县在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挤出资金启动实施了一批市政工程建设。目前,县城滨河路景观带已正式启动建设,龙湖公园、莲湖园正在抓紧进行项目规划编制,有望在明年正式动工。下一步,望江县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相关市政工程建设,早日改善县城配套设施,为群众提供更为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三、关于“安九公路破旧不堪、路面狭窄”问题。安九公路是目前望江县对外连接的主要通道。由于该公路已经建成十几年,加上每天过往车辆数量众多,导致部分路段损坏较为严重。为改善交通状况,近年来,望江县每年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用于安九公路的维护管理,保证道路通畅,同时加强与省市交通、公路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目前,安九公路一期提标升级项目(对安九公路一期道路进行拓宽改造)已经被列入全省一级公路建设规划,有望在明年正式动工。

  四、关于 “电力设施落后,夏天停电成家常便饭”问题。随着望江县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县经济开发工入驻企业的不断增加,以及广大群众生活水平的日渐提高,全县的用电量也逐年攀升,仅今年上半年全县工业用电量就达到6254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29.35%。与此同时,该县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为改善供电条件,近年来,该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供电线路整改。目前,开发区110千伏变电所等一批供电项目正在抓紧建设,有望在年底建成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电力供应不足的问题,为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充足的电力供应。

  五、关于“张坝桥周边环境恶劣、无人治理”问题。张坝桥位于县城中心回龙路。由于该地段学校、饭店、流动摊点以及居民小区较多,环境卫生管理难度很大。为从根本上改善县城卫生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今年以来,望江县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为龙头,以提高市民素质为重点,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目标,整合各种资源,凝聚各方力量,扎实推进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目前,县里已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城市综合执法局,专门负责县城日常维护和管理。下一步,还将大力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对包括张坝桥在内的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治理,彻底改善县城卫生状况。

  【网友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

  我是岳西一学生家长,打扰你实在不忍心。我家孩子在天堂初中上学,假期未到时学校老师就要求班上同学要参加班上老师的补习班。孩子真的太累了,不参加一是担心别的同学补了,自己孩子会落后,另外还要受老师的另眼。希望领导百忙之中责成相关部门过问一下。听说暑期补习的都是有关系的老师,天堂初中一英语老师每年在这方面的收入高达3至5万元之多。

  安庆市答复意见:

  岳西闲人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岳西县天堂中学教师假期办班问题确实存在。岳西县教育局对此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对天堂中心学校校务委员实行集体诫勉谈话;二是责成天堂中心学校进行全面清查,对尚在办班者,要停班退款,并对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理;三是严令禁止教师有偿办班,如再有违规办班问题发生,一律实行立案查处。目前,天堂镇教师办班问题已经得到了纠正。

  为防止县内其他学校存在类似问题,岳西县教育局正在全县进行清查,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将立即予以纠正。

  【网友留言】

  安庆市虹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次违规开发建房

  规划部门听之任之?王书记; 您好!我们是安庆市菱建小区B区16号和24号楼的部分住户,在2005-2007年分别与安庆市虹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购房协议时,虹城公司导购业务员向我们介绍时说我们房前的23号楼是小区的服务活动中心,只盖二层的三层(经查实他们上报规划局并批示的的确如此)不会影响我们冬季生活质量与阳光。我们就放心的购买了房屋,然而虹城公司单方违约2009年6月初将23号楼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实际要建成了三层、五层(现已建成了三层、四层),这样一来大大影响了我们生活质量和冬季的阳光。

  我们发现后向安庆市的信访局、经济110、规划局、行政管理执法局举报此事。安庆市信访局的领导高度重视,他们立即与市规划局局长及开发区规划分局朱局长询问了此事,并要求开发区分局以文字的形式向信访者做明确答复。然而,至今朱局长每次都以各种借口未给我们答复,并说“特殊”图纸是通过他们审批的。我们的执法部门至今不闻不问,任由虹城公司违法建设,现三层、四层已经封顶。对于此事,我们的规划部门却以总层高不变,只是楼层增多为由进行辩解。为什么对农村的违章建筑建成后,我们的执法部门用挖掘机进行强制拆除;而对开发商承建的该小区的违章建筑却不管不问。不仅如此,某职能部门及个别领导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转。而虹城开发商想建多高,多少层,照批不误?并对受骗举报者威胁说, “此事与你们无关,你们来也没有用,我可以控告你们诬告”。后来得知虹城开发商就是前几年违法开发建设安庆市大园小区时,大量行贿,一次就送走了数名有关局级领导下了监狱主要者。因此,我们的老百姓就很容易联想到是不是“老毛病又犯了?官商勾结?”

  特别是安庆市虹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了谋取暴利,竟然将安庆市菱建小区B区所有的房屋的容积率(高度和间距之比)平均盖建为1:06左右(房屋总高约为21米左右,间距12-14米),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庆市的容积率为1:1.24。仅此每八栋房屋就有两栋属违章加建,整个小区就多建了八栋,每栋按70户计算,每户按20万元计算,违建的收入就高达1.12亿元。这样严重的违规行为,是通过何人之手?为何通过了审批?老百姓的利益谁来维护?国家规定的房屋容积率为1:1.24,除通风向阳之外,最主要的因素考虑到人民生命与财产的安全是最为重要的。如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小区不慎倒塌,但对周边的房屋无任何影响。如果事情发生在我们的小区,就不会有那么幸运,就会造成连环性倒塌,全军覆没,近万人的生命财产就会化为灰烬。现有关部门领导正在查询此事,然而规划分局的朱局长,又抛出了一个假图纸、假尺寸来欺骗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受骗群众。他们的良心何在?党风党纪何在?

  为此我们特请求上级领导对我们安庆市某个别违章指挥及违章批建者要严肃查处,没收开发商的非法所得。对开发商侵占我们的地皮,剥夺我们的阳光,我们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的行为给予应得的补偿。请有关部门和领导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早日把我们所反映的事情查清,拆除违章建筑,给我们近万人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我们期待着!安庆市菱建小区B区 16号和24号楼的部分住户二00九年七月十六日

  安庆市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菱建小区位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由市虹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小区,其总体规划于2002年12月8日经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的,分A、B区进行建设。菱建小区A区是按原规划建设的。在建设B区时因B区中心区建筑日照间距、小区环境和地下车库入口等问题,市规划局根据国家规范对B区作出了局部规划调整,优化了小区环境,B区规划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办复字[2005]87号)。调整后的B区规划建筑面积比原规划建筑面积减少了,容积率随之降低。

  您留言反映的第一种情况是菱建小区B区23#楼违建。菱建小区B区23#楼是以小区文化活动中心项目申报的,作为公建配套设施是在菱建小区B区统一规划的,建筑方案经2009年2月25日市规划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并以[2009] 4号建筑方案审定。今年6月18日住在23#楼北侧16#和24#楼二层部分住户来信举报市虹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区菱建小区B区23#楼进行违法建设,即将规划的菱建小区B区23#楼二层局部三层变成三层局部五层,影响北侧住户的生活质量和阳光。市规划局十分重视,6月19日派人与开发区行政执法分局执法人员一起去现场核实,虹城开发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菱建小区B区23#楼底层增建隔层(属房屋内部改建),将规划批准的二层局部三层变成三层局部四层,未建五层,楼高及规划平面位置均未改变。当场行政执法局发出停工通知书(宜城管停字[2009] 8号),限期改正,停止违法建设。6月22日将核实情况口头告知举报人。由于虹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当时未向市规划局申请核发23#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无证开工建设。为此,市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多次与开发区行政执法分局联系,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到现场制止其违法建设行为。7月 28日,市规划局正式发函给举报人,对其反映的情况予以书面答复。23#楼工程由于存在违法建设行为,至今尚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虹城开发公司正在拆除违建的隔层。

  您留言反映的第二种情况是菱建小区B区所有房屋容积率1:0.6和多建八栋建筑。经市规划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和调阅资料,经核实菱建小区B区所有房屋按市政府批准的规划进行建设的,房屋间距符合国家规范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网友留言】

  我要反映的是太湖县广电局由于自己的失误和官僚问题,把我们1996国家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编制无故取消让给别人,以至人事部门没有我们的编制,不给我们调工资,我们现在的工资还是05年的工资,县人事局一直都没有给我们调。也没有给我们加。我们多次反映无果,人事局说是广电局原因,广电局找县长协调,县长一拖就是两年,我们不知道何时才能调资,再者,太湖广电局人事关系混乱,编制领导可以作为人情随便给,实在可笑,希望有关部门明查。

  安庆市答复意见:

  太湖广电局职工网友,您好!看到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人员身份问题。根据太湖县政府太政秘[1998]148号文件规定,按照“严格控制进入党政机关、超满编事业单位和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充实生产第一线”的文件精神,你们于1998年12月分别由太湖县计委、教委派遣到太湖县广电局。1999年3月2日,太湖县广电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你们全部分配到乡镇广电站工作,因乡镇广电站不属事业单位序列,所以,当时没有按县政府分配文件的规定办理准入手续,因此,均不属人事编制部门在册人员。

  二、关于工资待遇问题。你们的工资,一直由太湖县广电局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政策调资,由于乡镇广电站属自收自支单位,能兑现多少工资,根据各广电站的收入情况。县广电局为你们办理了职工养老保险。

  三、关于编制管理问题。太湖县广电局人员编制均经过县编办、县人事局审核,人员进入程序比较规范。因工作需要自聘人员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行合同管理。

  【网友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现在安庆市,枞阳县,官桥乡,中渡村就引进一家什么炼铁厂,污染严重,机器设备也是其他地方淘汰后的设备搬到那里来生产,此厂已开厂有2年多,上面环保部门来查,也是走过场,官爷作风,请你过问并关注一下此事

  安庆市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枞阳县官埠桥镇中渡村的一家炼铁厂,实为枞阳县鑫茂铸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球墨铁灰铁铸块和铸件。该企业于2006年4月经枞阳县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入园,枞阳县发改委以枞计项[2006]79号文件核准,符合产业政策,同年由安庆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06年12月经安庆市环保局批准,2007年下半年建成,其设备均为整套新设备。该公司在建设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水、气、渣、噪声排放基本符合环保要求。对产生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生产废水为冷却水,循环使用;固体废物水渣集中收集,由水泥行业收购;对排放量较大的粉尘,该公司自投产以来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并安装了由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环科所提供的两组低压长袋脉冲除尘器以及旋风和布袋除尘器,效果很好,符合环保要求。

  市、县环保部门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定期对该企业进行环保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企业进行限期整改,不存在走过场,更不存在官爷作风。

  【网友留言】

  枞阳县的义小公路修修停停十来年了,去年把沙石路铺好,椐说今年要把油路修好,而且还是枞阳县政府2009十大实事之一,为何到现在都没有动静?现在民间有两钟说法:一是在申请省道,等批复。二是这条路义津路段走得太弯了要重新拉直!!!望有关部门给已回复!!

  安庆市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义小路义津段油路面工程是枞阳县政府2009年十件实事之一,该工程也是枞阳县政府为了彻底改变枞阳西部地区交通不畅状况的一项重点工程,现已完成了砂石路基建设。

  去年以来,枞阳县政府为尽早高标准实施义小路油路面工程,已将该路作为省道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力争将该路纳入省道建设,该工程仍积极争取之中。不论义小路能否被省列入省道序列,枞阳县政府坚决兑现对全县人民的承诺,义津至雨坛段的路面改造工程年内一定会开工建设。目前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正有序进行。

  经查实,您提及的“路段走得太弯了要重新拉直”的问题不存在。

  【网友留言】

  书记:您好!我们潜山县教师职称已有几年没有聘任了,希望能得到您的关注。谢谢

  安庆市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潜山县职称从2001年起按照安庆市要求实行评聘分开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职称政策规定,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限制,自主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则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竞聘上岗,择优聘任。2001年,该县共有755名教师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于当时县财政困难,这批取得资格教师延迟到2005年12月聘任并兑现工资待遇。

  2006年底,根据实际情况,经潜山县政府研究决定,2006年12月聘任2002年、2003年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2007年12月聘任2004年、2005年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2006年及以后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聘任则根据各学校的岗位职数,在有岗位的情况下,实行竞聘上岗,择优聘任。

  2007 年,市人事局以庆人发[2007]7号文件规定:在《安庆市事业单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出台前,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违反规定突破核定的编制和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因此,2008年以后潜山县没有开展教师职称聘任工作,2006-2008年取得的中、高级职称没有聘任。

  2008年12月19日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以后,潜山县人事局及时会同县教育局做好了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各校岗位结构比例测算,已聘、未聘人员摸底登记等),待全市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后,即可根据各单位的岗位设置实际情况,及时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

  【网友留言】

  安徽安庆地区无线看不到 CCTV1!安庆地区CCTV1没有在702转播台发射,而是市区和八县小功率覆盖各自辖区;市区从中午12点开始用3频道无线播出,但是功率低,只能覆盖市区部分地区,而安庆下辖8县市转播台白天根本不转播,白天都无法收看,晚上各地方从7点左右开始转播,但是信号质量和时间都得不到保障。每次村村通检查时候,他们就白天开机,走了就晚上开会儿,而中央7套由于是在702转播台发射,信号质量、转播时间都能得到保障,希望CCTV1能早日上702覆盖安庆大部地区!

  安庆市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2009年8月4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您反映安庆地区无线看不到CCTV1的情况基本属实。多年来,根据上级要求,我市市区一直用3频道100瓦无偿转播CCTV1节目。“十一五”期间,国家实施中央台部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统一更新了我市8县(市)CCTV1电视发射设备,扩大了发射功率,并安排了运行维护经费,提高了8县(市)CCTV1无线覆盖效果。而我市城区CCTV1的无线覆盖,国家未将其纳入工程建设,仍维持原100瓦小功率发射,加之如今空间电波复杂,可用场强不断提高,造成城区 CCTV1无线覆盖效果不好。

  上述情况,市文广局已多次向省局报告,省局也专题向国家广电总局报告过,但一直未得到落实。今后,市文广局还将积极向上级反映。

  关于8县(市)转播台白天不转播cctv1的问题。由于在实施无线覆盖工程时,各县(市)只配备1套设备,各地考虑转播时间过长,在无备份机的情况下,为确保重要时段的播出,故在晚上7时左右才开始转播。下一步,市文广局将与8县(市)加强沟通,要求各县(市)合理安排,尽量增加转播时间,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收看电视节目的需求。

  【网友留言】

  枞阳压力容器厂每天排放那么污气,怎么没有人过问?前段时间还拿了省府什么奖[几十万]这水分也太大了吧?

  安庆市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枞阳县压力容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由原枞阳县压力容器厂于2005年改制后成立,主要生产液化气钢瓶,在生产工艺中有一道热处理工序,以前采用中频炉回火处理,由于功率大、耗电多、噪声大,很快通过技改采用煤气发生炉直接加热。该煤气发生炉由郑州洪威工业炉有限公司制造,其原理是把水蒸气和空气混合作为气化剂,把煤转化为煤气进行燃烧,由于该煤气发生炉燃烧充分,所产生的烟尘基本上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符合企业生产环保要求。同时,该公司通过不断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节能减耗突出,获得了省财政厅节能利用项目补助资金25万元。

  以下为阜阳市答复意见:

  【网友留言】

  安徽阜阳颍上南路阜阳市棋步天下广告文化传播公司制造使用假发票坑人开业以来偷逃几百万税款,反映多次阜阳没人问。请王书记问一下。

  阜阳市答复意见:

  阜阳正义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阜阳市棋步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航军,经营范围主要为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发布等,主管税务机关为颍州区地方税务局城关分局,征收方式为定期定额征收,每月核定营业额3000元,核定税款合计166.50元,其中:营业税150元,城建税10.5元,教育费附加4.5元,地方教育附加1.5元,每月领购三联式广告业发票1本。

  经查,未发现阜阳市棋步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有制造、使用假发票行为证据,但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4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及《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发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试行)的通知》之规定,颍州区地税局稽查局决定对该公司发票违法行为处以8000元的罚款。

  1、责成主管地税机关颍州区地税局城关分局,重新核定该公司应纳税额,或对该公司实行查帐征收。2、责成主管地税机关颍州区地税局城关分局对该公司上述开具发票的存根联和发票联之间的差额3580元进行追缴税款、滞纳金。3、建议主管地税机关颍州区地税局城关分局要求该公司使用税控发票。

  【网友留言】

  居安思危在人民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是临泉县一普通市民,我们县城内街道两侧大多巷口都设有铁皮房卖烟酒,巷内人进出非常不便;且一旦巷内有火灾,消防人员无法及时进入,后果会....。.为了我们生命财产安全,请你们拆除此违章建筑!

  该事已多次向我们县领导反映,得不到解决,为了绝大多数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王书记安排处理此事!!

  阜阳市答复意见:

  居安思危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针对留言反映临泉县城内街道两侧巷口处有违法搭建铁皮房从事经营,影响交通的问题,临泉县相关部门通过全城范围的摸排调查,共排查出类似铁皮房10处约120平方米。铁皮房系私自违法搭建,妨碍交通,影响市容。

  在充分调查基础上,临泉县相关部门依照《行政处罚法》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先行告知的前提下,向业主下发了自行拆除行政处罚决定书(通知),限期一周内自行拆除。截至8月9日,已有3家进行了自行拆除。对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的7处约100平方米铁皮房,8月10日上午,临泉县市容局、公安局、城关镇组成联合执法队,进行了集中强制拆除。

  目前,临泉县正按照《临泉县整治棚子、摊子、车子、线子、牌子、场子工作方案》的要求,努力打造一个整齐划一、规范有序的城区环境。 。

  【网友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们是阜阳物资商都一号楼的24位住户。自从2006年我们买了房子以后就为用电的事烦恼。开发商不但不给安装电表甚至连电话也不接。我们只有借别人电生活现在电也借不到了没有电我们生活陷入困境。好容易找到开发商电话。他说他在上海他不管。我们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天气炎热没法生活万一出事我们真的很无助,只有向你反映求你为我们主持公道

  阜阳市答复意见:

  网友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阜阳物资商都一号楼工程于2005年开工建设,开发商为阜阳市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阜阳恒业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完工后,住户一直使用工程用电。

  由于物资商都1#楼每月用电总表和分表数据差距太大,物业部门认为可能有用户偷电,对电路进行排查,停了几天电。目前,开发商已承诺尽快完成电路检修,同时由开发商牵头,向供电部门申请正常用电手续。市房产局负责跟踪督办。

  【网友留言】

  王书記:您好!阜阳市城郊中学违反上级政策,现高三年级和复习班正利用暑假补习功课,收取补课费,年级主任捞得最多,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侵害了学生的休息权,不利于培养国家需要的素质全面的创新人才。敬请王书记过问,救救学生和老师!

  阜阳市答复意见:

  高三老师呐喊: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城郊中学高考奖分配不公,只分给高三教师的问题。该校分课实行三年轮回制,每位教师每三年均有一次从事高三教学的机会,高考奖金只分配给高三年级教师,不存在分配不公平的情况。

  二、关于城郊中学导师班教师补助是普通班三倍的问题。该校设有导师班,导师班的教师除承担日常的教学教研任务外,还承担着该校全方面推行课堂模式改革的可行性和操作性的课题研究工作,在发挥学校课堂教学模式改革中起到引领作用、培养和带动青年教师的作用。鉴于以上情况,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该校导师班教师每节课时费按普通班的三课时计算。

  该校未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未经批准自主办导师班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导师班的课时费按普通班的3倍计算,这种做法虽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但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重大事项要经校代会研究通过方可实施。因此,责成城郊中学近期召开校代会,广泛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充分论证导师班课时费发放的合理性,做出合情、合理的决定。

  三、关于复习班教师单拿补助,每课时补助二十元的问题。该校未办复习班,复习班是由一退休教师申办,复习班的财务支出单独核算,与城郊中学无关。

  四、关于城郊中学分课时靠关系,学校不统筹规划,不能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的问题。该校年级主任的聘任及任课教师的课程安排是根据城郊中学双向定聘方案执行的,中层领导班子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通过民主测评、学生问卷、班主任问卷及教师的教学成绩先聘年级主任,年级主任聘各班班主任,班主任再聘各科任课教师。各班班主任在年级主任、学校聘任工作组的全程监督下,公开、公平地聘任各学科的任课教师。

  【网友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有一件事关重大的案件我要向你反映:我是安徽阜阳的一位老百姓,积攒了一些辛苦钱在阜阳颍泉区中市办尚庄新农村买了一套住房,准备自己居住。钱都已付,没料开发商却将此批房子又卖给了别人,我得知情况后即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却无人过问,我现在是财房两空,家庭失和。我向区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按合同返回购房款及违约金。但区法院却以此案件是经济案件推给了区公安局,而区公安局却让找区检察院,他们来回踢皮球已有一年多了,此事仍未解决. 面对这样的政府机关我已眼泪哭干了,也无济于事。和我有同样遭遇的情况有十几家

  阜阳市答复意见:

  网友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颍泉区检察院接到关于“颍泉区中市办尚庄买卖住房纠纷问题”的举报后,经调查,阜阳西湖集团新农村投资分公司崔某,假冒已于2007年3月16日吊销的阜阳市众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义,与购房者签订合同,骗取购房者合同履约金、保证金,而且在明知没有合法用地情况下进行房屋开发,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区检察院于2009年7月20日已向区公安分局做出移送函,建议颍泉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颍泉区公安局接到区检察院信函后, 立即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现初步查明:崔某2008年3月将位于尚庄行政村所建房屋A1号楼8号以总价 19万元卖给白某某,先后收取白某某13万元。 2009年1月又以268574元的价格将该房屋折抵建筑队王某的工程款。

  目前,区公安局正在严格按照程序深入侦查取证,力争早日侦破,切实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网友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临泉人,带人来阜阳干活打工 。 公司不但不给钱,还打我们,把我逼的实在没办法了,要点生活费,一天打了我两回 您能在百忙中过问一下吗 ?  阜阳中天建筑公司

  阜阳市答复意见:

  网友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一、反映人颜子军,带领十六名农民工分包安徽中天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三角洲移民安置工程六标段工程,工程尚未完工。2009年7月29日颜子军向中天公司借支生活费贰万元,中天公司要求颜子军施工队的借支单上要有劳务分包人王永军签字认可后方可借支,而颜子军的借支单上王永军未签字,中天公司不愿借支。由于当时双方情绪激动发生了打斗事件,颜子军的爱人手受伤,中天公司经理的办公桌被砸坏。

  二、农民工颜子军向安徽中天建设有限公司借支生活费双方发生冲突引发的治安案件现正由阜王路派出所负责处理。

  三、目前,颜子军施工队尚未完成协议内容,且工程未竣工验收。为了快速处理这起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我市要求安徽中天建设有限公司提前结算剩余工资捌万壹仟壹佰零捌元,并由公司监督发放给农民工,市建委将督办工资发放到位。

  以下为宿州市答复意见:

  【网友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是我们砀山县一线畜牧技干,如今我们全县75名人员的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我们大多都是在一线工作三四十年啦。我们是中央1997年根据快速发展畜牧业统一招聘的技干,通过学习考试实践等全方面提高,一心为我们的畜牧业保驾护航。如今我们宿州市其他地方的和我们情况一样的都得到了政府的安排,75名人员情绪都比较大多次找县委协商都没有得到解决。希望有什么方法让王书记知道。我们心急期盼着。

  宿州市答复意见:

  网友网友,您好!砀山县委、县政府对您反映的一线畜牧技干生活安置问题高度重视,并于8月4日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如下:

  1、乡镇畜牧兽医站县聘技干为砀人干字[97]第31号文件纳入的县聘乡镇畜牧技干在职在岗(退休)人员,总数定为70人。

  2、同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已经缴纳的应由单位承担的20%部分,由单位逐步退还本人。

  3、同意纳入县医疗保险范围。

  4、由县人事局,农委,畜牧局组成考核组,对乡镇畜牧兽医站县聘技干进行认真考核,逐人作出书面鉴定,凡离岗脱岗工作不称职的,群众有反映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不享受上述待遇。

  5、对70名畜牧技干按每人每月700元工资发放,并让其担任村级防疫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信任和支持!

  【网友留言】

  执政为民在人民网留言:安徽萧县王寨镇李楼中学北边的桥被压断好几年了,至今未修,只是用土拦住作为路,这条路是一条主路(南道吴楼桥接省道、北到连霍高速公路),多年来老百姓也交了不少钱,镇政府领导换了一届又一届,至今这条路没有修成村村通水泥路。这条路坑坑洼洼,严重影响了方圆几十里村民的发家致富,要想富先修路,建议王书记能百忙中关心此事,解决当地百姓多年的老大难问题,我们在外地工作的游子们也为家乡多方呼吁,但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恳请王书记能阅示让萧县彻底解决关系民生的问题,我替百姓们拜托了。

  宿州市答复意见:

  执政为民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经查,您所反映路段为县道梁钟路的一部分,全长7公里,道路和桥梁损毁严重。萧县交通局于2007年将该路段以及桥梁修建计划上报至市交通局,后经省交通厅批准建设,招标工作已完成。但由于每公里30万元的上级补助资金暂未到位,致使工程一直未能开工。

  对此,萧县交通部门正在进一步加强与省、市的联系,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尽快到位,确保早日开工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该路段的养护,保证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网友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是安徽萧县的一名普通市民,在我们这里有一个装饰装潢办公室,首先我不知道我们政府是不是有这个职能单位,我们装修房子的时候,他们就来收费,排污费,噪声费。。。熟人的话可以免交或者多少都行,如果不交就强行没收装修东西,给我们的感觉就是土匪,我们不知道是否合法,这样的单位有吗?请王书记了解一下,为老百姓撑腰,先说声谢谢!

  宿州市答复意见:

  网友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经查,萧县建筑装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装饰办)于2000年依法成立,主要职责是规范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保障建筑装饰质量和公共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以及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依据国家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对无工商营业执照、无资质、无固定地点、无技术职级的装饰装修人员和不执行核发价格、偷工减料、乱挖乱砸、破坏承重结构等现象予以制止并处罚。未发现萧县装饰办有收取排污费、噪音费行为。收取该两项费用的单位为县环保局,收费依据为2003年国务院369号令《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调查中发现,萧县环保局、装饰办在执法过程中均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目前,两家单位已按照县政府的安排积极进行了整改,并进一步加大了对执法人员的监管力度,确保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网友留言】

  我想说的是“要想富、先修路”这是很实在的口号,当务之急就是把我们的农村公路修好。我们可是一个农业大省呀!其他的地方我不清楚,但宿州大店的农村公路却是很差!我在外面飘了好多年,每年回家无论城市还是乡村变化都不是很大。

  宿州市答复意见:

  但求无过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经查,埇桥区大店镇辖18个村,人口7.2万,镇域面积202平方公里。在实施“村村通”工程前,大店镇农村公路状况相对全区其他乡镇就比较差,农民出行也比较困难。实施“村村通”工程后,由于该镇面积较大而人口相对较少,县道、乡道、村道却又相对较多,加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只是局限于一事一议,年人均不准超过15元。埇桥区交通局为大店镇计划修铺道路97.6公里,但截至2008年底,仅建成23.34公里,且外欠工程款高达160万元。导致工程进度缓慢的主要原因是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落实到位,农民捐资修路的积极性相对其他乡镇较低。

  2009年以来,大店镇委镇政府加大了“村村通”公路建设的宣传力度,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村村通”公路惠民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在全镇干部职工中募捐道路建设养护资金的倡议》。通过募捐筹集了近 10万元公路养护资金,专门用于公路养护和桥涵加固。同时埇桥区交通局也给予该镇大力支持,计划全年修铺道路30公里,截止6月底已完工10公里。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大店镇党委政府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尽早改善道路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1、继续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及“村村通”项目资金,重点用于维修墩马路、苗大路两条县道以及接通“村村通”断头路,确保全镇道路畅通。

  2、举全镇之力,多渠道有效筹集“村村通”工程配套资金。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和受益农民积极支持和参与“村村通”工程建设。对不足部分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自愿出资。

  3、对村里配套资金落实到位(以打入镇财政所账户实际金额为准)的,将优先考虑争取该村的公路建设指标。

  感谢您对家乡建设的关心!也希望您能继续为家乡的发展建言献策!

  以下为省水利厅答复意见:

  【网友留言】

  空中楼阁在人民网留言:我是最基层的乡镇水管单位员工,已有二十多年工龄,亲身体验乡镇水管单位面临的困境,亲眼目睹水利设施老化等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水利设施陈旧、老化,设施、设备遭到破坏与盗窃。乡镇的排灌设备一般是六七十年代购置的,运行了三十年左右,设备普遍老化,故障频发,效率下降。还不同程度受到盗窃。即使有些水利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也不过是少数的、低水平的。

  二、水费价格仍高,跑、漏、渗现象严重,看管成本较高。尤其是江淮分水岭地区,一般都是二、三级提水,水费价格过高。沟渠跑、漏、渗水现象普遍存在,沟渠越长,其现象越严重。看管成本也较高,如沟渠在5公里左右的话,至少需要20人看护。综合以上情况,水到田头的成本不知达到何种程度。

  三、少数水管单位运行困难,甚至没有办公场所。普遍存在的是:水管单位或乡镇政府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低于社会水平,有的低于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迫于生计,有相当部分的员工外出打工,造成了去冬今春干旱无人上岗的现象。社会保险更无从谈起。极个别单位或乡镇政府,把员工劳动用工关系转化劳务用工,规避其法律责任,挫伤了员工的积极性。

  以上所反映的三类现象,是当前农村、农业、农民最为突出的,严重制约农村、农业的发展,希望省委、省政府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农村、农业所面临的困境,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省水利厅答复意见:

  网友反映的基层农田水利设施陈旧老化、供水费用成本较高、少数乡镇水管单位运行困难等现象确实存在。为了切实解决当前农田水利发展面临的问题,省水利厅近年来已多次深入基层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全面摸清现状,系统分析原因,制定应对措施。

  一、当前农田水利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十分薄弱

  全省现有农田水利工程大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依靠群众筹资投劳兴建,受当时条件所限,普遍存在工程建设标准低、配套不全等“先天不足”的问题,加上大多数工程都已运行了30-50年,管理维护主体不明确,维修养护经费不落实,建筑物与机电设备老化失修、沟塘渠道淤塞等“后天不良”问题,直接影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特别是去冬今春的特大干旱灾害进一步暴露出我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薄弱的问题。目前,大型灌区工程配套率仍不足40%;全省大部分中小河道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尚有1400多座小水库急需除险加固,中等干旱年份全省缺水60多亿立方米;另外,水土流失、水污染等问题突出。

  2、旧的农田水利投入机制被打破,新的投入机制未建立

  长期以来,我省农田水利建设发展主要是依靠农民的投工投劳。农村税费改革前,全省每年投入的劳动积累工约为5亿个工日,按每个工日10元折算,年投入相当于 50亿元,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众集资,当时乡村的“三提五统”中有相当一部分资金也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这样基本能维持全省农田水利的简单运行和适量发展。

  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取消了“两工”以后,组织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唯一手段是“一事一议”,由于议事范围的局限性(村内),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村民意见难统一,“一事一议”制度缺乏强制约束力等原因,“一事一议”很难有效开展,导致老的政策不管用、新的政策又难执行。加之各级财政对小型农田水利投入不足、各部门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因缺乏统一规划而效果不佳、大多数农田水利工程的社会公益性特点决定了其难以大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等,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新机制很不健全。

  3、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责任不明

  由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基本上都是以农民投劳筹资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方法兴建起来的,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由乡镇政府或村组集体管理。但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乡镇、村集体的功能逐步下降,多数地方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流于形式。从而使大多数农田水利工程存在产权不清、责任不明、有人建设、无人管理的现象。部分有专人管理的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基本无来源,加上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管理水平较低,难以支撑工程的正常运转。

  1998年安徽省政府出台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意见,开始推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2006年元月,省政府再次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到目前为止,全省有30%左右的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得到了不同形式的改革,落实了建设管理责任,应该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已改的工程大多是经济效益比较明显的工程,剩下的大多是公益性工程,具有广泛社会效益,应当增加公共投入以维持其运行。

  4、乡镇基层水利服务组织缺失

  多年来,乡镇水利站作为基层水利服务组织,主要承担着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水资源和水环境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发挥了巨大作用。2000年,我省乡镇机构改革前,全省设有乡镇水利(水保)站1594个,人数达6309人,基层农村水利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得以较好开展。随着乡镇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大量的水利(水保)站被撤销,水利员编制也被大幅度精简。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改革后的1283个乡镇中只有约1/3的乡镇保留水利(水保)站,水利员编制不到原有的1/3,且普遍存在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没有保障和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等问题,影响到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的正常进行。

  二、近年来全省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特别是在2008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水利建设和改革的意见》指导下,省水利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推动农田水利建设向前发展。

  一是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动员。省水利厅制定了《关于加快农村水利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每年制定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召开全省农建工作会议、现场会、开展督查活动等,努力推动全省农田水利建设。

  二是加强规划引导。2005年省水利厅先后组织编制完成了全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水库除险加固、小型农田水利等一批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十一五” 及中远期规划,去年以来又组织开展了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淮北地区井灌规划等一批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引导农田水利建设科学发展。

  三是努力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群众筹资投劳为主体、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省财政自2005年起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并逐年扩大了资金规模;地方各级财政也逐步增加了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资金。近年来,省水利厅认真总结各地组织“一事一议”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将“一事一议”的组织范围拓展到“一圩一议”、“一渠一议”等,收到了一定效果。2006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小型水利工程。

  四是改革创新管理体制。2004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国有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大部分地区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但目前仅是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改革,尚未覆盖到基层水管单位。

  三、关于下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打算

  为了切实解决当前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水利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

  1、深入调研,加强宏观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制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我厅将不断深入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管理调研活动,全面掌握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现状与问题,根据形势发展需要,研究制定农田水利发展新的对策,切实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进一步加强对市、县水利部门的组织动员和技术指导,督促各地科学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与发改委、财政、农业、林业、国土、宣传等有关部门联系协调,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提供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农田水利建设顺利开展。

  2、加强规划,确保农田水利建设健康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提高防洪抗灾能力为重点,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目标,做好各项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水利建设实施方案。根据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及省委、省政府贯彻文件精神,省水利厅于去年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了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大多县已基本完成,我们将继续抓好这项工作,使之成为指导各地农田水利建设的科学依据。

  3、改革完善基层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抓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实人员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逐步完善并推广合理的水价计价制度,加强用水计量和水费征收,保障工程正常运转。继续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拍卖、租赁、承包和股份合作等形式,明确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落实管理主体。加强、培育和支持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管理,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农民通过用水合作组织来加强对小型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用水管理,使农田水利工程逐步走上用水户直接参与和水管单位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的良性运行轨道。希望省里进一步从政策上支持,加强乡镇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水利服务站点,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经费,认真履行公益性服务职能。

  以下为巢湖市答复意见:

  【网友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每次从外省回到我的家乡巢湖的时候看到火车站广场上的标致物脏的不能在赃心痛,希望巢湖火车站周围环境有所好转!

  巢湖市答复意见:

  惦记家乡的创业青年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1、市容局于8月初取缔了广场的流动摊点,治理了出店经营等违规行为,执法二大队加强对此区域的巡查,防止出现反复。

  2、督促保洁公司增加清扫保洁人员,由原来的五人增加到七人,其中二人实施夜间的保洁工作,确保广场卫生整洁。市市容局为火车站广场增配了10个垃圾箱。

  3、市容局广场管理办公室计划投入2.5万元对广场大理石、方砖、雨水井盖进行维修更换,并对广场架构进行粉刷。对广场的标志物维护维修列入市容局2010年计划,待报市政府批准。

  【网友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巢湖市居巢区原花集乡村民,向您反映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原花集乡所属的各种水利设施,从一级提水水渠到三级提水水渠一直到农村当家塘都普遍淤塞,蓄水能力和防洪能力大大降低,二级电灌站到三级电灌站的水渠严重淤塞!!三级电灌站的灌区水渠到四级电灌站的灌区水渠基本丧失功能!非常多的所谓的当家塘平均水深不到1米,的在干旱季节一来很快见底。现在的水利设施从70年代以来一直没有疏浚、维护。这几年虽部分维护,也只是用小挖掘机草草挖一下,没有对水塘和水渠进行功能性恢复。农业是基础,水利是保障。农村的基础水利工程欠账太多了! 望书记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具体情况您可以在 S105K 的24公里碑附近的三级电灌站下车,沿着灌区水渠,走一走就知道了。

  巢湖市答复意见:

  网友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经现场实地查看,网友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解决措施。

  1、加大对受益区群众水法律法规宣传的力度,增强群众自觉守法护法意识,充分发动群众力量维护水利工程及设施。

  2、通过鼓励受益群众积极参与“一渠一议”、“一塘一议”等筹资方式、吸引社会各界积极投资水利建设、动员群众投劳开展渠道清淤和塘坝整治等方式,不断改善居巢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

  3、烔炀镇政府本着先急后缓、分步实施原则,计划“三秋”前对原花集乡固山陶巷段、花集山卜段渠道进行清淤。同时,在制订今冬明春的水利兴修计划时,也计划对炯炀一、二、三级站渠道进行清淤,对淤塞严重的塘坝进行整治。对二、三级主干渠配套建筑物损坏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段进行改造,9月底开始对二级站主干渠一处放水涵(山卜村)、一座机耕桥(山卜村)改建。

  4、水管单位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在渠道两侧坡度上开垦种植等违规行为;对破坏水工程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5、探索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等民间自治组织,加强对渠道和塘坝的日常管护和用水管理。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以下为省国土厅答复意见:

  【网友留言】

  王省长您好:临泉县土地破坏严重,特别是粘土烧砖窑。省政府已明令禁止新建粘土砖窑。而我县从去开开始拆除小吊窑,而批准新建轮窑是何道理,而国土局安全局又帮助办理相关证件。其实是骗人的把戏,明知道上级不会批准而又上报,只不过某些办事人员收礼找的借口罢了。据内部消息,这些新轮窑办理时每座轮窑20万元,但只保证1年内不拆,而有些人就是冲着这一年的许诺,大肆乱占乱挖乱建了60多座,因为他们知道建轮窑需投资50万元左右,而一座轮窑每年有上百万的利润,如果政策不紧,凭关系和金钱再烧上一年其实就如同抢银行一样的赚钱。此事非常好查,这些新建轮窑都是08年以新建改建的名义上报省厅的,谁上报的一查便知,请王省长百忙之中派人查一下吧?其中:副县长李明洁的两个侄在滑集镇就新建了两个。

  省国土厅答复意见:

  耕保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王省长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我厅以《关于调查处理临泉县违法建窑烧砖情况的函》(皖国土资函〔2009〕1207号)责成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限期调查处理,现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1、网友留言提到临泉县从2008年开始拆除小吊窑新建轮窑事宜。临泉县依据临泉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临泉县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的通知》(临整规办〔2006〕2号),报经县政府批准对全县窑厂进行整合,将原有的665家砖瓦窑厂整合为122家。2008年5月临泉县政府下发《关于依法关闭非法砖瓦窑厂的决定》(临政〔2008〕13号),决定对该县非法砖瓦窑厂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截止目前已依法拆除非法砖瓦窑厂532 座,正在组织力量拆除11座,整合后保留122座。以上窑厂整合均有临泉县政府及相关业务部门文件可依,并经县国土资源、安监等业务部门集体研究后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并非网友提出的一边拆除小吊窑一边新建轮窑,在办理过程中也未发现网友提到的“办事人员收礼”、“轮窑办理时每座轮窑20万元,但只保证1年内不拆”等情况。

  2、网友留言副县长李明洁的两个侄子在滑集镇新建了两座窑厂,据临泉县国土资源局调查,滑集镇共有三座窑厂,业主均不是李明洁的侄子。

  3、按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砖瓦窑厂的发证权限在县国土资源局,无需上报省厅审批,网友反映临泉县新建轮窑厂是08年以新建改建的名义上报省厅的情况不实。

  以下为芜湖市答复意见:

  【网友留言】

  我们是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雍锦园的业主,作为芜湖市新建的一批小区之一,雍锦园在销售之初的火爆场面还给芜湖市民留下了深刻印象,在交房8个月后,他却未能经受住暴雨的考验,6月份的那场大雨,也将4、8号楼低矮的弱点暴露了出来,楼梯道严重进水,珠江路淹,4、8号楼就肯定淹,本来也不想说这事,上次那场暴雨太大,有点超出了开发区排水的能力,一年碰到一次也不得了了,可是7.28、29日夜间的暴雨,实在是让人心里难受,这水不仅给我们造成了出行困难,而且严重影响了一楼居民的生活质量,眼看这水就要漫进家里了,电视上一直在说老城区的居民被“水漫金山’,这个还可以说是以前规划的问题,可是现在新小区也出现这样的情况,到底是规划不考虑人民生活,还是开发商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个明确的答复,老百姓买套房子不容易,这样的房子能让我们住的安心,住的开心吗?

  芜湖市答复意见:

  你好!你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王金山留言,反映芜湖市雍锦园小区雨后积水问题。芜湖市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7月28、29日夜间持续暴雨,由于短时间降雨量过大,造成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整条道路积水,导致雍锦园小区内部分地段积水无法排出。大雨停止1小时左右积水即自行减退,4#、8#楼底层住户未发生室内进水现象。

  开发区管委会表示,将进一步加快完善市政基础设施,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保证区内企业、居民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感谢你对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关心、支持!

  【网友留言】

  芜湖弋矶山医院医生收受手术红包成风,最近我在该院治疗短短五天时间,在同病区同病房就有三位患者向同一主刀医生送红包,如果不送,将面临手术不安全、术后医生查房检查不关心,甚至不闻不问。

  芜湖市答复意见:

  “网友宋仁”:你好!你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王金山留言反映弋矶山医院医务人员收受红包有关问题,市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皖南医学院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因你在留言中未指出收受红包的医务人员及其所在科室,又没留下你的联系方式,院方因而无法进行查实。为查证相关情况,弋矶山医院于8月13日下午组织了一次对患者的专项调查,发放调查表210份,没有1份反映收受“红包”情况;对住院期间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表示满意的有150人、较满意的38人、基本满意的20人、不满意的2人。本次调查对医护人员、对患者起到了宣传教育和警示作用。同时,该院近期又先后召开了院长办公会、行政例会,突出强调加强科室管理,改进服务水平,倡导高尚的医德医风,树立医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近年来,芜湖市卫生系统及弋矶山医院一直将治理医务人员收受“红包” 问题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主要内容之一。弋矶山医院还专门制定了奖惩条例,设立了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开展出院病人满意度调查,经常性召开医患沟通座谈会。通过整治,收受“红包”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弋矶山医院医务人员退红包或拒收红包230人次10.11万元、2008年为 305人次18.04万元、2009年1-7月为182人次12.01万元。院方表示对收受红包现象的投诉,一经查实,将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感谢你对我市行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你有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确凿证据,请直接通过举报信箱、电话向院方投诉,也可拨打市纠风办电话(0553-3838433)投诉,相关部门将会认真对待并严肃处理。

  以下为省人社厅答复意见:

  【网友留言】

  尊敬的领导,请您百忙之中关注: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级考试原定每三年举行一次。2005年后一直没举行。多次咨询省人事厅都无明确答复。前段时间说人事改革,无暇顾及,现在新的省人事和社会保障厅已组建,为何对基层群众的实际问题就迟迟没人关注?天天以人为本,就不能为基层工作的人员考虑考虑吗?

  省人社厅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从1999年起,由五年调整为三年开展一次。2002年和2005年已如期开展此项工作。原计划2008年下半年继续部署开展,但由于机构改革在即,人事、劳动两部门都有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培训的职能,为了便于职能整合,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此项工作延期至两厅整合后开展。

  目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经组建,此项工作职能仍在我厅,我们将抓紧时间,尽快启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培训工作。

  感谢你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以下为省委组织部答复意见:

  【网友留言】

  王书记、王省长近年来对阜阳非常关心,阜阳新一届主要领导很务实、很亲民,工作作风很感人,但是,仅靠他们身体力行地影响一会儿半会儿恐怕难以改变阜阳整体的工作效率。能不能将阜阳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验区,给“问题干部”一个说法,让他们该工作工作、该养老养老、该进去进去,大幅度启用愿干事、能干事的人,搭建好平台,使他们干成事、不出事。选人用人制度要公开征求意见,选人用人环节要公开,最大限度地取信于民。可以从重要部门一把手的任用进行试点。阜阳要跨越式发展、要“弯道超车”,选人用人最关键,现在改革也许时机已经成熟。

  省委组织部答复意见:

  “阜阳农人”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迅速组织有关处室进行了研究,现就留言中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及省委组织部加大了对阜阳市干部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检查力度。阜阳市委及市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部署要求,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六用六不用”,进一步加大干部制度改革力度,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有效推进了政治生态建设。

  一是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出台了《关于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民主测评工作的实施细则》,全面实行推荐、考察“两次预告制”、考察对象人选书面公示制。扩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范围,在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中,全市有3524人参加会议投票推荐,1668人参加谈话推荐。

  二是实行差额推荐、考察、酝酿、决定和票决制度。出台《县(市、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试行办法》,在推荐、考察、酝酿和讨论决定四个环节,按照多于拟任职位数1至2人进行差额,扩大了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坚持全委会票决制,推行常委会票决制。今年7月,市委常委会首次对任用市管干部进行票决。同时,在8个县(市、区)全面推行了讨论任用领导干部常委会票决制。

  三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2007年,阜阳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了7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同时面向全市组织公开选拔了28名科级领导干部和200名县处级后备干部。在市直机关机构改革中,把竞争上岗作为机关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方式。

  四是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紧紧抓住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关键环节,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突出群众监督,对考察公示和任前公示期间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问题查清之前,不上会、不研究、不审批。

  目前,阜阳市委组织部正在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干部监督工作操作规程》,以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下一步,还将出台民主提名考察对象人选实施办法,规范干部初始提名;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制度,扩大推荐的范围和层次;扩大考察考核工作中的民主,除在人选所在单位考察考核外,将考察考核范围扩大到人选的工作服务对象、生活圈和社交圈;研究制定贯彻中央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考核评价机制文件的实施措施,进一步改进干部考核方式方法。

  以下为六安市答复意见:

  【网友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我们全家四口人,二名失业人员。全家住在寿县寿春镇西大街临街中段原酒厂宿舍楼上。经房改现持有合法房产证的私有住宅,是全家唯一住宅。金浅湾开发公司2007年以来在此地段开发商住楼。在拆迁中,政府部门不惜违法损害我们的合法利益,为开发商谋取不正当利益。使得强权战胜公理,也和中央提倡的建设和谐社会背道而驰。我们认为:

  一:金浅湾开发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纯属商业开发,不具有国家强制性,只有在双方平等协商,自由达成协议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采取强制手段。

  二:县拆迁办和金浅湾开发公司违反国办明电(2003)42号第3条,国办发(2004)46号第2条国发(2007)24号第21条文件规定,至今拒不出示拆迁许可证。去年下半年一天夜里强制将厂内10多户人家人员拽出,将房屋推倒。今年3月份,在楼上仍有3户住户和3家商户,不顾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又强行拆楼,造成我们住宅结构损坏,墙体开裂楼面漏水等。侵犯我们的居住权和生存权,这种血腥;野蛮的拆迁给我们造成极大伤害而相关执法部门却行政不作为,不管不问,任其发展下去。

  三:县拆迁办违法违规受理金浅湾开发公司提出的拆迁纠纷裁决申请和进行裁决。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5条,第10条规定。在缺少规定的必须条件,不顾当事人利益,违法受理。同时,拆迁办根据开发公司提供的虚假,伪造的数据和材料,没有进行核实和征求我们意见违法裁决。

  四:违法裁决书中提到“拆迁期限为2007年9月6日到10月5日,后经申请人申请本办批准延长拆迁期限为2009年4月25日”。根据国务院305号令第12,36条规定,“延长和暂停期不得超过一年”和拆迁司法解释“超过法律规定时间,就是自动放弃拆迁,不得在进行拆迁。”而拆迁办又有何种权利批准法定以外的延长期限,此处拆迁已经超过法定规定时间。

  五:违反(评估指导意见)第6条规定,在没有和我们协商,私下选择评估公司。违反建住房(2003)234号文件第15条规定,没有测量房屋面积,就出具虚假的 76.58平方的数据,没有三方签字。非法侵占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市场价值,将我们80多平方米一套住宅仅以每平方米740元,评估为78203元,试问这么一点补偿,我们去那里再能购的起住房,难道我们连生存权,居住权的权利都没有吗?

  总之,官商勾结,公然对抗法律法规,损害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万般无奈,请求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制止这种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和行政不作为行为。还我们一个稳定的生活住所。谢谢!寿县失业人2009年7月29日

  六安市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寿县县委、县政府为了盘活国有资产,妥善安置原酒厂职工,对原酒厂规划范围进行整体挂牌出让,由安徽金浅湾置业有限公司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2007年 8月20日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县拆迁办于2007年9月5日颁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期限为2007年9月6日至2007年10月5日,后经二次延期至2009年4月5日。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需动迁居民55户,拆除房屋建筑面积近3500平方米,其中,第一步实施的原酒厂家属区,共需动迁居民43户,拆迁住宅房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第二步实施沿街12户,拆迁住宅房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原酒厂拆迁补偿安置是严格按照《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六安市建委、物价局、国土资源局建房[2007]11号文件规定执行,并充分考虑到被拆迁群众的实际情况,在安置房套型上提供了近70平方米和84平方米的小套型房屋,采取了多种以奖代补的办法,提高补偿金额,并对产权调换面积与被拆迁面积相等部分实行找补结构、成新差价,所有房屋的成新不低于八成新。对被拆迁人提供了异地安置房,位置在报恩寺西侧的紫竹苑小区,房屋已交付使用。

  关于反映的“去年下半年一天夜里强制将厂内10多户人家人员拽出,将房屋推倒。”据了解,此事属实且是开发商单方面所为。事件发生后,寿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公安局、县房产局、县建设局和寿春镇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实地调查了解情况,依法拘留了违法人员,并对被拆迁户进行了补偿安置,目前此事已结案。关于“今年3月份,在楼上仍有3户住户和3家商户,不顾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又强行拆楼,造成我们住宅结构损坏,墙体开裂楼面漏水等”据了解,拆迁人对西边腾空的房屋进行过拆除,目前拆除工作早已停止。

  关于反映“房屋评估报告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对房屋建筑面积进行测量,并故意降低我们的房屋实际价值”,据调查,在房屋评估时拆迁人已书面通知被拆迁评估时间,参加人员,而被拆迁人没有配合房屋评估工作,没有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材料,不让房屋评估人员现场勘测房屋,房地产评估机构将初步评估结果送达给被拆迁人,要求在7天内提出异议,评估报告送达后,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向县拆迁办申请价格鉴定。实行异地安置,且异地安置在紫竹小区的区位与被拆迁人属同等地段,小区环境且优于被拆迁人现居住地点,返还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的部分仅找补成新差价。

  目前,寿县拆迁办、相关单位正与被拆迁人进行商谈,沟通,力求充分保护被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网友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金寨县斑竹园镇斑竹园街道的朱明忠,我有一事向您诉求。从去年开始我所在的斑竹园镇进行大面积的土地开发(不知是否经过审批,但绝没有公示),在没有与我就土地征收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强行派挖土机开挖我承包的土地(此事我已写信给温家宝总理),就在昨天他们又强行开挖,我家属前去制止,施工工人就动手打她,我赶到后问是谁打的,却没有一人搭理我,我就抓泥土甩向挖土机,这时上来七、八个工人把我按到在地进行毒打。后在众人帮助下才将我救出,再后被叫到派出所做笔录。我家属几处受伤,派出所为达到作出对政府征地有利的笔录关我俩近五个小时而不让我家属去医院治伤。为了最终让我低头以达到征收我承包的土地的目的,从开始到现在一直不出面的镇政府派镇干将在冲突中并无大碍的包工头张某送进医院,并以拘留为要挟逼我就范。恳求您在百忙中抽点时间督促有关部门核实并处理此事。

  六安市答复意见:

  朱明忠网友,您好!看到您2009年8月5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斑竹园镇地处金寨县西南边陲深山区,2009年被确立为全省150个扩权强镇试点镇之一,为抓住发展机遇和发挥合武高速公路即将贯通的区位优势,镇党委、政府于2009年1月启动了改河、移山、增地项目,利用辖区内荒山、坟山和河滩,实施土地平整项目,破解用地不足、发展空间狭窄的难题。该项目经县水利部门勘察设计,搬迁部分荒山、坟山,开辟一条新河道,填平老河道。所涉及的荒山林地已经省林业厅批准(皖林地审字[2009]066号),项目符合集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金政[2006]13号)和土地利用规划。项目涉及81户农户,经报批已签订征地户79户(两户未签字:朱明忠和其兄朱明书),占 97.5%。该项目合法合规,符合程序要求,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新河道已投入运行。

  8月4日,镇改河、移山、增地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施工现场不在朱明忠承包山场),朱明忠家属阻挠施工,随后,朱明忠赶到现场后不问明情况,用麻骨石打砸施工机械,殴打施工人员,并将施工队经理张某砸伤(有图片为证),其家属在殴打施工人员张某过程中,腿部受到轻微擦伤。施工方随后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公安部门赶到后及时制止,按照程序调查取证相关材料、图片、人证、物证,并非其反映的开挖其承包土地、用泥土甩挖土机、公安机关非法关押等问题。究其原因在于,镇政府实施改河、移山、增地项目需征用该户0.67亩山坡地,朱明忠不了解国家征用土地的相关政策和土地出让及城镇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以不签字为条件向镇政府提出要在他指定的地点无偿提供2间门面房基,经镇村工作人员多次协调,做思想工作仍然无效。尽管如此,镇党委、政府考虑其家庭困难和住房困难,继2007年将其列为低保户后,还利用村庄改造项目,多次为其协商调剂宅基地,但因其不积极、不主动而未能成功。

  对于朱明忠反映的问题,斑竹园镇党委、政府表示将坚持以人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既要发展更要稳定的原则,积极、主动、妥善地处理好农户的正当合理诉求,继续做好当事人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

  【网友留言】

  王书记您好!霍山县砂石管理局局长,利用职权将自己的老婆安排在本单位,拿着在职干部的工资,却未曾上过一天的班!

  六安市答复意见:

  网友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霍山县砂石管理局局长魏××在任县砂石管理局局长期间,勤奋工作,加强管理,对县财政收入作出了较大贡献,作为对其工作成绩的褒奖,由县劳动人事部门按有关政策和正常程序于2006年3月将其爱人汪××(原系霍山粮油收储公司正式职工)调入霍山县砂石管理局。汪××调入后,没有安排具体工作岗位,对此现象,霍山县已责成该局改正。

  以下为淮北市答复意见:

  【网友留言】

  尊敬的王金山书记:你好!我们是淮北久兴批发市场的业主。原来的淮北批发市场因为存在重大消防隐患被公安部挂牌!为此市政府号召业主拆迁,并且承诺要给老商户优先优惠等补助政策!在原有的批发市场地建新的批发市场(即现在的——久兴批发市场)!但是新市场在没有任何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开发商强制业主进入市场营业!为此安徽公共频道曾经报道过:〈未经验收合格商铺 商户意见多多〉!新的市场消防隐患不仅没小,反而更大!上万名业主和顾客的生命更没保障!容积率严重超标,原本的三层市场变成四层!地下停车场变成超市大卖场,消防逃生通道变商铺! 原先的优先优惠政策更是一纸空谈!!总造价5600万的市场平均每平方700元,而 业主买到的价格却是6500--30000!!天那 如此价格暴利让业主无法承受!更可恨的是我们购买商铺的面积严重缩水!买着20平方的超高价商铺却只得到10平方的实际铺面!!!为了生活我们四处举债!!每月的高额贷款又让我们苦不堪言! 我们是群下岗职工弱势群体!

  淮北市答复意见:

  “六月寒雪”网友,您好!看到您于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非常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消防安全问题。久兴批发市场重建的起因,就是因为消防问题,曾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点消防安全隐患单位。因此,在重建市场过程中,消防问题一直是市场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日常监管的重点。根据消防部门的意见,市场整体消防设计符合国家规定,市场内消防设施齐全,完好达标。物业管理公司加强了市场内安全管理与培训;消防部门定期检查,监管工作处于经常化和长期化状态。

  二、关于容积率调整问题。该市场容积率由1.5调整到2.0履行了法定程序,是经过市规划委员会研究批准的;由2.0变为2.13是由其经营场所实际建成的特殊性如电梯井、楼顶机器用房、挑檐等不可缺少设施所占用面积造成的实际出入。市规划委员会及土地部门已对其超出的容积率部分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作出决定,依法进行了征缴。另外,该市场由三层设计变为四层设计,是在工程设计阶段批准确定的,早于预售房许可日期,因此不存在售房欺诈问题。

  三、关于开发商售房暴利问题。根据委托价格认定部门出具的销售成本认定结果,开发商不存在售房暴利行为。

  四、关于购买商铺面积缩水问题。根据有关法规规定,任何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面积均应包括公摊面积,市场内经营面积的划分是按照备案设计图纸建设,并经过房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房管部门组织房屋测绘部门对测绘结果进行了公示,并针对反映和关心公摊面积问题的部分业主,于4月23日在公证、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分别组织进行了分楼层推选代表、测绘知识培训和公摊部位现场指认答疑工作。

  淮北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该市场的稳定工作,针对该市场因部分业主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而出现的上访和不稳定问题,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久兴市场维稳小组,按照依法维护业主合法利益、保持市场繁荣稳定的原则,着力系统解决市场回迁、运营过程中反映的一系列问题。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和经营者,今后要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慎重选择投资行为,理性规避市场风险。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以下为宣城市答复意见:

  【网友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是泾县的市民。泾县红睿假日酒店竟然将供市民行走的人行道霸占。作为酒店的停车场并设置了栏杆,行人不得已冒着生命危险走机动车道。城市人行道是城市重要的交通设施,设置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城市的交通安全和城市的市容市貌。其所有权只能归国家所有,其使用权也只能归社会公众共同共有,任何机关都无权将其出卖或划拨给任何企业或个人所有,任何企业或个人也无权将其占为已有。为什么到了酒店门口就没有人行道了呢?,不管是政府机关还是企业、个人都是对国家财产的侵犯。我不知泾县的政府官员们为什么对此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解释只有一个:如果不是受了酒店老板的好处,就是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莫不关心。或者是怕他们,如果是这样,还能做人民的好官吗?王书记,请你关注一下吧。

  宣城市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泾县红睿假日酒店霸占人行道问题,泾县县委高度重视要求县委督查室牵头,立即组织县行政执法局、县建委、公安交警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您在留言中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调查组认为该酒店私自占道设置护栏的做法不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并随即做出了处理决定,要求:1、红睿假日酒店立即拆除护栏、恢复人行道原状。8月11日,该酒店已自行拆除了护栏,恢复了人行道原状。2、酒店要进一步加强停车管理,严禁车辆占用人行道,保障道路畅通。

  目前,红睿假日酒店门前交通秩序良好。我们也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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