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1股,每10股转增10股。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4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32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5月27日
    ●除权除息日:2005年5月30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5年5月3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3日
    一、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已经200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04年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分红派息:以公司2004年末总股本12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50,000,000.00元。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2004年末总股本12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股本125,000,00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0,000,000股。
    3、发放年度:2004年度
    4、发放范围:截止2005年5月2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40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32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40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5年5月27日
    2、除权除息日:2005年5月30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5年5月31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3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5年5月2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发放。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新增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75,000,000 75,000,000 150,000,000 6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 50,000,000 100,000,000 4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50,000,000 50,000,000 100,000,000 40% 三、股份总数 125,000,000 125,000,000 250,000,000 100%
    七、上述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25,000,000股增加至250,000,000股,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公司2004年度每股收益为0.30元。
    八、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91-8396314 8394075
    联系传真:0791-8394075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