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出台了,好多人盘算上了,要不要在房产证上加个名字?正想着离婚的人有了底气了,赶紧把那不顺眼的踢走,反正不怕分我的房产了……一时间,各种口水满天飞。微博上有个段子总结得好:我跟我妈妈说了新婚姻法。我妈妈说:“骂新婚姻法不好的女人都是没本事的女人,夸新婚姻法好的男人是准备离婚的男人。正儿八经的家庭哪用得着婚姻法。”呵呵,说的也是,作为一名未来的丈母娘,我当然希望女儿结婚是“因为爱情”,想对她说的是:妈妈希望你面对那个你选择的男人时,伸出手,手背朝上,“来,牵我的手”;而不是,手心朝上,“快,给我新房的钥匙。” ——编者
婚姻法里无强弱
邻家女孩小让要结婚了,从上个月起,她家人就敲锣打鼓地张罗着给她买一辆车子。这家子是很普通的人家,日子捉襟见肘。但小让的父母很要强,看着小让要嫁的那户人家家境颇为殷实,不想示弱,琢磨着哪怕节衣缩食,也要买一辆有些档次的车子,风风光光地给小让做嫁妆。
我们这里的风气是:双方若打算结婚,男方负责购买房子,女方呢,解决房子的装修,另陪嫁一辆车子。
对于这门婚姻,小让一家人很是满意。特别令小让父母喜不自禁的是,男方不仅早早地买好了婚房,出于对小让家的体谅,男方甚至连装修也一应准备,省却了小让家的诸多麻烦。小让父母觉得男方体面而懂礼,女儿小让无疑是掉进蜜缸里了。
恰在这样的时刻,新的婚姻法出台了。小让父母对其中的一点耿耿于怀: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没有儿媳的份。好像一个霹雳,在两人的头顶炸响!小让父母脑袋瓜思索了几天,便断然决定暂时停止购车的行为。想想,男方买的房在若干年后,很有可能还能翻上几番,而自家将要买的车,那命运就黯淡了,绝对只有掉价的份儿。这一升一贬,有多少的不公平在里头!
为此,小让倒是极坦然,似乎根本就不在乎这些。她一环一环地分析给父母听,希望顽固的父母能茅塞顿开,不再作无谓的纠结。
小让说,她跟男友是相知后才相爱的,有过两年的熟悉过程,脾气品性摸得清清楚楚,她对自己的婚姻很有信心。都是想正儿八经地过日子的人,婚姻法束缚不了追求幸福的心。
再说,男方这婚房,是他的父母早在几个月前就出资买下的,并没有受新的婚姻法的丝毫影响,父母只是单纯地出于爱。所谓婚房,自然是两人居住,并没有厚此薄彼。
小让父母担忧的是,若是将来离婚,那房子小让根本就没份,到时如何承受内心里的无尽委屈?小让觉得,这个,一来她不贪,本来就是男友父母的血汗钱买的,哪怕婚姻破裂,去争去抢,她下不了这个手。二来呢,两人还会有孩子,就算她没份,孩子总不可能没份吧!大家还不都是为孩子好,何必如此杞人忧天!
结婚是为了更好地相爱,离婚不是目的。两人会在以后的婚姻里多用点心,尽量避免婚姻以这种方式黯然收场。
小让又继续道:当然,车子要不要买,由父母决定。不用买太贵的,只要表示一下父母的心意就好了。以后,会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婚姻里的日子蒸蒸日上。升值与贬值,在婚姻里不用算得那么仔细。这一切,拷问的是彼此的感情。感情灰飞烟灭了,物质上的纠缠徒增苦痛,反而还是干脆利落些好,前段感情的枝枝丫丫被砍断,才可以重新轻轻松松地追逐新的幸福。
小让的意思很明确,这房子,就是婚姻里的枝枝丫丫。
父母听了,沉甸甸地压在心头的石头落了下来。其实很多事无须叹息,婚姻要靠当事的两人去经营。只要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婚姻法里就不存在强者与弱者。沈萍
男人的房子与女人的面子
男人都希望娶个漂亮老婆,漂亮老婆让男人有面子,这个要求不过分,漂亮老婆养眼养心,带出去体面,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谁不想取一瓢甘泉滋润一辈子?女人都希望嫁个有房子的男人,这个要求也不过分,哪怕长相差点,个子矮点,脾气坏点,有房子的男人就有票子,有票子的男人舍得花钱修缮女人不断流逝的面子,让女人挺直了腰板面对熙熙攘攘,更有长足久远的面子。
新婚姻法颁布了,男人的房子最终还是男人的房子,女人的面子呢,怎么办?
女人对男人说:你有房没房我不在乎,我想要的是你的爱,当然有个爱的避风港就更好了,其实心里却盼望着男人买一所属于老婆名下的房子,把房产证郑重交到女人手里,对女人承诺;老婆,你放心,哪怕你老成黄脸婆,这房子还是你的。那样女人就不担心日后有了孩子,老公收回了房子,自己没了面子。
男人对女人说:我会给你一个家,给你想要的一切,保证给你挣足了面子。其实心里巴不得女人开口承诺:房子,不要也罢,只要有我们的爱,就足够了,只要有你在,不管是租的还是买的,都是家。
女人和男人都纠结了:到底是房子重要还是爱情重要,怎么有了房子的介入,爱情就变味了呢?
在网上看到一道选择题,很是耐人回味:你觉得爱情是什么?1、爱情等于一个男人加一个女人。2、爱情就是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座房子。4、爱情大于一切(爱他,包括他的一切,甚至是一无所有)。长长的选择名单里,选择各异,拉的最长的是2,房子,还是房子,尘世中爱情饮水饱是不现实的,房子还是爱情的奠基和根底。
就连诗人海子都向往“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相依相偎,我们这凡夫俗子更不能免俗。离开尘世中的尔虞我诈,弱肉强食,和一个爱你的人,在小小的家中蜗居着,说说话逗逗嘴,相互依靠才是幸福。当男人在外面打拼,于天寒地冻中嘘着手跺着脚走进温暖的房间时,有含情脉脉的女人递上一杯清茶,坐在桌前喝一碗女人亲手煲的清粥,是不是心中充满着家的归属感?当女人在外面受了委屈,踏进家门,迎上前的是男人温厚的怀抱和一切都是浮云的淡定安慰,女人是不是对家的领略更坚定了一点?
房子只是个空壳,只有把爱装进房子里,才是一个完整的有血有肉的家。当男人的房子不再只是男人的房子,而是变成了“我们的家”,女人的面子也不再是女人的面子,而是变成了“我们家的脸”,那样,家就功德圆满,理所当然了。
书中芬芳
房子,压垮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
现在似乎是一个离婚的时代,尤其在“白骨精”阶层。小慧告诉我,2010年,她们律师事务所半面楼沦陷——凡是在那半面楼办公的,结婚的离了婚,谈朋友的告了吹。
小慧也是离了婚的,但她离得早。前夫是她的高中同学,大学毕业以后,郎有情妾有意走到了一起。婚后在南京一直租房子住。房租贵得吓人,几乎占了工资的一半。安全性也没啥保障,晚上回来走过黑沉沉的胡同,在别人家锅碗瓢盆、桌椅板凳的缝隙里穿过,生怕从哪个门里伸出一只手,把她拽进去。小慧天天念叨,啥时候能有自己的房子呢?有了房子人生就搞定了吧!
熬了三年,好不容易赶上男方单位最后一次福利分房,他们有了自己的小窝,不大,90平方米,小慧终于觉得自己在这个城市扎下了根。房子装修好了,正打算搬家呢,没想到男方有了外遇,估计跟装修房子时互不相让的争执有些关系。不知是幼稚,还是坦诚,男方还迫不及待地把这个事告诉了小慧。除了离婚,小慧不知道咋办。好在男方还算有点良心,房子留给了小慧作为补偿。
两年后,小慧遇到了晓亮。晓亮也是来城市打拼的无房族,离婚,儿子归他。晓亮对小慧格外体贴呵护,每天下班回来买菜做饭,照顾得无微不至。但小慧考虑到他的儿子、他的经济状况,一直下不了进城的决心。但岁月不饶人,再不结婚生孩子就太晚了,35岁的时候,小慧终于下决心要领证了,可房子又成了压垮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们看中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为的是结婚生子以后,家里来人照顾住起来方便。也因为房价嗖嗖地上窜得太厉害,不赶紧买恐怕以后就更买不起了。晓亮没有多少积蓄,这么多年父母一直帮助他照顾孩子,他也不愿意再开口向父母要钱。小慧手头有一笔钱,刚好够首付。小慧就与晓亮约定,她来付首付,她来还房贷,晓亮负责家庭日常支出。如果婚姻有变故,房子归自己。她攒的钱留给共同的孩子,晓亮攒的钱留给他和前妻的孩子。没想到晓亮不干了,他认为既然结婚,就应该财产共同所有,共同管理,如果还分你的我的,那何必结婚呢?依照他当时的收入,除去养家的费用,他根本攒不下什么钱。那一旦离婚,他啥都没有,还得净身出户。小慧觉得他无理取闹,是个算盘精。本来结婚买房是男方的义务,他没钱买自己买就够吃亏了,如果一结婚就算作共同财产,他转眼离婚,还分走自己一半的财产,自己岂不是人财两空?晓亮还觉得小慧是个算盘精,房子是不断增值的,看起来是小慧付出了买房的钱,其实比把钱存银行收益还大,而自己负担的日常消费,那就是纯粹的支出,花了就没了。
他们俩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执不下,感情也吵没了,最后晓亮卷铺盖搬走了。在这样一个物质时代,感情能使人走近,但能使人走多远呢?房子是家的物质载体,但不是家的全部,有爱才有家,不是有房才有家。如果都想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都不珍惜感情,不能平等友好地解决分歧,而是把希望寄托于下一个人,那永远找不到归宿。事实也正是如此,四年过去了,小慧和晓亮谁也没找到合适的另一半,还在各自漂泊。几天前传来消息,小慧的前夫又离婚了。只是不知道这次,他还会不会把房子留给女方。 东篱采菊
新婚姻法成了爱情试金石
“圣女”郝佳米终于领了证要“进城”了,却差点“闪离”。
佳米长得漂亮,工作又好,对另一半难免挑剔了些,一来二去的就剩下了。幸好,她总算找到了她的“真命天子”——李老五。他俩是大学同学,上学时各恋各的爱,一别经年后的偶遇倒擦出了火花,并很快燃成了干柴烈火。老五很宠佳米,佳米说上东决不上西,要月亮不会给星星,佳米也爱老五,好的蜜里调油的两人商量着“十一”结婚。婚房是老五以前买的,他家做生意,颇有些闲钱,全款买了一套近郊的别墅,登记在老五名下。原说李家出房,郝家出装修、家具、电器的。
上个月,两人乐颠颠的领了证,便开始紧锣密鼓的装修、筹备婚礼。
偏这时候《新婚姻法》出台了。郝妈妈了解了内容后,马上意识到了风险:那么大一套房,随便装装修也要几十万的,万一将来两人过得不如意要离婚的话,郝家可就太亏了,装修带不走,房又跟佳米没半毛钱关系。
郝妈妈想在房产证上加上佳米的名字。她和“正巧遇到”的亲家说:“佳米嫁过去就是李家人了,房本加上她的名字我们当老人的心里踏实些”,李妈妈就笑:“亲家,您放心。我就老五一个孩子,将来什么不是他俩的?我是把佳米当亲生闺女的,老五若对佳米有一丁点儿不好,我也不会轻饶了他的”。郝妈妈碰了个软钉子,回家便说给佳米听。佳米倒觉得妈担心得有些多余,两人感情好就行了,再说她也不图老五的房。郝妈妈生了气,歪在沙发上说头晕,佳米便揽住她说:“放心吧,老五会对我好的。您要是非让加,我让他加就是了。”
第二天见面,她跟老五提了出来,老五不假思索就同意了。但回家后又打来电话,说他妈不同意。佳米本来无可无不可,但听到老五变卦还是挺生气,话也脱口而出:“你妈是怕以后离婚我分你的房子吧?”从来没对佳米大声过的老五也生气了:“我对你好不就行了,非要加什么名字?难道你现在就打算着以后离婚啊?”佳米噎住,眼泪大滴大滴的流下来,她闷了好久才说:“本来我没想加,但妈妈觉得加上她才放心。看来我们的感情还不如半套房对你重要,那你和房子结婚去吧!”佳米第一次没说再见就挂掉了电话。
李老五没有再打来。事情僵住了,加不加名字成了爱情的试金石。一周后,憔悴不堪的佳米给老五发了条短信:“明天上午民政局门口见,换绿本吧。敌不过半套房子的爱我宁可不要”。
其实佳米的收入不错,早就买了一套房当着包租婆的,她并没想过将来分手白落老五半套房。她一直很相信老五对自己的感情,却没料到老五不肯加她个名,她在乎的是这个。
最后“闪离”未遂,老五拿着一份将婚房产权和佳米平分的公证书等在了民政局门口。商人李老五说加名要白交十几万税费,公证也作数的,佳米被老五牵着手拽回家了。
隔天,佳米从朋友处得知公证书是可以撤销的。佳米不确定老五是否知道这个情况,她要再试他一下,她给老五说:“加名的费用我出,咱还是加个名吧”。看再劝也无益,老五只好置李妈妈意见于不顾,去申请了加名,没办法,谁让他中了佳米的蛊,非她不娶呢?但他分明觉得他们的爱情里有了粒沙子的。他们以后会不会幸福?谁知道呢,毕竟他们的婚姻才刚刚开始。 清 音
最珍贵的东西,钱买不到
当我们租住的地方再次接到拆迁通知的时候,肥妞忍不住说:“妈妈,我们还是买个房吧,老是搬来搬去的,真烦。”我一边忙着在报上查找房源,一边头也不抬地说:“买房,以后每天你只能喝稀饭吃咸菜嚼萝卜干;租房,你可以吃糖醋鱼啃鸡爪再加个猪蹄,两者选一,你选哪一个?”肥妞毫不犹豫的说:“我选择喝稀饭吃咸菜嚼萝卜干。”
啧啧,我们家著名的吃货能说出这样的话,可见房子对她的诱惑力有多大。房子对孩子的诱惑一大,搞得我做梦都想中个五百万,买套两百平方米的大房子,住着过过瘾。
不过梦归梦,梦醒了之后咱还是得踏踏实实过日子是不是?天上不会掉馅饼,为了攒房子钱,咱还是得齐心合力,像勤劳的燕子那样一点点的衔草啄泥,为垒个窝儿积累资本。苦虽苦点,累虽累点,但一想到那个当年让我一见钟情,且为了给我身患重症的母亲治病,在与家人商量后毅然卖掉80多平方米婚房的有情有义的男人,我是苦也快乐,累也满足啊,房子,早晚会有;情感,经历共同努力的过程,也会越来越纯香。这样想着,我简直比中了五百万还开心了。
世上少不了像我这样开心的女人,当然也少不了有烦恼的女人,这不,新《婚姻法》一出台,舆论哗然。这两天忙着往房产证上加名字的人数与日俱增,。更好笑的是,微博上竟出现了 “女人紧急应对措施”,措施如下:1、房本上不写名字,结婚后就不生孩子。2、婚后每生一胎如下计费:怀孕费10万,生产费20万,一手交钱,一手怀孕!3、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各干各的。4、房本上不写名字,孩子都跟妈妈姓。5、必须写上过错方“净身出户”。6、有“小三”的话,出轨的人要赔精神损失!虽说是笑谈,却也反映了当下部分人的心态。
这又哪里是婚姻呢?分明是一场交易嘛。“我以上帝的名义,郑重发誓:接受你成为我的妻子(丈夫),从今日起,不论祸福,贵贱,疾病还是健康,都爱你,珍视你,直至死亡。”这纯洁崇高的爱的宣言,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质变味的呢?如今,我们所能看到的,遍地都是待嫁女们“嫁人就嫁有房人”的口号,以房子的名义去结婚,妙龄少女嫁半百老汉的事儿看得多了,也就不再觉得有什么稀罕的了。这样的婚姻会幸福美满么?冷暖自知。
有句俗语说得好:最珍贵的东西,是金钱所买不到的。如果你问我,房子是否会左右我们的婚姻?我要郑重地告诉你——我们的情感指向才是左右婚姻的根本,与房子无关。
何冬梅
房子是道明媚的伤
几年前,罗力和丁姗要在上海买房结婚。看好的房源首付和现实存款还有三万块的距离,罗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打电话回去“报喜”。罗爸罗妈心领神会,立马将毕生的积蓄转到独子的账户上。
然后,罗爸试探性的在电话中表示,要亲自过来坐镇。罗力有些犹豫,丁姗则深明大义地为未来公公两肋插刀:“他肯定是不放心,买房毕竟是大事儿。来吧来吧,上海欢迎您(后两句是用唱的)。”
于是,罗爸在继当年送儿子上大学之后,再次访问东方明珠。签购房合同那天,老爷子将所有的条款都逐字逐句的领会了一遍,直至售楼小姐提供了一整套开发商的资质材料后,才授意俩小的签字。
罗力签完“卖身契”后,突然用胳膊肘轻轻地捣了一下丁姗,嘀咕说:“你让我爸也在合同后面签个名儿吧?”丁姗心下一愣:我们买房他签字,是个什么意思啊?脸上立马现出十二分不乐意的表情,但碍于未来公公就坐在对面,也不好直接拎起罗力的猪耳朵河东狮吼,就赌气地说:“要说你自己说,我可不说!”谁知一向很有默契很有领会精神的罗力突然来个“彼得不认主”,拿着她的鸡毛当令牌,极力邀请罗爸留下墨宝。罗爸起先没反应过来,说“你们买房,我就不掺和了。”两分钟之后,他老人家又推翻了自己先前的论点,带着“恭敬不如从命”的谦逊作风,边签边说:“这样也好,这样好降低风险”。至于是降低贷款的风险还是将来财产分割的风险,丁姗没好意思问出口。
回家后,丁姗埋怨罗力不该不和她商量就自作主张地让罗爸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罗力却振振有词地说:“我不是征求过你的意见了吗?是你让我叫他签的呀!”丁姗气得内伤。就问他你是不是想到万一离婚你们可以多分房产啊?罗力轻描淡写地说:“你想哪儿去了,我也就是随便说说。”
丁姗和我聊起这事儿,我心里说:如果是我,宁可借钱,也不要多加一个名字。但基于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段婚的考虑,说出口的话却是:反正罗家就一个儿子,往宽处想,这房子最终还是你们的。
罗力为安慰丁姗说,你不要着急,到时候我让我爸把产权过到孩子的名下就可以了。结果孩子出生后,丁姗让他去和公公说,他却以孩子太小为由婉拒了。
目前房产证上依然是铿锵三人行,罗家公婆也从来没提过户的事情。这无疑成为二人婚姻中的一道伤,尽管平时鲜少提及,但并不代表它就不存在。况且罗力还有个姐姐,万一哪天老爷子一撒手,这房子的三分之一可就得按遗产论处。能不闹心?
新婚姻法(三)出来了,这道暗伤也就越发明晃晃的了。丁姗想撕破脸,和罗力摊牌,把公公从房产证上除名,却又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把婚姻的地基给撬倒了。哎,怎一个纠结了得?
悄然微笑
当婚姻不受房子左右时
如果我说:“房子与婚姻有关,却左右不了婚姻,更不可能成为婚姻的死穴”。一定会有80、90后的年轻朋友反驳我:“您一定是个奔5张的人吧?你们结婚的那个年代,‘裸’字当头,即便婚房是集体宿舍改的,也够幸运。可21世纪的今天,婚姻却和房子紧紧捆绑在了一起,虽不像‘死穴’那么恐怖,但也是一‘命门’,弄不好,婚姻之痛在所难免”。当真如此吗?其实不然。
在我认识的80后年轻人中,就有这样一对小夫妻——小熊和小花。小熊来自江西农村,小花是重庆山城普通人家的女儿。两人从上海一所名牌大学研究生毕业后,双双在沪觅得了专业对口、薪酬颇高的工作。结婚的当年,因财力不足,无条件啃老,便花费每月6000元,在徐家汇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房。如今结婚三年多,有了不菲的积蓄,春天里又有了宝宝,去年还买了车,如果买房也不会特别窘迫,但他们依然住在结婚时租赁的房子里。
他们认为:节衣缩食地从牙缝里“抠”房,背上一屁股债,攒点钱全还房贷填窟窿,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好不容易熬成户主时,也是半老徐娘或“徐爹”了,哪有什么幸福快乐而言呢?与其过那种清苦“房奴”的日子,还不如选择这种不用勒紧裤袋,不用克制欲望,不用担心风险,不用绞尽脑汁地盘算……花小钱,买大享受;花少银子,买多快乐的“租生活”呢。
更让他们偷着乐的是,新婚姻法的修订,真可谓“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愁思落谁家?”很多未婚女性,叹息准老公摇身变成了“新房东”;一些已婚女性,也为婆家出资买房,而担心有朝一日自个儿净身出户抱屈声声。众说纷纭地热议,恰恰佐证了他们轻松快乐,时尚前卫的“租”生活是多么睿智的高明之举。小花得意地告诉我:新婚姻法(三)颁布后,公司里议论纷纷,那些为老公或老婆瞬间变身为自己的“新房东”,而无奈的同事们,更是对他们的“租”生活羡慕嫉妒恨呢。
我问她:“难道你们一辈子都租房子住吗?”精明的小花随口答来:“当然!60年的房租,即便上涨10倍,还没有在上海买一套房子贵!”小熊则更潇洒地憧憬道:“等我们老了,那时的社会福利事业更完善了,我俩就一起去住养老院。”嗨,真是比我们还要想得开哦。
没有了购房还贷的压力和归属权的烦恼,他们的婚姻生活里便演绎出许多幸福内容。比如用省下的诸多银子,在周末去高档剧院,听一场自己喜爱的音乐会;去体育场看一场票价不菲的球赛;或利用假期去全国各地乃至国外旅游;更有经济能力在需要自我充电时,重新回到学校读MBA、或自费去听几场高档次的业务讲座……
我不得不赞叹这小两口不受世俗观念的影响、不赶当下潮流的时髦、将婚姻与房子的关系处理得如此超脱;将婚姻生活打理得如此丰富多彩。虽然,有人并不看好他们的“租”生活。但我却从他们那里,感受到了——当婚姻不受房子左右时,那真实的快乐与美满的幸福。
佳禾儿
房子啊房子,婆婆啊婆婆
知道老公外遇,本来婆婆是想瞒着我的,觉得只要及时把外遇扼杀掉,一切就万事大吉了。
于是,她直接上门找女孩父母理论,谁知一言不合下,发生了激烈口角,还有了肢体上的冲突。老公见事情败露恼羞成怒,干脆向法院起诉了离婚。判决下来那天,婆婆搂着孙子流着泪对我说:从此,我没有这个儿子,你就是我的亲闺女,咱家的二套房产我都做了公证,都留给你和孩子!
老公很快就开始了他的第二春,在我为他的绝情痛心疾首的同时,也让我对再婚动了心思。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我和对方接触不久,就被婆婆察觉了,婆婆紧张地问我:是不是想再婚!看我默许的表情,婆婆不悦地质问我:他年纪轻轻,咋就愿意你带着孩子嫁给他,还不是看中咱家的房子了,你可别让外人把家里房子给骗走了,那样,以后,你和孩子咋活!
虽然我给婆婆再三解释,但婆婆一口咬定对方是骗子,眼看就要闹僵,我只好缓一步,赔着笑脸,答应婆婆不再和对方来往,看着婆婆放心离开的背影,我心里一阵酸楚……
对方知道后,很理解我的难处,表示,一旦我们结婚他可以婚前公证放弃房子,也可以考虑搬出来租房子,但现实是,对方没房,经济基础也不是很好,一旦放弃这套房子,将使我和孩子的生活水准大打折扣。因此,我们决定暂时维持现状,等有了条件后再谈婚论嫁。
知道我仍然和对方来往,让婆婆很生气,每次见到我不是冷嘲就是热讽,不断数落我和外人一起算计这套房子,每次,都是以我的忍气吞声而告结束。而后来发生的事,更是让因房子引发的矛盾彻底升级。
那天婆婆来看孙子,一看对方正在厨房忙碌着,愤懑下说了不少难听的话,还当即抱走了孩子,婆婆的话让我很憋屈,但我想老人在气头上,平静下来就好了,但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我下班回来怎么也打不开家里的大门,正在我疑惑的时候,邻居悄悄告诉我说:你婆婆今天来把锁给换了……
夜幕降临,楼道里一片寂静,隔壁飘来阵阵饭菜的香味,强烈地刺激着我的神经,站在紧闭的大门外面,无助地倚门而立,不经意间便泪流满面,我觉得婆婆这么做太过分了,且不说老公给我带来的伤害,就是同为女人,婆婆为啥就不能理解我,生活中我需要的不仅是物质,更需要一个厚重的肩膀,替我抵御外界的风风雨雨。
哭累了,我硬着头皮来到婆婆家,婆婆隔着猫眼冷声说道:你的事,我们管不了也不想再管,但房子必须给孩子留下,如果你真打算重新开始,就早点搬走吧!
公婆以孩子的名义,收回房子的举动,让我不知所措,更让我伤心欲绝,事到临头,我才明白,婆婆之所以对我前后判若二人,那是因为对我诸多的爱,都是附加了条件的:一心一意替他们守住给孩子的房子,而一旦我再婚,可能牵扯到婆家的利益了,婆婆马上就变脸,“要房子就不能再婚,再婚就必须放弃房子,”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雨中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