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2003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
,2003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利润分配表及利润分配表与合并现金流量表
及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
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
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
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集团及贵公司于200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与2003 年
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葛明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秦同洲
2004年2月25日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会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是根据下列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
制方法编制,它们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的补充规定以及
财政部颁布的有关准则、制度和规定拟定的。
`利润分配
税后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后,余额进行利润
分配。
根据有关法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应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税后利润
分别按10%和5%-10%来提取。当法定公积金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任
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由股东大会根据需要决定。
`比较数字
若干比较数字已重新分类,以符合本年度之呈报方式。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点 主营业务
长和投资有限
公司 中国 投资
深圳长园电子 中国 生产、销售热收缩套管
深圳长园电力 中国 生产、销售阻燃型热缩母
排绝缘保护套管
深圳长园长通 中国 生产、销售热缩套管、热
缩园管
深圳长园盈佳 中国 直接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
其他技术创新产业;受托
管理和经营其他创业投资
公司的创业资本;投资咨
询业务;直接投资或参与
企业孵化器的建设
长园新材公司 美国 技术引进及销售热缩材料
罗宝公司 英属处女岛 投资控股
长园电缆附件 中国 生产、销售预制式电缆附件
吉斯安公司 中国 电力设备、电力电缆附件
的开发;电力电缆分支箱、
硅橡胶预制式电力电缆附
件的生产等
上海长园电子 中国 生产、销售热收缩套管
长园发泡材料 中国 生产、销售塑胶发泡材料、
导电防静电制品、热缩材
料绝缘制品
深圳长园嘉彩 中国 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购销
长园精细化工 中国 有机硅油、有机硅织物整
理剂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信通公司 中国香港 投资控股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长和投资有限
公司 母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 彭日斌
深圳长园电子 附属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 许晓文
深圳长园电力
附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许晓文
深圳长园长通
附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许晓文
深圳长园盈佳 附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许晓文
长园新材公司 附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许晓文
罗宝公司 长园新材 有限责任公司 彭日斌
公司之附属公司
长园电缆附件 附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许晓文
吉斯安公司 长园电缆 有限责任公 许晓文
附件之附 司
属公司
上海长园电子 深圳长园 有限责任公 许晓文
电子之附 司
属公司
长园发泡材料 深圳长园 有限责任公 鲁尔兵
电子之附 司
属公司
深圳长园嘉彩 深圳长园 有限责任公 许晓文
盈佳之附 司
属公司
长园精细化工 深圳长园 有限责任公 许晓文
盈佳之附 司
属公司
信通公司 罗宝公司 有限责任公 许晓文
之附属公司 司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发起人
长和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于2002年12月31日及2003年12月31日均为港币283,3
33,333.00元。
附属公司
2002年12月31日 本年增加数 2003年12月31日
深圳长园电子 17,600,000.00 -- 17,600,000.00
深圳长园电力 6,041,600.00 -- 6,041,600.00
深圳长园长通 10,520,832.00 -- 10,520,832.00
深圳长园盈佳 30,000,000.00 -- 30,000,000.00
长园电缆附件 14,500,000.00 -- 14,500,000.00
吉斯安公司 3,000,000.00 -- 3,000,000.00
上海长园电子 5,000,000.00 -- 5,000,000.00
长园发泡材料 1,500,000.00 -- 1,500,000.00
深圳长园嘉彩 10,000,000.00 -- 10,000,000.00
长园精细化工 -- (1) 10,000,000.00 10,000,000.00
长园新材公司 美元20,000.00 -- 美元20,000.00
罗宝公司 美元1.00 -- 美元1.00
信通公司 -- (2) 港币100.00 港币100.00
(1)长园精细化工由深圳长园盈佳、张兴华及刘绮梅共同投资于2003 年1 月10 日
成立,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 元。具体请参见本会计报表附注四之(6)。
(2)罗宝公司获得信通公司100%之股权,信通公司之注册资本为港币100 元。具体
请参见本会计报表附注四之(7)。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变化
发起人 长和投资有限公司 %
2002年12月31日及2003年12月31日 46,715,261.00 46.93
附属公司
2002年12月31日 本年增加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深圳长园电子 12,320,000.00 96%
深圳长园电力 4,524,000.00 74.88%
深圳长园长通 7,880,000.00 74.9%
深圳长园盈佳 24,000,000.00 80%
长园新材公司 165,600.00 100%
罗宝公司 8.27 100%
长园电缆附件 8,700,000.00 60%
吉斯安公司 3,000,000.00 61%
上海长园电子 5,000,000.00 94.4%
长园发泡材料 1,500,000.00 73.6%
深圳长园嘉彩 7,500,000.00 60% (2)1,200,000.00 9.6%
长园精细化工 -- (3)8,800,000.00 70.4%
信通公司 -- -- (4)106 100%
本年减少数 2003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深圳长园电子 12,320,000.00 96%
深圳长园电力 4,524,000.00 74.88%
深圳长园长通 7,880,000.00 74.9%
深圳长园盈佳 24,000,000.00 80%
长园新材公司 165,600.00 100%
罗宝公司 8.27 100%
长园电缆附件 8,700,000.00 60%
吉斯安公司 3,000,000.00 61%
上海长园电子 (1)(250,000.00) 4.0% 4,750,000.00 90.4%
长园发泡材料 1,500,000.00 73.6%
深圳长园嘉彩 8,700,000.00 69.6%
长园精细化工 8,800,000.00 70.4%
信通公司 -- -- 106 100%
(1)本集团所占上海长园电子股权的减少是因为深圳长园盈佳转让部分股份予其它
股东所至。具体请参见本会计报表附注四之(3)。
(2)本集团所占深圳长园嘉彩股权的增加是因为深圳长园盈佳受让刘岳云及于厚春
拥有深圳长园嘉彩之股权。具体请参见本会计报表附注四之(5)。
(3)具体请参见本会计报表附注四之(6)。
(4)具体请参见本会计报表附注四之(7)。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性质
与本集团及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资料如下:
关联方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本公司之一股东
深圳固派电子 联营企业
5.与关联方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2003年度 2002年度
本集团 本公司 本集团 本公司
(1) 销售货物
-- 深圳固派电子 104,247.95 -- -- --
本集团在2003年度以市场价向深圳固派电子销售产品。
(2) 支付担保费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 -- 564,000.00 564,000.00
(3) 支付管理费
--长和投资有限公司 178,080.00 178,080.00 178,080.00 178,080.00
(4) 本公司与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署《资金信托合同》,自信托资金付至深圳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账户之日(即2003 年3 月21 日),信托成立。自信托成立之日起,
信托期限为一年。本公司于2003年5月8日收到相应之投资收益计人民币750,000.00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余额
2003年12月31日 2002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南海市桂城资信投资有限公司(注1) -- 919,491.95
其他应付款:
长和投资有限公司(注2) 178,080.00 --
注1 根据2001 年11 月18 日长园电缆附件的股东会决议,原股东南海市桂城经济
发展总公司将其占长园电缆附件40%的权益转让给南海市桂城资信投资有限公司。而有
关之往来款项皆转由南海市桂城资信投资有限公司代为承担。该款项已于2003 年支付
。
注2 该余额系指应付控股公司长和投资有限公司之管理费。
应收及应付关联方款项均不计利息、无抵押,且无固定还款期。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是按照财政部[1995]11 号文《合并会计报表暂行
规定》,对拥有超过50%以上股权并具有实质控制权,或虽然拥有不足50%以上股权,但
具有实质控制权的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范围。所有重大的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已经在
合并时冲抵。
对于2003 年12 月31 日被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的详细情况,请参看本会计
报表附注四。
`外币业务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采用交易当日之市场汇价折合为本位币记账。结算
日,货币性项目中的非本位币金额按期末市场汇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货币换算差异
,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属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借
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
`记账基础
除政府补贴收入(详见本会计报表附注二之18)外,本集团按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
础。其后,对各项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如果发生减值,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相
应的减值准备。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
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
`计价原则
各项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对各项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如果发生减
值,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非经常性损益
2003年度之非经常性损益为人民币1,917,468.32 元。
`会计制度
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报表之批准
本会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2月25日决议通过并批准。
`控股子公司
名称 注册/成立 所占权益
地点及日期
深圳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 中国 96%
司 1993年7月29日
(其前身为“深圳长葆特种
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深
圳长园电子”)
深圳市长园电力技术有限 中国 (1) 74.88%
公司 2000年4月5日
(“深圳长园电力”)
深圳市长园长通热缩材料 中国 (2) 74.90%
有限公司 2000年5月8日
(“深圳长园长通”)
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 中国 80%
公司 2000年4月6日
(“深圳长园盈佳”)
长园新材(美国)有限公司 美国 100%
(“长园新材公司”) 2001年4月6日
长园新材公司之附属公司 英属处女岛 100%
罗宝投资有限公司(“罗宝公 1997年8月29日
司”)
广东长园电缆附件有限公 中国 60%
司 1990年5月9日
(“长园电缆附件”)
长园电缆附件之附属公司 中国 61%
深圳市吉斯安电气有限公 2001年10月10日
司
(“吉斯安公司”)
深圳长园电子之附属公司 中国 (3) 90.4%
上海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 2000年7月17日
司
(其前身为“上海长葆特种
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上
海长园电子”)
深圳长园电子之附属公司 中国 (4) 73.6%
深圳市长园特种塑胶发泡 2002年12月6日
材料有限公司(“长园发泡
材料”)
深圳长园盈佳之附属公司 中国 (5) 69.6%
深圳市长园嘉彩环境材料 1997年7月18日
有限公司(“深圳长园嘉
彩”)
深圳长园盈佳之附属公司 中国 (6) 70.4%
深圳市长园精细化工有限 2003年1月10日
公司
(“长园精细化工”)
罗宝公司之附属公司 中国香港 (7) 100%
信通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2000年3月17日
(“信通公司”)
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
深圳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 人民币 生产、销售热收缩套管
司 17,600,000.00
(其前身为“深圳长葆特种
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深
圳长园电子”)
深圳市长园电力技术有限 人民币 生产、销售阻燃型热缩
公司 6,041,600.00 母排绝缘保护套管
(“深圳长园电力”)
深圳市长园长通热缩材料 人民币 生产、销售热缩套管、
有限公司 10,520,832.00 热缩园管
(“深圳长园长通”)
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 人民币 直接投资高新技术产业
公司 30,000,000.00 和其他技术创新产业;
(“深圳长园盈佳”) 受托管理和经营其他创
业投资公司的创业资
本;投资咨询业务;直
接投资或参与企业孵化
器的建设
长园新材(美国)有限公司 美元 技术引进和销售热缩材
(“长园新材公司”) 20,000.00 料
长园新材公司之附属公司 美元 投资控股
罗宝投资有限公司(“罗宝公 1.00
司”)
广东长园电缆附件有限公 人民币 生产、销售预制式电缆
司 14,500,000.00 附件
(“长园电缆附件”)
长园电缆附件之附属公司 人民币 电力设备、电力电缆附
深圳市吉斯安电气有限公 3,000,000.00 件的开发;电力电缆分
司 支箱、硅橡胶预制式电
(“吉斯安公司”) 力电缆附件的生产等
深圳长园电子之附属公司 人民币
上海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 5,000,000.00 生产、销售热收缩套管
司
(其前身为“上海长葆特种
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上
海长园电子”)
深圳长园电子之附属公司 人民币 生产、销售塑胶发泡材
深圳市长园特种塑胶发泡 1,500,000.00 料、导电防静电制品、
材料有限公司(“长园发泡 热缩材料绝缘制品
材料”)
深圳长园盈佳之附属公司 人民币 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购
深圳市长园嘉彩环境材料 10,000,000.00 销
有限公司(“深圳长园嘉
彩”)
深圳长园盈佳之附属公司 人民币 有机硅油、有机硅织物
深圳市长园精细化工有限 10,000,000.00 整理剂的开发、生产和
公司 销售;国内商业、物资
(“长园精细化工”) 供销业(不含专营、专
控、专卖商品)
罗宝公司之附属公司 港币 投资控股
信通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100.00
(“信通公司”)
(1)根据2002 年2 月28 日深圳长园电力之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增加一名股东,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800,000.00 元增加至人民币6,041,600.00 元,增加注册资本计人
民币241,600.00 元,分别由新增的一名股东高飞及两名原股东许晓文及钟海杰以现金
形式入资计人民币67,500.00 元、人民币135,000.00 元及人民币67,500.00 元,溢投
之部份计人民币28,400.00 元则记入深圳长园电力之资本公积。而本公司占深圳长园电
力之权益因此由78%降至74.88%。根据深圳敬业会计师事务所于2002 年3 月27 日出具
的敬会验字[2002]第087 号验资报告验证该增资已全额投入。
(2)根据2002 年2 月28 日深圳长园长通之董事会决议,一致同意增加二名股东,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100,000.00 元增加至人民币10,520,832.00 元,增加注册资本计
人民币420,832.00 元,分别由新增的二名股东杨峰、刘晓男及两名原股东许晓文及邹
从新以现金形式入资计人民币115,500.00 元、人民币115,500.00 元、人民币173,250
.00 元及人民币57,750.00 元,溢投之部份计人民币41,168.00 元则记入深圳长园长通
之资本公积。而本公司占深圳长园长通之权益因此由78.02%降至74.90%。根据深圳敬业
会计师事务所于2002 年3 月22日出具的敬会验字[2002]第082 号验资报告验证该增资
已全额投入。
(3)上海长园电子分别由深圳长园电子及深圳长园盈佳持有90%及10%的股权。根据
深圳长园盈佳与许兰杭、鲁尔兵和孙龙于2003 年6 月8 日签订之股权转让协议,深圳
长园盈佳转让其拥有上海长园电子之2.7%、1.5%和0.8%的股权予许兰杭、鲁尔兵和孙龙
。经股权转让后,深圳长园电子及深圳长园盈佳分别拥有上海长园电子90%及5%之股权
。截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拥有深圳长园电子96%之股权及拥有深圳长园盈佳8
0%之股权,故本公司在上海长园电子中所占股权由94.4%下调为90.4%。
(4)长园发泡材料由深圳长园电子持有76.67%的股权,截至2003 年12 月31日止本
公司拥有深圳长园电子公司之96%股权,故本公司在长园发泡材料中所占股权为73.6%。
(5)根据深圳长园嘉彩2003 年4 月8 日之董事会决议,原股东刘岳云及于厚春分别
转让其拥有深圳长园嘉彩之8%及4%的股权予深圳长园盈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0 万元
。经股权转让后,深圳长园盈佳拥有深圳长园嘉彩87%的股权。截至2003 年12 月31 日
止本公司拥有深圳长园盈佳80%的股权,故本公司在深圳长园嘉彩中所占股权由60%上升
为69.6%。
(6)长园精细化工分别由深圳长园盈佳及张兴华与刘绮梅持有75%、12%及13%的股权
。根据深圳长园盈佳与刘绮梅于2003 年7 月1 日签订之《股权转让协议》,刘绮梅将
其拥有长园精细化工之13%的股权作价人民币110 万转让给深圳长园盈佳。经股权转让
后,深圳长园盈佳持有长园精细化工88%的股权。截至2003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拥有
深圳长园盈佳80%的股权,故本公司在长园精细化工中所占股权由60%上升为70.4%。
(7)根据罗宝公司与朱海冰、黄克勤于2003 年5 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罗宝公司
支付人民币23,271,769.49 元予朱海冰及黄克勤而拥有信通公司100%的股权。
`会计年度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即每年自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承诺事项
2003年12月31日 2002年12月31日
资本承诺
本集团
已签约未拨备 2,493,370.90 226,000.00
本公司
已签约未拨备 1,724,351.80 --
租赁承诺
截至2003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已签定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合约在资产负债表日后
以下会计期间需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2003年12月31日 2002年12月31日
第一年 1,773,260.00 741,488.00
第二年 1,302,779.00 764,360.00
第三年 209,526.00 717,941.50
以后数年 1,905,000.00 2,123,520.00
5,190,565.00 4,347,30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