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江苏省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农集团公司)的控股股东扬州市化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对扬农集团公司出资8787.51万元中的1928.36万元,转让给扬农集团经营层及骨干。本次转让后,扬州市化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859.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81%;扬农集团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出资2937.8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62%;周其钧、刘应山、唐咸宜、汪性和、程晓曦、兰元康、姚守柔、唐刚发、戚明珠、吴建民、吴汛、张德清、王伟、王勤祥、李群、张明生、魏本生、陈铭铸、管瑜、樊文中、金文戈、戴尔明、汤(王利)、戴万鹏、顾志强、王家大、董兆云、周景梅、李安民、黄辉、陆曦明、王东朝、吴孝举、周洁宇、王怀明、陈翔、张成友、张庆平、王裕农、严国庆、朱斌、任国成、周其奎、申明稳、周德林、汪永康共46名自然人股东合计出资3190.7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57%。
    扬州市化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8230万元,主要从事市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转让、投资。
    扬农集团公司现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557897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9%,持股数和持股比例未有变动。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