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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将分等级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2月01日 09:26 和讯中金网

  从有关方面获悉,建设部已于日前颁布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物管企业的资质管理实行分级审 批制度,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物管公司今后将划分为不同资质等级,并按其等级参与物业企业招标,长期困 扰业主、开发商和物管公司权利、义务不清的问题将通过这一措施得到有效解决。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试行办法》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资质等级和临时资质。一级 企业可参加全国范围内物业管理项目的投标、议标;二级企业只限参加全国范围内30万平方米以下物业管理项目的投标、议 标;三级企业只限于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15万平方米以下物业管理项目的投标、议标。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试行办法》规定申请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未经主管部门进行资质评定并取得资质证书的,不 得从事物业管理业务。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核定一次。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等级标准的企业,由资质 等级评定初审部门提出降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意见,报审批部门批准后执行。资质等级升级应依次逐级上升,不得越级上 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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