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九次监事会会议于2005年4月6日在公司福州总部16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到会4人(监事李筱妍因事请假)。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张玲女士主持,经全体到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45万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子公司计提2003年度各项减值准备的依据、方法、比例和数额进行了审核,认为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方法合理、比例适当,董事会的决议程序合法,虽然计提减值准备影响了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但对公司财务的稳健性、真实性具有积极意义。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的议案》
    2004年公司有一部分生产设备因使用年限到期,及受强酸强碱腐蚀影响需要报废,同意报废损失总额为237,155.50元。
    七、审议通过《关于液碱产品销售业务改为液碱产品加工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将原液碱产品销售业务改为液碱产品委托加工业务,收费标准按603元/吨(不含税)计算。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供电价格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将双方在2002年签订的《水、电、汽等产品购销协议》中的供电价格由原来的0.32元/kwh调整为0.37元/kwh。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预计2005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2,705万元。
    十、审议通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十一、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规则(修正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全部人员年缴纳保险费为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四月六日