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浏阳花炮
    股票代码:600599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浏阳市财政局
    住 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4栋
    通讯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4栋
    联系电话:0731-3601102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6年2月22日
    特 别 提 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本报告。
    二、本报告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公司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名称:浏阳市财政局
    2、住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4栋
    3、单位性质:行政
    4、法定代表人:熊清溪
    5、联系电话:0731-3601102
    二、转让方持股变动情况
    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浏阳市财政局与江西万载富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2005年7月29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约定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向江西万载富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6000万元,支付利息30万元,约定2005年9月5日偿还。但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未按期偿还,被江西万载富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起诉,请求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6000万元及利息,由浏阳市财政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于2005年9月20日签发了(2005)万民二初字第46号民事裁定书,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欠江西省万载县富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2000万元及利息30万元,江西省万载县富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利息30万元,本金2000万元由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在本调解书生效后二日内偿还;浏阳市财政局自愿以其在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国家股1000万股通过依法拍卖所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5)万民二初字第47号民事裁定书,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欠江西省万载县富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2000万元,由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在本调解书生效后二日内偿还;浏阳市财政局自愿以其在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国家股1000万股通过依法拍卖所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江西天成拍卖有限公司受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委托于2006年1月20日对浏阳市财政局持有的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的2000万股国家股进行了拍卖,其中500万股由自然人金狄竞拍成功,竞买单价为每股1.8元,合计人民币9000000元;另外500万股由自然人吴新华竞拍成功,竞买单价为每股1.8元,合计人民币9000000元。并于2006年2月20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过户后浏阳市财政局还持有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35678320股,占浏阳花炮总股本的28.32%,为浏阳花炮第二大股东;金狄、吴新华分别持有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00万股,占浏阳花炮总股本的3.97%,为浏阳花炮并列第三大股东。
    三、转让方与上市公司资金、资产情况
    转让方对上市公司出资已全部到位;没有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金,未欠上市公司的资本金及各项债务;上市公司没有对转让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抵押与质押。
    四、转让方与法律障碍
    本次股份过户是通过司法拍卖而过户的。
    五、持有、买卖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情况。
    在股份过户前及报送材料前的六个月内,转让方及其关联人、转让方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主要负责人没有持该上市公司流通股。
    转让方对上市公司出资已全部到位;没有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金,未欠上市公司的资本金及各项债务;上市公司没有对转让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抵押与质押。
    六、其他重要事项
    浏阳市财政局和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浏阳市财政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熊清溪
    签注日期:2006年2月22日
    七、备查文件
    1、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5)万民二初字第46、47号;
    2、江西天成拍卖有限公司成交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