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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说 这是银行理财产品“成长的烦恼”
今年4月15日,银监会在对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抽样调查后,通报了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的6个方面的问题——产品设计管理机制不健全、未有效开展客户评估,产品宣传中风险揭示不足,未能建立完整的事前、事中、事后信息披露机制,销售人员管理存在漏洞,投诉处理机制不完善。这6个问题都违反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
理财市场的兴起有其深层次原因和必然性。改革开放30年,老百姓最大的得益莫过于生活变得殷实起来,手上的闲钱多了。在通胀压力持续加大的国内经济环境下,抵御通胀风险,实现家庭财富的保值增值,让很多投资者的投资愿望更为迫切。“让投资跑赢CPI”的呼声在去年曾风靡一时。
而对于银行,靠政策、体制吃饭的日子终将消失。伴随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以及外资银行拥入,中资银行日益意识到,必须在利差收入之外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银行理财产品的出现恰好迎合了银行与客户双方的需要,因而近几年几乎是以井喷的态势发展。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的统计,在中国“个人理财元年”2004年,仅有13家商业银行发行了76款理财产品。到2007年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总数达到了2404款,全国理财产品2007年的销售额高达8190亿元。可以说,银行理财产品已基本上和股票、基金形成了个人理财“三分天下”的态势。
而相对于理财市场的发展,我国的理财教育却一直没有跟上。不论是投资股票还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都是想在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分一杯羹。但在大好行情下,理财投资背后隐藏的风险却往往被漠视,有的投资者甚至对其一无所知。
“零收益”门和“监管风暴”之下,也是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潜在问题的集中暴发,银行在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产品设计、信息不透明等方面的不足暴露无遗。市场的棒喝在给投资者上了一堂深刻的风险教育课的同时,也给银行的理财业务发展敲响了警钟。
实际上,银监会从去年开始就一直在宣传,不能把银行理财产品当做存款,不能把别人说好就当做自己适合,不能把预期收益率当做实际收益率。在对银行的监管上也一直在强调,要保护好投资者的利益,在产品设计、信息披露等方面要对投资者负起责任。
正如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伏安所言,理财产品这个市场刚发展不久,还需要有一个培育和发展的过程。我们要正视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一方面要尽力呵护它,防止其夭折,特别不能挫伤银行从事金融创新的热情。另一方面要严格规范它,将投资人的利益保护提到首要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