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法院近5年来审理离婚案1872件,其中农村离婚案占65%,当事人为女方外出打工的,其中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诉讼的占73%,当事人在起诉前就与第三者有染的约占62%,而其中一部分还属非法同居,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很少。这些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年龄小、婚史短。
外出打工妇女离婚的原因,主要是青年夫妇一方进城务工后,造成夫妻双方长期分居,缺少感情交流,偶尔打电话问候一下家中老人或孩子。如今的年轻人缺少的是精神文化,内心思想的空虚,一旦到了城市打工,看到灯红酒绿的繁华闹市,难以抵挡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诱惑,致使思想意志发生变化,产生婚外情、非法同居、充当第三者、被包二奶、找情人以及到一些不健康的娱乐场所鬼混、坐台或出卖肉体等。她们已不再受三从四德和传统婚姻的约束。
有些外出打工的妇女是在家里忍受不了丈夫的家庭暴力,丈夫长期对妻子辱骂殴打,进行感情和肉体的折磨,无奈之下才外出打工,在外一旦有了合适的人选,很快便会投入到别人的怀抱。还有的农村妇女是因为丈夫染有恶习,盗窃、打架、赌博、酗酒、被政法机关处理等,导致外出打工的女方随着思想观念的变化而提出离婚。
感情的破裂,婚姻的解体,导致一些离异家庭的丈夫铤而走险、孩子中途辍学、老人无人赡养。这些都从中折射出我国传统的道德观念在受到极大的冲击,同时也显露出许多深层次的社会问题。(王玉信 陈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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