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3年4月3日接第二大股东上海煤气销售(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煤气公司”)通知,煤气公司与上海市政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市政发展”)签署了《股权划转协议书》、《股权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煤气公司与上海市政发展签署《股权划转协议书》、《股权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将煤气公司原持有的5786.12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59%)大众科创国有法人股划转给上海市政发展。以上协议在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审核及国家财政部批准后生效。转让双方的具体情况详见双方的《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本次股份转让前,公司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是:
名次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39,491,370 25.54
2 上海煤气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57,861,250 10.59
3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13,015,495 2.38
4 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7,012,500 1.28
5 上海大众万祥汽车修理公司 5,184,830 0.95
    本次股份转让手续完成后,上海市政发展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5786.125万股,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届时公司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是:
名次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39,491,370 25.54
2 上海市政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57,861,250 10.59
3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13,015,495 2.38
4 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7,012,500 1.28
5 上海大众万祥汽车修理公司 5,184,830 0.95
    本次股份转让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发生。
    特此公告。
    附:转让双方《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4月4日
     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众科创
    股票代码:600635
    报 告 人:上海市政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徐家汇路579号12楼
    通讯地址:徐家汇路579号12楼
    联系电话:021-63016161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3年4月3日
    特别提示
    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有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报告人所持有、控制的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报告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报告人介绍
    一、 报告人基本情况
    1、 名称:上海市政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徐家汇路579号12楼
    3、 注册资本:580873.2万元
    4、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1006494
    5、 机构代码:132163717
    6、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7、 经营范围:市政资产经营管理、市政建设项目的投资监管
    8、 经营期限:自2000年8月9日至不约定期限
    9、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047132163717
    10、 股东构成情况
    报告人的注册资本为580873.2万元,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出资设立。
    二、 报告人的董事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任职和兼职情况
郭东兴 310109490303401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长
周骏 310104511003245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吴冠军 310110570410625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报告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第二章 报告人持股变动情况
    根据财政部文件《财政部关于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财会200373号),为规范国有股权管理,财政部同意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请示》(沪国资预2002282号)。根据上海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预200386号),报告人与上海煤气销售(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划转协议书》、《股权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生效。协议书约定上海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将上海煤气销售(集团)有限公司所持的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786.125万股国有法人股,划转由报告人持有,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本次股份划转的手续完成后,报告人将持有5786.125万股大众科创国有法人股,占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0.59%,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
    第三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报告人在提交本报告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大众科创挂牌交易的股份的行为。
    第四章 备查文件
    1、 报告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 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协议及其他相关的文件
    本人(经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能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杨德红    上海市政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签注日期:2003年4月3日
     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众科创
    股票代码:600635
    报 告 人:上海煤气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潍坊路162号
    通讯地址:徐家汇路579号12楼
    联系电话:021-63016161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3年4月3日
    特别提示
    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有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报告人所持有、控制的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报告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报告人介绍
    一、报告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煤气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潍坊路162号
    3、注册资本:324518万元
    4、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1004775
    5、机构代码:133740766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国有独资公司
    7、经营范围:煤气、天然气、液化气、燃气表灶、燃气输配、燃气设配用具、厨房设备、燃气工程设计规划
    8、 经营期限:自1997年7月5日至不约定期限
    9、税务登记证号码:310047133740766
    10、股东构成情况
    报告人的注册资本为324518万元,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出资设立。
    二、 报告人的董事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任职和兼职情况
李龙龄 310109400207361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长
汪宝平 310102591108367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王怀清 310224481120471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葛维昌 310106540422041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徐华萍 310106540731162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报告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第二章 报告人持股变动情况
    报告人在此次持股变动前,共计持有5786.125万股大众科创国有法人股,占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0.59%,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
    根据财政部文件《财政部关于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财会200373号),为规范国有股权管理,财政部同意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请示》(沪国资预2002282号)。根据上海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预200386号),报告人与上海市政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划转协议书》、《股权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生效。协议书约定上海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将报告人原持有的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786.125万股国有法人股划转给上海市政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截止本报告提交日,报告人对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有未清偿的负债、未解除的担保等情形。本次股份划转的手续完成后,报告人将不再持有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报告人所持有的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和冻结的情况。
    第三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报告人在提交本报告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大众科创挂牌交易的股份的行为。
    第四章 备查文件
    1、报告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协议及其他相关的文件
    本人(经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能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金盛利    上海煤气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签注日期:200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