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话收费标准该改改了!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1月22日 13:30 和讯中金网
电信部门长期以3分钟为市话计次收费计量单位的做法,完全违背市场经济公平交易的原则。对打了3分零1秒就按
6分钟计费的方法,广大电话用户表示强烈不满。
据《市场报》报道,早在1998年,中消协就收到两万多件投诉,反映电信收费高或不合理,“如市话按3分钟收
费,消费者只打了几秒钟,也要按3分钟收费,极不公平。很多国家按10秒计费,中国也应有所改进!”国家计委价格司司
长毕井泉也指出,市话按3分钟计费,有失公平负担的原则,应当调整。
据一位消费者从今年5月21日至6月20日(收费计算期)的一个月里的详细记录,分别按3分钟、1分钟、10
秒和1秒为单位统计,其通话次数分别为150次、352次、1913次和18678次。按市话现行收费标准0.18元
/3分钟计算,如按1分钟、10秒和1秒为计费统计,收费标准应为0.06元/1分钟、0.01元/10秒和0.00
1元/1秒(这里按时间平均计算)。计费次数和计费标准已知,则可计算上述那位消费者该月市话费,分别为按3分钟计费
单位是150×0.18=27元,1分钟为21.12元,10秒钟为19.13元,1秒钟为18.68元。
这表明,按计费单位为3分钟分别比按1分钟、10秒钟和1秒钟为计费单位计费,中国电信可以从电话用户身上多
获取27.8%、41.1%和44.5%的“额外收益”。这个“额外收益”不是因为电信多付出了,而仅仅是通过显失公
平的计费单位的“巧妙设计”而获得的。据有关业内人士估算,我国电话用户已达1亿多户,按市话计次费公平计费方式计算
,全国电信系统“额外收入”至少约50亿元。
按1分钟为计费单位与按10秒和1秒钟为计费单位相比较,仍多收取了10.4%和13.1%的费用。所以建议
以秒为市话计次收费的计量单位是最合理的。
事实上,改变计费单位并不存在技术上的困难,完全可以解决。据悉,台湾“中华电信”为了竞争的需要,于今年元
月将手机的计费单位由原来的5.6元新台币/1分钟,调整为0.1元新台币/秒,由按分钟计费改为按秒收费。紧接着台
湾移动电话从今年2月1日起一律实行按秒计费。总之,我国电信收费应该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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