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局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审议半年度报告时,董事肖建营、招绍强、叶文龙委托董事曾剑平使行董事职权,
董事邢飞未出席本次会议。
本公司200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及
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曾剑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会计杜贵俊声明:保证年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目 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股东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重要事项
六、财务报告
七、备查文件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法定名称: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Changchun Goldenstar Biotech Group Co., Ltd.
英文缩写:CCGS
(二)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斯达
股票代码:600670
(三)公司注册地址:长春市大经路54号
公司办公地址:长春市红旗街1768号长影商务景都1603室
邮政编码:130021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剑平
(五)公司董事局秘书:金萍
联系地址:长春市红旗街1768号长影商务景都1603室
联系电话:0431-5953832
传 真:0431-5929643
电子信箱:kinping@126.com
(六)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董事局秘书办公室
(七)其他有关资料
1、公司首次注册日期:1991年10月
2、首次注册地址:长春市大经路54号
3、变更注册日期:2004年6月30日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200001002465
5、税务登记号码:220102123929792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流动资产 36,000,224.28
流动负债 170,497,342.22
总资产 46,626,941.6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
-123,870,400.62
东权益)
每股净资产 -0.88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9396
报告期(1-6月)
净利润 1,577,963.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711,961.15
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 0.011
净资产收益率 -1.2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478,391.75
流量净额
上年度期末
流动资产 30,400,433.69
流动负债 166,928,875.65
总资产 41,356,274.7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
-131,661,322.21
东权益)
每股净资产 -0.93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9517
上年同期
净利润 -5,402,771.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5,320,420.03
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 -0.039
净资产收益率 -15.9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19.455.42
流量净额
本报告期末比年初数
增减(%)
流动资产 18.42
流动负债 2.14
总资产 12.74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 5.92
东权益)
每股净资产 5.8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21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净利润 70.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67.82
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 71.79
净资产收益率 92.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573.66
流量净额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营业外支出 133,997.61
合计 133,997.61
第二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报告期期末股东总数:34889户。
三、主要股东持股情况(截止2004年6月30日)
本期末持股
名 股东名称
数(股)
次
1 深圳市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99,132
2 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3,170,000
3 辽源市财政局 6,038,039
4 长春高士达生化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5 太原兆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310,000
6 广州技术开发区广开经贸有限公司 2,310,000
7 深圳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00,000
8 上海源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155,000
9 吉林省柳河县人民医院 854,300
10 王磊 812,080
持股占总股
名 股东名称
本比例(%)
次
1 深圳市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39
2 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38
3 辽源市财政局 4.30
4 长春高士达生化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4
5 太原兆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65
6 广州技术开发区广开经贸有限公司 1.65
7 深圳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0
8 上海源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0.82
9 吉林省柳河县人民医院 0.61
10 王磊 0.59
名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次
1 深圳市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股
2 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股
3 辽源市财政局 国有股
4 长春高士达生化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5 太原兆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股
6 广州技术开发区广开经贸有限公司 法人股
7 深圳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8 上海源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股
9 吉林省柳河县人民医院 流通股
10 王磊 流通股
注:(1)深圳市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24日通过竞拍的方式取得长春
高士达生化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持有本公司的23,199,132股股份中的20,199,132股
,取得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地位,并于2004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详见2004年2月27日、3月4日《上海证券报》)
(2)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处于依法清算阶段,其持有本公司的13
,170,000股份因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案,被湖
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间该股票不得转让、买卖、抵押。查封期从200
3年12月22日至2004年12月21日。2003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司法冻结手续。(详见2003年12月24日《上海证券报》)
(3)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系,其他股东之间不详。
四、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情况
原第一大股东长春高士达生化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用持有本公司23,199,132股
股份中的20,199,132股在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市北安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作最
高限额质押担保借款1.6亿元,2003年7月农业银行向长春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并下
达了仲裁裁决(刊登在2003年8月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2004年2
月24日经司法拍卖该股权由深圳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投资”)竞得
,并于2004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
(详见2004年2月27日、3月4日《上海证券报》)2004年5月24日广新投资以本公司
第一大股东的身份自行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改组本公司董事局组成人员,
由曾剑平、叶文龙、肖建营、招绍强、邵杰明出任本公司董事;2004年5月25日经本公
司董事选举曾剑平为董事长、法人。
广新投资股东为自然人,袁晨亮持有70%、曾剑平持有30%。
第三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新聘或解聘情况
1、2004年4月26日召开六届十四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免去邓六根副董事长、总裁
职务,聘张立阜为公司总裁。
2、2004年5月24日经公司第一大股东提请召开的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免去陈树军、邓六根、曾安昌、姬光、田黎明董事职务,不再出任本公司董事;选
举曾剑平、叶文龙、招绍强、邵杰明、肖建营为公司董事;免去肖文革监事职务,其不
再出任本公司监事;选举朱雪玲为公司监事。
3、2004年5月25日召开六届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免去陈树军董事长、朱中怀总会计
师、刘守谦副总裁职务;选举曾剑平为公司董事长,聘任杜贵俊为公司总会计师、杨贇
为公司副总裁。
4、2004年8月23日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曾剑平、叶文龙、肖
建营、招绍强、邢飞、郭延年为本公司七届董事局董事;选举杨丽萍、郑友德、杨汉南
为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选举朱雪玲、姜雪梅为七届监事会监事。
5、2004年8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晓平为本公司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要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项 目 本期数
主营业务收入 25,486,760.46
主营业务利润 8,640,068.03
净利润 1,577,963.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3,962.69
项 目 上年同期数
主营业务收入 1,367,897.67
主营业务利润 569,133.18
净利润 -5,402,771.6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4,311.21
项 目 增减比率(%)
主营业务收入 1763.20
主营业务利润 1418.11
净利润 70.7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75
项 目 本期数(元)
总资产 46,262,941.60
股东权益 -123,870,400.62
项 目 期初数(元)
总资产 41,356,274.78
股东权益 -131,661,322.21
项 目 增减比率(%)
总资产 11.86
股东权益 5.91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的范围及经营状况
本公司属综合行业,主要经营生物制品和房地产开发业务。
本报告期内生物制品未进行生产,房地产业仍没有新项目。本公司子公司四平金龙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克服各种困难的基础上,寻找多方力量、扩大销售渠道,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25,486,760.46元。
2、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行业或产品
行 业 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房地产业 25,486,760.46 15,444,920.59 39.40%
3、主营业务或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构成、主营业务或其结构未发生变化。
4、报告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活动
报告期内无对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活动。
5、来源于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情况
报告期内无来源于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金或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投资。
三、公司董事局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的说明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200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董事局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贸总公司、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司、东北华
联集团广州经贸公司、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四家公司已停业多年,长期股权投资已
按权益法调整为零,未纳入合并范围。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3月成
立,因环保未达标,一直未能正常经营,已停业多年。本公司对投资余额已全额计提减
值准备,未纳入合并范围。根据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企业登记注册分局提供的信
息,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司自2002年起未经工商部门年检,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经贸总公司,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任公司自200
1年起未经工商部门年检。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局令86号修订《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中第
十九条规定:“企业未参加年检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对年检截止日期
前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未申报年检的,吊销
营业执照。”
2、本公司近几年虽然实施了一系的资产重组,但都未达到预期效果,并未解决主
营业务体系不健全的问题,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也存在很大的问题,致使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持保留态度。公司在新股东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入主后针对该
状况新一届董事局积极采取改善措施,如2004年半年度审计报告解释性说明中所述:“
2004年8月20日高斯达公司已与大股东深圳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
,该协议尚需高斯达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审批,若此次资产置
换工作能够实施,为恢复高斯达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供了保障,否则将影响高斯达公
司的持续经营活动。”
四、监事会对董事会专项说明的意见
董事局在关于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表述,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的状况
,该问题也是公司目前客观存在的,监事会同意董事局在专项说明中所阐述的观点。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存在的差异
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公司在报告期内尚未在董
事会内设立专门委员会。
公司将会在后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时,尽快组织专门人员完成相关工作,达到
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有关文件要求。
报告期内修改了《公司章程》,缩减了董事局组成人员,由原来11名变为9名,并
对董事局、监事会进行了三年一次的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七届董事局组成人员和七届监
事会组成人员。
二、公司没有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
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三、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02年3月15日,本公司与长春高士达生化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士达药业”)、广州市海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房产”)签署了三方
《资产抵债协议》,在协议同约定:“甲方(海顺房产)同意,将其位于海珠区新港西
路144号厂前区的顺华名庭中的商业用房,计6109平方米房产(经评估后确定面积为55
42.807平方米)产权,转移给丙方(本公司),以代替乙方(高士达药业)清偿对丙方
的7851.7万元人民币的到期债务。”
该《资产抵债协议》签订生效后,海顺房产没有履行代替高士达药业偿还到期债务
的义务,且高士达药业也未清偿该笔欠款。
为了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于2004年7月3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
裁申请书》,请求仲裁委员会裁决:
1、裁决被申请人海顺房产代替被申请人高士达药业向申请人偿还7851.7万元人民
币的到期债务;
2、裁决被申请人高士达药业对7851.7万元人民币的到期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3、裁决二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仲裁发生的差旅费3万元人民币;
4、律师费50万元人民币由二被申请人承担;
5、仲裁费由二被申请人承担。
深圳仲裁委员会于2004年8月10日根据深仲受字[2004]第828号发出《仲裁庭组成通
知书》。
现无仲裁结果。
五、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六、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七、报告期内未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
公司资产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事项,也未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
报告期的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八、本报告期公司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200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注册会计师吴宇煌、李萍,半年报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
九、其他重要信息索引
1、2004年1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公布了《关于法人股股权拍卖事项的公告》在“上市公司资料检索”中输入本公司股
票代码查询(下同)。
2、2004年1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公布了重要事项:原准备抵债长春高士达生化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欠上市公司785
1.7万元欠款的顺华名庭房产被广州黄埔区人民法院执行并查封。
3、2004年1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上公布了临时董事局决议,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审计机构。
4、2004年2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上公布了提示性公告:法人股拍卖结果。
5、2004年3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公布了提示性公告:法人股过户。
6、2004年3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公布了《存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性公告》。
7、2004年3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上公布了董事局决议,《致全体股东报告书》。
8、200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上公布了六届十四次董事局决议:通过2003年度报告、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聘张立
阜为公司总裁,同时免去邓六根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职务。
9、2004年5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上公布了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免去陈树军、邓六根、曾安昌、姬光
、田黎明董事职务,不再出任本公司董事;选举曾剑平、叶文龙、招绍强、邵杰明、肖
建营为公司董事;免去肖文革监事职务,其不再出任本公司监事;选举朱雪玲为公司监
事。
10、2004年8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公布了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换届选举曾剑平、叶文龙、肖建营、招绍强
、邢飞、郭延年为本公司七届董事局董事;选举杨丽萍、郑友德、杨汉南为七届董事局
独立董事;选举朱雪玲、姜雪梅为七届监事会监事。
2004年8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晓平为本公司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第六节 财务报告
一、本公司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审计报告
深鹏所股审字[2004]85号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斯达公司
”)2004年6月30日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04年半年度公司及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
表和2004年半年度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高斯达公司管理当局
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除下段所述事项外,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
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
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
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由于我们无法取得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司、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贸总
公司、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
任公司、东北华联美国宏大公司的近期财务资料及与股权投资相关资料,上述股权投资
单位未纳入合并范围,虽然该公司账面对上述股权投资单位的投资余额已按权益法调整
或计提减值后均为零,但我们无法确认对上述股权投资单位的投资是否存在或有损失。
我们认为,除上述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外,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企业会计
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高斯达公司于200
4年6月30日公司及合并的财务状况及2004年1-6月公司及合并的经营成果和2004年1-6月
公司及合并的现金流量。
此外,我们还注意到:高斯达公司2004年半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显示:资产总额为4
6,626,941.60元,负债总额170,497,342.22元,均为流动负债,净资产-123,870,400.
62元,其中未分配利润-286,626,808.12元,资产负债率365.66%,显示高斯达公司过度
依赖短期筹资,另外短期借款金额大且有79,637,665.47元已逾期。2004年8月20日高斯
达公司已与大股东深圳市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该协议尚需高斯
达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若此次资产置换工作能够实
施,为恢复高斯达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供了保障,否则将影响到高斯达公司的持续经
营能力。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深圳
2004年8月29日
吴宇煌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 萍
二、会计报表(附后)。
三、会计报表附注
一、公司简介
本公司系经吉林省体改委以吉改发[1988]38号文和浑江市人民政府浑政发[1988]
119号文联合批准,1988年12月在浑江市百货大楼基础上改组以社会募集设立。1993年
1月9日经吉林省体改委吉改发(1993)5号文批准,公司更名为东北华联股份有限公司
,同年8月9日,东北华联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吉林省第一家
商业A股上市公司。经公司1998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99年度吉林省体改委吉改股批
(1999)13号文批准,东北华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更名为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并在吉林省工商局办理了名称变更登记,营业执照号为2200201002465。20
00年8月24日本公司向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了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由变更前
的6,980万元变更为14,000万元。2004年3月2日,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长春高士达生化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集团”)将持有本公司股份2319.91万股
中2019.91万股转让给深圳市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新”),因而
深圳广新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
本公司经营范围:百货、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家俱、装璜材料、
化工产品、科学仪器、一般劳保用品、农副产品、钢材、木材、建筑材料批发、零售、
代购、代销等。
本公司注册地址:长春市大经路54号,办公地址为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768号160
3室。法定代表人:曾剑平。
二、公司及附属子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
规定。
2.会计年度
以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其后如果发生减
值,则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对年度内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市场
汇价的中间价(“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计账。期末货币性项目中的非记账本位币
余额按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折算差额除筹建期间及
固定资产购建期间有关借款发生的汇兑差额资本化外,作为汇兑损益记入当年度财务费
用。
6.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
以外币为本位币的子公司,本期编制折合人民币会计报告时,所有资产、负债类项
目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
“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本位币。损益类项目和
利润分配表中的有关发生额项目按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
位币。对现金流量表中的有关收入、费用各项目,以及有关长期负债、长期投资、固定
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的增减项目,按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
母公司记账本位币。有关资本的净增加额项目按照发生时的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
币。由于折算汇率不同产生的折算差额,在折合人民币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类设外币
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反映。
7.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将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视为现金等价物。
8.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价款中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现金股
利或利息)入账。
短期投资在收到股利或利息时,冲减短期投资成本,在出售股票、债券或收回到期
债券时,按实际收到的处置收入与账面成本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
短期投资在年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市价低于成本或账面净值的差额按投资项
目计提相应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9.坏账核算方法
坏账确认标准
a.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b.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而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标准
对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本公司于期末按照应收款项余额(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
收款),分账龄按比例提取一般性坏账准备。对账龄为一年以内的提取比例为5%;一至
两年的为10%;二至三年的为30%;3-4年的计提50%;4-5年的计提80%;5年以上计提10
0%。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挂账时间太长的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特别坏
账准备,计提的坏账准备计入当年度管理费用。
10.存货核算方法
本公司的存货分为库存商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开发产品。库存商品采用售价
核算,其进销差价在月末按综合差价率结转,年末一次性调整结转进销差价;其他存货
按各类存货的取得以实际成本计价,开发产品的发出按项目平均成本计算确定,其它发
出存货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决算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算。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采用“五五摊销法”予以摊销。
开发产品用于对外出租时按出租开发产品预计的受益年限按直线法予以分摊。本公
司对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并进行定期盘点,盘点结果如与账面记录不符的差异,本公
司于期末结账前查明原因,同时根据本公司的管理权限,经董事会批准后作为盘盈或盘
亏,计入当年度损益。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存货跌价准备系按存货从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预计的存货跌价损失计入当年度损益。
11.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
a.长期股权投资的计价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确定的价值计价。
b.股权投资差额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长期投资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在被投资单
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有差额,以及对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时,投资
成本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设置“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核算。
对借方差额按10年的期限平均摊销,贷方差额记入“资本公积”。
c.收益确认方法
对占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虽占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含
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占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
本总额20%(含20%)以上或虽占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
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但该投资收
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
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冲回冲减投资的
账面价值;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后发生的净损益为基础,在各会
计期末按应分享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确认投资
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处置股权投资时,将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
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收益。
长期债权投资
a.长期债权投资的计价
长期债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b.长期债权投资溢折价的摊销
长期债权投资的实际成本与债券票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
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采用直线法(或实际
利率法)。
c.长期债权投资收益确认方法
债券投资根据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经调整债券投资溢价或
折价摊销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收益。其他债权投资按期计算的应收利息,确认为当期投资
收益,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债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
当期投资损益。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期末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长期投资的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
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则对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
面价值的部分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首先冲抵该项投资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足冲
抵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失。对已确认损失的长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的,则在原
已确认的投资损失的数额内转回。
12.固定资产计价及其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以及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单位价
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的资产。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
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
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
应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定为当期费用。
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或重估价值为原价入账。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
,并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原值的5%)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14-40年 6.8%-2.4%
机器设备 7-10年 13.6%-9.5%
运输设备 10-12年 9.5%-7.9%
其他设备 5-14年 19. %-6.8%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
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固定资产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3.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指兴建中的厂房与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其中包括直接
建筑及安装成本,以及于兴建、安装及测试期间的有关借款利息支出及外汇汇兑损益。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并截止利息资本化。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若在建工程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
新开工,所建项目在性能上、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
性,或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4.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按形成或取得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并在预计使用年限、相关合同规定
的受益年限及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之间孰短确定摊销年限,于取得当月起按直线法平均
摊销。
决算日,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实际成
本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以与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面余额的差额部分计入本年损益。
15.其他资产核算方法
其他资产按实际发生额入账。
长期待摊费:自受益日起分5年平均摊销;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
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条件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
发生的汇兑差额,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在同时具
备下列三个条件时,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在发生当期确认费用。
(2)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至当期止购建固定资产资本化利息的资本化金额,等于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资
本化率,资本化率按以下原则确定:
a.为购建固定资产只借入一笔专门借款,资本化率为该项借款的利率;
b.为购入固定资产借入一笔以上的专门借款,资本化率为这些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
。
(3)暂停资本化
若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则暂停借款费
用的资本化,
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4)停止资本化
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
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费用。
17.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若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
a.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b.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确认负债的金额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
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
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a.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b.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确认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
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18.收入确认原则
销售商品:本公司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对该商品不再
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及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与收入相关的商品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本公司房地产开发产品销
售收入,在房产已转移给受让方,本公司不再继续对房产实施控制,本公司已收到转让
房产项目的绝大部分款项,受让方在很大程度上不存在退房的可能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提供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劳务
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劳
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劳务的完
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本公司在决算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如对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本公司按预计能够得到的补偿确认为收入,相关的
费用计入当期的成本。
让渡资产使用权:包括利息收入和实物资产出租使用费收入,在与此类交易相关的
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19.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20.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原则
对持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超过50%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
长期投资单位合并其会计报表。
编制方法
以母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为合并依据,合并时将母公司与各
子公司相互间的重要投资、往来、存货购销等内部交易及其未实现利润抵销后逐项合并
,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
根据财政部财会函字[1999]10号《关于资不抵债公司合并报表问题请示的复函》,
投资企业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一般以长期股权投资减记至零为限。其未确认的被投资单
位的亏损分担额,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可以在合并会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
上增设“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项目;同时,在利润表的“少数股东损益”项目下增设“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项目。这两个项目反映母公司未确认子公司的投资亏损额。
三、税项
税 项 计税基础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营业税 房地产销售收入、租赁收入
营业税 建筑、安装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税 项 税 率
增值税* 4%
营业税 5%
营业税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教育费附加 3%
企业所得税 33%
*本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
四、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有关情况
1.所控制的境内外所有子公司和合营企业情况及合并范围: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万元)
四平金龙房地产开发 四平铁西区公
13,273,000.00
有限公司*1 园北街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 长春市大经路
6,100,000.00
贸易公司*2 96号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 长春市同志街
4,000,000.00
公司经贸总公司*2 58号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 广州市中山一
880,000.00
公司*2 路42号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 长春市斯大林
20,000,000.00
总公司*2 大街副111号
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 长春市震宇街
1,250,000.00
有限责任公司*2 20号
拥有股权 投资额
公司名称 直接 间接 (万元)
四平金龙房地产开发
93.5% 24,051,433.54
有限公司*1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
100% 6,522,530.02
贸易公司*2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
100% 2,601,163.32
公司经贸总公司*2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
100% 544,380.00
公司*2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
100% 4,997,382.19
总公司*2
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
75% 1,025,000.00
有限责任公司*2
是否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合并
四平金龙房地产开发 城市综合开发、物资仓储、房屋
是
有限公司*1 典当、摊位租赁、服装鞋冒等
对外劳务合作和周边国家易货贸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
易、举办合资合作企业、承担 否
贸易公司*2
上述项下的技术等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 商业、物资供销业批发、零售、
否
公司经贸总公司*2 代购、代销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 粮油、农副土特产品、五金、
否
公司*2 百货、针纺织品等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 商业、物资供销业批发、零售、
否
总公司*2 代购、代销
化工产品及添加剂、润滑油、
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
机电产品、木材、钢材、 否
有限责任公司*2
计算机、土畜产品等
*1四平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为本公司全资所有,1999年9月18日本公司与吉
林省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将本公司对四平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6
.5%股权转让给该公司,四平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但因吉
林省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一直未支付此股权转让款,根据本公司与吉林省华联房地产开
发公司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在吉林省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前
,本公司仍然享有该转让的6.5%股权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故本公司仍按100%合并四平金
龙房地产有限公司报表。
*2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的子公司: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贸总公司、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司、东北华联集
团广州经贸公司、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四家公司已停业多年,长期股权投资已按权
益法调整为零,未纳入合并范围。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3月成立,
因环保未达标,一直未能正常经营,已停业多年。本公司对投资余额已全额计提减值准
备,未纳入合并范围。根据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企业登记注册分局提供的信息,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司自2002年起未经工商部门年检,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贸总公司,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任公司自2001年起
未经工商部门年检。
五、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2004-6-30
项 目 币种 原 币 折合人民币
现 金 RMB 103,462.27
银行存款 RMB 77,109.70
其他货币资金 RMB
合 计 180,571.97
2003-12-31
项 目 原 币 折合人民币
现 金 9,238.41
银行存款 26,761.22
其他货币资金 70,609.65
合 计 106,609.28
2.应收账款
2004-6-30
账 龄 金 额 比例
1年以内 7,019,940.96 70.68%
1-2年 1,353,669.59 13.63%
3-4年 104,508.48 1.05%
5年以上 1,453,504.10 14.64%
合 计 9,931,623.13 100.00%
2004-6-30
账 龄 坏账准备 净 额
1年以内 350,997.05 6,668,943.91
1-2年 127,225.08 1,226,444.51
3-4年 38,529.24 65,979.24
5年以上 1,453,504.10 -
合 计 1,970,255.47 7,961,367.66
2003-12-31
账 龄 金 额 比例
1年以内 56,675.60 2.51%
1-2年 632,125.59 28.04%
2-3年 80,736.00 3.58%
3-4年 31,078.48 1.38%
4-5年 - -
5年以上 1,453,504.10 64.48%
合 计 2,254,119.77 100.00%
2003-12-31
账 龄 坏账准备 净 额
1年以内 2,833.78 53,841.82
1-2年 122,940.50 509,185.09
2-3年 24,220.80 56,515.20
3-4年 15,539.24 15,539.24
4-5年 - -
5年以上 1,453,504.10 -
合 计 1,619,038.42 635,081.35
(1)截止2004年6月30日本公司欠款前五名的单位欠款金额合计为7,880,290.43元
,占该账项的79.35%。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应收账款本期末较上年度增加的原因为子公司四平金龙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
销售欠款。
(4)本公司于本期末累计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比例较大的(40%或以上)主要
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计提金额
鑫鹏大厦 151,620.70 151,620.70
东宛国华公司 149,481.77 149,481.77
吉诺尔冰箱厂 125,092.00 125,092.00
济南裘皮厂 54,769.85 54,769.85
单位名称 账龄 计提原因
鑫鹏大厦 5年以上 按公司会计政策
东宛国华公司 5年以上 按公司会计政策
吉诺尔冰箱厂 5年以上 按公司会计政策
济南裘皮厂 5年以上 按公司会计政策
3.其他应收款
2004-6-30
账 龄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0,335,138.69 4.20%
1-2年 2,525,679.67 1.03%
2-3年 7,954,893.48 3.23%
3-4年 49,996,394.93 20.32%
4-5年 41,130,415.13 16.72%
5年以上 134,108,835.22 54.50%
合 计 246,051,357.12 100.00%
2004-6-30
账 龄 坏账准备 净额
1年以内 516,756.94 9,818,381.75
1-2年 378,850.95 2,146,828.72
2-3年 6,630,377.50 1,324,515.98
3-4年 48,342,752.78 1,653,642.15
4-5年 41,122,332.10 8,083.03
5年以上 134,108,835.22 -
合 计 231,099,905.49 14,951,451.63
2003-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2,358,407.32 0.97%
1-2年 3,017,859.97 1.25%
2-3年 7,715,217.30 3.18%
3-4年 84,946,344.93 35.07%
4-5年 46,602,225.88 19.24%
5年以上 97,613,545.85 40.29%
合 计 242,253,601.25 100.00%
2003-12-31
账 龄 坏账准备 净额
1年以内 117,920.37 2,240,486.95
1-2年 430,516.99 2,587,342.98
2-3年 6,558,474.65 1,156,742.65
3-4年 83,310,943.23 1,635,401.70
4-5年 46,581,780.69 20,445.19
5年以上 97,613,545.85 -
合 计 234,613,181.78 7,640,419.47
(1)截止2004年6月30日本公司欠款前五名的单位欠款金额合计为196,220,052.2
1元,占该账项的79.75%。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见附注
八。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药业集团欠款132,912,465.93元,此款主要系由以下
事项形成:①本公司在1998年度将公司拥有的三家子公司股权,以协议价6,780万元转
让给药业集团;亦于同年向药业集团购买其所有的“苷必妥、金葡液”的独家生产权、
专有技术及相关资产,评估作价29,435,751.49元,两项相抵欠款38,364,248.51元,②
本公司1999及2000年度将上述购买的“苷必妥、金葡液”的独家生产权、专有技术及相
关资产委托给药业集团,依据委托管理经营合同,药业集团应付本公司托管利润1999年
度1,500万元,2000年度2,975万元,因此项亦应支付药业集团的托管费用125万元,两
项相抵欠款4,350万元;③2000年度本公司将全资子公司辽源华联商厦转让给药业集团
,转让价款1,909万元;④2000年度本公司借款3,000万元给药业集团。因本公司于200
2年3月与药业集团及广州市海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三方资产抵债协议,约定广州
市海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商业用房,转移给本公司以代替药业集团清偿其
对本公司的7,851.70万元人民币的到期债务;另药业集团同时又与广州新时代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托管协议,托管期一年。其中约定广州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其合法控制的资产抵偿药业集团欠本公司的132,912,465.93元的到期债务(包含前述
7,851.70万元),上述用于抵债的资产一直未能办理过户;药业集团与广州新时代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托管协议实际未履行;药业集团持有本公司23,199,132股法人
股中的20,199,1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4.39%),已于2004年2月24日由长春城鑫拍卖有
限公司主持拍卖,该股权由深圳市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拍得,成交价格为160,100,0
00元,股权拍卖款全部用于偿还药业集团向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市北安行借款本金及利息
;药业集团生产现已处于停业状态;自1998-2003年药业集团除以上述部分资产或债权
抵欠本公司债务外,较少向本公司支付过该等债务,药业集团已无有效资产偿还本公司
债务。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药业集团欠款于2003年末计提特别坏账准备,计提比
例为100%,计提金额为132,912,465.93元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含有应收各早已停业清理的公司内部部门及未纳入合
并范围子公司的款项29,376,924.10元,该款均已五年以上,已无法收回,以前年度已
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5)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欠款10,579,999.99元,系原债权投资,于2001年转入,该
款已到期且账龄在5年以上,该款项已无法收回,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6)北海利达物业有限公司欠款9,700,000元,系原债权投资,于2001年转入,已
到期且账龄在5年以上,该款项收回存在不确定性,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7)长春市金河五交化有限公司欠款31,687,405.62元:其中3,150万元系于1999
年度本公司将全资拥有的长春华联商厦作价18,032万元转让给长春市金河五交化有限公
司,同时收回部分存货和债权,并将大厦债务转给该公司后形成的欠款。根据该款项形
成时的协议约定,此款项自2000年7月1日起分六期归还本公司,前五年每年支付550万
元,最后一年支付400万元,长春市金河五交化有限公司一直未归还过该等款项,该公
司已无力偿还该款项。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长春市金河五交化有限公司欠款于2
003年末计提特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0%,计提金额为31,687,405.62元。
(8)本公司于本期末累计计提的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比例较大的(40%或以上)主
要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药业集团 132,912,465.93
长春金河五交化公司 31,687,405.26
北海利达物业公司 9,700,000.00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10,579,999.99
华联经贸公司 7,560,181.03
华联江山木业公司 6,860,776.00
华联投资基金会 6,812,376.74
深圳房地产公司 4,987,471.60
华联华港娱乐城 2,974,131.67
单位名称 期末计提金额
药业集团 132,912,465.93
长春金河五交化公司 31,687,405.26
北海利达物业公司 9,700,000.00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10,579,999.99
华联经贸公司 7,560,181.03
华联江山木业公司 6,860,776.00
华联投资基金会 6,812,376.74
深圳房地产公司 4,987,471.60
华联华港娱乐城 2,974,131.67
单位名称 账龄
药业集团 3-5年以上
长春金河五交化公司 3-5年以上
北海利达物业公司 5年以上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5年以上
华联经贸公司 5年以上
华联江山木业公司 5年以上
华联投资基金会 5年以上
深圳房地产公司 5年以上
华联华港娱乐城 5年以上
单位名称 计提原因
药业集团 按公司董事会决议
长春金河五交化公司 按公司董事会决议
北海利达物业公司 按公司会计政策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按公司会计政策
华联经贸公司 按公司会计政策
华联江山木业公司 按公司会计政策
华联投资基金会 按公司会计政策
深圳房地产公司 按公司会计政策
华联华港娱乐城 按公司会计政策
4.预付账款
2004-6-30
账龄 金 额 比例
1年以内 6,215,862.67 100%
2003-12-31
账龄 金 额 比例
1年以内 227,285.43 100%
(1).截止2004年6月30日本公司欠款前五名的单位欠款金额合计为6,115,000元,占
该账项的98.4%。
(2).截止2004年6月30日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
单位欠款。
(3)预付账款本期末较上年度增加的原因为子公司四平金龙房地产开发公司预付购
货款所致。
5.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
2004-6-30
项目 金 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277,672.07 -
低值易耗品 197,373.22 -
开发产品 6,215,925.06 -
合计 6,690,970.35 -
2004-6-30 2003-12-31
项目 净 额 金 额
原材料 277,672.07 254,344.29
低值易耗品 197,373.22 225,256.72
开发产品 6,215,925.06 21,311,437.15
合计 6,690,970.35 21,791,038.16
2003-12-31
项目 跌价准备 净 额
原材料 - 254,344.29
低值易耗品 - 225,256.72
开发产品 - 21,311,437.15
合计 - 21,791,038.16
6.长期投资
(1)长期投资列示如下:
项 目 2003-12-31 本期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 2,024,275.00 -
减:减值准备 1,674,275.00 -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350,000.00 -
项 目 本期减少 2004-6-30
长期股权投资 - 2,024,275.00
减:减值准备 - 1,674,275.00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 350,000.00
(2)长期股权投资
a.股票投资
被投资单位 股份性质 股数 股权比例
成本法核算单位
长春国际技术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350,000 3.6‰
被投资单位 初始投资额 2003-12-31 本期权益调整
成本法核算单位
长春国际技术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 350,000 -
被投资单位 现金红利 本期增(减) 2004-6-30
成本法核算单位
长春国际技术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 - 350,000
b.其他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投资期限 股权比例
东北华联美国宏大公司 100%
东北华联集团经贸总公司 长期 100%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 长期 100%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长期 100%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 长期 100%
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
任公司 长期 75%
合 计
被投资单位 初始投资额 2003-12-31
东北华联美国宏大公司 3,434,875.00 1,234,875.00
东北华联集团经贸总公司 2,601,163.32 -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 6,522,530.02 -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544,580.00 -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 4,997,382.19 -
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
任公司 1,025,000.00 439,400.00
合 计 19,125,530.53 1,674,275.00
本期权益
被投资单位 调整*5 累计权益调整
东北华联美国宏大公司 - -2,200,000.00
东北华联集团经贸总公司 - -2,601,163.32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 - -6,522,530.02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 -544,580.00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 - -4,997,382.19
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
任公司 - -585,600.00
合 计 - -17,451,255.53
被投资单位 本期增(减) 2004-6-30
东北华联美国宏大公司 - 1,234,875.00
东北华联集团经贸总公司 - -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 - -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 -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 - -
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
任公司 - 439,400.00
合 计 - 1,674,275.00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贸总公司、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司、东北华联集
团广州经贸公司、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四家公司已停业多年,长期股权投资已按权
益法调整为零,未纳入合并范围。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3月成立,
因环保未达标,一直未能正常经营,已停业多年。本公司对投资余额已全额计提减值准
备,未纳入合并范围。根据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企业登记注册分局提供的信息,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司自2002年起未经工商部门年检;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贸总公司,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任公司自2001年起
未经工商部门年检。
c.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项目 2003-12-31 本期增加
东北华联美国宏大公司 1,234,875.00 -
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任公司 439,400.00 -
合计 1,674,275.00 -
项目 本期减少 2004-6-30
东北华联美国宏大公司 - 1,234,875.00
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任公司 - 439,400.00
合计 - 1,674,275.00
项目 计提原因
东北华联美国宏大公司 已停业很久
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任公司 已停业很久
合计
7.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类别 2003-12-31
固定资产原值
房屋建筑物 10,935,521.11
机器设备 3,508,450.00
运输工具 1,759,320.00
其他设备 839,217.80
合计 17,042,508.91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2,288,879.52
机器设备 2,973,079.82
运输工具 410,427.26
其他设备 372,067.42
合计 6,044,454.02
净值 10,998,054.89
类别 本期增加
固定资产原值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30,985.20
合计 30,985.20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119,204.80
机器设备 82,399.05
运输工具 52,448.56
其他设备 42,841.86
合计 296,894.27
净值
类别 本期减少
固定资产原值
房屋建筑物 1,046,000.00
机器设备 3,508,450.00
运输工具 353,100.00
其他设备 -
合计 4,907,550.00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158,424.00
机器设备 3,055,478.87
运输工具 24,143.33
其他设备 117,778.15
合计 3,355,824.35
净值
类别 2004-6-30
固定资产原值
房屋建筑物 9,889,521.11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1,406,220.00
其他设备 870,203.00
合计 12,165,944.11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2,194,660.32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438,732.49
其他设备 532,687.43
合计 3,166,080.24
净值 8,999,863.87
有关固定资产抵押情况详见附注十。
8.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类 别 2003-12-31 本期增加
房屋及建筑物 835,544.00 -
机器设备 733,080.03 -
运输工具 250,578.20 -
其他设备 63,770.30 -
合 计 1,882,972.53 -
类 别 本期转回 2004-6-30
房屋及建筑物 807,576.00 27,968.00
机器设备 733,080.03 -
运输工具 72,493.06 178,085.14
其他设备 62,752.16 1,018.14
合 计 1,675,901.25 207,071.28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是由于处理固定资产所致。
9.在建工程
实际支付
工程项目名称 200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
铁东商业城A区 1,444,894.73 - -
实际支付
工程项目名称 其他减少 2004.6.30
铁东商业城A区 - 1,444,894.73
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进度
铁东商业城A区 其它 70%
该项目系2002年6月经四平市东区人民法院判决,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在
建的铁东区三马路商业城的383.922平方米工程楼抵偿债务取得,无利息资本化金额。
10.无形资产
取得
类 别 方式 原始金额 2003-12-31
苷必妥金葡液专有技术 购入 22,870,000.00 15,402,302.08
金蝶软件 购入 9,000.00 2,850.00
合 计 22,879,000.00 15,405,152.08
本期增加
类 别 (转出) 本期摊销
苷必妥金葡液专有技术 - -
金蝶软件 - 900,00
合 计 - 900,00
剩余摊销
类 别 2004-6-30 年限
苷必妥金葡液专有技术 15,402,302.08 -
金蝶软件 1,950.00 13个月
合 计 15,404,252.08 -
11.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类别 2003-12-31 本期增加
苷必妥金葡液专有技术 15,402,302.08 -
类别 本期转回 2004-6-30
苷必妥金葡液专有技术 - 15,402,302.08
苷必妥、金葡液专有技术系1998年度本公司从药业集团购入,因本公司未取得药品
生产经营许可证,1999-2002年度本公司将该专有技术及相关资产托管给药业集团经营
,2001年起托管经营已经终止,该两项专有技术已不能给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本公司
于2001年末对该两项专有技术按其期末余额已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12.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2003-12-31 本期增加
其它支出 43,014.00 -
项 目 本期摊销 其它减少
其它支出 5,934.00 -
项 目 2004-6-30
其它支出 37,080.00
13.短期借款
2004-6-30
借款类别 原 币 折合人民币
银行借款 82,637,665.47 82,637,665.47
其中:抵押 7,350,000.00 7,350,000.00
担保 75,287,665.47 75,287,665.47
合计 82,637,665.47 82,637,665.47
2003-12-31
借款类别 原 币 折合人民币
银行借款 80,487,665.47 80,487,665.47
其中:抵押 5,200,000.00 5,200,000.00
担保 75,287,665.47 75,287,665.47
合计 80,487,665.47 80,487,665.47
上述借款于2004年6月30日止逾期未偿还情况:
贷款单位 借款金额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 15,00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18,000,000.00
长春市商业银行兴运支行 2,700,000.00
长春市商业银行兴运支行 4,000,000.00
建设银行四平中心支行 800,000.00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 10,00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3,150,000.00
长春市商业银行兴业支行 9,867,665.47
长春市商业银行兴运支行 2,00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10,570,000.00
中国银行四平市分行 1,050,000.00
建设银行四平中心支行 500,000.00
中国银行四平市分行 2,000,000.00
合 计 79,637,665.47
贷款单位 到期日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 2002.5.30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2001.9.14
长春市商业银行兴运支行 1996.8.20
长春市商业银行兴运支行 1996.9.20
建设银行四平中心支行 1997.6.18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 2002.6.28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2001.9.25
长春市商业银行兴业支行 1997.12.21
长春市商业银行兴运支行 1996.8.10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2001.12.10
中国银行四平市分行 2002.7.31
建设银行四平中心支行 1999.12.29
中国银行四平市分行 2002.4.30
合 计
贷款单位 利率%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 6.435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7.605
长春市商业银行兴运支行 15.12
长春市商业银行兴运支行 15.12
建设银行四平中心支行 10.98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 6.435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7.605
长春市商业银行兴业支行 15.12
长春市商业银行兴运支行 15.12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7.605
中国银行四平市分行 7.02
建设银行四平中心支行 6.34
中国银行四平市分行 7.02
合 计
贷款单位 用 途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 生产经营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生产经营
长春市商业银行兴运支行 生产经营
长春市商业银行兴运支行 生产经营
建设银行四平中心支行 生产经营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 生产经营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生产经营
长春市商业银行兴业支行 生产经营
长春市商业银行兴运支行 生产经营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生产经营
中国银行四平市分行 生产经营
建设银行四平中心支行 生产经营
中国银行四平市分行 生产经营
合 计
14.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2004年6月30日余额为5,881,248.41元(2003年12月31日余额为7,178,14
0.11元)。
应付账款余额中前五名金额合计2,520,470.39元。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15.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2004年6月30日余额为470,043.34元(2003年12月31日余额为536,594.54
元)。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16.应付工资
投资者 2004-6-30 2003-12-31
职工工资 2,528,304.43 2,624,355.90
17.应付股利
投资者 2004-6-30 2003-12-31
社会公众股 3,187,000.66 3,187,000.66
系以前年度欠付的社会公众股股利。
18.应交税金
税 种 2004-6-30
增值税 2,384.85
房产税 557,919.05
营业税 3,704,110.71
城建税 328,398.55
所得税 1,327,549.15
土地增值税 2,076,643.39
印花税 99,035.31
个人所得税 8,529.00
契税 135,054.51
土地使用税 21,480.95
合 计 8,261,105.47
税 种 2003-12-31
增值税 3,667.88
房产税 512,109.93
营业税 2,442,580.40
城建税 240,181.09
所得税 1,327,549.15
土地增值税 2,076,643.39
印花税 91,387.28
个人所得税 2,207.00
契税 135,054.51
土地使用税 18,024.95
合 计 6,849,405.58
19.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2004年6月30日余额为30,607,484.33元(2003年12月31日余额为31,01
2,503.89元)。
其他应付款余额中前五名金额合计14,305,398.71。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款见附注八。
20.预提费用
项 目 2004-6-30
利息 28,219,707.96
审计费 340,000.00
取暖费 -
诉讼费 178,620.00
房租 150,000.00
其他 637,617.46
合 计 29,525,945.42
项 目 2003-12-31
利息 26,435,388.89
审计费 340,000.00
取暖费 178,526.20
诉讼费 178,620.00
房租 -
其他 637,617.46
合 计 27,770,152.55
21.预计负债
项目 2004-6-30 2003-12-31
对外提供担保*1 6,116,802.05 6,116,802.05
其他*2 700,000.00 700,000.00
*1系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因东北华联广
州经贸公司已停业,已无力偿还,经法院判决,本公司对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贷款本
金3,450,000元,利息2,666,802.05元(利息计算到2001年12月31日,按原借款月利率
9‰予以估计)。
*2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东北华联通讯有限公司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而本公司因对其
出资未到位,经法院判决,本公司对其银行贷款承担出资不实金额700,000元的连带偿
还责任。
22.长期借款
2004-6-30
贷款单位 金额 期限 年利率
中国银行四平支行 - - -
2004-6-30 2003-12-31
贷款单位 借款条件 金额 借款条件
中国银行四平支行 - 6.088.721.34 抵押
23.股本
本期增(减)变动
2003-12-31 配股
一、期末未上市流通股份(股)
1.发起人股份 19,208,039.00 -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6,038,039.00 -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3,170,000.00 -
2.募集法人股份 35,073,582.00 -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54,281,621.00 -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股)
人民币普通股 86,052,063.00 -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86,052,063.00 -
三、股份总数(股) 140,333,684.00 -
本期增(减)变动
送股 公积金转股
一、期末未上市流通股份(股)
1.发起人股份 - -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 -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
2.募集法人股份 - -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 -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股)
人民币普通股 - -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 -
三、股份总数(股) - -
本期增(减)变动
其他 小计
一、期末未上市流通股份(股)
1.发起人股份 - -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 -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
2.募集法人股份 - -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 -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股)
人民币普通股 - -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 -
三、股份总数(股) - -
2004-6-30
一、期末未上市流通股份(股)
1.发起人股份 19,208,039.00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6,038,039.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3,170,000.00
2.募集法人股份 35,073,582.00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54,281,621.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股)
人民币普通股 86,052,063.0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86,052,063.00
三、股份总数(股) 140,333,684.00
24.资本公积
项目 2004-6-30
股本溢价 5,768,747.90
股权投资准备 12,022,318.63
其他资本公积 626,498.07
合计 18,417,564.60
项目 2003-12-31
股本溢价 5,768,747.90
股权投资准备 12,022,318.63
其他资本公积 626,498.07
合计 18,417,564.60
25.盈余公积
项 目 2004-6-30
法定盈余公积 -
法定公益金 4,005,158.90
合 计 4,005,158.90
项 目 2003-12-31
法定盈余公积 -
法定公益金 4,005,158.90
合 计 4,005,158.90
26.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项 目 2003-12-31 本期增加
四平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212,958.05 6,212,958.05
项 目 本期减少 2004-6-30
四平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27.未分配利润
项 目 2003-12-31 本期增加
未分配利润 -288,204,771.66 1,577,963.54
项 目 本期减少 2004-6-30
未分配利润 - -286,626,808.12
28.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行业 2004年1-6月 2003年1-6月
商贸行业 - 714,987.67
房地产行业 25,486,760.46 652,910.00
合计 25,486,760.46 1,367,897.67
主营业务成本
行业 2004年1-6月 2003年1-6月
商贸行业 - 259,765.95
房地产行业 15,444,920.59 499,705.96
合计 15,444,920.59 759,471.91
主营业务毛利
行业 2004年1-6月 2003年1-6月
商贸行业 - 455,221.72
房地产行业 10,041,839.87 153,204.04
合计 10,041,839.87 608,425.76
本年子公司四平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房屋面积7437.59平方米,金额25,4
86,760.46元。
29.其他业务利润
类 别 2004年1-6月
其他业务收入 1,289,318.86
减:其他业务支出 283,642.87
其他业务利润 1,005,675.99
类 别 2003年1-6月
其他业务收入 75,475.00
减:其他业务支出 11,550.00
其他业务利润 63,925.00
2004年1-6月
业务项目 收入 成本
房屋出租及物业管理 1,289,318.86 283,642.87
2004年1-6月 2003年1-6月
业务项目 利润 利润
房屋出租及物业管理 1,005,675.99 63,925.00
30.管理费用
项 目 2004年1-6月 2003年1-6月
管理费用 -480,703.54 3,017,812.93
本年度管理费用较上年度减少是由于本公司本年度收回北海利达物业公司5年以上
欠款4,200,000元,坏账准备转回4,200,000元,致使管理费用较上年减少。
31.财务费用
类 别 2004年1-6月
利息支出 2,194,662.79
减:利息收入 12.34
其他 1,917.91
合 计 2,196,568.36
类 别 2003年1-6月
利息支出 2,921,706.53
减:利息收入 148.20
其他 478.95
合 计 2,922,037.28
32.营业外收入
项 目 2004年1-6月 2003年1-6月
其他收入 - 60.00
33.营业外支出
项 目 2004年1-6月
罚款支出 5,000.00
其他 128,997.61
合 计 133,997.61
项 目 2003年1-6月
罚款支出 40,861.54
其他 41,550.10
合 计 82,411.64
七、母公司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2004-6-30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1 -
年以内 0.00%
1-2年 400,000.00 24.14%
2-3 -
年 0.00%
3-4 -
年 0.00%
4-5 -
年 0.00%
5年以上 1,256,893.10 75.86%
合 计 1,656,893.10 100.00%
2004-6-30
账 龄 坏账准备 净 额
1
年以内 - -
1-2年 40,000.00 360,000.00
2-3
年 - -
3-4
年 - -
4-5
年 - -
5年以上 1,256,893.10 -
合 计 1,296,893.10 360,000.00
2003-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 -
1-2年 400,000.00 24.14%
2-3年 - -
3-4年 - -
4-5年 - -
5年以上 1,256,893.10 75.86%
合 计 1,656,893.10 100.00%
2003-12-31
账 龄 坏账准备 净 额
1年以内 - -
1-2年 40,000.00 360,000.00
2-3年 - -
3-4年 - -
4-5年 - -
5年以上 1,256,893.10 -
合 计 1,296,893.10 360,000.00
(1)截止2004年6月30日本公司欠款前五名的单位欠款金额合计为880,964.32元,占
该账项的53.17%。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2.其他应收款
2004-6-30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1年以内 6,170,754.32 2.58%
1-2年 2,369,823.32 0.99%
2-3年 6,608,315.71 2.76%
3-4年 49,239,064.20 20.58%
4-5年 41,130,415.14 17.19%
5年以上 133,715,358.83 55.89%
合 计 239,233,731.51 100.00%
2004-6-30
账 龄 坏账准备 净 额
1年以内 308,537.72 5,862,216.60
1-2年 365,713.32 2,004,110.00
2-3年 6,226,404.17 381,911.54
3-4年 47,628,802.86 1,610,261.34
4-5年 41,122,332.10 8,083.04
5年以上 133,715,358.83 -
合 计 229,367,149.00 9,866,582.52
2003-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2,273,165.32 0.95%
1-2年 2,369,823.32 0.99%
2-3年 6,476,315.71 2.71%
3-4年 84,329,064.20 35.22%
4-5年 46,540,415.13 19.44%
5年以上 97,415,358.83 40.69%
合 计 239,404,142.51 100.00%
2003-12-31
账 龄 坏账准备 净 额
1年以内 113,658.27 2,159,507.05
1-2年 365,713.32 2,004,110.00
2-3年 6,186,804.17 289,511.54
3-4年 82,718,802.86 1,610,261.34
4-5年 46,532,332.10 8,083.03
5年以上 97,415,358.83 -
合 计 233,332,669.55 6,071,472.96
(1)截止2004年6月30日本公司欠款前五名的单位欠款金额合计为196,220,052.2
1元,占该账项82.02%。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药业集团欠款132,912,465.93元,此款主要系由以下
事项形成:①本公司在1998年度将公司拥有的三家子公司股权,以协议价6,780万元转
让给药业集团;亦于同年向药业集团购买其所有的“苷必妥、金葡液”的独家生产权、
专有技术及相关资产,评估作价29,435,751.49元,两项相抵欠款38,364,248.51元,②
本公司1999及2000年度将上述购买的“苷必妥、金葡液”的独家生产权、专有技术及相
关资产委托给药业集团,依据委托管理经营合同,药业集团应付本公司托管利润1999年
度1,500万元,2000年度2,975万元,因此项亦应支付药业集团的托管费用125万元,两
项相抵欠款4,350万元;③2000年度本公司将全资子公司辽源华联商厦转让给药业集团
,转让价款1,909万元;④2000年度本公司借款3,000万元给药业集团。因本公司于200
2年3月与药业集团及广州市海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三方资产抵债协议,约定广州
市海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商业用房,转移给本公司以代替药业集团清偿其
对本公司的7,851.70万元人民币的到期债务;另药业集团同时又与广州新时代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托管协议,托管期一年。其中约定广州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其合法控制的资产抵偿药业集团欠本公司的132,912,465.93元的到期债务(包含前述
7,851.70万元),上述用于抵债的资产一直未能办理过户;药业集团与广州新时代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托管协议实际未履行;药业集团持有本公司23,199,132股法人
股中的20,199,132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14.39%),已于2004年2月24日由长春城鑫拍卖有
限公司主持拍卖,该股权由深圳市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拍得,成交价格为160,100,0
00,股权拍卖款全部用于偿还药业集团向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市北安行借款本金及利息;
药业集团生产现已处于停业状态;自1998-2003年药业集团除以上述部分资产或债权抵
欠本公司债务外,较少向本公司支付过该等债务,药业集团已无有效资产偿还本公司债
务。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药业集团欠款于2003年末计提了特别坏账准备,计提比
例为100%,计提金额为132,912,465.93元。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含有应收各早已停业清理的公司内部部门及未纳入合
并范围子公司的款项29,376,924.10元,该款均已五年以上,已无法收回,以前年度已
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4)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欠款10,579,999.99元,系原债权投资,于2001年转入,该
款已到期且账龄在5年以上,该款项已无法收回,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5)北海利达物业有限公司欠款9,700,000元,系原债权投资,于2001年转入,已
到期且账龄在5年以上,该款项收回存在不确定性,期末对该款项已累计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
(6)长春市金河五交化有限公司欠款31,687,405.62元:其中3,150万元系于1999
年度本公司将全资拥有的长春华联商厦作价18,032万元转让给长春市金河五交化有限公
司,同时收回部分存货和债权,并将大厦债务转给该公司后形成的欠款。根据该款项形
成时的协议约定,此款项自2000年7月1日起分六期归还本公司,前五年每年支付550万
元,最后一年支付400万元,基于长春市金河五交化有限公司一直未归还过该等款项,
该公司已无力偿还该款项。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长春市金河五交化有限公司欠款
于2003年末计提特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0%,计提金额为31,687,405.62元。
3.长期投资
(1)长期投资列示如下:
项目 2003-12-31 本期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 2,024,275.00 438,201.67
减:减值准备 1,674,275.00 -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350,000.00 438,201.67
合计 350,000.00 438,201.67
项目 本期减少 2004-6-30
长期股权投资 - 2,462,476.67
减:减值准备 - 1,674,275.00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 788,201.67
合计 -- 788,201.67
(2)长期股权投资
a.股票投资
被投资单位 股份性质 股数 股权比例
成本法核算单位
长春国际技术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350,000 3.6‰
被投资单位 初始投资额 2003-12-31 本期梳益调整
成本法核算单位
长春国际技术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 350,000 -
被投资单位 现金红利 本期增(减) 2004-6-30
成本法核算单位
长春国际技术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 - 350,000
b.其他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投资期限 股权比例
东北华联美国宏大公司 长期 100%
四平金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长期 93.50%
东北华联集团经贸总公司 长期 100%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 长期 100%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长期 100%
100%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 长期
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有限
责任公司 长期
合 计 75%
被投资单位 初始投资额 2003-12-31
3,434,875.00 1,234,875.00
东北华联美国宏大公司
24,051,433.54 -
四平金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东北华联集团经贸总公司 2,601,163.32 -
6,522,530.02 -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
544,580.00 -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4,997,382.19 -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
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有限
1,025,000.00 439,400.00
责任公司
43,176,964.07 1,674,275.00
合 计
本期权益
被投资单位 调整*5 累计权益调整
- -2,200,000.00
东北华联美国宏大公司
438,201.67 -23,613,231.87
四平金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东北华联集团经贸总公司 - -2,601,163.32
- -6,522,530.02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
- -544,580.00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 -4,997,382.19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
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有限
- -585,600.00
责任公司
438,201.67 -41,064,487.40
合 计
被投资单位 本期增(减) 2004-6-30
- 1,234,875.00
东北华联美国宏大公司
- 438,201.67
四平金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东北华联集团经贸总公司 - -
- -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
- -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 -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
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有限
- 439,400.00
责任公司
- 2,112,476.67
合 计
c.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项 目 2003-12-31 本期增加
东北华联美国宏大公司 1,234,875.00 -
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任公司 439,400.00 -
合 计 1,674,275.00 -
项 目 本期减少 2004-6-30
东北华联美国宏大公司 - 1,234,875.00
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任公司 - 439,400.00
合 计 - 1,674,275.00
项 目 计提原因
东北华联美国宏大公司 已停业很久
吉林省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任公司 已停业很久
合 计 -
4.投资收益
类 别 2004年1-6月 2003年1-6月
长期投资损益: - -
权益法核算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减) 438,201.67 -750.270.71
合 计 438,201.67 -750.270.71
八、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一)关联方概况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深圳广新 深圳市 10,000,000
药业集团 长春市高新开发 46,200,000.00
区火炬路3号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 长春市同志街
4,000,000
有限公司经贸总公司 58号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 长春市大经路
6,100,000
贸易公司 96号
广州市中山一路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880,000
42号305房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 长春市斯大林大
20,000,000
总公司 街副111号
吉林东北华联化业 长春市震宇街
1,250,000
有限责任公司 20号
企业名称 拥有股份比例 主营业务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报)
信息咨询及国内商业、物资货
深圳广新 14.39% 物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
卖商品及限制项目);进出口
业务
营养滋补保健品,原料药和
药业集团 16.54% 制剂、生物制品第Ⅱ类、
化药品、中西成药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 商业、物资供销业批发、零售、
100%
有限公司经贸总公司 代购、代销
对外劳务合作和俄及周边国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
100% 家易货贸易举办合资合作企
贸易公司
业、承担上述的技术等
粮油、农副土特产品、五金、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100%
百货、针纺织品等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 商业、物资供销业批发、零售、
100%
总公司 代购、代销
化工产品及添加剂、润滑油、
吉林东北华联化业
100% 机电产品、木材、钢材、计算
有限责任公司
机、土畜产品等
与本公司
企业名称 关系 经济性质
深圳广新 本公司大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
药业集团 本公司原大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
本公司之子公司 股份制
有限公司经贸总公司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
本公司之子公司 国有联营
贸易公司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全民所有制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
本公司之子公司 股份制
总公司
吉林东北华联化业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深圳广新 袁晨亮
药业集团 邓六根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
王洪宇
有限公司经贸总公司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
马国华
贸易公司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宋焕忠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
王亚辉
总公司
吉林东北华联化业
付文光
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2003-12-31
深圳广新 -
药业集团 46,200,000.00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贸总公司 4,000,000.00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6,100,000.00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880,000.00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 20,000,000.00
吉林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任公司 1,250,000.00
企业名称 本期增加(减少)
深圳广新 10,000,000.00
药业集团 -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贸总公司 -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 -
吉林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名称 2004-6-30
深圳广新 10,000,000.00
药业集团 46,200,000.00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贸总公司 4,000,000.00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6,100,000.00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880,000.00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 20,000,000.00
吉林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任公司 1,250,000.00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2003-12-31
药业集团 23,199,000.00
深圳广新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01,163.32
经贸总公司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6,522,530,02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544,380.00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 4,997,382.19
吉林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任公司 1,025,000.00
企业名称 比例
药业集团 16.54%
深圳广新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经贸总公司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100%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100%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 100%
吉林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
企业名称 本期增加(减少)
药业集团 -20,199,132.00
深圳广新 20,199,132.00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经贸总公司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 -
吉林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名称 2004-6-30
药业集团 3,000,000.00
深圳广新 20,199,132.00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01,163.32
经贸总公司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6,522,530,02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544,380.00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 4,997,382.19
吉林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任公司 1,025,000.00
企业名称 比例
药业集团 2.15%
深圳广新 14.39%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经贸总公司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100%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100%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 100%
吉林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
(二)关联方交易事项
担保事项
截至2004年6月30日止,关联方为本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如下:
关联方名称 金额 期限
药业集团 35,570,000.00 2001.5.31-2002.6.28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金 额
关联方名称 2004-6-30 2003-12-31
其他应收款:
药业集团 132,912,465.93 132,912,465.93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60,181.03 7,560,181.03
经贸总公司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994,922.94 994,922.94
深圳广新 4,200,000.00
其他应付款
深圳广新 132,000.00 -
占各项目款项余额比例
关联方名称 2004-6-30 2003-12-31
其他应收款:
药业集团 54.01% 55.04%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7% 3.13%
经贸总公司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0.40% 0.41%
深圳广新 1.71% -
其他应付款
深圳广新 0.43% -
九、或有事项
1、本公司对下属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贸总公司、东北华联集团广州经贸
公司、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投资均未完全到位,本公司虽已将上述投资按权益法或
计提减值调整为零,因未合并其会计报表,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可能仍存在未确认的投资
损失及其它或有损失。
2、本公司因资金周转存在困难,截止2004年6月30日逾期银行贷款79,637,665.47
元,尚未偿清、欠交各种税金8,261,105.41元、已逾期未支付的预计负债6,816,802.0
5元,本公司存在可能被收取罚息及征收滞纳金给本公司带来损失的可能。
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平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其开发的华龙综合商厦商品
房出售,于2002年度与中国银行四平支行签订了“个人购买商业用房抵押合作协议”为
购买华龙综合商厦申请按揭贷款的购房人担保,总额度为3,000万元,截止2004年6月3
0日四平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使用了其中的1,432万元按揭担保贷款额度。
4、2001年6月22日本公司与长春新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银行借款互保协议,
担保额度2150万元。
十、资产抵押、担保情况
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平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四平市房权证四字第02
6515号2,241.76平方米的房产已被中国银行四平支行3,050,000.00元的银行借款及利息
等设定质押。吉房权四字第010068号261.90平方米房产已被中国建设银行四平支行500
,000.00元的银行借款及相关利息等设定抵押。
2、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平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四平市房权证四字第0768
65号1482.45平方米的房产已被四平市梨树信用社3,000,000万元银行借款设定抵押,抵
押期限为2004年2月29日至2004年3月18日。
3、1998年5月22日,本公司为长春市公安防盗防劫监测中心银行借款2,000,000元
和2,970,000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分别为1998年5月22日至1998年12月1日及1998年5月
22日至1998年11月25日。
4、1996年9月17日,本公司为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银行借款8,515,000元提供
担保,担保期限为1996年9月17日至1997年3月15日。
5、1995年10月31日,本公司为东北华联股份有限公司家具厂银行借款200,000元提
供担保,担保期限分别为1995年10月31日至1996年10月16日。
6、1997年8月20日,本公司为长春华联商厦银行借款480,000元提供担保,担保期
限为1997年8月20日至1998年6月20日。
7、1996年4月1日,本公司为长春第二华联商厦电讯商品批发部银行借款1,394,00
0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996年4月1日至1996年10月1日。
8、1999年12月30日,本公司为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经贸总公司建材分公司银行
借款1,100,000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999年12月30日至2000年7月22日。
9、2001年6月22日本公司与长春新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银行借款互保协议,
担保额度2,150万元,担保期限三个月。
十一、持续经营
本公司2004年半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显示:资产总额为46,626,941.60元,负债总额
170,497,342.22元,均为流动负债,净资产-123,870,400.62元,其中未分配利润-286
,626,808.12元,资产负债率365.66%,显示本公司过度依赖短期筹资,另外短期借款金
额大且有79,637,665.47元已逾期。本公司于2004年8月20日已与大股东深圳市广新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该协议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审批,若此次资产置换工作能够实施,为恢复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供
了保障,否则将影响到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因而本公司在编制2004年半年度会计报
表时仍在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下编制。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2004年8月20日,本公司与大股东深圳广新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该协议尚需本公
司股东大会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该协议约定:
(1)、深圳广新将持有的大连百利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0%的股权和大连百利天
华制药有限公司92.94%%的股权与本公司合法拥有的债权进行置换。
(2)、本次资产置换作价的依据和价格:本次资产置换置出资产为本公司合法拥
有的债权,双方同意以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公司2003年12月31日财务会计报
表所列部分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作为作价依据。双方共同确认的置出资产价格为人民币1
5179.3万元。
(3)、本次置入资产的作价依据及价格:本次资产置换置入资产为深圳广新持有
的大连百利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0%的股权和持有的大连百利天华制药有限公司92.9
4%的股权。根据中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商评报字[2004]第1048号《大连百利天
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和中商评报字[2004]第1047号《大连百利天华制
药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大连百利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
币3830.63万元,因此本公司本次置入的大连百利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0%的股权评估
值为人民币3447.57万元;大连百利天华制药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4926.
74万元,因此本公司本次置入的大连百利天华制药有限公司92.94%的股权评估值为人民
币13872.91万元。
双方经协商将本次本公司置入资产,即置入大连百利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0%的
股权和大连百利天华制药有限公司92.94%的股权共作价为人民币17320.48万元。
(4)、本次资产置换的置换差价:双方同意,对于本次资产置换中的差价部分21
41.12万元用于未其注销的下属子公司清偿或有风险。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
1、2002年5月18日经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药业集团以广
州市海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商业用房5542.807平方米(评估价值7,851.70万元
),清偿其对公司的7,851.70万元的到期债务。本公司于2003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第六届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并同意解除上述资产抵债协议。2003年9月12日召开了20
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解除资产抵债协议的议案未获与会股东2/3以上表决权
通过。广州市海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海珠区新港西路144号厂前区的顺华名庭中
的商业用房房产因公司以前年度为子公司广州经贸公司向中国银行广州黄埔支行贷款担
保,现由广州黄埔区人民法院执行并查封了海顺房产用来替药业集团偿还欠公司的房产
。
截止2004年6月30日,上述资产抵债过户手续未完成。
2、本公司股东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1317万
股(占总股本的9.38%)转让给新龙天公司,总金额为2159.88万元。该股权转让至今
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公司第二大股东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131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38%)2003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了股权司法冻结手续。因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一案,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间该股票不得转让、买卖、抵押
。查封期从2003年12月22日至2004年12月21日。
十五、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项 目 2003-12-31
236,232,220.20
一、坏账准备
1,619,038.42
其中:应收账款
234,613,181.78
其他应收款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
其中:股票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
-
原材料
-
在产品
-
产成品及库存商品
-
开发产品
1,674,275.00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674,275.0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长期债权投资
1,882,972.53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35,544.00
其中:房屋建筑物
733,080.03
机器设备
250,578.20
运输工具
63,770.30
其他设备
15,402,302.08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255,191,769.81
合计
项 目 本期增加数
1,037,940.76
一、坏账准备
351,217.05
其中:应收账款
686,723.71
其他应收款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
其中:股票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
-
原材料
-
在产品
-
产成品及库存商品
-
开发产品
-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长期债权投资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1,037,940.76
合计
项 目 本期转回数
4,200,000.00
一、坏账准备
-
其中:应收账款
4,200,000.00
其他应收款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
其中:股票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
-
原材料
-
在产品
-
产成品及库存商品
-
开发产品
-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长期债权投资
1,675,901.25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07,576.00
其中:房屋建筑物
733,080.03
机器设备
72,493.06
运输工具
62,752.16
其他设备
-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5,875,901.25
合计
项 目 2004-6-30
233,070,160.96
一、坏账准备
1,970,255.47
其中:应收账款
231,099,905.49
其他应收款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
其中:股票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
-
原材料
-
在产品
-
产成品及库存商品
-
开发产品
1,674,275.00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674,275.0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长期债权投资
207,071.28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7,968.00
其中: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178,085.14
运输工具
1,018.14
其他设备
15,402,302.00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250,353,809.24
合计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载有董事长亲笔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
原搞;
四、公司章程文本;
五、其他相关资料。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董事长:曾剑平
二00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