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1996年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1996年中期送股方案的决定》, 报经有关部门核准,现予实施,特公告如下:
    一、中期送股方案
    公司以1996年6月30日截止的股份数6084万股为基准,1996 年上半年未分配利 润采用送红股方式分配。公司1996年中期可分配利润23070659.02元, 动用期初未 分配利润1265340.98元,共分配2433.6万元,每10股送4股。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日及红股交易日
    股权登记日为1996年9月6日(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为 准)
    除权基准日及红股交易日为:1996年9月9日
    三、本次送股办法
    本次送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计算机网络根据登记在册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按 比例自动进入股东帐户。
    四、经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情况为:
    公司名称: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数量单位: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1)未流通股份
其中: 本次送股前 红利送红股 本次变动后
发起人持股 3688.88 1475.52 5164.32
社会法人持股 156.6 62.64 219.24
社会公众持股 678.6 271.44 950.04
其中:职工持股 678.6 271.44 950.44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4524.0 1809.60 6333.60
(2)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1560.0 624.00 2184.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1560.0 624.00 2184.00
(3)股份总数 6084.0 2433.60 8517.60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