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26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我公司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东洋通信技术 深圳 有限公司就有关资产转让事宜达成了协议,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2.8及7.2.9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协议生效时间
    2003年12月26日,我公司与东洋通信技术 深圳 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将我公司所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出让给对方,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协议于当日起生效。
    二、东洋通信技术 深圳 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丹竹头恩来工业区第五栋厂房第1、2
    法定代表人:朱小民
    企业类型:独资经营 港资
    主营业务:通信、电子产品开发;生产经营新型电子元器件
    三、被转让的资产
    被转让的资产是我公司所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属于原四川长虹新艺电工有限公司清理后的剩余资产,包括生产使用设备120项404台、仪表62项307台、日用办公电器41项152台、运输车辆5辆,共227项868 台、辆 ,帐面净值为13265797.76元人民币。根据四川长虹新艺电工有限公司清算报告,这些资产的所有权属于我公司所有。
    经四川政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川政通评(2003)第042号]评估报告书,截止评估基准日2003年5月31日,评估价格为53599776.52元人民币。
    四、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以上述评估价格53599776.52元人民币为依据,并将于协议签订之日后5日内办理完毕全部手续,于协议签订之日后3个月内将上述款项一次性支付清。
    五、对我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此次资产转让将加强我公司产品专业化经营,规范经营性资产的独立和完整。同时,此次资产转让对我公司2003年度的税前损益影响数为40333978.76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