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二年二月六日)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2月6日上 午在西安市振兴路1号公司205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 其中独立董事1人 3人授权其他董事代为表决。3名监事及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 吴一坚先生主持。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1年年度报告》及《200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总经理业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0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6,594,430.12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计 4, 678 ,249.17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计2,339,124.59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9, 577 ,056.36元,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31,727,320.71元, 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271,304,377.07元。董事会决定以2001年末股份总数23083.52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16,704.00 元,尚余未分配利润261,840,133.87元,结转下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关于2002年股利分配政策的议案》
    2002年公司不进行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通过变更坏帐准备计提范围的议案。
    决定对进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母公司(股份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 不再计提坏帐准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定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年度 决算审计业务费为20万元。
    九、审议通过关于西安新世纪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西安新世纪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是我公司控股公司,我公司占有其97.14% 的股 权。根据西安新世纪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借款申请,同意借给该公司人民币28000 万元,其中部分用于归还银行到期借款,部分用于开业前设备、装修投入,借期一年, 借款期内,收取使用补偿费630万元。
    十、决定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议程另行公告。
    上述决议之二、四、五、六、八项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