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山恩
中国黄金工业不仅是计划经济管理的最典型行业,而且是体制转轨滞后的行业之一。因为黄金工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不仅需要内部条件的成熟,还需要国家外汇收支情况的许可。回眸这一转轨历程,给我们留下许多新的思考。
计划经济的“堡垒”
称我国黄金工业是计划经济的“堡垒”,是因为在严格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中,其计划经济特征表现,比一些工业行业有过之而无不及。另外,我国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之后,各工业部门纷纷走上了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道路,而黄金工业的上路时间,大约滞后了10年。黄金工业严格的计划管理源于我国长期的黄金管制政策,这一管制政策延伸到黄金生产、加工、流通领域。
1.从1957年开始,我国即把黄金生产作为一项国家重点发展产业,对其定位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经济任务,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求各级政府层层负责,动员一切行政力量,实行特殊经济政策提高黄金产量。从1957年至1986年,国务院先后3次下发了加强黄金生产的通知,并于1990年成立了“黄金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干预黄金生产。长期以来,国家各级政府都是黄金生产的直接推动者,甚至是最高决策层。因而,政府也就拥有了对黄金工业发展的绝对控制权。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多数工业部门就已推行企业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体制改革,而黄金工业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才开始推进。
2.黄金产品的严格计划管理在我国计划管理主导的历史时期,具有个案性质:新中国诞生前夕,各解放区已对黄金进行管制,并随之成为全国性政策,早于粮棉的统购统配。改革开放极大地解放了我国生产力,物质产品日益丰富,上世纪80年代末,大部分工业品已自由买卖。1995年,粮食定量供应制被废止。90年代后期,更出现了普遍性的供大于求,凭票证供给成为历史。然而,在这期间,黄金生产力虽也得到了很快发展,1995年黄金产量已突破了百吨,黄金短缺矛盾有了极大改善,但是在1993年,国务院确定了放开黄金管制的改革方向之后,黄金仍然坚持统购统配管理。直到10年后的2002年,黄金统购统配管理体制才宣告解除。
3.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进入法制化新时期,我国经济法规改革与创新的方向是,逐步建立起一个与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的新法规体系,但黄金法规建设却表现出了一定的特殊性:在新中国成立前,在各解放区颁布的金银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1950年,国家颁发布了《金银管理条例》(暂行)。这是一个把黄金管制法制化的条例。1983年,《金银管理条例》的颁布强化了对矿产金、副产金,金条、块、锭、粉、币,含金制品及含金物料的全面管制,并将管制扩展到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
随着黄金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与黄金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法规建设也提上了改革日程。1993年,国务院提出了对《金银管理条例》进行修改的要求。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向国务院提交的关于黄金流通体制改革的报告中,也把建立与改革相适应的新法规体系作为改革的三大任务之一。但是,时至今日,这仍是一个尚待完成的任务。
4.“企业本位论”是我国经济改革的基本指导理论之一,即要使生产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商品生产者。因而,经济改革从企业改革起步。上世纪80年代初,以政府放权、扩大企业自由权为基本特征的企业改革高潮掀起。黄金生产作为一项政治性任务,一直在政府的直接干预之下。在政府对一般商品生产退出干预的改革潮中,对黄金生产的干预反而在强化。如1990年,国务院正式成立了“黄金工作领导小组”,随后,各级政府相应成立相同机构,直接介入黄金生产。黄金行业以完成产量为主要工作目标,直到上世纪90年代末才提出黄金企业要以效益为中心。企业市场化改革大大滞后于一般工业部门。
5.由于黄金流通实行管制,个人自由买卖黄金被禁止,黄金生产也相应施行了严格的准入制和国家生产指令计划。
对外开放是我国经济改革的显著特征之一,我国已成为当今全球最大的外资流入国,但黄金生产一直是禁止外商进入的领域。直到1994年,外商才得以在中国开发低品位难处理金矿资源。
在国内,“禁止个体,限制集体,发展国营”的发展政策已成为惯例,对于私有资本的进入也持排斥态度,因此,我国黄金工业是国家资本占有绝对优势和国有企业形态主导的工业部门,至今仍是如此。
国家对黄金生产实行指令性计划,黄金生产企业以完成国家指令计划指示为最大工作目标,这一模式一直保持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而大多数行业在80年代中期,就已取消了指令性计划。
只有了解了黄金工业是我国计划经济“堡垒”这个事实,才能理解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艰巨性,以及转轨而产生变化的深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