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3.2股。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13日。
    3、复牌日:2006年4月17日,当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4、自2006年4月1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大成",股票代码"600882"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3日;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30日、3月31日和4月3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结果如下: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投票赞成率为98.69%,其中流通股股东的投票赞成率为85.83%,非流通股股东的投票赞成率为100%。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年4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淄博市财政局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以送股的方式履行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2股,非流通股股东由此获得所持原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非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的股份总数为30,985,479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公司募集法人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不参与对价安排,即不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
    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承诺事项:除法定承诺外,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淄博市财政局承诺在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第十三个月至第三十六个月之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以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3.2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执行对价安排后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持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淄博市财政局 87,739,146 47.21% 30,985,479 56,753,667 30.54%
合计 87,739,146 47.21% 30,985,479 56,753,667 30.54%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13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4月17日,当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 4月1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大成",股票代码"600882"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股份情况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1、国家持有股份 87,739,146 -87,739,146 0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280,295 -1,280,295 0
非流通股合计 89,019,441 -89,019,441 0
有限制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家持有股份 0 +56,753,667 56,753,667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1,280,295 1,280,295
有限制条件流通股合计 0 58,033,962 58,033,962
无限制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96,829,622 30,985,479 127,815,101
无限制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96,829,622 30,985,479 127,815,101
股份总额 185,849,063 0 185,849,063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淄博市财政局 87,739,146 2009年4月17日 注2
2 山东农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注1) 646,645 2007年4月17日
3 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淄博分公司 138,000 2007年4月17日
4 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烟台分公司 115,000 2007年4月17日
5 山东省招远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 115,000 2007年4月17日
6 淄博净水剂厂 57,500 2007年4月17日
7 济阳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57,500 2007年4月17日
8 山东省淄博宝沣股份有限公司 57,500 2007年4月17日
9 莱州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 23,000 2007年4月17日
10 莱阳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 23,000 2007年4月17日
11 烟台市牟平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23,000 2007年4月17日
12 龙口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23,000 2007年4月17日
13 临淄区边河乡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 1,150 2007年4月17日
合计 89,019,441
    注1:张店向阳化工厂持有本公司募集法人股586,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淄博市淄川第二化工厂持有本公司募集法人股3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七三七工厂持有本公司募集法人股14,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桓台县周家乡孔家化工厂持有本公司募集法人股10,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由于上述4家股东尚未办理股东帐户,其合计持有的公司募集法人股646,645股现登记于山东农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帐户名下。
    注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淄博市财政局公司承诺在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第十三个月至第三十六个月之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以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
    八、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人:于宁、张国昌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洪沟路25号
    邮政编码:255009
    联系电话:0533-2111919、2112341
    传真: 0533-2113511
    2、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等财务指标均维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3、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5、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函[2006]59号);
    6、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实施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通知》(上证上字[2006] 239号)。
    特此公告。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