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但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独立审核委员
会审阅通过
公司董事长刘宝瑛先生、公司总经理丁建洛先生、财务总监曹明春先生及财务部部
长王洪涛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目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二、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重要事项
六、财务报告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情况介绍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洛阳玻璃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Luoyang Glass Company Limited(英文缩写:LYG)
2、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宝瑛先生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捷先生
联系地址: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9号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室
电话:86-379-63908588、63908560
传真:86-379-63251984
电子信箱:lbdms@public2. lyptt.ha.cn
4、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
路9号
邮政编码:471009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lfg.com
5、公司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星岛日报》、《虎报
》(英文)
公司登载半年度报告指定互联网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6、股票上市地点、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A股—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0876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H股—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1108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未经审计)
1、财务指标(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报告期末
流动资产 963,105
流动负债 1,221,711
总资产 2,296,22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
939,873
东权益)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1.34
元)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90
(人民币元)
报告期(1-6月)
净利润 3,4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639)
的净(亏损)/利润
每股利润注1 (人民
0.005
币元)
净资产利润率 0.0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08,765
流量净额
上年度期末
流动资产 890,763
流动负债 1,095,213
总资产 2,184,14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
935,562
东权益)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1.34
元)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88
(人民币元)
上年同期
净利润 34,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6,608
的净(亏损)/利润
每股利润注1 (人民
0.049
币元)
净资产利润率 0.0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44,138
流量净额
本报告期末比年初数增减(%)
流动资产 8.12
流动负债 11.55
总资产 5.1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
0.46
东权益)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0
元)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27
(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净利润 (89.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亏损)/利润
每股利润注1 (人民
(89.80)
币元)
净资产利润率 减少3.2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4.54)
流量净额
注1 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本公司股本并无发生变化。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人民币千元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302
补贴收入 3,789
营业外收入 706
营业外支出 (744)
合计 4,053
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单位:人民币千元
国内会计准则 境外(国际)会计准则
净利
3,414 5,360
润
差异 请参阅本报告之半年度财务报告《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按国际财务报告
说明 准则编制的本集团的财务报告之间的重大差异》章节
4、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要求计算的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8.99 8.99
营业利润/(亏损) 1.72 1.72
净利润/(亏损) 0.36 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亏 (0.07) (0.07)
损)
报告期利润 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0.12 0.12
营业利润/(亏损) 0.023 0.023
净利润/(亏损) 0.005 0.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亏 (0.001) (0.001)
损)
二、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均无变化。
(二)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共计23052户,其中A股22968户,H股84户。
(三)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报告期末持
(全称) 减 股数量
中国洛阳浮 0 400,000,000
法玻璃集团
有限责任公
司
香港中央结 增134,000 247,046,998
算(代理人)
有限公司
HSBC 0 570,000
NOMINEES
(HONG
KONG)
LIMITED
梁洁云 增60,300 518,342
CHUK YER 0 374,000
MEN LIZA
于雁伟 增263,951 263,951
WONG 增220,000 220,000
MING
SHUR
庄青萍 增217,500 217,500
杨颖 增216,102 216,102
刘建平 增210,000 210,000
WONG 0 200,000
SING TO
股东名称 比 例 股份类别
(全称) (%) (已流通或
未流通)
中国洛阳浮 57.14 未流通
法玻璃集团
有限责任公
司
香港中央结 35.29 已流通
算(代理人)
有限公司
HSBC 0.08 已流通
NOMINEES
( HONG
KONG )
LIMITED
梁洁云 0.074 已流通
CHUK YER 0.053 已流通
MEN LIZA
于雁伟 0.038 已流通
WONG 0.031 已流通
MING
SHUR
庄青萍 0.031 已流通
杨颖 0.031 已流通
刘建平 0.030 已流通
WONG 0.029 已流通
SING TO
股东名称 质押或冻 股东性质
(全称) 结的股份 (国有股东或外资
数量 股东)
中国洛阳浮 无 国有股东
法玻璃集团
有限责任公
司
香港中央结 未知 外资股东(H股)
算(代理人)
有限公司
HSBC 未知 外资股东(H股)
NOMINEES
( HONG
KONG )
LIMITED
梁洁云 未知 境内自然人股东
CHUK YER 未知 外资股东(H股)
MEN LIZA
于雁伟 未知 境内自然人股东
WONG 未知 外资股东(H股)
MING
SHUR
庄青萍 未知 境内自然人股东
杨颖 未知 境内自然人股东
刘建平 未知 境内自然人股东
WONG 未知 外资股东(H股)
SING TO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247,046,998
HSBC NOMINEES(HONG KONG) 570,000
LIMITED
梁洁云 518,342
CHUK YER MEN LIZA 374,000
于雁伟 263,951
WONG MING SHUR 220,000
庄青萍 217,500
杨颖 216,102
刘建平 210,000
WONG SING TO 200,000
股东名称(全称) 种类(A、B、H股或其它)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H股
HSBC NOMINEES(HONG KONG) H股
LIMITED
梁洁云 A股
CHUK YER MEN LIZA H股
于雁伟 A股
WONG MING SHUR H股
庄青萍 A股
杨颖 A股
刘建平 A股
WONG SING TO H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
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前十名
股东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及前十
名股东与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
于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流
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是代理客户持股,本公司未接获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任何单一H股股东持股数量有超过本公司总股本5%情况
。
2、除上述披露之外,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
规定须存置之披露权益登记册中,并无任何其它人士在公司股份或股本衍生工具的相关
股份中拥有权益或持有淡仓的任何记录;
3、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变化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变动。
(二)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股本权益。属于个人权益持有
之A股股数
姓名 职务
性 年
别 龄
董事
刘宝瑛 52
长 男
副董 男
朱雷波 43
事长
男
董事
丁建洛 总经 44
理
张少杰 董事 44
男
朱留欣 董事 52
男
姜宏 董事 44
男
董事
兼董 男
王捷 43
事会
秘书
独立 男
戴志良 65
董事
独立 男
钟朋荣 51
董事
独立 男
席升阳 51
董事
独立 男
董超 39
董事
监事
陶善武 会主 男 52
席
程荣法 监事 男 56
宋飞 监事 女 42
独立 女
李静宜 53
监事
独立 女
顾美凤 41
监事
副总 男
谢军 39
经理
副总 男
马世信 55
经理
王和平 副总 男 53
经理
财务 男
曹明春 42
总监
姓名 任期起止日期
刘宝瑛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2004年4月22日至2006年3月28日
(副董事长任期)
朱雷波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董事任期)
2003年6月17日至2006年3月28日
(总经理任期)
丁建洛
2004年6月10日至2006年3月28日
(董事任期)
张少杰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朱留欣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姜宏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王捷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戴志良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钟朋荣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席升阳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董超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陶善武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程荣法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宋飞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李静宜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顾美凤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谢军 2003年6月17日至2006年3月28日
马世信 2003年6月17日至2006年3月28日
王和平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曹明春 2003年4月22日至2006年3月28日
年初持股 年末持股
姓名 变动原因
数(股) 数(股)
刘宝瑛 2,000 2,000 无变动
朱雷波 2,000 2,000 无变动
丁建洛 0 0 无变动
张少杰 1,700 1,700 无变动
朱留欣 1,700 1,700 无变动
姜宏 1,800 1,800 无变动
王捷 2,000 2,000 无变动
戴志良 0 0 无变动
钟朋荣 0 0 无变动
席升阳 0 0 无变动
董超 0 0 无变动
陶善武 0 0 无变动
程荣法 0 0 无变动
宋飞 0 0 无变动
李静宜 0 0 无变动
顾美凤 0 0 无变动
谢军 0 0 无变动
马世信 0 0 无变动
王和平 1,700 1,700 无变动
曹明春 0 0 无变动
注:(1)除上述披露外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本公司各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在本公司或其任何相关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第XV部分)的股份、股本衍生工具中的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概无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352条规定须存置之披露权益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上市公司董事进行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所规定的需要通知本公司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2)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未授予本公司董事、监事或其配偶或十八岁
以下子女认购本公司或其任何相关法团的股份或债权证的任何权利。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上半年经营情况回顾
1、市场情况及采取措施:
本公司是世界三大浮法之一“洛阳浮法”的诞生地,拥有六条浮法玻璃生产线,是
中国玻璃行业较大的浮法玻璃生产商和经销商。
报告期内,由于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整政策的影响,国内投资增速明显减缓,尤其是
国家平抑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等一系列政策的高密度出台,使玻璃行业遭遇到政策寒流
的严重侵袭,加上新建浮法线相继投产并低价冲击市场,导致本已相当不景气的玻璃市
场更是雪上加霜,产品售价快速下滑;与玻璃市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各种原燃材料的持
续涨价,重油受国际油价屡创新高和国内减少产能双重因素影响,售价一直在高位运行
,并且仍然处于上涨周期,纯碱价格虽有震荡,但仍在高位运行,与此同时,水、电、
硅砂价格也出现不同幅度地上涨,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导致公司上半年产品制造成本较
计划和去年同期均出现较大幅度上升。另外,报告期内我们还遭遇了5.12停电事故,直
接导致浮法镀膜厂停产一个多月,浮法玻璃厂一线、二线生产也受到影响。在如此困难
的局面下,公司加强各项专业管理工作,努力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管理效益,按照市场
需要,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努力生产适销对路产品。克服“5.12停电”事故的不利影响
,全力开展生产自救。为企业最大限度地挽回了经济损失。同时,加大营销机制改革力
度,大力开发新的市场。使公司保持了好的发展势头实现利润10,084千元,
2、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
本集团主导产品平板玻璃在华中地区、西南地区、华东地区、华北地区占有较大的
市场份额,国际市场仅占本集团销售额的12.23%左右。
3、流动资金及资本来源
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267,563千元,其
中美金存款为45,234千元(二零零四年:美金存款为714千元)、港币存款104千元(二
零零四年:港币存款为104千元),与二零零四年底的人民币130,039千元比较,共增加
了人民币137,524千元。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流出用来支付借款利息及投资活动的融
资。
4、借款
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总借款金额为人民币857,413千元,其中人民币
8,819千元为外币借款(原币为欧元782千元),所有借款利率是根据中国法定流动资金
贷款利率及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所浮动。。本集团并没有订立任何金融工具作对冲用途
。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债务比率(所有借款除以股东权益)为91.23%
,比二零零四年减少0.04%。
5、资本承担
本集团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有人民币186,174千元的资本承担,主要为本集团的
建设工程款和采购设备款。
6、本期资本负债比率为131.15%;上年资本负债比率为123.06%。
7、本集团之资产抵押
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有价值约为人民币92,121千元(二零零四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为:人民币83,000千元)的银行存款作为应付票据、短期借款的抵押。
8、或有负债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或有负债
9、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由于本集团的营业额和经营成果主要来自浮法平板玻璃的生产和销售,因此并没有
提供按业务类型的分部报告。关连人士交易的详情载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之
中期财务报告附注38
分行业或分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毛利率(%)
产品 收入 成本
平板浮法玻
512,903 426,698 16.81
璃
其中:关联
8,728 7,261 16.81
交易
主营业务收 主营业务成
分行业或分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
入比上年同 本比上年同
产品 增减(%)
期增减(%) 期增减(%)
平板浮法玻
(3.41) 8.59 (9.19)
璃
其中:关联
(20.12) (10.20) (9.19)
交易
关联交易的
视同正常客户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必
要性、持续 从产品链角度,本集团的产品为关
性的说明 联方的上游产品,关联交易有其必要性及持续性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
币8,728千元
10、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国内 450,181 (8.92)
出口 62,722 70.55
11、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2005年上半年销售毛利率为16.81%,较上年的26%下降9.19%,降幅35.35%,其主要
原因是国家平抑房地
产价格上涨过快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使玻璃行业遭到一定影响,加上新建浮法线相继
投产并低价冲击市场,导
致产品售价下滑;同时各种原燃材料的持续涨价,导致产品成本持续上升。
12、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2005年上半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414千元,较上年的盈利人民币34,088千元
减少了人民币30,674
千元,主要原因是:(1)由于产品售价的降低,使得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上年下降37.
69%;(2)投资收益由去
年的4,372千元,减少到损失人民币9,803千元。
13、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参股公司名称 延炼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贡献的投资收益 人民币3,600千 占上市公司净 105.45%
元 利润的比重
参股公司 经营范围 石油
净利润 人民币122,787千元
14、报告期投资情况
(1)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或以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公司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公司于2005年5月26日召开了董事会议,决定与控股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玻集团公司”)合资组建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龙海”)及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昊”),并签署有关
协议,龙海将从事(其中包括)超薄浮法玻璃的生产及销售,及与玻璃相关产品的原材
料加工﹔而龙昊将从事一般浮法玻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提供相关咨询及技术支持服
务。
龙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将出资人民币48,000,000元,
占龙海注册资本约80%,洛玻集团公司将出资人民币12,000,000元,占龙海注册资本约2
0%。龙海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额为人民币300,000,000元。
龙昊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将出资人民币40,000,000元,
占龙昊注册资本约80%,洛玻集团公司将出资人民币10,000,000元,占龙昊注册资本约2
0%。龙昊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额为人民币250,000,000元。
1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
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本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比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16、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
说明
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已采取措施
取得了一定成效,公司董事会已采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虽然产品售价下降,成本提
高,但本公司报告期内仍保持盈利。
17、员工状况
截止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员工数量为4627人,其中生产人员3099人,
销售人员224人,技术人员358人,财务人员98人,行政人员698人,其他人员150人,本
公司员工中,本科以上学历370人,占员工人数的7.9%,大专1444人,占员工人数的31.
2%。
(二)集团二零零五年下半年业务展望
一、不利因素:
1、房地产业投资规模的增速放缓,直接决定玻璃需求量下降。2、玻璃行业新增产
能过快,竞争将更加激烈。今年上半年,国内9条新建生产线投产,新增产能3000万重箱
,预计下半年还将有十几条新线投产,新线建设过于集中,新增能力增长过快将进一步
加剧下半年玻璃市场竞争。尤其是新建设生产线多数定位于低成本浮法线,因此低价冲
击市场很难避免。3、各种原燃材料价格仍然处于高位运行,玻璃生产成本居高不下。
二、有利因素
1、宏观经济环境依然看好。国家宏观经济增长虽然放缓,但仍将按照较快速度增长
,每年竣工十几亿平方米的建筑住宅,汽车行业快速增长的行情,都给玻璃行业展现出
巨大的发展前景和机遇。2、中部崛起给我们带来了市场机遇。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
字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受中部崛起政策的影响,中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改变了
去年的回落趋势,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超过了去年上半年的高峰水平。中西部地区成为
现实的市场需求。尤其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加工玻璃被广泛使用,市场需求的潜力正在不
断被开发。3、公司内部正在蓄积更多的优势,这将提高产品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一是我们完成了浮法镀膜厂恢复生产工作,使日生产能力提高,尤其是燃料油的使用
将大大降低制造成本;二是浮法玻璃厂二线、八达公司燃料油替代重油正在抓紧实施,
这将有助于降低其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三是产品结构调整逐步到位,0.7mm超薄
玻璃商品化已经初步成功,19mm超厚玻璃也实现了批量销售。
三、采取措施:
1、提高超薄线系统稳定性,减少超薄玻璃质量波动,巩固、提高超薄玻璃市场竞争
优势。2、根据市场需要,加快产品品种调整,提高盈利产品的生产能力。3、加强生产
组织,确保各线稳定、优质、高产。4、加强营销策划,适应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同时
积极开拓国际市场。5、加快新建浮法线投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建浮法线按期顺
利投产。6、按照新的工艺方法,加快完成八达公司、浮法玻璃厂二线燃料油替代重油工
作,争取使燃料油早日投入生产应用。
五、重要事项
(一)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求,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建立和修订了一系列规范运作的制度,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
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本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诉讼事项
1998年12月30日,本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银基分理处(1999年12月28日经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批准升格为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银基支行)定期存款人民币23
,000千元,存款期限1年,自1998年12月30日至1999年12月30日,年利率3.78%。广东发
展银行郑州分行银基分理处为此开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其后,本公司在存
款到期后取款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银基支行以1998年12月本
公司为河南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商城支行贷款人民币21,8
50千元提供担保,现河南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未偿还贷款,担保人应承担担保
责任为由,拒绝本公司支取款项。2001年,本公司起诉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公司
败诉。后来本公司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2月最终判决本公司胜
诉,上述贷款担保无效,鉴于本公司在该贷款担保中有过错,要求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银基分理处于2004年4月底以前返还该笔存款的一半及利息,另一半及利息由本公司向河
南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现本公司已收到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银基分理处该
笔存款的一半,利息尚没有收到,本公司向河南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该笔存款
的另一半及利息还在进行中。此外并无其它重大诉讼事项。
2、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重大仲裁事项。
(三)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
(四)本公司二零零五年上半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本公司二零零四年股东年会已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
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二零零五年度之国内及国际核数师。
(六)收购项目及出售项目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重大收购项目及出售项目。
(七)委托理财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或以前期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委托理财。
(八)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经常性交易
详情见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财务报告之注释38—关联方及其交易
2、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资产及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发生
3、临时性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05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与控股股
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玻集团公司”)合资组建洛阳龙
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及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龙昊”),并签署有关协议,龙海将从事(其中包括)超薄浮法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及与玻璃相关产品的原材料加工﹔而龙昊将从事一般浮法玻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
提供相关咨询及技术支持服务。
龙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将出资人民币48,000,000元,
占龙海注册资本约80%,洛玻集团公司将出资人民币12,000,000元,占龙海注册资本约2
0%。龙海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额为人民币300,000,000元。
龙昊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将出资人民币40,000,000元,
占龙昊注册资本约80%,洛玻集团公司将出资人民币10,000,000元,占龙昊注册资本约2
0%。目前,龙昊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额为人民币250,000,000元。
洛玻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7.14%的权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由于本公司与洛玻集团公司就成立龙海而订立的协议(以下简称“龙海协议”)及本公
司与洛玻集团公司就成立龙昊而订立的协议(以下简称“龙昊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
易金额已超逾人民币30,000,000元,故本公司须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10.2.5条的规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独立股东批准。洛玻集团公司及其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此等交易根据香港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上市规则规定属于主要及关联交易,亦须征得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但截止本报告日
期所需的独立股东批准仍未取得。
4、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的相关指
引作出的披露
1、向洛玻集团提供的垫款或财务支援
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向洛玻集团提供垫支
及/或财务支援分别合共约人民币127,703,000元及约人民币148,384,000元,详情如下:
交易性质 利率 开始年度
(1)
代洛玻集团公
司预付款给宝 6.5% 一九九八年
莱威发展公司
(洛玻集团公司
的全资附属公
司)
(2)
有关销售产成 免息 一九八八年至
品的应收帐款 今
(3)
有关转让贷款 免息 一九九五年
的应收帐款
(4)
有关主要兴建 免息 一九九七年
职工宿舍之其
他应收帐款
其他 免息 一九九四年至
今
合计
于二零零五年六月
交易性质 还款期限及进度 三十日止未经审计
之余额(元)
(1)
代洛玻集团公
司预付款给宝 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
29,358,000
莱威发展公司 一日到期(未偿还)
(洛玻集团公司 无抵押
的全资附属公
司)
(2)
有关销售产成 无固定还款期无抵押 -
品的应收帐款
(3)
有关转让贷款 无固定还款期无抵押 4,663,000
的应收帐款
(4)
有关主要兴建 无固定还款期无抵押
42,122,000
职工宿舍之其
他应收帐款
其他 无固定还款期无抵押 51,560,000
合计 127,703,000
于二零零四年
交易性质 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经审计之
余额(元)
(1)
代洛玻集团公
司预付款给宝
29,358,000
莱威发展公司
(洛玻集团公司
的全资附属公
司)
(2)
有关销售产成 -
品的应收帐款
(3)
有关转让贷款 4,663,000
的应收帐款
(4)
有关主要兴建
42,122,000
职工宿舍之其
他应收帐款
其他 72,241,000
合计 148,384,000
上述数额为扣除坏账准备后净额。
形成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1、此金额为通过洛玻集团公司向宝莱威发展公司提供附带利息的预付款。
2、此金额为本集团在中国通过洛玻集团公司的销售网络向客户销售的应收帐款。受
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四日订立的产品分销代理协议监管,本公司于一九九四年上市时已
获香港联交所豁免严格遵照关连交易的规定,此等销售均已向洛玻集团公司的销售列帐
。因此,任何尚未支付的金额均是以洛玻集团公司所欠的金额列帐。
3、此金额为原洛阳玻璃厂在九四年以前为洛阳市美陶公司向洛阳市工商银行贷款提
供的担保金额,九四年初,洛阳玻璃厂改制为洛玻集团公司并作为独家发起人创立了本
公司,其后,洛阳市美陶公司无力偿还该项贷款,而洛阳市工商银行就认为本公司与洛
阳玻璃厂是一家,而直接从本公司在洛阳市工商银行的帐户上扣收了此金额,本公司已
就此笔扣款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五日向洛阳市美陶公司提出诉讼,并于二零零一年三月
一日获胜诉,洛阳市美陶公司的部分土地已被诉讼保全,董事相信该土地被拍卖后,该
尚未偿还金额可以追回。
4、此金额是关于为本公司员工兴建职工宿舍的款项,其后根据本公司与洛玻集团公
司于一九九七年九月一日订立的《关于安居工程资产转让协议》,洛玻集团公司向本公
司收购了该项职工宿舍,但收购款项并未支付本集团。
上述欠款对本公司财务状况有不良影响
2、向同属集团附属公司提供的垫款及/或财务支援
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向同属集团附属公司
提供的垫款及/或财务支援分别合共约人民币195,736,000元及约人民币204,020,000元,
详情如下:
洛玻集
团公司 本公司
公司名称 于此等 于此等 交易性质
公司的 公司的
权益 权益
(1)
洛玻集团
青岛太阳
55% - 借款
玻璃实业
有限公司
中国洛阳
浮法玻璃
59.71% 40.29% 短期投资
集团矿产
有限公司
(2)
中国洛阳
浮法玻璃 其他应收
59.71% 40.29%
集团矿产 款
有限公司
(2)
洛阳晶宝
其他应收
装饰玻璃 50% 10.28%
款
有限公司
(2)
洛玻集团
洛阳起重 其他应收
63.32% 36.68%
机械有限 款
公司
(2)
洛玻集团
洛阳新光
其他应收
源照明器 70.55% 29.45%
款
材有限公
司
(2)
洛玻集团
洛阳晶纬 其他应收
64.1% 35.9%
玻璃纤维 款
有限公司
(2)
洛玻集团
洛阳晶久 其他应收
68.92% 31.08%
玻璃制品 款
有限公司
(2)
洛阳晶鑫
49% 短期投资
陶瓷有限
公司
(3)
其他
其他应收
款
合计
还款期限及
公司名称 利率 开始 信用情况
年度
(1)
洛玻集团
6.53- 一九 二零零四年
青岛太阳
7.84% 九九 到期有抵押
玻璃实业
(每年) 年
有限公司
中国洛阳 一九
4.575% 无固定还款
浮法玻璃 九四
-5.03% 期无抵押
集团矿产 年前
(每年)
有限公司
(2)
中国洛阳
一九 无固定还款
浮法玻璃
免息 九四 期无抵押
集团矿产
年前
有限公司
(2)
洛阳晶宝 一九 无固定还款
装饰玻璃 免息 九四 期无抵押
有限公司 年前
(2)
洛玻集团
一九 无固定还款
洛阳起重
免息 九四 期无抵押
机械有限
年前
公司
(2)
洛玻集团
洛阳新光 一九 无固定还款
源照明器 免息 九四 期无抵押
材有限公 年前
司
(2)
洛玻集团
一九 无固定还款
洛阳晶纬
免息 九四 期无抵押
玻璃纤维
年前
有限公司
(2)
洛玻集团
一九 无固定还款
洛阳晶久
免息 九四 期无抵押
玻璃制品
年前
有限公司
(2)
4.86%- 二零
洛阳晶鑫 二零零四年
5.45% 零一
陶瓷有限 到期无抵押
每年 年
公司
(3)
其他 一九 无固定还款
免息 九四 期无抵押
年前
合计
于二零零五 于二零零四
公司名称 年六月三十 年十二月三
日止未经审 十一日止经
计之余额 审计之余额
(元) (元)
(1)
洛玻集团
青岛太阳 - -
玻璃实业
有限公司
中国洛阳
浮法玻璃 10,500,000 11,000,000
集团矿产
有限公司
(2)
中国洛阳
浮法玻璃 - -
集团矿产
有限公司
(2)
洛阳晶宝
6,201,000 6,248,000
装饰玻璃
有限公司
(2)
洛玻集团
洛阳起重 18,018,000 18,018,000
机械有限
公司
(2)
洛玻集团
洛阳新光
1,179,000 1,137,000
源照明器
材有限公
司
(2)
洛玻集团
洛阳晶纬 55,987,000 55,685,000
玻璃纤维
有限公司
(2)
洛玻集团
洛阳晶久 14,376,000 14,376,000
玻璃制品
有限公司
(2)
洛阳晶鑫
- -
陶瓷有限
公司
(3)
其他
89,475,000 97,556,000
合计
195,736,000 204,020,000
上述数额为扣除坏账准备后净额。
形成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三日签署的一项协议,本公司向洛玻集团公司转让其于青
岛太阳的全部55%权益。该出售事项已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得
到批准,出售事项的详细情况已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公布。本公司向青岛太阳借款
于出售事项前已开始,当时本公司拥有青岛太阳55%权益。
2、此等乃属本公司向同系附属公司提供水电、热力、蒸汽服务、运输服务及原材料
而欠本公司的应收帐。该等交易根据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其详情已于一九
九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在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以后年报中披露。一九九四年七月本公
司股票上市后,香港联交所批准本公司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的披露要求。
3、此等公司为本集团的非控股投资,主要从事生产及贸易活动,本公司在这些公司
所占股东权益并不重大。
上述欠款对本公司财务状况有不良影响。
(九)逾期存款
于非流动资产中的其他应收款中包括应收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州国投」)
人民币35,655,000元逾期存款。该笔款项原为人民币145,657,000元,已于以前年度计提
75%准备。广州国投正于重组当中。董事在了解广州国投最近的重组进展后,相信重组方
案将于年内落实,因此认为本期无需追加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并未对该笔存款计提利
息收入。
除上述已说明之存款外,本公司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并无其它逾期存款。
董事会认为上述存款并未给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现金流动状况带来不利影响,本
公司将尽力收回上述存款。
(十)统一所得税及及取消地方政府退税优惠
本公司于过往年度未曾享有税收先征后返政策优惠。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也无其他公司托管、承包、
租赁本公司资产事项。重大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发生日期(协
担保对象名称 议签署日)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无
是否履 是否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期 行完毕 为关
联方
担保
无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无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无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79,060千元(续保)
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184,560千元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184,560千元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9.64%
公司违规担保情况
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 无
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 无
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
担保总额是否超过净资产的50%(是或否) 否
违规担保总额 无
(十二)、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关联方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人民币千元)
发生额 余额
控股股东 (20,681) 127,703
控股股东控制的法
(8,284) 195,736
人
合计 (28,965) 323,439
关联方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人民币千元)
发生额 余额
控股股东 23,108 31,494
控股股东控制的法
(2,319) 4,501
人
合计 20,789 35,995
其中:报告期内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为(28,965)千元,
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为323,439千元。
(十三)汇率波动风险
本集团之资产、负债及交易主要以人民币计算,因此汇率波动对本集团无重大影响
。
(十四)重大合同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其他重大合同或本公司没有履行其义务的合同。
(十五)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本公司于2001年8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发布公告,在公告中本公司之控股股
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其与本公司发生的正常关联交易后
所欠款项作出郑重承诺,保证在2004年12月31日前还清所有欠款,截止本公告之日其欠
款还没有还清但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05年7月中旬又向中
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报告其还款计划和措施。现正与有关政府部门商讨落实还款计划详
情。
(十六)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通报批评、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公司董事
、管理层有关人员也没有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十七)独立审核委员会
于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本公司召开独立审核委员会会议,审阅并通过了本公
司及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之六个月的财务报告及中期业绩报告
(十八)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在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六个月期间内一直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附录十四之企业管治守则,惟独立审核委员会没有作到
至少每年与本公司的核数师开会一次。就《企业管治守则》的有关要求,本公司还在认
真研究对照检查,详情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本公司仍未按上市规则第3.24条聘任一名合资格会计师。本公司正积极征聘一名拥
有上市规则第3.24规定资格的会计师。
(十九)购买、出售、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报告期内本公司概无购回本公司之任何股份。本公司或其子公司并无购买或出售本
公司的股份。
(二十)标准守则之遵守
经与全部董事及监事作出查询后,本公司确认,在截止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之六
个月期间内,各董事及监事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的标准守则》所载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
(二十一)优先购股权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并无优先购股权之
条款
(二十二)信息披露
除已经根据中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十
条及《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七条的规定的规定所例举的
重大事件或须予披露的情况而予以披露的以外,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任何重大事件或须
予披露的情况发生
(二十三)公司报告期内临时报告索引:
1、2005年4月26日公司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A股股票实行
退市风险警示及其它特别处理的公告及召开200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公告,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星岛日报》、《虎报》(英文)上,并同时登载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2005年4月29日公布关于公司业绩预告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星岛日报》、《虎报》(英文)上,并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
tp://www.sse.com.cn)。
3、2005年5月10日公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星岛日报》、《虎报》(英文)上,并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2005年5月16日公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星岛日报》、《虎报》(英文)上,并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2005年5月27日公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和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星岛日报》、《虎报》(英文)上,并同时
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2005年6月3日公布关于2004年度报告及200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补充公告,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星岛日报》、《虎报》(英文)上,并同时登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2005年6月15日公布2004年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星岛日报》、《虎报》(英文)上,并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
8、2005年6月27日公布关于获准撤销对公司A股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它特
别处理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星岛日报》、《虎报》(
英文)上,并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财务报告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0
4年6月30日止6个月)合并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于2005年6月30日
资产 注释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
短期投资 6
应收票据 7
应收利息 8
应收账款 9
其他应收款 10
预付账款 11
存货 12
待摊费用 13
流动资产合计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4
长期投资合计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减: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额 15
工程物资 16
在建工程 17
固定资产合计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8
长期其他应收款 10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于2005年
资产 6月30日
(人民币千元)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44,796
短期投资 10,500
应收票据 30,010
应收利息 -
应收账款 65,489
其他应收款 255,359
预付账款 13,897
存货 213,969
待摊费用 29,085
流动资产合计 963,105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94,656
长期投资合计 194,656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524,837
减:累计折旧 (700,305)
固定资产净额 824,532
工程物资 63,810
在建工程 26,630
固定资产合计 914,972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80,333
长期其他应收款 43,155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223,488
资产总计 2,296,221
于2004年
资产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7,272
短期投资 11,000
应收票据 43,053
应收利息 -
应收账款 19,600
其他应收款 280,322
预付账款 8,152
存货 205,474
待摊费用 25,890
流动资产合计 890,763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208,361
长期投资合计 208,361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523,887
减:累计折旧 (658,838)
固定资产净额 865,049
工程物资 2,029
在建工程 294
固定资产合计 867,372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71,489
长期其他应收款 46,155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217,644
资产总计 2,184,140
合并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续)
于2005年6月30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 注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
应付票据 20
应付账款 21
预收账款 21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应交税金 4(c)
其他应交款 22
其他应付款 21
预提费用 2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4
流动负债合计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24
长期应付款
长期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于2005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 6月30日
(人民币千元)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91,560
应付票据 32,935
应付账款 142,365
预收账款 37,103
应付工资 2,526
应付福利费 5,049
应交税金 28,878
其他应交款 591
其他应付款 106,183
预提费用 16,82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7,699
流动负债合计 1,221,711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8,154
长期应付款 2,765
长期负债合计 10,919
负债合计 1,232,630
少数股东权益 123,718
于2004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67,650
应付票据 5,044
应付账款 106,837
预收账款 50,455
应付工资 3,729
应付福利费 4,464
应交税金 29,885
其他应交款 559
其他应付款 89,979
预提费用 3,74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2,866
流动负债合计 1,095,213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53,342
长期应付款 2,717
长期负债合计 56,059
负债合计 1,151,272
少数股东权益 97,306
合并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续)
于2005年6月30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续) 注释
股东权益
股本 25
资本公积 26
盈余公积 27
(其中:法定公益金)
累计亏损
股东权益合计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于2005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续) 6月30日
(人民币千元)
股东权益
股本 700,000
资本公积 984,965
盈余公积 225,151
(其中:法定公益金) 55,591
累计亏损 (970,243)
股东权益合计 939,87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296,221
于2004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续)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股东权益
股本 700,000
资本公积 984,068
盈余公积 225,151
(其中:法定公益金) 55,591
累计亏损 (973,657)
股东权益合计 935,56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184,140
此会计报表已于2005年8月26日获董事会批准。
刘宝瑛 丁建洛 曹明春 (公司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财务总监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于2005年6月30日
于2005年
资产 注释 6月30日
(人民币千元)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 264,417
短期投资 6 145,766
应收票据 7 10,747
应收利息 8 -
应收账款 9 50,277
其他应收款 10 266,955
预付账款 11 8,656
存货 12 126,344
待摊费用 13 25,810
流动资产合计 898,972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4 372,081
长期投资合计 372,081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855,467
减:累计折旧 (483,348)
固定资产净值 15 372,119
工程物资 16 1,247
在建工程 17 1,657
固定资产合计 375,023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8 116,666
长期其他应收款 10 43,155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159,821
资产总计 1,805,897
于2004年
资产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9,338
短期投资 144,398
应收票据 37,690
应收利息 -
应收账款 12,256
其他应收款 289,114
预付账款 2,928
存货 117,225
待摊费用 24,417
流动资产合计 897,366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291,884
长期投资合计 291,884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855,573
减:累计折旧 (459,910)
固定资产净值 395,663
工程物资 1,421
在建工程 73
固定资产合计 397,157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18,141
长期其他应收款 46,155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164,296
资产总计 1,750,703
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续)
于2005年6月30日
于2005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 注释 6月30日
(人民币千元)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 649,000
应付票据 20 14,935
应付账款 21 86,016
预收账款 21 21,648
应付工资 -
应付福利费 3,434
应交税金 4(c) 1,854
其他应交款 22 63
其他应付款 21 36,029
预提费用 23 13,5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4 28,595
流动负债合计 855,105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24 8,154
长期应付款 2,765
长期负债合计 10,919
负债合计 866,024
于2004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35,000
应付票据 5,044
应付账款 42,296
预收账款 28,881
应付工资 -
应付福利费 2,543
应交税金 1,176
其他应交款 48
其他应付款 38,764
预提费用 1,69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637
流动负债合计 776,082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36,342
长期应付款 2,717
长期负债合计 39,059
负债合计 815,141
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续)
于2005年6月30日
于2005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续) 注释 6月30日
(人民币千元)
股东权益
股本 25 700,000
资本公积 26 984,965
盈余公积 27 213,496
(其中:法定公益金) 51,366
累计亏损 (958,588)
股东权益合计 939,87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805,897
于2004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续)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股东权益
股本 700,000
资本公积 984,068
盈余公积 213,496
(其中:法定公益金) 51,366
累计亏损 (962,002)
股东权益合计 935,56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750,703
此会计报表已于2005年8月26日获董事会批准。
刘宝瑛 丁建洛 曹明春 (公司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财务总监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合并利润表(未经审计)
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6个月
截至2005年
6月30日止
注释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28 512,903
减:主营业务成本 29 (426,698)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0 (1,665)
主营业务利润 84,540
加:其他业务利润 31 7,315
减:营业费用 (18,778)
管理费用 (35,345)
财务费用 32 (21,596)
营业利润 16,136
加:投资(损失)/收益 33 (9,803)
补贴收入 34 3,789
营业外收入 35 706
减:营业外支出 36 (744)
利润总额 10,084
减:所得税 4(b)/37 (3,077)
少数股东损益 (3,593)
净利润 3,414
加:期初累计亏损 (973,657)
期末累计亏损 (970,243)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531,029
减:主营业务成本 (392,961)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385)
主营业务利润 135,683
加:其他业务利润 3,714
减:营业费用 (14,645)
管理费用 (61,672)
财务费用 (27,164)
营业利润 35,916
加:投资(损失)/收益 4,372
补贴收入 2,850
营业外收入 1,773
减:营业外支出 (857)
利润总额 44,054
减:所得税 (4,719)
少数股东损益 (5,247)
净利润 34,088
加:期初累计亏损 (1,018,682)
期末累计亏损 (984,594)
此会计报表已于2005年8月26日获董事会批准。
刘宝瑛 丁建洛 曹明春 (公司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财务总监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利润表(未经审计)
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6个月
截至2005年
6月30日止
注释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28 306,067
减:主营业务成本 29 (261,878)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0 (342)
主营业务利润 43,847
加:其他业务利润 31 5,285
减:营业费用 (13,781)
管理费用 (25,464)
财务费用 32 (16,539)
营业(亏损) /利润 (6,652)
加:投资收益 33 9,964
营业外收入 35 155
减:营业外支出 36 (53)
利润总额 3,414
减:所得税 4(b)/37 -
净利润 3,414
加:期初累计亏损 (962,002)
期末累计亏损 (958,588)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310,695
减:主营业务成本 (231,601)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121)
主营业务利润 77,973
加:其他业务利润 3,714
减:营业费用 (10,077)
管理费用 (33,951)
财务费用 (21,902)
营业(亏损) /利润 15,757
加:投资收益 11,513
营业外收入 396
减:营业外支出 (446)
利润总额 27,220
减:所得税 -
净利润 27,220
加:期初累计亏损 (983,443)
期末累计亏损 (956,223)
此会计报表已于2005年8月26日获董事会批准。
刘宝瑛 丁建洛 曹明春 (公司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财务总监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合并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6个月
现金流量表
补充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i)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最终控股公司下属其他子公司
-洛玻集团青岛太阳玻璃实业
有限公司偿还的现金(注释1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截至2005年
6月30日止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89,289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672
现金流入小计 613,961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85,52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8,8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07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784)
现金流出小计 (505,1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7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5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3,902
处置固定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949
收到最终控股公司下属其他子公司
-洛玻集团青岛太阳玻璃实业
有限公司偿还的现金(注释10) 5,201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03
现金流入小计 14,855
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67,978)
现金流出小计 (67,9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123)
合并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续)
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6个月
现金流量表
补充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少数股东对新成立子公
司的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已抵押存款增加
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净增加额 (iii)
截至2005年
6月30日止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少数股东对新成立子公
司的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1,000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69,060
现金流入小计 380,06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365,517)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22,661)
已抵押存款增加 (9,121)
现金流出小计 (397,2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239)
现金净增加额 38,403
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说明(未经审计)
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6个月
(i)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截至2005年
6月30日止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净利润 3,414
加:转回的坏账准备 (9,720)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977
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320
固定资产折旧 42,450
无形资产摊销 2,156
待摊费用的增加 (3,195)
预提费用的增加 12,526
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收益 (124)
财务费用 20,422
汇兑亏损 12
投资损失 9,483
存货的增加 (9,47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4,37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40,293
少数股东损益 3,5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765
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说明(未经审计) (续)
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6个月
(ii)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截至2005年
6月30日止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吸收少数股东对新成立子公司的投资 11,000
债务豁免 1,716
(iii)现金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52,67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14,272)
现金净增加额 38,403
此会计报表已于2005年8月26日获董事会批准。
刘宝瑛 丁建洛 曹明春 (公司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财务总监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6个月
截至2005年
现金流量表 6月30日止
补充说明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0,97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507
现金流入小计 395,484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40,81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4,226)
支付的各项税费 (9,23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552)
现金流出小计 (308,8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i) 86,6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60,5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7,796
处置固定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615
收到最终控股公司下属其他子公司
-洛玻集团青岛太阳玻璃实业有限公司
的偿还的现金(注释10) 5,201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96
现金流出小计 78,108
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4,782)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39,000)
现金流出小计 (143,7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674)
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续)
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6个月
截至2005年
现金流量表 6月30日止
补充说明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87,000
现金流入小计 287,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93,242)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9,655)
已抵押存款增加 (18)
现金流出小计 (312,9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915)
现金净减少额 (ii) (4,939)
现金流量表补充说明(未经审计)
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6个月
(i)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截至2005年
6月30日止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净利润 3,414
加:转回的坏账准备 (5,133)
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320
转回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0,868)
固定资产折旧 23,713
无形资产摊销 1,475
待摊费用的增加 (1,393)
预提费用的增加 11,838
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收益 (138)
财务费用 15,659
汇兑亏损 12
投资损失 584
存货的增加 (9,11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8,28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48,0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650
现金流量表补充说明(未经审计) (续)
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6个月
(ii)现金净减少情况:
截至2005年
6月30日止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现金的期末余额 181,39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86,338)
现金净减少额 (4,939)
此会计报表已于2005年8月26日获董事会批准。
刘宝瑛 丁建洛 曹明春 (公司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财务总监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未经审计)
于2005年6月30日
本集团
于2005年
1月1日
项目 余额 本期增加数 本期转回数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142,286 86 -
其他应收款 424,682 - (9,806)
应收利息 46,980 - -
小计 613,948 86 (9,806)
二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 8,829 977 -
小计 8,829 977 -
三 短期投资减值准备:
短期投资 34,300 - -
小计 34,300 - -
四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35,974 320 -
小计 35,974 320 -
资产减值准备总计 693,051 1,383 (9,806)
于2005年
6月30日
项目 本期核销数 余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 142,372
其他应收款 - 414,876
应收利息 - 46,980
小计 - 604,228
二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 - 9,806
小计 - 9,806
三 短期投资减值准备:
短期投资 - 34,300
小计 - 34,300
四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 36,294
小计 - 36,294
资产减值准备总计 - 684,628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未经审计) (续)
于2005年6月30日
本公司
于2005年
1月1日
项目 余额 本期增加数 本期转回数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129,846 86 -
其他应收款 384,924 - (5,219)
应收利息 46,980 - -
小计 561,750 86 (5,219)
二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 7,881 - -
小计 7,881 - -
三 短期投资减值准备:
短期投资 45,168 - (10,868)
小计 45,168 - (10,868)
四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29,084 320 -
小计 29,084 320 -
资产减值准备总计 643,883 406 (16,087)
于2005年
6月30日
项目 本期核销数 余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 129,932
其他应收款 - 379,705
应收利息 - 46,980
小计 - 556,617
二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 - 7,881
小计 - 7,881
三 短期投资减值准备:
短期投资 - 34,300
小计 - 34,300
四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 29,404
小计 - 29,404
资产减值准备总计 - 628,202
会计报表注释(未经审计)
1 公司基本情况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组建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是国有企业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玻集团”)重
组计划中的一部分。经国家体改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洛玻集团于1994年4月6日独家发起成立本公司。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
000,000元,分为400,000,000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注册资本是由洛玻集团以
转让其主要企业和子公司及其相关资产和负债的方式足额缴付。
于1994年6月29日,本公司发行了250,000,000股H股,每股发行价为港币3.65元。上
述H股已于1994年7月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H股招股书披露的计划及中国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审批,本公司已于1995年9月
29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每股人民币5.03元发行40,000,000股A股予社会公众和1
0,000,000股A股予本公司的员工。40,000,000股社会公众股A股及10,000,000股内部职工
股A股已分别于1995年10月30日及1996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从事浮法平板玻璃的制造和销售业务
。
2 会计报表编制基准
尽管本公司合并报表于2005年6月30日累计亏损人民币970,243,000元,且流动负债
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258,606,000元,但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将能够持续经营,并能
在债务到期时偿还有关款项,原因如下:
(i) 已获金融机构同意其给予本集团总额约人民币525,000,000元的信贷额度于200
5年到期时可获续批,续批的信贷期限预计为一年;及
(ii)继续获得最终控股公司的财务支持。
董事会认为,本集团将会有充足的现金资源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他经营需求
。因此,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准编制,而且不包括本集团假设不能持续经营情况
下而需作出的任何调整。
3 主要会计政策
本集团编制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的。
(a) 会计年度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b) 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合并会计报表是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财政部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
规定》(财会字[1995] 11号)编制的。
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其所有主要子公司。子公司指本公司通过直
接及间接占被投资公司50%以上(不含50%)权益性资本的公司,或本公司虽然占被投资公
司权益性资本不足50%但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公司。只有在本公司对子公司占50%以上
权益性资本或虽占其权益性资本不足50%但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的期间,其经营成果才反
映在本集团的合并利润表中。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作为独立项目记入合并会计报
表内。对于资产及经营业绩均较小,对本集团合并报表无重大影响的子公司,本公司并
未将这些公司列入合并报表范围,而是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按权益法核算。纳入合并会计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明细见注释14。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
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间重
大交易,包括集团间未实现利润及往来余额均已抵销。
(c)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特别声明外,计价方法为历史成本法。
(d)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3 主要会计政策(续)
(e) 外币折算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期末各项货
币性外币资产、负债账户按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
除与购建固定资产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参见注释3(j))所述情况外,外币折算差异作为
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f) 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指本集团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
(g)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是由本集团根据单独认定已有迹象表明回收困难的应收账款和账龄分析估
计计提。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是本集团根据其性质估计相应回收风险而计提的。
(h) 存货
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之较低者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
成本。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存货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除原材料采
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入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
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核算。本
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3 主要会计政策(续)
(i) 投资
i) 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短期投资初始成本是指取得短期投资的全部价款
,但不包括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及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本集团按单项投资计算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除取得短期投资时已宣告的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及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
利息外,本集团于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时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当出售
或收回短期投资时,将实际收到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ii)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
算,即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以后根据应享有的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进行
调整。
初始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之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并按以
下方式处理:
. 初始投资成本超过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之差额,按直线法摊销。合
同规定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在不超过10年的期间
内平均摊销,年末未摊销余额包括在长期股权投资中。
. 初始投资成本低于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之差额,如果是在财政部发
布《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会[2003] 10号
)以前发生的,合同规定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在不
低于10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年末未摊销余额包括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在财政部颁布财
会[2003] 10号以后发生的,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3 主要会计政策(续)
(i) 投资(续)
ii) 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集团对被投资企业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
核算,即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投资收益在被投资企业宣布现金股利或利润分配时确认
。
处置或转让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参见注释3(l))。
iii)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指本集团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根据本集团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
、期限、利率等代本集团发放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委托贷款按实际委托的贷出金额入账。
本集团按贷款资金被占用的时间及适用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并计入损益。对于
已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本集团将停止提取与之相关的委托贷款的利息,并
将原已计提的利息冲减本期损益。
本集团对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参见注释3(l)),并将扣除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记入
资产负债表。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委托贷款列入短期投资中;其余的列入长
期债权投资中。
3 主要会计政策(续)
(j)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生产商品和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且单位价值较
高的资产。
固定资产以成本或评估值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参见注释3(l))记入资产负债表内
。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参见注释3(l))记入资产负债表内。评估值指按规定进行
评估并按评估值进行相应账务调整的资产价值。
在有关建造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一切直接
或间接成本,包括在购建期间利用专门借款进行购建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有关借款本
金和利息的汇兑损益),全部资本化为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
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分别为: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建筑物 30年-50年 3%-5%
厂房、机器及设备 4年-25年 3%-5%
运输工具 6年-12年 3%-5%
(k)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以成本或评估值减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参见注释3(l))记入资产负债表内
。无形资产的成本或评估值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年限20–64年内摊销。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权及非专利技术。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在土地使用期内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商标权及非专利技术
商标权的价值按直线法在预计受益年限10–20年进行摊销。
3 主要会计政策(续)
(l) 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对各项资产(包括委托贷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及其他资产)的账面价值定期进行审阅,以评估可收回金额是否已低于账面价值。当发生
事项或情况变化显示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收回,这些资产便需进行减值测试。若出现减值
情况,账面价值会减低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价值即为资产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指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
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
本公司按单项项目计算资产减值损失,并将减值损失记入当期损益。但当本公司已
将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记入了资本
公积后,本公司将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首先冲减该投资初始确认时记入资本公积的
金额,减值损失超过该资本公积的部分记入当期损益。
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年度据以计提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便会转回,转回的资产减值
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高于假如资产没有计提资产减值情况
下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时,首先转回原确认减值损失时记入损益
的部分,然后再恢复原冲减的资本公积。
(m) 所得税
所得税是按照纳税影响会计法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应交所
得税和递延税项。当期应交所得税按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
递延税项是按债务法计算所做出的准备。该法是根据时间性差异计算递延税项,即
对由于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
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计算递延税项。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债务法对原已确认的时
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进行调整,在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时,按照现
行所得税率计算转回。
3 主要会计政策(续)
(m) 所得税(续)
预期可在未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亏损(在同一法定纳税单位及司法管辖区内)
将用来抵销递延税项负债。当与递延税项资产相关的税务利益预计不能实现时,该相关
递延税项资产将相应减少至其预期可实现数额。
(n) 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如果本集团须就已发生的事件承担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
益流出企业,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估计,本集团便会对该义务计提预计负债。如果
上述义务的履行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较低,或是无法对有关金额作出可靠地
估计,该义务将被披露为或有负债。
(o) 收入确认
收入是在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以及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根
据下列方法确认:
i) 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商品的收入在商品所有权上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时予以确认。假如
销售商品的价款回收和退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相关的收入和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
的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时,收入将不予确认。
ii)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银行存款及借出资金本金和适用利率计算,并以时间为基准确认。
iii)补贴收入
补贴收入根据实际收到的补贴款确认。
(p) 研究及开发费用
研究及开发费用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主要会计政策(续)
(q) 借款费用
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在有关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
要的购建期间内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
除上述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r) 维修及保养开支
维修及保养开支(包括大修费用)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s)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宣告发放时计入当期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会计报表批
准报出日之间建议或批准的现金股利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中单独列示。
(t) 退休福利
按照中国有关法规,本集团为员工参加了政府组织安排的定额供款退休计划。本集
团按员工工资的一定比率向退休计划供款,并将已到期的应供款额记入当期损益。
(u) 关联方
如果本集团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或
另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团或对本集团施加重大影响;或本集团与
另一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均被视为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
4 税项
(a) 本集团适用的与产品销售相关的税金有增值税及附加。
增值税税率 : 17%
城市建设税税率 : 缴纳增值税的5% ~7%
教育附加费税率 : 缴纳增值税的3%
4 税项(续)
(b) 所得税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洛玻集团龙门玻璃公司,彬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洛
玻集团仰韶玻璃有限公司,洛神汽车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和沂南华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
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04:33%)。
本公司享受税收优惠的子公司资料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优惠税率 优惠原因
深圳洛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5% 经济特区
(c) 应交税金
本集团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交所得税 - 512
应交增值税 26,862 26,968
应交增值税附加 1,265 952
其他 751 1,453
合计 28,878 29,885
本公司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交增值税 1,131 262
应交增值税附加 198 170
其他 525 744
合计 1,854 1,176
4 税项(续)
(d) 递延税项资产
本集团及本公司于本期间的递延税项资产是由以前年度的税务亏损所产生。由于不
能确定潜在的税项利益是否可以在未来年度实现,因此,在本期间账项内没有确认该递
延税项资产。
5 货币资金
本集团
于2005年6月30日
人民币/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等值
(千元) (千元)
现金
人民币 226
活期存款
银行存款
人民币 129,050
美元 5,465 8.2765 45,234
港币 98 1.0637 104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人民币 70,828
定期存款
银行存款
人民币 7,233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人民币 -
小计 252,675
已抵押的活期存款
人民币 22,121
已抵押的定期存款
人民币 70,000
小计 92,121
合计 344,796
于2004年12月31日(已审计)
人民币/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等值
(千元) (千元)
现金
人民币 425
活期存款
银行存款
人民币 104,567
美元 86 8.2765 714
港币 98 1.0637 104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人民币 21,229
定期存款
银行存款
人民币 27,233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人民币 60,000
小计 214,272
已抵押的活期存款
人民币 3,000
已抵押的定期存款
人民币 80,000
小计 83,000
合计 297,272
于2005年6月30日,定期存款中有人民币70,000,000元(2004年12月31日:人民币80
,000,000元)及活期存款中有人民币22,121,000元(2004年12月31日:人民币3,000,000元
)已分别用作本集团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的抵押。
5 货币资金(续)
本公司
于2005年6月30日
人民币/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等值
(千元) (千元)
现金
人民币 47
活期存款
银行存款
人民币 87,114
美元 5,465 8.2765 45,234
港币 98 1.0637 104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人民币 41,667
定期存款
银行存款
人民币 7,233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人民币 -
合计 181,399
已抵押的活期存款
人民币 13,018
已抵押的定期存款
人民币 70,000
小计 83,018
合计 264,417
于2004年12月31日(已审计)
人民币/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等值
(千元) (千元)
现金
人民币 259
活期存款
银行存款
人民币 83,415
美元 86 8.2765 714
港币 98 1.0637 104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人民币 14,613
定期存款
银行存款
人民币 27,233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人民币 60,000
合计 186,338
已抵押的活期存款
人民币 3,000
已抵押的定期存款
人民币 80,000
小计 83,000
合计 269,338
于2005年6月30日,定期存款中有人民币70,000,000元(2004年12月31日:人民币80
,000,00元)及活期存款中有人民币13,018,000元(2004年12月31日:人民币3,000,000元
)已分别用作本公司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的抵押。
6 短期投资
本集团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委托贷款
联营公司 34,300 -
洛玻集团其他子公司 11,000 -
小计 45,300 -
减:减值准备 (34,300) -
合计 11,000 -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委托贷款
联营公司 - 34,300
洛玻集团其他子公司 (500) 10,500
小计 (500) 44,800
减:减值准备 - (34,300)
合计 (500) 10,500
本公司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委托贷款
子公司 144,266 51,000
联营公司 34,300 -
洛玻集团其他子公司 11,000 -
小计 189,566 51,000
减:减值准备 (45,168) -
合计 144,398 51,000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委托贷款
子公司 (60,000) 135,266
联营公司 - 34,300
洛玻集团其他子公司 (500) 10,500
小计 (60,500) 180,066
减:减值准备 10,868 (34,300)
合计 (49,632) 145,766
短期投资为本公司通过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公司”)向
各关联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并按贷款合同规定,将应收取利息作为投资收益记入当期
损益。
于2005年6月30日,向联营公司..洛阳晶鑫陶瓷有限公司(“晶鑫”)提供的委托贷款
余额为人民币34,300,000元(2004年12月31日:人民币34,300,000元),该笔贷款已于以
前年度计提了全额的减值准备。本公司从2003年起停止计提该委托贷款利息收入。鉴于
晶鑫已于以前年度停止经营活动,董事在评估了晶鑫于200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后,维
持对该委托贷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7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主要是销售商品或产品而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余额中无对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应收汇票。
8 应收利息
本集团及本公司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借款利息
洛玻集团及洛玻集团其他子公司 46,980 46,980
减:坏账准备 (46,980) (46,980)
合计 - -
于2005年6月30日,应收洛玻集团及洛玻集团其他子公司的贷款利息余额为人民币4
6,980,000元(2004年12月31日:人民币46,980,000元),该应收贷款利息已于以前年度计
提了全额的坏账准备。董事在对2005年6月30日应收贷款利息作出风险评估后,维持全额
计提坏账准备。
9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于2005年6月30日
占总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1年以内 65,144 31 613 1
1至2年 55 - 22 40
2至3年 1,774 1 887 50
3年以上 140,888 68 140,850 100
合计 207,861 100 142,372 68
本公司
于2004年12月31日(已审计)
占总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1年以内 18,315 12 - -
1至2年 683 - 61 9
2至3年 1,998 1 1,662 83
3年以上 140,890 87 140,563 100
合计 161,886 100 142,286 88
本公司
于2005年6月30日
占总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72
于2004年12月31日(已审计)
占总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1年以内 11,894 8 - -
1至2年 200 - 60 30
2至3年 1,810 1 1,588 88
3年以上 128,198 91 128,198 100
合计 142,102 100 129,846 91
9 应收账款(续)
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本集团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期/年初余额 142,286 138,830
加:本期/年计提 86 5,038
减:本期/年冲销 - (1,582)
期/年末余额 142,372 142,286
本公司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期/年初余额 129,846 130,034
加:本期/年计提 86 -
减:本期/年冲销 - (188)
期/年末余额 129,932 129,846
9 应收账款(续)
本期间,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没有个别重大金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
例较大的应收账款。
本期间,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没有个别重大收回以前年度已全额或较大比例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除最终控股公司外,上述余额中无其他对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
应收款项。
于2005年6月30日,本集团前五名应收账款(已扣除坏账准备)如下:
单位名称 欠款时间 原因
绍兴市福昌玻璃销售有限公司 2005 购货
苏州工业园区华光玻璃配送有限公司 2005 购货
上海顺胜玻璃销售合作公司 2005 购货
澳大利亚Landson Alliance 2005 购货
广州市明锋玻璃有限公司 2005 购货
合计
单位名称 金额
(人民币千元)
绍兴市福昌玻璃销售有限公司 6,339
苏州工业园区华光玻璃配送有限公司 5,652
上海顺胜玻璃销售合作公司 4,426
澳大利亚Landson Alliance 3,987
广州市明锋玻璃有限公司 3,380
合计 23,784
于2005年6月30日,本集团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的应收账款总额(已扣除坏账准备)占
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已扣除坏账准备)的36%(2004年12月31日:40%)。
10 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 136,873 157,554
应收其他关联公司 332,971 335,175
其他 243,546 258,430
小计 713,390 751,159
减:坏账准备 (414,876) (424,682)
合计 298,514 326,477
包括:
流动资产 255,359 280,322
非流动资产 43,155 46,155
本公司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子公司 33,838 28,178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 129,215 149,910
应收其他关联公司 329,629 331,892
其他 197,133 210,213
小计 689,815 720,193
减:坏账准备 (379,705) (384,924)
合计 310,110 335,269
包括:
流动资产 266,955 289,114
非流动资产 43,155 46,155
10 其他应收款(续)
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本集团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期/年初余额 424,682 400,686
加:本期/年计提 - 24,349
减:本期/年转回 (9,806) -
本期/年冲销 - (353)
期/年末余额 414,876 424,682
本公司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期/年初余额 384,924 385,145
加:本期/年计提 - 132
减:本期/年转回 (5,219) -
本期/年冲销 - (353)
期/年末余额 379,705 384,924
10 其他应收款(续)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流动资产
本集团
于2005年6月30日
占总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1年以内 28,845 6 12,470 43
1至2年 3,305 - 340 10
2至3年 5,568 1 1,766 32
3年以上 485,337 93 253,120 52
合计 523,055 100 267,696 51
本公司
于2004年12月31日(已审计)
占总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1年以内 50,822 9 17,590 35
1至2年 6,244 1 2,209 35
2至3年 1,710 - 401 23
3年以上 499,048 90 257,302 52
合计 557,824 100 277,502 50
本公司
于2005年6月30日
占总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1年以内 10,482 2 - -
1至2年 372 - - -
2至3年 1,632 - - -
3年以上 486,994 98 232,525 48
合计 499,480 100 232,525 47
于2004年12月31日(已审计)
占总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1年以内 23,160 4 - -
1至2年 965 - - -
2至3年 1,007 - - -
3年以上 501,726 96 237,744 47
合计 526,858 100 237,744 45
非流动资产
本集团及本公司
于2005年6月30日
占总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3年以上 190,335 100 147,180 77
于2004年12月31日(已审计)
占总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3年以上 193,335 100 147,180 76
10 其他应收款(续)
其他应收款中包括应收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州国投”)人民币35,655,000元
逾期存款(2004年12月31日:人民币35,655,000元)。该笔款项原为人民币145,657,000元
,已于以前年度计提75%准备。广州国投正于重组当中。董事在了解广州国投最近的重组
进展后,相信重组方案将于年内落实,因此认为本期无需追加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并
未对该笔存款计提利息收入。上述金额包括于非流动资产中的其他应收款。
另外,其他应收款中亦包括应收联营公司晶鑫人民币37,177,000元(2004年12月31日
:人民币37,177,000元),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上述金额包括于非流动资产
中的其他应收款。
于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最终控股公司另一子公司-洛玻集团青岛太阳玻璃
实业有限公司(“太阳”)金额为人民币229,763,000元(含应收利息人民币45,008,000元
),及对该金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太阳于本期间偿还上述款项中的人民币5,201,000元
。董事根据太阳最近的财务状况对于2005年6月30日应收太阳之余款共人民币224,562,0
00元进行了风险评估,鉴于太阳已经没有固定资产作经营活动之用,无法取得经营收益
,因此对该余款维持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已停止对应收太阳之款项计提利息。上
述金额包括于流动资产中的其他应收款。
流动资产其他应收款中包括应收本公司一间子公司的一位股东人民币12,315,000元
(2004年12月31日:人民币17,055,000元)的款项。该股东取得了以本公司一间子公司与
中国农业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计人民币13,000,000元,由于该子公司作为该
项借款的实际借款人,需要履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责任,本集团于2004年12月31日
将相关金额人民币17,055,000元(其中包括截至2004年12月31日应计利息约人民币4,05
5,000元)分别计入本集团的负债及应收该股东款项。该项银行借款于2004年度已逾期,
本集团已对该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于本期间本集团收到偿还有关借款的部分本
金约人民币685,000元及应计利息约人民币4,055,000元,董事对相关应收款项的余额进
行了风险评估后,维持对该款项余额计提全额坏账准备。
除最终控股公司外,上述余额中无其他对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的应
收款项。
10 其他应收款(续)
于2005年6月30日,本集团前五名其他应收款(已扣除坏账准备)如下:
单位名称 欠款时间 原因 金额
(人民币千元)
洛玻集团 1997-2005 代付款 120,045
洛玻集团晶纬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2003-2005 代付款 55,986
广州国投 1997-2003 逾期存款 35,655
洛玻集团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2001-2003 待收退订定金 18,018
洛玻集团洛阳晶久玻璃制品
有限公司 2001-2003 代付款 14,376
合计 244,080
于2005年6月30日,本集团其他应收前五名单位的应收款总额(已扣除坏账准备)占
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总额(已扣除坏账准备)的82%(2004年12月31日:84%)。
11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于2005年6月30日
金额 比例
(人民币千元) (%)
1年以内 10,419 75
1至2年 898 7
2至3年 13 -
3年以上 2,567 18
13,897 100
本公司 于2005年6月30日
金额 比例
(人民币千元) (%)
1年以内 6,291 73
1至2年 55 -
2至3年 - -
3年以上 2,310 27
8,656 100
本集团 于2004年12月31日(已审计)
金额 比例
(人民币千元) (%)
1年以内 5,564 68
1至2年 10 -
2至3年 408 5
3年以上 2,170 27
8,152 100
本公司 于2004年12月31日(已审计)
金额 比例
(人民币千元) (%)
1年以内 613 21
1至2年 5 -
2至3年 359 12
3年以上 1,951 67
2,928 100
于2005年6月30日,本集团前五名预付账款如下:
单位名称 欠款时间
湛江市麻章区越富经营部 200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2005
海南豫州冶金建材进出口公司 2005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
河南偃师市昌黎造纸厂 2005
合计
单位名称 原因
湛江市麻章区越富经营部 购货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购货
海南豫州冶金建材进出口公司 购货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购货
河南偃师市昌黎造纸厂 购货
合计
单位名称 金额
(人民币千元)
湛江市麻章区越富经营部 1,92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1,079
海南豫州冶金建材进出口公司 895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730
河南偃师市昌黎造纸厂 722
合计 5,353
上述余额中无对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预付款项。
12 存货
本集团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146,386 157,858
在产品 10,427 11,160
产成品 66,962 45,285
小计 223,775 214,303
减:存货跌价准备 (9,806) (8,829)
合计 213,969 205,474
本公司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87,889 88,106
在产品 5,355 5,804
产成品 40,981 31,196
小计 134,225 125,106
减:存货跌价准备 (7,881) (7,881)
合计 126,344 117,225
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
于2005年6月30日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在产品 产成品 合计
期/年初余额 5,168 - 3,661 8,829
本期/年计提 - - 977 977
本期/年减少
销售转出 - - - -
期/年末余额 5,168 - 4,638 9,806
于2004年12月31日(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在产品 产成品 合计
期/年初余额 10,377 - 3,661 14,038
本期/年计提 800 - - 800
本期/年减少
销售转出 (6,009) - - (6,009)
期/年末余额 5,168 - 3,661 8,829
12 存货(续)
本公司
于2005年6月30日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在产品 产成品 合计
期/年初余额 5,168 - 2,713 7,881
本期/年计提 - - - -
本期/年减少
销售转出 - - - -
期/年末余额 5,168 - 2,713 7,881
于2004年12月31日(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在产品 产成品 合计
期/年初余额 10,377 - 2,713 13,090
本期/年计提 800 - - 800
本期/年减少 - - - -
销售转出 (6,009) - - (6,009)
期/年末余额 5,168 - 2,713 7,881
以上存货均为购买或自行生产形成的。
本集团
截至2005年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成本和费用中确认的存货成本 426,698 392,961
本公司
截至2005年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成本和费用中确认的存货成本 261,878 231,601
13 待摊费用
本集团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包装用架子 23,037 24,762
其他 6,048 1,128
合计 29,085 25,890
本公司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包装用架子 22,729 24,157
其他 3,081 260
合计 25,810 24,417
14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本集团
对联营公司 其他
的投资 股权投资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175,378 68,957 244,335
本期减少 (13,385) - (13,385)
期末余额 161,993 68,957 230,950
减:减值准备
期初余额 - (35,974) (35,974)
本期增加数 - (320) (320)
期末余额 - (36,294) (36,294)
账面价值
期末账面价值 161,993 32,663 194,656
期初账面价值 175,378 32,983 208,361
14 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公司
对子公司 对联营公司
的投资 的投资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83,523 175,378
本期增加 93,902 -
本期减少 - (13,385)
期末余额 177,425 161,993
减:减值准备
期初余额 - -
本期增加数 - -
期末余额 - -
账面价值
期末账面价值 177,425 161,993
期初账面价值 83,523 175,378
其他
股权投资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62,067 320,968
本期增加 - 93,902
本期减少 - (13,385)
期末余额 62,067 401,485
减:减值准备
期初余额 (29,084) (29,084)
本期增加数 (320) (320)
期末余额 (29,404) (29,404)
账面价值
期末账面价值 32,663 372,081
期初账面价值 32,983 291,884
14 长期股权投资(续)
(a)对子公司的投资
于2005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列示如下:
注册
公司名称 资本
(人民币千
元)
洛玻集团龙门玻璃 20,000
公司(“龙门”)
郴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 150,000
司(“八达”)
洛玻集团仰韶玻璃 74,080
有限公司(“仰韶”)
洛神汽车玻璃有限 30,000
责任公司(“洛神”)
沂南华盛矿业有限 28,000
责任公司(“沂南”)
深圳洛玻贸易有限 1,000
责任公司(“洛玻贸
易”)
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 60,000
璃有限公司(“龙海”)
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 50,000
限公司(“龙昊”)
对被投资
单位的 初始
公司名称 控股比例 投资成本
(人民币千元)
洛玻集团龙门玻璃 79.06% 64,146
公司(“龙门”)
郴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 52.25% 62,700
司(“八达”)
洛玻集团仰韶玻璃 54.00% 40,000
有限公司(“仰韶”)
洛神汽车玻璃有限 66.67% 20,000
责任公司(“洛神”)
沂南华盛矿业有限 52.00% 14,560
责任公司(“沂南”)
深圳洛玻贸易有限 60.00% 600
责任公司(“洛玻贸
易”)
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 80.00% 48,000
璃有限公司(“龙海”)
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 80.00% 40,000
限公司(“龙昊”)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注释
洛玻集团龙门玻璃 制造浮法平板玻 (i)
公司(“龙门”) 璃
郴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 制造浮法平板玻 (ii)
司(“八达”) 璃
洛玻集团仰韶玻璃 制造浮法平板玻 (iii)
有限公司(“仰韶”) 璃
洛神汽车玻璃有限 制造汽车玻璃 (iii)
责任公司(“洛神”)
沂南华盛矿业有限 开发矿产 (iii)
责任公司(“沂南”)
深圳洛玻贸易有限 销售浮法平板玻 (iii)
责任公司(“洛玻贸 璃
易”)
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 制造浮法平板玻 (iii),
(iv)
璃有限公司(“龙海”) 璃及电子玻
璃
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 制造浮法平板玻 (iii),
限公司(“龙昊”) 璃 (iv)
于2005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分析如下:
龙门 八达 仰韶
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 16,169 46,45
6
加:增加投资
- - -
按权益法
核算调
整数 2,116 1,043 3,311
期末余额 2,116 17,212 49,76
7
洛神 沂南 洛玻贸易
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14,56 5,660 678
0
加:增加投资
- - -
按权益法
核算调
整数 (321) (199) (48)
期末余额 14,23 5,461 630
9
龙海 龙昊 合计
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 - 83,523
加:增加投资 48,00 40,00
88,000
0 0
按权益法
核算调 - -
整数 5,902
期末余额 48,00 40,00 177,42
0 0 5
14 长期股权投资(续)
(a)对子公司的投资(续)
注释:
(i) 该公司为全民与集体联营企业。
(ii) 该公司为股份制有限公司。
于2000年,中国工商银行将八达逾期的银行借款人民币84,800,000元转到中国华融
资产管理公司(“华融”)。于2001年,八达、华融及本公司签订一债权转股权协议;根
据该协议,该借款中的人民币30,000,000元转为资本。因此,八达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2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50,000,000元。该增资已被有关的政府部门及八达的股东
大会批准。
根据债权转股权协议规定,八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在约定时限内赎回该人民币30,0
00,000元的资本。具体还款计划为:2001年至2004年每年赎回人民币1,500,000元;200
5年至2008年每年赎回人民币6,000,000元。
于2005年6月30日,已逾期未赎回资本为人民币9,000,000元(2004年12月31日:人民
币6,000,000元)。
由于该人民币30,000,000元的资本不承担企业经营风险且需按商定时限赎回,所以
该资本分类为优先股,并已在少数股东权益中列示。
(iii) 该等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iv)于截止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的六个月期间,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作为少数权益股东与本集团共同出资于中国境内设立两家新的有限责任公司。
于200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向该等子公司注资共人民币88,000,000元。根据《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以上投资为主要及关联交易,因
此需征得本公司股东批准。截至本报告日期,所需的股东批准仍未取得。
14 长期股权投资(续)
(b)对联营公司的投资
于2005年6月30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对联营公司的投资列示如下:
占被投资单
位股本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的比例
(人民币千元) (%)
晶鑫 41,945 49.00%
财务公司 300,000 37.00%
洛玻集团洛阳加工玻 181,496 49.09%
璃有限公司(“加
工玻璃”)
初始
公司名称 投资成本 主要业务
(人民币千元)
晶鑫 20,553 生产内墙砖
财务公司 111,000 提供财务服务
洛玻集团洛阳加工玻 89,096 玻璃加工业务
璃有限公司(“加
工玻璃”)
于2005年6月30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对联营公司的投资分析如下:
本集团及本公司
晶鑫 财务公司
期初余额 - 111,709
加:按权益法核算调整
数 - 1,725
期末余额 - 113,434
加工玻璃 合计
期初余额 63,669 175,378
加:按权益法核算调整
数 (15,110) (13,385)
期末余额 48,559 161,993
14 长期股权投资(续)
(c)其他股权投资
其他股权投资为本公司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于2005年6月30日,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主要股权投资列示如下:
占被投资
单位股本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的比例
(人民币千元) (%)
延炼石油化工股份有
425,703 7.47%
限公司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
30,964 40.29%
矿产有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起重机
13,631 36.68%
械有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晶纬玻璃
11,142 35.9%
纤维有限公司
期末投
初始 资金额
公司名称 投资成本 (净值) 注释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延炼石油化工股份有
31,800 31,800
限公司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
12,475 863 (i)
矿产有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起重机 (i),(ii
5,000 -
械有限公司 )
洛玻集团洛阳晶纬玻璃 (i),(ii
4,000 -
纤维有限公司 )
(i) 由于上述公司与本公司同为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玻集团
”)子公司,董事认为虽然本公司占上述被投资单位股本的比例超过20%,但对其并无重
大影响,故将对上述公司的投资归类为其他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核算。
(ii) 于2005年6月30日,向洛玻集团洛阳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及洛玻集团洛阳晶纬玻
璃纤维有限公司的长期投资成本共计人民币9,000,000元(2004年12月31日:人民币9,00
0,000元),该等长期投资已于以前年度计提了全额的减值准备。鉴于上述公司已于以前
年度停止经营活动,董事在评估了上述公司200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后,维持对上述公
司长期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于2005年6月30日,本集团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账面价值合计占净资产的比例为22%
。
于2005年6月30日,本公司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账面价值合计占净资产的比例为55%
。
15 固定资产
本集团
厂房、
建筑物 机器及设备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期初余额 457,592 1,046,467
本期增加 - 1,400
本期减少 - (581)
期末余额 457,592 1,047,286
累计折旧
期初余额 120,448 526,988
本期计提折旧 6,688 35,044
折旧冲销 - (315)
期末余额 127,136 561,717
净额
期末余额 330,456 485,569
期初余额
(已审计) 337,144 519,479
汽车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期初余额 19,828 1,523,887
本期增加 1,358 2,758
本期减少 (1,227) (1,808)
期末余额 19,959 1,524,837
累计折旧
期初余额 11,402 658,838
本期计提折旧 718 42,450
折旧冲销 (668) (983)
期末余额 11,452 700,305
净额
期末余额 8,507 824,532
期初余额
(已审计) 8,426 865,049
于2005年6月30日,本集团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人民币81,
966,463元(2004年12月31日:人民币49,593,679元)。
于2005年6月30日,本集团有账面净额为人民币6,947,258元(2004年12月31日:无
)的建筑物用作短期借款的抵押。
15 固定资产(续)
本公司
厂房、
建筑物 机器及设备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期初余额 222,705 630,084
本期增加 - 200
本期减少 - -
期末余额 222,705 630,284
累计折旧
期初余额 71,884 387,227
本期计提折旧 3,494 19,988
折旧冲销 - -
期末余额 75,378 407,215
净额
期末余额 147,327 223,069
期初余额
(已审计) 150,821 242,857
汽车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期初余额 2,784 855,573
本期增加 446 646
本期减少 (752) (752)
期末余额 2,478 855,467
累计折旧
期初余额 799 459,910
本期计提折旧 231 23,713
折旧冲销 (275) (275)
期末余额 755 483,348
净额
期末余额 1,723 372,119
期初余额
(已审计) 1,985 395,663
于200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人民币75,
006,000元(2004年12月31日:人民币42,633,490元)。
16 工程物资
(a) 本集团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预付大型设备款 61,955 -
其他工程物资 1,855 2,029
63,810 2,029
16 工程物资(续)
(b) 本公司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工程物资 1,247 1,421
1,247 1,421
17 在建工程
本集团
金额
(人民币千元)
成本
期初余额 294
本期增加 26,336
期末余额 26,630
本公司
成本
期初余额 73
本期增加 1,584
期末余额 1,657
于200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主要在建工程包括一线通风系统改造工程,龙海、龙昊
的厂房及玻璃熔窑的建造工程。
本期间,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没有发生利用专门借款进行购建而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
用。
18 无形资产
本集团
商标权及
土地使用权 非专利技术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期初余额 199,420 7,400
本期增加 - 11,000
期末余额 199,420 18,400
减:累计摊销
期初余额 33,936 1,395
本期增加 1,969 187
期末余额 35,905 1,582
净额
期末余额 163,515 16,818
期初余额(已审计) 165,484 6,005
本公司
成本
期初及期末余额
累计摊销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净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已审计)
合计
(人民币千元)
成本
期初余额 206,820
本期增加 11,000
期末余额 217,820
减:累计摊销
期初余额 35,331
本期增加 2,156
期末余额 37,487
净额
期末余额 180,333
期初余额(已审计) 171,489
本公司
土地使用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期初及期末余额 142,062
累计摊销
期初余额 23,921
本期增加 1,475
期末余额 25,396
净额
期末余额 116,666
期初余额(已审计) 118,141
18 无形资产(续)
(i) 本集团的土地使用权成本中人民币107,342,000元为洛玻集团投入,另人民币9
2,078,000元是从第三方购入。剩余摊销年限为18至60年。土地使用权中成本人民币34,
720,000元的土地使用权证正在申请办理之中,本集团已经实际使用相关土地。
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持有的商标权及非专利技术由洛玻集团作为资本投入,摊销期
限为10至20年。
(iii)本期间,本集团的土地使用权净额中人民币3,054,514元用作本集团子公司短
期借款的抵押。抵押期限从2005年1月31日至2008年1月31日。
19 短期借款
(a) 本集团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借款 612,000 585,000
最终控股公司借款 93,060 96,150
联营公司借款 86,500 86,500
791,560 767,650
本公司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借款 585,000 571,000
联营公司借款 64,000 64,000
649,000 635,000
除最终控股公司外,上述余额中无其他从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取
得的短期借款。
19 短期借款(续)
(b) 本集团及本公司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贷款单位 抵押或担保
银行借款
洛阳市商业银行 担保
中国建设银行 担保
中国银行 担保
农业信用合作社 担保
交通银行 人民币63,000,000
元借款以同等价值
存款作抵押/人民币
19,000,000元借款由
最终控股公司担保/
人民币122,000,000
元借款由第三方担保
联营公司借款 担保
短期借款(本公司)
贷款单位 约定年利率
银行借款
洛阳市商业银行 6.26%
中国建设银行 5.58%~6.03%
中国银行 5.58%~6.14%
农业信用合作社 6.36%
交通银行 5.58%~6.14%
联营公司借款 5.316%~5.580%
短期借款(本公司)
于2005年
6月30日
贷款单位 金额
(人民币千元)
银行借款
洛阳市商业银行 70,000
中国建设银行 129,000
中国银行 177,000
农业信用合作社 5,000
交通银行 204,000
585,000
联营公司借款 64,000
短期借款(本公司) 649,000
19 短期借款(续)
(b) 本集团及本公司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续)
贷款单位 抵押或担保
银行借款
中国农业银行 人民币14,000,000元
借款由最终控股公司
担保/人民币3,000,000
元借款以净额为人民币
3,054,514元的土地及净
额为人民币6,947,258元
房产作抵押
洛阳市商业银行 担保
最终控股公司借款 无
联营公司借款 无
短期借款(本集团)
贷款单位 约定年利率
银行借款
中国农业银行 6.70%-7.02%
洛阳市商业银行 5.58%
最终控股公司借款 4.43%~7.65%
联营公司借款 5.35%~6.34%
短期借款(本集团)
于2005年
6月30日
贷款单位 金额
(人民币千元)
银行借款
中国农业银行 17,000
洛阳市商业银行 10,000
最终控股公司借款 93,060
联营公司借款 22,500
142,560
短期借款(本集团) 791,560
20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主要是本公司购买材料、商品或产品而发出的银行承兑汇票,还款期限一
般为1至6个月。
应付票据余额中无对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应付汇票。
21 应付款项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除最终控股公司以外,应付款项
期末余额中无其它对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应付款项。应付最终控股
公司之款项详情,列于注释38。
21 应付款项(续)
于2005年6月30日,除本公司的子公司郴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对郴州市供电公司
的应付电费款人民币4,274,000元外,本集团及本公司没有其他个别重大账龄超过3年的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也没有个别重大账龄超过1年的预收账款。
22 其他应交款
本集团
计缴标准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教育附加费 缴纳增值税的3% 481 499
其他 110 60
591 559
本公司
计缴标准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教育附加费 缴纳增值税的3% 63 48
23 预提费用
本集团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水电费 6,500 -
修理费 1,523 -
综合服务费 2,404 -
审计费 2,015 1,500
利息支出 2,091 1,540
其他 2,289 705
16,822 3,745
本公司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水电费 6,500 -
修理费 1,523 -
综合服务费 2,404 -
审计费 2,015 1,500
其他 1,089 193
13,531 1,693
24 长期借款
本公司及本集团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2005年6月30日
于2005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之
贷款单位 担保或抵押 到期日 约定年利率
最终控股公司 无 2005年至2006年 6.03%
银行借款
中国银行 担保 2005年至2019年 2.5%
长期借款(本公司)
联营公司借款
财务公司 无 2005年 6.34%
财务公司 无 2006年 6.04%
财务公司 无 2005年至2006年 5.49%
银行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 担保 2005年 7.14%
长期借款(本集团)
贷款单位 原币金额 汇率
(千元)
最终控股公司 人民币27,930 -
银行借款
中国银行 欧元782 11.2775
长期借款(本公司)
联营公司借款
财务公司 人民币7,000 -
财务公司 人民币10,000 -
财务公司 人民币12,000 -
银行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 人民币104 -
长期借款(本集团)
1年内 1年以上
贷款单位 到期金额 到期金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最终控股公司 27,930 -
银行借款
中国银行 665 8,154
长期借款(本公司) 28,595 8,154
联营公司借款
财务公司 7,000 -
财务公司 10,000 -
财务公司 12,000
29,000 -
银行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 104 -
29,104 -
长期借款(本集团) 57,699 8,154
于2005年
6月30日
贷款单位 总金额
(人民币千元)
最终控股公司 27,930
银行借款
中国银行 8,819
长期借款(本公司) 36,749
联营公司借款
财务公司 7,000
财务公司 10,000
财务公司 12,000
29,000
银行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 104
29,104
长期借款(本集团) 65,853
24 长期借款(续)
本公司及本集团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续):
2004年12月31日
贷款单位 担保或抵押 到期日
最终控股公司 无 2005年至2006年
银行借款
中国银行 担保 2005年至2019年
长期借款(本公司)
联营公司借款
财务公司 无 2005年
财务公司 无 2006年
财务公司 无 2005年至2006年
银行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 担保 2005年
长期借款(本集团)
于2004年之
贷款单位 约定年利率 原币金额
(千元)
最终控股公司 6.03% 人民币47,930
银行借款
中国银行 2.5% 欧元803
长期借款(本公司)
联营公司借款
财务公司 6.34% 人民币7,000
财务公司 6.04% 人民币10,000
财务公司 5.49% 人民币12,000
银行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 7.14% 人民币229
长期借款(本集团)
于2004年
1年内 1年以上 12月31日
贷款单位 汇率 到期金额 到期金额 总金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最终控股公司 - 20,000 27,930 47,930
银行借款
中国银行 11.2627 637 8,412 9,049
长期借款(本公司) 20,637 36,342 56,979
联营公司借款
财务公司 - 7,000 - 7,000
财务公司 - - 10,000 10,000
财务公司 - 5,000 7,000 12,000
12,000 17,000 29,000
银行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 - 229 - 229
12,229 17,000 29,229
长期借款(本集团) 32,866 53,342 86,208
24 长期借款(续)
(b) 一年以上长期借款按还款日分析如下:
本集团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至2年 665 45,567
2至3年 665 637
3至5年 1,329 1,273
5年以上 5,495 5,865
8,154 53,342
本公司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至2年 665 28,567
2至3年 665 637
3至5年 1,329 1,273
5年以上 5,495 5,865
8,154 36,342
除最终控股公司外,上述余额中无其他从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
长期借款。
25 股本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注册、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尚未流通股份
400,000,000A股为国家股,
每股人民币1.00元 400,000 400,000
流通股份
250,000,000H股,
每股人民币1.00元 250,000 250,000
50,000,000社会公众股A股,
每股人民币1.00元 50,000 50,000
小计 300,000 300,000
合计 700,000 700,000
上述已发行及缴足股本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分别于1994年5月5日
、1994年8月29日及1995年10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所有A股及H股在重大方面均享有完全同等之权益。
26 资本公积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
期/年初余额 984,068 970,528
本期/年增加:债务豁免 897 13,540
期/年末余额 984,965 984,068
本公司
期/年初余额 984,068 969,988
本期/年增加:债务豁免 897 14,080
期/年末余额 984,965 984,068
资本公积中包括资本溢价人民币907,466,000元(2004年12月31日:人民币907,466
,000元)。
27 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本集团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期初及期末余额 58,796 55,591
本公司
期初及期末余额 51,366 51,366
任意公积金 总额
本集团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期初及期末余额 110,764 225,151
本公司
期初及期末余额 110,764 213,496
由可分配利润拨入的以上各项公积金是按照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与本公司的子
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而进行的。本集团及本公司于本期不计提各项公积金。
28 主营业务收入
本集团及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是指玻璃销售业务所取得收入。本集团的分部资料已
于注释43中列示。
本期间本集团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7,378,000元(截至2004年6月30日
止6个月:人民币72,859,000元),占本集团全部销售收入的11% (2004年:14%)。
29 主营业务成本
本集团及本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是指玻璃销售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本集团的分部资料
已于注释43中列示。
3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本集团
计缴标准
城市建设税 缴纳增值税的5% -7%
教育附加费 缴纳增值税的3%
本公司
计缴标准
城市建设税 缴纳增值税的7%
教育附加费 缴纳增值税的3%
截至2005年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城市建设税 1,113 1,560
教育附加费 552 825
1,665 2,385
本公司
截至2005年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城市建设税 239 785
教育附加费 103 336
342 1,121
31 其他业务利润
本集团
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6个月
收入 成本 利润
(人民币千元)
销售原材料 6,783 (5,071) 1,712
销售包装用架子 3,775 (1,613) 2,162
销售佣金收入 2,545 - 2,545
其他 1,849 (953) 896
合计 14,952 (7,637) 7,315
截至2004年6月30日止6个月
收入 成本 利润
(人民币千元)
销售原材料 - - -
销售包装用架子 7,158 (4,484) 2,674
销售佣金收入 - - -
其他 2,677 (1,637) 1,040
合计 9,835 (6,121) 3,714
本公司
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6个月
收入 成本 利润
(人民币千元)
销售原材料 18,816 (17,310) 1,506
销售包装用架子 2,183 (1,613) 570
销售佣金收入 2,545 - 2,545
其他 1,130 (466) 664
合计 24,674 (19,389) 5,285
截至2004年6月30日止6个月
收入 成本 利润
(人民币千元)
销售原材料 20,703 (20,098) 605
销售包装用架子 6,947 (4,273) 2,674
销售佣金收入 - - -
其他 835 (400) 435
合计 28,485 (24,771) 3,714
32 财务费用
本集团
截至2005年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支出 (24,725) (27,759)
利息收入 4,303 1,337
净汇兑亏损 (67) (56)
其他财务费用 (1,107) (686)
合计 (21,596) (27,164)
本公司
截至2005年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支出 (19,655) (22,194)
利息收入 3,996 984
净汇兑亏损 (67) (56)
其他财务费用 (813) (636)
合计 (16,539) (21,902)
33 投资(损失) /收益
本集团
截至2005年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收益
. 成本法 3,600 3,600
. 权益法 (13,385) 1,026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20) (552)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302 298
合计 (9,803) 4,372
本公司
截至2005年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收益
. 成本法 3,600 3,600
. 权益法 (8,380) 3,080
转回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0,868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20) -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4,196 4,833
合计 9,964 11,513
34 补贴收入
本集团
截至2005年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财政补贴收入 3,789 2,850
财政补贴收入主要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洛玻集团仰韶玻璃有限公司(“仰韶”)收到渑
池县财政局拨付的补贴收入人民币3,589,000元(截至2004年6月30日止6个月:人民币2,
850,000元)。
35 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
截至2005年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固定资产收益 163 586
其他 543 1,187
合计 706 1,773
本公司
截至2005年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固定资产收益 145 135
其他 10 261
合计 155 396
36 营业外支出
本集团
截至2005年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固定资产损失 (39) (302)
其他 (705) (555)
合计 (744) (857)
本公司
截至2005年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固定资产损失 (7) (117)
其他 (46) (329)
合计 (53) (446)
37 所得税
本集团
截至2005年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期间企业所得税 3,077 4,719
本公司于2005年6月30日仍有未弥补亏损,故没有计提企业所得税准备。
38 关联方及其交易
(a)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玻集团”)
经济性质或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286,740,000元
法定代表人 : 刘宝瑛
与本集团关系 : 最终控股公司
主营业务 : 玻璃及相关原材料、成套设备制造,玻璃加工技术的
进出口及内销业务;工程设计及承包、劳务输出;工
业生产资料(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技术服务
,咨询服务及货物运输。
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比 : 57.14%
本期间内洛玻集团注册资本没有変化。
(b)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新光源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晶纬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晶久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阳晶宝装饰玻璃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集团青岛太阳玻璃实业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晶润镀膜玻璃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集团晶华实业技术玻璃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阳翔宇实业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技术玻璃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集团新时代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加工玻璃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洛阳洛玻宾馆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矿产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阳晶鑫陶瓷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洛玻集团新兴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阳洛玻海天经贸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b)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洛玻集团龙门塑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广东南海骏雄玻璃幕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深圳光华中空玻璃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c)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关联方于本期间进行的交易金额及于期末的往来账余额如下
: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之间的重大交易列示如下:
注释
辅助及社区服务 (i)
科技开发服务 (ii)
公用设施供应 (iii)
利息支出
为本集团向银行作出担保
间接担保 (iv)
为洛玻集团其他子公司
应付本集团款项向
本集团提供担保
截至2005年
6月30日止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辅助及社区服务 2,483
科技开发服务 583
公用设施供应 428
利息支出 4,043
为本集团向银行作出担保 186,000
间接担保 351,000
为洛玻集团其他子公司
应付本集团款项向
本集团提供担保 111,361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辅助及社区服务 2,530
科技开发服务 600
公用设施供应 271
利息支出 6,750
为本集团向银行作出担保 225,000
间接担保 271,000
为洛玻集团其他子公司
应付本集团款项向
本集团提供担保 101,381
注释:
(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达成一项为期3年的协议,由2001年8月3日起生效。于原有协
议到期日
双方重新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协议,于2007年8月3日到期。根据协议,洛玻集团同
意为
本公司职工提供社会福利及辅助服务,如教育、物业管理、医疗卫生及交通服务。
费用以合理
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
(ii)本公司与洛玻集团达成一项为期3年的协议,于2003年9月1日起生效。根据该协
议,洛玻
集团同意为本公司提供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费用以合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
格而收取。
38 关联方及其交易(续)
(c)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关联方于本期间进行的交易金额及于期末的往来账余额如下
:(续)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之间的重大交易列示如下:(续)
(iii)本公司于2001年8月3日与洛玻集团达成一项为期3年的协议。于原有协议到期
日双方重新
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协议,于2007年8月3日到期。根据协议,本公司同意为洛玻集
团提供公用设施包括水及电服务。费用以合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
(iv)洛玻集团就独立第三方之银行借款作出担保,以换取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之银行
及供应商提供担保。
(v) 本公司正就上述部份的持续进行关联交易向香港联合交易所申请对于严格遵守
上市规则第14A章的有关规定之豁免权。
本公司董事认为上述与关联人士的交易是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中进行,或根
据已签订的协议进行。以上交易均以获得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阅和确认。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其他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列示如下:
截至2005年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注释 6个月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商品 8,728 19,229
辅助及社区服务 (i) 2,829 2,585
公用设施供应 (ii) 8,076 5,930
购买原材料 (iii) 5,117 11,856
利息支出 3,428 4,031
利息收入 302 298
租赁收入 (iv) 290 290
38 关联方及其交易(续)
(c)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关联方于本期间进行的交易金额及于期末的往来账余额如下
:(续)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其他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列示如下:(续)
注释:
(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新兴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兴」)达成一项为期3年的协
议,由2001年8月3日起生效。根据协议,新兴同意为本公司职工提供社会福利及辅助服
务,如教育、物业管理、医疗卫生及交通服务。该协议于2002年7月22日作出补充的修定
,并于2004年8月3日更新,把协议有效期延期3年。费用以合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
格而收取。
(ii)本公司与同母系子公司包括新兴、洛玻集团洛阳新光源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新
光源」)、洛玻集团洛阳晶纬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晶纬」)、洛玻集团晶华技术玻璃公司
(「晶华」)及洛阳洛玻宾馆达成数项为期三年的协议,由2001年8月3日起生效。于2004
年,本公司更新了与新兴和晶纬的协议,把协议有效期延期3年至2007年8月3日。新光源
、晶华及洛阳洛玻宾馆因已于2004年停止经营活动,本公司并没有与该等公司更新协议
。根据协议,本公司同意为以上所提及之洛玻集团子公司提供公用设施包括水及电服务
,费用则以合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
(iii)本公司与同母系子公司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矿产有限公司(「矿产公司」)达
成一项为期3年的协议,于2001年8月3日起生效,于原有协议到期日双方重新签订了一份
为期3年的协议,于2007年8月3日到期。根据协议,矿产公司同意为本集团提供原材料,
所提供之原材料价格以市场价格厘定。
(iv)本公司与同母系子公司加工玻璃公司签订了一项为期5年的协议,由2003年1月
1日起生效。
根据协议,本公司同意分租部分土地使用权予加工玻璃公司。
(v) 本公司正就上述部份的持续进行关联交易向香港联合交易所申请对于严格遵守
上市规则第14A章的有关规定之豁免权。
38 关联方及其交易(续)
(c)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关联方于本期间进行的交易金额及于期末的往来账余额如下
:(续)
本公司董事认为上述与关联人士的交易是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中进行,或根
据已签订的协议进行。以上交易均已获得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阅和确认。
在各项资产负债表会计科目内已包括以下与洛玻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余额(已扣除坏账
准备):
本集团
洛玻集团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银行金融
机构存款 - -
短期投资 - -
应收账款 - -
其他应收款 127,703 148,384
负债
短期借款 93,060 96,150
应付账款 - -
预收账款 958 1,044
其他应付款 30,536 7,342
长期借款 27,930 47,930
洛玻集团其他子公司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银行金融
机构存款 70,077 81,229
短期投资 10,500 11,000
应收账款 1,725 1,372
其他应收款 113,434 110,419
负债
短期借款 86,500 86,500
应付账款 3,004 4,936
预收账款 494 877
其他应付款 1,003 1,007
长期借款 29,000 29,000
以上其他应收款包括以前年度发生的由洛玻集团为本集团代收的销售应收款项及本
集团为洛玻集团其他子公司垫支的经营费用。根据由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中国银监
会河南监管局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6月23日共同发布的《
关于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证监发[2005]183号
)的有关规定,各
38 关联方及其交易(续)
(c)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关联方于本期间进行的交易金额及于期末的往来账余额如下
:(续)
上市公司应在合理时间内采取措施解决控股股东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问题。本公司
正为最终控股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与以上政府机关进行商讨。
此外,本集团对关联方的应收账项作出以下的坏账准备: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坏账准备 95,031 95,275
应收洛玻集团其他子公司坏账准备 304,443 310,662
39 资本承担
资本承担主要为建造物业、厂房、熔窑及采购设备的资本化支出承诺。于期/年末,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资本承担如下:
本集团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订合同但未作出准备
建设工程 72,820 -
采购设备 113,354 -
合计 186,174 -
本公司
已订合同但未作出准备
建设工程 8,695 -
合计 8,695 -
40 或有负债
于期/年末,或有负债如下:
本集团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为子公司向银行取得
借款作出的担保 - -
为子公司向洛玻财务公司取得借款
作出的担保 - -
为子公司向洛玻集团取得借款
作出的担保 - -
为子公司向华融赎回借款作出的担保 - -
- -
本公司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为子公司向银行取得
借款作出的担保 10,000 14,000
为子公司向洛玻财务公司取得借款
作出的担保 51,500 51,500
为子公司向洛玻集团取得借款
作出的担保 93,060 96,150
为子公司向华融赎回借款作出的担保 30,000 30,000
184,560 191,650
41 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4年修订
)的规定,本集团及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本集团
截至2005年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注释 6个月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期间非经常性损益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302 298
补贴收入 3,789 2,850
营业外收入 706 1,773
营业外支出 (744) (857)
小计 4,053 4,064
减:以上各项对税务的影响 - -
合计 4,053 4,064
41 非经常性损益(续)
本公司
2004年 2003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期间非经常性损益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4,195 4,833
营业外收入 155 396
营业外支出 (53) (446)
小计 4,297 4,783
减:以上各项对税务的影响 - -
合计 4,297 4,783
4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中国政府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
础、参考一篮子外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于二零零五
年七月二十一日营业时间结束时起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本公司董事认为,上述
人民币升值不会对本集团二零零五年的业绩有任何负面影响。
43分部资料
由于本集团的营业额和经营成果主要来自浮法平板玻璃的制造和销售,因此并没有
提供按业务类型的分部报告。分部收入是根据客户所在地列示。本集团的资产主要位于
中国,因此并没有提供按地区的资产分部报告。
本集团按地区的营业分部报告列示如下:
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6个月
国内 亚洲 美洲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450,181 45,667 3,786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377,147) (36,077) (2,991)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665) - -
营业费用 (10,760) (5,838) (484)
管理费用 (30,127) (3,799) (315)
财务费用 (18,210) (2,468) (205)
业务利润/ (亏损)合计 12,272 (2,515) (209)
大洋洲 其他地区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7,260 6,009 512,903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5,735) (4,748) (426,698)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 (1,665)
营业费用 (928) (768) (18,778)
管理费用 (604) (500) (35,345)
财务费用 (392) (321) (21,596)
业务利润/ (亏损)合计 (399) (328) 8,821
截至2004年6月30日止6个月
国内 亚洲 美洲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494,252 16,081 10,680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363,775) (12,762) (8,476)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385) - -
营业费用 (9,850) (2,097) (1,392)
管理费用 (57,356) (1,850) (1,233)
财务费用 (25,263) (815) (543)
业务利润/ (亏损)合计 35,623 (1,443) (964)
大洋洲 其他地区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8,393 1,623 531,029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6,660) (1,288) (392,961)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 (2,385)
营业费用 (1,094) (212) (14,645)
管理费用 (1,233) - (61,672)
财务费用 (543) - (27,164)
业务利润/ (亏损)合计 (1,137) 123 32,202
44 上期比较数字
为方便作出相应的比较,我们对截至200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会计报表中的某些
项目进行了重新分类。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
财务报告之间的重大差异:
(1) 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重大差异对本集团净利润的
影响分析如下:
本集团
截至2005年 截至200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 6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的股东应占利润 3,414 34,088
差异:
土地使用权重估值摊销(i) 1,049 1,049
债务豁免(ii) 897 35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股东应占利润 5,360 35,172
(2) 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重大差异对本集团及本公司
股东权益的影响分析如下:
本集团
于2005年 于200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的股东权益 939,873 935,562
差异:
土地使用权重估(i) (83,297) (84,346)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的股东权益 856,576 851,216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的财务报告之间的
重大差异:(续)除财务报告中某些项目的分类不同及上述的财务报告处理差异外,本集
团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无重大差异。
其主要差异解释如下:
(i)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由2002年1月1日起,土地使用权以历史成本基准列
示,因此土地使用权重估
增值冲回股东权益。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土地使用权以重估值列示。
(ii)本年内子公司的部分债务获得债权人豁免。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均应被
列为资本公积金,而根据《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应列作收入处理。对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进行审计的境外机构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2、按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截至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
个月)
综合利润表(未经审计)
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列示)
截至二零零五年
六月三十日止
注释 六个月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4 511,238
销售成本 (429,181)
毛利 82,057
其他营业收入 5 23,246
其他营业支出 (744)
销售费用 (18,778)
管理费用 (41,533)
营业利润 44,248
凈财务成本 6 (21,294)
投资收益 6 3,280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收益 (13,385)
税前正常业务利润 6 12,849
所得税 7 (3,077)
本期利润 9,772
应占利润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 5,360
少数股东权益 4,412
本期利润 9,772
每股基本盈利
(人民币:元) 9 0.008
截至二零零四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注释2)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528,644
销售成本 (395,430)
毛利 133,214
其他营业收入 8,386
其他营业支出 (857)
销售费用 (14,645)
管理费用 (58,154)
营业利润 67,944
凈财务成本 (26,866)
投资收益 3,048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收益 1,026
税前正常业务利润 45,152
所得税 (4,719)
本期利润 40,433
应占利润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 35,172
少数股东权益 5,261
本期利润 40,433
每股基本盈利
(人民币:元) 0.050
综合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
(以人民币列示)
于二零零五年
注释 六月三十日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824,532
在建工程 4,062
无形资产 16,818
预付租赁 80,218
于联营公司权益 161,932
长期投资 32,663
其他应收款 11 7,501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10 35,65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63,380
流动资产
可收回所得税 1,739
其他应收款 11 393,753
存货 213,969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12 94,214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77,2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67,563
流动资产合计 1,048,471
流动负债
应付所得税 -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3 174,399
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 196,980
银行及其他借款 14 862,759
流动负债合计 1,234,138
净流动负债 (185,667)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977,713
于二零零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注释2)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865,049
在建工程 2,323
无形资产 6,005
预付租赁 81,138
于联营公司权益 174,476
长期投资 32,983
其他应收款 10,501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35,65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08,129
流动资产
可收回所得税 1,739
其他应收款 323,439
存货 205,474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61,550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167,2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30,039
流动资产合计 889,474
流动负债
应付所得税 512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10,282
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 181,712
银行及其他借款 812,516
流动负债合计 1,105,022
净流动负债 (215,548)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992,581
综合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计)
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续)
(以人民币列示)
于二零零五年
注释 六月三十日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他借款 14 24,654
长期应付款 2,765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419
净资产 950,294
股本及储备
股本 15 700,000
股本溢价 15 969,988
储备 15 118,202
累计亏损 15 (931,614)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 856,576
少数股东权益 93,718
总权益 950,294
于二零零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注释2)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他借款 71,342
长期应付款 2,71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4,059
净资产 918,522
股本及储备
股本 700,000
股本溢价 969,988
储备 118,202
累计亏损 (936,974)
.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 851,216
少数股东权益 67,306
.
总权益 918,522
经董事会于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核准及授权发表
[ ] [ ]
董事长 董事
综合股东权益变动表(未经审计)
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列示)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股本溢价 储备 累计亏损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零四年
一月一日
(注释2) 700,000 969,988 117,125 (997,637)
本期利润 - - - 35,172
支付少数股
东之股利 - - - -
于二零零四年
六月三十日
(注释2) 700,000 969,988 117,125 (962,465)
于二零零五年
一月一日
(注释2) 700,000 969,988 118,202 (936,974)
新成立子公司 - - - -
本期利润 - - - 5,360
于二零零五年
六月三十日 700,000 969,988 118,202 (931,614)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零四年
一月一日
(注释2) 789,476
本期利润 35,172
支付少数股
东之股利 -
于二零零四年
六月三十日
(注释2) 824,648
于二零零五年
一月一日
(注释2) 851,216
新成立子公司 -
本期利润 5,360
于二零零五年
六月三十日 856,576
少数股东 总权益
权益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零四年
一月一日
(注释2) 50,173 839,649
本期利润 5,261 40,433
支付少数股
东之股利 (1,794) (1,794)
于二零零四年
六月三十日
(注释2) 53,640 878,288
于二零零五年
一月一日
(注释2) 67,306 918,522
新成立子公司 22,000 22,000
本期利润 4,412 9,772
于二零零五年
六月三十日 93,718 950,294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列示)
截至二零零五年 截至二零零四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量 88,342 116,378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入/(流出)量 36,877 (66,521)
融资活动现金净流入/(流出)量 12,304 (8,8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7,523 41,035
于一月一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30,039 82,279
于六月三十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67,562 123,314
中期财务报告注释(未经审计)
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列示)
1 编制基准
本中期财务报告虽未经审计,但已经由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审核
委员会审阅。本中期财务报告于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六日获许可发出。
本中期财务报告是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适用的披露规定编制,包括符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采纳的《国际会计准则》第三十
四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管理层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需要作出判断、估计
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政策的应用和本年度截至现在为止的资产及负债
和收支的汇报数额。实际业绩可能有别于这些估计。
本中期财务报告包括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和若干选定的解释附注。这些附注阐述了自
二零零四年年度财务报表刊发以来,对了解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业绩的变动至关重要的
事件和交易。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和其中所载的附注并未载有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的要求编制完整财务报表所需的一切数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国际会计
准则》及相关解释。
除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所产生的财务报表呈报变动预期会在二零零五年年
度财务报表内反映外,本中期财务报告已按照二零零四年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纳的相同会
计政策编制。关于这些会计政策的变更详情已于注释二中披露。
虽然以早前呈报资料载列于中期财务报告内的有关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财政年度的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集团在该财政年度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年度财务报表,但这些财务资料均取自这些财务报表。本集团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可于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索取。核数师已在其二零零五年
四月二十五日的报告中对该些财务报表发表了带有关于持续经营的基本不肯定因素说明
段的无保留意见。
1 编制基准(续)
尽管本集团在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具有净流动负债,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将
能够持续经营,并能在债务到期时偿还有关款项,原因如下:
已获金融机构同意其给予本集团的信贷于二零零五年到期日可获续批;及继续获得
最终控股公司的财务支持。
董事认为,本集团将会有充足的现金资源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他融资需求。
因此,本财务报表应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而且不包括本集团倘未能持续经营而需作出
的任何调整。
2 新订及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了多项新订及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准则
在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或以后开始的会计期间生效或可供提早采用。董事会已根据已
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确定预期在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
在本中期财务报告刊发日后,这些对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照《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有效或可供提早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有可能受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额外解释或作出的其它修订所影响,因此,不能
在本中期财务报告刊发日准确地确定本集团将对该期间财务报表采用的政策。
采纳经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呈报」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
7号「综合及独立财务报表」导致财务报表内呈报的少数股东权益出现变动:
在以往年度,于结算日的少数股东权益是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内与负债分开呈报,并
列作资产净值的减项。少数股东所占本集团年内业绩的权益亦会在损益表内分开呈报,
并列作计算股东应占利润前作出的扣减。
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和第27号的规定,于结算日
的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权益项目中与母公司的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分开呈
报,而少数股东所占本集团期内业绩的权益则在合并损益表内列为在少数股东权益与母
公司的权益持有人之间分配的期内利润或亏损总额。于比较期间在合并资产负债表、损
益表及权益变动表内呈报的少数股东权益已就此作出重报。
3 分部报告
由于本集团的营业额和经营成果主要来自浮法平板玻璃的制造和销售,因此并没有
提供按业务类型的分部报告。本集团于本期间按地区的营业分部报告列示如下:
截至二零零五年 截至二零零四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中国 448,516 491,867
亚洲 45,667 16,081
美洲 3,786 10,680
大洋洲 7,260 8,393
其他 6,009 1,623
511,238 528,644
4 营业额
营业额是指扣除增值税及附加和商业折扣后,销售予顾客的货品的销售金额。
5 其他营业收入
截至二零零五年 截至二零零四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转回坏账准备 9,720 -
政府补贴收入 3,589 2,988
佣金收入 2,545 -
销售集装架收入 2,162 2,674
债务豁免 1,716 49
销售原材料收入 1,712 -
其他 1,802 2,675
23,246 8,386
6 税前正常业务利润
税前正常业务利润已扣除/ (计入):
截至二零零五年 截至二零零四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4,604) (1,635)
借款利息 24,725 27,759
净汇兑亏损 67 56
其他财务费用 1,107 686
净财务成本 21,294 26,866
折旧# 40,089 44,180
无形资产摊销 186 186
预付租赁摊销 920 927
处置物业、厂房及设备净收益 (124) (283)
计提/(转回)存货减值准备 977 (61)
存货成本# 429,181 395,430
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587
股息收入 (3,600) (3,600)
非上市股本证券投资减值准备 320 552
投资利润 (3,280) (3,048)
#包括在作为费用确认的存货成本中,有关的折旧亦于上述分别列示。
7 所得税
综合利润表中的所得税:
截至二零零五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人民币千元
计提本期中国所得税 2,326
以前年度少提之中国所得税 751
3,077
截至二零零四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人民币千元
计提本期中国所得税 4,280
以前年度少提之中国所得税 439
4,719
由于本集团若干子公司出现应课税盈利,故在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期间内提
拨了中国所得税准备。除本公司的一间子公司是按15%优惠税率计算所得税外,本集团根
据中国有关所得税税务法规按应课税所得的33%法定税率计算中国所得税准备。
由于本集团并没有海外业务,所以没有为海外所得税作出准备。
8 股利
本公司董事会不建议宣派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股利(二零零四年
:无)。
9 每股盈利
(a) 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照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
利润人民币5,360,000元(二零零四年:人民币35,172,000元)及在本期间内已发行股份70
0,000,000股(二零零四年:700,000,000股)计算。
(b) 每股摊薄盈利
由于在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没有任何潜在摊薄股份
,故没有计算每股摊薄盈利。
10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余额为于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州国投」)之存款,该逾期存款己提拨75%之准
备。广州国投正于重组当中。董事在了解最近的进展后,认为提拨75%准备已足够。本集
团并未对该笔存款计提利息。
11 其他应收款
于二零零五年 于二零零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订金、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 7,501 10,501
流动资产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款项 138,845 159,525
应收同母系子公司款项 351,124 353,820
订金、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 218,461 134,576
708,430 647,921
减:坏账准备 (314,677) (324,482)
393,753 323,439
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应收最终控股公司其他子公司-洛玻集团青
岛太阳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太阳”)金额为人民币229,796,000元(含应收利息人民币45
,008,000元),及对该金额计提全额之坏账准备。于本期间,太阳偿还了人民币5,234,0
00元,相等金额的坏账准备已被转回。董事已对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余下的应收太
阳之款项人民币224,562,000元作出风险评估,并评估为不可收回及决定维持全额计提坏
账准备。
11 其他应收款(续)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及其他同母系子公司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限。以
上其他应收款包括以前年度发生的由洛玻集团为本集团代收的销售应收款项及本集团为
洛玻集团其他子公司垫支的经营费用。根据由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中国银监会河南
监管局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6月23日共同发布的《关于集
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证监发[2005]183号)的有关
规定,各上市公司应在合理时间内采取措施解决控股股东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问题。本
公司正为最终控股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与以上政府机关进行商讨。
12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于二零零五年 于二零零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
. 独立第三方 116,649 69,784
. 最终控股公司 83,889 84,133
. 同母系子公司 6,038 6,866
206,576 160,783
减:坏账准备 (142,372) (142,286)
64,204 18,497
应收票据 30,010 43,053
94,214 61,550
12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续)
提取坏账准备后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于二零零五年 于二零零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少于一年 93,256 60,265
多于一年但少于二年 33 622
多于二年但少于三年 925 663
94,214 61,550
在正常情况下,本集团会提供六十日至九十日的销售信贷期。以上的账龄分析是按
发票日期分类的。
13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于二零零五年 于二零零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账款
独立第三方 139,362 101,901
同母系子公司 2,102 3,337
141,464 105,238
应付票据 32,935 5,044
174,399 110,282
13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续)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于二零零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人民币千元
一个月以内或接获通知时到期 141,559
一个月后但三个月内到期 15,000
三个月后但六个月内到期 17,840
174,399
于二零零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一个月以内或接获通知时到期 109,935
一个月后但三个月内到期 347
三个月后但六个月内到期 -
110,282
14 银行及其他借款
于二零零五年 于二零零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有抵押银行借款 620,923 594,278
非抵押最终控股公司借款 120,990 144,080
有抵押联营公司借款 64,000 64,000
非抵押联营公司借款 51,500 51,500
非抵押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30,000 30,000
887,413 883,858
于本集团银行借款中的人民币70,000,000元(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8
0,000,000元)是由等额的银行存款作抵押。其余为由最终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按市场利
率计算利息的借款。
于本集团其中一家子公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中的人民币9,000,000元(二零零四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6,000,000元)属于逾期借款。
14 银行及其他借款(续)
银行及其他借款的还款期如下:
于二零零五年 于二零零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
短期借款 791,560 767,65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71,199 44,866
862,759 812,516
一年后但至二年内 6,665 51,567
二年后但至五年内 12,494 13,910
五年后 5,495 5,865
24,654 71,342
887,413 883,858
15 储备
本集团于本期间没有提拔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益金或任意盈余公积金(二零
零四年:无)。
16 重要投资
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的六个月期间,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少数权益股东与本公司共同出资于中国境内设立两家新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是关于此两家于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子公司之详情: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直接持有权益
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 人民币 80%
璃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0元
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 人民币 80%
限公司 50,000,000元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活动
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 制造浮法平板玻璃
璃有限责任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 制造浮法平板玻璃
限公司
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已向该等子公司注资共人民币88,000,000元。根
据上市规则,以上投资为主要及关联交易,因此需征得本公司股东批准。截至本报告日
期,所需的股东批准仍未取得。
17 逾期借款
本公司其中一间子公司曾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借款人民币84,800,
000元。于二零零一年,该子公司、华融及本公司签订一项债权转股权协议。根据该协议
,该借款其中的人民币30,000,000元转为资本。根据该项协议,华融所持有的股权将于
二零零一至二零零八年期间分期全部赎回,而华融无需承担该子公司的任何损益。被华
融所持有的股权应归类为长期借款。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已逾期未赎回的股权为
人民币9,000,000元(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6,000,000元)。
18 资本承担
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资本承担如下:
于二零零五年 于二零零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订合同但未作出准备
. 建设工程及采购设备 186,174 -
19 关连人士交易
(a) 关连人士交易的详情载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之中期财务报告附注
38,其中所载的财务数据与按
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数据一致。
本公司正就上述部分的持续进行关连交易向香港联合交易所申请对于严格遵守上市
规则第十四A章的有关规定之豁免权。
主要管理人员的酬金详列如下:
截至二零零五年 截至二零零四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短期雇员福利 [86] [85]
雇员退休福利 [24] [21]
[110] [106]
董事和监事 [35] [34]
高级管理人员 [75] [72]
[110] [106]
19 关连人士交易(续)
(b) 与其他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易
本公司是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玻集团”)属下的其中一家公司。
洛玻集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拥有。本集团同其他由国家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企业
(“国有企业”)之间存在业务往来。本集团认为与其他国有企业的交易是在日常业务
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因此,本集团并没有将该等交易视作为关连方交易。
2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中国政府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
础、参考一篮子外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其中特别是人民币对美元汇率
于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营业时间结束时起调整为1美元兑人民币8.11元。本公司董事
认为,上述人民币升值不会对本集团二零零五年的业绩有重大负面影响。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之间的重
大差异(未经审计)除财务报告中某些项目的分类不同及下述的财务报告处理差异外,本
集团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中期财务报告无重大差异
。其主要差异如下:
(i)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由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土地使用权以历史
成本基准列示。因此土地使用权
重估增值冲回股东权益。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土地使用权以重估值列示。
(ii)于二零零五年,子公司的部分债务获得债权人豁免。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
,这些豁免的债务均应被列
为资本公积金,而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应列作收入处理。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中期财务报告内本集团的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及权益的差异如下:
截至二零零五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股东应占
利润 3,414
差异:
二、土地使用权重估值摊销(i) 1,049
三、债务豁免(ii) 897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母公司
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 5,360
截至二零零四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股东应占
利润 34,088
差异:
二、土地使用权重估值摊销(i) 1,049
三、债务豁免(ii) 35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母公司
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 35,172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之间的重
大差异(未经审计) (续)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中期财
务报告内本集团的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及权益的差异如下:(续)
于二零零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股东权益 939,873
差异:
四、土地使用权重估(i) (83,297)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母公司
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 856,576
于二零零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股东权益 935,562
差异:
四、土地使用权重估(i) (84,346)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母公司
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 851,216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备查文件齐备、完整,包括下列文件:
1、载有本公司董事长亲笔签名的2005年度半年度报告文本。
2、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会计经办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4、公司章程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