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事记
1.2000.1.26公布董事会补充公告
锦州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1月25日 在《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南华早报》刊登公告,宣布取
消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因为此投资项目曾经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见1999年5月12
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南华早报》), 所以仍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00.3.7公布99年报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1,610.2 2. 净利润(万元) 14,726.2 3. 总资产(万元) 205,30
9.8 4. 股东权益(万元) 133,012.8 5. 每股收益(摊薄)(元) 0.23 6. 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摊薄)(元) 0.23 7. 每股收益(加权) 0.24 8. 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加权)(元) 0.24 9. 每股净资产(摊薄)(元) 2.11 10. 调整
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07 1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29 12.
净资产收益率(%) 11.1
公布董事会决议及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锦州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3月3日召开三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1999年年度报告。
二、通过公司199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拟定在2000年中期报告前暂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变更公司名称,将公司注册名称修改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修改为“JINZHOU PORT CO.,LTD”。
四、聘任刘钧为公司总裁助理。
董事会决定于2000年4月8日上午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公布公告
2000年3月2日,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大连)以辽外经贸(2000)企登字第 5号文批准,发给锦州港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登记证书》,授予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
3.2000.04.12公布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锦州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4月8日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在2000年中期报告前暂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二、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
三、决定取消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
四、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将公司原名称“锦州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为“锦州港股份
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INZHOU HARBOUR(GROUP)CO.,LTD” 改为“JINZHOU PORT CO.,LTD”;变更后,公
司股票代码和股票简称不变;
五、同意增选冷述铁为公司董事;
六、同意胡运昌、李庆毅由于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改选王克学、杨洪斌为公司监事;
七、通过关于修改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4.2000.06.20公布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近日已完成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将
公司原名称“锦州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INZHOU HARBOUR
(GROUP) CO.,LTD”变更为“JINZHOU PORT CO.,LTD”,公司股票代码和股票简称不变。
5.2000.08.01公布2000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00年上半年 项 目 2000年6月30日每股收益(摊薄) 0.074元
每股净资产 2.18元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3.38%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2.14元公司2000
年中报未经审计。中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公布监事会决议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7月28日召开三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6.2000.08.21公布董事会重大事项公告
一、1999年9月,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受让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东
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5400万股,收购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东方国际经济技术合
作公司持有的公司法人股各860.5万股,已于2000年8月2日完成过户登记。至此,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
公司法人股171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7.13%,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8月16日以其持有的公司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5
%)法人股股份作为质押,向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新阳支行办理贷款,质押期限自2000年8月16日起至2004年
8月16日止。目前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7.2001.01.17公布关于公司电话号码变更的公告
由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通讯联系电话原使用的锦州港专网同中国电信锦州分公司公网并网,公司对外联
系电话号码于2001年1月17日起变更如下:
董事会秘书电话:86-416-3586372
董事会秘书处电话:86-416-3586462
其它部门电话号码同时变更,变更的方式为,将原前4位号码“2512”变更为“3586”,后三位号码不变。
8.2001.03.13锦港B股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3月9日召开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及三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0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以2000年度末股本总额631000000股计算,每10股送红股4股派
发现金1元(含税),另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1股。
三、通过公司“十五”期间港口建设规划。
四、通过公司2001年拟投资项目方案。
五、同意关于公司资产和业务重组的初步方案,授权经营班子组织专项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重
组方案。
六、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葛伟光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解聘其总会计师职务;聘任刘
钧为公司副总裁,解聘其总裁助理职务;聘任梁河山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张辉为公司总会计师。马恒骏因工作
分工调整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6月份召开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
的时间和会议议程另行通知。
锦港B股公布2000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00年度 项 目 2000年12月31日每股收益(摊薄) 0.14元 每
股净资产 2.15元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6.7%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2.09元
公司2000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10股送4股转
增1股派1元(含税)。
9.2001.04.03锦港B股公布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 3月31日与年丰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长春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共同
投资组建锦州大成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合同。
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48953.27万元,折合5897.98万美元。公司以土地使用权(30年期限)作价出资
,该土地使用权根据评估作价 604.4万美元,以其中的 506.38万美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总额的 20%。项目所需的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由投资各方按出资比例继续筹资,并按项目进度分三期
投入。
10.2001.04.11公布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4月3日发布的公司与年丰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长春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
组建锦州大成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中,由于年丰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有误,现作如下更改:年
丰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香港(鱼加则)鱼涌康盛街18号F座2102室。
11.2001.04.12公布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4月3日发布公告,公告称公司与年丰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长春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共同投资组建“锦州大成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主要股东建议,经三方商定,决定将合资公司名称更改
为“锦州元成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12.2001.04.18公布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将对现有业务及资产进行重大重组,计划投资电信行业。
公司于3月9日召开的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已就2001年拟投资的项目进行了审议,并通过了投资玉米深加工
生化科技项目的决议,同时授权执行班子继续对包括电信行业在内的其他项目做详实的市场调研和技术评估。
公司与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有关主要股东进行了接触,就公司受让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宜
进行协商和谈判,一旦达成一致意见后,有关各方尚需各自的股东会或有关部门的批准和确认。
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除此之外,公司目前没有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13.2001.04.25公布董事会决议及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23日召开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彩虹集团公司持有的
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1年5月28日上午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及以上事项。
公布公告
4月23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通过关于受让彩虹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持有
的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吉通通信”)股权的决议。4月24日,公司与彩虹集团签署协议,协议规定,
公司出资人民币58880万元,以每股2元的价格受让彩虹集团持有的吉通通信法人股股权29440万股。吉通通信股
东大会已同意该公司注册资本由现在的4174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不少于20亿元。按扩股后的20亿元注册资本计算
,公司持有吉通通信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14.72%。同时,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在条件成熟时增加对吉通通信的
投资比例,仍为吉通通信大股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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