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报告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 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公司于199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配股说明书》,1995年12 月 25日配股除权,1996年3月14日配股资金到位,经浙江会计师事务所浙会验字( 1996) 第32号出具验资报告,本次配股工作已圆满完成,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 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条例》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及证监发[19 94]161号《关于颁发<上市公司办理配股申请和信息披露的具体规定> 的通知》有 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配股后的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股份变动原因
    公司于1995年5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 1995年增资配股方案,因配股方案在审批中有变动,公司董事会于1995年10月24日审 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增资配股方案,本次配股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配股价2 .80元,其中国家股除自行认购317.2万股,其余902 万股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 股股东;社会法人股股东享有808.5万股,由各法人股股东自愿认购;社会公众股股东 享有1230万股股权,同时还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以10:2 的比例认购国家股股 东转让的共902万股配股权,每股转让费0.10元。
    上述配股方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5]38 号文批准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5]76号文复审通过, 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 股配股部分及国家股配股权转让给社会公众股东的未被认购的部分,由承销商包销。
    经浙会验字(1996)第32号文验证,实际到位配股资金67118800元人民币 , 其中 24504000元计入公司股本帐户,溢价部分扣除本次承销费后42614800元,计入公司资 本公积帐户。
    重要提示:本次配股中社会公众股可流通股份1230万股,于1996年3月27 日上市 交易,国家股转配部分,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二、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填报日期:1996年3月18日 数量单位:股 每股面值:1元
项目 本次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
变动前 配股 转配股 小计 变动后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国家持有股份 40640000 3172000 3172000 43812000
2、法人持有股份 26950000 12000 12000 26962000
3、其他(国家股转配部分) 9020000 9020000 90200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二、已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 41000000 12300000 12300000 53300000
三、股份合计 108590000 24504000 133094000
    配售结束后,主承销商在规定的退款日期解冻锁定预付款,并主动将申购余款划 至申购者的资金专户,自4月6日起按下列具体办法进行退款。
    三、公司股份变动后的主要股东名单及持股情况
1、国家股 43812000
2、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7081485
3、中国华诚财务公司 4472000
4、中国纺织物资总公司 2840000
5、杭州兴达物资贸易公司 1100000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加的持股量及本次股份变动后的持股情 况:
姓名 职务 原持股数 本次增加数 本次股份变动
后的持股数
陈协庆 董事长 10000 3000 13000
应土歌 总经理 10000 3000 13000
邹鹏宏 副董事长 2000 600 2600
谭景玉 董事
周胜白 董事
董家琳 董事 10000 3000 13000
王四维 董事 2000 600 2600
史久华 董事 2000 600 2600
马涛 董事 2000 0 2000
田路 董事 1000 0 1000
马荣明 董事 1000 0 1000
吴建华 董事 2000 600 2600
张秉鉴 董事 2000 0 2000
戴大鸣 监事长
姚兴国 监事
朱林根 监事
查应生 监事 6000 1800 7800
王新华 监事 6000 1800 7800
赵军 副总经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关于批准一九九五年增资配股方案的决议;
    2、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文件;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5]76号文;
    4、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政委[1995]38号文;
    5、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函发[1995]249号文;
    6、浙江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及有关材料;
    7、公司章程。
    
浙江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