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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财政项目指南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02日 11:28  农业部网站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财政项目指南的通知

  (新浪农业备注:原文刊发日期为:2010-09-28 15:32 来源:农业部财务司)

  农办财[2010]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农业财政项目支出安排工作,确保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农业财政项目继续实行公开申报。请按照各项目指南中对项目单位的有关要求,由符合相关资质和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避免无效申报。

  二、2011年农业财政项目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要求,逐级编报项目申报书,各级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其中,各申报单位要合理测算项目支出,认真核定并填写项目实施方案中的资金经济分类预算表。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2011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0]271号)要求,2011年将在2010年压缩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的基础上,继续控制相关经费支出规模。各项目主管司局及单位要严格审核资金经济分类预算,2011年各项目经济分类预算中出国费等三项费用的支出规模不得超过2010年规模。此外,按照财政部《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今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调整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等两项科目。

  四、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指南认真编报,各级主管部门要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所有申报文件要统一以财(计财)字号文件,于2010年10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按附件要求报送我部有关业务司局和单位,有关司局和单位审核汇总后,于11月初报送财务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11年项目指南目录

附件:
2011年农业财政项目指南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1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2 948项目
3 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专项经费(种植业)项目
4 超级稻新品种选育与示范项目
5 优势农产品重大技术推广项目
6 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专项经费(农机)项目
7 优势农产品加工重大技术推广项目
8 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项目
9 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项目
10 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项目
11 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
12 水生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
13 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
14 农业外来入侵生物防治项目
15 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
16 海峡两岸农业合作项目
17 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指南
18 兽药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
19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种子管理)项目
20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21 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项目
22 农产品质量认证项目
23 农药安全性监测与评价项目
24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项目
25 饲料质量安全监管项目
26 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项目
27 兽药安全监管项目
28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29 渔政管理项目
30 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经费(农业信息预警)项目
31 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经费(农情调度)项目
32 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经费(农业遥感监测与评价)项目
33 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经费(草原监测)项目
34 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经费(“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项目
35 蛋鸡和肉鸡生产统计监测,生鲜乳生产和收购统计监测项目
36 生猪等畜禽产品信息监测统计项目
37 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38 渔业生产损失救助项目
39 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
40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项目
41 农业产业化项目
42 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
43 耕地地力调查项目
44 远洋渔业资源调查和探捕项目
45 近海渔业资源调查管理项目
46 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项目
47 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48 牧草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49 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50 渔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2011年项目申报指南(最终)

  附件1: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1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重点对工矿企业区、大中城市郊区、污灌区等农产品产地环境进行定位监测,监测面积120万亩,在全国建设2个禁止生产区划分示范点;在全国不同类型地区建设100个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在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乡镇企业、农垦、农机等行业示范推广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利用现有的定位监测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在重点区域开展农业生态补偿试点,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研究《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等国际环境公约的履约对案,举办全国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技术培训班。

  二、项目内容

  2011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重点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禁止生产区划分试点。重点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调查监测,对工矿企业区、大中城市郊区、污灌区农产品产地污染严重的区域的灌溉水、土壤、大气及对应农产品的重金属等主要污染物进行定位监测。农田土壤监测每150亩布设一个土壤采样点,共设立8000个监测点。开展禁止生产区划分试点,建立示范点。

  (二)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在全国不同类型地区,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建设家园、田园清洁设施和村级公共清洁设施。家园清洁设施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池、农村改水、改厨、改厕、改圈配套设施建设等;田园清洁设施主要包括农田废弃物收集池、农村废弃物发酵处理池等建设;村级公共清洁设施主要包括村内排水管网、农村物业服务站等。

  (三)低碳农业技术示范。在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乡镇企业、农垦、农机等行业示范推广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发展低碳农业。

  (四)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与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利用现有的1000多个定位监测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重点在淮河、海河、辽河、太湖、滇池和巢湖等“三河三湖”流域、三峡库区以及北方集约化农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农业生态补偿试点,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

  (五)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研究《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等国际环境公约的履约对案,举办全国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技术培训班,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和鼓励农民自觉采用环境友好和清洁生产技术。

  三、实施区域

  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禁止生产区划分试点、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低碳农业技术示范、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与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四、资金使用方向

  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禁止生产区划分试点、低碳农业技术示范、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与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资金使用方向主要是差旅费、劳务费、样品封存与制备费、测试费、必要设备购置费、试剂和耗材购置费、会议费和材料印刷费等;农村清洁工程示范资金使用方向主要包括水泥、钢筋、砖以及设备购置补贴,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和材料印刷费等;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资金使用方向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专家费、材料印刷费等。

  五、申报条件

  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禁止生产区划分试点、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低碳农业技术示范、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与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项目原则上由各省农业环境主管部门和长期从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研究的农业科研院校承担。

  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原则上由中国农科院、从事农业生态环境管理或技术服务的部属事业单位承担。

  六、申报程序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项目申报要求及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附后),组织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将申报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以财(计财)字文件,每份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资源环境处。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方放

  联系电话:010-59193071,010-59193031(传真)


  附件1-1:

2011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有关科目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差旅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

材料费

劳务费 办公费 其他商品

和服务支出

(项目内容1)                          
(项目内容2)                          
(项目内容3)                          
                           
                           
合计                          

  

  1.印刷费:项目有关报告、材料等印刷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2.咨询费:为项目实施而开展的专家咨询所需要的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实施所使用的公务用车的租用、燃料、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控制在国拨经费的10%以内。

  4.差旅费:指项目承担人员出差的差旅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15%以内。

  5.租赁费:项目实施所必须租赁的仪器及设备等发生的费用,控制在国拨经费的20%以内。

  6.会议费:项目实施所召开会议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25%以内。

  7.培训费:指为项目实施所开展的技术人员和农民培训等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25%以内。

  8.专用材料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购买材料、试剂药品等有关材料发生的费用,控制在国拨经费的40%以内。

  9.劳务费:指临时聘用人员所发生的劳务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10.办公费:指办公室日常管理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11.其他:指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但现在无法预知的其它费用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2:

948项目指南

  一、总体目标

  按照“跟踪前沿、提升能力、集成引进”的总体思路,坚持“产业导向、突出创新、集成配套、衔接联合”的原则,重点围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升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开展技术引进工作。进一步加大境外生物资源的系统引进力度,着重开展重大产业转型技术、前瞻性高新技术、应对全球挑战技术的集成引进,强化农业科研新理念、新方法的引进,拓展和深化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与交流。通过项目实施,促进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的结合,加快新兴战略产业培育,支撑现代农业产业升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大力提升我国农业科技综合能力和核心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二、2011年支持的重点领域与核心内容

  (一)农业生物资源引进领域

  优质特用新品种与材料。重点针对优质、特用、高效的产业需求,引进和发掘粮食、经济、园艺等农业植物、畜禽等农业动物新品种与材料,以及食用菌等微生物资源。

  抗逆生物种质资源。重点针对抗逆减灾、稳产高效的农业需求,引进与发掘抗(耐)水分、温度、盐碱等逆境,抗病虫等有害生物的作物种质资源,有研究与利用潜力的野生生物资源。

  特异生物种质资源。重点针对拓展农业生物功用的需求,围绕专用、药用、生物质能源、环境指示等用途,引进与发掘特异生物种质资源。

  (二)重大产业转型技术引进领域

  现代农业装备与设施化技术。重点针对我国农业装备现代化和设施农业发展的需求,引进农业装备智能控制、动植物种苗工厂、现代物联网等技术,引进畜禽养殖、设施农业、农畜产品加工与贮运等成套技术装备和设施等。

  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 重点针对农产品加工增值、增效的产业需求,引进农产品采后处理、分级分离、保鲜干燥、杀菌防腐、功能成分提取纯化、精深产品开发和产业化等关键技术和体系。

  农产品清洁生产和质量安全控制技术。重点针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求,引进农产品安全溯源和全程控制、有害因子高通量快速检测技术、农产品产地质量控制、养分精确管理、废弃物循环利用新工艺、生态环境风险评估等核心技术和体系。

  农业节本增效技术。针对农业生产中资源利用效率、劳动和生产效益低的问题,引进节地、节水、节肥、节饲、节能等为特点的轻简化生产技术,高效田间管理、收获和加工技术,秸秆资源和畜禽粪便综合开发利用,低碳减排等关键技术和新模式。

  (三)前瞻性高新技术引进领域

  重要功能基因挖掘与品种分子设计技术。针对动植物遗传育种中性状解析不够、基因资源缺乏的瓶颈问题,引进功能基因高通量克隆、复杂农艺和经济性状分子解析、植物品种分子设计等前沿技术。

  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前沿技术。围绕战略新兴产业生物种业的培育需求,引进无标记转化、多基因高效共转化、基因删除、高通量快速筛选、转基因动植物和加工品快速检测技术等转基因生物育种前沿技术。

  现代信息与精准农业技术。围绕我国农业精准化、信息化的需求,引进和集成农业资源环境精准监测、数字动植物、智能化动物养殖、精确施肥/施药、农业环境数字模拟、农业生产数字化管理与信息服务等技术。

  农业新材料和新工艺技术。针对我国农业新材料技术落后的实际情况,引进高效新型农用原材料、可降解农膜、农业生物药物、绿色农业化学替代品等新材料、新产品和关键生产工艺技术。

  (四)应对全球挑战技术引进领域

  农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技术。针对我国气候变化农业应对技术的薄弱环节,引进农作物抗逆新品种和培育技术、节水与高效用水技术、抗逆减灾技术等。

  重大生物疫情和灾害防控技术。针对我国重大生物疫情与病虫草害对农业的威胁,重点引进其监测预警技术、生物防治技术、物理与农艺防治技术、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控制技术,入侵和跨国(区)有害生物的防控技术等。

  农业污染控制与耕地保育技术。针对我国农田面源污染严重、耕地质量下降的生产问题,重点引进农田生态健康控制、耕地保育和质量提升、保护性耕作、农药减量化与残留修复、规模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等技术。

  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技术。针对我国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薄弱环节,重点引进生物质燃料成型、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转化关键技术、生物质能源工厂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处置等技术。

  (五)农业科研新理念新方法引进和综合科技能力提升领域

  农业科研新理念新方法。围绕我国相关科学方法与平台条件的薄弱与缺陷,引进、吸收与改进农业与相关学科研究的新理念、新方法,重点是农业生物组学、仿生学、绿色环境化学、污染控制、农产品安全与风险控制、全球气候变化等综合学科或领域。

  国际合作能力提升。支持农业领域重点开放实验室与国际顶尖科研机构建立联合实验室等国际合作创新平台、参与或牵头组织国际重大科学研究计划,支持我国科研人员与国际高水平专家开展长期稳定的合作研究,拓宽和深化国际合作交流,提升农业科技的国际合作能力。

  三、申报要求

  (一)重点项目申报要求

  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科技教育司征集并论证确定的“十二五”948计划重点项目题目(详见附件)组织项目申报。科技教育司组织答辩评审,择优委托承担单位和主持人。每个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限报5项。

  2010年新立项的重点项目,需提交2010年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和2011年实施方案,科技教育司组织答辩评审后,择优继续支持。

  原则上,重点项目执行期为3-5年,每个项目参加单位总数不得超过5个,执行期内申请国家财政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引进费用占总经费比例不得低于50%。

  (二)自由申报项目申报要求

  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重点领域与核心内容组织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根据2011年重点领域与核心内容,自主拟定项目名称。每省(直辖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限报3项,由省一级农业(畜牧、农机、渔业、农垦)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初审、汇总上报;农业部部属三院每院限报3项,由院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初审、汇总上报;其他农业部直属单位每单位限报1项; 9所共建高校每单位限报3项。

  原则上,自由申报项目执行期不超过1年,申请国家财政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引进费用占总经费比例不得低于50%。

  (三)提升农业部重点开放实验室国际合作能力项目申报要求

  面向第五轮农业部重点开放实验室,以其依托单位为项目申报单位,支持开展国际合作能力提升、国际合作交流平台构建、农业科研新理念新方法相关的引进工作。

  要求相关实验室有长期的国际合作基础、良好的科技创新平台、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研究团队。根据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依托建设的农业部重点实验室数量,申报限额如下:5个实验室以下的限1项,6-10个实验室的限3项,11-20个实验室的限5项,20个以上实验室的限8项。

  2010年已立项的此类项目,须提交2010年执行情况报告和2011年实施方案,经科技教育司组织评审后,择优继续支持。

  原则上,该类项目按照自由申报项目管理,执行期不超过1年,申请国家财政资金每年不超过50万元,引进费用占总经费比例不得低于60%。

  四、其他要求

  1.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申请单位在推荐和申报项目前,需认真学习《“十二五”农业部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计划(948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按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2.优先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等紧密衔接的项目。

  3.除2010年立项的重点项目、提升农业部重点开放实验室国际合作能力项目外,其余项目原则上应在申报前进行结题验收。

  4.上述所有项目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装订后,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以财(计财)字文件于2010年10月15日之前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一式6份并附电子光盘。中央直属单位、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直接报送农业部。材料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5.2011年度项目申报材料(格式)及相关材料,请从农业科教信息网(网址:http://www.stee.agri.gov.cn)下载。

  6.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技术引进与条件建设处  魏锴

  电话:010-59193016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技术合作处  张昭

  电话:010-59195081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118室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技术合作处

  邮编:100125

  附件2-1:

十二五”948计划重点项目题目

  1.国外优异和特色作物种质资源引进与利用

  2.重要热带作物特异种质资源的引进

  3.玉米分子设计育种技术系统

  4.全基因组选择育种技术

  5.基于油菜农艺性状定位信息开发高通量SNP芯片

  6.重要果树基因资源发掘与创新的关键技术合作研发

  7.国外花卉组织培养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创新及产业化

  8.鲜食葡萄新品种及设施化生产技术引进与创新应用

  9.主要花卉节本增效精准化生产技术的引进与创新

  10.香蕉抗枯萎病等主要病害核心技术与种质的引进与创新

  11.植物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的引进与利用

  12.主要农作物养分高效利用的农机农艺结合先进技术引进

  13.畜禽全基因组分析技术及重要功能基因引进

  14.奶牛(奶水牛)营养品质调控及乳品安全关键技术引进

  15.猪应激相关基因功能研究及分子标记育种技术的引进

  16.低碳氮排放的饲料高效利用技术引进与研发

  17.主要转基因动物安全性检测及安全控制关键技术引进

  18.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引进

  19.家畜病毒检测监测和预警技术的引进及应用

  20.兽药监管技术引进

  21.水产主导品种分子育种技术引进

  22.水产优异种质资源引进及开发利用

  23.海洋藻类预处理技术引进及在生产燃料乙醇中的应用

  24.海洋牧场关键技术引进与创新

  25.温压结合超高压杀菌关键技术引进

  26.果蔬深加工关键技术引进

  27.农产品加工副产物高值化利用技术引进与利用

  28.大宗农作物智能化生产装备技术引进

  29.农作物机械化生产先进技术引进

  30.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机具引进

  31.精准农业智能关键装备技术引进与创新

  32.生物质沼气发酵关键技术及装备的引进和集成创新

  33.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控制技术引进及产业化开发

  34.中国农业适应气候变化关键技术引进

  35.水土污染监测与防控技术引进与应用

  36.农业遥感监测系统关键技术引进

  37.农作物高效节水管理技术引进与研发

  38.高效新型微生物资源引进与创新

  39.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检测技术引进与示范应用

  40.农业生境污染控制及农产品安全预警技术引进与研究

  注:重点项目须按照上述题目申报,不得随意更改。

  附件2-2:

  

2011年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计划(948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主持人: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项目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1.重点项目(  );2.自由申报项目(  ) 计划类别 948计划
所属领域 1.植物( );2.动物( );3.微生物( ); 4.农产品加工( );5.农业工程( ); 6.资源与环境( );

  7.农业信息( ); 8.其他( )

合作国家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1.部属事业单位( );2.共建高校( );3.地方单位( );4.其他( )。 单位性质 1.科研单位(  ); 2.高等院校(  ); 3.推广部门(  ); 4.企业( );5.其他(  )。
项目主持人   性  别   职务/职称  
电子信箱   手   机  
科研管理部门联系人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传   真  
手    机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   编   所在地  
组织机构代码  
参加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类别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名    称  
联系人 姓   名   职务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参加单位数(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               个 申请中央财政资金           万元
研究队伍 投入人员总数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初级职称   人,

  其他     人;博士    人,硕士   人,学士    人,其他    人。

项目任务简介

(100字以内)

示例:从××国家引进××动植物品种(系)、育种材料/××技术/××设备,××份(台、套、件),引进(派出)××名专家赴××国家完成××工作,通过消化吸引再创新,培育/转化/改制成××品种/××技术/××设备××份(台、套、件),在××省(地、市)进行推广应用。










注: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或勾选相关信息。参加单位的“单位性质”和“单位类别”请

  参照项目承担单位的单位性质、类别选项填写。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2010年已安排执行本项目的,请填写此栏目;2011年新申报项目不填写此栏目)

 

  (一)2010年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总结(1000字左右)

   
(二)2011年度工作内容  
1.引进技术(包括拟引进的核心技术、种质资源、专利或专有技术、软件、关键仪器等)

  2.引进技术创新(包括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3.引进技术推广(包括示范推广的区域、面积、组织方式等内容)

 
(三)2011年度预期目标及考核指标详述(包括引进和消化吸收两部分)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2010年已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2011年新申报项目请填写此栏目)

  (一)项目任务来由(包括引进技术提出的背景、先进性、必要性、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创新和推广前景分析)

  (二)项目总目标(重点项目须填写3-5年总目标)

  (三)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包括引进核心技术、种质资源基因材料及生物菌剂、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关键仪器及软件及其他,见附件)

  (四)项目内容及金额(包括技术持有者的情况、技术引进的实施方案)

  (五)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六)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涉及合作企业的项目请填写表5-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承担同类项目情况(包括项目主持人的国内外学习和研究经历、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情况、取得的成果、发表的著作及在本项目中的任务,限500字以内)

  (四)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中央财政资金支出表
  金额(万元)
1.核心技术引进费(包括请进专家和派出人员费用,详细说明请填写附件1,此栏目金额应与附件1的总金额一致)  
2.种质资源、基因材料、生物菌剂及检疫等引进费

  (详细说明请填写附件2,此栏目金额应与附件2的总金额一致)

 
3.软件系统购置费(详细说明请填写附件3,此栏目金额应与附件3的总金额一致)  
4.关键仪器、设备购置费(详细说明请填写附件3,此栏目金额应与附件3的总金额一致)  
 
创新及示范推广经费 1.印刷费  
2.咨询费、劳务费   
3.水电费  
4.差旅费  
5.维修(护)费  
6.租赁费  
7.会议费  
8.培训费  
9.材料费  
10.试制费、测试化验与加工费等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其他(包括检查验收费、项目主持人工作费、知识产权费等)  
 
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合计  
五、参加单位经费分配表(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任务 经费分配(万元)
   
   
   
   
   
总 计(万元)

  表一:项目参加人员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 位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表二(1)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费 电费 差旅费 因公出国(境)费 维修(护)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委托

业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专用设备购置
项目承担单位                                    
部属参加单位1                                    
部属参加单位2                                    
.。。                                    
合  计                                    
户 名   户  名   户 名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账 号  




















注:1。请在“项目单位”一栏填写单位全称; 2。项目承担单位和部属参加单位经费合计应为该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总数;3。除部属参加单位外,其他参加单位的项目经费请全部计入项目承担单位的“委托业务费”一栏中;4。其他参加单位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请填写表(二)2;5。户名、

  开户行、账号等栏目可根据需要自行添加;6。经费请具体到小数点后两位。

  表二(2)

  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其他参加单位)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费 电费 差旅费 因公出国(境)费 维修(护)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委托

业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专用设备购置
参加单位1                                    
参加单位2                                    
……                                    
                                     
合  计                                    

  注:1。请在“项目单位”一栏填写单位全称 ;2。其他参加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再填写“委托业务费”;3。可自行加页;4。经费请具体到小数点后两位。


  表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

  项目承担单位财务专用章:

经济

分类

汇总

经济分类科目 金额(万元) 支出内容及数量 支出标准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合  计   --- ---
项目承担单位账户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注:经济分类科目参见《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表四:申报意见表

项目承担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归口

  管理部门

  意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2-1:

引进核心技术详细说明

  一、核心技术名称及引进详细计划

  请填表1

  填表说明:1.技术领域:包括育种技术、栽培技术、养殖技术、加工技术、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其他;2.购买经费:没有则填写“0”。

  二、引进方式

  (一)派出人员说明

  请填表2。

  填表说明: 1.考察、学习或合作研究内容:填写格式为“赴××国××单位××(内容)”等;2.经费支出:包括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按财政部相关规定核算。

  (二)聘请专家说明

  请填表3。

  填表说明:经费支出包括往返国际旅费、在华生活费。按财政部相关规定核算。

  (三)其他引进方式

  请用文字说明。

拟引进的核心技术及引进详细计划

核心技术名称  
所属技术领域  
国家/地区   引进时间  
购买经费(万元) 经费合计    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资金   万元。
技术主要内容  
通过引进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预期目标  

  注:如引进技术不止一项,需加表,记为表1-1,表1-2,依此类推。

派出人员情况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专    业  
学    历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外语水平   研究方向  
已有的国外学习背景  
拟前往国家或地区  
拟前往的具体单位及其联系人、联系方式  
考察、学习或合作研究内容  
国外停留时间和天数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经费支出 申请中央财政资金    万元,支出明细如下:

  注:如派出人员不止一个,需加表,记为表2-1,表2-2,依此类推。

聘请专家情况表

姓    名(中外)   年  龄   国    别  
专    业   学  历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  
来华工作

  内容

 
来华时间

  和天数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经费支出 申请中央财政资金    万元,支出明细如下:

  注:如聘请多个专家,需加表,记为表3-1,表3-2,依此类推。


  附件2-2-2:

引进的种质资源、基因和生物菌剂详细说明

  

  一、种质资源(请填写表4)

  填表说明:

  1.资源分类:包括(1)植物:粮食作物:水稻、小麦、玉米、其他谷类、薯类、豆类、其他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大豆、其他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源作物、棉花、其他纤维类作物、香料作物、饮料作物、药用植物、其他经济作物;园艺作物:果树、蔬菜、花卉、其他园艺作物;(2)动物:畜禽类:猪、马、牛、羊、鸡、兔、水禽类、其他畜禽类;水产类:淡水类、海水类、其他水产类;昆虫类:蜜蜂、桑蚕、其他其他动物类;(3)微生物:食用菌、细菌、真菌、病毒、其他微生物。

  2.资源属性:指引进资源的类型,其中植物资源属性包括当地特有品种、特殊遗传材料、育成品种、稳定的高代材料、野生近缘材料、其他材料;动物资源属性包括冻精、卵、胚胎、种畜禽、亲鱼、其他。

  3.专利或新品种保护情况:请注明专利申请号或授权号、品种权申请号或授权号。

  4.引进方式:包括商务购买、国外专家带来、出国学习带回、交换、其他途径等。

  5.经费支出:请按具体引进方式核算。

  二、基因(请直接填写)

  1.基因名称、功能和可能的用途:

  2.所属资源分类(植物、动物、微生物、其他):

  3.国家和地区:

  4.专利情况(要有专利复印件:主要包括专利号、覆盖的技术范围、已受理和批准专利的国家和地区、专利有效时间等):

  5.国外基因持有者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6.申请者与基因持有者签订的有关协议:

  7.计划引进数量:

  8.引进方式(包括商务购买、国外专家带来、出国学习带回、交换、其他途径等,请注明):

  9.引进时间:

  10.经费支出(按具体引进方式核算,只填中央财政资金部分):

  三、生物菌剂(请直接填写)

  1.菌剂名称、功效及专利情况:

  2.所属资源分类(植物、动物、微生物、其他):

  3.国家和地区:

  4.计划引进数量:

  5.引进时间:

  6.菌剂持有者姓名、具体单位:

  7.菌剂持有者出售菌剂的意愿:

  8.国家有关部门对进口菌剂的限制范围和数量:

  9.经费支出(按具体引进方式核算,只填中央财政资金部分):


种质资源引进及经费支出情况表

序号 资源名称 资源分类 资源属性 引进品种数(个) 引进数量

(份、株、头、只、尾、个、支、管等)

专利或新品种保护情况 国家或地区 引进方式 引进时间 经费支出

(万元)

国外持有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注:1.“引进数量”栏请填写数量和数量单位;2.请在“经费支出”栏填写中央财政资金数;3.此表可加页。                                                           


  附件2-2-3:

引进的关键仪器/设备/系统软件详细说明

  1.拟采购的关键仪器/设备/系统软件名称(请注明是仪器、设备还是系统软件):

  2.拟采购的关键仪器//设备/系统软件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商的名称、联系方式:

  3.预算价格台(套)/万元人民币):经费合计    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资金   万元。

  4.数量:

  5.型号:

  6.主要用途或工作任务:

  7.仪器/设备/系统软件的关键技术指标:

  8.期望交货时间:

  9.交货地点(国内的外贸港口/机场等):

  10.关键仪器/设备/系统软件所属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传真:


  附件2-2-4:

技术引进检索查新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检索单位:

  完成日期:

  查新总负责人(签字):            职 务: 

  审核人(签字):                  技术职务:

  注:1.申请连续支持的项目,如有新技术引进,需填写此栏目;2.所有新申报项目均需填写此栏目。

  附件2-2-5:

5 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上级主管部门  
注册时间   组织机构代码   信用等级  
通讯地址   邮    编  
现单位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单位特性 (请将下列符合单位情况的代码填入空格内,最多填两项)

  1。()(科研型企业类型,请将下列符合企业情况的代码填入空格内)

  (1)科研院所整体转制企业;(2)科研院所办的企业;(3)大专院校办的企业;(4)涉农科技型企业;(5)。其他(请注明:)              

  2。()(企业注册登记属性,请将下列符合企业情况的代码填入空格内)

  (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股份合作企业;(4)联营企业;(5)  有限责任公司;(6)股份有限公司;(7)私营企业;(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9)外商投资企业;(10)其他企业(请注明:)             

职工总数 其中本科以上人员 其中研究开发人员
单位注册(开办)资金 万元 上年末单位总资产 万元
上年度单位总收入 万元 上年度单位净利润 万元
上年度单位科技开发总收入 万元 上年度单位科技开发净利润 万元
上年度单位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 万元 上年度单位交税总额 万元
是否是国家级龙头企业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注:企业还须随表报送如下材料:1。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2.200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会计报表及附注,以及申请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企业法人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3.2010年注册的企业,须报送申请单位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和申请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4。企业章程;5。企业与科研单位合作的情况(或合作协议);6。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概况(或有关协议)。

  一、填写说明

  (一)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和自由申报项目。

  (二)所属领域:包括植物、动物、微生物、农产品加工、农业工程、资源与环境、农业信息、其他。

  (三)单位类别:包括部属事业单位、共建高校(包括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南大学、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河南农业大学等九所大学,下同)、地方单位、其他单位。

  (四)单位性质:包括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推广部门、企业、其他。

  (五)所在地:请填写项目承担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例如安徽、广西、北京等。

  (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部属三院和其他中央级科研教学单位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本单位;地方单位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省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指标解释

  (一)印刷费:项目有关技术报告、材料等的印刷支出。

  (二)咨询费:为项目实施而开展的专家咨询所需要的支出。

  (三)水费:项目应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四)电费:项目应支付的电费支出。

  (五)差旅费:指项目承担人员发生的差旅费等。

  (六)因公出国(境)费:指项目承担人员出国考察培训、合作研究所发生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

  (七)维修(护)费:项目实施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修理和维护费用。

  (八)租赁费:项目实施所必须租赁的实验室、试验用地、实验动物、小型仪器及设备等发生的费用。

  (九)会议费:项目实施所召开的会议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等。

  (十)培训费:用于项目实施所开展的技术人员和农民培训等支出。

  (十一)专用材料费:指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围绕引进技术进行组装集成和试验示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置实验动物、实验(试验)材料、试剂药品、农药、化肥、兽药、农机具配件等发生的费用。

  (十二)劳务费:主要指付给无工资性收入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学生等)的劳务补贴。

  (十三)委托业务费:项目承担单位需要委托试制、测试化验、加工等费用支出。由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其他项目参加单位承担专项任务发生的费用也计入委托业务费。

  (十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十五)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指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但现在无法预知的其他费用支出等。

  (十六)专用设备购置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备购置的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中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支出。

  三、资金支出比例控制 

  (一)水、电费:两项合计控制在中央财政资金的2%以内。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控制在中央财政资金的1%以内。

  (三)劳务费、咨询费:两项合计控制在中央财政资金的5%以内。

  (四)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数控制在项目经费总额的5%以内。

  四、有关要求

  (一)本申报书由项目承担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并对申报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

  (二)“项目内容”要细化,明确分项金额,并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汇总表)”、“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其他参加单位1)”保持一致。

  附件3:

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种植业)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1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开展重大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因地制宜开展示范区建设,创新、集成和推广增产增效耕作栽培、棉花轻简育苗移栽、甘蔗健康种苗、农田节水等实用技术、新模式,充分挖掘粮棉油糖增产潜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项目内容及实施区域

  (一)耕作栽培新模式示范。在全国主要粮油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范围内,以省为单位,安排建设粮油作物耕作栽培新模式示范区200个,总示范区面积20万亩以上。有关省每省选择2-3个粮油优势作物,每个作物建立2-3个耕作栽培新模式示范区,推介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引导农民科学选用优良新品种和配套栽培技术。每个示范区面积在1000亩以上。

  (二)棉花轻简育苗移栽示范。在天津、河北、河南、山东、江苏、安徽、湖北、湖南、江西等9省建设9个无土(或基质,下同)育苗示范点,每个示范点1万亩,对建设育苗棚、棉苗繁育和移栽进行补贴,开展机械化移栽棉苗示范展示,进行轻简育苗移栽技术培训和宣传观摩,研究形成适合本地区的棉花轻简栽培技术。

  (三)甘蔗健康种苗推广示范。在广西、云南、广东和海南4省(区)建设9个甘蔗健康种苗繁育示范试点,每个示范点700亩以上,对购置甘蔗脱毒苗,抚育健康种苗、推广使用健康苗进行补贴,开展健康种苗展示示范和观摩交流。

  (四)农田节水技术示范。示范推广全膜覆盖双垄集雨沟播、膜下滴灌、设施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抗旱保苗节灌、集雨节水种植、坡地生物篱及缓坡地等高种植等六大农田节水技术模式约39万亩。其中在甘肃、宁夏、陕西、青海示范推广全膜覆盖双垄集雨沟播技术;在山西、内蒙古、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示范推广膜下滴灌技术;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示范推广因水调整种植结构、蔬菜水果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技术;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示范推广抗旱坐水种及保水剂保苗技术;在河南、湖南、湖北示范推广集雨节水种植集成技术;在四川、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示范推广坡耕地生物篱和缓坡地等高种植集成技术。

  (五)技术支撑及管理工作。用于有关专题宣传、技术指导、观摩培训、标准制定、生产形势分析、农产品市场跟踪、质量抽检及监测、信息调度、规划制定等,组织优质专用小麦、水稻、优质专用玉米、高油大豆等品种及其产品抽检、中试、鉴评和信息发布,对不同作物品种指标分析测定,筛选确定优质专用品种,供生产中选择运用优良品种。对粮油生产形势、增产潜力、政策措施等进行跟踪调研,提出促进粮油生产发展的政策建议和对策措施。开展稻米、小麦、玉米、大豆、大麦及油料等主要粮油产品市场跟踪调查分析,及时提供形势分析报告。组织棉花轻简栽培技术模式、甘蔗健康种苗标准和技术研究,开展棉种和棉纤维质量抽检、甘蔗健康种苗质量监测,跟踪冀鲁豫棉区抗虫棉抗性监测,开展棉花生产信息监测,编制甜菜优势区域规划,开展棉花生产战略研究、糖料市场跟踪分析,组织棉花专家指导组活动。开展土壤墒情监测,旱作节水技术的宣传、培训、检查指导以及土肥水技术支撑等工作。

  三、申报条件、数量及资金使用有关要求

  (一)耕作栽培新模式示范。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每省选择2-3个粮油优势作物,每个作物建设2-3个耕作栽培新模式示范区,每个示范区面积1000亩以上,补助资金1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技术集成示范和指导培训。逐级开展技术培训,将培训任务落实到县、乡和农户;组织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和指导,分区域、分品种、分季节提出技术指导意见。主要用于培训费、专家指导费、差旅费等支出,此项经费约占50%。二是耕作栽培新模式示范区补助。主要用于关键生产技术环节物化补贴和用工等支出,此项经费约占30%。三是项目管理和成效宣传。主要用于会议费、验收费、宣传费等支出,此项经费约占20%。

  项目任务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承担的,原则上承担单位为种植业(粮油、生产)处(局),如需更改,需要提供加盖厅或处单位红章的说明材料。

  (二)棉花轻简育苗移栽示范。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天津、河北、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湖北、湖南、江西9省各1个,每个示范点规模10000亩以上,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机械移栽试验示范。示范点须选择位于棉花优势区域内,有一定工作基础,当地农民对新技术较易接受,在省域内影响范围广、辐射带动能力的生产大县。示范片所在县的生产规模达到20万亩以上。每个示范点补助1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一是购买移栽苗补助。对试点农户购买无土(或基质)苗进行移栽给予补贴,每亩补助40-50元。二是育苗棚补助。每个示范点配套建设约100亩棉花育苗棚,标准化育苗棚建设每亩补助2500元。三是购置设备和机械。用于购置育苗所需部分设备,开展机械化移栽棉苗示范展示,购置棉苗移栽机及试验调试等。此项费用不能超过20万元。四是技术集成和培训宣传。开展咨询指导和技术培训,组织观摩宣传和示范展示等。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费、会议费、宣传费等支出。每个示范点不能超过10万元。

  (三)甘蔗健康种苗推广示范。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广西5个、云南2个、广东和海南各1个,两年后示范点健康种苗推广示范面积3.5万亩以上。示范点须选择位于甘蔗优势区域内,有一定工作基础,当地农民对新技术较易接受,在省域内影响范围广、辐射带动能力的生产大县。示范片所在县的生产规模达到15万亩以上。每个示范点补助100万,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购置脱毒甘蔗苗。每亩补助脱毒苗费800-850元。二是甘蔗健康种苗抚育补助。企业或农民繁育一代健康种苗每亩补助500元。三是种苗展示示范和培训宣传。开展咨询指导和技术培训,组织健康种苗展示示范、观摩宣传等。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费、会议费、宣传费等支出。每个示范点不能超过6万元。

  (四)农田节水技术示范。省级土壤肥料事业单位负责项目实施,每个省份申报的示范县不超过2个,每个县涉及乡镇不超过2个,建立示范区要以村为单位,做到集中连片。已经实施过本项目的县,2011年不得再申报。实施项目地区属于近几年干旱缺水严重、社会关注热点地区,并能起到示范宣传和带动作用。选择的技术模式,既能解决当地干旱缺水制约农业生产的关键问题,又能在短时间内取得较大成效;当地政府重视,农民有积极性和意愿。建立的示范区能为技术集成提供技术参数,辐射区域集中连片。各技术模式实施区域和申报规模为:

  1。全膜覆盖双垄集雨沟播技术。在西北干旱地区示范推广总面积22万亩。其中:甘肃9.6万亩,宁夏4.4万亩,陕西5万亩,青海3万亩。每亩补贴30元,主要对农民购买地膜进行补贴。同时,根据示范推广工作任务,对技术推广部门开展示范区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总结验收等工作给予适当补助。补助资金控制规模为甘肃300万元、宁夏140万元、陕西160万元、青海100万元。

  2。膜下滴灌技术。在西北优质棉和特色瓜果区示范推广总面积1.66 万亩。其中:山西0.56万亩,内蒙古0.5万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0.3万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0.3万亩。每亩补贴380元,主要对农民购买膜下滴灌设备进行补贴。同时,对技术推广部门开展示范区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总结验收等工作给予适当补助。补助资金控制规模为山西245万元、内蒙古200万元、新疆120万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20万元。

  3。因水调整种植结构,蔬菜水果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技术。在华北以春播作物为主的旱作农业区、华东果园优势作物区示范推广总面积0.86万亩。其中:山东0.32万亩、北京0.15万亩,天津0.14万亩,河北0.25万亩。每亩补贴480元,主要是对农民购买节水施肥设备进行补贴。同时,对技术推广部门开展示范区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总结验收等工作给予适当补助。补助资金控制规模为北京80万元、天津75万元、河北135万元、山东165万元。

  4。抗旱坐水种及保水剂保苗技术。在东北西部连年春旱农业区示范推广总面积6.7万亩。其中:吉林3.5万亩,辽宁1.6万亩,黑龙江1.6万亩。对在示范区实施春季抗旱坐水播种,配套土壤保水剂拌种、应用抗旱品种及开展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总结验收等工作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控制规模为辽宁85万元、吉林165万元、黑龙江80万元。

  5。集雨节水种植技术。在雨养农业区示范推广总面积3万亩。其中河南、湖南、湖北各示范推广1万亩。对示范区建设集雨设施、实施深耕深松、沟垄集雨种植、膜侧膜下集雨及开展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总结验收等工作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控制规模为河南70万元、湖南70万元、湖北70万元。

  6。坡耕地生物篱和缓坡地等高种植技术。在西南旱坡地水土流失的农业区示范推广总面积4.4万亩。其中:四川2万亩,云南、贵州、重庆、广西各0.6万亩。对示范区农民购买植物篱苗木、应用等高种植技术及开展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总结验收等工作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控制规模为四川130万元、广西65万元、重庆60万元、贵州60万元、云南65万元。

  (五)技术支撑及管理工作

  1。农产品品质抽样检测、分析、鉴评及信息发布。以部属检测中心为主申报。资金主要用于检测药品购置、仪器维修更新、样品邮寄、信息发布、产销衔接活动等支出。

  2。主要粮油作物生产形势研究。以部属事业单位、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部专家组等单位为主申报。资金主要用于调研、差旅、专家会商、咨询服务、报告撰写等费用支出。

  3。主要粮油产品市场跟踪调查分析。以部属事业单位、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部专家指导组等单位为主申报。主要用于调研、差旅、专家会商、咨询服务、报告撰写等费用支出。

  4。棉花糖料相关技术模式研究、抽检、监测、规划及标准制定、专家指导组工作。相关质量检测和抗性监测项目由有资质的部级检测机构承担,标准规划制定和信息监测项目由有研究实力的相关科研单位承担。资金主要用于试验及检测水电费、专用材料购置、专题研讨会商、调研差旅、咨询劳务、信息系统建设等支出。

  5。墒情监测及土肥水技术支撑工作。由部直属事业单位申报,实施过该项目的单位予以优先考虑。资金主要用于管理和技术培训,技术集成、展示、监测和资料汇总,以及相关调研、差旅、专家会商、咨询服务、报告撰写等费用支出。

  四、报送程序及有关要求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组织指导项目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附后,可从中国种植业信息网(www.zzys.gov.cn)“栏目导航”滚动条下载),并将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3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农田节水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膜下滴灌技术推广工作按照《膜下滴灌设备补贴试点实施方案》(附件3-1)要求开展。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耕作栽培新模式示范:种植业管理司粮油处 丁斌,010-59192809,nyslyc@agri.gov.cn">nyslyc@agri.gov.cn">nyslyc@agri.gov.cn

  棉花轻简育苗移栽和甘蔗健康种苗推广示范:种植业管理司经作处 龙熹,010-59192811.010-59192856(传真), zzyjzc@agri.gov.cn"> zzyjzc@agri.gov.cn

  农田节水技术示范:种植业管理司耕肥处 王金等, 010-59193375.010-59193347(传真),jdwang@agri.gov.cn">jdwang@agri.gov.cn">jdwang@agri.gov.cn

  技术支撑及管理工作按类别分别报送上述联系人。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3-1:

2011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专项)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内容 金额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计 生产补贴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
                                           
                                           
                                           
                                           
总计                                          

  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超过2010年交通费预算规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3-1-1:

膜下滴灌设备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2011年,在山西、内蒙古、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膜下滴灌技术设备补贴试点工作。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内容及规模

  2011年膜下滴灌技术设备补贴规模1.66万亩,其中:山西省0.56万亩,内蒙古自治区0.5万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0.3万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0.3万亩。

  (一) 膜下滴灌设备补贴。享受补贴的农业节水设备应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符合农业灌溉用产品国家标准。主要补贴公用部分(首部、干管、支管等)。户用部分(毛管)视资金情况可给予适当补贴。每亩补贴380元。

  (二)宣传、技术培训、田间指导、墒情监测、检查验收等工作给予补助。

  二、补贴资金的使用程序

  (一)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节水设备补贴试点工作,由省土肥技术部门具体实施。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项目区、年度补贴节水设备的种类、型号、价格及供应厂商并与厂商签订供货协议(协议书样本附后)。

  (二)在项目实施区内,以村为单位,采取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由项目试点区县土肥技术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协商,并召开全体村民会议,说明购买节水设备补贴范围、规模和农民自付部分,村民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享受补贴农户名单、自付资金数额等)。

  (三)公示结束后,由县土肥技术部门与村民委员会统一签订协议(协议书样本附后),并收取农民自付部分资金,开具收据。并将此款上缴省土肥技术部门。

  (四)节水设备生产企业按照供货协议,保质保量按时将货发送到项目实施区,并负责安装和调试。县土肥技术部门和村民委员会配合供货厂商进行安装。

  (五)省土肥技术部门根据供货方发货凭据和县土肥技术部门核查到货清单及安装调试使用情况向供货方结算,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

  三、技术指导与培训

  (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省县级骨干人员培训,培训内容重点为项目实施方案、节水设备的应用、主要作物的节水栽培技术集成原理与方法,并制作培训、宣传材料,下发到试点省、县。

  (二)在项目下达后,省、县土肥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补贴试点区县农技人员和农户的技术培训工作,重点培训农民设备使用与维护、在节灌设备条件下的农艺配套栽培技术,争取试点区每户有一个明白人,每家有一张明白纸。

  (三)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有关专家到项目区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并进行节水技术集成调研工作。

  四、管理与监督

  (一)农业部负责对项目的总体部署和指导。各级农业部门应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二)省级土肥技术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并组织项目县做好项目宣传和培训工作。县土肥技术部门应及时对已购节水设备进行核对、登记、编号,建立登记档案(格式附后),实行计算机管理。并且跟踪检查,督促供货方搞好售后服务,为购买节水设备的农民提供技术和信息等服务。

  (三)国家补贴购买的公用部分节水灌溉设备由村民委员会统一管理。农户购买的户用节水设备由农户管理和使用。

  (四)享受补贴购买的节水设备,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因特殊情况需转让的,须经县土肥技术部门批准,并报省土肥技术部门备案。

  (五)省级土肥技术部门在当年11月底前将“项目档案登记表”电子文件报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nyszgp@agri.gov.cn">nyszgp@agri.gov.cn)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water@agri.gov.cn">water@agri.gov.cn)。

  供货协议书

  

  甲方(需方):             省土肥技术部门

  乙方(供方):             公司(厂家)

  为了做好农民购买膜下滴灌设备补贴试点工作,明确各方职责,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农业部对农民购买膜下滴灌设备进行补贴试点项目总体要求,经过多方考察和询价后,确定乙方为供货单位。

  二、乙方提供的膜下滴灌设备应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符合节水灌溉用产品国家标准。乙方必须为农民购买的膜下滴灌设备进行设计、安装、调试、设备使用培训等服务。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由乙方按购买设备清单供货。供货时间是:   年  月  日前。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膜下滴灌设备质量进行验收,严格把关。

  四、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购买的膜下滴灌设备集中运送到各项目县实施区。

  五、乙方应负责膜下滴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使用培训、保修期内的维修和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做好售后服务。

  六、甲方核查到货清单及安装调试使用情况,与供货方结算。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共同信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购买膜下滴灌设备补贴协议书

  甲方:                    县土肥技术部门

  乙方:                    村民委员会

  为确保农民购买膜下滴灌设备补贴试点工作的公开、公正,让农民直接受益,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向项目区农民广泛宣传对农民购买膜下滴灌设备进行补贴试点的目的、意义、原则、实施办法程序、补贴金额、优先补贴对象以及膜下滴灌设备的种类、品名、型号、价格、供应厂商及农民自付部分资金等内容。

  二、乙方负责召开全体村民会议,按照“一事一议”和农民自愿原则,经村委会议通过后,由乙方负责收取农民自付部分资金,并交与甲方,由甲方开具收据。

  三、甲方敦促和协助供货厂商对乙方购买的膜下滴灌设备进行安装、使用技术培训、保修期内的维修和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做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

  四、享受补贴购买的膜下滴灌设备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公用部分由村民委员会统一维护管理,户用部分购买的膜下滴灌设备由农户管理和使用。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省土肥技术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县(区)           村农民购买节水设备补贴试点项目档案登记表
                 
整套设备编号 项目下达时间 种植作物 受益面积(亩)
受益农民姓名
项目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单  价(元) 资金总额(元) 补贴比例(%) 补贴金额(元)
 
干管
支管
合计
















  附件4:

超级稻新品种选育与示范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一)超级稻新品种选育研究

  2011年,开展北方粳型和南方籼(粳)型超级稻新品种选育,培育适应性广、抗逆性强、产量水平高的超级稻新品种。预计选育出6—10个早籼稻、连作晚籼(粳)稻和单季籼(粳)稻等超级稻品种,百亩示范产量分别达到550-600公斤/亩、660-720公斤/亩和780-850公斤/亩的新品种(相同类型依生育期不同产量指标各异),大面积生产示范比主栽品种增产幅度15%以上。

  (二)超级稻示范推广

  2011年,在长江流域稻区、华南稻区和东北稻区示范推广超级稻品种和配套栽培技术,通过抓好示范县、建立核心区和示范区,辐射带动超级稻大面积推广。年内建立超级稻推广核心区、示范区600万亩,辐射推广总面积达到1.2亿亩,实现辐射区每亩“双增100”的目标,即亩产增加100斤,节本增效100元,力争做到水稻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的协调统一。

  二、项目内容

  (一)超级稻新品种培育与研究

  1.不同类型超级稻品种培育。主要是培育高产高效、抗逆性强并可在普通条件下种植的各类广适型超级稻品种,重点是长江流域早中晚超级稻、东北稻区早熟粳稻、华南稻区早晚兼用稻等超级稻品种。

  2.900公斤超级稻实现途径探索。重点研究来源于栽培稻优势种群、野生稻种群与外源有利基因转入水稻并实现高水平表达,构建一批超级稻育种中间材料,在水稻主产区小面积(1亩以上)实现亩产900公斤,为进一步大面积实现亩产900公斤超级稻(第三期)奠定基础。

  3.超级稻栽培配套技术集成。根据不同超级稻品种特性和区域生态条件,研究超高产生理基础、群体小气候、土壤生态、根际微生物等,提出超级稻高产群体优化调控与高效肥水管理技术,通过集成组装,形成8—10套环境友好的超级稻生产集成技术体系,并进行百亩级以上的示范,使不同稻区超级稻品种和组合大面积示范亩产比对照增产15%以上,增效10%以上。

  (二)超级稻示范推广

  在长江流域稻区、华南稻区和东北稻区推广超级稻品种和配套技术,建立超级稻试验示范核心区、示范区600万亩,推广辐射总面积达到1.2亿亩。

  1.主推品种。以经我部公布的80个超级稻示范推广品种为主推品种,以各省推荐的省级超级稻品种为辅。

  2.配套技术。重点推广超级稻强化栽培技术、超级稻+再生稻栽培技术、水稻机械化插秧、无纺布育苗新技术等4项先进实用技术,配套推广水稻抛秧技术、水稻旱育稀植技术、稻鸭无公害高效共育技术、水稻免耕技术、水稻工厂化育秧技术等5项节本高效技术,各省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本省的主推技术及相关配套技术。

  3.示范区建设。在项目实施县开展万亩连片超级稻高产示范区建设活动,每个超级稻示范县不少于1个万亩片。单季稻目标产量700公斤,双季稻区两季亩产1000公斤以上。

  三、申报要求

  (一)超级稻新品种选育研究

  2011年超级稻研究项目申报单位,以2010年确定的超级稻品种选育项目的科研单位为主,兼顾其他育种和栽培技术优势单位。请各单位单独进行申报,我部将根据申报情况,对协作组进行适当调整。

  (二)超级稻示范推广

  1.申报区域:东北稻区(吉林、辽宁、黑龙江)、西南稻区(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华南地区(广东、广西、福建)、长江中游地区(湖北、湖南、江西、河南)和长江下游地区(江苏、浙江、安徽)及相关垦区。

  2.申报组织: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申报。由各省农业厅(委、局)归口以财(计财)文申报。农垦系统由部农垦局统一组织申报。

  3.申报要求:每个省(区、市)实施县数控制在4—6个,要求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和水稻生产大县中产生(种植面积不低于30万亩),形成县建万亩示范片、乡建百亩示范方、村建科技示范户的示范推广格局。全省示范推广面积不少于300万亩,培训核心农户4000-12000户。要求实现核心区(南方百亩,北方千亩方)一季稻亩产700公斤、早稻亩产550公斤、连作晚稻亩产550公斤;万亩示范区一季稻亩产650公斤、早稻亩产500公斤、晚稻亩产500公斤以上,全省超级稻大面积推广实现双增100。北方粳稻达到部颁2级米以上(含)标准,南方晚籼达到部颁3级米以上(含)标准,南方早籼和一季稻达到部颁4级米以上(含)标准,抗当地1—2种主要病虫害。

  4.各省(区、市)在超级稻示范推广中要联合超级稻研究单位,开展对本省市县推广人员及部分种粮大户的超级稻技术培训,逐步建立“行政单位+科研单位+核心农户”齐抓共管的超级稻推广机制,实施方案要做到核心区到户、示范区到乡、技术培训和服务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人。

  5.每个省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110万元。具体补助数额将根据预算规模、项目审核情况、上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示范推广面积等综合确定。

  四、报送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文件报送我部科技教育司;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详见附件)及相关证明附件盖章后一式4份寄送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B3kjzxxmch@agri.gov.cn">同时,将电子版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wankejiang@agri.gov.cn">wankejiang@agri.gov.cn

  五、联系方式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技术推广处  李芹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编:100125    电话:010-59192911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粮作处  万克江  张毅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邮编:100125     电话:010-59194509/4508


  附件4-1:

2011年超级稻新品种选育研究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首席专家: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如没有获得过支持可不填写)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背景(立项意义与必要性)

  (二)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三)研究方向与攻关目标

  (四)研究内容与考核指标

  (五)技术路线与创新点

  (六)年度安排及任务指标

  (七)项目内容、金额与筹资方式

  (八)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

  (九)基础条件与保障措施

  (十)实施地点与任务分工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相关单位

  (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情况及参与事项)

  五、附表(格式见下页)

  六、附件

  1.各单位联合申报协议

  2.配套资金承诺证明

  3.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表一: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表二: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电费 办公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差旅费 维修(维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费
 
 
 
合计

  表三: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2011年超级稻新品种选育研究项目实施方案

编写说明及装订要求

  一、背景(立项意义与必要性)

  重点分析当前我国水稻生产和超级稻研究与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技术难点和重点问题,阐述立项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二、   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重点介绍申请项目所涉及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相关技术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三、   研究方向与攻关目标

  针对当前我国水稻生产和超级稻研究与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所确定的研究方向和攻关目标。

  四、   研究内容与考核指标

  针对确定的研究方向所开展的具体研究内容、项目完成后形成的主要成果和所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五、   技术路线与创新点

  本项研究工作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和工艺方法,以及研究创新的关键点。

  六、   年度安排及任务指标

  本项研究实施期为1年,填写研究进度及预计达到的任务指标。

  七、   项目内容、金额与筹资方式

  完成本项工作所需要的资金投入金额、经费用途及资金筹措方式。国家拨款部分要按照附表二《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附表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和编报说明及要求编制详细的经费预算。地方拨款和单位自筹资金,必须附上出资方的承诺证明。

  (一)编报说明

  1.印刷费:项目有关技术报告、材料等的印刷支出。

  2.咨询费:为项目实施而开展的专家咨询所需要的支出。

  3.水电费:项目应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4.办公费:项目应支付的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实施所使用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

  6.差旅费:指项目承担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

  7.维修(护)费:项目实施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修理和维护费用。

  8.租赁费:项目实施所必须租赁的试验用地、小型仪器及设备等发生的费用。

  9.会议费:项目实施所召开会议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会议文件资料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0.培训费:指为项目实施所开展的技术人员和农民培训等支出。

  11.专用材料费:指购置项目开展研究所需要的实验(试验)材料、试剂药品、农药、化肥、农机具配件等发生的费用。

  12.劳务费:指参与项目实施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津贴及用工的劳务支出等。如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稿费、评审费等。

  13.委托业务费:试验中需要委托检测,或需要其他非项目组织单位、参加单位协作才能完成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14.专用设备购置费:实验必需的小型仪器购置费用。

  15.其他支出:指为促进项目实施、增进项目的影响力以及与社会的沟通所必需的宣传费用,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但现在无法预知的其他费用支出。

  (二)编报要求

  1.水电费、办公费两项合计控制在国拨经费的3%以内。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两项合计控制在国拨经费的10%以内。

  3.维修(护)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两项合计控制在国拨经费的10%以内。

  4.专用材料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四项合计不低于国拨经费的45%。

  5.劳务费、咨询费两项合计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6.会议费、印刷费控制在国拨经费的8%以内。

  7.培训费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8.其他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八、装订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要用A4纸双面印刷、羊皮纸封皮、胶订成册(勿用塑料封皮等其他装订方法)。


  附件4-2:

2011年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首席专家:

  技术依托单位: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省级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背景(水稻生产及推广超级稻重要性分析)

  (二)推广内容与任务分工

  (三)实施地点与示范规模

  (四)计划进度与考核指标

  (五)项目内容及金额

  (六)经济效益分析

  (七)组织方式、运行管理与保障措施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承担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首席专家情况

  (四)技术依托单位情况

  (五)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相关单位

  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情况及参与事项

  五、附表(格式见下页)


  表一: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表二: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电费 办公费 交通费 差旅费 维修(维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费
 
 
 
合计

  


  表三: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2011年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编制说明及要求

  一、背景(水稻生产及推广超级稻重要性分析)

  主要指本省的水稻种植基本情况,推广超级稻对提高本省水稻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的地位、作用,目前全省超级稻推广种植情况等。

  二、实施内容与任务分工

  1.实施内容:指本项目示范、推广的具体内容,包括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体培训等。

  2.任务分工:指本项目所有参加单位在承担项目中的具体任务和分工。

  三、实施地点与示范规模

  指本项目进行示范、推广的具体地点、基本情况与规模。要求明确核心区(百亩方、千亩片)、示范区(万亩带)的地点、规模和全省推广面积及分布情况、培训核心农户的具体方案安排等。

  四、计划进展与考核指标

  指本项目分年度实施的计划安排、具体指标和项目结束时要达到的技术与经济指标。计划进度与考核指标一定要明确、具体并尽可能量化。

  五、项目内容及金额

  指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资金投入总额、经费主要用途和资金筹措方式。其中国拨资金主要用于技术示范、技术培训、资料印发和项目组织协调补助等。国拨资金部分要按照附表二《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附表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和编报说明及要求编制详细的经费预算。

  (一)编报说明

  1.印刷费:项目有关技术报告、材料的印刷支出。

  2.咨询费:为项目实施而开展的专家咨询所需要的支出。

  3.水电费:项目应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4.办公费:项目应支付的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实施所使用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

  6.差旅费:指项目承担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

  7.维修(护)费:项目实施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修理和维护费用。

  8.租赁费:项目实施所必须租赁的试验用地、小型仪器及设备等发生的费用。

  9.会议费:项目实施所召开会议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会议文件资料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0.培训费:指为项目实施所开展的技术人员和农民培训等支出。

  11.专用材料费:指为项目实施购置所需要的实验(试验)材料、试剂药品、农药、化肥、农机具配件等发生的费用。

  12.劳务费:指参与项目实施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津贴及用工的劳务支出等。如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稿费、评审费等。

  13.委托业务费:试验示范中需要委托检测,或需要其他非项目组织单位、参加单位协作才能完成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14.专用设备购置费:实验必需的小型仪器购置费用。

  15.其他支出:指为促进项目实施、增进项目的影响力以及与社会的沟通所必需的宣传费用,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但现在无法预知的其他费用支出。

  (二)编报要求

  1.水电费、办公费两项合计控制在国拨经费的3%以内。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两项合计控制在国拨经费的10%以内。

  3.维修(护)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两项合计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4.专用材料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三项合计不低于国拨经费的40%。

  5.劳务费、咨询费两项合计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6.会议费、印刷费两项合计控制在国拨经费的10%以内。

  7.培训费不低于国拨经费的25%。

  8.其他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六、经济效益分析

  从经济的角度,重点分析项目实施后,投入产出与效益情况,以及推广应用前景预测。

  七、组织方式、运行管理与保障措施

  1.组织方式:指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从组织领导和行政管理方面所采取的组织形式和措施。包括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的组织体制等。

  2.运行管理: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管理运行机制和模式。包括省首席专家及专家小组成员工作机制,行政单位、科研单位、技术部门和种子企业联合机制,科技入户机制,技术推广机制等内容。

  3.人员配备与保障措施:指保证本项目正常实施所需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配备、落实以及其他相关保障措施情况。

  八、装订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要用A4纸双面印刷、羊皮纸封皮、胶订或者骑马钉装订成册(勿用塑料封皮等其他装订方法)。

  附件5:

优势农产品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按照“优势区域、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三位一体的推广原则,选择一批技术力量雄厚的科研、教育单位和推广部门,对大宗农作物和畜禽、水产等高产优质高效新品种和新技术进行组装配套,在优势产业区进行示范推广,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带动大面积的农畜新产品生产技术升级,进一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显著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和生产效益,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

  二、项目主要内容

  全面整合行政、科研、教学和推广机构以及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力量参与技术推广工作。

  一是筛选、集成、示范和推广一批重大关键技术。根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选定优势农产品,并明确优势产区。对优势农产品的关键技术进行集成和筛选,确定一批主推技术,通过示范推广,使主推技术在优势产区内快速推广应用,技术入户率达90%以上,农民节本增收提高10%以上。

  二是配合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建设,依托各级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组建农技推广专家团队,加强对优势农产品重大技术的试验、集成和示范推广,通过组织科技人员带成果、带技术与基层推广人员对接,并深入生产一线,建立示范基地,促进农科教结合和产学研协作,建立“课题来源于实际、成果应用于生产”的农业科技推广机制,不断健全能够持续研发和有效推广先进农业科技成果的体制机制。

  三是对示范区内的科技示范户实行物化技术补贴,鼓励其采用新技术。探索和总结在我国不同地区及不同类型技术适宜的补贴方式和有效途径,为全国更大范围实施重大农业技术补贴提供经验和成熟模式。

  四是引导农业科研教学单位送科技下乡,开展技术推广的新模式、新方法探索。

  三、申报条件和资金使用方向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给予配套支持;

  2.申报内容符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选择的技术模式能解决制约农业生产的关键问题;

  3.鼓励跨区域、跨单位的专家联合申报,参与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和科技入户工作的专家优先考虑。

  (二)资金使用方向

  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技术实施单位对重大关键技术的区试、集成、筛选补贴,专家组的工作经费,技术的集中展示,技术培训和示范区域的技术补贴、项目日常管理开支等方面。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根据我部印发的项目指南,由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和人员,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

  2.项目申报材料由项目单位编制,经省级(兵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我部科技教育司,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3.农业部直属科研及事业单位、教育部直属大学可根据指南,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经单位盖章后直接报送。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部科教司技术推广处

  邮政编码:100125

  联系人:纪绍勤

  联系电话:010-59192266,59193003(传真)

  E-mail:Kjstgch@agri.gov.cn">Kjstgch@agri.gov.cn">Kjstgch@agri.gov.cn


  附件5-1:

2011年优势农产品重大技术

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事项(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表一: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表二: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生产补贴
小计 咨询费 印刷费 水电费 办公费 邮电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差旅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劳务费 专用材料费 租赁费 委托服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注:只填写中央财政资金预算支出内容


  主要预算项目填写说明:

  1.印刷费: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报告、材料、手册等印刷支出。

  2.咨询费:为项目实施而开展的专家咨询所需要的支出。

  3.邮电费:项目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及电话费、传真、网络通讯费等。

  4.交通费:项目实施所使用的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的费用支出补贴。

  5.差旅费:指项目承担人员出差的差旅费等。

  6.租赁费:项目实施所必须租赁的试验用地、小型仪器及设备等发生的费用。

  7.会议费:项目实施所召开会议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会议文件资料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8.培训费:指对技术人员和农民培训所支出的编写教材、制作光盘、举办培训班等费用支出。

  9.劳务费:指对项目聘请专家或人员的劳务支出。

  10.专用材料费:用于购置项目所需的小型专用设备和材料支出。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用于促进项目实施、增进项目的影响力所必需的宣传费用,项目实施中无法预见的费用支出。

  12.委托服务:用于需要委托检测,或需要其他非项目组织单位、参加单位协作才能完成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13.生产补贴:用于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的物化补贴。


  表三: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请予审核。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6:

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专项经费(农机)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一)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

  紧紧围绕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主产区机械化水平的目标,在水稻、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甘蔗、棉花主产区,从解决作物生产机械化的技术瓶颈和关键制约因素入手,建立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引进、示范先进适用的机械化生产新技术、新机具,进行机械化生产技术的组装配套,建立健全全程机械化生产工艺,加强农机化技术与农艺技术的集成配套,形成以机械化为支撑、区域适用性广的标准化生产体系。计划2011年新增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县112个,续建示范县109个。计划2011年全国新增水稻机插秧示范面积13万亩以上,新增玉米机收示范面积11万亩以上,油菜、花生、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示范面积持续扩大,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选建甘蔗、棉花生产机械化示范县。各示范县加大技术培训和宣传力度,组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等社会化服务,努力扩大机械化生产作业面积,推进优势区域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实现农业高产、高效、低耗、增收。

  (二)开展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

  2011年我部将继续示范推广以秸秆覆盖还田、少免耕播种、深松和病虫草防控为主要内容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当年实施部级保护性耕作示范新建县和续建县共161个、选建滚动县24个,全国新增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1500万亩以上。项目区实现节本增收总效益6亿元。同时,通过项目实施,明显增强项目实施区域耕地的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农田,培肥地力,提高粮食等主要农作物产量,缓解沙尘天气危害,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和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内容

  (一)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

  1.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

  (1)建立育插秧机械化示范点。每县建立5个以上示范点,对购置育秧示范设施和作业进行补贴,开展培训示范和宣传推广等。示范点主要以村组为重点,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科技示范户为主建设。每个示范点育秧规模满足向200-400亩示范大田供秧,每县新增机插秧面积1000-2000亩。示范大田一般应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50亩。

  (2)开展技术培训。每县每年完成200人以上的培训任务。培训对象以水稻种植大户、农机大户和科技示范户为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水稻标准化育秧技术、机插秧操作技术、田间管理要点和插秧机的使用维护知识等。

  (3)开展技术指导和宣传。编印技术、宣传资料。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辅导农民和大户应用育插秧机械化技术。通过现场会等形式广泛示范、宣传。

  (4)促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的集成配套。促进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与耕整、植保、收获等机械化技术集成配套,形成应用规范和生产作业标准,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扩大机械化生产规模和技术推广应用范围。

  2.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甘蔗、棉花生产机械化示范

  (1)建立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甘蔗、棉花生产机械化示范点。每个示范县设3个示范点,示范点主要以村组为重点,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科技示范户为主建设。重点示范玉米、花生机械化收获技术,油菜种植、收获和秸秆处理机械化技术,马铃薯种植和收获机械化技术,甘蔗种植和收获机械化技术,棉花育苗移栽、植保和采摘机械化技术,完成机具选型,开展技术示范。每个玉米示范点完成作业示范面积1000亩,每个油菜、花生、马铃薯、甘蔗、棉花示范点完成作业示范面积300亩。

  (2)完成技术集成配套。农机与农艺配套,分别组装集成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甘蔗、棉花生产机械化技术;总结各生产环节机械化作业的规范、规程等,确定适合当地生产条件的机械化生产模式和机具配套方案。

  (3)开展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甘蔗、棉花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应用。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与宣传,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每县每年完成200人以上的培训任务,甘蔗、棉花每县每年完成100人的培训任务,扩大技术辐射和普及面。对示范作业进行补助,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扩大机械化生产规模和技术推广应用范围。

  (二)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

  本着巩固成果、扩大示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扩大示范推广范围,增强示范效果和辐射作用。在以北方为主的旱作地区和部分稻麦轮作区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

  1.新建79个保护性耕作示范县,每县新增实施面积1万亩,进一步扩大示范范围。

  2.对2010年新启动的82个示范县继续投入,每县新增示范面积3万亩,扩大实施规模,增强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大面积普及应用。选择24个的示范县进行滚动支持,每县新增示范面积3万亩。

  3.开展技术创新试验研究和监测。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以下统称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依托单位),在黄淮海地区、农牧交错区、西北绿洲地区、黄土高原区、东北冷寒旱作区、青藏高原区、稻麦轮作区等地区开展技术指导和创新试验研究。依托中国农业大学开展项目实施效果监测工作,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强技术集成和机具研究,完善技术模式,探索推广保护性耕作的新途径、新措施。

  4.加强项目管理。加强技术引进、交流与合作,指导项目区开展保护性耕作机具质量调查、标准制定和机具推荐选型,开展项目检查评估与验收,深入推进学术研究,进一步加大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力度,促进我国保护性耕作的全面发展。

  三、申报条件

  (一)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

  1.水稻、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甘蔗、棉花主产区的生产大县,地方政府和农民对发展农业机械化改变传统生产模式,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积极性,农机化基础较好。

  2.开展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和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甘蔗、棉花生产机械化示范推广已有一定基础的县市。优先在省级示范县的基础上选建。

  3.地方政府对农机工作重视,农机管理、技术推广培训体系健全,农机农艺结合较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扎实。有良好的培训教学设施和技术人员。

  4.优先考虑列入《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重点县、全国100个农机化示范区的县(市、区) 和已评定的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

  (二)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

  1.新建示范县,原则上从《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年)》涉及的实施县中选取,优先安排具有一定规模的试验面积、熟悉保护性耕作技术的人员队伍和相关项目承担经验,且当地政府、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和农民对保护性耕作技术有一定认知度的县市。

  2.续建示范县,全部为2010年新建示范县。

  3.滚动示范县,由各地根据保护性耕作发展情况确定。

  4.技术创新试验研究项目。原则上由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依托单位联合有关地方农机化主管部门申报。承担过创新项目的单位,应在完成原有项目并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再申报新项目。要注重发挥农业部保护性耕作专家的作用,鼓励研究、推广、管理和企业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

  5.项目实施效果监测工作由中国农业大学等单位承担。原则上在原有部、省级监测点上继续进行。监测点选择要有区域代表性,确保监测任务顺利完成。

  6.将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作为“农业部级保护性耕作实验基地”重点支持,按示范县进行申报。

  四、申报数量

  (一)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

  1。续建项目县数量

  2010年新启动实施的109个水稻、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示范县在2011年继续实施,并按本指南所要求的项目实施内容、范围和规模,再次申报。

  2。新增项目县数量

  (1)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

  2011年新增项目县64个:湖北、广西各5个;辽宁、江苏、浙江(不含宁波)、安徽、江西各4个;黑龙江、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各3个;吉林、福建、河南各2个;河北、内蒙古、上海、山东、海南、云南、陕西、宁夏、新疆、宁波各1个。

  (2)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甘蔗、棉花生产机械化示范

  新增玉米项目县22个:山东(不含青岛)3个;河北、山西、辽宁、河南各2个;天津、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四川、陕西、甘肃、新疆、新疆兵团、青岛各1个。

  新增油菜项目县14个:安徽、湖北、四川各2个;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湖南、重庆、贵州、青海各1个。

  新增花生项目县1个:山东(不含青岛)1个。

  新增马铃薯项目县4个:贵州、甘肃、西藏、宁夏各1个。

  新增甘蔗项目县4个:广西2个,广东(农垦)、云南各1个。

  新增棉花项目县(团场)3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个、新疆建设兵团2个。

  (二)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

  1.示范县

  北京7个,天津4个,河北16个(新建8个),山西17个(新建8个),内蒙古16个(新建8个),辽宁10个(新建4个),吉林7个(新建3个),黑龙江8个(新建4个),山东14个(新建7个),河南16个(新建8个),陕西12个(新建6个),甘肃12个(新建6个),青海4个(新建2个),宁夏4个(新建2个),新疆13个(新建6个),大连1个,青岛3个,新疆兵团5个(新建2个),黑龙江农垦总局5个(新建2个),四川2个,湖南1个(新建1个),湖北1个,江苏2个,安徽3个(新建1个),江西1个,贵州1个(新建1个)。

  2.技术创新试验研究项目。每个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依托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

  3.项目监测。保护性耕作监测点不少于10个,并保持监测点的连续性。

  五、资金使用计划

  (一)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

  每个示范县国家补助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水稻育秧示范设施补贴、开展示范推广、宣传培训、作业补助和组织社会化服务等。

  (二)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

  1.每个新建示范县计划安排中央财政投入20万元,每个续建示范县投入10万元,每个滚动县投入10万元。中央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区建设、技术指导、培训宣传等工作。其中,示范区建设资金占60%,主要用于实施补助、对比试验及土壤养分测试、数据采集等仪器设备购置与更新等;技术指导资金占20%,主要用于组织开展专家指导咨询、制定技术操作规程、项目实施要点等;培训宣传资金占20%,主要用于对技术骨干、农机手和实施区农民的技术培训,以及开展技术宣传等。中央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购买机具,购置保护性耕作机具的资金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2.每个技术创新试验研究项目计划安排中央投入10-3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开展创新研究和试验示范工作的劳务、地租、作业、试验监测用品和分析研究资料等支出。

  3.监测点中央投入20万元,主要用于监测点建设和开展监测、分析、研究等工作保障。

  六、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省(区、市、兵团、农垦)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和初评工作,农业部复评通过后,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实施。通过省级初评的示范县要分县编制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6-1),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优先顺序排列后汇编成册,统一报送。

  (二)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的示范内容中,要明确关键技术路线及相关要求。示范点建设必须落实地点(乡镇、村、农户)、规模(面积),并遵循地块相对集中的原则。项目实施要与农机购置补贴有机结合,发挥倍增效应。示范样机主要由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支持农民或农机服务组织购买,中央项目资金不再用于机具购置或购置补贴。

  在项目运行机制方面,要推进农机农艺结合,建立由农机、农艺等方面专家共同参加的项目实施指导管理组织。主要依托有基础的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建立示范点。在有条件的地方,选建示范点还要注意与农业科技入户、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及粮棉油高产创建等活动相结合,统筹各类项目资源,发挥整体合力。要重视对项目建设的宣传工作,每个示范点均应在显要位置树立项目建设标牌。

  (三)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为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方法,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要在项目申报材料中,依照项目资金补助的标准、具体用途和经济性质划分支出经济分类,合理进行测算,填写“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表一)。

  应明确列出中央资金、地方资金和农民自筹资金在各项建设内容中的配备比例。中央财政资金不得列支地方管理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各级不得截留和挪用。

  (四)要将示范县政府(团场)的项目申报函、资金配套函、各个示范县的农业区划图及示范区位置图、以省为单位绘制的示范县彩色分布图等,作为项目申报材料的附件。

  (五)申报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应注意以下事项:

  1.项目实施方案中要详细列出示范推广的机具型号、生产厂家、主要性能指标和数量。

  2.申报单位可参照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机械化”专栏中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文本,组织编制项目申报材料。

  (六)申报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项目应注意以下事项:

  1.实施面积。是指在示范区带动下全年按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实施的耕地面积。如一年两熟地区上茬作物实行少免耕播种而下茬作物未实行少免耕播种的,不计入实施面积。

  2.技术模式。应按全年作物品种,顺序列出作业技术路线和要求,相同作物采用多种技术路线时,分别说明其比例或面积。

  3.机具配置。要根据作业量科学配置示范用免少耕播种机等保护性耕作机械设备,根据技术模式(或路线)选择适宜机型。示范用机械设备要发挥农民、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现有设备的作用。

  4.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材料(格式参照附件6-1),由有关推广和科研单位申报,通过农业部评审后,由申报单位组织实施。保护性耕作项目检测申报书(格式参照附件6-1)由中国农业大学申报,要求对监测目标、内容、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工作安排等进行说明。

  (七)申报材料请用A4纸制成标准打印文档,封面采用3号仿宋黑体,文件内一律采用仿宋4号字体,标题加黑,行距1.5倍,每页四周加框及页码。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或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材料应分别装订成册,首页以目录形式注明申报材料清单。为便于归档保存,申报材料请用纸质材料作封面和封底,勿用塑料封皮。

  (八)请将以上材料纸质文件一式3份(A4纸)报送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100125)

  联 系 人:王家忠、路玉彬

  联系电话:010-59192868.59192862;传真:010-59192876

  邮    箱:njhcyc@agri.gov.cn">njhcyc@agri.gov.cn">njhcyc@agri.gov.cn

  附件6-1:

  

2011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

专项经费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主要农作物(水稻、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甘蔗、棉花)生产机械化示范或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申报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的单位请参照本页内容填报)

  一、立项背景与必要性;

  二、实施地点、建设规模与内容;

  三、基础条件与保障措施;

  四、预期目标与实施计划;

  五、组织管理与任务分工;

  六、项目内容、金额与筹资方式;

  七、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

  八、申报单位、项目县政府、省级农机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及盖章;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审批意见及盖章。

  (申报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项目的单位请参照本页及后续两页内容要求填报)

  一、立项基础与必要性

  主要包括当地农业基本情况、已有工作基础、立项必要性和下一步本地发展保护性耕作的目标任务。

  二、实施地点、建设规模与内容

  1.结合当地实际,简要说明项目已实施情况及本年度项目示范推广的主要内容。项目任务、建设内容须细化分解落实到乡(镇)、村。要写明项目实施所在乡(镇)、村名称、面积数、种植作物、技术模式等。

  2.简要说明对比试验田的地点、面积,拟开展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及配套农艺、农机措施的试验示范、创新研究和实施效果检测等的工作计划。

  三、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成立项目组织机构,包括领导组、实施组。领导组要有主管农业的县级领导,实施组要有农机、农艺、土肥、植保等部门的技术人员及乡、村干部等。要配有详细任务分工表,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负责人。

  2.措施保障。(1)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的政策措施。(2)计划开展的宣传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措施。(3)简要说明示范县开展机具试验选购工作的计划安排;以购机补贴等形式新增部分保护性耕作专用机具的方案设想;各示范县拟新增保护性耕作机具的型号及数量等。

  四、实施进度及工作安排

  按时间进度,详细列出本年度项目实施各作业环节主要工作内容、地点、采取的措施等。

  五、预期成效与考核指标

  “预期成效”指项目实施拟取得的经济及环保指标,包括节本增收指标、培肥地力指标、改善生态环境指标等,简要提出秸秆覆盖、表土处理、深松、免耕播种等作业要达到的作业质量,并提出项目实施要实现的增产、节本、减少风蚀水蚀、培肥地力、抑制扬尘等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量化指标。

  “考核指标”包括:①各个项目县年度新增面积,新建项目县要在1万亩以上,续建项目县要在3万亩以上。②每个项目县开展保护性耕作所需机具台数及配置情况(在测算所需机具类别和数量时,务必说明项目县当前拥有的机具类别和数量,并在此基础上测算)。

  六、项目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示范区

建设

技术

指导

培训宣传 机具

购置

项目

管理

其它
投资估算              
资金

筹措与使用方向

中央

投入

        ── ── ──
地方

配套

             
农民

自筹

             

  “投资估算”指简要估算在示范区建设、技术指导、培训宣传、机具购置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的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资金筹措与使用方向”指明确列出中央资金、地方资金和农民自筹资金在各项建设内容中的配备比例和使用方向,项目中央资金使用还须填写保护性耕作项目支出经济分类明细表(见表一、表二);地方财政配套及农民自筹资金主要用于农机具购置、项目管理及作业补助等。

  七、项目单位情况

  1.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有无不良记录。

  2.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事项。

  八、其他有关材料

  1.示范县政府项目申报函。

  2.当地政府或财政部门为项目提供配套资金的函。

  3.县农业区划图和保护性耕作项目区域图。


  表一: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有关科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其他资本性支出

有关科目(此栏仅限申报保护性耕作项目的单位填报)

小  计 印刷费 咨询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生产补贴 小  计 专用设备购置
(项目内容1)                              
(项目内容2)                              
(项目内容3)                              
­­­                              

  注:1.此表填写内容为项目中央资金支出预算,资金数据最多可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

  2.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的项目内容要按示范演示、培训宣传、作业补助等分别列出,其中作业补助不超过40%;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项目的项目内容要按示范区建设、技术指导、培训宣传分别列出,比例分别为60%、20%、20%。


  表二:申报意见表

  

项目申报

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人代表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县人民政府意见  

  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省(区、市)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单位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备注(补充说明)  

  附件7:

优势农产品加工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在粮食加工、果蔬加工、马铃薯贮藏等领域,示范推广粮食作物产后干燥技术、果蔬脱水加工技术、马铃薯贮藏保鲜技术;继续开展农产品加工技术对接活动。通过建设项目示范点、组织技术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改变传统粮食作物产后干燥方式,减少马铃薯贮藏过程中的损失,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推动企业充分利用清洁能源,推进行业节能减排;提升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二、项目内容与实施区域

  (一)粮食作物产后干燥技术示范推广

  针对项目实施地区玉米产后干燥现状及特点,征集与筛选玉米产后干燥技术装备;通过配备关键设备,建设4个示范点,举办培训班,对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及相关企业开展技术示范推广。

  实施区域:吉林、山东、河南

  (二)果蔬脱水加工技术示范推广

  针对项目实施地区果蔬脱水加工现状与特点,征集与筛选适用于不同物料的果蔬脱水加工技术装备;通过配备关键设备,建设12个示范点,举办培训班,对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及相关企业开展技术示范推广。

  实施区域: 湖南、广西、贵州、新疆

  (三)马铃薯贮藏保鲜技术示范推广

  针对项目实施地区气候与环境特点设计马铃薯贮藏窖,利用先进实用贮藏保鲜技术、工艺和装备,建设15座马铃薯贮藏示范窖(10-20吨),举办培训班,对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及相关企业开展技术示范推广。

  实施区域:内蒙古、辽宁

  (四)农产品加工技术对接活动

  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地区,开展四次农产品加工技术对接活动。组织科研单位、大专院校针对项目实施地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需求提出解决方案,组织相关行业专家与企业面对面交流,现场解决企业的技术难题,同时为产学研联合开展技术创新搭建平台。

  实施区域:全国范围内农产品加工发展较好的地区

  三、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确定示范点,示范点关键设备补贴,技术推广培训,技术筛选与论证,相关数据库建设,技术对接会等。其中,技术推广项目每个实施地区1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企业或农民合作组织申报、确定示范点、组织技术培训、跟踪实施项目等。技术对接活动每个实施地区10-15万元,用于征集技术需求、组织技术对接会等。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省级或地市级农产品加工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申报单位(省级或地市级农产品加工行政主管部门),应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领导重视,能够完成组织企业或农民合作组织申报并通过有关程序确定示范点、组织技术推广培训、组织对接会等工作,保证项目实施后具有较好的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

  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应具备农产品加工技术推广工作基础,并能够完成技术征集与筛选、建设示范点、更新与建设相关数据库等工作。

  (三)申报单位所在地区对推广的技术需求迫切,推广后能有效地提高当地农产品加工技术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减少污染,节能降耗,带动农民增收。

  五、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省级农产品加工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指南,统一组织项目申报(申报书格式见附件)。

  (二)省级农产品加工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将申报材料寄送至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科教质量处(一式两份),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Kabc625@sina.com ">Kabc625@sina.com

  联系人: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科教质量处  梁 漪,杨 琴

  联系电话:010-59192713

  传    真:010-59192036

  地    址:北京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100125)


  附件7-1:

2011优势农产品加工重大技术

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分阶段实施计划(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事项(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有关科目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邮电费 交通费 差旅费 租赁费 维修(护)费 会议费

专用材料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费
(项目内容1)                                  
(项目内容2)                                  
(项目内容3)                                  
 

  合  计

                                 

  注:请严格按照项目资金额度填写此表。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8:

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1年,通过继续组织实施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草品种试验项目,加强试验点建设,完善草品种区域评价测试网络和优良草品种示范与推广体系,保证草品种区域试验的科学、客观、公正和有效开展,为品种审定登记和优良品种示范推广提供可靠依据,提高良种覆盖率,促进草种业的健康发展,发挥品种优势和草原保护建设项目效益,为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提供技术支持和物质保障。

  二、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

  (一)项目内容

  1.新品种测定试验

  新品种测定试验(即小区试验,下同)是鉴定新草品种使用价值和适应区域的多年多点试验,是对新品种材料做出客观评价的有效手段,是品种审定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依据,是品种选育和推广之间的必要试验程序。内容包括2008~2010年已安排项目任务后续试验及2011年申报新品种测定试验。

  2.优良品种评价与展示

  评价与展示的品种应选择产量、品质和抗性等表现比较突出且适宜当地种植的优势草种。每个试验点的评价展示品种数量应在15个以上。品种评价与展示要在同等地力和栽培条件下,充分展示每个品种的生长特性特征,进一步总结和细化品种与栽培要点说明,便于草原技术人员、广大农牧民和草种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品种田间观察比较,择优选种。在北京和甘肃两省(市)继续开展对苜蓿系列品种的评价,在江西和四川两省继续对一年生黑麦草系列品种的评价。

  3.抗性鉴定

  对参试品种的耐盐碱、抗寒和抗旱等抗性进行鉴定。

  4.标准品种筛选、扩繁

  开展苜蓿标准品种筛选及种子扩繁,完成苜蓿秋眠生态区划的区域试验,开发苜蓿品种区划GIS系统。

  (二)申报条件

  1.区域代表性强。试验点所在地应具有所处生态类型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2.基础条件好。具有能够完成区域试验任务的固定试验场所和必要的实验设备。

  3.技术力量强。具有稳定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技术能力能够代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试验的技术水平。

  (三)补助标准和资金使用方向

  每个试验点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为保证项目补助资金集中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向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新品种测定试验。在做好2008~2010年参试品种后续测定试验的基础上,完成2011年的新品种试验测定工作。

  2.优良品种评价与展示。在继续做好2008~2010年品种评价与展示的基础上,开展2011年品种评价与展示工作。

  3.抗性鉴定。对参试品种的耐盐碱、抗寒和抗旱等抗性进行鉴定。

  4.标准品种筛选、扩繁。开展苜蓿标准品种筛选及种子扩繁,完成苜蓿秋眠生态区划的区域试验,开发苜蓿品种区划GIS系统。

  三、实施区域

  新品种测定试验和优良品种评价与展示工作在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省(区、市)开展,其中河北、辽宁、广西等省(区)相关单位可自愿申报,其他省(区、市)由原项目承担单位按原渠道继续申报。

  四、有关要求

  (一)新品种测定试验、优良品种评价与展示,原则上由省级草原技术推广部门申报,每个省(区、市)试验点数量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抗性鉴定工作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和草原研究所完成。苜蓿标准品种的筛选与扩繁、苜蓿秋眠生态区划试验、苜蓿品种区划GIS系统开发由北京林业大学负责完成。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按照“从严从紧、厉行节约”的原则,明确项目支出明细内容,详细说明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会议费和交通费等方面支出,并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及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三)各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本项目指南,按照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见附表),报省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省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以计字或财字号文件报农业部全国畜牧总站4份,中央直属单位、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直接报农业部全国畜牧总站4份。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电子版材料(caopinzhongzixing1110@163.com">@163.com)。

  全国畜牧总站草业处

  联 系 人:齐晓 邵麟惠

  电    话:010-59194731 59194690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530房间

  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8-1:

2011年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度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所、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有关科目 资本性支出有关科目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水电费 办公费 邮电费 交通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 其他资本性支出
                                           
                                           
                                           
                                           
                                           
合  计                                          

  六、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经济分类汇总 经济分类

科目

金额

(万元)

支出内容及数量 支出标准
       
       
       
       
       
       
       
       
       
合  计   --- ---
项目单位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注:经济分类科目参见《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七、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9:

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1年继续组织实施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项目,重点做好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7种主要农作物品种区试审定和蚕种试验审定工作,同时开展食用菌、桑树、小宗粮豆、瓜菜、糖料、小油料、麻类等33种作物的品种区试、审(认、鉴)定工作。努力提高品种区试、审定水平,确保审(认、鉴)定品种质量,明确品种适宜种植区域,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确定品种区域布局、促进优良品种推广等提供技术支撑。

  二、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

  (一)项目内容

  在31个省(区、市)安排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7种主要作物以及食用菌等34种其他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对参试品种进行全生育期的田间管理、观察记载、收获考种等,对各作物参试品种进行相应的抗逆性鉴定(抗病性、抗虫性、抗旱性、抗寒性等)、品质分析,对棉花参试品种进行Bt基因的毒蛋白检测,对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油菜等作物参试品种进行DNA指纹检测和转基因成分检测;试验结果统计分析、资料汇总印刷;试验落实、检查、监督、管理;对承担试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召开品种区试总结年会和品种审定(鉴定、认定)会等,组织品种审定(鉴定、认定)并整理、印刷和下发品种审定公告、通报(认定、鉴定)等。

  (二)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试验补助和抗性鉴定、品质分析、DNA指纹检测、转基因成分检测等支出,以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田间品种考察、试验质量监督检查、区试技术培训、试验结果分析汇总、召开相关会议等开支。

  三、项目申报范围

  根据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涉及面广、承试单位多、每个承试单位补助经费少的实际情况,项目申报单位适度集中,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项目由原项目承担单位继续按原渠道申报。具体如下: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承担部分玉米和部分小麦区试;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承担部分玉米和谷子区试;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承担西甜瓜、向日葵、高粱等作物区试;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承担马铃薯、部分玉米和胡麻区试;辽宁省丹东农业科学院承担部分玉米区试;吉林省种子管理总站承担部分玉米和糖料区试;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大豆研究中心承担大豆区试;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承担部分稻区试;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品质分析中心承担部分玉米、部分大豆、部分小麦、部分杂粮和食用菌区试;安徽省种子管理站承担部分玉米、部分蔬菜和麻类作物区试;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承担花生、部分蔬菜和芝麻区试;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小麦研究中心承担部分小麦区试;河南省洛阳市农业科学院承担部分小麦区试;湖北省种子管理站承担部分稻、部分棉花、部分油菜和茶树品种区试;江苏省种子管理站承担部分稻、部分棉花和部分蔬菜区试;湖南省棉花科学研究所承担部分棉花区试;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承担部分玉米、部分稻和甘薯区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承担小宗粮豆区试;青海省农林科学院春油菜研究中心承担油菜区试;中国水稻研究所承担部分稻区试;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承担国家区试组织管理、品种审定(鉴定、认定)会议等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经费预算

  各项目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明确列出项目支出内容,详细说明资金使用方向,按照农业部有关财政专项管理要求的经济分类编制预算,并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及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和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

  (二)申报程序

  各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本项目指南,填制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农业部全国农技中心2份,部属事业单位和科研单位直接报农业部全国农技中心。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电子版材料(qiujun@agri.gov.cn">qiujun@agri.gov.cn)。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品种管理处

  联系人: 邱军   谷铁城

  电  话:010-59194512.5919451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616

  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9-1:

2011年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电费 办公费 邮电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  计                                

  说明: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仅限负责国家区试组织管理工作的项目承担单位支出。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意    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账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10:

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项目,积极探索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模式,组织开展特点鲜明、针对性强的培训工作,示范带动各地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提高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带领群众艰苦创业、发展生产、勤劳致富的能力,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项目内容

  2011年继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项目,计划举办31期培训班,每期100人、7天,全年共计培训3100人。培训对象以村两委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等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为主,采取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经验介绍、研讨交流等多种培训方式。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把培训课堂搬进新农村建设的先进村;二是把新农村建设的优秀实践者请上讲台,开展针对性培训;三是加强培训教材建设,编写新农村建设典型教学案例。

  三、项目单位

  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项目由农业部人事劳动司牵头管理,委托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负责培训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管。由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协调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和基地所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完成培训任务。

  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须经农业部正式授牌,目前共有11个,分别是: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村、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兴十四村、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华西村、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西霞口村、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刘庄村、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县那生屯村、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农科村、西藏自治区曲水县才纳村、陕西省西安市户县东韩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三道沟村。基地所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建有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的省(区、市)农(牧)业厅(委)。

  四、资金规模和使用方向

  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每期培训班100人、7天,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期。使用方向为:

  ——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2500/期。经费主要用于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承办培训具体工作,包括学员、师资接送、食宿、学习、考察等活动的安排;办理学员培训经费报销手续,管理培训设备。

  ——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300/期。经费主要用于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提出分管基地的年度培训计划建议,派人跟班进行服务、管理并评估培训效果,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和数据库,与基地所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设计培训课程和落实培训师资,开展培训宣传总结工作。

  ——基地所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200/期。经费主要用于基地所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年度具体培训实施方案,承办培训具体组织工作和学员考核,参与落实培训师资,参与培训班的总结工作,督促基地所在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基地建设和管理,派人跟班服务。

  五、申报程序

  (一)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和基地所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2010年培训任务为基础,提出2011年培训任务建议,分别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一式6份),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行财(计财)字号文件报送农业部(5份),同时抄报农业部有关单位(1份)。其中:北京、江苏、山东、四川、西藏、陕西等6个省(区、市)抄报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黑龙江、安徽、河南、广西、新疆等5个省(区)抄报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二)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以2010年培训任务为基础,提出2011年培训任务建议,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一式5份),汇总审核相关省份和基地的申报情况后,行财(计财)字号文件报送农业部。

  六、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邮箱,于2010年10月15日前报送农业部。

  联系部门:农业部人事劳动司人才工作处

  联 系 人:丁力洪    魏  旭

  电    话:010-59192518  59193323

  传    真:010-59193301

  电子邮箱:rssrcgzc@agri.gov.cn">rssrcgzc@agri.gov.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    编:100125


  附件10-1:

2011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

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项 目 任 务:

  项 目 单 位: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人:

  法人代表姓名:

  主管部门(单位):

  编 制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资金规模

  (四)时间进度安排(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二、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关系

  (二)现有工作基础(承担项目的主要优势)

  (三)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四)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三、人员分工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四、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印刷费 咨询费 差旅费 办公费 交通费 会议费 培训费 邮电费 劳务费 委  托

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农业

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单位)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银行账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区、市)××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区、市)××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11:

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开展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国际动物疫病防控管理、兽医立法宣传、兽医队伍建设、兽医实验室管理、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监管、兽医科技支撑技术研究等工作,及时掌握疫情情况,制定防疫政策,指导各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科学防控,确保动物疫情平稳,减少动物疫病造成损失,从而保障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项目内容及申报单位

  (一)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外来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

  具体内容: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布病、结核、狂犬病、马鼻疽等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疯牛病、小反刍兽疫、牛瘟、牛肺疫等外来病监测;边境地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种禽场疫病净化、血吸虫病疫情观察监测等防治工作,血吸虫病防控省部联动农业部联系点工作;日常流行病学调查、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流行病学调查;流行病学技术培训与指导。

  申报单位:31个省级、5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兽医主管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属事业单位,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二)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和外来病防疫管理

  具体内容:防控政策、技术规范、方案、规划、计划调研制定;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指导,防控督查、考核、定点联系;动物疫情监测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及信息收集;经济损失评估,重大动物疫病及重点外来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分析与评估,疫苗使用效果评估;疫病防控区域化管理政策实施、指导;防控政策、知识宣传,防控技术培训、会议和调研;中央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管理等。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

  (三)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支撑工作

  具体内容:重点诊断实验室以及动物防疫专家组支撑实验室开展重大动物疫病诊断,诊断技术研究,组织开展相关调研,应用技术使用情况跟踪,防控新技术集成应用推广,分析研判境内外疫情形势,动物病毒病、细菌病病原变异演化情况追踪,为防控政策制定提供技术咨询等。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有关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

  (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

  项目内容:追溯体系政策法规制定、督查指导及统计会议;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牲畜耳标及移动智能识读器等追溯体系设备质量检测、OIE等国际组织及有关国家法规标准跟踪、有关追溯体系新技术研究以及电子耳标试点等方面。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安徽、湖南等省级兽医主管部门,有关科研院所。

  (五)无疫区建设与管理

  具体内容: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指导、评估和对外宣传;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动物卫生状况评估;风险评估国际标准研究、风险分析规范标准制定;动物检疫技术研究以及建立跨区域间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监管制度,研究完善无疫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体系,做好无疫区评估工作的准备,修订无疫区管理技术规范等。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无疫区所在省的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所。

  (六)兽医立法及宣传

  具体内容:兽医体系管理工作考核标准起草制定,《动物防疫法》配套规章立法及宣传。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中国兽医协会。

  (七)兽医机构队伍建设与管理

  具体内容:兽医机构和兽医队伍管理,包括官方兽医管理规章制定,官方兽医培训教材编写,官方兽医师资培和高级官方兽医研修训,组织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培训大纲编写和师资培训等。执业兽医管理,包括港澳台、外籍居民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相关规定、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注册相关规定起草,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部署会议,考务工作培训及考试巡视检查等。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包括动物诊疗机构分级管理办法起草制定及动物诊疗行业调研。

  申报单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兽医主管部门,部属事业单位,中国兽医协会,31个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关地方非预算单位。

  (八)兽医实验室管理

  具体内容: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兽医实验室能力考核和比对实验。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有关科研院所。

  (九)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监管监测

  具体内容:组织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组织假劣疫苗案件查处和疫苗质量监管;组织印制、发放重大疫苗防伪标签;组织疫苗企业的驻厂监督;开展300批以上疫苗监督检验;对定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口蹄疫等重大疫苗质量控制替代方法建立;开展新生物制品和进口生物制品注册资料的真实性核查及验证、上市后不良反应调查与管理;组织修订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标准;组织制定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主要原辅材料质量标准;起草重大动物疫病制品评价、宠物制品标准,制定验证方案;组织SPF鸡(蛋)微生物监测;组织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毒株的鉴别和更换工作;组织完成重大疫苗质量事故调研及相关应急性工作;组织召开重大疫苗定点企业管理会议;开展兽药标准物质研制与疫苗免疫效果评价。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可申报所有工作内容,28个省级兽药监察所(海南、宁夏、贵州等3省区不参加申报)仅申报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内容。

  (十)兽医科技支撑

  具体内容:召开年度兽医科技高层论坛,跟踪、了解、掌握国内外兽医科技进展情况,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PVS工具相关研究和前期工作,引进国外先进兽医科技著作,编印兽医科技宣传推广材料,开展科技扶贫活动,兽医网站建设、运行与维护,兽医行业重大政策调研。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

  (十一)国际动物疫病防控管理

  具体内容:动物卫生措施官方评议,OIE相关动物福利工作,国外动物疫情监测与预警预报,国际动物卫生标准跟踪研究。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有关科研院所。

  三、实施区域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四、资金使用方向

  购置仪器、设备、试剂药品、实验室耗材、专用材料以及委托服务;工作中发生的咨询、印刷、水费、电费、邮电、差旅、维护、租赁、燃料、劳务等费用;动物疫病防控管理工作中开展培训、会议等所需费用。

  五、申报程序

  拟承担项目的省级及省级以下单位应填写“2011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兽医主管部门审核,并以厅(委、局)财(计财)字号文件报我部;部属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地方非预算单位直接报我部。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兽医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项目申报,严格审核把关。每个单位每个项目报送一份项目申报材料。

  (二)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方法,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填写“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和“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

  (三)项目申报材料实行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双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2份于2010年10月15日前报农业部兽医局;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兽医局综合处。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农业部兽医局综合处   康京丽 

  联系电话:010-591928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100125)

  E-mail:syjzhc@agri.gov.cn">syjzhc@agri.gov.cn

  附件11-1                 

2011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1.动物疫情监测:完成XX份样品的口蹄疫、XX份样品的禽流感、XX份样品的猪瘟、XX份样品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XX份的新城疫病原学监测,需经费XX元;完成XX份结核病、XX份鼻疽病血清学监测,需经费XX元;完成XX份炭疽和XX份狂犬病病原学监测,需经费XX元。按规定向国家动物疫情测报中心和国家流行病学研究中心报送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

  2.流行病学调查:(按照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尽可能量化)······ ,需经费XX元。按规定国家流行病学研究中心报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信息。

  3.每个全国动物疫情测报站/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采集猪血清样品500份进行实验室检测,1000份鸡血清样品血清学进行实验室检测,100份牛羊等大动物血清进行检测;每季度进行口蹄疫、禽流感等17种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按规定向国家动物疫情测报中心报送疫情信息。需经费XX元。

  4.血吸虫防治工作:完成XX头牲畜血吸虫病检测,完成XX头牲畜血吸虫病治疗,完成XX起疫情处置,定期向国家疫情测报中心报送疫情信息。需经费XX元。

  5.外来动物疫病和已消灭疫病监测:采集牛脑样品XX份、羊脑样品XX份送检,并进行疯牛病、羊痒病的流行病学调查,需经费XX元。采集牛样品XX份血清送检,每年一次牛肺疫流行病学调查,每年一次牛瘟流行病学调查,需经费XX元。按规定向国家流行病学研究中心报送流行病学调查信息。

  6.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监管:抽取XX个兽用生物制品企业XX份疫苗产品批签发样品,需经费XX元。核实、监管本辖区疫苗产品并向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报送相关信息,需工作经费XX。

  7.其他:

  注: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省级兽药监察所参考上述格式填写项目内容;部属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其他非预算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填写项目内容。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填报单位:                                        
项目编码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水电费 办公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 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12:

水生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1年继续组织实施鲤春病毒血症、对虾白斑综合征、刺激隐核虫病、罗非鱼链球菌病、虹鳟鱼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等重大水生动物疫病专项监控;开展鲤春病毒血症病原学研究;组织省级检测实验室交流培训;开展水生动物疫病的常规监测和疫情测报;开展水生动物防疫制度研究、培训、宣传,防疫技术科学普及;开展水生动物防疫及依法科学用药知识进村入户活动等。通过项目实施,更全面、及时地掌握重大水生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发生和传播规律,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重大水生动物疫病专项监控;水生动物疫病的常规监测和疫情测报及专项监控结果汇总分析,召开工作总结会;省级检测实验室交流培训;水生动物防疫制度研究、培训、宣传,防疫技术科学普及;水生动物防疫及依法科学用药知识进村入户活动。

  三、申报条件

  (一)重大水生动物疫病专项监控。项目申报单位为水产养殖主产区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机构。优先安排:一是本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已明确赋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水生动物防疫检疫职能,并成立相应的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机构;二是水产养殖疫情测报网络较健全,有专业的疫病检测实验室和疫病监测人员;三是近年来发生过疫情或检测到疫病并及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我部;四是较好完成2005-2010年专项监测工作。

  1鲤春病毒血症专项监控。样品标准2000元/个;申报范围: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

  2。对虾白斑综合征专项监控。样品标准600元/个;申报范围:天津、河北、山东、广东、广西。

  3。刺激隐核虫病专项监控。样品标准1000元/个;申报范围:福建、广东。

  4。罗非鱼链球菌病专项监控。样品标准1000元/个;申报范围:广东、广西。

  5。虹鳟鱼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专项监控。样品标准1000元/个;申报范围:甘肃、河北、辽宁。

  (二)水生动物疫情测报、用药技术指导与培训等工作。由具有相关工作基础的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中国水产杂志社申报。

  四、申报数量和资金规模

  由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中国水产杂志社组织申报。我部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具体的项目和资金。

  五、申报程序

  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以上要求抓紧填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各主管单位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中国水产杂志社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4份报送我部渔业局。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bofplan@yahoo.com.cn_">bofplan@yahoo.com.cn">bofplan@yahoo.com.cnbofplan@agri.gov.cn">bofplan@agri.gov.cn。项目申报时遇到问题可与我部渔业局计划财务处和养殖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计划财务处  黄建光   电话:010-59192926

  养殖处      陈家勇   电话:010-59192930


  附件12-1:

2011年水生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小计 印刷费 劳务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维修
(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
材料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专用燃料费 委托
业务费
                           
                           
                           
                           
                           
                           
                           
                           
                           
                           
合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13:

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对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和植物疫情的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病虫害和植物疫情应急防控机制,开展科学用药和防治技术指导、培训和示范,加强对重大植物疫情的封锁控制和扑灭能力,降低农业有害生物危害程度。

  二、项目内容

  (一)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监测预报

  一是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组织对蝗虫、草地螟和小麦条锈病等重大病虫进行监测预警,定期发布预警信息。

  二是植物疫情监测调查。组织农业植物疫情监测,开展植物疫情调查等。

  三是农区鼠情和杂草监测。组织对农区主要害鼠和杂草进行监测,编写年度分析报告。

  四是植物保护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国家植物保护信息平台等。

  五是植物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开展境外和省外引进种苗风险分析,新发现的潜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地方补充的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

  六是监测预报技术研究。支持农作物病虫草鼠疫情发生规律、预测预报实用技术、疫情鉴定、风险分析等应急需要试验研究,每个项目任务10-20万元。

  (二)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防控

  一是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防控技术示范、指导和培训。组织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示范,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农区统一灭鼠综合示范,重大疫情封锁控制示范,无公害基地示范。开展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员试点,组织科学用药、综合防治、疫情防控等技术培训。

  是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防控技术研究。支持病虫害防治新技术及植保新器械应用试验,农药抗药性监测试验等应急需要和应用试验研究,每个项目任务10-20万元。

  三是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应急防控补助。用于应对国内突发性、暴发性、不可预见性的重大病虫灾害以及新发现疫情的监测与应急处置行动。2011年各省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申请。

  (三)组织管理和宣传

  组织工作部署、培训观摩、督导检查、研讨会商、交流总结以及法规规划制修订,开展植保专题宣传等活动;开展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等国际公约履约、中国植保植检网维护;组织监测数据收集汇总、分析报送,报告编制和项目总结等。

  三、实施区域与申报条件

  项目实施区域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农作物产区和病虫害发生区,农业部建立的县级农作物病虫害预警与控制区域站、植物疫情阻截带和农区鼠情监测点,农业部建立的病虫鼠害疫情防控示范区(县)等。

  申报单位必须是承担我部农作物病虫及疫情监测任务的省级植保植检机构,及具有重大病虫害和疫情监测、鉴定、防治技术研究基础的直属事业单位和科研、教学等单位。

  四、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监测预报、田间调查、数据分析汇总、信息传递、专家会商、防控示范、培训指导、宣传统计等工作所需专用材料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咨询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信息网络构建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支出。

  本项目中差旅费指调研、考察、督导、会议等出差费用(包括食宿费,出差期间的车、船、飞机等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市内出租车费和燃油费。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1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农办财[2010]81号)要求,2011年继续严格控制三项经费支出规模,项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规模不突破2010年交通费预算规模。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组织指导项目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附后,可从中国种植业信息网(www.zzys.gov.cn)“栏目导航”滚动条下载),并将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我部种植业管理司(2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ppq@agri.gov.cn">ppq@agri.gov.cn">ppq@agri.gov.cn

  (二)项目实施时间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项目资金不跨年度使用,每年年底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表、项目总结,考核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联系方式:种植业管理司植保处  010-59191451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13-1:

2011年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监测

与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计 生产补贴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
                                             
                                             
                                             
                                             
                                             
合  计                                            

























  注:疫情扑杀对农民的补偿费用列入“生产补贴”科目。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14:

农业外来入侵生物防治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1年,重点开展紫茎泽兰、薇甘菊、水花生、水葫芦、欧洲奇异草、刺萼龙葵、黄顶菊、野燕麦、少花蒺藜草、福寿螺等10种危险性外来入侵生物的调查和监测预警,摸清在我国的分布底数;对薇甘菊、紫茎泽兰、豚草、刺萼龙葵、黄顶菊、水花生等重大危险性农业外来入侵生物开展集中灭除,集中灭除面积1000万亩,在重点区域沿公路、河流等易传播区域建立500米宽度左右的阻截带500千米。建立5个天敌保育基地,开展外来入侵生物的化学、生物、替代防治技术示范,以外来入侵生物为原料,开展的植物源性染料、饲料、碳棒、生物肥料开发利用技术示范。开展外来入侵生物生物防治宣传与技术培训。

  二、项目内容

  2011年外来入侵生物防治项目重点是开展危险性外来入侵生物调查与监测预警、外来入侵生物集中灭除、外来入侵生物综合防治与开发利用、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等。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是危险性外来入侵生物调查与监测预警。在20个省开展《重点防控外来入侵生物名录》中紫茎泽兰、薇甘菊、水花生、水葫芦、欧洲奇异草、刺萼龙葵、黄顶菊、野燕麦、少花蒺藜草、福寿螺等10种危险性外来入侵生物的调查和监测预警,采用GPS定位,划定分布区域,摸清在我国的分布底数。在敏感临界区域设立阻截隔离监测点,定期监测其种群发生趋势、面积、传播扩散途径、危害影响方式、经济损失程度、生态环境影响开展监测评估。

  二是外来入侵生物集中灭除。主要用于薇甘菊、紫茎泽兰、豚草、刺萼龙葵、黄顶菊、水花生等重大危险性农业外来入侵生物开展集中灭除。建立综合防治示范区,在重点区域沿公路、河流等易传播区域建立阻截带。在示范区内建立天敌保育基地。

  三是外来入侵生物综合防治与开发利用。重点以薇甘菊、紫茎泽兰、黄顶菊等外来入侵生物为对象,开展外来入侵生物的化学、生物、替代防治技术示范。开展以外来入侵生物为原料的植物源性染料、饲料、碳棒、生物肥料开发利用技术示范。

  四是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举办《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和外来入侵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培训,编制外来入侵生物防治的招贴画、明白纸等宣传材料,举办外来入侵生物防治技术培训班。

  三、实施区域

  危险性外来入侵生物调查与监测预警、应急灭除、综合防治与开发利用、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重点在危险性农业外来入侵生物发生严重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实施。

  四、资金使用方向

  危险性外来入侵生物调查与监测预警主要开展危险性外来入侵生物的调查、监测和预警。资金用途主要包括差旅费,标本采集和分析鉴定,气象资料购买,资料收集整理和信息数据库建设费用等。

  外来入侵生物应急灭除主要是在重点省份开展重大危险性农业外来入侵生物集中灭除。资金用途主要包括天敌引进、饲养和释放费、差旅费、技术推广和技术指导、宣传资料印刷费和发放等。

  外来入侵生物综合防治与开发利用重点开展外来入侵生物的化学、生物防治技术试点示范,建立综合防治示范区,以紫茎泽兰、黄顶菊、水花生等为对象,研究“变废为宝”的综合开发和利用技术。资金用途主要包括原材料购置、微生物分离、发酵和剂型开发、生态区域调查和替代物种筛选、温室和田间试验、技术开发和产品试制等。

  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重点是针对危险性外来入侵生物编制宣传材料,开展技术培训。资金使用方向包括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资料费、制作费、会议费等。

  五、申报条件

  危险性外来入侵生物调查与定位监测、外来入侵生物应急灭除原则上由各省农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承担。

  危险性外来入侵生物监测预警、外来入侵生物综合防治与开发利用项目原则上由中国农科院或长期从事外来入侵生物防治研究的省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承担。

  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原则上由长期从事全国外来入侵生物防治与管理工作的部属事业单位承担。

  六、申报程序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项目申报要求及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附后),组织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将申报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以财(计财)字文件,每份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资源环境处。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方放

  联系电话:010-59193071,010-59193031(传真)


  附件14-1:

2011年外力入侵生物

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外来入侵生物防治项目)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有关科目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差旅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办公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内容1)                          
(项目内容2)                          
合计                          

  1.印刷费:项目有关报告、材料等印刷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2.咨询费:为项目实施而开展的专家咨询所需要的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3.交通费:项目实施所使用的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控制在国拨经费的10%以内。

  4.差旅费:指项目承担人员出差的差旅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15%以内。

  5.租赁费:项目实施所必须租赁的仪器及设备等发生的费用,控制在国拨经费的20%以内。

  6.会议费:项目实施所召开会议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25%以内。

  7.培训费:指为项目实施所开展的技术人员和农民培训等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25%以内。

  8.专用材料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购买材料、试剂药品等有关材料发生的费用,控制在国拨经费的40%以内。

  9.劳务费:指临时聘用人员所发生的劳务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10.办公费:指办公室日常管理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11.其他:指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但现在无法预知的其他费用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15:

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重点扶持一批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与产地准出示范带动效果优异的县,积极探索在全国形成县域农业基地标准、检测、认证为一体,生产规模化、管理标准化、组织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联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优质与高效统一,政府统一协调、农业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农业标准化与产地准出整体推进的新局面。

  2011年计划在新建全国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与产地准出示范县(农场)40-50个。以核心示范区建设为主,重点加强示范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与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质量安全监测、生产档案及追溯建设、品牌培育、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设与实施等,切实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和产地准出控制能力。通过项目实施,在示范县形成政府领导统一协调、农业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良好机制,使项目县(农场)核心示范区达到以下目标:

  (一)质量安全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药、兽药统一管理、统一配送率100%,药物使用率降低30%以上,不使用禁用农兽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力争达到100%。

  (二)农业标准应用面大幅提高。标准入户率、标准转化应用率、标准宣传培训率达到100%。

  (三)基本实现组织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示范产品100%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基本实现订单生产和品牌销售。

  (四)产地准出制度健全有力。通过建立和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有效监督标准化生产,基本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生产档案建设率达到100%,农产品包装标识率提高至95%以上,农垦示范农场农产品追溯信息系统建设率100%,示范县核心示范区农产品合格率在97%以上。

  (五)辐射带动效果显著增强。带动核心示范区周边三倍以上面积或规模标准化生产,使周边同类生产组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80%以上。同等情况下,核心示范区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连续三年同比增长10%以上。

  二、项目内容

  (一)申报条件

  1。示范产品。蔬菜、水果、茶叶、奶牛、肉牛、蛋鸡、生猪、水产品等八大类“菜篮子产品”。申报示范产品应为当地主导产品,鼓励综合示范2种以上产品。

  2。示范规模。县域范围内现有规模化蔬菜面积不少于2万亩,水果面积不少于3万亩,茶叶面积不少于1万亩;畜禽养殖奶牛存栏不少于5000头,肉牛出栏不少于1万头,蛋鸡存栏不少于100万只,生猪出栏不少于10万头;水产养殖池塘养殖面积不少于3000亩,浅海滩涂养殖不少于1万亩,工厂化养殖不少于10万平方米,深水网箱不少于2万立方米。名特优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及国有农场、山区县的种植、养殖规模可适当放宽。

  3。示范组织体系。示范县(农场)政府对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高度重视,县级农业部门有明确的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及人员,有农业综合执法、质量检测、技术推广服务等农业执法与公共推广服务机构,县级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好。

  4。示范依托载体。核心示范区内有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原料基地)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托带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面积(规模)不低于示范产品总面积(规模)的10%,能够对示范产品产业和周边农户起到强有力的辐射带动作用。

  5。示范附加说明。申报县(农场)有较好的农田水利、养殖等基础设施,正在实施或实施过相关的国家级农业生产建设性项目,承担过农业部定点市场、“三电合一”农业信息入户、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县(农场)、已纳入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县(农场)建设计划的县(农场),优先考虑。示范工作推进建设期限一年。示范建设期满,农业部组织各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对示范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二)建设内容

  以核心示范区建设为重点,主要开展农业技术标准的集成转化、培训推广、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产地准出制度建立实施等工作。

  1。完善示范产品标准体系。示范县(农场)围绕示范产品,按照目标市场要求,依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完善示范县(农场)示范产品标准体系,建立贯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生产控制技术规范,并将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集成转化为通俗易懂、好操作、真管用的实施手册或明白纸。

  2。核心示范区建设。示范县(农场)要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建2-3个核心示范区。核心示范区生产集中连片,核心示范区建设面积(规模)应占示范产品总面积(规模)20%以上。

  3。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与推广。示范县(农场)应当对示范产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知识宣传。每年至少对全县(农场)乡镇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推广人员进行1次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对核心示范区种养户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2次,对示范区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技术负责人及相关生产骨干进行1次全员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项目完成时,核心示范区直接从事示范产品生产经营的种养户能够持续按照标准进行规范生产。

  4。农业投入品使用。示范县(农场)依法建立统一的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制度。核心示范区推行投入品连锁配送和定点销售,建立可追溯的销售档案记录,有措施杜绝违禁药物及添加剂的使用。

  5。质量安全监测。示范县(农场)对示范产品实行定点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测制度,建立质量安全信息定期通报和报告制度,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有受控的预警应急处置措施。

  6。产地准出制度建设与实施。以生产档案记录、用药休药期(间隔期)、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和准出检测为主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产地准出规章制度,包括产地准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办事流程等,逐步推进县域产地准出工作规范化。严格实施产地准出制度,对已认证的“三品一标”产品,需要严格审查认证有关材料和证书,对于没有认证的农产品,需要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产地检测报告开具产地证明。

  7。品牌培育。坚持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为基础,大力培育品牌,提升示范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信誉。

  (三)申报数量

  各省(区、市)农业、畜牧、渔业、农垦厅(局、委、办)为一级厅局的,每个独立厅局推荐1个示范县(农场);一级厅局为综合厅局的(含两个以上行业),择优推荐2个示范县(农场)。

  (四)资金额度及使用方向

  2011年每个示范县(农场)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助资金50万元。资金使用按照《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财发[2006]2号)要求执行,主要用于:

  1。推进标准化生产补助。主要用于县级农业部门编制技术实施方案、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编印技术培训及宣传资料,举办技术培训班,开展技术指导。

  2。核心示范区生产条件标准化改造补助。种植业主要是低产果园、低产茶园、低产菜园的改造补助;畜牧业主要是畜禽良种引进补助、关键饲养设备购置补助、饲料配制设备购置补助、粪污处理设备购置补助等;渔业主要是池塘和渠道清淤挖深、池堤整修、护坡、生产用房、仓库改造等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标准化改造;整修场区道路、电力增容和线路布置,增氧机、投饲机、水泵等仪器机械设施设备配套;养殖用水净化、养殖废水处理设施设备和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标准化改造。

  3。生产操作和管理标准化创建补助。主要用于优质高效物化技术产品补助、新品种引进、推广使用安全高效的农业生产投入品、技术试验示范补助等方面。

  4。质量安全管理补助。主要用于示范产品认证、生产档案记录、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等。

  5。实施产地准出制度补助。主要用于建立产地准出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准出检测,检查生产档案、审核认证和检测报告材料,开具产地证明并进行监督检查等。

  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各种奖金、出国考察、津贴和福利补助,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修建楼堂馆所和购买车辆、移动电话等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等方面。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单位及申报流程

  各省级农业、畜牧、渔业、农垦主管厅(局、委、办)根据本指南要求,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的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

  县级农业、畜牧、渔业、农垦行政主管局(委、办)或农场为项目建设实施单位,按照要求具体填写项目申报材料,经县级人民政府(农场)审核盖章后逐级报省级业务对口农业、畜牧、渔业、农垦主管厅(局、委、办)。

  各省级农业、畜牧、渔业、农垦主管厅(局、委、办)在组织专家初评的基础上,在申报书上签署具体的审核推荐意见,按照规定的申报数量和要求,以财(计财)字文件统一报送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一式四份)。

  (二)项目申报需提交的附件材料

  1.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关证明性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已承担过或正在组织实施的国家级农业生产性建设项目计划下达文件复印件;

  3.有效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证明性证书、文件;

  4.已建立的标准化生产管理、质量安全管理、质量追溯、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其他有关示范县(农场)建设相关资料或文件。

  (三)联络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标准处

  邮政编码:100125

  联 系 人:方晓华

  联系电话:(010)59192313,(010)59193156


  附件15-1:

2011年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

项目实施方案

  示范品种: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省级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06-2010年承担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的进展情况

  (2006-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立项背景与必要性

  (二)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保障措施

  (三)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四)项目内容及金额

  (五)时间进度

  (六)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其他资本性

支出科目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邮电费 差旅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生产补贴 专用设备购置
                           
                           
                           
                           
                           
合  计                          

  注:专用设备购置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不得用于电脑、数码相机等硬件设备购置。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人民政府意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单位)意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注:经济分类科目参见《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011年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与产地准出示范县(农场)

基本情况表

示范品种  
示范规模 示范品种现有耕地面积(规模):                                        

  占全县(农场)总耕地面积(规模)的比例:                             

  核心示范区耕地面积(规模):                                          

  核心示范区占示范面积(规模)的比例:                                 

示范载体 组织名称 龙头企业级别 获证产品证书名称 占示范面积(规模)比例 有无附件

证明

         
         
         
         
工作体系 工作职责 机构名称
农业标准化管理  
农业质量检测  
农产品认证管理  
农技推广服务  
农业综合执法  
其他部门  
其他 承担项目名称

(可增加行数)

项目级别 有无附件证明
     
     
     










  


  

  

  1。基本要求

  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本申报书由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主管部门(单位)要对申报单位进行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1份。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内容不全或者不合要求者将不予评审。

  2。项目名称

  统一格式为**省(区、市)**县(场)**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如项目所在地位于设区的市,应首先写明市,再写明区(下同)。

  3。项目单位

  一般填写****省(区、市)****县(市)农业(畜牧、渔业)局(场)。不得填写下属依托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

  4。负责人及电话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5。联系人及电话

  负责本项目具体工作的管理人员姓名及电话。

  6。立项背景与必要性

  立项背景指当地农业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县(场)农业人口、耕地面积、地理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农业标准化现状等。

  必要性指针对当地农业生产实际,通过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拟解决的重点问题。

  7。工作基础和保障措施

  工作基础指项目单位在实施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质量追溯制度、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和措施保障。

  组织保障应成立项目的专属管理机构,该机构应由县级主管农业的领导担任机构领导,其成员职责应在“人员分工”表中描述。

  措施保障应就开展标准转化、宣传指导、技术培训、项目运行等工作的具体方法,分别进行描述。

  8。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根据《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考核与验收的有关规定,和项目指南建设内容具体要求,填写项目实施后预期达到的考核目标和产生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等。考核目标与经济效益要量化。

  9。项目内容及金额

  建设内容要逐条量化指标,制度措施应具体,工作目标应明确。金额要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一致。所申请的资金于2011年应全部执行完成。

  10。时间进度

  详细列出项目实施各环节主要工作的时间进度。

  11。示范县(农场)基本情况表

  示范规模:为2011年将要示范的规模,并说明其所属乡(镇)、村名称及面积等。

  示范载体:应填写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全称,特别要注明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或登记情况,并提交相应附件证明。

  附件16:

海峡两岸农业合作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本项目旨在通过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引进推广台湾优质农作物品种及先进农业技术,搭建两岸农业交流平台,宣传大陆惠台农业政策。切实促进两岸农业资源和优势互补,加深台湾农民对大陆农业的了解,稳固推动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增进两岸农民福祉,加深两岸农民情感交流。

  二、项目内容

  (一)台湾优质农作物品种及农业技术的引进推广。根据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土壤状况和生态环境特点,引进适合当地种植的优质农作物品种以及农业生产、养殖、繁育技术,并筛选推广。

  (二)两岸农业交流平台的建设。通过举办台湾农产品展示展销会、两岸农业合作研讨会、台湾农业经营管理和技术培训班等各种形式的农业交流活动,搭建两岸农业交流合作平台。

  (三)大陆惠台农业政策的宣传。制作各种宣传品,积极宣传大陆出台的惠台农业政策和两岸农业合作的广阔发展空间,展示大陆现代农业成果、两岸农业合作所取得的成就,以及两岸农业交流给两岸农民带来的福祉等。

  三、项目实施区域

  项目主要实施区域为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重庆、广西、厦门等,各地限报1-2个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施区域应有开展两岸农业合作的基础。

  (二)要求引进培育的农作物品种具有品质优良、特色鲜明、市场效益好、推广种植前景广阔等特点,对丰富作物品种和提高品质具有积极意义。

  (三)要求引进的农业生产、养殖、繁育技术具有适用性、实用性等特点,对提升农业生产管理水平,扩大农业产业化、标准化覆盖面,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有推动作用。

  (四)要求搭建的农业交流平台对深化两岸农业合作,增进台湾同胞对大陆农业了解,促进两岸农民情感交流具有积极作用,为构建两岸农业合作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五)要求制作的宣传品能够结合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形势,积极展示大陆推动两岸农业合作的诚意和善意,全面反映大陆现代农业取得的丰硕成果,让台湾同胞充分了解大陆农业投资环境和两岸农业合作空间。

  五、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指导本地项目申报单位抓紧填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其中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附后)逐级上报。申报单位包括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两岸农业企业、科研机构、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等。

  (二)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申报数量限额内组织审核、筛选和排序。

  (三)省级主管部门需制发财(计财)字文号的文件,填写项目申报登记表(附件16-1),合并县级项目单位的申报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附件16-2)等材料,寄送农业部对台湾农业事务办公室2份。

  (四)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请直接制发财(计财)字文号文件,填写项目申报登记表(附件16-1)合并项目申报材料(附件2),寄送农业部对台湾农业事务办公室2份。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部对台湾农业事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25        

  联系电话:010-59193317

  传    真:010-59192308

  联 系 人:许海晨


  附件16-1:

   

  **省(区、市)2011年海峡两岸农业合作项目申报登记表

序号 省级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申请金额    (万元) 项目单位(县级承担单位) 依托实施单位 项目类型
             
             
             
             
             
             
             
             

  附件16-2:

2011年海峡两岸农业合作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印刷费 差旅费 办公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劳务费 专用材料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17:

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业标准体系,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公平贸易、推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根据急需优先和技术成熟的原则,2011年拟制定和修订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450项左右。

  二、项目内容

  (一)农业标准制定和修订

  重点制修订农药、兽药的残留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饲料安全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等农业投入品安全标准,其他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满足农业依法行政需要的标准和质量技术规范。

  1。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国家标准。农药残留限量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兽药残留限量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以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类国家标准。

  2。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依法行政需要的农业行业标准和质量技术规范。农产品产地环境条件、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安全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定、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病虫害测报与防治、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品质规格、农产品包装标识、农产品贮存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以及农业行政执法所需要的标准和质量技术规范。

  3。其他需要在农业行业内统一的技术要求。

  (二)农业标准组织管理和配套支撑

  包括农业标准制修订的组织管理、技术审定和跟踪评价,农业标准的印制、宣贯、信息传递和技术服务,农业标准体系队伍建设、官方评议、风险评估和相关农业质量标准政策研究等方面的配套支撑类项目。

  (三)农产品加工国际标准跟踪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巩固已建的标准跟踪渠道,针对新兴农产品贸易区,增建东盟标准跟踪渠道。收集国际标准约500份,动态信息约8000条。加强对国际标准动态信息和热点问题的深入分析,形成《动态参考》、《信息警示》和《要情通报》等报告,实现突发事件快速预警。针对国际组织、南美地区以及水产加工、畜产加工、果蔬加工3个主要农产品加工行业开展国际标准专题跟踪研究工作,形成年度专题研究报告。启动发达国家标准体系和监管体系研究工作,完成美国农产品加工标准框架体系及监管体系研究报告。扩展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共享功能,开展网络安全监管与防护;加强企业服务,多渠道发布跟踪信息和研究结果,提升国际标准跟踪与公共服务平台社会影响力。

  资金使用方向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业行业标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农[1999]418号)执行,主要用于农业标准的拟订、验证、修改、审定以及标准的审查、清理、宣传、研究等方面。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当在1年内完成。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与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及人员条件。

  (二)项目首席专家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具备农业标准化知识,熟悉标准制定修订要求,并能对标准项目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负全责。

  (三)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对农业标准专项经费管理熟悉,能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在历年审计结论中无违规记录。

  四、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承担农业标准制定和修订及农业标准组织管理和配套支撑任务的,请各相关单位抓紧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五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时将实施方案报送部各业务对口司局。部各业务司局对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拟推荐立项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建议立项的项目汇总表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委托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符合立项条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正式纳入2011年农业标准制定和修订计划,以部名义下达计划,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代部在项目实施方案上签署审定意见。批准立项的项目实施方案分别返回项目相关主管部门和申报单位,一并作为项目任务书执行。

  被批准立项的各标准项目,各承担单位应当在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形成标准送审稿和相应的验收材料报部相关业务对口司局。属于标准制定和修订的,部各业务司局应当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审定,并将全套报批材料报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标准处 方晓华 010-59193156,59193315(传真)。

  电子邮件:scszlc@agri.gov.cn">scszlc@agri.gov.cn">scszlc@agri.gov.cn

  (二)承担农产品加工国际标准跟踪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任务的,请有关部门(单位)指导项目单位抓紧填制项目实施方案,报送我部农产品加工局3份。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科教质量处  梁漪  010-59192713,59192036(传真)。

  电子邮件:kabc625@sina.com">kabc625@sina.com">kabc625@sina.com


  附件17-1:

2011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申报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型 材料报送单位
1 农业信息化通用术语 制定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信息化推进处 ,联系人:徐佳男,联系电话:010-59191507,传真:59192395。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编:100125
2 农业信息分类编码 制定
3 农产品市场价格采集数据元 制定
4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息化标准 制定
5 基层农村信息服务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 制定
6 果茶苗木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标准 果树 制定 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张晓亚

  电话:( 010)62135588-610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邮编:100081

7 南方水稻工厂化育秧建设标准 制定
8 蔬菜集约化育苗场建设标准 制定
9 农作物生产基地建设标准 棉花 制定
10 农作物生产基地建设标准 油菜 制定
11 农作物生产基地建设标准 甘蔗 制定
12 耕地质量监测与预警区域站建设标准 制定
13 种兔场建设标准 制定
14 种蜂场建设标准 制定
15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标准 制定
16 基层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标准 制定
17 农机安全监理站装备建设标准 制定
18 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 制定
19 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建设标准 制定
20 草原监测站建设标准 制定
21 旱作节水示范区建设标准 制定
22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棉花内标准基因定性PCR方法 制定 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502房间,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转基因管理处,邮编:100125;电话:(010)59195089,65851811;传真:(010)59195090
23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大豆内标准基因定性PCR方法 制定
24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小麦内标准基因定性PCR方法 制定
25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油菜内标准基因定性PCR方法 制定
26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抗虫水稻科丰2号构建特异性定性PCR方法 制定
27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抗虫水稻科丰2号及其衍生品种定性PCR方法 制定
28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抗虫水稻科丰8号构建特异性定性PCR方法 制定
29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抗虫水稻科丰8号及其衍生品种定性PCR方法 制定
30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抗病转WYMV外壳蛋白基因植物定性PCR方法 制定
31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耐除草剂大豆305423及其衍生品种定性PCR方法 制定
32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耐除草剂大豆356043及其衍生品种定性PCR方法 制定
33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耐除草剂大豆CV127及其衍生品种定性PCR方法 制定
34 转基因植物试验安全控制通用要求 制定
35 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食用安全检测 毒理学评价动物模型试验方法 制定
36 植物新品种DUS测试指南 不结球白菜 制定 全国植物新品种测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41号1103室,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测试处;邮编:100125;电话:(010)65926315,65925213;传真:(010)65925213
37 植物新品种DUS测试指南 蝴蝶兰属 制定
38 植物新品种DUS测试指南 芍药 制定
39 植物新品种DUS测试指南 郁金香属 制定
40 植物新品种DUS测试指南 莲 制定
41 紫茎泽兰综合防控技术规程 制定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能源生态建设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810房间;邮编:100125;电话:(010)59195137;传真:(010)59195138;
42 薇甘菊综合防控技术规程 制定
43 福寿螺综合防控技术规程 制定
44 大中型沼气工程发酵罐技术条件 制定
45 沼气灯 修订
46 沼气压力表 修订
47 户用沼气脱硫器 修订
48 燃池技术条件和施工规程 制定
49 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净化装置 制定
50 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运行管理规程 制定
51 土壤中50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制定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室,联系人:单炜力,电话:(010)59194105,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邮编:100125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室,联系人:单炜力,电话:(010)59194105,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邮编:100125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室,联系人:单炜力,电话:(010)59194105,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邮编:100125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室,联系人:单炜力,电话:(010)59194105,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邮编:100125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室,联系人:单炜力,电话:(010)59194105,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邮编:100125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室,联系人:单炜力,电话:(010)59194105,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邮编:100125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室,联系人:单炜力,电话:(010)59194105,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邮编:100125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室,联系人:单炜力,电话:(010)59194105,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邮编:100125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室,联系人:单炜力,电话:(010)59194105,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邮编:100125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室,联系人:单炜力,电话:(010)59194105,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邮编: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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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植物性食品中25种三唑类杀虫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53 蔬菜、水果及其制品中茚虫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制定
54 蔬菜、水果中春雷霉素、井冈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制定
55 油料及制品中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56 蔬菜、水果及其制品中烯肟菌酯、烯肟菌胺、氟吗啉、啶菌噁唑等杀菌剂多残留量的测定 制定
57 食用菌中福美双残留量的测定 制定
58 农产品中氯虫酰胺、氟虫酰胺和氰虫酰胺等酰胺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串联质谱法
59 粮谷中甲氧磺草胺等4种三唑嘧啶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串联质谱法
60 2,4-滴丁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61 2,4-滴钠盐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62 2甲4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63 2甲4氯钠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64 XDE-175-J(暂定)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65 阿维菌素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66 氨氯吡啶酸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67 百草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68 百菌清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69 拌种灵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70 苯丁锡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71 苯菌灵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72 苯醚甲环唑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73 吡草醚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74 吡虫啉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75 吡氟禾草灵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76 吡嘧磺隆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77 吡唑醚菌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78 丙环唑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79 丙硫克百威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80 丙炔噁草酮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81 草铵膦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82 草甘膦铵盐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83 虫螨腈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84 虫酰肼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85 除虫脲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86 春雷霉素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87 代森锰锌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88 代森锌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89 单甲脒盐酸盐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90 稻丰散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91 稻瘟酰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92 敌百虫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93 敌草隆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94 敌瘟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95 丁硫克百威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96 啶虫脒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97 啶菌噁唑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98 毒死蜱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99 多菌灵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00 多杀菌素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01 多杀霉素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02 噁霉灵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03 噁嗪草酮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04 噁霜灵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05 噁唑菌酮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06 恶草酮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07 二甲戊乐灵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08 二氯吡啶酸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09 二嗪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10 二氰蒽醌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11 氟吡磺隆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12 氟虫腈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13 氟虫脲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14 氟啶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15 氟硅唑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16 氟环唑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17 氟磺胺草醚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18 氟菌唑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19 氟乐灵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20 氟铃脲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21 氟氯氰菊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22 氟吗啉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23 氟烯草酸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24 氟唑磺隆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25 福美锌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26 腐霉利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27 高效氟吡甲禾灵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28 高效氯氟氰菊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29 禾草丹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30 禾草敌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31 琥胶肥酸铜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32 环丙嘧磺隆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33 己唑醇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34 甲拌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35 甲草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36 甲磺隆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37 甲基碘磺隆钠盐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38 甲基二磺隆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39 甲基立枯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40 甲基硫环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41 甲基硫菌灵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42 甲基异柳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43 甲硫嘧磺隆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44 甲萘威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45 甲氧咪草烟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46 精噁唑禾草灵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47 克百威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48 苦参碱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49 喹禾灵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50 喹硫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51 联苯肼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52 磷化钙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53 硫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54 硫双威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55 硫酰氟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56 硫线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57 咯菌腈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58 氯胺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59 氯苯嘧啶醇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60 氯虫苯甲酰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61 氯氰菊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62 氯唑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63 螺虫乙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64 螺螨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65 马拉硫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66 麦草畏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67 咪鲜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68 咪唑喹啉酸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69 咪唑乙烟酸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70 醚苯磺隆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71 醚磺隆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72 醚菌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73 嘧菌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74 嘧霉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75 灭线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76 灭蝇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77 灭幼脲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78 萘乙酸钠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79 宁南霉素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80 哌草丹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81 氢氧化铜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82 氰氟草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83 氰霜唑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84 氰戊菊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85 氰烯菌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86 炔草酸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87 炔螨特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88 乳氟禾草灵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89 噻苯隆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90 噻虫啉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91 噻虫嗪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92 噻菌铜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93 噻螨酮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94 噻霉酮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95 噻嗪酮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96 三苯基氢氧化锡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97 三氮唑核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98 三环唑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199 三氯杀螨砜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00 三氯异氰尿酸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01 三乙膦酸铝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02 三唑醇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03 三唑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04 三唑酮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05 杀铃脲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06 杀螺胺乙醇胺盐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07 杀螟丹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08 莎稗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09 虱螨脲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10 双丙氨膦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11 双草醚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12 双氟磺草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13 双胍三辛烷基苯磺酸盐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14 霜霉威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15 霜脲氰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16 水胺硫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17 顺式氯氰菊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18 顺式氰戊菊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19 四聚乙醛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20 四氯苯酞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21 松脂酸钠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22 涕灭威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23 甜菜安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24 甜菜宁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25 王铜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26 威百亩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27 肟菌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28 戊唑醇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29 西玛津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30 烯草酮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31 烯虫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32 烯啶虫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33 烯禾啶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34 烯肟菌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35 烯酰吗啉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36 烯唑醇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37 硝虫硫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38 辛硫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39 溴苯腈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40 溴甲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41 溴菌腈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42 烟嘧磺隆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43 氧乐果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44 野麦畏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45 依维菌素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46 乙草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47 乙烯利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48 乙氧磺隆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49 异菌脲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50 抑霉唑硫酸盐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51 抑芽丹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52 茚虫威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53 治螟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54 仲丁灵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55 仲丁威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制定
256 阿维菌素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57 苯丁锡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58 苯醚甲环唑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59 苯霜灵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60 苯酰菌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61 苯线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62 吡丙醚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63 吡虫啉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64 吡唑醚菌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65 丙环唑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66 丙硫菌唑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67 丙溴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68 草铵膦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69 草甘膦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70 虫酰肼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71 除虫脲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72 敌螨普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73 丁苯吗啉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74 丁硫克百威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75 啶酰菌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76 多果定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77 多杀霉素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78 噁唑菌酮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79 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80 XDE-175-J(暂定) 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81 二氰蒽醌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82 氟苯脲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83 氟吡甲禾灵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84 氟虫腈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85 氟硅唑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86 氟氯氰菊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87 氟酰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88 腐霉利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89 环酰菌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90 甲胺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91 甲拌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92 甲苯磺菌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93 甲基毒死蜱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94 甲基立枯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95 甲基嘧啶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96 甲硫威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97 甲氰菊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98 甲霜灵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299 甲氧虫酰肼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00 腈苯唑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01 腈菌唑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02 精二甲吩草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03 抗蚜威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04 克百威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05 喹氧灵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06 联苯肼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07 联苯菊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08 联苯三唑醇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09 硫酰氟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10 硫线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11 咯菌腈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12 氯氨吡啶酸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13 氯苯嘧啶醇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14 氯虫苯甲酰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15 氯氟氰菊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16 氯菊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17 氯氰菊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18 氯硝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19 螺虫乙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20 马拉硫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21 咪鲜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22 醚菊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23 醚菌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24 嘧菌环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25 嘧菌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26 嘧霉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27 灭草松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28 灭多威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29 灭线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30 灭蝇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31 嗪氨灵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32 氰戊菊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33 炔螨特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34 噻草酮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35 噻虫啉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36 噻节因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37 噻螨酮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38 噻嗪酮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39 三唑醇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40 三唑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41 三唑酮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42 三唑锡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43 杀线威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44 生物苄呋菊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45 双苯氟脲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46 双甲脒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47 双炔酰菌胺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48 霜霉威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49 四氯硝基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50 四螨嗪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51 特丁硫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52 涕灭威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53 肟菌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54 戊菌唑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55 戊唑醇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56 烯草酮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57 烯虫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58 烯酰吗啉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59 溴氰菊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60 亚胺硫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61 亚砜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62 乙烯菌核利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63 乙烯利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64 乙酰甲胺磷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65 异菌脲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66 抑霉唑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67 抑芽丹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68 茚虫威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标准转化 制定
369 丁酰胆碱酯酶农药残留检测方法 修订
370 蔬菜和水果中丁酰肼残留量的测定 制定
371 蔬菜和水果中百草枯、敌草快、矮壮素、野麦畏、甲哌鎓等季铵盐离子型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制定
372 原粮中磷化铝、磷化镁残留量的测定 制定
373 植物性食品中四唑嘧磺隆、氯吡嘧磺隆、胺苯磺隆、单嘧磺隆、嘧啶磺隆、咪唑磺隆和苄嘧磺隆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制定
374 修订NY/T 1380- 2007《51种农药多残留GC-MS 分析方法》 修订
375 修订NY/T 1616-2008《磺酰脲除草剂在土壤和水中多残留分析 HPLC-MS法》 修订
376 蔬菜、水果和粮谷中220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QuECHERS 气相色谱-质谱法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377 粮谷中苯达松、溴苯腈、麦草畏、2,4-滴、2,4,5-滴丙酸等19种酸性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378 蜂胶中溴螨酯、蝇毒磷、氟胺氰菊酯和氟氯苯氰菊酯等4种杀螨剂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和气相色谱-质谱法 制定
379 蜂王浆和蜂花粉中150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380 植物性食品中乙烯利残留量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制定
381 田间试验准则 杀虫剂防治马铃薯二十八瓢虫 制定
382 田间试验准则 杀虫剂防治蔬菜烟粉虱 制定
383 田间试验准则 杀菌剂防治烟草野火病 制定
384 田间试验准则 杀菌剂防治三七圆斑病 制定
385 田间试验准则 杀菌剂防治草坪草叶斑病 制定
386 田间试验准则 除草剂防治林业防火道杂草 制定
387 田间试验准则 化学调控月季生长 制定
388 农药登记用驱蚊药效试验及评价 制定
389 种子处理剂对作物安全性室内试验方法 制定
390 小麦赤霉病抗药性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制定
391 小菜蛾类抗药性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制定
392 乙酰辅酶A羧化酶除草剂抗性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制定
393 杀菌剂对水稻稻曲病菌的活性测定试验方法 制定
394 井冈霉素对水稻纹枯病菌的活性测定试验方法 制定
395 杀虫剂对粉虱类害虫活性试验 琼脂保湿法 制定
396 平腹小蜂室内饲养方法 制定
397 平腹小蜂防治荔枝蝽蟓田间药效试验方法 制定
398 荧光假单胞杆菌(Pseudomonas fluorescens) 制定
399 蜡质芽孢杆菌(Bacillus cereus) 制定
400 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抽样规范 修订
401 农药残留试验准则 修订
402 农药残留分析采样 修订
403 农作物种质资源鉴定技术规程 大蒜 制定 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标准与国际合作处,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3号,邮编:100020,联系人:冯岩、孔魏,电话:(010)65520095

  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标准与国际合作处,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3号,邮编:100020,联系人:冯岩、孔魏,电话:(010)65520095

404 农作物种质资源鉴定技术规程 白菜 制定
405 农作物种质资源鉴定技术规程 萝卜 制定
406 棉花种质资源评价技术规范 制定
407 瓜菜作物种子 瓜类(黄瓜、甜瓜、西瓜、冬瓜、南瓜、西葫芦、丝瓜、苦瓜) 修订
408 瓜菜作物种子 菜豆 修订
409 瓜菜作物种子 萝卜 修订
410 瓜菜作物种子 胡萝卜、芫荽 修订
411 甘蓝黑腐病抗病性鉴定技术规程 制定
412 柑橘贮藏期病害防治技术规范 制定
413 苹果生产技术规程 修订
414 苹果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修订
415 苹果高接换种技术规范 制定
416 苹果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规程 制定
417 梨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规程 制定
418 鲜食浆果类水果采后预冷保鲜技术规范(修订:鲜食葡萄保鲜技术规范) 修订
419 鲜食核果类水果采后预冷保鲜技术规范(修订:李、杏贮运技术规范) 修订
420 梨苗木 修订
421 微生物肥料产品检验技术规程 制定
422 亚麻纤维细度快速检测  显微图像法 制定
423 熟黄(红)麻木质素测定方法  硫酸(klason)法 制定
424 棉花抗棉铃虫性鉴定方法 制定
425 花生黄曲霉毒素污染控制技术规程 制定
426 红火蚁监测、预报防治技术规程 制定
427 修订《食用稻品种品质》 修订
428 水稻品种籽粒镉低积累鉴定方法 制定
429 花生缺素症诊治技术规程 制定
430 粮食、油料检验 脂肪酸值测定法 制定
431 中量元素水溶肥料 制定
432 农业用硝酸铵钙 制定
433 农业用硫酸镁 制定
434 土壤有效钼的测定 修订
435 酸性土壤有效磷的测定 修订
436 土壤监测规范 修订
437 土壤调理剂效果试验和评价技术要求 制定
438 土壤调理剂磷、钾、钙、镁、硅含量的测定 制定
439 修订NY/T1108-2006《液体肥料包装技术要求》 修订
440 修订NY/T887-2004《液体肥料密度的测定》 修订
441 水稻、小麦和玉米低温冻害、干旱灾情田间调查分级规范 制定
442 棉盲蝽测报技术规范 制定
443 马铃薯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 制定
444 马铃薯主要病毒快速检测方法 制定
445 马铃薯黑胫病和软腐病菌鉴定方法 制定
446 大豆品种鉴定 分子标记方法 制定
447 小麦品种鉴定 分子标记方法 制定
448 农作物品种审定规范 水稻 修订
449 农作物品种审定规范 小麦 修订
450 农作物品种审定规范 棉花 修订
451 农作物品种审定规范 大豆 修订
452 农作物品种审定规范 马铃薯 修订
453 花卉种苗组培快繁技术规程 制定
454 香菇育种选育技术规程 制定
455 标准果园建设规范 温带水果 制定
456 标准果园建设规范 热带水果 制定
457 标准菜园建设规范 露地蔬菜 制定
458 标准菜园建设规范 设施蔬菜 制定
459 标准茶园建设规范  制定
460 竹笋等级规格 制定
461 农作物主要灾害田间调查及分级技术规范 水稻 制定
462 农作物主要灾害田间调查及分级技术规范 小麦 制定
463 农作物主要灾害田间调查及分级技术规范 玉米 制定
464 香菇中石蜡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制定
465 农产品中寡糖含量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制定
466 灵芝产品中灵芝酸含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制定
467 水稻插秧机  修理质量 制定 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科技外事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邮编:100122,              联系人:宋英,联系电话:(010)67326490,传真:(010)67343754
468 植保机械报废更新与回收规范 制定
469 谷物联合收割机可靠性评价方法 制定
470 微耕机  修理质量 制定
471 农机专业合作社维修能力建设规范 制定
472 液压榨油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制定
473 拖拉机可靠性评价方法 制定
474 农业机械化作业技术规范标准编写规则 制定
475 牧草收获机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制定
476 微耕机安全技术要求 制定
477 马铃薯收获机  作业质量 制定
478 甘蔗收获机  作业质量 制定
479 深松机  作业质量 制定
480 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 制定
481 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制定
482 农业机械安全反光标识 制定
483 温室加温系统  安装与验收规程 制定
484 饲料加工成套设备能耗限值 制定
485 旋耕机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制定
486 花生收获机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制定
487 拖拉机登记证书 制定
488 饲料中噁喹散的测定 制定 全国饲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527室,全国畜牧总站质量标准与认证处,邮编:100125,联系人:粟胜兰,联系电话:(010)59194645

  全国饲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527室,全国畜牧总站质量标准与认证处,邮编:100125,联系人:粟胜兰,联系电话:(010)59194645

489 饲料中泰妙菌素的测定 制定
490 饲料中万古霉素的测定 制定
491 饲料中大观霉素的测定 制定
492 饲料中赛地卡霉素的测定 制定
493 饲料中毒杀芬(氯化烯)的测定 制定
494 饲料中杀虫脒的测定 制定
495 饲料中双甲脒的测定 制定
496 饲料中乙氧酰胺苯甲酯的测定 制定
497 饲料添加剂有机微量元素络(螯)合强度的测定 制定
498 饲料中植酸磷的测定 制定
499 饲料添加剂  甜菜碱盐酸盐 修订
500 饲料中硝呋烯棕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制定
501 饲料中硝基酚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制定
502 畜禽肉肉色的测定 色差仪法 制定
503 饲料中富马酸二甲酯的测定 制定
504 饲料中艾司唑仑的测定 制定
505 饲料中罗丹明6G和罗丹明B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 制定
506 标准化养殖场建设规范 生猪 制定 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527室,全国畜牧总站质量标准与认证处,邮编:100125,联系人:赵小丽,联系电话:(010)59194646
507 标准化养殖场建设规范 奶牛 制定
508 标准化养殖场建设规范 肉牛 制定
509 标准化养殖场建设规范 肉羊 制定
510 标准化养殖场建设规范 蛋鸡 制定
511 标准化养殖场建设规范 肉鸡 制定
512 肉牛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 制定
513 兔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 制定
514 草品种区域试验测试规范 豆科牧草 制定
515 草品种区域试验测试规范 禾本科牧草 制定
516 草原征占勘验技术规范 制定
517 草种质资源描述规范 制定
518 草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 制定
519 蜂场环境质量评价准则 制定
520 蜂群质量评定 制定
521 草原红牛 修订
522 多浪羊 制定
523 塔什库尔干羊 制定
524 民猪 制定
525 淮猪 制定
526 八眉猪 制定
527 两广小花猪(陆川猪) 制定
528 金陵黄鸡 制定
529 金陵麻鸡 制定
530 牛隐性有害基因检测方法 制定
531 养殖污水总氮含量的测定 杜马斯燃烧法 制定
532 畜产品分类及术语 制定
533 动物毛皮种类鉴别方法 制定
534 牧草及草产品中15种有害生物碱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535 蜂胶中咖啡酸苯乙酯的测定 制定
536 动物毛发中瘦肉精的测定 制定
537 动物毛发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邮编:100081,联系人:叶妮,电话:(010)62103546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邮编:100081,联系人:叶妮,电话:(010)62103546

538 动物源性食品中α2-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539 动物性食品中17β-雌二醇、雌三醇、雌酮、炔雌醇、已烯雌酚、戊酸雌二醇等雌激素类药物的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修订
540 动物性食品中7种四环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修订
541 动物组织中乙氧酰胺苯甲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542 动物组织中碘醚柳胺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543 动物组织中氢溴酸常山酮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544 动物性食品中6种甲状腺抑制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545 动物性食品中氯羟吡啶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546 动物性食品中氟甲喹、噁喹酸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制定
547 动物性食品中头孢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548 动物性食品中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修订
549 动物性食品中喹烯酮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550 动物性食品中乙酰甲喹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551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多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552 动物性食品中泰妙菌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553 动物性食品中硫酸黏菌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554 动物性食品中氯苯胍的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555 水产品中氯硝碘柳胺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制定
556 动物性食品中甲氧苄啶和二甲氧苄啶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和液相色谱-质谱法 制定
557 动物性食品中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氨苯砜、地西泮、安眠酮、地美硝唑、甲硝唑、洛硝达唑、硝呋烯腙、呋喃丹、杀虫脒、双甲脒、锥虫砷胺、潮霉素B、孔雀石绿、苯甲酸雌二醇、苯丙酸诺龙、丙酸睾酮、甲基睾丸酮、群勃龙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558 动物性食品中氯丙嗪、塞拉嗪、己烯雌酚、林丹、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硝基酚钠、毒杀芬、呋喃苯烯酸钠、五氯酚酸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559 乳及乳制品中甲基强的松龙、醋酸泼尼松、氢化可的松、地塞米松、倍他米松等糖皮质类多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修订
560 动物组织中氟尼新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561 蜂产品中150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562 动物性食品中硝碘酚氰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563 水产品中辛基酚、壬基酚、双酚A、己烯雌酚、雌酮、17α-乙炔雌二醇、17β-雌二醇、雌三醇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制定
564 水产品中乙氧喹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制定
565 鸡伤寒和鸡白痢诊断技术 修订 全国动物防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青岛市南京路369号,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邮编:266032,联系人:李卫华,电话:(0532)85613686
566 鸡传染性鼻炎诊断技术 修订
567 弓形虫病诊断技术 修订
568 猪痢疾诊断技术 修订
569 副猪嗜血杆菌病聚合酶链反应(PCR)诊断技术 制定
570 牛支原体诊断技术 制定
571 家畜血吸虫病诊断技术 修订
572 橡胶树(品种) 修订 农业部热带作物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地址: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科技处,   邮政编码:571737 ,电话:(0898)23300496 23300546,传真:(0898)23300545

  农业部热带作物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地址: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科技处,   邮政编码:571737 ,电话:(0898)23300496 23300546,传真:(0898)23300545

573 橡胶树育种技术规程 修订
574 天然生胶 胶乳标准橡胶(SCR5)生产技术规程 修订
575 浓缩天然胶乳初加工原料 鲜胶乳 修订
576 生咖啡  分级方法导则 修订
577 袋装生咖啡贮存和运输技术指南 制定
578 胡椒初加工技术规程 制定
579 热带作物种质资源收集技术规程 制定
580 龙眼干 修订
581 芒果疮痂病鉴定方法 制定
582 芒果采收及采后处理技术规程 制定
583 甘蔗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规程 制定
584 荔枝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规程 修订
585 菠萝病毒病检测技术规程 制定
586 木薯栽培技术规程 制定
587 椰心叶甲啮小蜂繁殖与释放技术规程 制定
588 椰心叶甲截脉姬小蜂繁殖与释放技术规程 制定
589 香蕉种苗繁育技术规程 制定
590 龙舌兰麻纤维及制品 术语 修订
591 剑麻纤维加工技术规程 制定
592 剑麻加工机械  纺纱机 修订
593 天然橡胶初加工机械  五合一压片机 修订
594 木薯淀粉初加工机械  离心筛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制定
595 香蕉纤维清洁脱胶技术规范 制定
596 甘蔗生产技术规程 修订
597 橡胶树白粉病预测预报技术规程 修订
598 木薯种质资源抗虫性鉴定技术规程 制定
599 番木瓜种苗繁育技术规程 制定
600 椰子种苗繁育技术规程 制定
601 菠萝种苗繁育技术规程 制定
602 剑麻叶片纤维含量的测定 制定
603 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交换接口规范 制定
604 辐照食品鉴定 光释光筛选法 制定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联系人:梁漪  
联系电话: (010)59192713,传真:59192036。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编:100125

605 热带水果电子束辐照加工技术规范 制定
606 水果中有机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制定
607 食用藻类辐照杀菌技术规范 制定
608 杨梅低温物流技术规范 制定
609 加工用梨 制定
610 加工用苹果 修订
611 大豆蛋白粉及制品辐照杀菌技术规范  制定
612 谷物中戊聚糖含量检测方法 制定
613 苹果品质评价技术规范 制定
614 冷冻鸭肉加工技术规范 制定
615 翘嘴红鮊(种质) 制定 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定路南里青塔村150号,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标准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41,联系人:房金岑,电话/传真:(010)68673936

  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定路南里青塔村150号,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标准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41,联系人:房金岑,电话/传真:(010)68673936

  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定路南里青塔村150号,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标准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41,联系人:房金岑,电话/传真:(010)68673936

616 细鳞斜颌鲴(种质) 制定
617 刀鲚(种质) 制定
618 大鲵 亲本、苗种 制定
619 奥利亚罗非鱼 鱼苗、鱼种 制定
620 胭脂鱼(种质) 制定
621 黄颡鱼 亲鱼、苗种 制定
622 黄颡鱼(种质) 修订
623 鱼类细胞系 第9部分:BF-2细胞系、第10部分:PG细胞系、第11部分:R1细胞系、第12部分:CLC细胞系 制定
624 病毒性脑病和视网膜病诊断方法 制定
625 三代虫病诊断方法 第1部分:大西洋鲑唇齿鳚三代虫病、第2部分:鲩三代虫病、第3部分:鲢三代虫病 制定
626 流行性溃疡综合征 (EUS) 诊断方法 制定
627 剌激隐核虫病诊断方法 制定
628 金鱼命名规则 制定
629 皱纹盘鲍 亲鲍、苗种 修订
630 青蛤 亲贝、苗种 制定
631 黑鲪(种质) 制定
632 黑鲪 亲鱼、苗种 制定
633 坛紫菜(种质)  制定
634 鮸状黄姑鱼 亲鱼、苗种 制定
635 花鲈 亲鱼、苗种 制定
636 缢蛏  亲贝、苗种 制定
637 渔业水域环境污染调查技术规范 制定
638 大黄鱼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制定
639 大鲵增殖放流规范 制定
640 真鲷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制定
641 黑鲷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制定
642 施氏鲟、达氏鳇增殖放流规范 制定
643 冻银鱼 修订
644 冻鱿鱼 制定
645 渔获物装卸操作技术规程 修订
646 调味烤酥鱼 制定
647 盐渍海参 修订
648 虾米(海产) 修订
649 虾皮 修订
650 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 修订
651 海藻及其制品中三价铝的测定 制定
652 水产品中鲜度指标K值的测定 制定
653 水产品中组胺的测定 荧光分光光度法 制定
654 渔业仪器名词术语 制定
655 网片定型机 制定
656 增氧机增氧能力 试验方法 修订
657 水产养殖设施名词术语 制定
658 渔船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要求 制定
659 渔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要求 制定
660 海水养殖网箱  浮架式  PE塑料管 制定
661 聚乙烯网片  绞捻型 修订
662 围填海工程对渔业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制定
663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标识与标志 制定
664 水生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 第2部分:WSS流行病学调查 制定
665 泥鳅 亲鱼、苗种 制定
666 泥蚶(种质)                            制定
667 轮虫高密度养殖技术规范 制定
668 醉泥螺 制定
669 虾酱 修订
670 修订渔具、渔具材料基本名词术语 修订
671 玻璃钢渔船船体芯材、加强材、防挠材技术条件 制定 全国渔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邮政编码:100125,联系人:魏广东,电话:(010)59194390
672 渔船金枪鱼滚筒式钓机安装使用技术条件 制定
673 渔船经济船型评价方法 制定
674 渔船鱼舱硫化氢气体监测技术规范 制定
675 玻璃钢渔船船体手糊工艺技术规程 修订
676 绿色食品 白菜类蔬菜 修订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科技标准处 联系人:陈倩,电话:(010)62191421,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邮编:100081
677 绿色食品 茄果类蔬菜 修订
678 绿色食品 绿叶类蔬菜 修订
679 绿色食品 葱蒜类蔬菜 修订
680 绿色食品 根菜类蔬菜 修订
681 绿色食品 甘蓝类蔬菜 修订
682 绿色食品 瓜类蔬菜 修订
683 绿色食品 豆类蔬菜 修订
684 绿色食品 咖啡粉 修订
685 绿色食品 小麦粉 修订
686 绿色食品 柑橘 修订
687 绿色食品 禽肉 修订
688 绿色食品 蜂产品 修订
689 绿色食品 乳制品 修订
690 绿色食品 藻类及其制品 修订
691 绿色食品 豆类 修订
692 绿色食品 笋及笋制品 修订
693 绿色食品 食用菌 修订
694 绿色食品 鱼 修订
695 绿色食品 水果、蔬菜脆片 修订
696 绿色食品 虾 修订
697 绿色食品 蟹 修订

  附件17-2:

2011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类型:

  项目单位:

  首席专家姓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件:

  法人代表姓名:

  编 制 日 期:

  主管部门(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拟设置的技术参数、技术内容、技术路线

  (三)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四)项目内容及金额

  (五)时间进度与工作保证措施(时间进度为2011年1月-12月)

  (六)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二、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现有工作基础

  (三)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四)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三、2010年及以前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及以前未安排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四、人员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学专业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承担任务 首席专家联系方式
首席专家               通讯地址: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号:

  电子邮箱:

成员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差旅费 租赁费 维修(护)费 会议费

专用材料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
(项目内容1)                                      
(项目内容2)                                      
(项目内容3)                                      
合  计                                      

  注:经济分类科目参见《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项目单位账户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因填报错误致使经费无法拨付的将取消承担资格。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意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农业部

业务对口司局初审

 

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农业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定

 

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  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1。基本要求

  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本申报书由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主管部门(单位)要对申报单位进行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1份。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内容不全或者不合要求者将不予评审。

  2。项目类型

  填制定、修订或其他。

  3。项目单位

  指项目第一承担单位。

  4。项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填写与本标准项目有关的国内外标准现状,相关技术成熟情况,生产、加工、贸易、检测、管理对标准的需求状况。若为修订项目,还应当说明原标准存在的主要缺陷以及修订的主要方面。

  5。技术路线

  填写标准编制的技术过程,具体说明开展编制工作的各个步骤及具体操作。

  6。预期效益

  填写项目完成后所能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项目内容及金额

  项目内容要细化,要明确分项金额,并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一致。

  8。项目实施进度与工作保证措施

  要详细列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环节完成的时间,保证措施主要填写承担单位和起草组人员保证工作进展的组织、技术、资金等措施。项目实施时间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9。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事项

  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单位和组织。参加标准起草的单位应当有代表性,各参加单位之间的分工要明确。

  10。现有工作基础

  填写申报单位近年来进行的与申请项目有关的研究(含制定标准)及取得的主要成果,收集资料或试验材料情况,掌握制标方法情况,以及为制标工作所能提供的设施、设备和试验场地等情况。若有标准制修订基础,应附表列明任务下达时间、计划号、完成情况、标准发布的标准号、标准名称等信息,包括首席专家接受标准化知识的培训情况等。

  11。人员构成

  首席专家应当是在职人员,具有相应的学术水平,行业中要有学术影响力并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标准起草组成员应当具备代表性,广泛吸收科研、生产、检测等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

  12。项目单位意见

  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基础,提出详细推荐和工作保证性意见,加盖单位印章。

  13。项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意见

  地方申报单位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填写;中国农业科学院由科技管理局审核、填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和热带农业科学院由院标准归口管理处室(中心)审核、填写,盖院章;部其他直属单位此栏不填写。

  附件18:

兽药行业标准制定与修订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建立完善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强化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提高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兽药行业整体水平,促进兽药行业健康发展,满足动物疫病防控需要。

  二、项目内容及申报单位

  (一)兽药标准修订完善

  具体内容:启动2015年版《中国兽药典》编纂工作;组织2010年版《中国兽药典》宣贯会议和新检测技术培训;组织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和兽药标准制修订。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

  (二)兽药安全试验和风险评估

  具体内容:组织激素类、乙酰甲喹等高风险兽药产品安全试验及风险评估

  申报单位:国家兽药安全评价实验室。

  (三)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编制

  具体内容:组织制订兽药分类管理办法及处方药清单;组织编制兽药标签和说明书范本。

  申报单位:江苏、河南、山东、广东、吉林、江西、四川、湖北、河北等省(区)兽药监察所。

  三、实施区域

  北京、江苏、河南、山东、广东、吉林、江西、四川、湖北、河北等省(区、市)。

  四、资金使用方向

  购置仪器、设备、试剂药品、实验室耗材、专用材料以及委托服务;工作中发生的咨询、印刷、水费、电费、邮电、差旅、维护、租赁、燃料、劳务等费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开展培训、会议等所需费用。

  五、申报程序

  拟承担项目的省级及省级以下单位应填写“2011年兽药行业标准制定与修订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审核,并以厅(委、局)财(计财)字号文件报我部;部属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直接报我部。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项目申报,严格审核把关。

  (二)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方法,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填写“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三)项目申报材料实行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双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2份于2010年10月15日前报农业部兽医局;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兽医局综合处。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农业部兽医局综合处   康京丽 

  联系电话:010-591928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100125)

  E-mail:syjzhc@agri.gov.cn">syjzhc@agri.gov.cn


  附件18-1:

2011兽药行业标准制定与修订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填报单位:                                      
项目编码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水电费 办公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支出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账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19: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种子管理)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深入开展种子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强化种子质量控制与市场监管,保障农业生产用种质量安全;完善种业信息监测点建设,强化种业信息调度和统计,增强种业信息服务能力;加强南繁管理和服务,保障南繁基地安全和南繁工作正常开展。

  二、项目内容及资金使用方向

  (一)种子质量控制与管理。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组织部级农作物种子质检中心和有关检测单位对大中型种子企业主要农作物种子进行监督抽查,对重点地区、市场和作物种子开展专项抽查,共抽查样品3000份次左右。加强部级检验员和检验机构管理,在重点省区开展种子市场执法检查、重大种子质量事故和跨省区大要案查处等。

  (二)种子信息管理。调度和发布种子供求、价格、质量、进出口等信息,全面调度种子管理机构、种子企业等情况,开展品种审定、生产经营许可、检验机构及人员考核、品种退出等行政许可信息管理和服务,建设种子基地、市场、企业和农户监测点,开展种业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的建设及维护工作。

  (三)南繁基地管理。保障国家南繁办全面履行其职责,强化南繁日常管理,协助有关单位开展南繁植物检疫、种子生产、种子检测等工作;支持有关省南繁管理机构做好相应南繁管理工作,规范南繁行为,维护南繁基地秩序。

  (四)种子规划、项目、法律法规制修订及品种管理、宣传等工作。组织种业发展规划编制和种子工程建设规划培训及项目检查,开展审定品种监督管理和种业重大问题研究,组织《种子法》配套规章研讨、培训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评审及相关证表印制,开展种业宣传等。

  三、申报条件和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须为承担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种子行业信息管理、南繁管理职责的省级种子管理部门,以及部属事业单位、农科院所及有研究实力的非预算单位。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组织指导项目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附后,可从中国种植业信息网(www.zzys.gov.cn)“栏目导航”滚动条下载),并将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3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nyszzc@agri.gov.cn">nyszzc@agri.gov.cn">nyszzc@agri.gov.cn

  联系人及电话:种植业管理司种子处 杨洋 010-59193281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19-1:

  

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种子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
                                         
                                         
                                         
                                         
                                         
合  计                                        

  备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可超过2010年交通费预算规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20: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工作和重要手段。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的实施,一是更客观地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监测数据汇总和原因分析,把握质量安全隐患和范围,切实做到及时防范风险。二是找准问题,更好地指导农业生产。三是加强检打联动,根据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加强执法,加大不合格产品和企业的依法查处力度。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让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了解、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并提高质量安全意识。通过监测,抓准薄弱环节,推进全面监管,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项目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查、农药及农药残留监控、疯牛病防范监控、兽药及兽药残留监控、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批发市场农药残留监测试点、“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问题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及培训等。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项目单位按照财务预算编制的统一要求,本着从严从紧、节约使用资金的原则认真编制和安排2011年财政预算。

  (二)各项目单位的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要结合往年的实际支出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认真填写项目实施方案中的表二和表三。

  (三)请各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尽快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科院和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收齐项目单位报送的申报书,并进行认真审核后,统一报送至部相关业务主管司局。

  项目内容为农药及农药残留监控的,报送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2份。联系人:何才文(综合处);电话:010-59193346。邮箱:nysbgsh@agri.gov.cn">nysbgsh@agri.gov.cn

  项目内容为疯牛病防范监控的,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2份。联系人:李大鹏(饲料处);电话:010-59192848。邮箱:xmjslch@agri.gov.cn">xmjslch@agri.gov.cn

  项目内容为兽药及兽药残留监控的,报送农部兽医局2份。联系人:耿玉亭(药政处);电话:010-59192849。邮箱:yzc@ivdc.gov.cn">yzc@ivdc.gov.cn

  项目内容为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的,报送农业部渔业局2份。联系人:郭云峰(市场加工处);电话:010-59192927。邮箱:fengyung@agri.gov.cn">fengyung@agri.gov.cn">fengyung@agri.gov.cn

  项目内容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药残留监测试点的,报送农业部市场信息司2份。联系人:李桂群(市场流通处)。电话010-59193102。邮箱:scsscc@agri.gov.cn">scsscc@agri.gov.cn

  其他项目内容的,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2份。联系人:杨扬(监测处);电话:010-59192625。邮箱:jgjjcc@ agri.gov.cn。

  农业部通讯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邮政编码:100125。

  (四)请各业务主管司局收齐本项目内容的申报书后,对申报书中的经济分类明细表进行汇总,将一份方案和一份汇总表(需加盖司局公章) 月  日前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附件20-1:

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1.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

  2.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主管部门(单位)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

  3.项目单位留存1份,主管部门(单位)留存1份,其余按照申报要求报送。

  4.“项目内容”要细化,明确分项金额,并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一致。

  5.“不良记录”包括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6.“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教学单位、农资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单位和组织。

  7.“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的科目及金额,须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所列明细科目汇总填写;测算不发生的费用,不填写其科目及金额。

  8.“收款单位”应写本单位在银行所开户头的全称;“开户银行”应写“××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账号”数字间一般没有空格或横杠。期间账户变更,应及时告知。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备注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计 办公费 印刷费 咨询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意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账户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21:

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业投入品监管、农资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资质量监控体系逐步健全,农产品生产源头得到净化,农业系统农资监管执法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各主要农资品种抽查合格率有新的提高,其中农药、肥料、兽药等农资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实现基本消除假劣农资导致重大恶性农业生产事故发生和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标。  

  二、项目内容

  (一)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建设。2005年,我部启动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活动。2008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启动实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程”,我部正式启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程,“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的建设内容主要是“四个一”,即建设一个县级农资经营主体质量信用监管平台,创建一批“放心农资示范店”,建立一套适于农业行政职能的农资质量信用管理工作机制,印发一批农资识假辨假挂图和资料。目前已确定129个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取得了积极成果,农资市场秩序逐步规范,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网络初步建立,探索出连锁经营等多种有效途径和形式,达到了“农民得实惠、市场得规范、政府得放心”的效果。但目前示范县的数量还很少,占全国的比例不足10%,需要扩大规模,推广成功经验。

  (二)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当前农资市场问题仍很突出,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仍时有发生,制售伪劣农资仍是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各种假劣农资违法案件,加强线索排查、梳理工作,对于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案件一查到底。

  (三)农资打假和监管宣传培训。结合“3.15”,在春耕农资购销高峰季节,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农资市场清查整顿、专项督查和暗访活动;开展农资知识培训以及金农工程农资监管系统业务培训;更新升级维护《全国农资监管信息网》及数据库;建立案件查处等诚信数据库,推动农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信息建设;开展有关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等。

  (四)毒鼠强专项整治。主要开展毒鼠强等违禁剧毒鼠药市场检查、清缴置换、销毁处置,对重大毒鼠强中毒事件督查督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组织各省对社会上散存的毒鼠强等违禁剧毒鼠药进行清缴置换、销毁处置和检测,组织开展毒鼠强市场检查,查处重大毒鼠强中毒事件。

  (五)液态奶抽样和检测。主要开展液态奶中复原乳的监测和监督抽查,对问题突出城市开展液态奶监管、督查和检查。

  (六)饲料中违禁药物监测。主要开展:一是饲料中违禁药物监测。组织全国饲料质检机构重点对猪饲料、禽饲料等进行违禁药物监测。二是重点省养殖场户动物尿液中违禁药物专项监测。三是检测技术及法规培训、检测能力比对、检测机构能力评估。四是监测数据统计分析,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分析报告。

  三、申报程序

  (一)请各相关主管部门(单位)组织指导项目单位抓紧填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并将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农业部各相关业务主管司局。

  承担饲料中违禁药物监测任务的部直属事业单位和省(部)级饲料质检机构,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饲料处(3份),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xmjslch@agri.gov.cn">xmjslch@agri.gov.cn。联系电话:010-59193306,59192948(传真)。

  承担液态奶抽样和检测任务的,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监测处(3份),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yzc@ivdc.gov.cn">ncpjcc@163.com。联系电话:010-59192625,59191500(传真)。

  承担农资打假、毒鼠强整治及其他任务的,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监管处(2份),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81nybdjb@agri.gov.cn">nybdjb@agri.gov.cn">nybdjb@agri.gov.cn。联系电话:010—59191503,59193157(传真)。

  (二)部各业务司局收齐本项目内容的申报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后,需对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进行加总,同时将加总结果(需加盖司局公章)和项目申报材料(1份)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农业部各司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21-1:

2011年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二、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三、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项目)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
                                       
                                       
                                       
                                       
                                       
                                       
合  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意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账户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22:

农产品质量认证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认证项目,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结构完整、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认证和登记能力水平,打造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产品质量,保护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业品牌资源,促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全面提高,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2011年项目目标是建立完善与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性质和要求相适应的工作队伍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认证和登记能力,扩大认证和登记规模。

  二、项目内容

  (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组织编制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制度,制定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技术规范,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复查换证和产地认定备案工作,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培训、注册管理、内检员培训及宣传推广、市场监督和证后检查,完善认证信息网络,开展相关政策研究。

  (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组织编制和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规划,建立健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制度,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登记保护、核查员培训、注册管理、宣传与信息服务、证后监管和标志使用监管,组织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立法及相关政策研究。

  三、项目单位

  本项目的项目单位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全国畜牧总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和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四、申报程序

  请各项目单位抓紧填制项目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材料统一送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3份。

  联系电话: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010-59193156

  联 系 人:方晓华

  传    真:010-5919331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

2011年农产品质量认证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有关科目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差旅费

(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3:

农药安全性监测与评价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完成多菌灵等15种农药的监测工作;收集整理水文、地理、气象、耕作等方面基础数据,完成农药安全性评价程序与方法的研制,开展噻嗪酮等5种农药的安全性综合评价工作,拟定相应管理措施;开展农药安全使用培训和高风险农药危害宣传。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任务及实施区域

  1。农药品种风险监测。在全国28个省(区、市)开展多菌灵等15种农药中有害杂质、农药对作物影响及抗性研究、作物中农药残留、农药对环境影响等4个方面的监测工作。监测工作涉及的省份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

  2。农药安全性综合评价。收集、汇总、整理农药环境安全性评价所需水文、地理、气象、耕作、试验监测等方面基础数据;研制农药安全性评价程序与方法,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农药风险管理措施与建议。

  3。开展农药安全使用培训。在天津、山西、海南、重庆、云南、贵州、青海、宁夏和新疆等9个省(区、市)组织开展农民安全用药的培训活动,宣传农药安全使用知识。

  (二)资金使用方向和支出标准

  1。农药品种风险监测。(1)农药中有害杂质与监测方法的建立:杂质标准品合成,每种杂质5万元;农药标准品制备,每种标准品1万元;杂质检测每个样品0.2万。(2)作物影响及抗性监测:田间抗性监测,每个农药每省设5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1.1万元;后茬作物影响,每个农药每省设6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1.5万元。(3)作物残留风险监测:每种农药作物组合设4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7万元。(4)环境风险监测:土壤及水中农药残留实地监测,每个监测点3万元。

  2。农药安全性综合评价。监测试验数据汇总15万元;农药环境安全性评价所需水文、地理、气象、耕作等方面基础数据收集20万元;农药安全性评价程序与方法研制30万元;农药风险管理效益分析及管理措施拟定20万元。

  3。农药安全使用培训。开展农药安全使用培训和高风险农药宣传100万元,出版农药安全使用培训材料30万元。

  三、申报条件与程序

  (一)申报条件

  1。农药品种风险监测的项目单位。申请承担农药品种风险监测任务的项目单位,应当为熟悉农药登记管理和使用情况,具有相应风险监测技术条件的省级以上农药检定或农业科研、教学机构。对承担农药安全性监测与评价项目的单位给予优先考虑。

  2。农药安全性综合评价的项目单位。申请承担农药安全性综合评价任务的项目单位,应当为熟悉国内农药登记、使用情况,具备农药安全性风险评价技术条件和能力的国家级农药检定机构、科研、教学单位。

  3。农药安全使用培训的项目单位。申请承担农药安全使用培训的项目单位,应当为熟悉农药使用情况,具有农药推广经验的省级以上农药检定机构或农技推广部门。对承担农药安全性监测与评价项目的单位给予优先考虑。

  (二)申报程序。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组织指导项目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附后,可从中国种植业信息网(www.zzys.gov.cn)“栏目导航”滚动条下载),并将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3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pmd@agri.gov.cn">pmd@agri.gov.cn

  联系电话: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处  刘亚萍、李友顺 010-59192810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23-1:

2011年农药安全性监测与评价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项目单位:省级以上农药检定、植物保护、科研、教学单位。

  主管部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项目任务来由(背景):说明有关农药登记、生产、使用情况,近年来农药风险监测、评价开展情况,国家相关政策要求,项目解决的突出问题。

  年度目标和预期效益:根据项目指南所确立的项目总目标,合理确立相应项目的目标。说明相应的监测或药害事故处置、安全性评价的种类、数量、内容及考核指标;预测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项目内容及金额:针对项目监测或药害事故处置、安全性评价等不同方面确定具体内容,并根据内容任务、支出标准匡算项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规模不突破2010年交通费预算规模。

  时间进度:按月说明相应试验、检测,调查、评价,技术培训,项目监督检查、实施效果评价和验收等的工作进度,有关工作可以采交互式的方式安排。

  涉及的相关单位及参与事项:项目合作单位,以及项目合作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农药安全性监测与评价项目)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

家庭的补助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计 生产补贴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
                                             
                                             
                                             
                                             
                                             
合  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24: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项目,一是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规违禁添加行为,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确保无重大生鲜乳质量安全事故。二是力争按期实现《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确立的生鲜乳生产标准化,收购站管理规范化,奶牛规模化养殖进一步提升的目标。三是进一步完善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的监测与执法机制,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项目内容

  2011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项目主要开展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重点地区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生乳》国家标准质量安全指标摸底监测、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应急方法制定、《生乳》国家标准宣传和培训、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调研和监督检查7项内容。

  (一)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主要由各省的质检机构,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对所在省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实施定期抽检,并检查“两证一单”,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由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及时依法查处。

  (二)重点地区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

  以奶牛主产省为重点,不预先告知抽查单位、检查时间和地点的情况下,采取突击抽检的办法对生鲜乳收购站进行监督抽查。

  (三)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

  以奶牛主产省的奶畜养殖场和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对从各种渠道了解到存在潜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因素进行摸底监测。

  (四)《生乳》国家标准质量安全指标摸底监测

  针对《生乳》国家标准中的各项指标进行摸底监测,掌握生鲜乳质量安全状况,定期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评估,选择风险性较大的安全指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执法监测。

  (五)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应急方法制定

  重点针对外源脂肪物质、保鲜防腐物质、外源增稠物质等缺乏现成检测标准和成熟检测方法的指标,组织研究适合监督抽查和现场检测的应急方法。

  (六)《生乳》国家标准宣传和培训

  围绕《生乳》国家标准宣贯,组织编印《生乳》国家标准简明知识手册和宣传挂图;组织开展生鲜乳生产收购专职岗位技能培训,重点培训科学饲养、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疫病防治等内容;开展《生乳》国家标准培训及检测方法培训。

  (七)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调研和监督检查

  围绕健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推进第三方检测、开展生鲜乳收购站联网监控、提高质量安全预警能力等开展专题调研。《生乳》国标贯彻情况的督导检查、奶牛养殖与生鲜乳收购环节的督导检查,督促各地限期完成《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规定的任务。

  三、实施区域

  2011年项目在北京等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重点为奶牛主产省(区、市)。

  四、申报范围与资金使用方向

  (一)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重点地区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生乳》国家标准质量安全指标摸底监测,原则上由承担过2010年生鲜乳监测计划任务的单位(通过农业部审查认可和国家计量认证)承担。重点地区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由部级质检中心跨省突击抽检。

  (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应急方法制定工作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具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研究和开发基础的单位承担。

  (三)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调研、《生乳》国标宣贯、生鲜乳生产收购专职岗位技能培训等任务,由具有技术推广体系的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奶业协会、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等单位承担。

  (四)开展《生乳》国家标准以及标准中相关指标检测方法的培训,由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等单位承担。

  五、申报要求

  请各任务承担单位紧密结合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参照2010年的任务量和支出标准,提出本单位2011年的具体工作任务,合理测算经费需求。

  六、申报程序

  各有关单位请按照项目申报材料文本要求编写申报书,填写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以上材料要求一式3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10年10月15日前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奶业管理办公室。B3nzzd@agri.gov.cn">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nzzd@agri.gov.cn">nzzd@agri.gov.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农业部畜牧业司奶业管理办公室  郭利亚

  电  话:010-59191546

  传  真:010-59191533

  

  附件24-1:

2011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1.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

  2.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主管部门(单位)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1份。

  3.“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科研教学单位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单位和组织。

  4.“项目内容”要细化,明确分项金额,并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一致。

  5.“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的科目及金额,须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所列明细科目汇总填写;测算不发生的费用,不填写其科目及金额。

  6.“收款单位”应写本单位在银行所开户头的全称;“开户银行”应写“××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账号”数字间一般没有空格或横杠。期间账户变更,应及时告知。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万元

单    位 合 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电费 办公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内容1)
(项目内容2)
(项目内容3)
 
合  计

  注:2011年度申请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额度不得高于2010年度下达交通费额度。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25:

饲料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1年,以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保障饲料和养殖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通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执法检查、案件查处、评价试验、企业信息管理、检测技术研究、执法培训等工作,建立饲料及饲料原料质量安全隐患发现机制,完善《饲料添加剂品种使用规范》等饲料行业管理规范,增强饲料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危害性因素检测技术水平,提升应对突发饲料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和基层饲料管理部门执法能力。

  二、项目内容

  (一)开展饲料安全监测

  针对饲料原料中重金属、三聚氰胺、孔雀石绿等危害饲料和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的物质,组织开展饲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开展饲料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广泛收集国内外、行业内外相关安全、技术信息,对于危害饲料安全的物质进行抽样监测和摸底调查,为安全评价和监管提供基础参考数据。

  (二)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查处饲料质量安全案件。针对我部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和举报投诉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组织开展调查处理。针对跨省、突发饲料安全事件增多的情况,加强对跨省饲料安全和突发饲料安全事件处置协调工作。

  2.饲料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抽查。针对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不同产品类别,组织专家和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对生产企业进行跨省交叉检查。

  3.更新完善饲料行政许可管理信息。收集、整理饲料生产企业信息,维护更新全国饲料行政许可信息系统。

  4.加强执法培训和宣传。大力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正案宣贯,组织饲料管理部门进行执法培训。

  (三)开展饲料安全性评价

  1.继续组织编制《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对于已经批准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收集整理国内外研究数据,并结合试验结果确定其在适用动物上的推荐用量和安全限量。

  2.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中潜在危害物质安全评价。根据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各种潜在危害物质,结合抽样监测和摸底调查情况,选择品种进行安全性评价,提出评价报告和有关政策建议。

  (四)组织开展饲料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研究。

  针对我国饲料及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如违禁药物、非法添加物和潜在污染物等)监管工作需要,进行检测方法研究、现有检测技术改进、快速检测仪器应用、检测技术汇编和检测技术培训等工作。

  三、实施区域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重点为饲料生产和养殖业重点地区。

  四、申报范围与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农业部直属相关事业单位、省(部)级饲料主管部门、省(部)级饲料质量质检机构、国家饲料质检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及相关饲料安全性试验机构。

  (一)饲料安全监测工作由部直属相关事业单位和省(部)级饲料质量质检机构承担。资金主要用于饲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测,收集国内外相关饲料质量安全和技术信息,开展潜在危害饲料安全物质摸底调查等。

  (二)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由部直属相关事业单位和各省级饲料主管部门承担。资金主要用于饲料质量安全案件查处,饲料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抽查,饲料生产企业和质量安全信息收集、整理、录入及执法培训和宣传等。

  (三)饲料及其原料安全性评价工作由部直属相关事业单位、中国农业大学及公布的饲料评价机构等单位承担。资金主要用于《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编制、潜在危害物质安全评价等。

  (四)饲料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研究工作由国家饲料质检中心和省(部)级饲料质量质检机构承担。资金主要用于检测方法研究、检测技术改进、检测技术汇编和检测技术培训等。

  请各相关单位参照2010年所承担的任务量测算。

  五、申报程序

  各有关单位请按照项目申报材料文本要求编写申报书,填写项目支出经济分类明细表,材料要求一式3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10年10月15日前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饲料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xmjslch@agri.gov.cn">xmjslch@agri.gov.cn">xmjslch@agri.gov.cn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农业部畜牧业司饲料处  李大鹏

  联系电话:010-59193306, 010-59192848(传真)


  附件25-1:

2011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1.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

  2.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主管部门(单位)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1份。

  3.“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教学单位、农资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单位和组织。

  4.“项目内容”要细化,明确分项金额,并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一致。

  5.“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的科目及金额,须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所列明细科目汇总填写;测算不发生的费用,不填写其科目及金额。

  6.“收款单位”应写本单位在银行所开户头的全称;“开户银行”应写“××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账号”数字间一般没有空格或横杠。期间账户变更,应及时告知。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万元

单    位 合 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电费 办公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它商品和服务性支出 专用设备购置
(项目内容1)  
(项目内容2)  
(项目内容3)  
   
 
合计  

  注:2011年度申请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额度不得高于2010年度下达的交通费额度。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XX银行XX省XX市XX县(区)分行(支行)XX营业部(分理处)或XX省XX市XX县(区)XX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26:

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强种畜禽生产监督管理,推动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逐步建立全面、准确的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提高种畜禽质量安全水平,科学指导养殖户使用畜禽良种,提高养殖效益和畜牧业持续发展能力,有效履行畜牧法赋予的种畜禽质量监管职责。

  二、项目内容

  (一)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依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种畜禽质量检测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对企业生产销售的种猪、蛋种鸡、肉种鸡的生产性能进行测定。

  (二)种牛种猪精液质量检测。依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种畜禽质量检测机构,对种牛冷冻精液和种猪常温精液的质量进行检测。

  (三)依法加强种畜禽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宣传和技术培训。

  三、实施区域

  (一)在全国选择部分种畜禽企业开展种猪、蛋种鸡、肉种鸡生产性能测定。

  (二)在国家奶牛、肉牛和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省,选择部分项目县开展种牛冷冻精液和种猪常温精液质量检测。

  四、资金使用方向

  (一)蛋种鸡、肉种鸡抽样(种猪由被检企业送样),生产性能测定和数据分析等。

  (二)种牛冷冻精液和种猪常温精液抽样、质量检测和数据分析等。

  (三)支持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差旅、会议、资料、培训、宣传等费用。

  五、申报条件和数量

  (一)申报单位是国家认证认可的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测机构。

  (二)申报单位要结合2010年项目任务及本单位开展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实际能力,提出2011年的承担任务。

  六、申报程序

  拟承担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的单位应填写“2011年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我部。

  七、有关要求

  (一)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方法,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填写“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二)项目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于2010年10月15日前报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1份),抄送全国畜牧总站(1份)。

  八、联系方式

  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

  联 系 人:邓兴照

  联系电话:010-59192823

  电子邮件:xmsxmch@agri.gov.cn">xmsxmch@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100125)

  全国畜牧总站牧业发展处

  联 系 人:王志刚

  联系电话:010-59194622

  电子邮件:myc@caaa.cn">myc@caaa.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100125)

  附件26-1:

2011年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1.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

  2.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主管部门(单位)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1份。

  3.“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教学单位、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单位和组织。

  4.“项目内容”要细化,明确分项金额,并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一致。

  5.“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的科目及金额,须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所列明细科目汇总填写;测算不发生的费用,不填写其科目及金额。

  6.“收款单位”应写本单位在银行所开户头的全称;“开户银行”应写“××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账号”数字间一般没有空格或横杠。期间账户变更,应及时告知。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护)

专用

材料

委托

业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  计                                

  注:2011年度申请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额度不得高于2010年度下达的交通费额度。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27:

兽药安全监管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建立完善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强化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提高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兽药行业整体水平,促进兽药行业健康发展,满足动物疫病防控需要。

  二、项目内容

  (一)兽药行业统计调查

  具体内容:兽药行业调查,统计软件编制,数据统计分析,行业发展年度报告编制。

  申报单位:中国动物保健品协会。

  (二)兽药安全监管及信息收集

  具体内容:兽药行政许可前期核查,兽药行业治理整顿及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跨省违法案件查处等。

  申报单位:31个省级兽医主管部门。

  (三)兽药安全试验及风险评估

  具体内容:兽药安全风险评估,兽药突发事件处理及检验检测。

  申报单位:国家兽药安全评价实验室。

  (四)动物细菌耐药性检测及诊断试剂评价

  具体内容:动物细菌耐药性监测,重大动物疫病诊断试剂适用性评价。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辽宁、上海、四川、广东等省(市)兽药监察所。

  (五)兽药安全监管和兽药GMP检查验收

  具体内容:兽药GMP现场检查验收及飞行检查;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技术审查;重大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兽药注册现场核查;兽用生物制品质量调查和再评价;兽药及兽药残留检测标准物质制备;兽医器械质量检测及普查;兽药检测技术及监管工作培训;兽药监管综合效益评估方法研究;兽药生产经营状况调研;常用兽药使用情况调查研究;全国兽药监察工作会议召开;兽药产品监管信息系统建设。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

  三、实施区域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四、资金使用方向

  购置仪器、设备、试剂药品、实验室耗材、专用材料以及委托服务;工作中发生的咨询、印刷、水费、电费、邮电、差旅、维护、租赁、燃料、劳务等费用;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开展培训、会议等所需费用。

  五、申报程序

  拟承担项目的单位应填写“2011年兽药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审核,并以厅(委、局)财(计财)字号文件报我部;部属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直接报我部。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项目申报,严格审核把关。

  (二)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方法,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填写“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和“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

  (三)项目申报材料实行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双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2份于2010年10月15日前报农业部兽医局;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兽医局综合处。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农业部兽医局综合处   康京丽

  联系电话:010-591928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100125)

  E-mail:syjzhc@agri.gov.cn">syjzhc@agri.gov.cn


  附件27-1:

2011兽药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填报单位:                                      
项目编码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水电费 办公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支出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28: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增加抽样数量,扩大监测范围,强化阳性样品执法;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渔民的质量安全意识,规范养殖生产行为,增强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能力;优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完善监管制度,提升监管水平,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促进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保持市场消费,增加渔民收入。

  二、项目内容和申报条件

  (一)贝类等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

  继续在沿海贝类主产区开展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每个样品检测6-8项指标(包括重金属、微生物和贝类毒素等),检测经费(包括样品处理、标准物质、试剂等耗材购置、仪器维护等,下同)不超过2000元/样品,抽样费(包括样品购置费、抽样过程中的差旅费、交通费、车船租用费、工作用餐等,下同)不超过500元/样品。

  项目申报范围:沿海贝类主产区内有关国家级、部级和省(市)级水产品质检中心,且必须具有与承担贝类等水产品监测任务相适应的承检能力、范围、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项目规模由各质检中心和地方渔业主管部门根据所在区域的实际需要申报,但原则上一个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域的监测资金规模不超过30万元。

  (二)贝类养殖区域划型和管理

  在贝类主产区继续开展贝类养殖区划型和管理,包括监测数据汇总分析、编制划型图,开展污染源调查、产地准出和临时性关闭污染区域试点,迎接国外卫生检查,强化执法监管等。

  项目申报范围:沿海贝类主产区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每个项目承担单位申报的项目资金规模为10—30万元。

  (三)产地水产品中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督抽查

  在全国范围内,针对重点水产品开展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督抽查,监控的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喹乙醇代谢物等禁用药物,甲基睾丸酮、己烯雌酚等激素类。根据检测指标不同,抽样、检测费用约2120元/样品,其中抽样费不超过500元/样品,检测费约1620元/样品。

  项目申报范围:国家级、部级和省(市)级水产品质检中心,且必须具有与承担水产品监测任务相适应的承检能力、范围、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每个项目承担单位申报的项目资金规模为10—40万元。

  (四)重点水产药物代谢规律研究

  针对当前存在隐患较多、问题较为严重的水产品用药情况,选择对虾、草鱼、鲆鱼、鳜鱼、鳗鱼、河蟹、斑点叉尾鮰等重点养殖品种,开展从水产苗种培育到成鱼上市阶段的药物代谢规律研究。

  项目申报范围:具有与承担水产品养殖、监测、危害分析等任务相适应的实验能力、范围、人员和仪器设备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单位,按照产品品种和药物类别申报,每个品种、每种药物的项目资金规模为10-20万元。

  (五)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贝类等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360余批次。每个样品检测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甲基睾酮等指标,检测经费2000元/样品,抽样费500元/样品。

  项目申报范围:国家级和省、部级水产品质检中心,且必须具有与承担水产苗种监测任务相适应的承检能力、范围、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每个单位申报检测任务不少于50批次。

  (六)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技术支撑项目

  主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培训、相关法规和制度追踪、检测能力培训及考核、质量安全相关技术研究、加工及贸易情况跟踪研究、相关宣传等工作。

  项目申报范围:有工作基础的从事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部直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有关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科研、推广、教学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每个项目申请资金规模控制在25万元以内。

  三、申报程序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以上要求抓紧填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地方单位的申报材料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我部渔业局4份,部直属单位、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等将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我部渔业局。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bofplan@yahoo.com.cn">bofplan@yahoo.com.cnbofplan@agri.gov.cn">bofplan@agri.gov.cn">bofplan@agri.gov.cn。项目申报有关问题可与我部渔业局计划财务处和市场与加工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计划财务处  黄建光  010-59192926

  市场与加工处  郭云峰  朱亚平  010-59192927(2925)


  附件28-1: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合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电费 办公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
材料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专用燃料费 劳务费 委托
业务费
                                 
                                 
                                 
                                 
                                 
                                 
                                 
                                 
                                 
合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29:

渔政管理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强化我国对专属经济区、双边渔业协定水域、北部湾、西沙、南沙、涉朝涉韩等敏感水域、公海、大江大湖及边境等水域的渔政执法管理工作,促进渔业执法管理能力建设,为有效实施中韩、中日、中越、中俄等渔业协定,开展海洋伏季休渔和长江珠江禁渔管理,整治电炸毒鱼、电脉冲等非法捕捞行为,查处外国非法侵渔渔船,达到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减少涉外渔业事件发生,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渔业资源生态环境,提高渔船船员素质进而增加渔民捕捞产量和收入的目标,树立我国负责任渔业大国形象,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二、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

  (一)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执法检查,维护三个协定水域渔业秩序,在西沙、北部湾、南沙、涉韩涉朝敏感水域、台浅渔场等重点海域开展监管行动。开展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组织护渔行动,维护海上作业秩序;查处非法进入我国专属经济区的外籍渔船;根据双边渔业协定,与周边国家在相关水域开展联合执法;对协定水域作业的我国渔船进行现场监督管理;组织渔政船与海警艇在北部湾我国管辖海域开展渔业海上联合监管,组织渔政船开展西沙海域监管;在南沙海域开展护渔行动。组织渔政船在韩方特定水域西侧海域开展巡航检查,并在朝韩半岛局势紧张时期进一步加强管理,防止我国渔船进入敏感水域捕捞。开展针对电脉冲作业等禁用渔具渔法的专项整治,开展海洋捕捞渔具调查,进行可用渔具标准研究。

  (二)开展海洋、内陆及边境水域渔政管理和资源管理。海洋伏季休渔和长江春禁、珠江禁渔期间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行动,以及对伏休期间违规的异地和外籍渔船进行扣港处理,并抽调海区局和沿江省市渔政船组成长江特编渔政船队巡航执法,组织内陆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开展珠江流域禁渔期管理、边境水域渔业和资源管理。

  (三)开展渔船渔港和船员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十二五”渔船控制制度,强化渔船、渔港和捕捞许可管理,加快推进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建设,加强渔船船名标识规范化管理,推进渔船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加大渔业安全监管力度,完善渔船、渔港和船员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建设。

  (四)执行双边、多边渔业协定和公海渔业管理。参加协定有关会议、谈判及磋商等,开展中外执法交流及相关渔政执法,参加中韩、中日海事谈判和相关涉外渔业事件处理。对我国远洋渔船派驻观察员、对远洋渔船船位进行检测、配合海关总署等部门进行进口渔获产品合法证书查验工作,执行多边协定,开展公海渔业管理。

  (五)加强依法行政和渔业执法能力建设。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和渔业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加强渔政培训并为合格人员换发渔业行政执法证,推进渔业执法文书和制服的规范化管理;通过《渔业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及立法调研工作,编印综合性材料、文件、年鉴等,研究渔业管理和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建议,开展渔业保险和小额金融服务管理课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提高渔政执法信息化、自动化水平,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工作宣传。

  三、实施区域

  主要为《渔业法》中涉及的海洋和江河、湖泊等水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所规定的我国专属经济区水域;中日、中韩、中越协定水域;西沙、北部湾、南沙、涉韩涉朝敏感水域、台浅渔场等重点海域;内陆及边境水域;我国远洋渔船作业水域,包括多边协定水域、公海以及其他渔业水域。项目申报范围:农业部海区渔政局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及其所属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部直属单位,科研院校和社会团体等。

  四、申报条件和资金补助标准

  (一)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执法检查,维护三个协定水域渔业秩序,在西沙、北部湾、南沙、涉韩涉朝敏感水域、台浅渔场等重点海域开展监管行动。由被抽调参加国家组织的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管理及海上统一执法行动,以及执行国家组织的西沙等重点海域监管任务的地方渔政船所在渔政机构申报。

  (二)海洋、内陆及边境水域渔政管理和资源管理。被抽调力量参加国家组织的海洋伏季休渔、长江珠江禁渔等大流域执法管理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被抽调力量参加国家组织的打击电炸毒鱼和清理有害渔具专项行动,及边境水域管理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

  (三)渔船渔港和船员管理工作。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直属单位、有相关工作基础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等单位进行申报。

  (四)执行双边、多边渔业协定和公海渔业管理。由从事双边、多边渔业协定及公海渔业研究,协助我部开展双边、多边协定执行及公海渔业管理的科研院校和社会团体等单位进行申报。

  (五)加强依法行政和渔政执法能力建设。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科研院校、社会团体和部属单位等进行申报。

  我部将根据项目申报条件,结合以往项目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具体的项目经费。

  五、申报程序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根据以上要求抓紧组织有关单位填制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报农业部渔业局4份;部直属单位、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等单位根据以上要求直接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农业部渔业局。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bofplan@yahoo.com.cn_">bofplan@yahoo.com.cn">bofplan@yahoo.com.cnbofplan@agri.gov.cn">bofplan@agri.gov.cn

  六、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要详细说明项目预期目标、项目主要内容和经费测算、时间进度安排,承担过该项目的单位要详细说明以往项目执行情况,并按要求填报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项目申报时遇到问题可与我部渔业局计划财务处联系。

  联系人:黄建光

  电话:010-59192926


  附件29-1:

2011年渔政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
小计





办公




(护)






专用
材料
专用燃料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

委托
业务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计 生产
补贴
                                         
                                         
                                         
                                         
                                         
                                         
                                         
合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30:

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经费(农业信息预警)

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本着夯实基础、稳步推进的原则,依托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现有农业信息体系基础,进一步完善农业信息采集体系,提升农业信息采集水平,全面提高信息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农业监测预警系统、信息发布与服务系统,推动完善农业市场热点快速报送机制,加快构建中国农业展望和强农惠农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的研究分析平台,提升服务宏观决策和引导微观生产经营的水平。2011年农业信息预警项目的重点是:强化各类农业信息采集体系建设,根据产业布局和产品布局合理调整信息采集基点,调整调查频度,提高数据质量,构建涵盖种植意向、生产进度、投入产出和市场动态的信息采集体系,并大力加强应急信息采集体系建设;做好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分析,拓展信息发布内容和形式,及时发现趋势性、苗头性市场异动,加强农产品市场重大热点问题研究,积极推进中国农业展望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农业综合统计与意向调查。根据我部现有调查制度要求,按时完成有关定期报表,掌握生产意向及生产进度信息。

  (二)农产品成本调查。强化成本调查体系建设,加强对基层调查员的指导培训与工作保障;根据农作物生长季节特性灵活调查有关投入和收益信息,提升成本收益调查对国家政策的支撑能力。

  (三)农产品价格调查。构建常规调查与应急调查相互补充的物价调查系统,提升现有农业物价基点调查工作水平,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批发市场信息采集力度,扩大采集覆盖面,提升数据的代表性。

  (四)农产品市场监测分析与综合会商。开展粮食、棉花、油料、糖料等重点农产品月度监测,准确把握农产品市场动态,搭建18个品种监测分析平台;立足我部多元化的分析研判体系,运用定性与定量方法,定期开展农业农村经济形势综合会商,加快构建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格局。

  (五)农业市场热点快速报送。进一步完善农业市场热点快速报送机制,及时捕捉市场热点和发现苗头性、突发性问题,提高农业部门应对市场异动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六)信息发布与服务。按照《农业部经济信息发布日历》制度,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建立固定发布窗口,及时发布农业监测预警信息,努力扩大信息覆盖面,面向政府、企业、农户提供服务。

  (七)中国农业展望。加强基础数据采集利用,进一步完善中国农业展望模型,形成月度报告、年度报告、专题报告等系列农业展望产品,开展农业展望部际会商。

  三、实施区域

  各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业务支撑单位,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

  四、资金使用方向

  资金应用于开展农业信息预警工作所发生的各种交通、差旅、会议、培训和调查补助等支出。

  五、申报条件

  1.承担农业部监测预警工作任务的各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

  2.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

  3.农业监测预警工作业务支撑单位及有关科研院所。

  六、有关要求

  1.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开展农业信息预警工作所必备的人员、机构、制度等条件,能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各实施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程序组织申报,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管。

  3.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方向,不得挪用、截留、挤占,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

  七、申报程序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项目申报要求及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组织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以财(计财)字文件统一报送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3份,同时发送81scsxxc@agri.gov.cn">电子邮件至scsxxc@agri.gov.cn">scsxxc@agri.gov.cn

  联系电话: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信息统计处010-59191532,59191563。

  农业部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30-1:

2011年农业农村资源等监测统计经费

(农业信息预警)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1.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

  2.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主管部门(单位)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

  3.项目单位留存1份,主管部门(单位)留存1份,其余按照申报要求报送。

  4.“项目内容”要细化,明确分项金额,并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一致。

  5.“不良记录”包括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6.“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教学单位、农资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单位和组织。

  7.“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的科目及金额,须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所列明细科目汇总填写;测算不发生的费用,不填写其科目及金额。

  8.“收款单位”应写本单位在银行所开户头的全称;“开户银行”应写“××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账号”数字间一般没有空格或横杠。期间账户变更,应及时告知。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和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及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备注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有关科目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邮电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内容1)                              
(项目内容2)                              
(项目内容3)                              
                               
                               
合  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意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账户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31:

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经费(农情调度)

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开展农情调度,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种植业生产动态(包括种植意向、面积落实、苗情长势、灾害影响、产量趋势等)信息,为有关领导掌握情况、判断形势、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为加强生产管理和过程控制,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稳定发展提供支撑。

  二、项目内容

  一是开展农情调度。按《农情调度月历》完成粮棉油糖等农作物生产动态、农业灾害及其影响等农情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及时反映生产动态、重大灾情和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开展农情会商。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作物面积、长势、灾害影响、产量趋势等进行分析预测和会商研究。

  三是开展农情信息定点采集。组织500个农情基点县,建立固定监测点,开展主要农作物面积、苗情、灾情、产量等信息进行定点采集、统计汇总、对比分析和信息上报。

  四是开展灾情评估。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组织有关专家,深入重灾区开展田间调查,就灾害对产量、品质的影响进行实地监测和分析评估,为科学判断生产形势提供依据。

  五是开展县级种植业数据库建设试点。选择5-10个粮棉油糖主产省(区、市),每省组织20个县(市)农情机构,按照农业部的统一格式和要求,录入历年种植业生产有关统计数据,建立数据库。

  六是开展业务培训和信息交流。组织农情调度业务和综合分析能力培训,开展信息技术与工作经验交流。

  三、实施区域及项目单位条件

  项目实施地域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00个农情信息基点县。

  省级农情部门组织本省农情调度、基点县信息采集、农情专家会商、灾害分析评估、业务培训与信息交流等工作。

  国家级农情会商和灾害影响评估工作由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国家级科研、教学等单位申报。参与实施过本项目的单位优先选择。

  四、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情信息采集(包括定点监测和抽样调查)所需的人工和材料费用补贴,农情信息整理、分析、会商研究以及灾害影响评估所需的差旅、会议和专家咨询等费用,种植业生产数据库建设和农情调度网络系统安全监管和日常维护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软件)等费用,农情人员业务培训与信息交流等费用。

  五、申报程序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组织指导项目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附后,可从中国种植业信息网(www.zzys.gov.cn)“栏目导航”滚动条下载),并将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3份),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nqdd00@agri.gov.cn">nqdd00@agri.gov.cn

  联系电话: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情信息处  李好  010-5919328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31-1:

2011年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经费

(农情调度)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计 生产补贴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
                                             
                                             
                                             
                                             
                                             
合  计                                            
























  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得突破2010年交通费核定规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32:

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经费

(农业遥感监测与评价)项目指南

  农业遥感技术处于现代信息技术前沿,经过多年的业务化运行,农业遥感监测与评价项目通过快速准确收集农业生产、农业资源和农业灾害等方面信息,实现了信息收集和分析定时、定量、定位,并具有不受人为干扰、客观性强的特点,监测精度已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目前,通过与常规统计调查手段相结合,共同构成现代立体型农业信息采集处理分析系统,成为农业生产、管理和宏观决策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信息来源,为农业生产管理和宏观决策提供了大量及时准确的信息与高质量服务,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年度目标

  2011年,继续推进农业遥感业务化运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业遥感监测的技术标准和规程,强化数据质量控制和监督,提高农业遥感监测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可靠性和权威性。在提高监测精度和实现监测过程自动化程度的基础上,定期监测全国土壤墒情和农作物长势,不定期监测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准确预测2011年全国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棉花播种面积、长势、墒情、单产、总产量变化情况以及甘蔗、油菜种植面积变化情况,开展东北大豆/玉米种植面积本底调查,为农业宏观决策提供实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二、主要内容

  2011年农业遥感监测与评价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九项:

  1.收获前完成全国水稻(包括早稻、中稻和一季晚稻、双季晚稻)、小麦(冬小麦、春小麦)、玉米、大豆和棉花种植面积、产量的遥感监测和预报。

  2.收获前完成全国甘蔗、油菜种植面积变化情况的遥感监测。

  3.全国五大作物(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棉花)长势遥感监测,每隔15天监测一次;单产遥感监测,每个月监测一次。

  4.全国耕地土壤墒情遥感监测,每隔15天监测一次。

  5.开展东北大豆/玉米种植面积本底调查。

  6.草原和农用地等农业资源变化遥感监测。

  7.地面网点县监测,每15天进行一次数据采集和上报。

  8.不定期开展重大农业 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影响监测,并提供相关分析报告。

  9. 农作物遥感重大技术攻关研究。

  三、实施地域和单位范围

  (一)实施地域

  全国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棉花五大作物主产区,以及甘蔗、油菜主产区。

  (二)实施单位

  农业部遥感应用中心、各分部、区域分中心、有关省(区、市)农业资源区划部门。

  四、资金使用方向与项目单位

  1.五大作物(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棉花)面积、长势、墒情、产量以及甘蔗与油菜种植面积监测,草原长势、产草量与草畜平衡监测,根据情况适时开展东北及内蒙古东四盟大豆/玉米本底调查。监测范围覆盖我国粮食主要产区及主要牧区,资金主要用于地面样方调查、数据接收与处理、遥感图像和其他有关数据购置、遥感图像解译、模型构置和分析、模型分析、数据汇总分析与报告编写等。本项工作分别由农业部遥感应用中心应用部(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或研究部(中国农科院资源区划所)牵头,太原分中心、成都分中心、哈尔滨分中心、南京分中心、呼和浩特分中心、南宁分中心、合肥分中心、郑州分中心、兰州分中心、武汉分中心、乌鲁木齐分中心等11家单位参加。

  2.地面网点县监测。组织200个国家级地面样方监测网点县,定期开展土壤墒情、作物长势、灾害的地面调查和测量工作,并及时上报与汇总分析,为遥感监测提供地面实测信息。资金主要用于野外数据采集与分析。本项工作由200个地面网点县所在的26个省(区)农业区划办和农业部遥感应用中心应用部承担。

  3.农作物遥感重大技术攻关研究。

  4.项目管理、遥感工作座谈会。

  五、申报程序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组织指导项目单位抓紧填制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电子版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网站(http://www.moa.gov.cn)政务区财政公开专栏下载),并将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材料(盖章后)统一报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1份),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jhskfch@agri.gov.cn">jhskfch@agri.gov.cn。联系电话: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资源区划与开发处 胡华浪 010-59192527,59192569(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32-1:

2011年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经费

(农业遥感监测与评价)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1.各单位资金规模暂按2010年执行规模掌握,农作物种植面积本底调查任务及经费,根据情况,由分部及相关分中心承担。

  2.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

  3.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主管部门(单位)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

  4.“项目内容”要细化,明确分项金额,并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一致。

  5.“不良记录”包括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6.“相关单位”主要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农业部遥感应用中心、各分部、各分中心以、省级农业资源区划部门等单位和组织。

  7.“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的科目及金额,须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所列明细科目汇总填写;测算不发生的费用,不填写其科目及金额。

  8.“收款单位”应写本单位在银行所开户头的全称;“开户银行”应写“××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账号”数字间一般没有空格或横杠。期间账户变更,应及时告知。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专用燃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专用设备购置
                                       
                                       
                                       
                                       
                                       
合计                                      

  1.印刷费:项目有关报告、材料等印刷支出。

  2.咨询费:反映因项目实施而开展的专家咨询所需要的支出。

  3.水费:反映因项目业务监测需要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电费:反映因项目业务监测需要支付的电费支出。

  5.邮电费:反映因项目业务监测需要支出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6.差旅费:反映项目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

  7.维修(护)费:反映项目业务需要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于维护费用。

  8.租赁费:项目实施所必须租赁的仪器及设备等发生的费用。

  9.会议费:反映因业务需要召开会议支出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0.培训费:指为项目实施所开展的技术人员培训支出。

  11.专用材料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购买的卫星数据、气象数据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发生的费用。

  12.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项目业务监测工作的车辆及其他设施的油料支出。

  13.劳务费:指临时聘用人员所发生的劳务支出。

  14.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第三方开展数据采集、加工处理及其他业务而支付的费用。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因项目业务监测需要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监测损坏农作物的补偿费等。

  17.其他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费):反映项目突发性设备损坏而临时购买有关急需的设备、配件等的支出。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33:

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经费(草原监测)

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获取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草原灾害状况、草原生态保护工程实施情况及效果监测评价,形成各类报告、图件、数据库及信息系统,进一步推进草原监测工作的系统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为草原保护建设的规划与决策,实现草原的合理永续利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服务。

  二、项目内容

  2011年,继续开展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草原灾害监测预警、草原工程效益监测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

  获取草原资源和生态状况及动态变化信息,评价草原质量,预报合理载畜量,编制年度草原监测报告,开展草原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监测技术支撑与服务。开展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有关基础工作。

  (二)草原灾害监测预警

  开展草原虫害监测预警、草原鼠害监测预警、草原毒害草监测预警和牧草病害监测预警工作,开展草原鼠虫害长期观测点野外调查等。及时了解和掌握灾害状况,进行灾害发生趋势预测分析,及时指导草原救灾。

  (三)草原工程效益监测

  开展草原生态保护工程检查指导。包括开展草原禁牧休牧、草原承包、基本草原划定等有关工作,开展草原生态保护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开展种草绿化宣传等工作。开展草原生态保护工程效果监测。包括组织省级协作单位对国家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风沙源治理工程、西南岩溶地区草原石漠化等工程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分析与评价。开展草原保护建设工程长期观测点野外监测。

  三、实施区域

  项目实施区域为全国主要草原分布区域。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3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四、申报范围和资金使用方向

  (一)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草原灾害监测预警、草原工程效益监测等工作主要由农业部畜牧业司、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全国畜牧总站承担。

  (二)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草原灾害监测预警、草原工程效益监测中的样地监测、牧户家畜补饲调查、定位监测点监测等工作由河北省草原监理监测站、山西省草原站、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所、辽宁省草原监理站、吉林省草原管理总站、黑龙江草原饲料中心实验站、安徽省草业监理总站、江西省畜牧技术推广站、山东省畜牧总站、河南省草原监理中心、湖北省草地监理(测)站、湖南省草地监理站、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重庆市草原监理站、四川省草原工作总站、贵州省草原监理站、云南省草山饲料工作站、西藏自治区草原监理站、陕西省草原工作站、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青海省草原监理站、宁夏草原工作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总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24家单位承担。

  五、申报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参照2010年所承担的任务量测算。具体标准如下:

  (一)有关省级草原监测机构请严格按照本省区承担的样地调查和牧户家畜补饲调查数量申请经费。承担监测样地超过400个的省区申请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承担监测样地在200(含)—400(不含)个之间的省区,申请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3万元;承担监测样地少于200个的省区,申请经费原则上不超过9万元。

  (二)承担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效益监测地面调查的单位请按照每个县1.6万元的标准申请经费;承担草原保护建设工程长期定位监测的单位请按照每个监测点2万元的标准申请经费;承担草原生产力旬度动态监测的单位请按照每个监测点4万元的标准申请经费;承担草原鼠虫害长期定位监测的单位请按照每个监测点1万元的标准申请经费。

  (三)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全国畜牧总站应严格按照预算申请经费并编制项目申报材料。

  六、申报程序

  请有关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编写申报书,填写项目支出经济分类明细表,申报文件及项目申报材料以财(计财)字文件,于2010年10月15日前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草原处。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农业部畜牧业司草原处  罗健

  联系电话:010-59193204


  附件33-1

  

  

2011年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

(草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万元

单    位 合 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电费 办公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它商品和服务性支出

(项目内容1)
(项目内容2)
(项目内容3)
 

合计

  注:2011年度申请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额度不得高于2010年度下达的交通费额度。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34:

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经费

(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原则,紧密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建设的战略目标,以电话、电视、电脑为基本建设框架,采取统分结合、因地制宜的方式,完善服务功能,开发整合信息资源,制定出台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共享交换和长效监管机制。项目建设由农业部进行统筹,以全国省级农业部门为重点,加强部省之间的联系互动,着力提升农业信息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重点在部、省两级农业主管部门实施。在中央本级包括:开展农业部网站与省级网站之间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工作,同时建立完善“三电合一”公用数据库和信息分类、数据采集与交换标准,开发建立部级手机短信服务系统,并组织开展部属单位网站与部级网站整合工作。在省级包括:建设电话语音及手机短信服务系统、本地个性化数据库,整合规范省级政府农业部门网络平台,实现与农业部网站的资源互补、功能对接。

  具体实施内容包括:一是建设12316手机短信服务系统。整合各类语音电话服务号码,重点推广12316农业公益服务统一专用号码的使用,在完善语音服务系统的同时,重点开发12316短信服务系统,省级购置安装所需设备和软件,主要包括信息机、数据库软件等;开发手机短信服务系统,功能包括信息发送、信息定制、信息和图片接收、群组分类、权限划分、统计分析等方面。部级短信服务系统,重点开展短信采集、信息分类、短信交换和短信发布等功能建设。同时,开发建立共享接口,与省级短信系统对接。二是整合电脑网络系统。主要开展农业信息网站整合,规范网站的建设,促进网站的有序发展。省级项目单位在已有农业信息网站的基础上,按标准规范进行整合,实现与部级网站的农业信息资源的共享。部级制定农业信息化标准、网站建设标准等,综合各省网站和部属相关单位网站内容,建成农业信息网站群,形成全国农业综合信息服务的窗口平台。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11年“三电合一”项目的单位具体条件为:

  1.申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基础较好,具有良好信息化工作制度,工作及网络体系完善,人员及技术支撑能力强。

  3.申报省级项目的单位还需已在全省开通农业公益性服务电话12316,运行机制健全,热线运行良好。

  (二)申报数量

  根据项目资金及整体安排,承担部相关司局信息化工作任务的部级直属单位均可申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申报。获得农业部2010年“三电合一”项目的省级单位不再申报。

  (三)资金补助标准和使用方向

  部级直属单位申请资金规模一般为20万元,主要投向手机短信服务系统开发及网站整合工作;省级项目单位申请资金规模一般为70万元,主要投向手机短信服务系统、省级网站整合、标准制定、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提供电话语音咨询、专家远程解答服务、手机短信服务、信息资源整合、制作电视节目等。

  三、申报程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项目指南,组织项目单位填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统一报送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2份),81scsxxc@agri.gov.cn">同时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xxc@agri.gov.cn">xxc@agri.gov.cn。省级主管部门应在申报文件中统一说明本省“三电合一”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各部属单位申报需经主管司局审核后报送,报送内容及方式同上。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编:100125

  电话:010-59191508,59191507


  附件34-1:

2011年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经费

(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电费 邮电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信息网络构建 专用设备购置
                                     
                                     
                                     
                                     
                                     
                                     
                                     
合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35:

蛋鸡和肉鸡生产统计监测

生鲜乳生产和收购统计监测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1年蛋鸡和肉鸡生产统计监测,生鲜乳生产和收购统计监测项目拟继续强化蛋肉鸡养殖户生产成本效益监测,规范祖代鸡场、父母代种鸡场、蛋鸡孵化场、大规模的商品代蛋鸡和肉鸡养殖场监测;继续完善全国生鲜乳收购站监测月报制度;加强数据采集上报系统建设和信息采集人员培训。

  二、项目内容

  (一)重点企业(养殖场)跟踪监测

  继续对36个蛋鸡和白羽肉鸡的祖代鸡场进行全面监测,对365个父母代种鸡场(蛋鸡场265个、黄羽肉鸡场50个、白羽肉鸡场50个)进行重点监测,对60个蛋鸡孵化场进行定点监测,对1500个较大规模的商品代蛋鸡和肉鸡养殖场进行定点监测,建立月报制度,由企业(养殖场)采集数据,直接通过网络上报中央数据库。

  (二)村级畜禽生产监测

  在100个鸡蛋生产重点监测县和50个肉鸡生产重点监测县,选取750个行政村作为直报式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由村级信息采集员每月按期采集监测数据,交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录入并上报中央数据库。

  (三)定点农户畜禽生产与成本收益监测

  在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中选取2250户农户作为畜禽生产与成本收益监测农户,由村级信息采集员每月向监测农户采集监测数据并交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录入并上报中央数据库。

  (四)全国生鲜乳收购站月度监测

  对全国范围内所有生鲜乳收购站建立月度监测制度,主要监测内容包括生鲜乳收购站的基本情况、生鲜乳购销情况、购销价格情况等。

  (五)监测数据核查

  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月度数据上报的审核及每年本辖区内5%监测点的实地核查工作,县级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自查工作,保证年内对本县全部监测点开展实地核查。在省县两级主管部门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农业部数据核查工作组每年对5%-10%的监测点进行实地抽查。

  (六)信息采集人员培训

  继续强化省级、县级、村级信息采集人员、生鲜乳收购站和重点监测企业信息采集人员培训,使有关信息采集人员切实领会农业部畜牧业统计监测管理办法,统一对数据指标的理解,掌握规范的定点监测信息采集方法,熟练掌握监测软件平台。

  三、实施区域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监测范围包括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四、申报范围及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申报范围包括省级畜牧部门、农业部相关事业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等技术支撑单位,以及中国畜牧业协会和中国奶业协会等行业协会。

  (一)信息采集、上报等工作由省及省以下部门承担。资金主要用于:固定监测点信息采集工作(包括固定监测点畜禽生产和效益、数据录入、上报等),以及部分数据的省级汇总处理分析、形势调研、数据核查和省级以下统计员培训等。

  (二)中央数据处理分析工作主要由农业部各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以及数据分析和核查专家组承担。资金主要用于:固定监测点和跟踪企业数据汇总处理分析、生产形势调研和会商、数据核查、其他渠道信息采集和中央数据库维护更新、省级和重点县级统计员培训等工作。

  五、申报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参照2010年的任务量,测算2011年资金需求。具体标准如下:

  ——省级信息处理和培训费用按本省所承担的监测点数量和任务测算。

  ——村级信息采集人员劳务费原则上不超过2800元/年。

  ——定点户信息采集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元/年。

  ——父母代种鸡场、大规模商品代蛋肉鸡场监测点的信息采集费原则上不超过1200元/年。

  ——生鲜乳收购站监测经费按本省(区、市)的数量测算,每个生鲜乳收购站信息调查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0元/年。

  六、申报程序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项目申报要求及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组织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将申报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以财(计财)字文件,每份材料一式3份,于10月15日前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监测分析处。

  七、联系方式

  农业部畜牧业司     张亚伟  电话:010-59193245

  朱增勇  电话:010-59193268

  附件35-1

2011年蛋鸡和肉鸡生产统计监测,生鲜乳生产和收购统计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1.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

  2.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主管部门(单位)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1份。

  3.“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教学单位、农资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单位和组织。

  4.“项目内容”要细化,明确分项金额,并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一致。

  5.“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的科目及金额,须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所列明细科目汇总填写;测算不发生的费用,不填写其科目及金额。

  6.“收款单位”应写本单位在银行所开户头的全称;“开户银行”应写“××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账号”数字间一般没有空格或横杠。期间账户变更,应及时告知。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分项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相关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和设备条件、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承担同类项目情况

  (四)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蛋鸡和肉鸡生产统计监测,生鲜乳生产和收购统计监测项目)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有关科目
印刷费 咨询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内容1)
(项目内容2)
(项目内容3)
……
合计

  注:2011年度申请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额度不得高于2010年度下达交通费额度。


  1.印刷费:项目有关报告、报表、材料、年鉴等印刷支出。

  2.咨询费:为项目实施而开展的专家咨询所需要的支出。

  3.邮电费:指项目实施中由于邮寄材料、报告、年鉴等发生的邮寄费,以及数据采集、上报、催报和处理过程中发生的电话费(含手机通讯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差旅费:项目承担人员出差的差旅支出。

  5.维修(护)费:指中央数据库维护更新费用,以及数据上报专用计算机维修费用。

  6.租赁费:指中央数据库专用通讯网络及其他设备的租赁费用,此项仅限部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部本级技术支撑单位等项目承担单位申报。

  7.会议费:项目实施中召开会议的支出。

  8.培训费:指各级统计员培训的支出。

  9.劳务费:项目实施中支付给信息采集人员和定点监测农户以获取项目数据的劳务费用,以及数据核查和数据处理、调研过程中临时雇用人员所发生的劳务支出。

  10.委托业务费: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此项仅限部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部本级技术支撑单位等项目承担单位申报。

  1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项目实施中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指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但现在无法预知的其他费用支出,控制在经费总额的15%以内。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XX银行XX省XX市XX县(区)分行(支行)XX营业部(分理处)或XX省XX市XX县(区)XX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36:

生猪等畜禽产品信息监测统计

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了解、掌握畜牧业经济运行状况,完善畜牧业生产和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强化监测预警能力,提高畜牧业统计监测预警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畜牧主管部门科学调控和指导生产的信息体系,更好地满足各级畜牧主管部门宏观决策和指导生产需要。

  (二)具体目标

  健全生猪、肉牛和奶牛的定点户畜禽生产成本效益监测系统;强化重点企业生产、加工情况监测;改进全国畜产品和饲料集贸市场价格监测;规范现行省级畜牧和饲料生产年报统计监测;完善网络软件直报系统,加强分析预警和信息发布;进一步开展畜牧业统计监测预警体系省部共建活动。

  二、项目内容

  (一)百场(厂)千村万户畜禽生产和效益定点监测

  1。重点企业(养殖场)跟踪监测

  继续监测270个饲料生产重点企业,实施月报制度,由企业(养殖场)采集数据,直接通过网络上报中央数据库。

  2。村级畜禽生产监测

  在200个生猪生产重点监测县、50个奶牛生产重点监测县和50个肉牛重点监测县中,选取2500个行政村作为直报式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由村级信息采集员每月按期采集监测数据,交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录入并上报中央数据库。

  3。定点农户畜禽生产与成本收益监测

  在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中选取7500户农户作为畜禽生产与成本收益监测农户,由村级信息采集员每月向监测农户采集监测数据并交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录入并上报中央数据库。

  (二)畜产品和饲料价格定点监测

  采集470个固定价格监测点生猪、家禽、牛羊、饲料等产品价格的集贸市场价格,实行周报制度,价格信息直接上报中央数据库。

  (三)省级畜禽、饲料生产年度全面监测

  切实强化《畜牧业生产及畜牧专业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和《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执行,由省级畜牧、饲料部门审核数据后上报农业部,同时完成年度形势分析报告。

  (四)监测数据核查和形势分析

  1。监测数据核查

  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月度数据上报的审核及每年本辖区内5%监测点的实地核查工作,县级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自查工作,保证年内对本县全部监测点开展实地核查。在省县两级主管部门核查工作基础上,农业部数据核查工作组每年对5%-10%的监测点进行实地抽查。

  2。生产形势分析与会商

  根据监测数据,农业部数据分析专家组分别对生猪、奶牛、肉牛等畜禽品种和饲料生产形势进行跟踪分析,协助形成月度、半年和年度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同时,逐步构建完善预警模型和各种决策参数体系。

  (五)信息采集人员培训

  继续强化省级、县级、村级统计员和重点监测企业信息采集人员培训,使各级统计人员切实领会农业部畜牧业统计监测管理办法,统一对数据指标的理解,掌握规范的定点监测信息采集方法,熟练掌握监测软件平台。

  (六)开展畜牧业统计监测预警体系省部共建活动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省(区、市)畜牧业统计监测和信息预警实施方案,在农业部定点监测的基础上,继续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品种,完善省级统计监测预警体系。

  三、实施区域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监测范围包括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四、申报范围与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申报范围包括省级畜牧部门、农业部相关事业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等技术支撑单位,以及中国畜牧业协会和中国奶业协会等行业协会。

  (一)农业部畜禽生产和畜产品价格动态监测的信息采集、上报等工作由省及省以下部门承担。资金主要用于:固定监测点信息采集工作(包括固定监测点畜禽生产和效益数据采集、畜产品价格信息采集、数据录入、上报等),以及部分数据的省级汇总处理分析、形势调研、数据核查和省级以下统计员培训、省部共建软件平台开发等。

  (二)中央数据处理分析工作主要由农业部各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以及数据分析和核查专家组承担。资金主要用于:固定监测点和跟踪企业数据汇总处理分析、生产形势调研和会商、数据核查、其他渠道信息采集和中央数据库维护更新、省级和重点县统计员培训等工作。

  五、申报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参照2010年的任务量,测算2011年资金需求。具体标准如下:

  ——省级信息处理和培训费用按本省所承担的监测点数量和任务测算。

  ——省级饲料监测调查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年。

  ——生猪、奶牛和肉牛生产定点监测县调查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年。

  ——生猪、奶牛和肉牛生产定点监测村信息采集人员劳务费原则上不超过2800元/年。

  ——生猪、奶牛和肉牛定点监测户信息采集费原则上不超过100元/年。

  ——畜产品价格定点监测县调查经费原则上不超过0.5万元/年。

  六、申报程序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项目申报要求及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组织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将申报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以财(计财)字文件,每份材料一式3份,于10月15日前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监测分析处。

  七、联系方式

  农业部畜牧业司     张亚伟  电话:010-59193245

  朱增勇  电话:010-59193268

  附件36-1

2011年生猪等畜禽产品信息监测统计

项目实施方案

(基本格式)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1.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

  2.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主管部门(单位)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1份。

  3.“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教学单位、农资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单位和组织。

  4.“项目内容”要细化,明确分项金额,并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一致。

  5.“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的科目及金额,须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所列明细科目汇总填写;测算不发生的费用,不填写其科目及金额。

  6.“收款单位”应写本单位在银行所开户头的全称;“开户银行”应写“××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账号”数字间一般没有空格或横杠。期间账户变更,应及时告知。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分项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相关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和设备条件、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承担同类项目情况

  (四)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生猪等畜禽产品信息监测统计项目)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有关科目
印刷费 咨询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内容1)
(项目内容2)
(项目内容3)
……
合计

  注:2011年度申请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额度不得高于2010年度下达交通费额度。


  1.印刷费:项目有关报告、报表、材料、年鉴等印刷支出。

  2.咨询费:为项目实施而开展的专家咨询所需要的支出。

  3.邮电费:指项目实施中由于邮寄材料、报告、年鉴等发生的邮寄费,以及数据采集、上报、催报和处理过程中发生的电话费(含手机通讯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差旅费:项目承担人员出差的差旅支出。

  5.维修(护)费:指中央数据库维护更新费用,以及数据上报专用计算机维修费用。

  6.租赁费:指中央数据库专用通讯网络及其他设备的租赁费用,此项仅限部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部本级技术支撑单位等项目承担单位申报。

  7.会议费:项目实施中召开会议的支出。

  8.培训费:指各级统计员培训的支出。

  9.劳务费:项目实施中支付给信息采集人员和定点监测农户以获取项目数据的劳务费用,以及数据核查和数据处理、调研过程中临时雇用人员所发生的劳务支出。

  10.委托业务费: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此项仅限部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部本级技术支撑单位等项目承担单位申报。

  1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项目实施中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指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但现在无法预知的其他费用支出,控制在经费总额的15%以内。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XX银行XX省XX市XX县(区)分行(支行)XX营业部(分理处)或XX省XX市XX县(区)XX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37:

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1年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紧紧围绕服务国内农业发展和国家外交需要,通过加大参与多双边农业磋商谈判力度,维护国内农业安全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实施农业贸易促进行动和农业“走出去”战略,促进农民增收,提高主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深化和扩大农业技术交流,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技术、管理经验和优良的动植物种质资源,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业竞争力增强;通过落实国家领导人出访后续行动,积极推进多双边合作机制框架内的农业合作项目,增强我国农业在周边地区和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力,为国家总体外交服务;通过强化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水平。

  二、项目内容

  (一)落实领导人有关出访后续行动或对外承诺。在亚洲、非洲、拉美、南太岛国及东欧有关国家,开展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实施亚洲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继续支持有关企业在亚洲相关国家建设10个优质高产农作物示范田。其中:境外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具体资助数额将根据预算规模、项目建设性质(前期准备、新建、续建)、项目审核情况、以前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等综合确定,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可行性研究,选派专家出国费、劳务费,并对境外示范用种子以及农用生产资料进行补助;亚洲国家优质高产农作物示范田建设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对示范田所用种子以及农用生产资料进行补助。

  (二)开展部级多双边农业合作机制确定的活动。举办或出席多双边农业合作机制会议,并根据合作协议和计划,开展优良动植物种质资源和先进农业技术、设备引进,对农业部引进的外资外援项目进行配套,与有关发达国家、新兴大国共同建立联合实验室、农业技术合作平台,建设农业合作园区,开展农业“走出去”有关前期工作。开展跨境动植物疫病联防联控,加强与毗邻周边国家在跨境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的合作,在境外建设动物疫病、稻飞虱、蝗虫联防联控体系,包括建立联合监测站和观测点等。其中,优良动植物种质资源和先进农业技术、设备引进及引进外资外援项目配套,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对引进优良动植物种质资源、先进农业技术和设备进行补助,对引进外资外援项目技术示范所需的农用生产资料进行补助,对项目区农民进行培训;开展跨境动植物疫病联防联控,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具体资助数额将根据预算规模、项目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审核情况、以前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等综合确定,经费主要用于建设联合监测站,开展联合调研和疫情信息交流,对外人员培训和专家指导。举办或出席多双边农业合作机制会议以及机制下的专家、技术人员派遣,所需出国费、会议费、劳务费、经济补偿等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测算。

  (三)开展多双边农业磋商谈判。重点支持农业部有关单位开展《国际食品法典》、《国际植物保护公约》、《鹿特丹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履约,世界贸易组织(WTO)农业谈判、渔业谈判、贸易争端解决谈判、动植物检疫措施磋商以及自贸区谈判,开展WTO和自贸区谈判方案研究和贸易政策分析等,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出国参加谈判或重要国际会议、开展谈判支持研究并召开有关会议等。项目所需出国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测算。

  (四)实施农产品贸易促进行动。重点支持农业部直属单位和有关省份组织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加重大国际农业展览,在境外举办我国优势农产品或技术推介活动等。重点支持10个贸易促进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具体资助数额将根据预算规模、项目审核情况、以前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等综合确定。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展览工作人员出国费、展会宣传、展位费、公共布展、展会公务活动以及展品运输、检验检疫费用补助。

  (五)开展农业技术合作与技术援助。重点支持农业部直属单位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合作。优先推动与“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秘书处的合作项目,执行“南南合作”项目、埃塞职教项目配套,开展重点国家农业合作基础研究。为亚洲、非洲、拉美及南太岛国等有关发展中国家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经费主要用于选拔与培训“南南合作”项目外派人员和职教老师,为外派人员购买保险及对派人单位实施经济补偿,“南南合作”项目日常管理,举办有关会议或培训,开展课题研究等。项目所需出国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保险费以及对派人单位经济补偿,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测算。

  (六)加强国际合作工作基础建设。重点支持农业部直属单位开展国际合作系统能力建设、农业国际合作重大热点问题研究,并加强农业外事宣传、项目监督检查和管理。项目所需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宣传费和劳务费等,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测算。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所申报专业领域的相关资质、技术水平、设备条件和管理能力。

  (二)长期从事外事外经业务的单位优先考虑。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项目指南,组织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10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文件以财(计财)字号文件报送农业部国际合作司(一式3份),并抄送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1份),同时登陆农业对外经济合作网(www.fecc.agri.gov.cn)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项目申报材料。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地方单位申报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由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送项目实施方案。

  联 系 人: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经合一处  廉卫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农展北路55号 邮编:100125

  电   话:010-59194155

  传    真:010-59194332


  附件37-1:

2011年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 (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 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项目名称 商品和服务支出 资本性支出
办公费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邮电费 差旅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专业设备
购置
基础设施
建设
     
     
     
     
     
     
     
     
     
合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XX银行XX省XX市XX县(区)分行(支行) XX营业部(分理处)或XX省XX市XX县(区) XX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38:

渔业生产损失救助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本项目以渔业海难救助补助、渔业安全通信网维护、渔船安全救生设备配备补助、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配备补助、组织渔民职业安全培训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主要内容。通过项目实施,提高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减少和避免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渔民自救、互救能力明显增强,提高渔业海难事故救助成功率,使渔业安全通信保障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为建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和构建“平安渔业”奠定基础。

  二、项目支持方向和筛选原则

  对上一年度(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参与海上人命救助的渔船、渔业行政执法船艇、组织救助单位,按其发挥作用大小和实际经费支出或经济损失情况进行适当补助,并对本年度(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在海难救助中表现突出、挽回重大损失的渔业船舶给予补助或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海洋渔船配备气胀式救生筏和AIS设备予以补助;对沿海渔区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工作、渔民安全生产培训、渔船渔港安全管理和制度建设予以补助。

  对14个短波岸台和78个超短波岸台提供维护;继续选择试点省对配备新型船载渔用对讲机进行补助。

  三、申报条件和经费支出内容

  (一)渔业海难救助补助

  1。申报条件。渔船和渔业行政执法船艇申报海难救助补助经费,须由相关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按规定及时录入“渔业水上安全事故和海难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在《渔业海难救助季报》上刊有其救助事例,并有事故发生时的值班记录。海区渔政局和省级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申报海难救助补助经费,须在上一年度渔业海难救助工作中,积极组织渔业海难救助演练,成功处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险情,并发挥了重要组织、协调作用。

  2。经费支出范围。对参与海难救助的渔船、渔业行政执法船艇和组织救助单位进行资金补助。

  ()渔船救生筏和AIS设备配备

  1。申报条件。申请地区和单位重视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健全,措施到位;渔船为“三证”齐全并纳入“全国海洋捕捞渔船数据库”的渔船。

  2。经费支出范围。对沿海渔民购置维护渔船气胀式救生筏和AIS设备给予补助;支持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港监督机构和海区渔政局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和渔民安全生产培训。

  ()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维护

  1。申报条件。由农业部授牌的14座短波岸台和78座超短波岸台;辽宁、河北、江苏、广西“三证”齐全有效的海洋捕捞渔船。

  2。经费支出范围。对海洋安全通信网岸台维护进行补助,对近海渔业安全救助通信网新型渔用对讲机配备进行补助。

  四、申报数量和资金补助标准

  (一)渔业海难救助补助

  上年度海难救助中,重点对成功救助10人及以上的补助3-5万元;对成功救助3-9人的补助1-3万元,对成功救助1-2人及积极参与救助的予以适当补助。对遴选出的在本年度渔业海难救助中表现特别突出的渔船和渔业行政执法船艇,予以通报表扬并补助5-8万元。组织救助单位开展搜救演练和积极组织协调救助工作分别予以4-20万元补助。

  (二)渔船救生设备配备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申报渔船气胀式救生筏和AIS设备配备补助的数量。气胀式救生筏和AIS设备补助标准为其平均费用的三分之一。

  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开展渔民安全生产培训,进行渔船渔港安全管理和制度建设,由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渔港监督机构和海区局申报。

  (三)渔业安全救助网

  由农业部授牌的92个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岸台,每个岸台维护补助2-3万元。

  在辽宁、河北、江苏、广西“三证”齐全有效的海洋捕捞渔船,每艘配备1台全国近海渔业安全救助通信网新型渔用对讲机,每台补助400元。每省(区)配备不超过2000台。

  五、申报程序

  部直属单位和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省(市、区)相关单位,抓紧编制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并将申报材料报农业部渔业局4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bofplan@yahoo.com.cn">bofplan@yahoo.com.cnbofplan@agri.gov.cn">bofplan@agri.gov.cn。项目申报时遇到问题可与我部渔业局计划财务处联系。

  联系人:黄建光

  电话:010-59192926


  附件38-1:

2011年渔业生产损失救助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 对企事业单位
的补助科目
小计









(护)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专用燃料费 委托业务费 小计 生产
补助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支出
小计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合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39:

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1年将继续选择部分重点渔区开展政策性渔船全损互助保险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试点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互助运作、渔民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引导、推动渔民通过参加渔业互助保险,提高其抵御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灾后自救能力,稳定渔业生产、保障渔民生产生活。

  二、项目支持方向和筛选原则

  (一)项目支持方向

  1.保险对象

  (1)14.7千瓦以上,证书齐全有效且具适航条件的海洋机动渔船。

  (2)海洋渔民。包括海洋捕捞渔民和海水养殖渔民。

  2.保险险种

  (1)渔船全损互助保险。保险责任指渔船的船体及其附属设备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按条款规定而获得经济赔偿。

  (2)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保险责任指渔民在生产作业时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致死亡(失踪)或伤残,按条款规定而获得经济赔偿。

  (二)项目筛选原则

  按照相对集中、地方自愿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地渔船渔民数量、渔业互助保险开展情况、渔民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予以确定,鼓励地方财政给予补助资金配套。

  三、申请条件和经费支出范围

  (一)申报条件

  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助试点工作承担单位由试点区域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条件确定。承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农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

  2.具有业务规模和人员数量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设备;

  3.在试点区域配备具有熟悉渔业和精通海事的承保、理赔专职人员和财务工作人员;

  4.拥有运作成熟、渔民群众认可、符合渔业发展需要的险种、条款、费率和理赔程序;

  5.具有1000万元以上风险准备金。

  (二)经费支出范围

  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试点区域试点保险险种保费补助。

  四、实施范围和资金补助标准

  (一)实施范围

  2011年项目实施区域原则上延续2010年范围,具体为:

  1.渔船全损互助保险:辽宁省大连市,山东省青岛市、日照市,福建省福州市,广东省阳江市、珠海市、汕尾市,江苏省、海南省全省。

  2.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浙江省岱山县。

  (二)资金补助标准

  1.渔船全损互助保险:中央财政补助保费的25%。

  2.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中央财政补助保费的20%,最高补助保险金额每人10万元。

  五、申报程序

  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上述条件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实施区域的实际需要由项目承担单位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目标、实际区域的基本情况、渔业互助保险展业情况、申请经费测算、组织管理、操作程序等,并附《2011年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助试点区域基本情况及经费测算表》(见附件),一并上报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农业部渔业局4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bofplan@agri.gov.cn">bofplan@agri.gov.cn

  联系人及电话:

  计划财务处  黄建光   电话:010-59192926

  政策法规处  董少帅   电话:010-59191590

  六、有关要求

  保费补助试点工作要达到:财政补助“张榜公布、保单明示”,业务操作“通俗易懂、简便可行”,财务监督“有据可查、专项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在试点区域渔船集中地张榜公布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助政策。

  (二)各试点区域承担单位必须在向渔民出具的《渔业互助保险凭证》中明确注明应缴保费、中央财政保费补助比例(金额)、地方补助和实缴保费,并开具实缴保费收据,定期到主管部门报账。各省在实践过程中根据批准资金规模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具体落实。

  (三)各试点区域承担单位应每季度制作《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助明细表》,报送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季度组织在试点区域的渔船集中地公示渔船渔民入保和享受中央财政补助情况。

  (四)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分别于2011年7月底和2011年12月底将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向农业部渔业局、财务司报送专题报告,内容包括投保数量、投保率、风险状况、绩效评价等。

  (五)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明确相应责任。按照保单条款,需要理赔时,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保险责任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六)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项目实施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农业部将定期和不定期对项目实施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39-1:

2011年中央财政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助

试点区域基本情况及经费测算表

  补助险种:渔船全损保险                                   制表:              2010年  月   日

试点

区域

14.7千瓦以上

渔船数

2010年展业情况 预计2011年展业情况
入保

船数

总保额

(亿元)

总保费

(万元)

入保

船数

总保额

(亿元)

总保费

(万元)

中央财政

补助金额

                 
                 
                 
合  计                











  附件39-2:

2011年中央财政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助

试点区域基本情况及经费测算表

  补助险种: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                                  制表:             2010年   月   日

试点

区域

渔民

总数

2010年展业情况 预计2011年展业情况
入保

人数

平均

份数

总保额

(亿元)

总保费 入保

人数

平均

份数

总保额

(亿元)

总保费

(万元)

中央财政

补助金额

                     

  附件39-3:

2011年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
小计 生产补助
渔船全损互助保险保费补助    
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保费补助    
合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40: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项目的实施,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深入开展,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盈余分配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进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使之成为各产业领域的示范社,率先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辅导员和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提高指导部门工作水平,提高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农民的合作意识,提高专业合作社业务骨干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水平。

  二、项目内容

  2011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项目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对达到一定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补助,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二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实行“以奖代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补助项目所需条件

  (1)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满1年以上,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成员人数100人以上,其中农民成员达到80%以上。

  (2)运行机制合理。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管理等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建立了成员账户;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的比例达到60%以上。

  (3)所从事的产业应当符合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已经带动形成了当地主导产业,成员年纯收入比当地非成员农民年纯收入高出30%以上。

  (4)服务能力较强。与成员在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方面具有稳定的服务关系,实现了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培训,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认定等“四统一”服务。

  (5)主产品具有自主注册商标和产品认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志。获得中国农业名牌,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证书、著名商标证书或博览会奖项等以及产品出口获得外汇收入的,予以优先考虑。

  2.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项目所需条件

  (1)符合《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的通知》(农经发[2010]8号)的要求,是当地示范社。

  (2)所从事的产业属于粮食、棉花、油料、蔬菜、水果、茶叶、畜牧、淡水养殖、农机等产业。

  (二)补助、奖励标准和资金使用方向

  1.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补助项目标准和资金使用方向

  对每个列为补助对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20万元,重点支持粮食、油料、蔬果、茶叶、奶牛、生猪、淡水养殖等专业合作社。奖励资金重点使用方向:

  (1)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包括制订和实施生产标准与技术规程,建立生产档案、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信息系统、鲜活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

  (2)市场营销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包括开展认证升级、包装设计,品牌策划,开展品牌宣传和推介活动,在城市超市租用专门柜台直销本社产品,或者在城市兴办本社连锁直销网点,举办或参与产品展览展示等市场营销活动,购置信息设备。

  (3)开展成员标准化生产培训。对专业合作社业务辅导员和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合作社实施农业标准化的能力。

  2.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项目标准和资金使用方向

  对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30万元。奖励资金可根据合作社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经全体成员议决后,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和带头人培养等相关支出。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奖金、福利,不得用于购置高档豪华办公家具设备,不得用于旅游娱乐消费等。

  3.补助或奖励资金的5%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由省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培训计划,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理事长和至少4名相关经营管理人才到省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交流基地参加培训。

  (三)申报数量

  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补助项目,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项目数量2—3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报项目数量1—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项目,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项目数量2—3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报项目数量1—2个。各地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以上限额。

  三、申报程序

  (一)省级主管部门会同计财部门根据本指南要求,组织指导本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评审和申报工作。省级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评审和申报工作中,要充分征求和听取种植、畜牧、水产、农机、供销等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章程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在资金使用范围内,确立项目建设内容,填报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

  (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5份,经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名后,留存1份,将其余4份送当地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留存1份,将其余3份上报省(区、市)主管部门。

  (三)省级主管部门在申报数量限额内组织审核、筛选和排序,提出项目建议,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以财(计财)字文件分别报送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1份)和财务司(1份)审核。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按以上程序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报送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本社章程。

  2.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在册的成员名单。

  3.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

  4.2009年资产负债表和收益分配表。

  5. 产品注册商标证书、获得的名特优产品证书,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相应生产基地认证证书,地理标志认证证书,中国农业名牌等知名商标品牌证书,执行的生产质量安全标准文本,获得的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组织(合作社)表彰的相关文件等。

  (二)省级主管部门要按照附件的统一格式,在报送纸质文件的同时将电子文档报送至电子邮箱:hzs @nygbpx.org。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专业合作处

  邮政编码:100125       

  联 系 人: 王邱驰   刘 洋

  联系电话: 010-59191874  59193170

  附件40-1:

2011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承担“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承担执行 “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项目”的,不需填写此项)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本组织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本组织有关情况

  (一)成立和发展过程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指在本组织之外所从事的职业及职务,如农技中心主任、农技推广员、公司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农民或农民所办企业代表等)

  (三)注册登记部门和时间,成员人数和分布

  (四)本组织业务范围

  (五)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产业发展情况

  (六)本组织在其他方面的优势(指认证、奖励、地方政府扶持等)

  (七)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住址或工作单位 在本组织中的职务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差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
                                 
                                 
                                 
                                 
                                 
                                 
                                 
                                 
                                 
合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见

 

  本组织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县级主管

部门意见

 

  经认真审核,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申报材料内容客观真实。同意推荐申报。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主管

部门意见

 

  经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同意推荐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项目。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收款单位:(本组织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备注

 

  

  附件40-2: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本情况表

申报单位全称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 手机号码
成员人数 网站网址
注册登记部门 产品商标名称
注册登记时间 主要业务范围
成员出资总额

(万元)

主要服务内容
从事何种

产品加工

分类     包装    加工    贮藏    运输 
产品主要

销往地区

本县   本地市    本省    省外    境外 
基地、产品获得

何种认证

获得哪级

名牌产品

是否制定实施

生产质量标准

是否从事

营销活动

2009年底

资产总额(万元)

出资情况 出资人数
2009年经营服务总收入(万元) 货币出资

  金额(元)

2009年可分配

盈余总额(万元)

非货币出资金额(元)
2009年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盈余总额(万元) 2009年出资分红总额(万元)
收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全称 账号
申报单位所在地

县级主管部门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表中有 符号的项目,请在 上打


  附件40-3:

2011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省级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申请金额 项目建设内容 备注
           
           
           
           
           
           
           
           

  附件41:

农业产业化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支持龙头企业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选拔培养一批龙头企业负责人,提升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人才支撑。项目安排坚持效益优先、突出重点、集中扶持、科学公正的原则。

  二、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

  根据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围绕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重点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开展生产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中介服务组织+农户”试点进行扶持,对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进行补助。项目资金使用方向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A类: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由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每个项目补助资金约80万元,主要用于:对粮食、油料、水果、蔬菜及特色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重点补助其在基地建设中帮助农民引进改良和推广新品种、购买农业生产资料以及开展农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费用;对畜禽产品、水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重点补助其在基地建设中建造或改造圈舍、池塘以及开展疫病防治等方面的费用。

  B类:龙头企业+中介服务组织+农户试点

  项目由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每个项目补助资金约60万元。对由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的、联结企业与农户的中介服务组织(合作经济组织),重点补助其帮助农民进行农产品集中销售、运输、仓储以及开展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费用。

  龙头企业要严格按照A类和B类项目的补助资金限额进行申报,不得超报。

  C类: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

  2011年,农业部负责组织培训1500名左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具体培训工作委托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承担,培训教材由北京师范大学统一编印并寄送到各省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各省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培训计划,组织申报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项目。每个项目补助资金10-15万元,用于培训龙头企业负责人50名左右。培训可采取集中授课、学习研讨、观摩考察等形式,努力造就一支了解农业政策、精通经营管理、富有社会责任、掌握服务农户技能的高素质的龙头企业负责人队伍。

  A类和B类项目由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按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申报范围,筛选1-3个项目上报。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只能申报1个C类项目。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A类和B类项目由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向当地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编制《2011年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当地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上报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在充分征求种植、畜牧、水产等产业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申报要求对项目进行筛选,提出审核意见。

  2.C类项目由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负责申报,并认真编制2011年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材料,研究制定具体培训方案。

  3.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将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项目申报材料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各2份,报送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9193163@163.com

  4.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对项目申报情况负责。农业产业化项目实施期为1年,由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负责跟踪监督和检查验收,并于2011年底前上报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联系电话:010-59193163(兼传真)

  联 系 人:康志华


  附件41-1:

2011年农业产业化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省级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二、项目单位情况

  (一)投资方及企业生产经营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三、当地主管部门情况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
小计 印刷费 劳务费 差旅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委托业务费 租赁费 专用材料费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
                       
                       
合计

  

  注:1.A类和B类项目允许列支以下科目:印刷费、培训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如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专用设备购置。

  2.C类项目允许列支以下科目:印刷费、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当地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41-2:

2011年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省级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项目任务 申请资金

(万元)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1                
2                
3                

  注:1.项目名称:分别填写A类、B类或C类。

  2.项目单位:A类和B类项目填写龙头企业全称,C类项目填写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全称。

  3.项目任务:填写申请资金的各项支出内容及具体金额。

  4.开户行、收款单位、账号应与项目申报材料填报的一致,做到准确、详细。


  附件42:

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在全国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示范、农村能源综合技术示范、第二代生物燃料技术开发与示范、农村能源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农村能源行业管理平台建设等五方面工作,进一步加大农村能源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试点示范和推广力度,加快秸秆综合利用、生物燃料技术示范、规划类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加强农村能源管理、推广和服务能力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节能减排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做出贡献。

  二、项目内容

  (一)农村能源综合技术开发与示范

  1.农村沼气技术开发与示范。一是农村户用沼气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示范对比研究;二是大中型沼气多能互补增温保温关键技术研究集成;三是中小型沼气工程罐装设备开发;四是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沼气试点远程监测系统开发;五是大中型沼气工程定型设计、标准图集和标准定额研究;六是液态和固态沼肥加工设备研制、沼肥对樱桃等农作物增产提质的研究示范;七是青海等高寒地区沼气高效生产和使用示范研究;八是开展农村沼气集中联片建设和奖补方式研究、国内外沼气罐装提纯工艺技术比较研究、农村沼气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作用研究、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试点项目可行性、经济性评价等。

  2.高效低排炉灶炕推广。重点推广高效低排节能炉具、省柴节煤灶、节能炕。一是开展高效低排放炉具研发和推广,二是省柴节煤灶升级换代研发,三是开发并推广商品化新型轻体移动式节能炕等。

  3.农村小型太阳能和风能利用技术示范推广。重点在太阳能和风能资源丰富的边远、缺能、贫困地区,以村户为单位,推广太阳灶、太阳能热水器、户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小风电和风光互补系统等。

  (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示范

  1.秸秆炭气联产示范村建设。依托我国自主研发的秸秆综合利用设备,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在全国选取3个行政村,以村为基本单位,开展秸秆成型燃料生产、秸秆活性炭制取、村民秸秆气供给、采暖炉配送四位一体的秸秆炭气联产示范村建设,使示范村秸秆利用量达到50%以上,秸秆在现有基础上增值50%以上,示范村农户秸秆气使用率达到50%以上,为大面积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探索有效模式等。

  2.秸秆生态循环农业工程模式研究。探索循环利用模式和运行管理机制,研究补助方式,提出政策建议。召开全国秸秆生态循环农业工程现场经验交流会等。

  3.开展秸秆成型燃料替代燃煤烘干农产品技术示范,探索不同技术和设备烘干粮食、水果蔬菜等农产品的有效模式,促进节能减排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增效等。

  4.开展秸秆沼气工程原料收储运和后续管理模式研究等。

  (三)生物燃料技术开发与示范

  1.秸秆纤维素乙醇技术开发与示范。选择国内生产开发实力强的科研单位与企业开展合作研发和试点示范,加快推进产业化等。

  2.废弃油脂转化生物柴油研究示范。总结废弃油脂转化生物柴油引进设备示范推广的经验,扩大推广范围等。

  3.燃料乙醇专用能源作物资源评价。以甘薯、甜高粱、菊芋、海藻等能源作物为重点,分析生产燃料乙醇潜力和对增加农民收入的作用等。

  4.藻类植物生产生物能源研究与示范。以水面或池塘、废弃地、盐碱地、河流海滩等养殖的藻类为原料,生产沼气、乙醇和生物柴油,探索藻类植物生产生物能源和开发猪牛饲料的有效模式等。

  (四)农村沼气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

  1.农村沼气部分省PCDM项目开发示范。成立由重要碳减排机构、农村能源行业协会、部分省地县农村能源管理人员、有关科研单位、沼气用户代表参加的农村沼气PCDM项目开发工作团队,搭建农村沼气部分省PCDM项目开发工作平台。主要是开展项目开发前期调研、制定项目商务合同、配合碳减排机构开发PCDM项目和向国家发改委报送相关文件,配合国际机构开展项目审查等。

  2.举办农村沼气PCDM项目开发研讨会。邀请国内外相关专家和学者,对项目开发中遇到的技术、政策和操作问题及时进行研讨,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意见和建议,为项目顺利开发提供依据等。

  3.举办农村沼气PCDM项目培训会。对PCDM项目开发涉及的省地县农村能源管理和技术人员、部分沼气用户开展培训,规范项目操作,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等。

  (五)农村能源行业管理平台

  1.行业统计与信息系统建设。一是完善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软件,优化统计调查、分析和核校的整体解决方案,完成《2010年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资料》汇总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农村能源供给与消费情况抽样统计调查试点工作;三是做好生态家园网站的运行维护工作;四是开展农村沼气项目财务管理等。

  2.农村能源行业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一是开展农村能源龙头企业和重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检查评估,加强诚信建设;二是开展大中型沼气设计和建设资质调研,下发加强资质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文件;三是开展农村沼气建设与使用考核评价,将考核评价与项目安排挂钩;四是开展乡村服务网点十大模式研究,提出促进“十二五”期间服务体系健康运行的政策建议。五是开展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质量综合评价等。

  3.农村能源质量标准。一是充分发挥即将成立的沼气标委会的作用,完善农村沼气标准体系;二是大力开展农村能源标准宣贯工作;三是对有关项目和产品质量开展检查等。

  4.宣传工作。一是制作有关秸秆能源化利用的科普读物;二是大力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宣传;三是继续做好《农村可再生能源及生态环境动态》和《新能源产业》等杂志和媒体的宣传工作等。

  5.培训工作。一是与阳光工程培训相结合,大力组织开展农村能源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二是举办大培训、大回访暨沼气物管员高技能人才培训班;三是举办全国秸秆炭气联产综合利用现场经验交流会暨技术骨干培训班;四是举办毕节地区开展沼气管护和综合利用技术骨干培训班等。

  三、实施区域

  按项目的不同内容,因地制宜地选择实施区域:

  1.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示范,重点选择秸秆资源丰富的地区开展示范工作;

  2.农村能源综合技术开发与示范,拟在全国范围内择优布点;

  3.生物燃料技术开发与示范,依托有关科研机构和有实力的企业联合开展研发和试点示范;

  4.农村能源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依托国内外有实力的碳减排机构、有关新社会组织、科研单位、相关农村能源管理部门、沼气用户代表共同开展研究,组织申请和注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5.农村能源行业管理平台建设,主要面向农村能源研究、推广和新社会组织。

  四、资金使用方向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技术示范、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评估、专用材料和设备购置等试点示范经费;二是会议费、设计费、咨询费、劳务费等经费;三是调研、宣传、总结和验收等经费。

  五、申报条件和数量

  1.示范类项目主要面向有关省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申报,申报单位可根据本地资源条件、工作基础、发展需求等,有针对性地申报。

  2.开发、服务类项目主要面向长期从事农村能源工作的有关科研单位、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新社会组织,有关单位可根据自身优势,申报相应的项目。

  3.每个单位原则上限报1个项目。

  六、申报程序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项目申报要求,组织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以财(计财)字文件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能源生态处一式2份,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应发至:kjsnyc@126.com">kjsnyc@126.com。联系人:李少华,联系电话:010-59192909,传真:010-59193076。

  七、有关要求

  申报示范类项目的单位,应寻找合适的技术依托单位,提高试点示范推广的成功率。申报开发类项目的单位,应与推广、管理单位紧密结合,便于选择合适的示范地点,并为日后的成果转化与推广创造条件;申报服务类项目的单位,应明确服务对象或范围,积极创造条件,与被服务者良性互动。
附件42-1:

2011年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

  电子邮件: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有关科目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电费 办公费 邮电费 交通费 差旅费 维修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费 其他资本性支出
(项目内容1)                                        
(项目内容2)                                        
(项目内容3)                                        
                                         
                                         
合  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XX银行XX省XX市XX县(区)分行(支行)XX营业部(分理处)或XX省XX市XX县(区)XX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43:

  

耕地地力调查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1年完成661个2008年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的耕地地力调查评价任务,建立耕地质量数据库和矢量图件,继续推进2009年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的地力调查工作。继续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同时,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

  二、项目内容

  开展耕地地力评价、耕地质量监测、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建设和应用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耕地地力调查相关技术的宣传、培训、检查和指导等工作。

  三、实施区域和申报条件

  (一)实施区域。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申报条件。提供耕地地力调查技术支撑的部直属事业单位,已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和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并且完成了2007年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的耕地地力评价工作的省级土壤肥料事业单位,“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单位均可申报本项目。

  四、资金使用方向

  一是省级耕地地力评价。组织开展本区域内耕地地力评价工作,分区确定耕地地力评价因子,收集与整理资料,帮助项目县做好图件数字化和建立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耕地地力评价有关模型的编辑、出版报告等。

  二是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指导。开展“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技术指导与技术服务等。

  三是国家耕地质量监测点补助。国家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相关监测工作。

  四是省级开展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组织开展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补充完善耕地质量评定指标体系、省级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技术规程、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办法等,组织技术培训、研讨,开展工作调研、检查与指导等。

  五是项目组织管理与技术指导。开展耕地地力评价技术培训、交流与技术指导以及相关项目监督检查、专题调研、总结验收;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技术总结交流与指导服务;汇总发布2010年度耕地质量监测结果;继续加强国家耕地土壤样品库建设;农业部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专家指导组开展技术支撑工作。

  五、有关要求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指南,统一组织项目申报,指导项目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附后,可从中国种植业信息网(www.zzys.gov.cn)“栏目导航”滚动条下载),审核后以财(计财)字号文件报送我部种植业管理司(2份),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59193349@163.com">59193349@163.com

  联系电话:种植业管理司耕肥处 010-59193349

  传    真:010-59193347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43-1:

2011年耕地地力调查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耕地地力调查)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生产补助  

专用设备购置

                                     
                                     
                                     
                                     
                                     
申请资金总计                                    

  注:各项目单位不再列支交通费。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44:

远洋渔业资源调查和探捕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1年远洋渔业资源探捕项目继续以具开发潜力的公海渔业资源和我国主要入渔国海域的主捕鱼种为重点组织实施。通过对西北太平洋公海秋刀鱼、东南太平洋公海西部竹荚鱼、毛里塔尼亚海域竹荚鱼、西南大西洋公海变水层拖网、西北太平洋公海(北太鱿钓传统渔场以东)鱿鱼以及摩洛哥海域沙丁鱼等资源和作业方式的探捕调查,掌握目标海域和目标鱼种的渔业资源状况、开发潜力、中心渔场形成机制及适合的渔具渔法,寻求可规模化开发的后备渔场,为远洋渔业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二、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

  (一)西北太平洋公海秋刀鱼资源探捕(延续项目)。继续派出2艘专业鱿鱼钓船(须加装秋刀鱼捕捞专用设备和网具)对西北太平洋公海秋刀鱼资源进行探捕。要求每艘探捕船派出2名科研人员随船实施探捕调查、收集相关数据,探捕站点不少于40个,提交探捕专题研究报告3份以上。探捕补助经费每艘船150万元,共300万元。

  (二)东南太平洋公海西部竹荚鱼资源探捕(延续项目)。继续派1艘主捕竹荚鱼的大型拖网加工船对东南太平洋公海西部海域(现作业区域以外海域)竹荚鱼进行探捕。要求派出2名以上科研人员随船实施探捕调查、收集相关数据,探捕站点不少于45个,提交探捕专题研究报告4份以上。探捕补助经费200万元。

  (三)西南大西洋公海变水层拖网探捕(延续项目)。继续派1艘中型拖网渔船采用变水层拖网方式对西南大西洋公海(乌拉圭外海)鱿鱼和其他鱼类资源进行探捕。要求派出1名科研人员随船实施探捕调查、收集相关数据,探捕站点不少于40个、提交探捕专题研究报告3份以上。探捕补助经费100万元。

  (四)毛里塔尼亚海域竹荚鱼资源探捕(延续项目)。继续派1艘大型拖网加工船对毛里塔尼亚专属经济区内外侧大西洋竹荚鱼资源进行探捕。要求派出2名科研人员随船实施探捕调查、收集相关数据,探捕站点不少于40个、提交探捕专题研究报告3份以上。探捕补助经费150万元。

  (五)西北太平洋公海(北太鱿钓传统渔场以东)鱿鱼资源探捕。拟派2艘中型鱿鱼钓船对北太平洋公海传统鱿鱼钓渔场以东公海鱿鱼资源进行探捕。要求每艘探捕船派出2名科研人员随船实施探捕调查、收集相关数据,探捕站点不少于40个、提交探捕专题研究报告3份以上。探捕补助经费每艘船150万元,共300万元。

  (六)摩洛哥海域沙丁鱼资源探捕。拟派2艘中型拖网渔船对摩洛哥专属经济区内沙丁鱼资源进行探捕。要求每艘探捕船派出2名科研人员随船实施探捕调查、收集相关数据,探捕站点不少于40个、提交探捕专题研究报告3份以上。探捕补助经费每艘船125万元,共250万元。

  资金使用方向:探捕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探捕期间的燃油补助、探捕科研经费、探捕人员差旅费和相关补助、探捕渔船和渔具维护费、探捕仪器设备购置和维护费、探捕成果推广、相关会议费、通信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劳务支出等。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内容

  (一)申报条件: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远洋渔业企业资格并拥有适合探捕项目要求、符合远洋渔业管理规定的远洋渔船,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从业记录(财政部门或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等);探捕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具有较丰富的远洋渔业项目生产管理经验;要求与水产科研单位或水产类大学合作开展探捕。

  (二)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具体见附件)

  一是项目申报基础材料。包括申报文件、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渔船相关证书(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和配套资金承诺等。

  二是探捕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探捕渔船、探捕区域、探捕时间、探捕调查站点数量及分布、探捕路线,探捕调查方式方法、拟采取的渔具渔法、大面调查和定点调查的主要指标和内容、确定渔场形成和中心渔场位置的方式方法、目标鱼种加工和流通领域研究以及探捕成果报告等。

  三是实施探捕项目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项目组织与管理方案、与具备相应项目科研能力的科研单位或大学签订的协议(需按照本指南要求选派科研人员随船执行海上探捕任务)、探捕经费概算及配套经费承诺、项目执行的主要考核监督指标等。

  四是申报企业需对探捕补助资金部分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五是申报延续项目的企业须提交2010年探捕调查报告。

  四、申报程序

  请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将上述申报材料和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上报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各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农业部渔业局一式4份,中央企业直接报农业部渔业局。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bofplan@yahoo.com.cn">bofplan@yahoo.com.cn">bofplan@yahoo.com.cnbofplan@agri.gov.cn">bofplan@agri.gov.cn。项目申报时遇到的问题可与我部渔业局计划财务处和远洋渔业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计划财务处  黄建光    电话:010-59192926

  远洋渔业处  闫  栋    电话:010-59192922

  五、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列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出的具体范围和金额,并按列明范围和金额使用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于2012年3月底前提交探捕报告和工作总结。


  附件44-1:

2011年远洋渔业资源调查和探捕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情况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申报书主要内容:

  (一)项目综合说明

  1.项目的目的、意义

  2.国内外的发展趋势及技术水平

  3.申报单位承担本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4.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5.产业化前景的评估和展望

  (二)总体设计方案

  1.开发目标、内容

  2.关键技术及采用方法

  3.探捕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包括海域、站点、路线等)

  4.项目实施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5.时间安排和进度

  6.项目组织与管理

  7.数据、资料的收集与分析

  8.成果内容、提交方式和成果水平

  9.推广前景和市场预测

  10.最终目标及主要考核技术指标

  (三)具备的基础条件

  1.生产、管理及科研人员条件

  2.探捕渔船及设备条件

  3.相关生产及管理经验

  4.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基础工作

  (四)申报单位情况及经费保障

  1.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2.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3.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4.申报单位资信证明、企业资产负债表

  5.项目的经费概算

  6.申报单位经费配套方案及保证措施

  三、需提供的其他文件

  (一)申报企业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渔船相关证书(均为复印件,请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有效并加盖印章)

  (二)探捕渔船的相关证书

  (三)申报企业与科研单位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邮电费 差旅费 出国费 维修
(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
材料费
专用
燃料费
劳务费 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
其他交通
工具运行
维护
其他商品
和服务支出
合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45:

近海渔业资源调查管理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继续对中韩暂定措施水域和中间水域、中日暂定措施水域和北部湾等协定水域的渔业资源状况开展调查,为三个渔业协定及海域划界渔业问题的对外谈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维护我国渔业权益和渔民利益;通过开展海洋捕捞渔具渔法调查和制度完善以及海洋海岸工程建设对海洋生物资源及生态环境影响专题研究,为我国渔业结构调整、制度完善提供科学依据。

  二、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支持协定水域渔业资源重点调查、海洋捕捞渔具渔法调查和制度完善、海洋海岸工程建设对海洋生物资源及生态环境影响专题研究等项目。

  (一)协定水域渔业资源重点调查。重点针对中韩暂定措施水域、中间水域、中日暂定措施水域和北部湾等协定水域的渔业资源状况开展渔业资源调查:一是生物学调查。包括渔业资源群落结构、种类组成和主要经济种类生物学特性、数量分布、洄游规律、生物量及可捕量等;二是栖息理化环境监测。包括温度、盐度、溶解氧、pH值、无机盐等理化因子分布状况;三是基础生产力调查。包括初级生产力、浮游植物、浮游动物、鱼卵仔鱼种类组成和数量分布等。资金主要用于协定水域渔业资源调查、海域划界渔业问题研究和资源专家组工作经费。

  (二)海洋捕捞渔具渔法调查和制度完善。继续开展海洋捕捞渔具渔法调查研究,对过渡期海洋捕捞渔具进行准用性审查,明确标准和限制措施,不断补充完善海洋捕捞渔具准用目录。开展海洋捕捞渔具准用目录宣贯工作。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相关工作所需调研论证、数据收集整理、目录审查发放等经费支出。

  (三)海洋海岸工程建设对海洋生物资源及生态环境影响专题研究。一是围填海、石油开发、航道疏浚、港口码头、核电等不同类型海洋海岸工程对海洋生物资源及生态环境影响专题研究;二是海洋海岸工程建设对河口、海湾、近海、滩涂等不同类型重要渔业水域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影响专题研究;三是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要渔业水域的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研究;四是不同类型工程及不同水域适用的生物资源保护及生态修复技术研究。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相关工作所需调查、评估、监测等经费。

  三、申报条件和数量

  (一)协定水域渔业资源重点调查项目。由三个海区渔政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本级及其所属的海区研究所申报;每个协定水域资源调查项目经费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每个海域划界渔业问题研究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每个资源专家组运行及协调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二)海洋捕捞渔具渔法调查和制度完善。由农业部海区渔政局牵头,组织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及所属研究所、沿海有关省(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进行申报,每个项目补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

  (三)海洋海岸工程建设对海洋生物资源及生态环境影响专题研究。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及所属研究所、沿海有关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组织申报,每个项目补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四、申报程序

  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省(区、市)相关单位,抓紧填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并将申报材料报农业部渔业局4份。农业部海区渔政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以及大专院校根据以上要求和各自任务直接报农业部渔业局,同时,发送电子材料到:bofplan@yahoo.com.cn">bofplan@yahoo.com.cn">bofplan@yahoo.com.cnbofplan@agri.gov.cn">bofplan@agri.gov.cn。项目申报时遇到问题可与我部渔业局计划财务处和资源环保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计划财务处  黄建光   电话:010-59192926

  资源环保处  鲁泉     电话:010-59192934

  五、有关要求

  本项目实行项目申报和验收制度。当年12月底前,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将上年度所承担项目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成果上报农业部渔业局,并抄送水科院资源与环境中心。农业部渔业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水科院资源与环境中心应根据各有关单位提交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成果,负责编制完成《中国海洋渔业资源状况年报》(内部发布)及相关工作成果材料汇编。


  附件45-1:

2010年近海渔业资源调查管理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内容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邮电费 办公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46:

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1年,重点开展野生柑橘、野生枸杞、野生猕猴桃、发菜、短绒野大豆、貉藻、珊瑚菜、野生莲、金荞麦、冬虫夏草等农业野生植物物种资源进行调查与抢救性收集,收集保存农业野生植物资源1000份(次)。对已建成的106个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进行动态监测,开展野生果树、野生大豆、热带野生植物资源的抗旱、抗寒、抗病等优异性状进行鉴定评价。开展《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项目内容

  2011年物种资源保护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是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开展野生柑橘、野生枸杞、野生猕猴桃、发菜、短绒野大豆、貉藻、珊瑚菜(北沙参)、野生莲、金荞麦、冬虫夏草、雪白睡莲、革苞菊、莼菜、川藻(石蔓)、胡黄连、红花绿绒蒿、野菱、画笔菊、水韭属(所有种)、水蕨属(所有种)等农业野生植物物种的调查,建立GPS/GIS数据库。对农业野生植物资源抢救性收集和异地安全保存,主要开展野生茶树、野生桑树、野生苎麻、野生柑橘资源等重要野生植物资源的抢救性收集和异位保存。

  二是农业野生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鉴定评价。对已建成的106个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物种消长情况和生态环境变化,建立原生境保护区监测预警信息系统,保证保护区内农业野生植物正常生存繁衍。对野生果树、野生大豆、热带野生植物资源的抗旱、抗寒、抗病等优异性状进行鉴定评价。

  三是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开展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和收购、进出口审批管理;《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开展执法检查,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贯彻执行有关法律和规章情况、对破坏或威胁野生植物生长案件处理情况和对重点野生植物资源实施保护政策措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实施区域

  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农业野生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鉴定评价、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重点在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丰富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实施。

  四、资金使用方向

  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与抢救性收集资金主要用于农工业野生植物的调查、抢救性收集和保存。资金用途主要包括差旅费,标本采集和资料收集整理和信息数据库维护等。

  农业野生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鉴定评价主要用于原生境保护区内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和优异性状的鉴定评价。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专用材料购置、差旅费、专家费、分析测试费等。

  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重点是编制宣传材料,开展技术培训。资金使用方向包括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资料费、制作费、会议费等。

  五、申报条件

  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原则上由各省农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承担。

  农业野生植物资源抢救性收集保存和监测定评价原则上由中国农科院或长期从事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研究的省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承担。

  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原则上由长期从事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的部属事业单位承担。

  六、申报程序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项目申报要求及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附后),组织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44-2),将申报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以财(计财)字文件,每份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资源环境处。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方放

  联系电话:010-59193071,010-59193031(传真)


  附件46-1:

2011年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

  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有关科目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交通费 差旅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

  材料费

劳务费

  公

  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内容1)                          
(项目内容2)                          
                           
合计                          

  1.印刷费:项目有关报告、材料等印刷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2.咨询费:为项目实施而开展的专家咨询所需要的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3.交通费:项目实施所使用的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控制在国拨经费的10%以内。

  4.差旅费:指项目承担人员出差的差旅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15%以内。

  5.租赁费:项目实施所必须租赁的仪器及设备等发生的费用,控制在国拨经费的20%以内。

  6.会议费:项目实施所召开会议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25%以内。

  7.培训费:指为项目实施所开展的技术人员和农民培训等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25%以内。

  8.专用材料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购买材料、试剂药品等有关材料发生的费用,控制在国拨经费的40%以内。

  9.劳务费:指临时聘用人员所发生的劳务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10.办公费:指办公室日常管理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11.其他:指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但现在无法预知的其他费用支出,控制在国拨经费的5%以内。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47:

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及时收集、繁殖更新及编目入库农作物种质资源,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保证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安全保存和分发利用提高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

  二、项目内容

  (一)农作物种质资源目录性状鉴定、评价、编目与入长期库。对分散保存在全国各地的农作物种质资源进行抢救性整理、目录性状鉴定、编目、繁种并入国家种质库长期保存,以实现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储备利用。计划考察收集和编目入库的国内外农作物种质资源2000份;对已收集的种质资源进行目录性状鉴定、评价、编目、入长期库4000份。

  (二)库(圃)种质资源的监测、更新、复壮与分发。对库圃保存的种质资源进行保存数量、活力等监测,对数量少、活力低或生长弱的资源进行及时繁殖更新与复壮,以确保资源安全保存;建立和完善库圃种质资源分发服务系统,提升分发利用效率。计划对现存中期库、种质圃的种质资源进行繁殖更新复壮3500份和种子生活力监测5000份;向全国分发种质材料15000份次。

  (三)农作物种质资源考察收集与国外引进。继续考察收集国内边远地区的地方品种、野生资源;引进国外特有或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种质资源,进行检疫、隔离试种和繁种,并临时保存于国家种质库(圃),编纂引进资源目录,向全国公布和提供资源。

  三、申报条件及程序

  本项目申报单位为中国农科院作物所,以及近几年参与种质资源考察收集、目录性状鉴定、编目、繁殖更新、入库(圃)保存、数据库建立与分发利用、长期库种子生活力监测等工作,且有多年工作基础和条件的科研单位,包括10个国家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青海复份库和32个国家种质资源圃等有关依托单位。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组织指导项目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附后,可从中国种植业信息网(www.zzys.gov.cn)栏目导航滚动条下载),并将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我部种植业管理司(3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nyszzc@agri.gov.cn">nyszzc@agri.gov.cn

  联系方式:种植业管理司种子处   010-59193281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47-1:

2011年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
                                         
                                         
                                         
                                         
                                         
合  计                                        

  备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可超过2010年交通费预算规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附件48:

牧草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1年在广泛收集基础上,加强重点物种的补充收集,提高种质资源的遗传多样性和完整性。具体目标是完成国内收集栽培种800份,国内收集珍稀野生种1500份,国外引种及扩繁1000份,无性材料及特殊材料田间保存1000份,抗性评价1200份,评价鉴定资源圃100亩,整理入库3000份,3个基因库保存材料30000份,抽检牧草种子100份。

  二、项目内容

  (一)种质资源收集。按照《牧草种质资源搜集技术规程》和标准, 制定野外搜集计划、路线、技术方案,广泛收集和引进国内外优良牧草种质材料,在加大收集、异地保护种质材料工作力度的基础上,增强搜集保存基础手段建设,扩大收集保护范围,丰富我国遗传多样性。

  (二)评价鉴定。对收集的种质材料进行农艺性状、抗逆性、抗病性、丰产性、经济价值、遗传多样性、遗传完整性等评价鉴定,摸清资源背景,深入挖掘优异种质。

  (三)种质材料复检、入库及保存。对送交入库材料进行登记、清选、测定、干燥、包装、编号、入库保存,对基因库进行正常检修、维护,确保种质材料保存的安全性,制定可分发草种质资源名录,向科研、教学单位、企业分发种质材料、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充分发挥种质资源的效益。

  (四)生活力监测及更新繁殖。根据国际植物遗传资源委员会(IBPGR)推荐中期库5年监测期的要求,对1996年、2001年、2006年入库保存的种质材料进行生活力和数量监测,掌握每份种子的生活力状况,及时繁殖更新,防止种质材料得而复失。

  (五)编写草种质资源保护规范丛书。为规范草种质资源的收集、评价鉴定和利用,编写草种质资源保护规范丛书,实现我国草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和现代化。

  (六)无性材料田间保存。以无性繁殖为主的、饲用和生态价值高的草种质资源进行资源圃田间保存,珍稀濒危和我国特有种实行以低温种质库保存为主、资源圃田间保存为辅的保存方式,以确保资源的安全性。

  (七)种子抽检。加强草种监管,提高草种质量,维护草品种选育者和草种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草业健康发展。

  (八)技术交流及培训。组织全国保种体系技术人员进行种质收集、评价鉴定、保存利用等相关技术交流及培训,编写印发培训教材。不断完善科学的技术路线、标准规范、工作体系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保护与利用相协调的长效机制。

  (九)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监督牧草种质资源保护和草种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

  三、实施区域

  2011年项目主要在西南、华北、华南、华东、华中、东北、西北、青藏高原等地区实施。

  四、申报范围和资金使用方向

  内蒙古、四川、甘肃、湖北、江苏、吉林、青海、新疆、西藏等9省区及全国畜牧总站(含草坪草种质资源考察收集)、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含俄罗斯引种)、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品种资源研究所各申报1个项目。

  资金主要用于国内种质资源的收集、评价鉴定、保存与利用,国外优良草种质材料引进、扩繁等重点环节。

  五、补助标准

  资金补助原则上参照以下标准,特殊材料的收集补助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

  1.收集种质材料及农艺性状评价繁殖上交入库:

  野生材料:一年生:2000元/份 多年生:2500元/份

  栽培材料:一年生:600元/份  多年生:900元/份

  引进材料:一年生:1000元/份 多年生:1400元/份

  粮饲兼用材料:200元/份

  2.繁殖更新中期库原有种质材料:

  野生材料:一年生:800元/份  多年生:1200元/份

  栽培材料:一年生:600元/份  多年生:1000元/份

  粮饲兼用材料:100元/份

  3.抗性鉴定                         600元/份 

  4.无性材料田间保存                 300元/份/年

  5.鉴定评价圃建设                   4000元/亩

  6.中期库复检入库                   300元/份

  7.中期库活力监测                   200元/份

  六、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好。近几年来,开展过全国牧草种质资源调查、品种资源征集、保存技术研究、保护设施建设、种质资源繁殖入库、性状评价鉴定、优良品种筛选利用及数据库建设等方面工作。

  2.技术力量强。在全国牧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利用方面具有权威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可靠性,完全可以代表我国牧草种质资源保护技术水平。

  3.承担单位必须是农业部确定的牧草保种协作组牵头单位。参加项目的人员具有多年从事牧草种质资源收集和保护技术和管理工作经验。

  七、申报程序

  按照一个中心库(全国畜牧总站牧草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中心),两个备份库(温带草种质备份库、热带草种质备份库),10个牧草保种技术协作组(内蒙古协作组、西南协作组、华北协作组、黄土高原协作组、新疆协作组、华南协作组、华东协作组、华中协作组、东北协作组、青藏高寒协作组)为单位编写申报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

  八、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根据本区域规划,做到有目的、有重点的收集,收集材料名录要尽量落实到属种,预算要细化到栽培材料、野生材料、引进材料和粮饲兼用材料。

  (二)上交入库材料要严格按照《草种质采集评价信息规范》执行。

  (三)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尽量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申报文件及项目申报材料以财(计财)字文件,一式3份,于2010年10月15日前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草原处,并抄报全国畜牧总站2份。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全国畜牧总站  陈志宏

  联系电话:010-59194690

  电子邮件:zhchen0209@sina.com">zhchen0209@sina.com">zhchen0209@sina.com

  附件48-1:

2011年牧草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二、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办公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
   
   
 
 
合  计  

  注: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牧草种质资源野外收集、鉴定评价、材料保存、数据传送、信息管理等必要的专用设备购置,资金额度不能超过总申请资金的10%。

  2011年度申请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额度不得高于2010年度下达的交通费额度。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
账    号:

  附件49:

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国家级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建设,对濒危畜禽遗传资源进行抢救性保护,对种质特性独特的新资源采取临时保护措施,使100个珍贵、稀有、濒危的畜禽遗传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研究,完善保种技术,提高保种技术水平和效率;明确思路,科学制定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提升资源保护与管理水平。

  二、项目内容

  (一)依托国家级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收集保存畜禽优秀个体,组建和扩大保种群,更新血统,有效开展活体保种和遗传物质保存。

  (二)对濒危的畜禽遗传资源采取抢救性保护,对种质特性独特的、且经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通过的新资源实施临时保护措施。

  (三)制定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完善保种方案,加强种畜禽进出口管理,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

  (四)开展畜禽遗传资源的种质评价和遗传多样性分析,研究完善现有的保种技术,提高保种效率。

  三、资金使用方向

  (一)收集畜禽优秀个体,购买饲草饲料、疫苗、药品等专用材料及饲养设施、消毒设备等。

  (二)维护畜禽圈舍等基础设施及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开展饲草饲料地建设,支付场地租用。

  (三)开展种质鉴定、性能测定和品种登记,以及畜禽的保种繁育、提纯复壮、选育提高。

  (四)制定完善品种标准和保种方案,建立健全饲养、繁育、测定等各项技术规程和质量管理制度。

  (五)支付在保种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差旅、会议、资料、培训、宣传等费用。

  四、申报条件和数量

  (一)申报保护的畜禽品种以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品种为主,兼顾种质特征独特的濒危资源和新资源。

  (二)申报活体保种的单位应具有省级及以上畜牧主管部门核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保护区除外),具备保种所需的基础设施、技术力量、仪器设备,有明确的保种目标、方法、繁育计划、配种制度和选育方案,能完成国家下达的保种任务。

  (三)申请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品质评价项目的单位,应具备农业部认可的监督检验测试资质。

  申请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保种项目的,除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交保种技术方案。

  (四)重点支持农业部公告的国家级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开展保种工作

  (五)申请畜禽保种场和保护区保种项目的,每个项目补助标准为20-40万元,其他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暂不限制。要求项目资金和项目任务在2011年内执行完毕,不支持跨年度执行。

  (六)鉴于各地畜禽遗传资源分布不均衡,暂不限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项目申报数量。

  五、申报程序

  拟承担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任务的单位应填写“2011年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并以厅(委、局)财(计财)字号文件报我部。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项目申报,认真审核把关,于2010年10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1份,抄送全国畜牧总站1份。

  (二)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方法,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填写“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三)联系方式

  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

  联 系 人:王  健

  联系电话:010-59192839

  电子邮件:xmsxmch@agri.gov.cn">xmsxmch@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100125)

  全国畜牧总站畜禽资源处

  联 系 人:杨红杰

  联系电话:010-59194754

  电子邮件:kiko@vip.sina.com">kiko@vip.sina.com  zyc@caaa.cn"> zyc@caaa.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100125)

  附件49-1

2011年畜禽种质资源保护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1.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

  2.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主管部门(单位)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1份。

  3.“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教学单位、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单位和组织。

  4.“项目内容”要细化,明确分项金额,并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和“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一致。

  5.“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的科目及金额,须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所列明细科目汇总填写;测算不发生的费用,不填写其科目及金额。

  6.“收款单位”应写本单位在银行所开户头的全称;“开户银行”应写“××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账号”数字间一般没有空格或横杠。期间账户变更,应及时告知。

  7.申报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项目的,申报单位除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交“畜禽保种技术方案”。


  一、立项背景与必要性

  二、年度目标和项目内容

  三、项目申请资金、测算依据与筹资方式

  四、项目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与分工

  五、基础条件与保障措施(包括项目单位及相关单位情况)

  六、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

  七、效益分析(生态、经济、社会)与风险评估

  八、申报单位、项目县畜牧主管部门、省级畜牧主管部门意见及盖章。

  

  

  

  

  


项目

单位

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

畜牧

主管

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

畜牧

主管

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全称):
账    号:

  


  表一:项目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备注
             
             
             
             
             
             
             
             

  表二: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资本性支出
项目名称

(护)

专用

材料

委托

业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专用设备购置
                                     
                                     
                                     
                                     
                                     
合  计                                    

  注:2011年度申请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额度不得高于2010年度下达的交通费额度。


  附件50:

渔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1年我部将继续支持水产原良种场开展原良种保存和选育,支持水产新品种审定和技术培训等工作,开展水产原良种亲本更新补助试点和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支持国家级和重点省级水生野生动植物、水域生态系统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修复及濒危物种救护等工作;在重要渔业水域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支持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开展海洋捕捞生产结构调查、水产养殖面积遥感监测及渔情动态采集等工作,为保护渔业种质资源、加快建设现代渔业在基础信息、科技、政策、宣传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项目内容

  项目优先安排大宗养殖种类的原良种场保种、亲本培育和遗传育种中心新品种选育;委托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开展水产新品种审定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优先安排对青、草、鲢、鳙(四大家鱼)、鲤、鲫、鲂和罗非鱼8个重点淡水养殖品种的重点苗种繁育场开展亲本更新。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支持有关单位开展养殖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和验收标准修订。

  优先安排已设立保护管理机构、有专门管理人员、保护成效显著的保护区,重点扶持保护对象为濒危程度高、具有重要保护意义的水生物种和典型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区;支持有关单位开展重要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救护和相关标准建设。

  优先安排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对重要江河、重点湖泊及沿海重要渔业水域开展生态环境常规监测、专项监测和应急监测检测;重点支持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资源调查、环境监测及规划制定;支持有关科研单位完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及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对策的基础研究。

  优先安排增殖放流海区的海洋捕捞生产结构调查,支持重点水产养殖区的面积遥感监测和渔情动态采集,支持事关渔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标准制定、科技推广以及宣传。

  三、申报条件、实施区域和资金使用方向

  (一)水产原良种保种选育

  1。水产原良种保种和亲本培育。申报单位为国家级和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应具备原良种保种和亲本培育所必需的基础设施、技术队伍、仪器设备,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包括保种数量和亲本培育数量等)、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优先安排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资金使用方向包括:水产原良种场用于开展保种和亲本培育所需专用材料经费。

  2。水产新品种选育。申报单位需为承担我部水产遗传育种中心项目建设且已竣工验收的单位,应具备遗传育种所必需的基础设施、技术队伍、仪器设备,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包括保存群体、家系数量或优良杂交组合数量等)、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选育技术路线。资金使用方向包括:遗传育种中心用于开展水产新品种选育所需专用材料经费。

  3。水产新品种审定和技术培训等工作。由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开展水产新品种审定和技术培训等工作;资金使用方向包括:开展水产新品种审定和技术培训所需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和劳务费等。

  (二)水产原良种亲本更新补助。实施区域为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等9个淡水苗种繁殖重点省(区)。以县为单位进行申报。按照扶大扶强的原则,承担亲本更新项目的苗种场应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具备青、草、鲢、鳙(四大家鱼)、鲤、鲫、鲂和罗非鱼年苗种总繁殖能力达到1亿尾(水花)以上。优先安排渔业重点县,特别是承担增殖放流任务的区县。资金全部用于补助苗种场购买原良种亲本(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与其他项目有别,见附件)。

  (三)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

  1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实施区域为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宁夏和新疆等19个省(区、市)。以上19个省(区、市)内已获得2006年至2009年农业部命名的池塘养殖类型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资质称号(2006年和2007年示范场复查结果合格),且池塘养殖水面在200亩以上的养殖场可以申报。资金使用方向为:一是增配环境保护设备设施,包括养殖废水处理系统(含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或生态净化池;二是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改造和机械设备配套,包括排灌设施和进水处理系统、场区道路、电力增容和线路布置,增氧机、投饲机、水泵等机械设备配套(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与其他项目有别,见附件1)。

  2。养殖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和验收标准修订。委托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对养殖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并对示范项目的验收标准进行修订。资金使用方向为:评估和修订验收标准工作所需费用。

  (四)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

  1。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补助。申报单位应为国家级和重点省级水生野生动植物、水域生态系统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资金使用方向为:保护区生态修复、濒危物种救护与放生、保护对象及其栖息地环境调查与监测、保护基础设施维修等。

  2。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救护及驯养繁殖标准制定补助。申报单位应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具备一定工作基础的科研教学单位。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加大对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及栖息地调查,开展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专项救护和特许利用执法检查,拟订濒危物种驯养繁殖标准。

  (五)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

  1。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和跟踪监测试点。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增殖放流必需的基础设施、技术队伍、仪器设备,有扎实的工作基础和经验,能够完成效果评估和跟踪监测任务。优先安排国家和省级水产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支持海湾、湖泊水库、江河等重要增殖放流区域选取主要增殖放流品种进行效果评估和跟踪监测。资金使用方向为:开展评估和监测所需经费。

  2。主要放流品种的增殖放流技术规范制定。申报单位应具备制定技术规范的条件和工作基础。优先安排国家和省级水产科研单位,重点支持大黄鱼、鲆蝶类、细鳞鱼等主要放流品种的增殖放流技术规范制定。资金使用方向为:开展规范制定所需差旅、印刷、会议、劳务等费用。

  3。其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包括海区和流域等区域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及活动组织、规划论证和监督管理,增殖放流专题宣传等。申报单位为农业部海区渔政局(流域渔业资源管理机构),具备开展增殖放流新闻宣传条件和基础的中央主流媒体及农业、渔业等宣传媒体。资金使用方向为:开展相关活动所需差旅、印刷、会议等经费。

  (六)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申报单位应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机构。资金使用方向主要为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资源补充调查和规划制定。

  (七)重要渔业水域生态保护

  1。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及管理支撑。申报单位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和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成员单位。主要支持方向包括:全国重要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监测,编制《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年报》,全国渔业污染事故技术审定委员会评估论证和调研,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技术管理。资金使用方向为:渔业生态环境常规监测所需经费及保护管理支撑所需会议、差旅、印刷和劳务等支出。

  2。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养护专题研究。申报单位为具有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养护工作基础的科研院校、农业部海区渔政局(流域渔业资源管理机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支持方向包括:重要渔业水域(湖泊、江河、海湾)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和试点、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资源影响及水域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及研究、内陆渔具渔法等渔业资源养护制度研究及宣贯。资金使用方向为:开展相关研究所需差旅、会议、劳务、印刷等支出。

  (八)海洋捕捞生产结构调查等技术支撑。包括开展海洋捕捞生产结构调查、水产养殖面积遥感监测及渔情动态采集;开展渔业种质资源相关科技、政策法规、宣传培训等方面工作。申报单位为具有相关工作基础的部直属单位、高等院校、省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社会团体;优先安排2010年承担过相关项目的单位。资金使用方向为:信息采集、监测、调查、培训、软件开发、会议、差旅等。

  四、申报数量和资金补助标准

  (一)水产原良种保种选育

  “四大家鱼”原良种场每个场补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其他种类水产原良种场每个场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每个遗传育种中心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开展水产新品种审定和技术培训等工作补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

  (二)水产原良种亲本更新补助试点

  每个省(区)申报资金规模总计不得超过160万元,其中每个县补助总额不超过40万元,每个苗种场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中央财政按照不超过更新亲本总价的50%给予补助。

  (三)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

  每省(区、市)申报不超过4个项目,每个池塘养殖生态修复项目的中央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各申报单位应根据本企业基本条件,在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方向范围内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其他建设内容由地方和养殖场筹资完成。养殖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和验收标准修订不超过20万元。

  (四)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

  1。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补助。根据各地现有国家级和省级水生野生动植物、水域生态系统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和水平,由各省(市、区)渔业主管厅(局)组织申报,每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每个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2。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救护和驯养繁殖标准制定补助。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和亟须开展的主要工作,由各省(市、区)渔业主管厅(局)组织申报,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五)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

  1。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和跟踪监测试点。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

  2。主要放流品种增殖放流技术规范制定。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3。其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海区增殖放流项目每个补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流域增殖放流项目每个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海区、流域增殖放流活动组织管理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每个专题宣传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六)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

  根据各地现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数量和水平,由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农业部海区渔政局(流域渔业资源管理机构)组织申报,原则上每个保护区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七)重要渔业水域生态保护

  1。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及管理支撑。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组织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成员单位统一申报,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2。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养护专题研究。由有工作基础和技术条件的科研院校、农业部海区渔政局(流域渔业资源管理机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八)海洋捕捞生产结构调查等技术支撑

  海洋捕捞生产结构调查由有渔业资源监测调查、执法管理和数据分析工作基础的国家级水产科研院校、水产学会、渔政管理单位组织申报,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养殖面积遥感监测由有全国水产养殖面积遥感监测工作基础的国家级水产研究所组织申报,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450万元;养殖渔情动态采集200个试点县,每个试点县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16个试点省(区、市)的省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补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软件开发、相关培训等,补助金额不超过55万元;其他技术支撑项目由我部根据2010年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具体项目经费,原则上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

  五、申报程序

  请各省(市、区)渔业主管厅(局)、部直属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团体抓紧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按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农业部渔业局4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bofplan@yahoo.com.cn">bofplan@yahoo.com.cn">bofplan@yahoo.com.cnbofplan@agri.gov.cn">bofplan@agri.gov.cn

  六、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要详细说明经费预算以及相关背景资料和建设的必要性、迫切性,建设后产生的效果等,并按要求填报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水产原良种亲本更新补助试点和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项目实施办法请参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渔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0]15号)执行。申报时遇到问题可与我部渔业局计划财务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黄建光

  电话:010-59192926


  附件50-1:

2011年渔业种质资源保护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0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0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1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1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电费 办公费 邮电费 差旅费 出国费 维修

(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

材料费

专用
燃料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计

  注:此表填写内容为项目中央资金支出预算;委托业务费为送检样品等支出费用;其他费用应详细列明支出内容和金额;咨询、邮电、维修、劳务费支出不超过申报经费的20%;出国费仅限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申报。

  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水产原良种亲本更新补助项目)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生产补助
   
   
   
   
   
合  计  

  注:此表填写内容为项目中央资金支出预算。

  

  

  

  

  

  

  

  

  

  

  

  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项目)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其他资本性支出有关科目
专用设备购置 基础设施建设
     
     
     
     
     
     
     
     
     
     
合  计    

  注:1.此表填写内容为项目中央资金支出预算,总额为50万元。

  2.“项目内容”一栏中请详细填写“养殖废水处理系统或生态净化池,排灌设施和进水处理系统,场区道路,电力增容和线路布置,增氧机、投饲机、水泵等机械设备”等内容,并注明其规格、数量、长度、面积、体积等。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位)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户(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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