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占同类 上年实际
预计总金 交易的 发生的总
关联交易 额 比例 金额
类别 交易事项 关联人 (万元) (%) (万元)
向关联人采购与 采购 厦门建发集团及其关联公司 8200 10117
主业生产有关的 采购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20000 17910
各种原材料 公司
采购 厦门厦华德茂科技有限公司 20 0.53
采购 厦门厦华映鑫计算机有限公司 3.63
向关联人销售产 销售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400 366
品 公司
销售货物 厦门建发集团及其关联公司 800 884
销售 厦门厦华德茂科技有限公司 - 0.49
向关联人提供各 厂房代维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40 26
种劳务 费
房租、物业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200 182
费、电费 公司
房租、电费 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400 339
房租、电费 厦门厦华德茂科技有限公司 10 7.77
房租、物业 厦门厦华映鑫计算机有限公司 10 8.98
费
接受关联人提供 支付仓租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5000 4751
的劳务 费、代理
费、房租及
手续费等
其他 支付商标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800 551
使用费
其他 分摊广告费、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4120 4096
分摊非资金
使用费及资
金使用费
合计(万元) 40000 39243.4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华企业”)
    法定代表人:王宪榕
    注册资本:5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电视机(含监视器、电视录象一体机)、收录放音机(含音响)、通讯设备、安全报警系统等电子整机产品的生产制造;电子元器件、五金件、电源线、注塑件模具等零部件的生产制造;承接国内外的有关电子、电气系统工程的生产安装和技术服务并进行本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从事厦门地区的有关投资业务。
    住所: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根据历史数据估算,预计2005年公司可能与厦华企业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25520万元,可能的交易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厦华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厦华华佳传真设备有限公司、厦门源发包装工业有限公司、厦门厦华乐穗电子有限公司等。
    2、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
    法定代表人:王宪榕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
    主营业务: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从事境内外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住所:厦门鹭江道52号海滨大厦9楼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公司厦华企业的控股股东。
    根据历史数据估算,预计2005年公司可能与建发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4040万元,可能的交易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昌富利(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等。
    3、厦门厦华德茂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明辉
    注册资本:600万元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加工贸易、对销贸易、转口贸易业务;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增值服务、综合布线、智能工程;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和网络设备、生物识别产品、电子仪器仪表的开发、生产、销售。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16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厦门厦华德茂科技有限公司28%股权。
    根据历史数据估算,预计2005年公司可能与厦门厦华德茂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4、厦门厦华映鑫计算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江长
    注册资本:400万元
    主营业务:从事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生产、加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住所:厦门市湖里工业区21号厂房。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厦门厦华映鑫计算机有限公司30%股权。
    根据历史数据估算,预计2005年公司可能与厦门厦华映鑫计算机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5、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元庆
    注册资本:18750万元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加工贸易、对外贸易、转口贸易业务;信息安全产品的开发、生产;移动通信引进、技术合作、技术转让;与上述各项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根据历史数据估算,预计2005年公司可能与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19.2%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公司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与其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还将持续发生,并得到进一步保障。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由于本公司关联董事回避后,董事会不足法定人数,因此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将议案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要求对公司2005年度的累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进行预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事先审核了公司出具的关联总额的预计数据,并与以前年度相同的交易事项进行了比照,认为有关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预计事项比较允当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所预计的情况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核,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